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咸阳分行举办健康知识专题培训】工行咸阳武功支行认真落实武功县委、县政府“创建文明城市 共建美好家园”工作安排,7月14日,利用班后时间成功举办健康知识专题培训。授课中,特邀安全健康教育专业老师针对营业场所突发应急事件处理、紧急救护技能培训、新冠疫情常态化个人安全防护、各类型号口罩正确使用等方面,详细介绍了公共场合防护要点,新冠病毒传播渠道,职业病救治以及预防常识,从健康生活方式到个人健康监测,从常见疾病的外部干预到预防方法进行了系统讲解,倡导大家健康生活方式从日常做起,有效预防常见多发病症发生。授课现场气氛活跃,专业老师现场解答员工健康咨询,精彩培训赢得员工们的阵阵掌声。
本次健康知识专题培训普及了日常健康知识,提升了营业网点应对突发事件救治能力,增强了疫情常态化下的自我防护意识,对全面提升全行员工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咸阳身边事##寻美中国•咸阳#
来源:工商银行咸阳分行
本次健康知识专题培训普及了日常健康知识,提升了营业网点应对突发事件救治能力,增强了疫情常态化下的自我防护意识,对全面提升全行员工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咸阳身边事##寻美中国•咸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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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家入选!教育部公示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高校名单】记者近日从教育部网站了解到,北京大学等18所高校入选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的通知》,经各地各有关高校自主申报、专家评议等相关工作程序,教育部认定了北京大学等18所高校为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高校。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高校名单正在教育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4日至7月20日。
这18所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高校分别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天津医科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医科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据悉,教育部将在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以及公共卫生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推免名额等方面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单位予以统筹支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置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DrPH)后,对成效突出的建设单位申请学位授权点给予重点支持。根据国家需求,支持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单位在统一规划下建设公共卫生安全、重大传染病防控、重大慢性病预防、重大职业病防控、群医学、全球健康等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在经费保障上,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予以统筹支持。
据《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指南》提出的建设目标,经过10年左右时间,建成若干所具有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水平的公共卫生学院,形成适应现代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高质量教育发展体系,协同育人机制更加有效,医防融合更加高效,学科交叉更加深入,培养能够解决公共卫生实际问题人才的能力明显增强,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领域科学研究水平显著提升,服务国家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建设的能力显著增强。
作者:欧媚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的通知》,经各地各有关高校自主申报、专家评议等相关工作程序,教育部认定了北京大学等18所高校为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高校。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高校名单正在教育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4日至7月20日。
这18所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高校分别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天津医科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医科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据悉,教育部将在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以及公共卫生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推免名额等方面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单位予以统筹支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置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DrPH)后,对成效突出的建设单位申请学位授权点给予重点支持。根据国家需求,支持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单位在统一规划下建设公共卫生安全、重大传染病防控、重大慢性病预防、重大职业病防控、群医学、全球健康等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在经费保障上,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予以统筹支持。
据《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指南》提出的建设目标,经过10年左右时间,建成若干所具有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水平的公共卫生学院,形成适应现代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高质量教育发展体系,协同育人机制更加有效,医防融合更加高效,学科交叉更加深入,培养能够解决公共卫生实际问题人才的能力明显增强,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领域科学研究水平显著提升,服务国家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建设的能力显著增强。
作者:欧媚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工人收工路上因热射病去世# 【#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认定工伤# ?】据媒体报道,7月5日,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兴隆街道甫张村,建筑工人王建禄因热射病倒在了收工回家的路上,被送医后抢救无效去世。王建禄的女儿王女士告诉记者,父亲病倒当天,总共在高温、高湿度的环境中工作了9个小时。王女士表示,父亲因为未签劳动合同,难以认定劳动关系,无法认定为工伤,目前也联系不上工地负责人。
那么,建筑工人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能否认定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国家高度重视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伤维权问题,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与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项目施工期内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对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发生工伤的,参照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明确了依法进行工伤认定中用人单位以及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应尽责任;工伤认定行政部门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要规范和简化认定、鉴定程序,提高效率。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待遇。此外,《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整改或者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via.齐鲁晚报、人民法院报
那么,建筑工人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能否认定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国家高度重视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伤维权问题,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与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项目施工期内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对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发生工伤的,参照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明确了依法进行工伤认定中用人单位以及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应尽责任;工伤认定行政部门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要规范和简化认定、鉴定程序,提高效率。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待遇。此外,《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整改或者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via.齐鲁晚报、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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