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违反价格法律法规 最高处500万元罚款】5月4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维护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秩序的通告。根据通告要求,郑州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坚决打击,最高处500万元的罚款。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郑州主城区药店实行不进店销售措施# 全市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类药等 】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药店“哨点”作用,5月4日晚,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最新公告,明确暂停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以及磷酸奥司他韦和抗病毒口服液两个品种,同时,全市药店实施疫情防控药品电子登记等措施。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要求,即日起,市内主城区药店实行不进店销售措施,药店要督促购药顾客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引导顾客有序购药、结账,避免聚集。同时,做好“四类药品”销售管理。暂停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以及磷酸奥司他韦和抗病毒口服液两个品种;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实施实名登记销售。
据悉,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要求全面使用药店药品监管追踪系统。目前,郑州市药店药品监管追踪系统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对需实名登记销售的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应使用电子登记系统进行上传登记,为后续精准防控做好数据支撑。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要求所有药店加强员工健康管理。按要求接种新冠疫苗和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同时,要求各大药店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做好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大象新闻)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要求,即日起,市内主城区药店实行不进店销售措施,药店要督促购药顾客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引导顾客有序购药、结账,避免聚集。同时,做好“四类药品”销售管理。暂停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以及磷酸奥司他韦和抗病毒口服液两个品种;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实施实名登记销售。
据悉,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要求全面使用药店药品监管追踪系统。目前,郑州市药店药品监管追踪系统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对需实名登记销售的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应使用电子登记系统进行上传登记,为后续精准防控做好数据支撑。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要求所有药店加强员工健康管理。按要求接种新冠疫苗和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同时,要求各大药店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做好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大象新闻)
【#郑州主城区药店实行不进店销售措施# 全市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类药等 】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药店“哨点”作用,5月4日晚,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最新公告,明确暂停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以及磷酸奥司他韦和抗病毒口服液两个品种,同时,全市药店实施疫情防控药品电子登记等措施。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要求,即日起,市内主城区药店实行不进店销售措施,药店要督促购药顾客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引导顾客有序购药、结账,避免聚集。同时,做好“四类药品”销售管理。暂停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以及磷酸奥司他韦和抗病毒口服液两个品种;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实施实名登记销售。
据悉,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要求全面使用药店药品监管追踪系统。目前,郑州市药店药品监管追踪系统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对需实名登记销售的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应使用电子登记系统进行上传登记,为后续精准防控做好数据支撑。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要求所有药店加强员工健康管理。按要求接种新冠疫苗和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同时,要求各大药店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做好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大象新闻)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要求,即日起,市内主城区药店实行不进店销售措施,药店要督促购药顾客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引导顾客有序购药、结账,避免聚集。同时,做好“四类药品”销售管理。暂停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以及磷酸奥司他韦和抗病毒口服液两个品种;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实施实名登记销售。
据悉,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要求全面使用药店药品监管追踪系统。目前,郑州市药店药品监管追踪系统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对需实名登记销售的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应使用电子登记系统进行上传登记,为后续精准防控做好数据支撑。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要求所有药店加强员工健康管理。按要求接种新冠疫苗和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同时,要求各大药店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做好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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