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汉庭酒店发“国难”财被市场监管机构处罚10万元】近日,河南省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民反映“汉庭酒店在洪灾期间哄抬物价”后,立刻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经查,7月20至21日,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辖区汉庭酒店(河南尚沐管理有限公司)在郑州遭遇特大暴雨进入特大自然灾害一级响应时,借机涨价,对入住顾客按464元/间、725元/间的价格结算,超过平时价格195-318元。汉庭酒店(河南尚沐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责令汉庭酒店(河南尚沐管理有限公司)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7月20至21日,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辖区汉庭酒店(河南尚沐管理有限公司)在郑州遭遇特大暴雨进入特大自然灾害一级响应时,借机涨价,对入住顾客按464元/间、725元/间的价格结算,超过平时价格195-318元。汉庭酒店(河南尚沐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责令汉庭酒店(河南尚沐管理有限公司)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这家汉庭酒店被罚10万元】近日,河南省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民反映“汉庭酒店在洪灾期间哄抬物价”后,立刻组织执法人员迅速开展调查处理。
经查,7月20至21日,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辖区汉庭酒店(河南尚沐管理有限公司)在郑州遭遇特大暴雨进入特大自然灾害一级响应时,借机涨价,对入住顾客按464元/间、725元/间的价格结算,超过平时价格195-318元。汉庭酒店(河南尚沐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责令汉庭酒店(河南尚沐管理有限公司)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7月20至21日,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辖区汉庭酒店(河南尚沐管理有限公司)在郑州遭遇特大暴雨进入特大自然灾害一级响应时,借机涨价,对入住顾客按464元/间、725元/间的价格结算,超过平时价格195-318元。汉庭酒店(河南尚沐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责令汉庭酒店(河南尚沐管理有限公司)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汉庭酒店因哄抬物价被罚10万元#】本报讯 近日,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民反映“汉庭酒店在洪灾期间哄抬物价”后,立刻组织执法人员迅速开展调查处理。
经查,市民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7月20至21日,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辖区汉庭酒店(河南尚沐管理有限公司)在郑州遭遇特大暴雨进入特大自然灾害一级响应时,借机涨价,对入住顾客按464元/间、725元/间的价格结算,超过平时价格195-318元。汉庭酒店(河南尚沐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责令汉庭酒店(河南尚沐管理有限公司)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前,郑州防汛救灾工作任务依然严峻,市民日常生活还未完全恢复正常。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广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醒目位置标明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标价之外未标明的费用,不得高于标示的价格收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的要求,遵循合法、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行为,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给予严厉处罚。(河南市场监管周报)
经查,市民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7月20至21日,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辖区汉庭酒店(河南尚沐管理有限公司)在郑州遭遇特大暴雨进入特大自然灾害一级响应时,借机涨价,对入住顾客按464元/间、725元/间的价格结算,超过平时价格195-318元。汉庭酒店(河南尚沐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责令汉庭酒店(河南尚沐管理有限公司)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前,郑州防汛救灾工作任务依然严峻,市民日常生活还未完全恢复正常。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广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醒目位置标明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标价之外未标明的费用,不得高于标示的价格收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的要求,遵循合法、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行为,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给予严厉处罚。(河南市场监管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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