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品 庄严净土分
  佛告须菩提:「於意云何?如来昔在然灯佛所,於法有所得不?」「不也,世尊!如来在然灯佛所,於法实无所得。」「须菩提!於意云何?菩萨庄严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故?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是故,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须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於意云何?是身为大不?」须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说非身,是名大身。」

译:相依心生。心依何生?
跳出来,跳出出离ing,旁观一撇。

第十二品 尊重正教分
  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即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译:回向。回向的本质。
不释,以后补上。
第十三品 如法受持分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当何名此经?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须菩提:「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以是名字,汝当奉持。所以者何?须菩提!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是名般若波罗蜜。须菩提!於意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不?」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来无所说。」「须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是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须菩提!诸微尘,如来说非微尘,是名微尘。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须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复有人,於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甚多!」

译:空生万物,万物归空。

金刚经 第十四品 离相寂灭分

尔时,须菩提闻说是经,深解义趣,涕泪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说如是甚深经典,我从昔来所得慧眼,未曾得闻如是之经。世尊!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则生实相,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实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实相。世尊!我今得闻如是经典,信解受持不足为难,若当来世,后五百岁,其有众生,得闻是经,信解受持,是人则为第一希有。
何以故?此人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佛告须菩提:“如是!如是!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不惊、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希有。何以故?须菩提!如来说第一波罗蜜,非第一波罗蜜,是名第一波罗蜜。须菩提!忍辱波罗蜜,如来说非忍辱波罗蜜,是名忍辱波罗蜜。何以故?须菩提!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何以故?
我于往昔节节支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嗔恨。须菩提!又念过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尔所世,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是故须菩提!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生无所住心。若心有住,即为非住。是故佛说:‘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须菩提!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应如是布施。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又说:一切众生,即非众生。须菩提!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须菩提!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须菩提,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即无所见。若菩萨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须菩提!当来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经受持读诵,则为如来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译: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不应住色生心。

金刚经 第十五品 持经功德分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复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后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无量百千万亿劫以身布施;若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何况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须菩提!以要言之,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若有人能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如来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称、无有边、不可思议功德。如是人等,即为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何以故?须菩提!若乐小法者,著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则于此经,不能听受读诵、为人解说。须菩提!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当知此处则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诸华香而散其处。”

译:戒律,善行,六度。

金刚经 第十六品 能净业障分

“复次,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则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祗劫,于然灯佛前,得值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悉皆供养承事,无空过者,若复有人, 于后末世,能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于我所供养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后末世,有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我若具说者,或有人闻,心即狂乱,狐疑不信。须菩提!当知是经义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

译:功德。

金刚经 第十七品 究竟无我分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佛告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灭度一切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
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所以者何?须菩提!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于然灯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佛于然灯佛所,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若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然灯佛则不与我授记: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以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灯佛与我授记,作是言:‘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
何以故?如来者,即诸法如义。若有人言:‘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是中无实无虚。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须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须菩提!譬如人身长大。”须菩提言:“世尊!如来说:人身长大,即为非大身,是名大身。”“须菩提!菩萨亦如是。若作是言:‘我当灭度无量众生’,即不名菩萨。
何以故?须菩提!无有法名为菩萨。是故佛说: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须菩提!若菩萨作是言,‘我当庄严佛土’,是不名菩萨。
何以故?如来说: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须菩提!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译:实无有法。法不是悟。
例如:
7-7=0
0+0=0
0+1-1=0
……

那如果,只给你一个
?=0
那前面应该填哪一个才是对的呢?

金刚经 第十八品 一体同观分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肉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天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天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慧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慧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法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法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佛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佛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恒河中所有沙,佛说是沙不?”
“如是,世尊!如来说是沙。”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等恒河,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界如是,宁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须菩提:“尔所国土中,所有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悉知。何以故?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所以者何?须菩提!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译:一体同观。同时用不同角度去看一件事情。
前提是要具有这几个眼,也可以说要具备这几颗心。
肉心,天心,慧心,法心,佛心。
每个人的心不一样,也就不牵强附会了。后期也可以把我个人的观点拿出来,做个反例。

每一个个体都是无尽的,有了参照物才静止了。

金刚经 第十九品 法界通分分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有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缘,得福甚多。”“须菩提!若福德有实,如来不说得福德多;以福德无故,如来说得福德多。”

译:空,法,相。
布施,让空随性的变与不变。

金刚经 第二十品 离色离相分

“须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何以故?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何以故?如来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

译:名相非相,非相非非相,出离ing

金刚经 第二十一品 非说所说分

“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于未来世,闻说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须菩提!彼非众生,非不众生。何以故?须菩提!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

译:对法的认知。

金刚经 第二十二品 无法可得分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译:是名。

金刚经 第二十三品 净心行善分
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译:平等。

金刚经 第二十四品 福智无比分

“须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为他人说,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译:福智无比。

金刚经 第二十五品 化无所化分

“须菩提!于意云何?汝等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度众生。’须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若有众生如来度者,如来则有我、人、众生、寿者。须菩提!如来说:‘有我者,则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须菩提!凡夫者,如来说即非凡夫。”

译:思想,空观,出离。

金刚经 第二十六品 法身非相分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须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佛言:“须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即是如来。”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尔时,世尊而说偈言:“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注:三十二相,我也不知道什么。
译:五心的境界是有为法,再把有为法变为无为法。

金刚经 第二十七品 无断无灭分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说诸法断灭。莫作是念!何以故?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法不说断灭相。”

译:跳出出离ing。

【#阿里女员工案王某文妻子自述# 称自己丈夫有错无罪,周某涉嫌虚假陈述】8月22日晚间,“阿里女员工案”王某文妻子 @王某文妻子 在社交平台发文自述称,自己的丈夫是犯了错,但他的错远不及犯罪,不应该因为酒后冲动回应了周某的勾引,就被贴上涉嫌强制猥亵的标签。

王某文妻子称,自己的丈夫坦白与警方就本案发布的“情况通报”基本一致。但王某文妻子还称,有很多对自己丈夫有利的情节尚未披露。但周某在网络上的自述却与此严重不符,周某涉嫌虚假陈述,甚至诬陷。

王某文妻子对此事提出五点疑问,分别是:

1、周某在出租车上有主动勾引我丈夫的行为,主动搂抱、乱摸、亲吻我丈夫,算不算强制猥亵?
2、周某是否真的因为醉酒而没有意识?
3、周某为什么会在退完房之后才报警?
4、周某在8月6日大闹阿里食堂是被逼“豁出去”,还是想引导舆论?
5、周某的酒量极好在同事里是公认的(望警方调查取证),喝350ml的低度酒并且吐掉的情况下,是难以醉到失去行动能力的。

附《阿里女员工案 | 王某文妻子自述:我丈夫有错无罪》全文:

我是“阿里女员工案”中@王某文妻子 。

近日,警方已经就本案发布“情况通报”,内容与我丈夫跟我的坦白基本一致,不过有很多对我丈夫有利的情节尚未披露。但周某在网络上的自述却与此严重不符,周某涉嫌虚假陈述,甚至诬陷。

案发时,周某虽然喝了350ml的低度白酒,但意识清醒,要不然周某怎么会先后两次主动亲、搂、抱、摸我丈夫,怎么能给我丈夫脖子上吸出“草莓印”五天才消下去,要不然周某怎么还能给其他人发微信、发视频、接电话,怎么能独立完成洗澡、换睡衣?

我丈夫犯了错,我起初非常愤怒,但了解来龙去脉后,情感变得复杂。从我的角度讲,他对不起我,我辛辛苦苦的工作,我也在赚钱养家,把全部精力都花在这个家里,他竟然和其他女人发生了亲密接触,我对他非常失望,我难以原谅他的!他应该为他犯的错受到道德的惩罚!但他的错远不及犯罪,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他被周某污蔑成“猥亵犯”!所以,我要站在客观中立尊重事实的立场,把我知道的都说出来!

我们从大学恋爱至今已有15年,作为妻子我认为他是犯了错,但是他的错远不及犯罪,不应该因为酒后冲动回应了周某的勾引,就被贴上涉嫌强制猥亵的标签。

现我以王某文妻子的身份就以下问题提出质疑,恳请公安机关依法查证,尽快还原案件真相,主持正义,还王某文一个公道!如有恶意构陷,我甘愿接受警方依法处理,也请广大网友予以监督。

1、周某在出租车上有主动勾引我丈夫的行为,主动搂抱、乱摸、亲吻我丈夫,算不算强制猥亵?

我丈夫是和华联陈某丽(女性,未饮酒)共同搭乘出租车送周某回酒店的。我丈夫和周某坐在后座,陈某丽在副驾驶。路上周某借酒劲搂抱我丈夫,摸他胸、全身甚至下体,并强吻我丈夫,在脖子左侧留下了明显的吻痕(俗称草莓印)。我丈夫明确表示拒绝:“XX,别这样,别这样”,周某回应“对不起”。
我之所以相信我丈夫的说法,是因为我给陈某丽打了电话,得到了陈某丽的证实,陈某丽确实听到了“别这样”、“对不起”的对话。还因为,我丈夫回家后,脖子上确实有很大一块红的发紫的吻痕,五天才消下去。吻痕出现的时间也得到了陈某丽、阿里同事胡某敏的证实,吃饭时还没有,送周某酒店后发现有了。
恳请警方调取出租车和酒店监控、录音以及出租车司机和陈某丽的证词作为证据,查证是否属实。如果属实,请问女方未经王某文同意擅自主动搂抱亲摸王某文,算不算强制猥亵?

2、周某是否真的因为醉酒而没有意识?

周某声称在醉酒状态下被“强制猥亵”,但从我丈夫离开到接到胡某电话,仅6分钟时间,周某准确地感知到送她的人离开,并迅速准确拨通胡某敏(了解当晚我丈夫送她回酒店的男同事,非闺蜜)电话哭闹,第二次从我丈夫离开到接到胡某鹏(女)的视频电话,10分钟内,又迅速准确的联系胡某鹏(依然是认识我丈夫和周某的同事),试问,哪个处于醉酒无意识状态能做出这些目的性明确,准确性极高,反应性极快的行为?
周某有明确的意识主导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我丈夫如何毫无痕迹和异常动静的“强制猥亵”周某?如若真的被“强制猥亵”,为什么这个时候不会哭闹反抗,不会打电话?(警方通报也证实周某没有受伤)
据我丈夫描述:胡某敏23:04来电,通话时长1分31秒,请他上去看周某,23:08取消滴滴订单。他给周某打通了电话,并经过前台电话确认后登记了身份证办理了房卡上去。他上去之后,周某躺在床上,他给她盖好被子,拿了瓶矿泉水放在她床头柜上。这时周某拉住他,还亲他、摸他胸、下体,这时我丈夫进行了回应。几分钟后,周某主动要求我丈夫买避孕套和洗澡。我丈夫去洗了澡,手机下单避孕套,等待美团送货,几分钟后猛然惊醒,认为不能这么做,便立马于23:43主动离开了房间,并且我丈夫在胡某鹏要求查看周某情况第三次进入周某房间是开着微信视频通话进去的,这些行为明确表明了态度和立场。哪里看的出来他有“强制猥亵”周某的动机?
试问,如果周某酒醉到没有意识的程度,怎么可能给胡某敏等人发微信、发视频?怎么可能接我丈夫电话?怎么可能对酒店前台工作人员的询问做出同意答复?怎么可能独自完成洗澡、换睡衣这些动作?怎么可能还会有性冲动并主动做出类似出租车上的那些行为?
恳请公安机关向胡某敏、胡某鹏、酒店前台取证,向酒店保洁取证,看周某房间使用过几个浴巾,向第二天一早到周某房间的张某取证,看周某第二天穿的是睡衣还是什么衣服,
调取周某的手机,看她除了给胡某敏、胡某鹏发微信、发视频之外还给哪些人发了发过微信、打过电话。相信会有大量的的证据可以证明周某说了谎,可以证明周某在事发时意识是清醒的。

3、周某为什么会在退完房之后才报警?

周某在7月28日上午就认为自己可能在醉酒状态下被侵害,还给丈夫打了电话,但是为什么在退房后才报警?并且声称报警目的是查看监控,核实前一晚“醉酒记不清”发生了什么事报警,但对于当日自己在清醒状态下主动联系张某同处一室一个半小时只字不提,直到事发过去7天后才补充报警指控张某“强制猥亵”?失忆了吗?在退房后报警是怕证据太多还是怕现场又不利于自己的证据?
周某与张某联系,告知房间号码,张某单独带避孕套前来周某房间一个半小时,在周某清醒状态下带走其内裤(注意不是偷走,抢走),还移花接木到我丈夫身上。在长达一个半小时的“强制猥亵”过程当中,周某为何毫无反抗?还是反抗了未留下任何伤痕?
周某为何在退房之后报警,报警还刻意隐瞒主动联系张某的事实,期待公安机关对这种迷幻操作予以公正审查,给出符合基本逻辑,令人信服的公正判断。

4、周某在8月6日大闹阿里食堂是被逼“豁出去”,还是想引导舆论?

周某对外宣称“豁出去”是因为公司不予处理,但据我所知,周某仅联系HR和上级主管,从未主动、单独联系公司高管。而且8月6日下午5点,公司就明确告知周某已将我丈夫停职的处理结果(开除需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周某6点多就开始在各大内部群发布消息,7点多大闹公司食堂,晚上9点多开始主动对外传播谣言。
她的言行(下方有图),哪一句看的出来她被逼无奈“豁出去”?而且这一系列行为连贯但情绪断层的操作,完全没有给公司留处理问题的时间,她的目的是什么?当晚主动发布的内容明确提出对警方不满,刑事案件为什么会要求公司为她主持公道?她要的公道是开除?够了吗?要求开除就算主持公道了吗?并且公司并不是拒绝开除的请求,明确告知已停职,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再开除。为什么等不了要立刻马上采取行动?是因为对警方办案的公正不信任?还是因为心虚对警方的调查结果没信心?

5、另据我获知,周某的酒量极好在同事里是公认的(望警方调查取证),喝350ml的低度酒并且吐掉的情况下,是难以醉到失去行动能力的。并且周某自己的打电话发消息的对象之明确,时间拿捏之准确,第二天主动联系张某的行为之诡异,与自己在网上杜撰的人设之差异,也表明她是意识清醒并且意图明显的。希望司法机关予以明察!

以上是基于警方通报对于周某我丈夫涉嫌“强制猥亵”提出的的几个疑问,接下来是整个事件的时间线和周某自述中的谎言:

事件概述:
7月27日晚事发。
7月28日周某报案(未提张某),我丈夫先后在7月28日下午和8月1日接受两次调查,时间分别是24小时和4个小时,警方均未立案。
8月2日晚,周某单方面以“被强奸”为由,告知公司并要求即刻开除王某文。我丈夫2日当晚赶回杭州接受公司调查,直到6日被停职后回到老家。
8月6日晚周某 “因不满公司的停职处罚”,在公司发传单,主动对外传播大量编造的信息,构陷我丈夫“强奸”。
8月7日又在公司内网发布长达8000字,一部情节几乎全是虚构的“小说”作品,诬陷公司管理层“不作为不处理”给公司施压,要求公司开除我丈夫。

本案因为周某的自述和蓄意大闹阿里食堂引爆网络,引发了舆论对周某同情,但周某对我丈夫和对阿里巴巴公司的愤怒指控,几乎全是谎言:

1、“台风天强制出差”系谎言——周某负责对接工作,一个礼拜之前就规划好出差行程,且在系统内报备,并无强制出差;

2、“有预谋的安排”系谎言——8个人的工作聚餐,并且饭店是周某本人自己选择和预定的,别人怎么预谋?

3、“灌酒”、“酒桌上被亲、被摸”系谎言——济南警方通报已明确说明,同桌其他女性并没有饮酒,周某若不想喝酒完全可以不喝,故不存在强迫饮酒一说;

4、“偷办房卡”、“多次潜入”、“带避孕套偷偷潜入”、“一个塑料膜拆封过的避孕套”系谎言——
酒店前台电话(注意是电话!)周某取得本人同意后才办的房卡,符合规范流程;
我丈夫在已经打车准备离开之时,接到胡某敏(同出差男同事,非周某闺蜜)电话请求查看周某安全才取消打车返回周某房间,第三次返回是和胡某鹏开着微信视频通话,并非潜入!
避孕套是周某28日晨睡醒清醒后主动联系的张某带来的,事实已证实与我丈夫无关,并且未开封!

5、“一觉醒来全身赤裸”、“找不到内裤”系谎言——
我丈夫第三次进入房间是应胡某(女同事)开着微信视频电话进入查看周某情况,周某盖着被子,周围未见周某衣物,也无其他异常。
内裤系张某带走,周某刻意隐瞒28日早晨主动联系张某,清醒程度可准确联系张某并主动开门,却忘记自己是否穿内裤?

6、“公司无人问管”、“阿里男高管强奸女下属”系谎言——
周某8月2日告知公司后,公司一直在积极处理,先“停职”等待警方调查结果,只是处理结果“停职”未达到周某要求“开除”我丈夫的目的。不处理和处理结果不满意是一回事吗?
周某大闹公司食堂里说的每句话都是谎言。我丈夫和周某同属基层员工,都汇报给一个领导,并非高管。周某自己作为阿里员工明知内情,刻意夸大我丈夫级别,抹黑公司背后到底是什么动机,恳请警方查证。
我和我丈夫是大学同学,是彼此的初恋,从恋爱到结婚15年,感情始终很好。我丈夫的为人,我和我们共同同学和朋友都有目共睹,他从未有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我相信他做不出“强奸”、“强制猥亵”的事。
根据警方通报以及我丈夫7月30日对我坦白的情况,我丈夫确实做错了事,他对周某的诱惑没有做到“坐怀不乱”。
他是对不起我,但一码归一码,错误不等于犯罪,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周某恶意诬陷我的丈夫。
反观周某,利用网络散布谣言,引爆网络舆论,引发了严重的网络暴力、透支了社会对女性的信任与同情,伤害了真正需要被帮助的女性。同时,这个事件对于所有有责任、有担当的男性也造成极大的困扰,试问以后有真正需要帮助的醉酒的女性同胞,男同胞还敢伸出援手吗?

现已证实,周某的网络自述,散布谣言、误导舆论、构陷他人。虚假信息传播量巨大,多日持续微博热搜榜,恳请公安机关对此也公正客观地依法查处,给公众一个交待。法律不允许任何人强制猥亵他人,更不能容忍任何人可以编造谎言陷害他人!

最后,也深深的感谢在过去的两个礼拜被道德绑架深陷舆论漩涡中,依然理性看待问题,尊重事实追求真相,支持我和家人的每一位朋友,表示由衷的感谢。正是因为你们的存在,让我在挣扎多日后,决定擦干眼泪,不再软弱,鼓起勇气,积极与警方和司法机关配合,说出真相!我相信公安机关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蛋,为我的丈夫讨回公道,还他清白!
陈述人:王某文妻子
2021年8月22日
#阿里女员工侵害案王某文妻子发文#

【#阿里女员工案王某文妻子自述# 称自己丈夫有错无罪,周某涉嫌虚假陈述】8月22日晚间,“阿里女员工案”王某文妻子 @王某文妻子 在社交平台发文自述称,自己的丈夫是犯了错,但他的错远不及犯罪,不应该因为酒后冲动回应了周某的勾引,就被贴上涉嫌强制猥亵的标签。

王某文妻子称,自己的丈夫坦白与警方就本案发布的“情况通报”基本一致。但王某文妻子还称,有很多对自己丈夫有利的情节尚未披露。但周某在网络上的自述却与此严重不符,周某涉嫌虚假陈述,甚至诬陷。

王某文妻子对此事提出五点疑问,分别是:

1、周某在出租车上有主动勾引我丈夫的行为,主动搂抱、乱摸、亲吻我丈夫,算不算强制猥亵?
2、周某是否真的因为醉酒而没有意识?
3、周某为什么会在退完房之后才报警?
4、周某在8月6日大闹阿里食堂是被逼“豁出去”,还是想引导舆论?
5、周某的酒量极好在同事里是公认的(望警方调查取证),喝350ml的低度酒并且吐掉的情况下,是难以醉到失去行动能力的。

附《阿里女员工案 | 王某文妻子自述:我丈夫有错无罪》全文:

我是“阿里女员工案”中@王某文妻子 。

近日,警方已经就本案发布“情况通报”,内容与我丈夫跟我的坦白基本一致,不过有很多对我丈夫有利的情节尚未披露。但周某在网络上的自述却与此严重不符,周某涉嫌虚假陈述,甚至诬陷。

案发时,周某虽然喝了350ml的低度白酒,但意识清醒,要不然周某怎么会先后两次主动亲、搂、抱、摸我丈夫,怎么能给我丈夫脖子上吸出“草莓印”五天才消下去,要不然周某怎么还能给其他人发微信、发视频、接电话,怎么能独立完成洗澡、换睡衣?

我丈夫犯了错,我起初非常愤怒,但了解来龙去脉后,情感变得复杂。从我的角度讲,他对不起我,我辛辛苦苦的工作,我也在赚钱养家,把全部精力都花在这个家里,他竟然和其他女人发生了亲密接触,我对他非常失望,我难以原谅他的!他应该为他犯的错受到道德的惩罚!但他的错远不及犯罪,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他被周某污蔑成“猥亵犯”!所以,我要站在客观中立尊重事实的立场,把我知道的都说出来!

我们从大学恋爱至今已有15年,作为妻子我认为他是犯了错,但是他的错远不及犯罪,不应该因为酒后冲动回应了周某的勾引,就被贴上涉嫌强制猥亵的标签。

现我以王某文妻子的身份就以下问题提出质疑,恳请公安机关依法查证,尽快还原案件真相,主持正义,还王某文一个公道!如有恶意构陷,我甘愿接受警方依法处理,也请广大网友予以监督。

1、周某在出租车上有主动勾引我丈夫的行为,主动搂抱、乱摸、亲吻我丈夫,算不算强制猥亵?

我丈夫是和华联陈某丽(女性,未饮酒)共同搭乘出租车送周某回酒店的。我丈夫和周某坐在后座,陈某丽在副驾驶。路上周某借酒劲搂抱我丈夫,摸他胸、全身甚至下体,并强吻我丈夫,在脖子左侧留下了明显的吻痕(俗称草莓印)。我丈夫明确表示拒绝:“XX,别这样,别这样”,周某回应“对不起”。
我之所以相信我丈夫的说法,是因为我给陈某丽打了电话,得到了陈某丽的证实,陈某丽确实听到了“别这样”、“对不起”的对话。还因为,我丈夫回家后,脖子上确实有很大一块红的发紫的吻痕,五天才消下去。吻痕出现的时间也得到了陈某丽、阿里同事胡某敏的证实,吃饭时还没有,送周某酒店后发现有了。
恳请警方调取出租车和酒店监控、录音以及出租车司机和陈某丽的证词作为证据,查证是否属实。如果属实,请问女方未经王某文同意擅自主动搂抱亲摸王某文,算不算强制猥亵?

2、周某是否真的因为醉酒而没有意识?

周某声称在醉酒状态下被“强制猥亵”,但从我丈夫离开到接到胡某电话,仅6分钟时间,周某准确地感知到送她的人离开,并迅速准确拨通胡某敏(了解当晚我丈夫送她回酒店的男同事,非闺蜜)电话哭闹,第二次从我丈夫离开到接到胡某鹏(女)的视频电话,10分钟内,又迅速准确的联系胡某鹏(依然是认识我丈夫和周某的同事),试问,哪个处于醉酒无意识状态能做出这些目的性明确,准确性极高,反应性极快的行为?
周某有明确的意识主导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我丈夫如何毫无痕迹和异常动静的“强制猥亵”周某?如若真的被“强制猥亵”,为什么这个时候不会哭闹反抗,不会打电话?(警方通报也证实周某没有受伤)
据我丈夫描述:胡某敏23:04来电,通话时长1分31秒,请他上去看周某,23:08取消滴滴订单。他给周某打通了电话,并经过前台电话确认后登记了身份证办理了房卡上去。他上去之后,周某躺在床上,他给她盖好被子,拿了瓶矿泉水放在她床头柜上。这时周某拉住他,还亲他、摸他胸、下体,这时我丈夫进行了回应。几分钟后,周某主动要求我丈夫买避孕套和洗澡。我丈夫去洗了澡,手机下单避孕套,等待美团送货,几分钟后猛然惊醒,认为不能这么做,便立马于23:43主动离开了房间,并且我丈夫在胡某鹏要求查看周某情况第三次进入周某房间是开着微信视频通话进去的,这些行为明确表明了态度和立场。哪里看的出来他有“强制猥亵”周某的动机?
试问,如果周某酒醉到没有意识的程度,怎么可能给胡某敏等人发微信、发视频?怎么可能接我丈夫电话?怎么可能对酒店前台工作人员的询问做出同意答复?怎么可能独自完成洗澡、换睡衣这些动作?怎么可能还会有性冲动并主动做出类似出租车上的那些行为?
恳请公安机关向胡某敏、胡某鹏、酒店前台取证,向酒店保洁取证,看周某房间使用过几个浴巾,向第二天一早到周某房间的张某取证,看周某第二天穿的是睡衣还是什么衣服,
调取周某的手机,看她除了给胡某敏、胡某鹏发微信、发视频之外还给哪些人发了发过微信、打过电话。相信会有大量的的证据可以证明周某说了谎,可以证明周某在事发时意识是清醒的。

3、周某为什么会在退完房之后才报警?

周某在7月28日上午就认为自己可能在醉酒状态下被侵害,还给丈夫打了电话,但是为什么在退房后才报警?并且声称报警目的是查看监控,核实前一晚“醉酒记不清”发生了什么事报警,但对于当日自己在清醒状态下主动联系张某同处一室一个半小时只字不提,直到事发过去7天后才补充报警指控张某“强制猥亵”?失忆了吗?在退房后报警是怕证据太多还是怕现场又不利于自己的证据?
周某与张某联系,告知房间号码,张某单独带避孕套前来周某房间一个半小时,在周某清醒状态下带走其内裤(注意不是偷走,抢走),还移花接木到我丈夫身上。在长达一个半小时的“强制猥亵”过程当中,周某为何毫无反抗?还是反抗了未留下任何伤痕?
周某为何在退房之后报警,报警还刻意隐瞒主动联系张某的事实,期待公安机关对这种迷幻操作予以公正审查,给出符合基本逻辑,令人信服的公正判断。

4、周某在8月6日大闹阿里食堂是被逼“豁出去”,还是想引导舆论?

周某对外宣称“豁出去”是因为公司不予处理,但据我所知,周某仅联系HR和上级主管,从未主动、单独联系公司高管。而且8月6日下午5点,公司就明确告知周某已将我丈夫停职的处理结果(开除需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周某6点多就开始在各大内部群发布消息,7点多大闹公司食堂,晚上9点多开始主动对外传播谣言。
她的言行(下方有图),哪一句看的出来她被逼无奈“豁出去”?而且这一系列行为连贯但情绪断层的操作,完全没有给公司留处理问题的时间,她的目的是什么?当晚主动发布的内容明确提出对警方不满,刑事案件为什么会要求公司为她主持公道?她要的公道是开除?够了吗?要求开除就算主持公道了吗?并且公司并不是拒绝开除的请求,明确告知已停职,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再开除。为什么等不了要立刻马上采取行动?是因为对警方办案的公正不信任?还是因为心虚对警方的调查结果没信心?

5、另据我获知,周某的酒量极好在同事里是公认的(望警方调查取证),喝350ml的低度酒并且吐掉的情况下,是难以醉到失去行动能力的。并且周某自己的打电话发消息的对象之明确,时间拿捏之准确,第二天主动联系张某的行为之诡异,与自己在网上杜撰的人设之差异,也表明她是意识清醒并且意图明显的。希望司法机关予以明察!

以上是基于警方通报对于周某我丈夫涉嫌“强制猥亵”提出的的几个疑问,接下来是整个事件的时间线和周某自述中的谎言:

事件概述:
7月27日晚事发。
7月28日周某报案(未提张某),我丈夫先后在7月28日下午和8月1日接受两次调查,时间分别是24小时和4个小时,警方均未立案。
8月2日晚,周某单方面以“被强奸”为由,告知公司并要求即刻开除王某文。我丈夫2日当晚赶回杭州接受公司调查,直到6日被停职后回到老家。
8月6日晚周某 “因不满公司的停职处罚”,在公司发传单,主动对外传播大量编造的信息,构陷我丈夫“强奸”。
8月7日又在公司内网发布长达8000字,一部情节几乎全是虚构的“小说”作品,诬陷公司管理层“不作为不处理”给公司施压,要求公司开除我丈夫。

本案因为周某的自述和蓄意大闹阿里食堂引爆网络,引发了舆论对周某同情,但周某对我丈夫和对阿里巴巴公司的愤怒指控,几乎全是谎言:

1、“台风天强制出差”系谎言——周某负责对接工作,一个礼拜之前就规划好出差行程,且在系统内报备,并无强制出差;

2、“有预谋的安排”系谎言——8个人的工作聚餐,并且饭店是周某本人自己选择和预定的,别人怎么预谋?

3、“灌酒”、“酒桌上被亲、被摸”系谎言——济南警方通报已明确说明,同桌其他女性并没有饮酒,周某若不想喝酒完全可以不喝,故不存在强迫饮酒一说;

4、“偷办房卡”、“多次潜入”、“带避孕套偷偷潜入”、“一个塑料膜拆封过的避孕套”系谎言——
酒店前台电话(注意是电话!)周某取得本人同意后才办的房卡,符合规范流程;
我丈夫在已经打车准备离开之时,接到胡某敏(同出差男同事,非周某闺蜜)电话请求查看周某安全才取消打车返回周某房间,第三次返回是和胡某鹏开着微信视频通话,并非潜入!
避孕套是周某28日晨睡醒清醒后主动联系的张某带来的,事实已证实与我丈夫无关,并且未开封!

5、“一觉醒来全身赤裸”、“找不到内裤”系谎言——
我丈夫第三次进入房间是应胡某(女同事)开着微信视频电话进入查看周某情况,周某盖着被子,周围未见周某衣物,也无其他异常。
内裤系张某带走,周某刻意隐瞒28日早晨主动联系张某,清醒程度可准确联系张某并主动开门,却忘记自己是否穿内裤?

6、“公司无人问管”、“阿里男高管强奸女下属”系谎言——
周某8月2日告知公司后,公司一直在积极处理,先“停职”等待警方调查结果,只是处理结果“停职”未达到周某要求“开除”我丈夫的目的。不处理和处理结果不满意是一回事吗?
周某大闹公司食堂里说的每句话都是谎言。我丈夫和周某同属基层员工,都汇报给一个领导,并非高管。周某自己作为阿里员工明知内情,刻意夸大我丈夫级别,抹黑公司背后到底是什么动机,恳请警方查证。
我和我丈夫是大学同学,是彼此的初恋,从恋爱到结婚15年,感情始终很好。我丈夫的为人,我和我们共同同学和朋友都有目共睹,他从未有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我相信他做不出“强奸”、“强制猥亵”的事。
根据警方通报以及我丈夫7月30日对我坦白的情况,我丈夫确实做错了事,他对周某的诱惑没有做到“坐怀不乱”。
他是对不起我,但一码归一码,错误不等于犯罪,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周某恶意诬陷我的丈夫。
反观周某,利用网络散布谣言,引爆网络舆论,引发了严重的网络暴力、透支了社会对女性的信任与同情,伤害了真正需要被帮助的女性。同时,这个事件对于所有有责任、有担当的男性也造成极大的困扰,试问以后有真正需要帮助的醉酒的女性同胞,男同胞还敢伸出援手吗?

现已证实,周某的网络自述,散布谣言、误导舆论、构陷他人。虚假信息传播量巨大,多日持续微博热搜榜,恳请公安机关对此也公正客观地依法查处,给公众一个交待。法律不允许任何人强制猥亵他人,更不能容忍任何人可以编造谎言陷害他人!

最后,也深深的感谢在过去的两个礼拜被道德绑架深陷舆论漩涡中,依然理性看待问题,尊重事实追求真相,支持我和家人的每一位朋友,表示由衷的感谢。正是因为你们的存在,让我在挣扎多日后,决定擦干眼泪,不再软弱,鼓起勇气,积极与警方和司法机关配合,说出真相!我相信公安机关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蛋,为我的丈夫讨回公道,还他清白!
陈述人:王某文妻子
2021年8月22日


发布     👍 0 举报 写留言 🖊   
✋热门推荐
  • 随后被路过的三个学生拾到,于19时许交到人民路派出所,在接到准考证后,值班民警陈明也非常着急,将捡到两证的信息上报市局110指挥中心,看有没有遗失证件的报警,在
  • #王源[超话]##chopard萧邦品牌大使王源##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大使王源##环球人物专栏王源说# ​​​ 王源凭借《我是唱作人》成为2019年度最热演绎类
  • 徐州咖啡探店《ROSE DREAM COFFEE》 这家算是今年热度最高的咖啡店了吧,拍照打卡的人是真不少。不废话了,客观评价一下: 以创意咖啡和装修出名,但我
  • 其实我觉得做微商想成功或者各个行业想赚钱 “认清自己”真的很重要 1、认清自己的努力程度配不配成功 2、认清自己的生活状况需不需要去奋斗 微商即将迈入第九年 这
  • 深爱万达店,深爱贵和店的施工负责人张坤杰,对于效果图的完美还原程度,可以用苛刻来形容,正是他的尝试和苛刻,才实现了深爱的巴黎大皇宫梦,再次感谢坤杰的帮助支持。我
  • #小鬼王琳凯[超话]#✨#小鬼王琳凯合作单曲《NO 808》# 新歌人气榜专项 “走南闯北”活动 每日打卡▫️手轮计划:▫️盖楼活动:日常任务▫️寻艺:▫️超话
  • 端午节快乐[鲜花]八合里火锅很好吃[鼓掌]感谢她们一直都在[心]^O^感谢她们的陪伴越来越发现生活的美好了♥1.感谢每天坚持冥想的自己,开始慢慢的找到感觉,专注
  • ”喜欢你在体验分娩痛后说:“希望每个女生都有自主选择生孩子或者不生孩子的自由的权利,一切都可以凭着自己的意愿来,做自己想做的事”“我觉得不应该就是有对男性或者说
  • 在其他街机游戏中也是很常见的操作,比如恐龙快打等,就连三国战纪中也利用【←→】取消攻击动作保证连击,只是似乎知道的人不多。而貂蝉最细节的操作自然就是右半圈A的天
  • 校团委有关负责人、各学院(部)社团联(部)负责人、校社团联全体成员参加了此次会议[太阳][太阳] 校团委有关负责人在总结讲话中充分肯定了社团嘉年华活动举办取得
  • 而我想抽可莉的原因,不过是因为可莉很可爱,如果出了可莉的皮肤却没有可莉,岂不是一大遗憾?天 绝了 洗澡的时候正在想 一出来就看到这个 而且是推送的那种 绝了绝了
  • 关于“偏爱”的文案.docx 可能懂事的小孩从一开始就失去了被偏爱的机会 可与世人共闻花香 听雨声 感温度 共喧嚣与饱腹感 唯偏爱和孤独 挂念和祝福不可分享 我
  • 新增256GB版三色可选[doge]】据外媒9to5mac援引可靠消息渠道独家披露的信息称,苹果有可能计划在美国时间4月3日便开始新款iPhone的预订,但正式
  • ”带饭上班的人,才是最精致的普通人。”带饭上班的人,才是最精致的普通人。
  • 高品质系列出厂短靴Ann Demeulemeester「绑带厚底款」马丁靴机车靴 ♦️2020年Brand new升级版-顶级全新呈献 ▫️100% ZP对比做
  • !#端午节# 端午假期就是要在家拼#乐高# 啊最近真的太喜欢拼乐高了,一拼就是一天,真的太快乐啦这次拼的是乐高41937 缤纷组合装,这真的太有趣啦,有狮子挂饰
  • 台湾问题:底线、极限、机遇
  • 时时清空心灵的沉渣,该放手时就放手,该忘记的要忘记。时时清空心灵的沉渣,该放手时就放手,该忘记的要忘记。
  • 这两天的存图爱的食物、爱的角落、爱的地方[羞嗒嗒]放假三天吃得我都不敢上称了[允悲]不过还是要实名安利西芹黄瓜汁‍♀️,巨管用下午在蓝天白云青山间看到了超绚丽
  • 接下来就到了痛苦的缝针的时候了,我不仅侧切而且撕裂严重,最痛苦的是麻药对我没用了,缝针的时候真的太疼了,我一直在叫唤,我老公在外面都听到了[允悲](刚进产房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