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和网友朋友们,请看关于肥西县南水北调拆迁项目,维权一年来不处理和冷处理。现在我经过各种渠道维权,看看他们的处理方式,请问您接受吗?请问我家属分他们一分钱了吗?为何要打扰他?他们有其他工作?我想问这些问题都是谁制造出来的?在这感谢媒体正义援助,没有你们我的维权会石沉大海。谢谢平台和关注解决的领导们。谢谢!
#征拆维权# 【未经告知便组织人员暴力强拆房屋,合法吗?】
征拆补偿,依法有据,应依法维权。
01
案件回放
2018年7月31日,xx市xx区相关部门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决定书,对陈*所有的位于xx区,面积为67.88平方米的房屋实施征收。因陈*认为征收补偿标准过低,不同意搬迁,后与xx市xx区相关部门多次协商未果,遂被搁置。2019年4月22日凌晨四五点钟,xx市xx区相关部门未向陈*履行法定告知程序即组织多个部门工作人员对陈*房屋实施强拆。xx市xx区相关部门的暴力强拆行为严重损害了陈*的合法权益,致使陈*房屋内的家具、电器、生活用品等未及时搬出,被埋入废墟。陈*为维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确认xx市xx区相关部门强制拆除陈*房屋的行为违法。
庭审中,xx市xx区相关部门辩称,其针对陈*征收房屋实施的强拆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后经法院审理,依法作出判决,确认xx市xx区相关部门强制拆除陈*位于xx市xx区房屋的强拆行为违法。
02
京尹律师论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本案中,xx市xx区相关部门与房屋征收人陈*在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未经事先催告程序,也未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即组织人员对陈*的房屋实施了强拆,该强拆行为明显违法。
03
京尹律师提醒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京尹律师提醒:相关法规为被征收人提供了法律保障,如果身边有人在拆迁中权益受到损害时,拆迁户应第一时间寻求法律帮助,把握维权黄金时间,最大化维护自身利益!
征拆补偿,依法有据,应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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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放
2018年7月31日,xx市xx区相关部门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决定书,对陈*所有的位于xx区,面积为67.88平方米的房屋实施征收。因陈*认为征收补偿标准过低,不同意搬迁,后与xx市xx区相关部门多次协商未果,遂被搁置。2019年4月22日凌晨四五点钟,xx市xx区相关部门未向陈*履行法定告知程序即组织多个部门工作人员对陈*房屋实施强拆。xx市xx区相关部门的暴力强拆行为严重损害了陈*的合法权益,致使陈*房屋内的家具、电器、生活用品等未及时搬出,被埋入废墟。陈*为维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确认xx市xx区相关部门强制拆除陈*房屋的行为违法。
庭审中,xx市xx区相关部门辩称,其针对陈*征收房屋实施的强拆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后经法院审理,依法作出判决,确认xx市xx区相关部门强制拆除陈*位于xx市xx区房屋的强拆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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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尹律师论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本案中,xx市xx区相关部门与房屋征收人陈*在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未经事先催告程序,也未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即组织人员对陈*的房屋实施了强拆,该强拆行为明显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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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尹律师提醒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京尹律师提醒:相关法规为被征收人提供了法律保障,如果身边有人在拆迁中权益受到损害时,拆迁户应第一时间寻求法律帮助,把握维权黄金时间,最大化维护自身利益!
拆迁没有拿到补偿和安置,土地和房屋深夜强制拆除,农民百姓维权为何如此艰难。我是福建省福鼎店下镇东歧村村民陈开淋。店下镇政府招商引资项目邦普新能源。本人基本农田3.88亩。二间有权证房屋和一间祖遗房。在未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和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情况下.店下镇政府在2019年10月30号与2020年7月17号强行清表了我家全部农田,又在2022年4月20号深夜强扒掉我们家三间房屋。报警公安机关不受理、政府部门不理不问。法制国度、公允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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