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行法官出入民间私祀邪神淫鬼者,仰实时行遣神吏擒缚,依律断罪。如或见闻而不根治者,徒三年。
诸邪神妄入人家者,处斩。
诸邪神妄据人家宅宇者,分形。
诸邪神妄入人家作祸者,分形。
诸邪神盗据民间庙宇一椽一瓦,并处斩。已上者,分形。
诸邪神妄占人家坐席及受香火者,处斩。
诸邪神妄受民间物色一文已上者,分形。
诸邪神妄受人家坐席及香火者,处斩。
诸邪神妄受民间词理者,分形。
诸邪神妄受民间祷祀者,分形。
诸邪神妄受民间顶首及拜者,处斩。
诸邪神病祸于人伤人命者,分形。
诸邪神妄置衙仪出入者,处斩。
诸邪神妄置牢狱摄生人魂魄者,分形。
诸邪神扣人门户者,处斩。
诸邪神空中虚声唤人者,处斩。
诸邪神妄入人家往走民间者,处斩。
诸邪神妄入人家淫人男女者,分形。
诸邪神妄引人家鸡犬者,处斩。
诸邪神妄入人家令生人梦寐者,处斩。
诸邪神抗拒正法者,分形。
诸邪神为祸于民,被人申诉,为神吏擒缚至行司,或法坛而不具实告者,处斩。
诸邪神高声应对者,分形。
诸邪神非是着人男女,狂言叫噪者,分形。
诸邪神偷盗人家财物,将在他人家,或藏留者,并各分形。
诸邪神或娌人男女隐藏匿者,分形。
诸邪神妄入人家强夺人魂魄者,分形。
诸邪神虚空中抛砖掷瓦于人家者,分形。
诸邪神击缚生人者,处斩。
诸邪神放火烧民间屋宇者,分形。
诸邪神入人梦寐以致生人魇死者,分形。
诸邪神往来于阳界者,送下鬼谷关收管。
诸邪神以邪法相抗正法者,分形。
诸邪神妄托上真名字者,送下镬汤地狱,或付逆鳞将军,令其万死千生,不舍昼夜。
诸邪神偷怜伏家、酒食,以喂人家男女者,处斩。
诸邪神连伍结党,侵害生民者,并各分形。
诸邪神连伍结党,遏截法官道士文牒者,分形。
诸邪神着人男女,以致陷身水火而死者,分形。
诸邪神着生人,以刀斧伤人者,分形。
诸邪神变形作怪惊动生民者,处死。
诸邪神因天地大赦而不能改过,仍继前非者,分形。
诸邪神妄入人家,连结党伍,杀人门丞户尉土地灶神,以居其位者,分形。
诸邪神吹口弄影,以邪毒流灌人脏腑者,分形。
诸邪神妄入人家先祖者,处斩。
诸邪神以邪毒射人口眼耳鼻,而不令辨香臭,不闻声音,不得视明,口不辨五味者,分形。
诸邪神被人申论,法官不能尽情根究,遣符行牒驱降而不能改过,走遯潜伏于草木间者,处斩。
诸邪神虽作过犯,及发觉未发觉,而因大赦,具状申诉乞入正神部下,或岳吏兵行伍者,听。
诸邪神妄随生民未往盘合食物,以放毒炁侵害生民者,处斩。
诸邪神伤一人者,分形。已甚者,付逆鳞将军断罪,令万死万生。
诸邪神被拜章醮所请官员,或数未满,而假托形影,随从鬼兵者,分形。若其胁迫亡人者,付逆鳞将军,令其万死万生,不舍昼夜。或以铁丸灌之,及非法苦楚者,听。
诸邪神以生小孩为戏,以致惊恐啼叫者,处斩。未语话小孩者,加一等。或惊死者,法非若楚。
诸邪神闻生民持经念咒,而不恭敬回心归正者,处斩。轻慢者,分形。
诸邪神损害生民树木苗稼者,处斩。
诸邪神或作釜鸣并叫门户,现足出面露形,如此之类,各处斩。
诸邪神偷盗官私财物,见踪于生民家,以致阳男生女犯罪者,分形。
诸邪神以刀斧伤人,而将被死尸及刀斧血之类,到有雠隙人家,以致生民犯罪者,付刀山铁网地狱勘断,令其万死万生,万劫受苦,不许原赦。所有犯阳生民,仰诸法官特与迁拔托生。或给符诰勑补充狱官,令其躬自勘断,以报其雠者,听。
诸邪神淫鬼,同邪神律外,更加一等。
诸魔王妖鬼,同邪神律外,更加一等
诸邪神犯罪,律所不载者,原情定罪。
诸邪神妄入人家者,处斩。
诸邪神妄据人家宅宇者,分形。
诸邪神妄入人家作祸者,分形。
诸邪神盗据民间庙宇一椽一瓦,并处斩。已上者,分形。
诸邪神妄占人家坐席及受香火者,处斩。
诸邪神妄受民间物色一文已上者,分形。
诸邪神妄受人家坐席及香火者,处斩。
诸邪神妄受民间词理者,分形。
诸邪神妄受民间祷祀者,分形。
诸邪神妄受民间顶首及拜者,处斩。
诸邪神病祸于人伤人命者,分形。
诸邪神妄置衙仪出入者,处斩。
诸邪神妄置牢狱摄生人魂魄者,分形。
诸邪神扣人门户者,处斩。
诸邪神空中虚声唤人者,处斩。
诸邪神妄入人家往走民间者,处斩。
诸邪神妄入人家淫人男女者,分形。
诸邪神妄引人家鸡犬者,处斩。
诸邪神妄入人家令生人梦寐者,处斩。
诸邪神抗拒正法者,分形。
诸邪神为祸于民,被人申诉,为神吏擒缚至行司,或法坛而不具实告者,处斩。
诸邪神高声应对者,分形。
诸邪神非是着人男女,狂言叫噪者,分形。
诸邪神偷盗人家财物,将在他人家,或藏留者,并各分形。
诸邪神或娌人男女隐藏匿者,分形。
诸邪神妄入人家强夺人魂魄者,分形。
诸邪神虚空中抛砖掷瓦于人家者,分形。
诸邪神击缚生人者,处斩。
诸邪神放火烧民间屋宇者,分形。
诸邪神入人梦寐以致生人魇死者,分形。
诸邪神往来于阳界者,送下鬼谷关收管。
诸邪神以邪法相抗正法者,分形。
诸邪神妄托上真名字者,送下镬汤地狱,或付逆鳞将军,令其万死千生,不舍昼夜。
诸邪神偷怜伏家、酒食,以喂人家男女者,处斩。
诸邪神连伍结党,侵害生民者,并各分形。
诸邪神连伍结党,遏截法官道士文牒者,分形。
诸邪神着人男女,以致陷身水火而死者,分形。
诸邪神着生人,以刀斧伤人者,分形。
诸邪神变形作怪惊动生民者,处死。
诸邪神因天地大赦而不能改过,仍继前非者,分形。
诸邪神妄入人家,连结党伍,杀人门丞户尉土地灶神,以居其位者,分形。
诸邪神吹口弄影,以邪毒流灌人脏腑者,分形。
诸邪神妄入人家先祖者,处斩。
诸邪神以邪毒射人口眼耳鼻,而不令辨香臭,不闻声音,不得视明,口不辨五味者,分形。
诸邪神被人申论,法官不能尽情根究,遣符行牒驱降而不能改过,走遯潜伏于草木间者,处斩。
诸邪神虽作过犯,及发觉未发觉,而因大赦,具状申诉乞入正神部下,或岳吏兵行伍者,听。
诸邪神妄随生民未往盘合食物,以放毒炁侵害生民者,处斩。
诸邪神伤一人者,分形。已甚者,付逆鳞将军断罪,令万死万生。
诸邪神被拜章醮所请官员,或数未满,而假托形影,随从鬼兵者,分形。若其胁迫亡人者,付逆鳞将军,令其万死万生,不舍昼夜。或以铁丸灌之,及非法苦楚者,听。
诸邪神以生小孩为戏,以致惊恐啼叫者,处斩。未语话小孩者,加一等。或惊死者,法非若楚。
诸邪神闻生民持经念咒,而不恭敬回心归正者,处斩。轻慢者,分形。
诸邪神损害生民树木苗稼者,处斩。
诸邪神或作釜鸣并叫门户,现足出面露形,如此之类,各处斩。
诸邪神偷盗官私财物,见踪于生民家,以致阳男生女犯罪者,分形。
诸邪神以刀斧伤人,而将被死尸及刀斧血之类,到有雠隙人家,以致生民犯罪者,付刀山铁网地狱勘断,令其万死万生,万劫受苦,不许原赦。所有犯阳生民,仰诸法官特与迁拔托生。或给符诰勑补充狱官,令其躬自勘断,以报其雠者,听。
诸邪神淫鬼,同邪神律外,更加一等。
诸魔王妖鬼,同邪神律外,更加一等
诸邪神犯罪,律所不载者,原情定罪。
做一個怎麼樣的念佛人,
可得到念佛最大和真實的利益?
願往生的念佛人被嘉許和稱譽為諸佛之子,
利益至大
釋尊在
《 觀經 》
嘉許和稱譽念佛人,
云 :
「 若念佛者,
當知此人,
則是人中芬陀利華;
觀世音菩薩、
大勢至菩薩,
為其勝友,
當坐道場,
生諸佛家。」
有人起疑 :
念佛那麼容易,
幾乎無人不曉。
若然佛所言不虛,
豈不是人人都可以成為人中之佛、
二聖之友、
諸佛之子!
佛是如語者、
實語者,
所言不虛。
只因我等凡夫疑障太重,
信不及、
受不來,
才生起疑惑!
同時,
正因為我等凡夫人人有疑障,
縱使我們都念佛,
但總是不能安心地、
老實地一直念下去,
患得患失,
若存若亡,
以致很多念佛人得不到最大、
究竟和真實的利益。
那麼,
我們應該做一個怎麼樣的念佛人,
才可得到最大、
究竟和真實的利益?
其實,
釋尊宣示《 觀經 》,
藉韋提希夫人的厭苦緣,
向不同根性的眾生,
包括修定善觀行、
散善三福,
乃至逆惡凡夫等,
勸化他們一心迴願,
念佛往生。
所以,
願往生的念佛人所得的利益至大。
稱念彌陀佛名所得
「 入正定聚 」
和當來利益是獨一無二的
稱念彌陀佛名可得
「 現當二益 」,
略說共有十五種,
其中現世利益有十一種,
第一 、彌陀住頂;
第二 、佛光護身;
第三 、諸佛護念;
第四 、菩薩相隨;
第五 、冥眾護持;
第六 、消除罪障;
第七 、增長福慧;
第八 、離諸厄難;
第九 、能得壽康;
第十 、將獲善終;
第十一 、入正定聚。
上述的現世利益,
與稱念其他佛名差不多,
主要是佛菩薩等護持,
得身心安穩,
但「 入正定聚 」除外。
至於當來利益有四種,
即第十二、
斷除輪迴;
第十三、
往生淨土;
第十四、
成就佛果;
第十五、
廣度眾生。
這些利益,
唯稱彌陀佛名才有,
獨一無二,
念他佛名沒有的。
話雖如此,
我等凡夫障深慧淺,
縱使得聞甚深微妙的佛法,
只感到理深解微,
如前文所說,
我們對
「 念佛 」、
「 往生 」、
「 淨土 」、
「 成佛 」等所知極少,
枉論善解。
所謂「 行由解起 」,
若論先得解念佛往生之妙法而後起行念佛,
對為苦所逼的凡夫來說,
恐怕不切實際。
以上情況,
《 觀經 》下品下生文有描述 :
如此愚人,
臨命終時,
遇善知識,
種種安慰,
為說妙法,
教令念佛;
彼人苦逼,
不遑念佛。
言下之意,
當我等愚惡凡夫欲求出離生死之時,
雖聞妙法,
得知念佛往生,
但因苦惱、
疑慮、
恐懼等,
沒法提起正念修行。
「 不遑 」者,
信不及、
受不來!
《 觀經 》下品下生文的啟示 :
信不及、
受不來的人,
該如何念佛得生淨土
在這種情況下,
我們該如何念佛得生淨土呢?
《 觀經 》下品下生文續言 :
善友告言 :
「 汝若不能念彼佛者,
應稱無量壽佛。」
如是至心,
令聲不絕,
具足十念,
稱「 南無阿彌陀佛 」。
稱佛名故,
於念念中,
除八十億劫,
生死之罪。
言下之意,
縱使我們信不及、
受不來,
沒法提起正念修行,
只要真心真意出離六道輪迴,
相續而不間斷稱念
「 南無阿彌陀佛 」,
也得除罪消業,
蒙佛光明攝取。
《 觀經 》下品下生文續言 :
命終之時,
見金蓮華,
猶如日輪,
住其人前。
如一念頃,
即得往生,
極樂世界。
為甚麼釋尊及
「 自信教人信 」的善知識,
要教
「 信不及、
受不來 」的下輩者口稱
「 南無阿彌陀佛 」,
從而除罪消業,
蒙佛光明攝取,
即得往生,
極樂世界呢?
這句名號有何特別之處?
為甚麼這句名號有如斯威德神力,
致使一個下輩的逆惡凡夫,
於一念間搖身成為諸佛之子?
專念「 南無阿彌陀佛 」,
就是一心歸命彌陀的念佛往生人
欲究其因,
源自阿彌陀佛的本願力。
依第十八願,
念佛人十聲稱
「 南無阿彌陀佛 」,
具足十念,
故得往生。
善導大師云 :
今此《 觀經 》中,
十聲稱佛,
即有十願、
十行具足。
云何具足。
言「 南無 」者,
即是歸命。
亦是發願迴向之義。
言「 阿彌陀佛 」者,
即是其行。
以斯義故,
必得往生。
由此可見,
一心歸命的念佛人,
可得往生;
一旦往生,
必定成佛。
有甚麼利益比成佛更大呢?
只有成佛的利益是真實。
因此,
若問念佛最大和真實的利益是什麼?
當然是往生成佛。
又問做一個怎麼樣的念佛人,
可得到念佛最大和真實的利益?
一心歸命的念佛人,
必得往生成佛。
不論是臨終之機,
還是平生之機,
專念「 南無阿彌陀佛 」的人,
就是一心歸命彌陀的人。
專念「 南無阿彌陀佛 」的人,
就是信願行具足的人。
專念「 南無阿彌陀佛 」的人,
就是老實、
如實的念佛人。
專念「 南無阿彌陀佛 」的人,
自然與這句名號所具功能和意義相應。
這句「 南無阿彌陀佛 」名號
所具功能和意義是甚麼?
答案在第十八
「 念佛往生 」願願文一句 –––
「 若不生者,
不取正覺 」!
若我們專念
「 南無阿彌陀佛 」
而不能往生彌陀淨土,
法藏菩薩豈不是不能取正覺、
不能成為阿彌陀佛?!
但阿彌陀佛今現在佛了,
念佛往生人豈會不得往生呢?
「 念阿彌陀佛 」和
「 稱南無阿彌陀佛 」之分別
不少念佛往生人常問,
念佛應「 念阿彌陀佛 」,
還是「 稱南無阿彌陀佛 」?
有何異同?
其實《 觀經 》
已寫得很清楚 :
若不能提
「 念阿彌陀佛 」,
應「 稱南無阿彌陀佛 」,
說明我等凡夫為苦所逼,
心難以持念、
憶念、
想念阿彌陀佛,
故教稱佛名 –––
南無阿彌陀佛。
「 南無阿彌陀佛 」
六字中的「 南無 」二字,
即是歸命。
歸命心,
已具足至誠心、
深心和迴向發願心等「 三心 」、
真信心、
切願心、
出離心、
欣求心、
恭敬心、
菩提心等種種心。
儘管專念
「 南無阿彌陀佛 」的人
未必知六字洪名意義或功能,
但阿彌陀佛聞聲即現,
自然光明攝取而不捨,
不可思議!
可得到念佛最大和真實的利益?
願往生的念佛人被嘉許和稱譽為諸佛之子,
利益至大
釋尊在
《 觀經 》
嘉許和稱譽念佛人,
云 :
「 若念佛者,
當知此人,
則是人中芬陀利華;
觀世音菩薩、
大勢至菩薩,
為其勝友,
當坐道場,
生諸佛家。」
有人起疑 :
念佛那麼容易,
幾乎無人不曉。
若然佛所言不虛,
豈不是人人都可以成為人中之佛、
二聖之友、
諸佛之子!
佛是如語者、
實語者,
所言不虛。
只因我等凡夫疑障太重,
信不及、
受不來,
才生起疑惑!
同時,
正因為我等凡夫人人有疑障,
縱使我們都念佛,
但總是不能安心地、
老實地一直念下去,
患得患失,
若存若亡,
以致很多念佛人得不到最大、
究竟和真實的利益。
那麼,
我們應該做一個怎麼樣的念佛人,
才可得到最大、
究竟和真實的利益?
其實,
釋尊宣示《 觀經 》,
藉韋提希夫人的厭苦緣,
向不同根性的眾生,
包括修定善觀行、
散善三福,
乃至逆惡凡夫等,
勸化他們一心迴願,
念佛往生。
所以,
願往生的念佛人所得的利益至大。
稱念彌陀佛名所得
「 入正定聚 」
和當來利益是獨一無二的
稱念彌陀佛名可得
「 現當二益 」,
略說共有十五種,
其中現世利益有十一種,
第一 、彌陀住頂;
第二 、佛光護身;
第三 、諸佛護念;
第四 、菩薩相隨;
第五 、冥眾護持;
第六 、消除罪障;
第七 、增長福慧;
第八 、離諸厄難;
第九 、能得壽康;
第十 、將獲善終;
第十一 、入正定聚。
上述的現世利益,
與稱念其他佛名差不多,
主要是佛菩薩等護持,
得身心安穩,
但「 入正定聚 」除外。
至於當來利益有四種,
即第十二、
斷除輪迴;
第十三、
往生淨土;
第十四、
成就佛果;
第十五、
廣度眾生。
這些利益,
唯稱彌陀佛名才有,
獨一無二,
念他佛名沒有的。
話雖如此,
我等凡夫障深慧淺,
縱使得聞甚深微妙的佛法,
只感到理深解微,
如前文所說,
我們對
「 念佛 」、
「 往生 」、
「 淨土 」、
「 成佛 」等所知極少,
枉論善解。
所謂「 行由解起 」,
若論先得解念佛往生之妙法而後起行念佛,
對為苦所逼的凡夫來說,
恐怕不切實際。
以上情況,
《 觀經 》下品下生文有描述 :
如此愚人,
臨命終時,
遇善知識,
種種安慰,
為說妙法,
教令念佛;
彼人苦逼,
不遑念佛。
言下之意,
當我等愚惡凡夫欲求出離生死之時,
雖聞妙法,
得知念佛往生,
但因苦惱、
疑慮、
恐懼等,
沒法提起正念修行。
「 不遑 」者,
信不及、
受不來!
《 觀經 》下品下生文的啟示 :
信不及、
受不來的人,
該如何念佛得生淨土
在這種情況下,
我們該如何念佛得生淨土呢?
《 觀經 》下品下生文續言 :
善友告言 :
「 汝若不能念彼佛者,
應稱無量壽佛。」
如是至心,
令聲不絕,
具足十念,
稱「 南無阿彌陀佛 」。
稱佛名故,
於念念中,
除八十億劫,
生死之罪。
言下之意,
縱使我們信不及、
受不來,
沒法提起正念修行,
只要真心真意出離六道輪迴,
相續而不間斷稱念
「 南無阿彌陀佛 」,
也得除罪消業,
蒙佛光明攝取。
《 觀經 》下品下生文續言 :
命終之時,
見金蓮華,
猶如日輪,
住其人前。
如一念頃,
即得往生,
極樂世界。
為甚麼釋尊及
「 自信教人信 」的善知識,
要教
「 信不及、
受不來 」的下輩者口稱
「 南無阿彌陀佛 」,
從而除罪消業,
蒙佛光明攝取,
即得往生,
極樂世界呢?
這句名號有何特別之處?
為甚麼這句名號有如斯威德神力,
致使一個下輩的逆惡凡夫,
於一念間搖身成為諸佛之子?
專念「 南無阿彌陀佛 」,
就是一心歸命彌陀的念佛往生人
欲究其因,
源自阿彌陀佛的本願力。
依第十八願,
念佛人十聲稱
「 南無阿彌陀佛 」,
具足十念,
故得往生。
善導大師云 :
今此《 觀經 》中,
十聲稱佛,
即有十願、
十行具足。
云何具足。
言「 南無 」者,
即是歸命。
亦是發願迴向之義。
言「 阿彌陀佛 」者,
即是其行。
以斯義故,
必得往生。
由此可見,
一心歸命的念佛人,
可得往生;
一旦往生,
必定成佛。
有甚麼利益比成佛更大呢?
只有成佛的利益是真實。
因此,
若問念佛最大和真實的利益是什麼?
當然是往生成佛。
又問做一個怎麼樣的念佛人,
可得到念佛最大和真實的利益?
一心歸命的念佛人,
必得往生成佛。
不論是臨終之機,
還是平生之機,
專念「 南無阿彌陀佛 」的人,
就是一心歸命彌陀的人。
專念「 南無阿彌陀佛 」的人,
就是信願行具足的人。
專念「 南無阿彌陀佛 」的人,
就是老實、
如實的念佛人。
專念「 南無阿彌陀佛 」的人,
自然與這句名號所具功能和意義相應。
這句「 南無阿彌陀佛 」名號
所具功能和意義是甚麼?
答案在第十八
「 念佛往生 」願願文一句 –––
「 若不生者,
不取正覺 」!
若我們專念
「 南無阿彌陀佛 」
而不能往生彌陀淨土,
法藏菩薩豈不是不能取正覺、
不能成為阿彌陀佛?!
但阿彌陀佛今現在佛了,
念佛往生人豈會不得往生呢?
「 念阿彌陀佛 」和
「 稱南無阿彌陀佛 」之分別
不少念佛往生人常問,
念佛應「 念阿彌陀佛 」,
還是「 稱南無阿彌陀佛 」?
有何異同?
其實《 觀經 》
已寫得很清楚 :
若不能提
「 念阿彌陀佛 」,
應「 稱南無阿彌陀佛 」,
說明我等凡夫為苦所逼,
心難以持念、
憶念、
想念阿彌陀佛,
故教稱佛名 –––
南無阿彌陀佛。
「 南無阿彌陀佛 」
六字中的「 南無 」二字,
即是歸命。
歸命心,
已具足至誠心、
深心和迴向發願心等「 三心 」、
真信心、
切願心、
出離心、
欣求心、
恭敬心、
菩提心等種種心。
儘管專念
「 南無阿彌陀佛 」的人
未必知六字洪名意義或功能,
但阿彌陀佛聞聲即現,
自然光明攝取而不捨,
不可思議!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出处《古今观音感应录选》惭愧居士敬辑〕
●天灾、人祸,相继而至。当令家人,同念观音,以为预防也。(文钞续编·复宁德晋居士书)
●普令一切老幼男女,日常在家念观世音,管保不遭灾祸,多获祯祥。(文钞三编卷一·复宁德晋居士书六)
●念观音名号,大则大应,小则小应,绝无不应之理。只管放开大胆对人说,彼不见感应者,亦未尝无感应也。(文钞三编卷一·复蔡锡鼎居士书二)
●问:如遇危急时,势不能一时兼诵各咒,应以何者应用之?答:遇极危急之灾难,但念观世音圣号,为最省心力,最有感应。(文钞续编·答曲天翔居士问二十七则)
●现在大家通在患难中,当为一切人说解除患难之法,唯有改过迁善,敦笃(音顿堵,敦厚笃实)伦常,至诚恳切,称念观音名号,为唯一无二之妙法。无论水火、刀兵等危险,及怨业病,医不能疗者,倘肯依上所说,决定会逢凶化吉,在危而安,及怨业消灭,不药而愈矣。(文钞续编卷上·复念佛居士书)
●天灾、人祸,不时降作。祸患之来,莫能预料。避无可避,防不胜防。若能依《文钞》、《嘉言录》所说,至诚念佛及观世音,必能于冥冥之中,得蒙加被。或转有为无,或转重为轻,决不至与不念佛人同一受殃也。(文钞三编·复朱仲华居士书一)
●祈遍令乡人同戒杀生,念观世音圣号,以期疫疠消灭。果能恳切志诚,决定有大效验。即汝之眼疾,亦当由宣布此语,而得痊愈。茫茫大苦海,观音为救苦之人。倘人各志诚持诵,若或疫死,天地亦当易位,日月亦当倒行。若泛泛默念一句二句,即欲得起死回生之效,虽菩萨大慈,非不肯救济,但以彼心不真切,决难感通。祈与乡人详说之,则幸甚。(文钞三编卷二·复周伯遒书十四)
●念观音,不独邀净友念,当于村中及近村宣告,无论老幼男女,通皆吃素,念“南无观世音菩萨”。大家各人在各人家里,一路做事一路念。于行住坐卧中常念,决定可以不遭瘟疫。前年各处虎疫甚剧,陕西澄城县寺前镇附近,死数百人。一弟子村中有五、六十家,人皆令念,只死两个坏人,余均无恙。甘肃甘谷何鸿吉居士提倡念佛,凡念佛处,疫不入境。汝邀净友念,是小办法。教全村中老幼男女念,是大办法。顶好吃净素,如其不能,亦须少吃。即未吃素,亦要念。当此凶险之时,唯念“南无观世音菩萨”,为能救护。(文钞三编·复穆宗净居士书二)
●十余年前川中一居士,提倡持楞严咒救国息灾,以不能念者印咒作一小卷,俾带之身上,悬之门首,供之家中,其费亦颇有可观。而不知教一切人念观世音,则不需费。而一切老幼男女,同种莫大之善根。……念观音除不发心者外,虽三岁孩子,也能念。念楞严则万中一二人耳。(文钞三编卷二·复谢慧霖居士书二十二)
●十余年来,天灾、人祸,相继降作,总由不知三世因果,唯欲自利,不顾杀生害命,以及害人之所致也。欲挽劫运,非提倡三世因果、生死轮回,与戒杀护生、吃素念佛不可。现今之世,常在患难中,唯有阿弥陀佛与观世音菩萨可以倚靠,当常持圣号,冥冥中自有不可思议转移。又祈与诸眷属,及亲友、乡党,皆以是为倡导,则其利大矣。(增广文钞·复马舜卿居士书)
●又菩萨现身,不专现有情身。即山河树木,桥梁船筏(fá伐),楼台房舍,墙壁村落,亦随机现。必使到绝地者,复登通衢(音渠,大路),无躲避处,得大遮蔽。种种救护,难尽宣说。当看观音本迹颂,观音灵感录,观音慈林集,可以知其大略。当此天灾人祸,相继降作之时,若不以改恶修善,常念观音圣号,以为恃怙(音是护,依靠),则欲得安乐,难之难矣。(文钞续编卷下·历朝名画观音圣像珂罗版印流通序民27年)
●一心念佛,无事不办。而观音慈悲寻声救苦,当此极苦之时,令念观音,校(比较)彼令念佛,尤易生信。以佛之威神,人多不知。经中于救苦救难之事,绝少发挥。观音救苦救难之事,则大乘经中屡屡发挥。如法华经普门品,楞严经第二十五观音耳根圆通章,华严经善财参观音章(第二十八参),大悲经,则专说大悲咒,及观音救苦之事,悲华经,说观音因地发愿救苦之事,其他经中说者甚多。因此因缘,世无不知观音救苦救难者。当此大劫,令上等人(乃上等智识)念佛则易。下等人(乃下等智识)以经中未曾说及,或不生信,故令念观音也。(文钞三编卷一·复宁德晋居士书十八)
●观世音菩萨,于无量劫前,久已成佛,号正法明。但以悲心无尽,慈誓莫穷。故复于十方世界,现菩萨及人天凡圣等身,以施无畏,而垂济度。普门品所谓应以何身得度者,即现何身而为说法。不但现有情身,即山河,船筏,桥梁,道路,药草,树木,楼台,殿阁,亦随机现。总以离苦得乐,转危为安为事。凡遇刀兵,水火,恶病,恶兽,怨家对头,恶鬼,毒蛇,种种危险者。果能至诚称念南无观世音菩萨,即可蒙菩萨加被,转危为安。现在杀劫弥漫,全球皆无安乐之处,亦无安乐之人。
愿中外同胞,同念观音圣号。同以观音救苦救难之心为心。同以观音利人利物之事为事。则人我念空,斗争事息。自可同享太平,共乐天常。纵令定业难转,丧身失命,亦可仗菩萨力,往生西方。则是因宿业而殒(音允,死亡)身命,蒙佛力而出苦海也。凡我中外同胞,祈共鉴此愚诚。(民国26年)(文钞三编卷四《普劝全球同胞同念观音圣号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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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出处《古今观音感应录选》惭愧居士敬辑〕
●天灾、人祸,相继而至。当令家人,同念观音,以为预防也。(文钞续编·复宁德晋居士书)
●普令一切老幼男女,日常在家念观世音,管保不遭灾祸,多获祯祥。(文钞三编卷一·复宁德晋居士书六)
●念观音名号,大则大应,小则小应,绝无不应之理。只管放开大胆对人说,彼不见感应者,亦未尝无感应也。(文钞三编卷一·复蔡锡鼎居士书二)
●问:如遇危急时,势不能一时兼诵各咒,应以何者应用之?答:遇极危急之灾难,但念观世音圣号,为最省心力,最有感应。(文钞续编·答曲天翔居士问二十七则)
●现在大家通在患难中,当为一切人说解除患难之法,唯有改过迁善,敦笃(音顿堵,敦厚笃实)伦常,至诚恳切,称念观音名号,为唯一无二之妙法。无论水火、刀兵等危险,及怨业病,医不能疗者,倘肯依上所说,决定会逢凶化吉,在危而安,及怨业消灭,不药而愈矣。(文钞续编卷上·复念佛居士书)
●天灾、人祸,不时降作。祸患之来,莫能预料。避无可避,防不胜防。若能依《文钞》、《嘉言录》所说,至诚念佛及观世音,必能于冥冥之中,得蒙加被。或转有为无,或转重为轻,决不至与不念佛人同一受殃也。(文钞三编·复朱仲华居士书一)
●祈遍令乡人同戒杀生,念观世音圣号,以期疫疠消灭。果能恳切志诚,决定有大效验。即汝之眼疾,亦当由宣布此语,而得痊愈。茫茫大苦海,观音为救苦之人。倘人各志诚持诵,若或疫死,天地亦当易位,日月亦当倒行。若泛泛默念一句二句,即欲得起死回生之效,虽菩萨大慈,非不肯救济,但以彼心不真切,决难感通。祈与乡人详说之,则幸甚。(文钞三编卷二·复周伯遒书十四)
●念观音,不独邀净友念,当于村中及近村宣告,无论老幼男女,通皆吃素,念“南无观世音菩萨”。大家各人在各人家里,一路做事一路念。于行住坐卧中常念,决定可以不遭瘟疫。前年各处虎疫甚剧,陕西澄城县寺前镇附近,死数百人。一弟子村中有五、六十家,人皆令念,只死两个坏人,余均无恙。甘肃甘谷何鸿吉居士提倡念佛,凡念佛处,疫不入境。汝邀净友念,是小办法。教全村中老幼男女念,是大办法。顶好吃净素,如其不能,亦须少吃。即未吃素,亦要念。当此凶险之时,唯念“南无观世音菩萨”,为能救护。(文钞三编·复穆宗净居士书二)
●十余年前川中一居士,提倡持楞严咒救国息灾,以不能念者印咒作一小卷,俾带之身上,悬之门首,供之家中,其费亦颇有可观。而不知教一切人念观世音,则不需费。而一切老幼男女,同种莫大之善根。……念观音除不发心者外,虽三岁孩子,也能念。念楞严则万中一二人耳。(文钞三编卷二·复谢慧霖居士书二十二)
●十余年来,天灾、人祸,相继降作,总由不知三世因果,唯欲自利,不顾杀生害命,以及害人之所致也。欲挽劫运,非提倡三世因果、生死轮回,与戒杀护生、吃素念佛不可。现今之世,常在患难中,唯有阿弥陀佛与观世音菩萨可以倚靠,当常持圣号,冥冥中自有不可思议转移。又祈与诸眷属,及亲友、乡党,皆以是为倡导,则其利大矣。(增广文钞·复马舜卿居士书)
●又菩萨现身,不专现有情身。即山河树木,桥梁船筏(fá伐),楼台房舍,墙壁村落,亦随机现。必使到绝地者,复登通衢(音渠,大路),无躲避处,得大遮蔽。种种救护,难尽宣说。当看观音本迹颂,观音灵感录,观音慈林集,可以知其大略。当此天灾人祸,相继降作之时,若不以改恶修善,常念观音圣号,以为恃怙(音是护,依靠),则欲得安乐,难之难矣。(文钞续编卷下·历朝名画观音圣像珂罗版印流通序民27年)
●一心念佛,无事不办。而观音慈悲寻声救苦,当此极苦之时,令念观音,校(比较)彼令念佛,尤易生信。以佛之威神,人多不知。经中于救苦救难之事,绝少发挥。观音救苦救难之事,则大乘经中屡屡发挥。如法华经普门品,楞严经第二十五观音耳根圆通章,华严经善财参观音章(第二十八参),大悲经,则专说大悲咒,及观音救苦之事,悲华经,说观音因地发愿救苦之事,其他经中说者甚多。因此因缘,世无不知观音救苦救难者。当此大劫,令上等人(乃上等智识)念佛则易。下等人(乃下等智识)以经中未曾说及,或不生信,故令念观音也。(文钞三编卷一·复宁德晋居士书十八)
●观世音菩萨,于无量劫前,久已成佛,号正法明。但以悲心无尽,慈誓莫穷。故复于十方世界,现菩萨及人天凡圣等身,以施无畏,而垂济度。普门品所谓应以何身得度者,即现何身而为说法。不但现有情身,即山河,船筏,桥梁,道路,药草,树木,楼台,殿阁,亦随机现。总以离苦得乐,转危为安为事。凡遇刀兵,水火,恶病,恶兽,怨家对头,恶鬼,毒蛇,种种危险者。果能至诚称念南无观世音菩萨,即可蒙菩萨加被,转危为安。现在杀劫弥漫,全球皆无安乐之处,亦无安乐之人。
愿中外同胞,同念观音圣号。同以观音救苦救难之心为心。同以观音利人利物之事为事。则人我念空,斗争事息。自可同享太平,共乐天常。纵令定业难转,丧身失命,亦可仗菩萨力,往生西方。则是因宿业而殒(音允,死亡)身命,蒙佛力而出苦海也。凡我中外同胞,祈共鉴此愚诚。(民国26年)(文钞三编卷四《普劝全球同胞同念观音圣号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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