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曝光# 【西安男子酒驾被查拒不承认 车上女儿指证父亲酒驾[允悲]】12月17日晚8时许,西安交警在大兆街道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时,一名男子驾车驶至检查点附近,准备弃车逃离,被民警发现并拦截控制。该男子满身酒气,却拒不承认酒后驾车,随后坐在副驾驶乘坐的女儿指证父亲饮酒驾车。经检测,该男子确为酒驾,但在确凿的证据和女儿指证面前,该男子却坚持了近4个小时,直到凌晨2点才承认自己酒后驾车。经查证这是该男子第二次酒后驾车,终被拘留二十日、罚款7000元,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考。(来源于三秦生活)
【西安男子酒驾被查拒不承认 车上女儿指证父亲酒驾[允悲]】12月17日晚8时许,西安交警在大兆街道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时,一名男子驾车驶至检查点附近,准备弃车逃离,被民警发现并拦截控制。该男子满身酒气,却拒不承认酒后驾车,随后坐在副驾驶乘坐的女儿指证父亲饮酒驾车。经检测,该男子确为酒驾,但在确凿的证据和女儿指证面前,该男子却坚持了近4个小时,直到凌晨2点才承认自己酒后驾车。经查证这是该男子第二次酒后驾车,终被拘留二十日、罚款7000元,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考。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赤峰爆料#笔者的一名远方亲属家住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四家子镇热水汤村,他的女儿刘某慧今年5岁,从出生之日起就参保了当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018年3月,刘某慧因意外摔伤头部,在当地医院住院治疗后稍有缓解。这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均给予了报销。由于头部伤情较重,今年刘某慧出现了两次癫痫,根据医嘱,孩子还需要进行颅骨修补术。而当地医疗条件有限,只能到北京进行医治。
2019年10月,刘某慧在北京进行了手术治疗,各种费用花费了将近十万元,目前仍在康复中。在此期间,刘家人曾向敖汉旗医保局递交了医疗费用的报销申请单,对方答复说,经查询,系统里没有查到刘某慧的参保缴费信息,因此拒绝了刘家人的请求。据刘家人介绍,刘某慧自2019年的保费均由村委会统一收取,但是未给开具过缴费凭证。那么刘某慧2019年度的保费到底交没交呢?
对此,四家子镇热水汤村村委会给刘家人出具了一份证明,内容是“刘某慧的合作医疗款240元已上交至镇医保所许井军(医保所所长)处,情况属实”。落款盖有村委会的印章。对此,镇医保所的许井军却矢口否认。
于是,刘家人又找到当地镇政府。主管城乡居民医保的一位彭姓副镇长又给刘家人出具了一份证明,内容是“我镇热水汤村一组村民刘某慧的合作医疗已交费,当时录入系统时由于系统原因,POSS机刷卡未成功,情况属实。”落款有彭副镇长的签字,及镇政府、税务局和村委会的印章。
刘家人拿着这两份证明找到敖汉旗医疗保障局,对方表示他们不清楚此事,并对刘家人说:“谁收了你的钱,你就去找谁。”多次去找后,答应给协调。现在,刘家人为了刘某慧的医保报销问题奔波了大半年,跑了多个部门,受了不少白眼,始终没有一个部门对此问题给予一个明确的答复。用刘家人的话说,就是相互推诿,逃避责任。
在这件事情上,目前仍没有搞清楚究竟是在哪一个环节出了纰漏,而且当地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征收上,仍然存在很多不规范的程序问题。首先,农村居民的缴费由村委会统一收取办理,但是很多村委会在收取保费后,没有给参保人出具缴费收据,让参保人在日后维权时缺少关键的证据。其二,村委会应当将每年的参保人员及缴费信息在村部予以公开,以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再者,刘家一共有6口人,其余5口人的保费都正常缴纳了,为何就孩子的保费没有缴上呢?而且即使没缴上,是不是应该退还保费?如果孩子不生病,都不知道240元的保费未交上,而到目前为止,这240元的保费现在何处,仍然是个问号。而税务机关收取保费,不会一个一个的收取。一个行政村,多少人参保,多少人缴费,最后都是统一入帐,难道就刘某慧的缴费特殊?还造成了POSS机的罢工?换句话说,即使POSS机故障,为何事后没有及时发现并补救?参保缴费是有二个月的期限的,不是只限参保人一天缴费,过期不侯。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难道是白内障?
据刘家人介绍,自从刘某慧的医保报销出现问题后,他们寻问了镇里和村里的其他一些村民,有不少人都没有参保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如果再有人因病住院,其后果和刘某慧一样,都不能享受医保报销的待遇。那么谁来保障这些因为某些部门人员工作的失职导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呢?目前,刘家人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以前称新农合),是国家保障农村居民健康权的一项重要举措,让农民有病看得起,不因病致贫,是一项真正惠民的工程。但是近些年来,一些地方在执行这项政策时,出现了不少问题,导致了农民看病后无法及时报销,生活陷入窘境。其实归根到底,就是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不重视,工作人员不细致,没有担当和责任心,法律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是党员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具体体现。而刘家人所在的当地相关部门在此事的处理上,没有让群众感受到一丝温暖,反而很寒心。天冷了,身寒可以取暖抵御,而群众心寒了,要怎样“医治”呢?
2018年3月,刘某慧因意外摔伤头部,在当地医院住院治疗后稍有缓解。这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均给予了报销。由于头部伤情较重,今年刘某慧出现了两次癫痫,根据医嘱,孩子还需要进行颅骨修补术。而当地医疗条件有限,只能到北京进行医治。
2019年10月,刘某慧在北京进行了手术治疗,各种费用花费了将近十万元,目前仍在康复中。在此期间,刘家人曾向敖汉旗医保局递交了医疗费用的报销申请单,对方答复说,经查询,系统里没有查到刘某慧的参保缴费信息,因此拒绝了刘家人的请求。据刘家人介绍,刘某慧自2019年的保费均由村委会统一收取,但是未给开具过缴费凭证。那么刘某慧2019年度的保费到底交没交呢?
对此,四家子镇热水汤村村委会给刘家人出具了一份证明,内容是“刘某慧的合作医疗款240元已上交至镇医保所许井军(医保所所长)处,情况属实”。落款盖有村委会的印章。对此,镇医保所的许井军却矢口否认。
于是,刘家人又找到当地镇政府。主管城乡居民医保的一位彭姓副镇长又给刘家人出具了一份证明,内容是“我镇热水汤村一组村民刘某慧的合作医疗已交费,当时录入系统时由于系统原因,POSS机刷卡未成功,情况属实。”落款有彭副镇长的签字,及镇政府、税务局和村委会的印章。
刘家人拿着这两份证明找到敖汉旗医疗保障局,对方表示他们不清楚此事,并对刘家人说:“谁收了你的钱,你就去找谁。”多次去找后,答应给协调。现在,刘家人为了刘某慧的医保报销问题奔波了大半年,跑了多个部门,受了不少白眼,始终没有一个部门对此问题给予一个明确的答复。用刘家人的话说,就是相互推诿,逃避责任。
在这件事情上,目前仍没有搞清楚究竟是在哪一个环节出了纰漏,而且当地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征收上,仍然存在很多不规范的程序问题。首先,农村居民的缴费由村委会统一收取办理,但是很多村委会在收取保费后,没有给参保人出具缴费收据,让参保人在日后维权时缺少关键的证据。其二,村委会应当将每年的参保人员及缴费信息在村部予以公开,以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再者,刘家一共有6口人,其余5口人的保费都正常缴纳了,为何就孩子的保费没有缴上呢?而且即使没缴上,是不是应该退还保费?如果孩子不生病,都不知道240元的保费未交上,而到目前为止,这240元的保费现在何处,仍然是个问号。而税务机关收取保费,不会一个一个的收取。一个行政村,多少人参保,多少人缴费,最后都是统一入帐,难道就刘某慧的缴费特殊?还造成了POSS机的罢工?换句话说,即使POSS机故障,为何事后没有及时发现并补救?参保缴费是有二个月的期限的,不是只限参保人一天缴费,过期不侯。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难道是白内障?
据刘家人介绍,自从刘某慧的医保报销出现问题后,他们寻问了镇里和村里的其他一些村民,有不少人都没有参保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如果再有人因病住院,其后果和刘某慧一样,都不能享受医保报销的待遇。那么谁来保障这些因为某些部门人员工作的失职导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呢?目前,刘家人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以前称新农合),是国家保障农村居民健康权的一项重要举措,让农民有病看得起,不因病致贫,是一项真正惠民的工程。但是近些年来,一些地方在执行这项政策时,出现了不少问题,导致了农民看病后无法及时报销,生活陷入窘境。其实归根到底,就是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不重视,工作人员不细致,没有担当和责任心,法律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是党员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具体体现。而刘家人所在的当地相关部门在此事的处理上,没有让群众感受到一丝温暖,反而很寒心。天冷了,身寒可以取暖抵御,而群众心寒了,要怎样“医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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