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我为南阳疫情防控找风险做贡献”活动的倡议】#南阳好网民##你好,明天##南阳城市服务台# 为贯彻落实南阳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当好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一线监督员”,协助全市各级各单位从严履行“四方责任”,确保我市周期内不发生规模性聚集疫情,现面向全体市民开展“我为南阳疫情防控找风险做贡献”活动,有奖征集疫情防控中存在的风险隐患。
一、活动时间:2022年7月11日开始,活动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二、征集内容
此次征集的风险点、隐患点主要范围:
(一)医疗机构是否对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扫场所码、做核酸检测。
(二)基层医疗机构是否落实对前来就诊的发热、干咳等症状患者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核酸检测政策。
(三)社区、行政村、网格化管理的小区,在发生疫情或者需要管控时,是否落实不出不进、静态管理;是否落实高风险区入宛返宛人员“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区入宛返宛人员“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低风险区入宛返宛人员“三天两检”,非必要、不外出。
(四)入宛返宛人员是否按照要求在社区(村)报备系统报备,是否存在报备不及时、故意隐瞒信息等现象。
(五)社区是否对入宛返宛人员第一时间上门核查,做到一入即知、一入即管、管控到位。
(六)宾馆酒店是否按规定扫场所码,查验省外人员和省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宾馆酒店对承办婚宴、活动、会议等聚集性活动是否按防疫要求进行管理;对发现的场所码异常是否按要求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排查管控,对体温异常的是否用负压救护车送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
(八)农村地区自行举办的丧宴、喜宴、寿宴等活动,是否提前向属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申领场所码;是否做到参加人员扫场所码并查验;是否查验参加人员核酸检测证明;每餐规模是否超过50人。
(九)药店、诊所是否存在违反疫情防控政策,不执行“四类药品”(退烧、止咳、抗菌素、抗病毒)购买实名登记制度等现象;对发现的场所码异常是否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排查管控,对体温异常的是否用负压救护车送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
(十)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购销无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是否购销无消毒证明、无“豫冷链”追溯码或未通过“豫冷链”扫码出入库进口冷链食品;是否购销无监管仓出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十一)机构和场所是否执行缺勤登记制度、健康监测制度,对职工健康状况是否失管;是否依规对所属风险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是否落实扫码通行、核酸检测结果查验、体温监测,是否对进出人员严格管理;对发现的场所码异常是否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排查管控,对体温异常的是否用负压救护车送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
(十二)机构、公共场所是否履行场所码张贴并扫码查看,落实测体温、一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十三)进入机构、公共场所是否按规定规范佩戴口罩,是否有专人监督引导群众规范佩戴口罩。
(十四)承担核酸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是否按规定出具检测结果。
(十五)长途客车、出租车、网约车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要求乘客扫场所码、戴口罩。
(十六)长途客车、出租车、网约车等是否存在违规接送疫情风险人员入宛返宛现象。
(十七)高速公路等交通卡口查验点是否逐人逐车落实扫场所码并查验,并认真查验省外人员和省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十八)高速公路服务区是否落实扫场所码并查验、测体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随意放行乘客绕过防控卡点躲避检查现象。
(十九)核酸采样点等场所设置数量是否充足、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按照规定落实扫场所码并查验、测体温、两米线,规范处置医疗废弃物。
(二十)聚集性活动举办方是否按要求申报,申报后是否擅自扩大规模;举办期间是否严格落实扫场所码并查验、测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是否按规定进行环境和物品消毒。
(二十一)是否存在网络、社会上编造、传播涉疫谣言,造成负面舆情。
(二十二)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疫情防控中是否存在履职不力、玩忽职守、作风不实、搞形式主义等现象。
(二十三)是否存在其他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存在风险隐患的情形。
三、征集要求:征集线索要求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单位、详细地址、违规行为等相关情况,有简短文字说明或图片佐证。
四、征集办法:本次活动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征集,要求标注“我为疫情防控找风险做贡献”字样,注明提供者姓名、单位、手机号码。征集邮箱:nysfkzhb2021@163.com
五、奖励办法:本次征集到的线索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调查落实。经查属实,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奖励提供者20元。
本次活动将对提供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提供者的合法权益。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家乡的安全,百姓的安康,是全体南阳市民共同的责任使命。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共同凝聚起众志成城的强大力量,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胜利做出更大的贡献!
南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一、活动时间:2022年7月11日开始,活动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二、征集内容
此次征集的风险点、隐患点主要范围:
(一)医疗机构是否对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扫场所码、做核酸检测。
(二)基层医疗机构是否落实对前来就诊的发热、干咳等症状患者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核酸检测政策。
(三)社区、行政村、网格化管理的小区,在发生疫情或者需要管控时,是否落实不出不进、静态管理;是否落实高风险区入宛返宛人员“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区入宛返宛人员“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低风险区入宛返宛人员“三天两检”,非必要、不外出。
(四)入宛返宛人员是否按照要求在社区(村)报备系统报备,是否存在报备不及时、故意隐瞒信息等现象。
(五)社区是否对入宛返宛人员第一时间上门核查,做到一入即知、一入即管、管控到位。
(六)宾馆酒店是否按规定扫场所码,查验省外人员和省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宾馆酒店对承办婚宴、活动、会议等聚集性活动是否按防疫要求进行管理;对发现的场所码异常是否按要求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排查管控,对体温异常的是否用负压救护车送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
(八)农村地区自行举办的丧宴、喜宴、寿宴等活动,是否提前向属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申领场所码;是否做到参加人员扫场所码并查验;是否查验参加人员核酸检测证明;每餐规模是否超过50人。
(九)药店、诊所是否存在违反疫情防控政策,不执行“四类药品”(退烧、止咳、抗菌素、抗病毒)购买实名登记制度等现象;对发现的场所码异常是否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排查管控,对体温异常的是否用负压救护车送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
(十)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购销无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是否购销无消毒证明、无“豫冷链”追溯码或未通过“豫冷链”扫码出入库进口冷链食品;是否购销无监管仓出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十一)机构和场所是否执行缺勤登记制度、健康监测制度,对职工健康状况是否失管;是否依规对所属风险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是否落实扫码通行、核酸检测结果查验、体温监测,是否对进出人员严格管理;对发现的场所码异常是否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排查管控,对体温异常的是否用负压救护车送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
(十二)机构、公共场所是否履行场所码张贴并扫码查看,落实测体温、一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十三)进入机构、公共场所是否按规定规范佩戴口罩,是否有专人监督引导群众规范佩戴口罩。
(十四)承担核酸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是否按规定出具检测结果。
(十五)长途客车、出租车、网约车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要求乘客扫场所码、戴口罩。
(十六)长途客车、出租车、网约车等是否存在违规接送疫情风险人员入宛返宛现象。
(十七)高速公路等交通卡口查验点是否逐人逐车落实扫场所码并查验,并认真查验省外人员和省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十八)高速公路服务区是否落实扫场所码并查验、测体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随意放行乘客绕过防控卡点躲避检查现象。
(十九)核酸采样点等场所设置数量是否充足、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按照规定落实扫场所码并查验、测体温、两米线,规范处置医疗废弃物。
(二十)聚集性活动举办方是否按要求申报,申报后是否擅自扩大规模;举办期间是否严格落实扫场所码并查验、测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是否按规定进行环境和物品消毒。
(二十一)是否存在网络、社会上编造、传播涉疫谣言,造成负面舆情。
(二十二)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疫情防控中是否存在履职不力、玩忽职守、作风不实、搞形式主义等现象。
(二十三)是否存在其他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存在风险隐患的情形。
三、征集要求:征集线索要求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单位、详细地址、违规行为等相关情况,有简短文字说明或图片佐证。
四、征集办法:本次活动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征集,要求标注“我为疫情防控找风险做贡献”字样,注明提供者姓名、单位、手机号码。征集邮箱:nysfkzhb2021@163.com
五、奖励办法:本次征集到的线索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调查落实。经查属实,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奖励提供者20元。
本次活动将对提供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提供者的合法权益。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家乡的安全,百姓的安康,是全体南阳市民共同的责任使命。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共同凝聚起众志成城的强大力量,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胜利做出更大的贡献!
南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让红色文化传承不息# 【霍山:征集令!向全县各界征集红色物品】为深入挖掘霍山红色资源,切实做好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现向全县各界征集红色物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的红色物品是五四运动以来,霍山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形成的各类红色物品。主要包括:
(一)革命实物类
1、革命斗争活动使用的武器、通讯器材、地图、印章、证件、传单、标语、医护用品、军装、旗帜、袖标、战利品、交通运输工具等。
2、涉及重要历史事件的文件通知、指示、布告、宣言、命令、会议记录、简报、电报、调查报告等。
3、反映革命斗争和社会生产成就的奖状、奖章、徽章、纪念章、证书、立功证明等。
4、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老将军、老红军等使用的文具、工具、证件、印章、服饰、箱包及其著作、书信、日记、手稿等。
5、有关重要事件和历史人物的报纸、刊物、图书等。
(二)文献资料类
1、有关重要时间和历史人物的档案、记录、历史文献资料的摘抄和复印件等。
2、重大活动、重大决定、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回忆文章、采访记录等。
3、近年来有关重要事件和历史人物的研究成果,包括图书、汇编、内部资料等。
(三)图片影像类
1、革命斗争活动、有关重要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各类有重要价值的图片、录像及录音等。
2、保存的革命亲历者访谈、录像等资料(包括对革命后代及有关知情人的采访录音、录像)。
3、近年来制作的反映霍山红色主题的影视音像作品等。
(四)其它类
不属于革命实物类、文献资料类、图片影像类的其他类别,例如:不可移动的碑刻、壁画、标语等。
二、有关要求
(一)征集物品外观要完整,无明显缺损变形。
(二)老照片要影像清晰、内容真实,尽可能注明内容、时间、地点、片中重要人物姓名及背景、拍摄者等简要情况。
(三)报送者请在提交物品时详细注明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四)实物资料应具备历史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权属要明确,不得侵犯他人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
三、征集方式
(一)自愿捐赠。凡自愿捐赠的,举行捐赠仪式,办理捐赠手续,颁发捐赠证书,展出时注明捐赠者。
(二)复制归还。对于不愿将物件原件面世的收藏者,在征得其本人同意后,由有关部门复制并归还原件。
(三)寄存代管。物件所有人可签订寄存代管协议,在不改变物件所有权的情况下,代为展示和妥善保管,并向所有人颁发代管证书。
四、征集时间
集中征集自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9月30日截止(视情开展长期征集)。
五、征集单位
霍山县红色资源保护利用联席会议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霍山县文化馆
联系人及电话:杨勇15556416001
电子邮箱:584355466@qq.com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的红色物品是五四运动以来,霍山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形成的各类红色物品。主要包括:
(一)革命实物类
1、革命斗争活动使用的武器、通讯器材、地图、印章、证件、传单、标语、医护用品、军装、旗帜、袖标、战利品、交通运输工具等。
2、涉及重要历史事件的文件通知、指示、布告、宣言、命令、会议记录、简报、电报、调查报告等。
3、反映革命斗争和社会生产成就的奖状、奖章、徽章、纪念章、证书、立功证明等。
4、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老将军、老红军等使用的文具、工具、证件、印章、服饰、箱包及其著作、书信、日记、手稿等。
5、有关重要事件和历史人物的报纸、刊物、图书等。
(二)文献资料类
1、有关重要时间和历史人物的档案、记录、历史文献资料的摘抄和复印件等。
2、重大活动、重大决定、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回忆文章、采访记录等。
3、近年来有关重要事件和历史人物的研究成果,包括图书、汇编、内部资料等。
(三)图片影像类
1、革命斗争活动、有关重要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各类有重要价值的图片、录像及录音等。
2、保存的革命亲历者访谈、录像等资料(包括对革命后代及有关知情人的采访录音、录像)。
3、近年来制作的反映霍山红色主题的影视音像作品等。
(四)其它类
不属于革命实物类、文献资料类、图片影像类的其他类别,例如:不可移动的碑刻、壁画、标语等。
二、有关要求
(一)征集物品外观要完整,无明显缺损变形。
(二)老照片要影像清晰、内容真实,尽可能注明内容、时间、地点、片中重要人物姓名及背景、拍摄者等简要情况。
(三)报送者请在提交物品时详细注明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四)实物资料应具备历史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权属要明确,不得侵犯他人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
三、征集方式
(一)自愿捐赠。凡自愿捐赠的,举行捐赠仪式,办理捐赠手续,颁发捐赠证书,展出时注明捐赠者。
(二)复制归还。对于不愿将物件原件面世的收藏者,在征得其本人同意后,由有关部门复制并归还原件。
(三)寄存代管。物件所有人可签订寄存代管协议,在不改变物件所有权的情况下,代为展示和妥善保管,并向所有人颁发代管证书。
四、征集时间
集中征集自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9月30日截止(视情开展长期征集)。
五、征集单位
霍山县红色资源保护利用联席会议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霍山县文化馆
联系人及电话:杨勇15556416001
电子邮箱:584355466@qq.com
#如何看待谭谈交通被诉侵权案#《谭谈交通》这档普法类节目于2005年开播,13年共录制了3000多期,寓教于乐的形式得到了众多好评。但现在视频被全面下架,因为被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起了侵权投诉。
电视台官方回应称已将《 谭谈交通 》所有著作财产权以及相关权利转授给了游术,协议中特别注明了包含赔偿权。就这个问题,差评君也咨询了自己的法务。
根据《 著作权法 》,一般来说,像报社、期刊社、电视台这样的单位,工作人员创造的职务作品属于电视台。谭 Sir 担任主持人属于履行电视台委派的职务行为,著作权归属为电视台。
其次,在制作节目之前,双方可能通过合同等进行了协议约定,如果知识产权此时已约定好归电视台,这种情况著作权也不属于谭 Sir 。
根据目前网上已爆出的情况,成都游术大概率在法律上能站得住脚,也就是说,他们拥有著作权,有权对侵权作品进行申诉。
但也存在一些变量。比如电视台是如何把权益转让给这家私企的?转让价格是否合理?过程是否符合相关程序?比如节目的公益性质能够得到认定的话,可以驳斥著作权。以及谭 Sir 在某些情况下也享有肖像权、表演者权等权益,可以起诉成都游术等等。
另外这家公司成都游术,百度、快手、优酷、咪咕、爱奇艺、华为和 B 站都被他告了,成立于 2018 年,注册资本 50 万,实缴资本为 0 ,并且成立四年,每年年报都显示参保人数为 0 。
并且根据看成都的记者实地探访,这家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地,实际为一家服装店。。。
事实上,成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也有提到,这是交通安全宣教节目。原本一档具有公益性质的交通节目,却因为多年以后重新火了起来,成为了商人们的逐利场。无论如何,今天这个结果对《 谭谈交通 》的制作者,对于每个喜欢这个节目的观众来说,都是一种讽刺。#如果看待谭谈交通因为侵权被下架# #谭谈交通#
电视台官方回应称已将《 谭谈交通 》所有著作财产权以及相关权利转授给了游术,协议中特别注明了包含赔偿权。就这个问题,差评君也咨询了自己的法务。
根据《 著作权法 》,一般来说,像报社、期刊社、电视台这样的单位,工作人员创造的职务作品属于电视台。谭 Sir 担任主持人属于履行电视台委派的职务行为,著作权归属为电视台。
其次,在制作节目之前,双方可能通过合同等进行了协议约定,如果知识产权此时已约定好归电视台,这种情况著作权也不属于谭 Sir 。
根据目前网上已爆出的情况,成都游术大概率在法律上能站得住脚,也就是说,他们拥有著作权,有权对侵权作品进行申诉。
但也存在一些变量。比如电视台是如何把权益转让给这家私企的?转让价格是否合理?过程是否符合相关程序?比如节目的公益性质能够得到认定的话,可以驳斥著作权。以及谭 Sir 在某些情况下也享有肖像权、表演者权等权益,可以起诉成都游术等等。
另外这家公司成都游术,百度、快手、优酷、咪咕、爱奇艺、华为和 B 站都被他告了,成立于 2018 年,注册资本 50 万,实缴资本为 0 ,并且成立四年,每年年报都显示参保人数为 0 。
并且根据看成都的记者实地探访,这家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地,实际为一家服装店。。。
事实上,成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也有提到,这是交通安全宣教节目。原本一档具有公益性质的交通节目,却因为多年以后重新火了起来,成为了商人们的逐利场。无论如何,今天这个结果对《 谭谈交通 》的制作者,对于每个喜欢这个节目的观众来说,都是一种讽刺。#如果看待谭谈交通因为侵权被下架# #谭谈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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