#深圳立法尊重病人临终决定权#
临终要不要做有创抢救应该听家属的还是听患者的?深圳「生前预嘱」首次立法,明确患者拥有选择权。
中南大学附属湘雅医院呼吸与重症医学科医生江月(化名)表示,尽管在入院时,很多家属都会签字表示拒绝做有创血压、中心静脉置管、CRRT、气管插管等有创操作,但到了实际需要抢救时,患者家属又会开始摇摆。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人文学院副教授张迪说,在患者死后随访的过程中,有不少家属都会背负上罪恶感,「他们会问,我当时没抢救,或者当时要求拔管,是不是我杀了我的父母亲?」
「决定终止治疗」这件事,对家属而言是巨大的心理压力。
江月回忆,曾接过一个脑外伤合并颅内感染、肺部感染、脓毒血症、ARDS 的 79 岁高龄患者,家属坚持要求做气管插管,「患者支撑了一个多月,但最后还是因为预后不好离世了。」
张迪说,「如果有了生前预嘱的存在,家属和医护人员就能了解患者的真实意愿。一定程度上减少或免除了他们的道德责任,变为尊重患者的自主决定。」
6 月 23 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
其中,新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收到患者或其近亲属提供具备下列条件的患者生前预嘱的,医疗机构在患者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者临终时实施医疗措施,应当尊重患者生前预嘱的意思表示:有采取或者不采取插管、心肺复苏等创伤性抢救措施,使用或者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进行或者不进行原发疾病的延续性治疗等的明确意思表示。
这是中国大陆首次将「生前预嘱」纳入法律体系。
生前预嘱 (living will)是指患者在意识清楚、具有决定及表达能力时,预先对失去表达能力时想要进行的医疗救治手段的一种提前指示。(图1)
北京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的毛云峰律师表示,如果医生在没有法律法规保障的情形下,按照患者意愿,不采取创伤性的抢救措施及使用生命支持系统,一旦患者的亲属对此有异议,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可能面临民事侵权索赔、或者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医生的决策面临进退两难的局面,随时可能产生巨大的法律风险,最严重甚至可能面临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刑事控诉的风险。」
有学者指出,「生前预嘱」合法化,有助于知晓患者本人的意愿和医疗偏好,能够在得到患者的知情同意下提供安宁缓和医疗服务。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疼痛科主任、安宁疗护团队负责人路桂军说,「作为安宁疗护从业者,我们一直翘首期待生前预嘱相关条款能在法律层面上有所体现,这样不至于在工作中无所适从。」
不过,法条之外,深圳在实践层面上要面对的挑战还很多。
「比如什么是生命维持干预?要做什么程度的抢救?心外按压还是气管插管?」张迪说,签署生前预嘱时,应该要有专业人员提供指导,以确保其明白生前预嘱意味着什么。
在临床上,有生前预嘱也不应该意味着完全由患者决定治疗方案。
毛云峰律师表示,需要有细则进一步明确范围:哪些创伤性的抢救措施属于可以由生前预嘱决定不对临终患者实施的;此外,必须有相应资质的医生来评估患者确实处于不可治愈的疾病末期,采取侵入性抢救措施带来的损害远大于收益。「在没有出台相应实施细则之前,不建议马上实施该规定,不排除有人会恶意利用这个条文,产生道德和法律风险。」
家属的意愿也同样重要。路桂军说,在病人住进安宁疗护病房之前,都要先找家庭的决策者。「我还是希望看到,当我们立生前预嘱的时候,是开了家庭会议,是家庭共同决策之后立下的预嘱。」
而在试点城市深圳之外,大部分医生和患者面临的仍然是空白。
据统计,在「选择与尊严」网站上注册的人数仅在 5 万人左右,实际填写的生前预嘱文本总数仅 2 万份。不少医生都表示,在临床中并未遇到过立下生前预嘱的患者。(图3)
张迪说,未来我们真正要解决的问题是,没有生前预嘱,我们的临床决策应该怎么做?
「我认为对于临终的探讨,应该由医疗机构在每一次沟通里有意识地向患者和家属了解患者的真实意愿。法律无法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沟通才能。」
临终要不要做有创抢救应该听家属的还是听患者的?深圳「生前预嘱」首次立法,明确患者拥有选择权。
中南大学附属湘雅医院呼吸与重症医学科医生江月(化名)表示,尽管在入院时,很多家属都会签字表示拒绝做有创血压、中心静脉置管、CRRT、气管插管等有创操作,但到了实际需要抢救时,患者家属又会开始摇摆。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人文学院副教授张迪说,在患者死后随访的过程中,有不少家属都会背负上罪恶感,「他们会问,我当时没抢救,或者当时要求拔管,是不是我杀了我的父母亲?」
「决定终止治疗」这件事,对家属而言是巨大的心理压力。
江月回忆,曾接过一个脑外伤合并颅内感染、肺部感染、脓毒血症、ARDS 的 79 岁高龄患者,家属坚持要求做气管插管,「患者支撑了一个多月,但最后还是因为预后不好离世了。」
张迪说,「如果有了生前预嘱的存在,家属和医护人员就能了解患者的真实意愿。一定程度上减少或免除了他们的道德责任,变为尊重患者的自主决定。」
6 月 23 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
其中,新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收到患者或其近亲属提供具备下列条件的患者生前预嘱的,医疗机构在患者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者临终时实施医疗措施,应当尊重患者生前预嘱的意思表示:有采取或者不采取插管、心肺复苏等创伤性抢救措施,使用或者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进行或者不进行原发疾病的延续性治疗等的明确意思表示。
这是中国大陆首次将「生前预嘱」纳入法律体系。
生前预嘱 (living will)是指患者在意识清楚、具有决定及表达能力时,预先对失去表达能力时想要进行的医疗救治手段的一种提前指示。(图1)
北京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的毛云峰律师表示,如果医生在没有法律法规保障的情形下,按照患者意愿,不采取创伤性的抢救措施及使用生命支持系统,一旦患者的亲属对此有异议,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可能面临民事侵权索赔、或者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医生的决策面临进退两难的局面,随时可能产生巨大的法律风险,最严重甚至可能面临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刑事控诉的风险。」
有学者指出,「生前预嘱」合法化,有助于知晓患者本人的意愿和医疗偏好,能够在得到患者的知情同意下提供安宁缓和医疗服务。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疼痛科主任、安宁疗护团队负责人路桂军说,「作为安宁疗护从业者,我们一直翘首期待生前预嘱相关条款能在法律层面上有所体现,这样不至于在工作中无所适从。」
不过,法条之外,深圳在实践层面上要面对的挑战还很多。
「比如什么是生命维持干预?要做什么程度的抢救?心外按压还是气管插管?」张迪说,签署生前预嘱时,应该要有专业人员提供指导,以确保其明白生前预嘱意味着什么。
在临床上,有生前预嘱也不应该意味着完全由患者决定治疗方案。
毛云峰律师表示,需要有细则进一步明确范围:哪些创伤性的抢救措施属于可以由生前预嘱决定不对临终患者实施的;此外,必须有相应资质的医生来评估患者确实处于不可治愈的疾病末期,采取侵入性抢救措施带来的损害远大于收益。「在没有出台相应实施细则之前,不建议马上实施该规定,不排除有人会恶意利用这个条文,产生道德和法律风险。」
家属的意愿也同样重要。路桂军说,在病人住进安宁疗护病房之前,都要先找家庭的决策者。「我还是希望看到,当我们立生前预嘱的时候,是开了家庭会议,是家庭共同决策之后立下的预嘱。」
而在试点城市深圳之外,大部分医生和患者面临的仍然是空白。
据统计,在「选择与尊严」网站上注册的人数仅在 5 万人左右,实际填写的生前预嘱文本总数仅 2 万份。不少医生都表示,在临床中并未遇到过立下生前预嘱的患者。(图3)
张迪说,未来我们真正要解决的问题是,没有生前预嘱,我们的临床决策应该怎么做?
「我认为对于临终的探讨,应该由医疗机构在每一次沟通里有意识地向患者和家属了解患者的真实意愿。法律无法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沟通才能。」
雪莲者 都 是勇敢的 你朴素的包装 你的不同 你犯的错 都 不必隐藏 你低廉的价格 你的冰爽 你的自我 他们说要做刺客 驯服每一位顾客 。他们说要让你停产 没有人爱雪莲 为何五毛 不可光荣 你一样坚持着你的善良谁说不在冰柜的不算雪糕 爱你孤身走冰箱 爱你不贵的模样爱你对峙过刺客不肯哭一场爱你清凉的冰块童年五毛的快乐爱你出现多年来几乎不涨价 雪莲 雪莲 我们最美的雪糕 .战吗 战啊 以最孤高的梦 致那被下架的辛酸与无奈 谁说站在柜里的才算雪糕
【刷牙记得要刷舌头】
刷牙不只是需要清洁牙齿,还要清洁舌头。舌面上许多小的突起乳头,高低不平,极易成为藏匿病菌的温床。如不定期清洗,舌苔上的细菌会悄悄生活在舌头细缝里,并逐渐侵害到牙齿、牙龈、咽喉,引发口臭,甚至诱发口腔、呼吸道疾病。如对洗舌反应过于敏感,也可坚持每天进餐后及时漱口,最大程度保证舌面清洁。
清洁舌头可用软毛牙刷,也可用专门的刮舌器。1.伸出舌头,从舌面后1/3处开始,从后向前轻刮。2.不可用力,以免伤害到舌乳头。3.每刮一次记得用流水漱口,每次刮2~3下即可。4.如果是用牙刷,应在靠近舌的中间部分,用刷毛轻轻刷洗。相比竖着刷,横着刷更可有效防呕吐感。
刷牙不只是需要清洁牙齿,还要清洁舌头。舌面上许多小的突起乳头,高低不平,极易成为藏匿病菌的温床。如不定期清洗,舌苔上的细菌会悄悄生活在舌头细缝里,并逐渐侵害到牙齿、牙龈、咽喉,引发口臭,甚至诱发口腔、呼吸道疾病。如对洗舌反应过于敏感,也可坚持每天进餐后及时漱口,最大程度保证舌面清洁。
清洁舌头可用软毛牙刷,也可用专门的刮舌器。1.伸出舌头,从舌面后1/3处开始,从后向前轻刮。2.不可用力,以免伤害到舌乳头。3.每刮一次记得用流水漱口,每次刮2~3下即可。4.如果是用牙刷,应在靠近舌的中间部分,用刷毛轻轻刷洗。相比竖着刷,横着刷更可有效防呕吐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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