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宜善[超话]#:
夜风凛凛 独回望旧事前尘
是以往的我充满怒愤
诬告与指责 积压着满肚气不愤
对谣言反应甚为着紧
受了教训 得了书经的指引
现已看得透不再自困
但觉有分数
不再像以往那般笨
抹泪痕轻快笑着行
冥冥中都早注定你富或贫
是错永不对真永是真
任你怎说安守我本分
始终相信沉默是金
是非有公理 慎言莫冒犯别人
遇上冷风雨休太认真
自信满心里 休理会讽刺与质问
笑骂由人 洒脱地做人
夜风凛凛 独回望旧事前尘
是以往的我充满怒愤
诬告与指责 积压着满肚气不愤
对谣言反应甚为着紧
受了教训 得了书经的指引
现已看得透不再自困
但觉有分数
不再像以往那般笨
抹泪痕轻快笑着行
冥冥中都早注定你富或贫
是错永不对真永是真
任你怎说安守我本分
始终相信沉默是金
是非有公理 慎言莫冒犯别人
遇上冷风雨休太认真
自信满心里 休理会讽刺与质问
笑骂由人 洒脱地做人
#每日一道# 【道教法物的文化内涵】
所谓道教法物,简而言之即道教持道、护道、做法所用之物也。道教法物历史久远,形式多样,品种繁多,可谓丰富多彩。有的做工十分精细,堪称上品。道教法物来自原始宗教以及早期礼乐祭天敬祖活动,早在南北朝刘宋时陆修静就已对道教法物做了严格的规定,《道藏·天皇至道太清玉册》卷四中的《奉圣仪制章》中就有关于“圣像宝座”、“龙牌”、“龟鹤炉”、“幡”、“盖”等道教法物规范制作的详细记载。道教法物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道教神仙信仰、灵魂永在、祈求大同、和平、普济度物等思想观念,它的形成是研究道教宫观建筑、教制、戒律等多方面历史的有力佐证。道教法物文化又同传统的绘画、书法等艺术相结合,体现了道教独特的审美及世界观。道教法物是道教文化重要的一部分。我们试以分类介绍之。
一、道场用物
道教斋醮来自古代的祷神祭祀。宋玉《高唐赋》说:“醮诸神,礼太一”。道教斋醮正式形成可以追根到祖天师的“三官手书”和寇谦之的“云中音诵新科之诫”,到了南朝刘宋时陆修静演成大型分类斋仪,陶弘景又因斋设醮,制定出醮仪。从此道教法事绵延不断,斋醮日臻繁多,道教法物也日渐丰富多彩了。
(一)、法器
道教将用的打击乐器称作“法器”,即做法用之乐器。道教迄今用的法器一般为铛子、钗子(当击铰子)、铃子、木鱼、引磬、翁子、磬、鼓、钟、铙钹等。属纯粹的中国古“钟鼓之乐”。钟鼓文化我们在《道教钟鼓文化内涵》中谈过,此处不再介绍。
1、磬
道场所用的磬有大磬、单磬及引磬。大磬置大殿的左上方。一般除监院、方丈叩首时用,平时很少用。单磬是放在经单上的小磬,一般用于交板连接及诵“天尊”处击一响。单磬及大磬口上方边多有图案,称为“万不断”。有的磬同忏钟一样,均铸有铭文或经文,以示庄重。引磬是上单主经者或殿主上供时引道、引叩所用之物。大一点的引磬称为“翁子”,一般只有方丈或监院的使者持用。
2、木鱼
是道教重要法器之一,古时称其为木鱼鼓、鱼鼓、或者木鱼板。显然是古人敲击空木所发现的打击乐器。道教刻之鱼形,相传鱼类目不合睛,昼夜常醒,所以玄门用木雕刻成鱼形,以便敲响时警惕大家不要昏沉懈怠。木鱼作为敲击乐器何时出现在道教,已无可考。
3、铙、钹
辞源说:铙,中乐器也。周礼以金铙止鼓。有称小钲,浮屠氏所用,出西域。钹,即铜盔,本西域南蛮之器。
辞源记载说:铙钹,乐器,本名铜钹,南齐穆士素所造,其园数寸,大者出扶南、南昌、疏勤等国。其圆数尺,隆起如浮区,以韦贯之,相击以和乐者,今通称铙钹。按《道藏·天皇至道大清玉册》卷五中言:“铙钹,蚩尤驱虎豹与黄帝战,黄帝作铙钹以破之……唐武后时……令道门亦有建阴阳醮者皆用之。”说明铙钹用于道教斋醮历史颇早。
按《道藏·天皇至道太清玉册》中记载,道教上等乐为“三清天乐”,为“黄帝祀三清之乐也”。其法器达十九种,其中有包括吹弹乐器十四种。其为:震天集灵之鼓(丰鼓)、碧霄震空之钟(洪钟)、万金铮从之钟(架上十六应候之钟)、群玉琳琅之磬(架上十六应候之磬)、瑶池灵明之鼓(扛鼓也)、达悃通真之磬(手磬)、玉霄紫金之钟(金钟)、玉清天球之磬(玉磬)、太昊咸和之琴、琅霄遏云之管、湘灵空清之瑟、太虚仙音之簌(似箜候而奏弦)、瑶台夜月之阮、檄龙命鸦之愫、青华瑶天之笙、玄洲洞灵之箫、啸风凌云之笛、灵龟啸风之鼓(即札)、枸台碧玉之板、震空册霄之璈、叶和众音之埙、保合太和之箎、五音翕和之祝、八音九成之敔。并说:“凡升坛朝真谒帝则用之,其行道诵经只用常日之仙乐”。
(二)、法物
法事中高功做法祈请神将、召将、敕鬼等用物也称之为法物。试举例几种。
1、笏板
古时没有纸张,人们要简单地记点事情,最方便的方法就是写在竹木削成的竹片和木片上,狭长的叫简,宽厚的叫牍。古人把随身携带的竹、木牍专称为笏。大概从春秋战国开始广泛使用。一直到唐宋,不过六朝以后,笏也称手板。唐代,官吏都要持笏,这已成制度,公卿也不例外。一方面是为了议事时记事,一方面是为了遮面以防惊了圣驾。这种文化一直留传到道教传统中。古时笏分为“简”、“圭”、二种。
道教在祭祀五岳时要“投龙玉简”,简上有符。有《救苦简符》、《九幽玉简符》、《神霄玉简符》等,其书符皆有咒,如《神霄金简》书符咒曰:
明梵玄景,开度穷魂。阴阳交象,火炼成人。大帝阳堂,号人灵君。魂生摄炁,九转成仙。元炁归身,混合百神。九门禄道,胎炁上玄。得澄无为。身腾紫云。
其简文皆有告文,如《九幽玉简》中《告文》曰:
太上玉简,九幽符命告下。罗丰九垒,五岳重幽。据吏考官,冥司典吏。牛头狱卒,监牢大神。拔度某神魂,永离长夜。出离九幽,得睹慈光。心神明了,证品仙阶。冤仇和释,上生大有之天,一如诰命。年岁次某月某日告下。
一般用玉或金做成的简称为圭。圭的档次要高贵些,一般多为天神用物。《道藏·灵宝玉鉴》卷十九第四有《圭上朝真符》,为高功朝真谒帝时专用之圭。这样的圭符一直流传到现在。全真、正一二教在《玉皇大表科仪》中高功变身谒帝时则用此种圭符。
2、香炉
香炉的种类很多,《天皇至道太清玉册》中有“龟鹤炉”的记载:“丹陛上两旁宜用,铜铁铸成,龟鹤二对为炉,凡建醮事焚香于内可以通仙灵,香气可达上苍。”
3、灯
《天皇至道太清玉册》有“日月灯”,言:“凡殿两楹之间必用鱼鲀为灯,以云霞覆之,高耸于楣枋之间,左用红以象日,右用白以象月。”
4、神尺
按《道藏·道法会元》卷之一百五十七之《上清天蓬伏魔大法》中有《神尺秘旨》言:“造尺之法,用福地桃木或雷震枣木为之,择甲子日造。准尺长一尺二寸,厚八分,阔一寸二分。正面三台七星罡,星指下书元帅……背上刊七星隐讳,三台北斗,星下元帅有令……左侧太乙力士,右侧二十四神,雕造毕,写天蓬咒,用水调朱填篆,以降纱囊盛。”
5、铁鏆
道教《全真青玄济炼铁鏆施食全集》中有《铁鏆图式》,相传为铁师传北宋道士萨守坚,萨守坚传流至今。道教施食中以铁鏆装米,通过高功作用,将铁鏆内的米祭成琼浆,进而饱食幽魂众。其鏆上还须帖上封鏆符,据说怕众饥饿之鬼来抢食。
6、印篆
道教印篆有佩带及章表传神二种功用。《道藏·道法会元》称《雷霆都司符玺》:“元始上帝付授三洞飞仙五岳丈人,其符玺皆玉为之。黄帝得之佩印登天,雷公风后二君得之相继仙去”。在《魁台宝玺式》中言:“斯印在处,将吏护持,久久行持,鬼神不敢正视,凡所遇山川社稷神庙,城隍社令悉来迎拜,宜佩受之,以求灵焉”。道教印篆,乃五天真文,篆而成印,非世间印也。可除身中秽毒、令人聪明、保命护身、诸患无侵、名系仙籍、神异无比。
道教章函用印来自上古书简用泥封以为信的传统。如《道藏·道法会元》卷五十七中称:紫光丹天之文……可奏上帝……可印符箓牒状。其有投江河中,起龙发雨,印牒请风,能使舟航快急、发雷电,请晴雨雪、照千百殃出,感动天地神明,役风使雨,驱除神怪,诛斩妖魅。凡一切疾病以印印之立愈。《道藏》中关于印的记载很多,如《九天上章灵官印》、《飞玄三炁玉章印》、《三天内讳印》、《三天太上印》等。现通行正一教的印有《灵宝大法师印》、《正一大法师印》等,全真教多用《混元宗坛印》、《道经师宝印》、《雷霆都司印》等。
7、令尺
令尺也称令牌,《道藏·道书援神契》中言:“周礼,牙璋以起军旅。汉,铜虎符,上圆下方,刻五牙,文若垂露状,背文作一坐虎形,铭其旁曰,如古牙璋作虎符,今召将用令牌,此法也”。《道教全真秘旨》中对令尺作法有严格规定,其一是选料,不可用槐木,枣木、柏木、松木、黄阳木均可,古人选雷击木。一般长四寸,厚七分。
8、规、钵
道教全真派传戒时传衣钵,衣即戒衣及规,钵即饭钵。
三坛大戒的戒衣各不一样,即初真戒衣、中极戒衣及天仙戒衣。规是规范道人行为的尺度,戒规是戒子礼神、礼师时跪拜之物。一般用黄色或红色,四周用黑边,长方形,四角中一角内有红色或黄色三角者为规头。
9、戒尺
《道藏·天皇至道太清玉册》中有《清规戒尺式》:“用木造阔一寸四分,厚四分,长三尺。”戒尺上有铭文曰:“法非此不行、礼非此不齐、德非此不修,人非此不耻。”
二、教事用物
道教在大型教事活动中用仙仗,如方丈、监院升座,传戒授箓等活动。按《天皇至道太清玉册》中有十七种,其为肃清黄道之旆一对、昭告万灵之幡一对、震摄百魔之幢一对、九皇万龄之缕一对、三清神霓之旌一对、太微命灵之麾一对、太清极玄之幢一对(一面画龙,一面画虎)、五灵绛霄之节一对、九天伏魔如意一对、九霄云翰之扇一对、玉罗庆云之扇一对、神飚飞霞之盖一对、破暗烛明之灯一对、丹霄神焰之灯一对、天衢玉霄之灯一对、丹凤呈祥之辇(香亭是也)、神龙捧圣之辂。并说:“以上仙仗用硃竿宝盖珠绸绵帛缕彩为之,务在装尽整肃列于外坛,四面每朝步虚旋行之际,则道童各执仙仗和华夏吟,随班旋绕皇坛之上。”如幡,道教的用法及式样就很多。《天皇至道太清玉册》言:“道教所用之幡以表天地人三才之象”。并说:“幡顶用桐梓之木为之上,用日月星辰云霞内,画天尊像于二,以表天也,腹书天帝之名,脚具用龙凤,雨边带取象于手,皆以云龙飞凤为副之,取象于人也。脚亦用桐梓之木,画山河大地,五岳四渎,取象于地也。
道人日常所持之物,也称法物,如云游用的棕薄团、便铲、缘瓢、引磬等,道人所戴的冠如黄冠、五岳冠、星冠、莲花冠、五老冠皆为道教法物范围。
现在国外学术界很看重道教法物,道教法物往往体现了某段历史时期的道教文化现象。王宜娥老师的《让美国民众步入道教艺术的殿堂》一文中就详尽地介绍了道教法物在美国成功举办艺术展的盛况。道教法物的文化内涵还有待学者们进一步深入研究。
作者:任宗权
文章来源:北京白云观
所谓道教法物,简而言之即道教持道、护道、做法所用之物也。道教法物历史久远,形式多样,品种繁多,可谓丰富多彩。有的做工十分精细,堪称上品。道教法物来自原始宗教以及早期礼乐祭天敬祖活动,早在南北朝刘宋时陆修静就已对道教法物做了严格的规定,《道藏·天皇至道太清玉册》卷四中的《奉圣仪制章》中就有关于“圣像宝座”、“龙牌”、“龟鹤炉”、“幡”、“盖”等道教法物规范制作的详细记载。道教法物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道教神仙信仰、灵魂永在、祈求大同、和平、普济度物等思想观念,它的形成是研究道教宫观建筑、教制、戒律等多方面历史的有力佐证。道教法物文化又同传统的绘画、书法等艺术相结合,体现了道教独特的审美及世界观。道教法物是道教文化重要的一部分。我们试以分类介绍之。
一、道场用物
道教斋醮来自古代的祷神祭祀。宋玉《高唐赋》说:“醮诸神,礼太一”。道教斋醮正式形成可以追根到祖天师的“三官手书”和寇谦之的“云中音诵新科之诫”,到了南朝刘宋时陆修静演成大型分类斋仪,陶弘景又因斋设醮,制定出醮仪。从此道教法事绵延不断,斋醮日臻繁多,道教法物也日渐丰富多彩了。
(一)、法器
道教将用的打击乐器称作“法器”,即做法用之乐器。道教迄今用的法器一般为铛子、钗子(当击铰子)、铃子、木鱼、引磬、翁子、磬、鼓、钟、铙钹等。属纯粹的中国古“钟鼓之乐”。钟鼓文化我们在《道教钟鼓文化内涵》中谈过,此处不再介绍。
1、磬
道场所用的磬有大磬、单磬及引磬。大磬置大殿的左上方。一般除监院、方丈叩首时用,平时很少用。单磬是放在经单上的小磬,一般用于交板连接及诵“天尊”处击一响。单磬及大磬口上方边多有图案,称为“万不断”。有的磬同忏钟一样,均铸有铭文或经文,以示庄重。引磬是上单主经者或殿主上供时引道、引叩所用之物。大一点的引磬称为“翁子”,一般只有方丈或监院的使者持用。
2、木鱼
是道教重要法器之一,古时称其为木鱼鼓、鱼鼓、或者木鱼板。显然是古人敲击空木所发现的打击乐器。道教刻之鱼形,相传鱼类目不合睛,昼夜常醒,所以玄门用木雕刻成鱼形,以便敲响时警惕大家不要昏沉懈怠。木鱼作为敲击乐器何时出现在道教,已无可考。
3、铙、钹
辞源说:铙,中乐器也。周礼以金铙止鼓。有称小钲,浮屠氏所用,出西域。钹,即铜盔,本西域南蛮之器。
辞源记载说:铙钹,乐器,本名铜钹,南齐穆士素所造,其园数寸,大者出扶南、南昌、疏勤等国。其圆数尺,隆起如浮区,以韦贯之,相击以和乐者,今通称铙钹。按《道藏·天皇至道大清玉册》卷五中言:“铙钹,蚩尤驱虎豹与黄帝战,黄帝作铙钹以破之……唐武后时……令道门亦有建阴阳醮者皆用之。”说明铙钹用于道教斋醮历史颇早。
按《道藏·天皇至道太清玉册》中记载,道教上等乐为“三清天乐”,为“黄帝祀三清之乐也”。其法器达十九种,其中有包括吹弹乐器十四种。其为:震天集灵之鼓(丰鼓)、碧霄震空之钟(洪钟)、万金铮从之钟(架上十六应候之钟)、群玉琳琅之磬(架上十六应候之磬)、瑶池灵明之鼓(扛鼓也)、达悃通真之磬(手磬)、玉霄紫金之钟(金钟)、玉清天球之磬(玉磬)、太昊咸和之琴、琅霄遏云之管、湘灵空清之瑟、太虚仙音之簌(似箜候而奏弦)、瑶台夜月之阮、檄龙命鸦之愫、青华瑶天之笙、玄洲洞灵之箫、啸风凌云之笛、灵龟啸风之鼓(即札)、枸台碧玉之板、震空册霄之璈、叶和众音之埙、保合太和之箎、五音翕和之祝、八音九成之敔。并说:“凡升坛朝真谒帝则用之,其行道诵经只用常日之仙乐”。
(二)、法物
法事中高功做法祈请神将、召将、敕鬼等用物也称之为法物。试举例几种。
1、笏板
古时没有纸张,人们要简单地记点事情,最方便的方法就是写在竹木削成的竹片和木片上,狭长的叫简,宽厚的叫牍。古人把随身携带的竹、木牍专称为笏。大概从春秋战国开始广泛使用。一直到唐宋,不过六朝以后,笏也称手板。唐代,官吏都要持笏,这已成制度,公卿也不例外。一方面是为了议事时记事,一方面是为了遮面以防惊了圣驾。这种文化一直留传到道教传统中。古时笏分为“简”、“圭”、二种。
道教在祭祀五岳时要“投龙玉简”,简上有符。有《救苦简符》、《九幽玉简符》、《神霄玉简符》等,其书符皆有咒,如《神霄金简》书符咒曰:
明梵玄景,开度穷魂。阴阳交象,火炼成人。大帝阳堂,号人灵君。魂生摄炁,九转成仙。元炁归身,混合百神。九门禄道,胎炁上玄。得澄无为。身腾紫云。
其简文皆有告文,如《九幽玉简》中《告文》曰:
太上玉简,九幽符命告下。罗丰九垒,五岳重幽。据吏考官,冥司典吏。牛头狱卒,监牢大神。拔度某神魂,永离长夜。出离九幽,得睹慈光。心神明了,证品仙阶。冤仇和释,上生大有之天,一如诰命。年岁次某月某日告下。
一般用玉或金做成的简称为圭。圭的档次要高贵些,一般多为天神用物。《道藏·灵宝玉鉴》卷十九第四有《圭上朝真符》,为高功朝真谒帝时专用之圭。这样的圭符一直流传到现在。全真、正一二教在《玉皇大表科仪》中高功变身谒帝时则用此种圭符。
2、香炉
香炉的种类很多,《天皇至道太清玉册》中有“龟鹤炉”的记载:“丹陛上两旁宜用,铜铁铸成,龟鹤二对为炉,凡建醮事焚香于内可以通仙灵,香气可达上苍。”
3、灯
《天皇至道太清玉册》有“日月灯”,言:“凡殿两楹之间必用鱼鲀为灯,以云霞覆之,高耸于楣枋之间,左用红以象日,右用白以象月。”
4、神尺
按《道藏·道法会元》卷之一百五十七之《上清天蓬伏魔大法》中有《神尺秘旨》言:“造尺之法,用福地桃木或雷震枣木为之,择甲子日造。准尺长一尺二寸,厚八分,阔一寸二分。正面三台七星罡,星指下书元帅……背上刊七星隐讳,三台北斗,星下元帅有令……左侧太乙力士,右侧二十四神,雕造毕,写天蓬咒,用水调朱填篆,以降纱囊盛。”
5、铁鏆
道教《全真青玄济炼铁鏆施食全集》中有《铁鏆图式》,相传为铁师传北宋道士萨守坚,萨守坚传流至今。道教施食中以铁鏆装米,通过高功作用,将铁鏆内的米祭成琼浆,进而饱食幽魂众。其鏆上还须帖上封鏆符,据说怕众饥饿之鬼来抢食。
6、印篆
道教印篆有佩带及章表传神二种功用。《道藏·道法会元》称《雷霆都司符玺》:“元始上帝付授三洞飞仙五岳丈人,其符玺皆玉为之。黄帝得之佩印登天,雷公风后二君得之相继仙去”。在《魁台宝玺式》中言:“斯印在处,将吏护持,久久行持,鬼神不敢正视,凡所遇山川社稷神庙,城隍社令悉来迎拜,宜佩受之,以求灵焉”。道教印篆,乃五天真文,篆而成印,非世间印也。可除身中秽毒、令人聪明、保命护身、诸患无侵、名系仙籍、神异无比。
道教章函用印来自上古书简用泥封以为信的传统。如《道藏·道法会元》卷五十七中称:紫光丹天之文……可奏上帝……可印符箓牒状。其有投江河中,起龙发雨,印牒请风,能使舟航快急、发雷电,请晴雨雪、照千百殃出,感动天地神明,役风使雨,驱除神怪,诛斩妖魅。凡一切疾病以印印之立愈。《道藏》中关于印的记载很多,如《九天上章灵官印》、《飞玄三炁玉章印》、《三天内讳印》、《三天太上印》等。现通行正一教的印有《灵宝大法师印》、《正一大法师印》等,全真教多用《混元宗坛印》、《道经师宝印》、《雷霆都司印》等。
7、令尺
令尺也称令牌,《道藏·道书援神契》中言:“周礼,牙璋以起军旅。汉,铜虎符,上圆下方,刻五牙,文若垂露状,背文作一坐虎形,铭其旁曰,如古牙璋作虎符,今召将用令牌,此法也”。《道教全真秘旨》中对令尺作法有严格规定,其一是选料,不可用槐木,枣木、柏木、松木、黄阳木均可,古人选雷击木。一般长四寸,厚七分。
8、规、钵
道教全真派传戒时传衣钵,衣即戒衣及规,钵即饭钵。
三坛大戒的戒衣各不一样,即初真戒衣、中极戒衣及天仙戒衣。规是规范道人行为的尺度,戒规是戒子礼神、礼师时跪拜之物。一般用黄色或红色,四周用黑边,长方形,四角中一角内有红色或黄色三角者为规头。
9、戒尺
《道藏·天皇至道太清玉册》中有《清规戒尺式》:“用木造阔一寸四分,厚四分,长三尺。”戒尺上有铭文曰:“法非此不行、礼非此不齐、德非此不修,人非此不耻。”
二、教事用物
道教在大型教事活动中用仙仗,如方丈、监院升座,传戒授箓等活动。按《天皇至道太清玉册》中有十七种,其为肃清黄道之旆一对、昭告万灵之幡一对、震摄百魔之幢一对、九皇万龄之缕一对、三清神霓之旌一对、太微命灵之麾一对、太清极玄之幢一对(一面画龙,一面画虎)、五灵绛霄之节一对、九天伏魔如意一对、九霄云翰之扇一对、玉罗庆云之扇一对、神飚飞霞之盖一对、破暗烛明之灯一对、丹霄神焰之灯一对、天衢玉霄之灯一对、丹凤呈祥之辇(香亭是也)、神龙捧圣之辂。并说:“以上仙仗用硃竿宝盖珠绸绵帛缕彩为之,务在装尽整肃列于外坛,四面每朝步虚旋行之际,则道童各执仙仗和华夏吟,随班旋绕皇坛之上。”如幡,道教的用法及式样就很多。《天皇至道太清玉册》言:“道教所用之幡以表天地人三才之象”。并说:“幡顶用桐梓之木为之上,用日月星辰云霞内,画天尊像于二,以表天也,腹书天帝之名,脚具用龙凤,雨边带取象于手,皆以云龙飞凤为副之,取象于人也。脚亦用桐梓之木,画山河大地,五岳四渎,取象于地也。
道人日常所持之物,也称法物,如云游用的棕薄团、便铲、缘瓢、引磬等,道人所戴的冠如黄冠、五岳冠、星冠、莲花冠、五老冠皆为道教法物范围。
现在国外学术界很看重道教法物,道教法物往往体现了某段历史时期的道教文化现象。王宜娥老师的《让美国民众步入道教艺术的殿堂》一文中就详尽地介绍了道教法物在美国成功举办艺术展的盛况。道教法物的文化内涵还有待学者们进一步深入研究。
作者:任宗权
文章来源:北京白云观
#邓炳强正告乱港分子悬崖勒马#【邓炳强接受环球时报专访:正告乱港分子悬崖勒马,不要再继续叛徒行为】当《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香港国安法”)及完善选举制度两把“重锤”落地,盘踞多年的反中乱港势力作鸟兽散,“东方之珠”是否还存在国家安全隐患?由乱到治的香港迎来回归祖国25周年,回答这个问题尤为重要。在近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专访时,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香港国安法使香港由乱到治,但香港仍然面临多类国家安全风险,为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有必要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立法工作。他同时表示,对于逃亡国外的乱港分子,特区政府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确保犯法的人接受法律制裁。邓炳强说:“我在此正告有关人士不要再继续这些叛徒、懦夫的行为,而要悬崖勒马,不要一错再错。”
成功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和香港安全的犯罪活动
环球时报:2019年11月,您成为香港回归后第七任警务处处长,全面接管警队。2021年6月起,您出任保安局局长至今。在您看来,担任保安局局长和警队“一哥”有哪些不同之处?
邓炳强:警务处处长主要负责行动方面的事情,涉及侦查案件、捉拿嫌犯等,工作以行动为本,很快就可以有“成功感”,例如破案把凶徒缉捕、罪案率下跌,成效立即可以看见。保安局局长则负责全港的保安工作,除了警务工作外,我还负责消防、惩教、海关、入境等工作,要在法例和政策方面使得保安局各执法部门工作更有效率,因此,责任大了很多。
另外,保安局局长是一名政治委任官员,需要做很多解说政策及凝聚社会力量的工作,以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政府的工作。作为保安局局长,参与订立一项法例可能要花几年时间也未必能成功,这当中可能会有很多挑战,所以“成功感”不会很快达到。但当我成功订立一项法例或推行一项政策,这并不只是侦破一宗案件,而是将执法部门的工作成效整体提升,对社会的贡献更大,随之满足感也会更大。
环球时报:您担任保安局局长以来,有哪些工作重点?接下来又有哪些计划?
邓炳强:在过去一年,保安局和警务处连同其他相关纪律部队积极对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士和组织依法采取多项执法行动,包括进行拘捕和检控、激活现有法例、冻结相关罪行财产等,成功打击了不少严重危害国家和香港安全的犯罪活动。自香港国安法生效至今,共189人因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而被警方拘捕,当中122人已被检控,另有5家公司因涉嫌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被检控。
2019年的“黑暴”事件令本土恐怖主义滋生,警方接连捣破20多宗涉及枪械和爆炸品的案件。特区政府时刻戒备,全方位提升反恐准备和应对能力,并推动公众教育和设立反恐举报热线,提高市民反恐意识及清除社区内的潜在威胁。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香港国安法使香港由乱到治,目前整体治安情况稳定。今年首季整体罪案较去年同期下跌6.2%,其中暴力罪案较去年同期下跌一成,行劫案下跌23.3%,盗窃案下跌接近五成,但同期诈骗案上升28.6%。针对诈骗案上升情况,警方会加强执法,并继续全方位宣传防骗信息。
保安局在过去一年完成了几项重要的立法工作,包括﹕《2021年刑事罪行(修订)条例》《2021年火器及弹药(枪械宣布)(修订)规例》《2021年消防(装置及设备)(修订)规例》和《2021年入境(修订)条例》。
此外,香港保安局和辖下各纪律部队及辅助队伍还协助社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尤其在今年第五波疫情全程投入参与抗疫工作,包括协助受限区域的围封行动、全职追踪密切接触者、就《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采取执法行动、提供紧急救援及运送感染人士、管理社区隔离设施及检疫设施(包括中央援建的方舱医院)等。为方便营商及提升香港的国际地位,本月初我们推出先导计划,医疗卫生、高等教育、文化艺术等十个界别的非本地人才,在获得特区政府相关决策局或部门认可的机构邀请下,可以访客身份来港参与指定短期活动,无须向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工作签证或进入许可。
未来,香港保安局及各纪律部队会继续做好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以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积极推进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工作,订立网络安全法例,以明确关键基础设施营运者的网络安全责任。社会稳定和治安良好是市民安居乐业的基石,我们将会继续努力不懈,维护国家安全、守护香港,保安局和纪律部队也会继续致力推行各种与民生相关的施政措施,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以及配合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特区政府会继续采取举措应对国安风险
环球时报:回看香港过去的25年,您认为在2020年香港国安法生效和2021年选举制度完善后,还有哪些危害国家和香港安全的隐患?
邓炳强:随着国家的整体发展,不少西方国家视中国为威胁,甚至采取全面敌对态度。由于香港在“一国两制”下有独特环境和生活模式,容易被外部势力恶意渗透。这些势力试图分裂及颠覆国家,鼓吹“港独”思想,导致国家安全风险加剧。
我们能看到,自2003年未能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工作至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家安全风险发生急剧变化,出现过2014年的非法“占中”、2016年的旺角暴动以及鼓吹“港独”的“香港民族党”成立等严重损害特区公共秩序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过去20多年出现多次的社会乱象,在2019年起持续十多个月的大规模暴乱更是达到极点,出现严重损害法治、公共秩序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香港国安法的实施,扭转了特区自2019年开始的乱局,暴力行为大幅下降,鼓吹“港独”的情况不断减少。此外,众多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亦相继自行解散或停止运作。
虽然香港国安法确实起了震慑作用,但是危害国家安全的分子绝对不会轻易收手,而是伺机而动。香港仍面临不少国家安全风险,包括:危害国家及香港安全的势力持续以“软对抗”手法宣扬反中央和特区政府的信息,鼓吹“港独”;本土恐怖主义活动,例如2021年的独狼式“七一刺警案”和企图于铁路、法庭等公共场所发动炸弹袭击以图达到政治目的的“光城者”案件,均显示本土恐怖主义分子已转趋行动化;外部势力利用香港“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独特环境,不断干扰和抹黑特区事务,意图危害国家安全;逃到海外的危害国家安全分子勾结外部势力,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如要求外国实施所谓的“制裁”。
环球时报:对于这些仍然存在的国家安全威胁,应当如何应对?
邓炳强:特区政府会继续采取一系列举措应对上述国安风险,其中特别包括:情报方面,我们会加强国家安全及反恐情报搜集及分析,特别是网上资讯及反间谍情报;执法方面,包括继续针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和组织展开深入调查,特别是他们的财政来源、开支及与外部势力的关系,并在各纪律部队和各政策局及部门全面协作下,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方面,包括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以及订立网络安全法例,以进一步完善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宣传教育方面,只有正确理解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才能确保香港繁荣稳定,特别是在加强青少年的国家安全意识方面,特区政府通过不同形式的比赛和活动,推动全港中小学校的师生共同参与,让国家安全教育植根校园及社会。
此外,特区政府相关政策局及部门也积极通过订立其他的新法例、规例和机制,以更好地履行就维护国家安全的宣传、指导、监督和管理的责任,包括:通过《电讯(登记用户识别卡)规例》,以落实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度,防止和协助侦查涉及使用电话储值卡的犯罪案件;通过实施《2021年电影检查(修订)条例》和更新的《有关电影检查的检查员指引》,把国家安全列为电影检查的考虑因素之一;修订适用于慈善机构的税务指南,如任何团体支持、推广或从事不利于国家安全的活动,税务局将不再认定其为慈善团体,并会撤销根据《税务条例》给予的豁免缴税资格;将“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纳入《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令被裁定犯了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人士,不能担任注册社会工作者。
上述与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的措施,加上完善选举制度,可以组成一套“组合拳”,这将会是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一个重要元素、重要的助力,“一国两制”定能继续行稳致远。
正告乱港分子要悬崖勒马
环球时报: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目前的进展如何?有了香港国安法,为什么还需要推进二十三条立法?您曾说二十三条立法将参考英国同类法律,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还有哪些国家的法律会被纳入参考?
邓炳强:特区政府一直进行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相关工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所禁止的七类罪行,有两项:即分裂国家和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已被香港国安法涵盖,而其他罪类则只是部分被《刑事罪行条例》《官方机密条例》和《社团条例》涵盖,因此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是有必要性的。
我们正针对过去发生的事情,研究特区的过去、现在以及未来的安全风险;我们也正检视香港国安法的实施经验和相关的法庭裁决及现行法律的不足,务求制定有效与务实的方案和条文,以应对有关风险。事实上,大部分的司法管辖区都有其国家安全法律,而该种法律都有一些相同之处,例如:他们都有具广大执法权力的执法机关去执行其国家安全法律;国家安全法律具域外效力,乃国际惯例;大部分国家都有针对间谍活动的法律;而很多国家都有针对外国干预的法律。英国《国家安全法案》都有改革或引入有关的罪行。
因此,为了完备我们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我们会参考国家相关的全国性法律及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同类法律。此外,一些有涵盖类似罪行范围的法律的国家,包括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等,均在我们参考之列,务求制定最切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方案。我们会继续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香港和国家的安全。
环球时报:特区政府和内地相关部门在维护国家安全合作上有哪些计划?
邓炳强:依照香港国安法第五十三条,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应当与香港特区国安委建立协调机制,以及在工作层面与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行动配合。我们也会加强与国家不同的组织及机构的信息和情报共享与交流,以情报主导的方式,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案。
环球时报:近两年不少逃亡国外的乱港分子以及跟风移民外国的香港人,被爆出在境外生活境遇不佳,您想对他们说些什么?
邓炳强:那些犯法后鬼鬼祟祟逃到外面的人,有的甚至继续无耻地充当外国代理人,继续做着抹黑和违法之事,特区政府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确保犯法的人接受法律制裁。
我在此正告有关人士,要悬崖勒马,不要再继续这些叛徒、懦夫的行为,不要一错再错。如果继续逃避法律责任,他们将一辈子都会背负逃犯的罪名,执法部门也会终身追究其罪责。
至于移民境外的香港人,我认为移民与否,这是个人的选择,但我相信大部分热爱香港、热爱国家的人,都是会选择留在香港并作出社会贡献的。
成功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和香港安全的犯罪活动
环球时报:2019年11月,您成为香港回归后第七任警务处处长,全面接管警队。2021年6月起,您出任保安局局长至今。在您看来,担任保安局局长和警队“一哥”有哪些不同之处?
邓炳强:警务处处长主要负责行动方面的事情,涉及侦查案件、捉拿嫌犯等,工作以行动为本,很快就可以有“成功感”,例如破案把凶徒缉捕、罪案率下跌,成效立即可以看见。保安局局长则负责全港的保安工作,除了警务工作外,我还负责消防、惩教、海关、入境等工作,要在法例和政策方面使得保安局各执法部门工作更有效率,因此,责任大了很多。
另外,保安局局长是一名政治委任官员,需要做很多解说政策及凝聚社会力量的工作,以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政府的工作。作为保安局局长,参与订立一项法例可能要花几年时间也未必能成功,这当中可能会有很多挑战,所以“成功感”不会很快达到。但当我成功订立一项法例或推行一项政策,这并不只是侦破一宗案件,而是将执法部门的工作成效整体提升,对社会的贡献更大,随之满足感也会更大。
环球时报:您担任保安局局长以来,有哪些工作重点?接下来又有哪些计划?
邓炳强:在过去一年,保安局和警务处连同其他相关纪律部队积极对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士和组织依法采取多项执法行动,包括进行拘捕和检控、激活现有法例、冻结相关罪行财产等,成功打击了不少严重危害国家和香港安全的犯罪活动。自香港国安法生效至今,共189人因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而被警方拘捕,当中122人已被检控,另有5家公司因涉嫌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被检控。
2019年的“黑暴”事件令本土恐怖主义滋生,警方接连捣破20多宗涉及枪械和爆炸品的案件。特区政府时刻戒备,全方位提升反恐准备和应对能力,并推动公众教育和设立反恐举报热线,提高市民反恐意识及清除社区内的潜在威胁。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香港国安法使香港由乱到治,目前整体治安情况稳定。今年首季整体罪案较去年同期下跌6.2%,其中暴力罪案较去年同期下跌一成,行劫案下跌23.3%,盗窃案下跌接近五成,但同期诈骗案上升28.6%。针对诈骗案上升情况,警方会加强执法,并继续全方位宣传防骗信息。
保安局在过去一年完成了几项重要的立法工作,包括﹕《2021年刑事罪行(修订)条例》《2021年火器及弹药(枪械宣布)(修订)规例》《2021年消防(装置及设备)(修订)规例》和《2021年入境(修订)条例》。
此外,香港保安局和辖下各纪律部队及辅助队伍还协助社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尤其在今年第五波疫情全程投入参与抗疫工作,包括协助受限区域的围封行动、全职追踪密切接触者、就《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采取执法行动、提供紧急救援及运送感染人士、管理社区隔离设施及检疫设施(包括中央援建的方舱医院)等。为方便营商及提升香港的国际地位,本月初我们推出先导计划,医疗卫生、高等教育、文化艺术等十个界别的非本地人才,在获得特区政府相关决策局或部门认可的机构邀请下,可以访客身份来港参与指定短期活动,无须向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工作签证或进入许可。
未来,香港保安局及各纪律部队会继续做好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以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积极推进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工作,订立网络安全法例,以明确关键基础设施营运者的网络安全责任。社会稳定和治安良好是市民安居乐业的基石,我们将会继续努力不懈,维护国家安全、守护香港,保安局和纪律部队也会继续致力推行各种与民生相关的施政措施,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以及配合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特区政府会继续采取举措应对国安风险
环球时报:回看香港过去的25年,您认为在2020年香港国安法生效和2021年选举制度完善后,还有哪些危害国家和香港安全的隐患?
邓炳强:随着国家的整体发展,不少西方国家视中国为威胁,甚至采取全面敌对态度。由于香港在“一国两制”下有独特环境和生活模式,容易被外部势力恶意渗透。这些势力试图分裂及颠覆国家,鼓吹“港独”思想,导致国家安全风险加剧。
我们能看到,自2003年未能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工作至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家安全风险发生急剧变化,出现过2014年的非法“占中”、2016年的旺角暴动以及鼓吹“港独”的“香港民族党”成立等严重损害特区公共秩序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过去20多年出现多次的社会乱象,在2019年起持续十多个月的大规模暴乱更是达到极点,出现严重损害法治、公共秩序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香港国安法的实施,扭转了特区自2019年开始的乱局,暴力行为大幅下降,鼓吹“港独”的情况不断减少。此外,众多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亦相继自行解散或停止运作。
虽然香港国安法确实起了震慑作用,但是危害国家安全的分子绝对不会轻易收手,而是伺机而动。香港仍面临不少国家安全风险,包括:危害国家及香港安全的势力持续以“软对抗”手法宣扬反中央和特区政府的信息,鼓吹“港独”;本土恐怖主义活动,例如2021年的独狼式“七一刺警案”和企图于铁路、法庭等公共场所发动炸弹袭击以图达到政治目的的“光城者”案件,均显示本土恐怖主义分子已转趋行动化;外部势力利用香港“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独特环境,不断干扰和抹黑特区事务,意图危害国家安全;逃到海外的危害国家安全分子勾结外部势力,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如要求外国实施所谓的“制裁”。
环球时报:对于这些仍然存在的国家安全威胁,应当如何应对?
邓炳强:特区政府会继续采取一系列举措应对上述国安风险,其中特别包括:情报方面,我们会加强国家安全及反恐情报搜集及分析,特别是网上资讯及反间谍情报;执法方面,包括继续针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和组织展开深入调查,特别是他们的财政来源、开支及与外部势力的关系,并在各纪律部队和各政策局及部门全面协作下,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方面,包括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以及订立网络安全法例,以进一步完善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宣传教育方面,只有正确理解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才能确保香港繁荣稳定,特别是在加强青少年的国家安全意识方面,特区政府通过不同形式的比赛和活动,推动全港中小学校的师生共同参与,让国家安全教育植根校园及社会。
此外,特区政府相关政策局及部门也积极通过订立其他的新法例、规例和机制,以更好地履行就维护国家安全的宣传、指导、监督和管理的责任,包括:通过《电讯(登记用户识别卡)规例》,以落实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度,防止和协助侦查涉及使用电话储值卡的犯罪案件;通过实施《2021年电影检查(修订)条例》和更新的《有关电影检查的检查员指引》,把国家安全列为电影检查的考虑因素之一;修订适用于慈善机构的税务指南,如任何团体支持、推广或从事不利于国家安全的活动,税务局将不再认定其为慈善团体,并会撤销根据《税务条例》给予的豁免缴税资格;将“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纳入《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令被裁定犯了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人士,不能担任注册社会工作者。
上述与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的措施,加上完善选举制度,可以组成一套“组合拳”,这将会是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一个重要元素、重要的助力,“一国两制”定能继续行稳致远。
正告乱港分子要悬崖勒马
环球时报: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目前的进展如何?有了香港国安法,为什么还需要推进二十三条立法?您曾说二十三条立法将参考英国同类法律,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还有哪些国家的法律会被纳入参考?
邓炳强:特区政府一直进行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相关工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所禁止的七类罪行,有两项:即分裂国家和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已被香港国安法涵盖,而其他罪类则只是部分被《刑事罪行条例》《官方机密条例》和《社团条例》涵盖,因此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是有必要性的。
我们正针对过去发生的事情,研究特区的过去、现在以及未来的安全风险;我们也正检视香港国安法的实施经验和相关的法庭裁决及现行法律的不足,务求制定有效与务实的方案和条文,以应对有关风险。事实上,大部分的司法管辖区都有其国家安全法律,而该种法律都有一些相同之处,例如:他们都有具广大执法权力的执法机关去执行其国家安全法律;国家安全法律具域外效力,乃国际惯例;大部分国家都有针对间谍活动的法律;而很多国家都有针对外国干预的法律。英国《国家安全法案》都有改革或引入有关的罪行。
因此,为了完备我们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我们会参考国家相关的全国性法律及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同类法律。此外,一些有涵盖类似罪行范围的法律的国家,包括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等,均在我们参考之列,务求制定最切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方案。我们会继续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香港和国家的安全。
环球时报:特区政府和内地相关部门在维护国家安全合作上有哪些计划?
邓炳强:依照香港国安法第五十三条,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应当与香港特区国安委建立协调机制,以及在工作层面与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行动配合。我们也会加强与国家不同的组织及机构的信息和情报共享与交流,以情报主导的方式,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案。
环球时报:近两年不少逃亡国外的乱港分子以及跟风移民外国的香港人,被爆出在境外生活境遇不佳,您想对他们说些什么?
邓炳强:那些犯法后鬼鬼祟祟逃到外面的人,有的甚至继续无耻地充当外国代理人,继续做着抹黑和违法之事,特区政府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确保犯法的人接受法律制裁。
我在此正告有关人士,要悬崖勒马,不要再继续这些叛徒、懦夫的行为,不要一错再错。如果继续逃避法律责任,他们将一辈子都会背负逃犯的罪名,执法部门也会终身追究其罪责。
至于移民境外的香港人,我认为移民与否,这是个人的选择,但我相信大部分热爱香港、热爱国家的人,都是会选择留在香港并作出社会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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