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城建”打造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新局面 “新城建”试点一年,成都进展如何了?】2020年10月,住建部在16个城市开展首批“新城建”试点,成都是其中一个。

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了解到,作为首批试点城市,成都市高度重视新城建工作,抢抓“城市体检”和“新城建”双试点机遇、开展双试点统筹,依托已有的城市体检工作机制,成立由市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市城市体检和新城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住建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两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在试点开展的一年里,越来越多可观可感的新城建项目正在成都加速落地。

近日,住建部发布了第一批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成都市“建筑工程结构BIM设计数字化云平台(EasyBIM-S)在天府新区独角兽岛启动区项目的应用”等11项典型案例入选。这些入选案例,均是成都在“新城建”领域的探索应用。

独角兽岛启动区建设的背后  有“BIM设计数字化云平台”加持

坐落于成都天府新区的“独角兽岛”,是以独角兽企业孵化和培育为主体的产业载体。

2021年12月,由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研发的建筑工程结构BIM设计数字化云平台(EasyBIM-S)在天府新区独角兽岛启动区项目的应用,成功入选住建部第一批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中。

什么是“BIM”? BIM是建筑信息模型,是以建筑工程项目的各项相关信息数据作为模型的基础,建立的三维建筑模型,通过数字信息仿真模拟建筑物所具有的真实信息。其作用是通过BIM实现建筑全周期、全时空 、全要素、全过程管理。

以成都独角兽岛启动区项目为例,该项目采用EasyBIM-S及其他数字化技术,高效率高标准地完成结构施工图设计,整体提高了建造过程的智能化水平,减少了对人力资源的依赖,同时更提升了建筑的性能和可靠性。

“更可贵的是,这一平台立足自主研发,可以摆脱对CAD、Revit等国外设计软件的依赖”,西南院该项目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这一平台独立提供“建模-计算-出图-审查”全流程正向设计服务,实现了设计数据完整向下游传递。通过设计源头驱动,实现智能建造全产业的数据融合,探索智能建造安全地、可控地、真正地落地应用。

这是成都市智能建造发展工作创新性的代表之一,同时也是成都市“新城建”试点工作中,一个典型的应用实践。而事实上,成都推进“新城建”工作的过程中,一系列的应用正在落地。

城市越来越智慧   这些“新城建”任务,迎来新进展

具体而言,“新城建”包含“1个基础平台+5个应用场景”,共6项建设任务。

据成都市住建局分管新城建工作的负责同志介绍,作为首批新城建试点城市,成都市按照“结合实际、分步实施、必选+自选”的原则,确定了先期推进2项必选任务和3项自选任务,以及1项自选任务拟在“十四五”中期推进。

2项必选任务,是“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3项自选任务,是“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协同发展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简称“双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拟在“十四五”中期推进的自选任务,则是“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

任务进展如何了?

据该负责同志介绍,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方案深化和标准建设调研,初步完成整体架构及系统功能模块设计,建成覆盖全市14335平方公里的白模、覆盖主要城区420平方公里的实景三维模型;在成华区、高新区、天府新区、东部新区启动试点,项目进展迅速。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初步完成整体架构及系统功能模块设计,并已完成体检信息平台一期建设,在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公共安全等11项重点领域梳理形成38个跨部门“一件事”高效处置应用场景;确定了在天府新区、高新区、东部新区、成华区、郫都区、青白江区、彭州市等7个区(市)县先行试点,后期全面推广。

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方面,通过借鉴先发城市经验、结合成都实际,积极推进以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为核心的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目前已初步完成BIM技术应用管理平台需求方案编制和基本功能设计,正在推进BIM应用技术规定编制工作,并同步启动建设领域资源共享平台搭建工作;现已确定在天府新区、东部新区、高新区的成都金融创新中心项目西一线跨绛溪大桥等7个项目开展BIM技术应用测试,为全面试点积累经验。

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方面,在综合试点的基础上,2021年12月1日又成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纳入全国“双智”专项试点范畴,目前已建成包含各领域61位专家在内的专家委员,为试点工作提供坚实技术支撑;在高新区南区启动了成都版“idps”《成都市道路交通城运系统(CRTO一期)》建设工作;正积极推动我市东西城市轴线等在)重大市政工程按城运系统(CRTO)标准纳入智慧城市道路建设范畴;持续推进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成都高新区新川科技园“2”个重点试点示范片区的建设和应用,积极推进“N”个项目车路协同建设。

此外,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任务拟于近期启动,计划构建“一个数据中心,五个子系统”的系统整体架构,将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为物业服务居民小区赋能,以智慧物业政务服务、智慧物业生活服务等多场景关联运用,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物业服务,融入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实现物业智慧管理与社区智慧治理有效对接。

下一步  完善政策配套 加快应用落地

试点一年,除了“建筑工程结构BIM设计数字化云平台(EasyBIM-S)在天府新区独角兽岛启动区项目的应用”等11项案例入选住建部“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第一批)”,成都在“新城建”工作中还取得了一系列成效。

举例来说,成都在“制定统一的智慧工地标准”上的经验做法,就被纳入住建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进行推广;

成都的“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和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也被住建部、工信部纳入了专项试点范畴;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则被成都市委、市政府作为超大城市治理重要手段,成为“智慧蓉城”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什么要推进“新城建”?成都作为一个人口超过2000万的超大城市,经历了从省会城市到区域中心城市、到国家中心城市的发展变化。巨大变化带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给城市安全、交通运行、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带来了严峻挑战。

为应对这些挑战,成都市大力推动“智慧蓉城”建设,不断运用数字化、智慧化手段破解“大城市病”的难题,努力提高城市宜居性、包容性、安全性。

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将为“智慧蓉城”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成为破解超大城市敏捷治理、科学治理的重要抓手。同时,这更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明年是试点工作走深走实的重要一年”,成都市住建局分管新城建工作的负责同志表示,在2022年的新城建试点工作中,成都市在进一步推动试点任务应用落地的基础上,还将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推动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商业化运作模式,鼓励我市国有平台公司和市场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建设运营和商业化应用,以充分释放城市发展潜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发展新动能。

面向未来,下一步,成都市将继续把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整体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和运行效率、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围绕实现超大城市敏捷、科学治理,推动试点成效叠加整合。

该负责人表示,“新城建”将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为驱动,构建表达和管理城市的三维空间,奠定数字孪生城市基础底座,丰富数字孪生城市数据基础,助力城市数字化转型,推动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用新城建新动能创建城市未来发展新优势。

(云上深夜快递记者:余洋)

#已有上千人主动自查补缴税款# #薇娅案的查处彰显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的决心和力度#12月20日,税务部门公布了对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偷逃税的处理结果。黄薇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财税、法律界专家学者认为,税务部门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体现了税法权威和公平公正,再次警示网络主播从业人员,网络直播非“法外之地”,要自觉依法纳税,承担与其收入和地位相匹配的社会责任。

  对黄薇处理处罚体现税法刚性和执法温度相统一

  此案是近期税务部门查处曝光的又一重大案件。多名财税和法律界专家学者认为,本案涉案人员社会关注度高、涉案金额大,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彰显有关部门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的决心和力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据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黄薇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对其隐匿收入偷税但在检查立案后主动补缴和报告的部分,处0.6倍罚款;对隐匿收入偷税未主动补缴的部分,处4倍罚款;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的部分,处1倍罚款。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认为,本案中,税务部门对当事人不同的偷逃税手段处以不同倍数罚款,既体现了依法查处的法律权威,又充分考虑了当事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节,反映税务部门宽严相济,坚持执法力度和温度相统一。

  近年来,平台经济、直播带货迅猛发展,税务部门切实加强对新经济新业态的税收监管和规范,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先后查处多起偷逃税案件,并对重大案件进行曝光。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税务部门持续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分析发现部分网络主播存在一定涉税风险,及时开展了风险核查,提示辅导相关网络主播依法纳税。经税收大数据分析评估发现,黄薇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多次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多名专家表示,随着税收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和税收大数据威力的日益显现,任何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的偷逃税行为,都将被依法严惩。

  在规范监管的同时,税务部门对网络直播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给予了包容性的自查整改期。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印发通知,明确网络主播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据了解,已有上千人主动自查补缴税款。税务总局同时明确,对自查整改不彻底、拒不配合或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查处。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网络主播应该珍惜机会,积极自查整改,自觉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表示。

  “国家支持新经济新业态发展不应成为新业态从业人员逃避纳税义务的护身符。”汤继强说,网络直播行业不是“法外之地”,不只是头部主播,每个取得收入、符合纳税标准的网络主播都应自觉依法纳税。

  网络直播行业应加强规范和自律

  网络主播依托网络直播营销平台,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力,对企业产品进行营销推广,往往收获很多粉丝,具有一定的公众影响力,其一言一行已不只代表个人,也影响着粉丝和公众。

  当前,互联网营销师已经成为人社部等部门认定的新兴职业。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杨燕英表示,网络主播等新兴职业人员在享受新业态快速发展带来红利的同时,应自觉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知名头部网络主播相继因偷逃税被处罚,让人震惊之余更需反思。”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张斌说,这些拥有“超高流量”的公众人物偷逃税,不仅危害了国家税收安全,更对社会风气特别是青少年的价值观带来不良影响。

  “近年来,网红经济快速发展,当前的业务形式、盈利模式,让网红主播快速‘蹿红’,并毫无障碍地将‘流量变现’,不少青少年甚至认为‘读书不如当网红’,幻想‘一夜爆红’,而不再相信脚踏实地的努力,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发展。”张斌表示。

  直播行业发展迅速,但与其相匹配的标准化、成熟的行业规范尚未形成。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由于互联网平台的开放性,网络主播等直播行业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较低。网络主播的行为不能仅靠个人自律,行业协会应发挥相应激励和约束作用,督促引导网络直播从业人员自觉遵纪守法,传播正能量。

  中国广告协会2020年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分别从商家、主播、平台经营者、主播服务机构和参与用户五大主体出发,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这一行业自律规范的出台,是整治当下直播带货乱象,规范各方行为,促进行业良性发展的有力之举。

  建立健全行业规范的同时更要加大规范执行力度。“要对网络平台、经纪公司、网络主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对存在偷逃税等违法失德行为的网络主播采取行业抵制或限制惩戒手段。”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白彦锋提出,“本案中,根据税法规定,涉案当事人如果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相应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受到行业相应处罚约束,不能‘船过水无痕’。”

  行业健康发展需压实平台企业责任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税收与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杨小强提出,税务部门查实的案情显示,黄薇2019年至2020年期间隐匿个人从直播平台获取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对此,直播平台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据了解,目前,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的有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税务部门难以精确掌握网络主播的真实身份和收入信息。网络平台、经纪公司对网络主播的纳税引导不够,甚至存在个别中介帮助网络主播偷逃税,危害国家税收安全。

  “直播平台直接向网络主播支付报酬,深度掌握网络主播的收入情况,应担负起应有的涉税责任,切实履行好告知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并定期向网信、税务部门报送重点网络主播身份、平台收入等信息,从源头上防范偷逃税。”杨小强说。

  “税务部门已经印发通知,对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网络平台企业、中介机构和帮助设计、策划、实施逃避税行为的第三方等进行联动检查,一并依法从严处理。”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表示,直播平台企业等要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更不能为网络主播偷逃税出谋划策。

  一些平台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案件的曝光,进一步认识到平台企业的监管义务,将认真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督促协助平台主播依法依规办理纳税申报,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收管理,为直播行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我们将会在网络主播注册时,就明确告知其纳税义务,并和网络主播、经纪公司等共同承诺依法纳税,从源头上负起责任。”一家平台负责人提出,下一步将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备网络主播收入支付、税款扣缴有关制度,严格网络主播取酬账户管控,坚决抵制支付报酬不开票的行为,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规范行业管理需凝聚多方合力

  毕马威联合阿里研究院发布的《迈向万亿市场的直播电商》报告显示,2021年直播电商规模将扩大至2万亿元。

  直播电商、网红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已成为当下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繁荣经济、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许生表示,多元化平台、多群体入场给网络直播带来了更多可能性,但也增加了监管的难度。网络主播网上从业,无实际经营地址、流动性强,一定程度上存在各地监管责任不清晰的难题,需要各部门各方面协同发力,共同促进直播行业健康长远发展。

  “传统行业经历多年发展,已建立起行业会计核算制度,从业人员、企业的财税处理已基本标准化、制度化。相比之下,直播行业尚缺乏类似的行业规范。”许生提出,网络直播收入来源五花八门,收入性质划分存在模糊地带,较难从传统渠道获取其上下游业务的准确数据,客观上造成税收征管难度大,也助长了从业人员的偷逃税行为。相关部门要尽快出台适应行业特色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直播电商涉及的“坑位费”“打赏”、直播佣金等多种收入进行规范核算,为依法纳税提供基础保障。

  施正文建议,可通过立法或制定行政法规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直播带货过程中不同主体、不同行为的法律属性和责任义务,为监管部门提供明确的监管依据,也为经营者划定法律红线。

  规范直播行业发展,各相关部门正在联合发力。未来,仍需聚焦完善制度,着力构建跨部门、多领域的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和涉税问题协同处置,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促进行业良性发展。#薇娅偷逃税被追缴并处罚款13.41亿元#

#已有上千人主动自查补缴税款##薇娅案的查处彰显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的决心和力度#12月20日,税务部门公布了对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偷逃税的处理结果。黄薇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财税、法律界专家学者认为,税务部门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体现了税法权威和公平公正,再次警示网络主播从业人员,网络直播非“法外之地”,要自觉依法纳税,承担与其收入和地位相匹配的社会责任。

  对黄薇处理处罚体现税法刚性和执法温度相统一

  此案是近期税务部门查处曝光的又一重大案件。多名财税和法律界专家学者认为,本案涉案人员社会关注度高、涉案金额大,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彰显有关部门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的决心和力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据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黄薇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对其隐匿收入偷税但在检查立案后主动补缴和报告的部分,处0.6倍罚款;对隐匿收入偷税未主动补缴的部分,处4倍罚款;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的部分,处1倍罚款。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认为,本案中,税务部门对当事人不同的偷逃税手段处以不同倍数罚款,既体现了依法查处的法律权威,又充分考虑了当事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节,反映税务部门宽严相济,坚持执法力度和温度相统一。

  近年来,平台经济、直播带货迅猛发展,税务部门切实加强对新经济新业态的税收监管和规范,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先后查处多起偷逃税案件,并对重大案件进行曝光。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税务部门持续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分析发现部分网络主播存在一定涉税风险,及时开展了风险核查,提示辅导相关网络主播依法纳税。经税收大数据分析评估发现,黄薇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多次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多名专家表示,随着税收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和税收大数据威力的日益显现,任何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的偷逃税行为,都将被依法严惩。

  在规范监管的同时,税务部门对网络直播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给予了包容性的自查整改期。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印发通知,明确网络主播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据了解,已有上千人主动自查补缴税款。税务总局同时明确,对自查整改不彻底、拒不配合或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查处。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网络主播应该珍惜机会,积极自查整改,自觉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表示。

  “国家支持新经济新业态发展不应成为新业态从业人员逃避纳税义务的护身符。”汤继强说,网络直播行业不是“法外之地”,不只是头部主播,每个取得收入、符合纳税标准的网络主播都应自觉依法纳税。

  网络直播行业应加强规范和自律

  网络主播依托网络直播营销平台,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力,对企业产品进行营销推广,往往收获很多粉丝,具有一定的公众影响力,其一言一行已不只代表个人,也影响着粉丝和公众。

  当前,互联网营销师已经成为人社部等部门认定的新兴职业。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杨燕英表示,网络主播等新兴职业人员在享受新业态快速发展带来红利的同时,应自觉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知名头部网络主播相继因偷逃税被处罚,让人震惊之余更需反思。”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张斌说,这些拥有“超高流量”的公众人物偷逃税,不仅危害了国家税收安全,更对社会风气特别是青少年的价值观带来不良影响。

  “近年来,网红经济快速发展,当前的业务形式、盈利模式,让网红主播快速‘蹿红’,并毫无障碍地将‘流量变现’,不少青少年甚至认为‘读书不如当网红’,幻想‘一夜爆红’,而不再相信脚踏实地的努力,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发展。”张斌表示。

  直播行业发展迅速,但与其相匹配的标准化、成熟的行业规范尚未形成。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由于互联网平台的开放性,网络主播等直播行业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较低。网络主播的行为不能仅靠个人自律,行业协会应发挥相应激励和约束作用,督促引导网络直播从业人员自觉遵纪守法,传播正能量。

  中国广告协会2020年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分别从商家、主播、平台经营者、主播服务机构和参与用户五大主体出发,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这一行业自律规范的出台,是整治当下直播带货乱象,规范各方行为,促进行业良性发展的有力之举。

  建立健全行业规范的同时更要加大规范执行力度。“要对网络平台、经纪公司、网络主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对存在偷逃税等违法失德行为的网络主播采取行业抵制或限制惩戒手段。”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白彦锋提出,“本案中,根据税法规定,涉案当事人如果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相应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受到行业相应处罚约束,不能‘船过水无痕’。”

  行业健康发展需压实平台企业责任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税收与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杨小强提出,税务部门查实的案情显示,黄薇2019年至2020年期间隐匿个人从直播平台获取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对此,直播平台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据了解,目前,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的有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税务部门难以精确掌握网络主播的真实身份和收入信息。网络平台、经纪公司对网络主播的纳税引导不够,甚至存在个别中介帮助网络主播偷逃税,危害国家税收安全。

  “直播平台直接向网络主播支付报酬,深度掌握网络主播的收入情况,应担负起应有的涉税责任,切实履行好告知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并定期向网信、税务部门报送重点网络主播身份、平台收入等信息,从源头上防范偷逃税。”杨小强说。

  “税务部门已经印发通知,对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网络平台企业、中介机构和帮助设计、策划、实施逃避税行为的第三方等进行联动检查,一并依法从严处理。”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表示,直播平台企业等要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更不能为网络主播偷逃税出谋划策。

  一些平台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案件的曝光,进一步认识到平台企业的监管义务,将认真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督促协助平台主播依法依规办理纳税申报,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收管理,为直播行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我们将会在网络主播注册时,就明确告知其纳税义务,并和网络主播、经纪公司等共同承诺依法纳税,从源头上负起责任。”一家平台负责人提出,下一步将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备网络主播收入支付、税款扣缴有关制度,严格网络主播取酬账户管控,坚决抵制支付报酬不开票的行为,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规范行业管理需凝聚多方合力

  毕马威联合阿里研究院发布的《迈向万亿市场的直播电商》报告显示,2021年直播电商规模将扩大至2万亿元。

  直播电商、网红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已成为当下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繁荣经济、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许生表示,多元化平台、多群体入场给网络直播带来了更多可能性,但也增加了监管的难度。网络主播网上从业,无实际经营地址、流动性强,一定程度上存在各地监管责任不清晰的难题,需要各部门各方面协同发力,共同促进直播行业健康长远发展。

  “传统行业经历多年发展,已建立起行业会计核算制度,从业人员、企业的财税处理已基本标准化、制度化。相比之下,直播行业尚缺乏类似的行业规范。”许生提出,网络直播收入来源五花八门,收入性质划分存在模糊地带,较难从传统渠道获取其上下游业务的准确数据,客观上造成税收征管难度大,也助长了从业人员的偷逃税行为。相关部门要尽快出台适应行业特色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直播电商涉及的“坑位费”“打赏”、直播佣金等多种收入进行规范核算,为依法纳税提供基础保障。

  施正文建议,可通过立法或制定行政法规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直播带货过程中不同主体、不同行为的法律属性和责任义务,为监管部门提供明确的监管依据,也为经营者划定法律红线。

  规范直播行业发展,各相关部门正在联合发力。未来,仍需聚焦完善制度,着力构建跨部门、多领域的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和涉税问题协同处置,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促进行业良性发展。#薇娅偷逃税被追缴并处罚款13.4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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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中介费出租酒仙桥360大厦798,14号线望京南地铁大山子南里次卧】北京市14号线望京南,整租+三居室+次卧,房租是2000元/月,可以租12个月,付款方式
  • 盘口显露的特征(1)在主力洗盘过程中,几乎没有利好的消息,偶尔还会有坏消息,一般人持股心态不稳定,对后市持怀疑态度。在盘面上我们有时可以看到价格偶尔会跌破支撑线
  • ”5. “不要觉得自己很没用,其实你还可以给家人带来温暖,比如你爸妈看见你就来火。”2. “有什么困难记得跟我说,我看看能不能帮倒忙!
  • 如来以舍识用根,为修楞严要旨,所以三番破识,没有过去现在未来,既心离心,既相离相,离一切相的心,无意识,识心死法身活,空性,离凡所有相的梦幻泡影,既灭,既佛无意
  • 愿我们都能做个内心良善的人,温暖自己,也温暖他人。只有遇见最好的自己,才能足够坦然,足够真诚,足够有能力去赢得幸福。
  • ”火燎腚是东北的土话,就是董璇解释的那样,形容人性子很急,就像屁股着火一样完全做不坐,虽然这个词儿很东北,但用来形容王鹤棣真的太合适不过了。而董璇需要的是比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