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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入职员工在医院体检,查出艾滋病抗体阳性,医生可以告诉单位吗?可以告诉职工本人吗?】
#第33个世界艾滋病日##关于艾滋病应该知道的事# 首先,医院没有报告艾滋病抗体阳性的权利,也没有将艾滋病抗体阳性的结果告诉招工单位的权利,甚至,没有疾控中心培训后授权的医生,连告诉他本人艾滋病抗体阳性的权利都没有。
医院的检验科,从法律上来说,没有权利给出艾滋病抗体阳性报告。
按照法律规定,唯一能够打艾滋病抗体阳性报告的机构,是我国的各级疾控中心。医院检验科,做的HIV抗体化验是初筛试验,就是初步筛查,可以报告阴性结果,但是不能报告阳性结果。
下面是医院检验科对于艾滋病抗体检测和告知的流程。
一份血样送到医院检验科免疫室后,医师按照流程做化验,如果发现HIV抗体阴性,那么医师可以发检验报告为“HIV抗体阴性”。
如果化验出HIV阳性,尽管99%以上的可能性是正确的结果,也不能报告为阳性。
这个时候,按照法律要求,需要再采一次血,用不同的检测方法或者不同批号的检测试剂再做一次化验。
如果第二次检测结果还是HIV阳性,那么检验科就要把检测结果和两份血样一起上送医院所在地的疾控中心,由疾控中心再做化验。
如果疾控中心化验结果该血样HIV阳性,化验的结果用书面通知医院的防保科,由防保科根据需要通知给该病人治疗的医护人员以做好职业防护。但是,医护人员必须保守病人艾滋病抗体阳性的秘密,绝对不可以让病人本人之外的人知道。也就是说,婚检的医生因为不牵涉到病人的治疗,他都没有权利知道婚检者的HIV结果。但是,因为血样会上送,婚检医生事实上可以根据常识判断该婚检者是HIV感染者。
法律上,甚至,没有取得疾控中心授权的医生,连告知病人本身都没有资格。
那么,谁有资格告知病人他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呢?
我国法律规定,有两种人,可以依法告知艾滋病病人自己的病情。
第一种人员是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
疾控中心在化验出病人的艾滋病抗体阳性后,一方面要通知病人所在医院的院感科,让医护人员做好职业防护。另外一方面,很重要的一点,是告知病人本身。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会和病人见面沟通,鼓励病人,一起做好下一步的治疗方案。
因为我国规定给艾滋病感染者“四免一关怀”政策,具体的实施,还在于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四免一关怀的政策,不再详细说明了,可以自己去找。这个政策比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待艾滋病感染者的政策都要好。
第二种人员是拿到“艾滋病检测阳性结果告知岗位培训证书”的医师。
这些医师,一般来说,一家大医院只有几个人。这些人一般由检验科免疫室的医师和防保科的医师组成,他们经过疾控中心的职业培训,考试合格后,由疾控中心发证,给予告知艾滋病感染者阳性结果的权力的授权。事实上,这种告知的权限,还是归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医院里,有限的几个医师,只是取得了疾控中心的授权,可以告知病人。
附图就是《艾滋病检测结果阳性结果告知岗位培训证》。告知HIV感染者很有技术性,医生需要要了解艾滋病的方方面面,既要告知病情,又要让病人感受到我国政府“四免一关怀”的温暖,树立起生活的信心,好好治疗,不会因此厌世甚至报复社会。
这两种人员除了告知病人本人外,还可以告知病人同意并且已经得到病人书面授权知晓其病情的病人的知情同意人。注意,是取得病人书面授权的人。
对未成年人也可以告知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除此之外,就算是有权告知病人病情的医师,也不能把病人感染艾滋病的事实,让除病人本人之外的任何人知道。不管这个人是病人的配偶,性伴侣还是父母兄弟姐妹,更不要说是无关的人员。
法律规定,艾滋病感染者,在下次就诊时要将实情告知主治医生、配偶或者性伴侣,是病人本人告知,不告知要负法律责任。但是,告知的事,只能由病人本人告知,别人不能代劳。当然,医院防保科可以告知给病人治疗的医护人员,以便做好职业防护。
我们浙江省的各级疾控中心,针对艾滋病检测阳性结果的病人,专门有一张配偶告知书,需要配偶确认签名,并且来疾控中心检测血HIV抗体。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会做病人的思想工作,让病人自己去告知配偶。一般来说,要在一周内确认已经告之配偶,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到一个月。
有些自己觉得无法面对配偶的,经过病人同意,可以把配偶带来疾控中心,由工作人员代为告之。
总之,法律规定,病人必须将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事,告知自己的配偶或性伴侣。
至于病人的男女朋友、未婚夫(妻)、情人之类,因为没有法律承认的关系,疾控中心没有书面形式的告知书。
也就是说,即使体检结果中,HIV抗体检测阳性,一方面体检医生(大部分医生不会去考《艾滋病检测结果阳性结果告知岗位培训证》)往往没有资格告知感染者,更不用说告诉单位了了。
很重要的一点是,艾滋病感染者的阳性报告单,只能由病人自己保管,疾控中心和医院防保科留底,这种留底也对外保密,无关人员不能看到。 艾滋病感染者的阳性报告单不放入住院病历资料里作为存档资料,这样的设计,也是为了保护艾滋病感染者的隐私。
也就是说,从法律意义上说,就算体检医师知道病人是确诊的艾滋病感染者,也没有资格告知病人,更无权告知病人家属和无关的人。医师违反本规定,将艾滋病感染者的情况告知他人,泄露病人隐私,就要负法律责任。
其次,单位也已经涉嫌违法。
《艾滋病防治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33个世界艾滋病日##关于艾滋病应该知道的事# 首先,医院没有报告艾滋病抗体阳性的权利,也没有将艾滋病抗体阳性的结果告诉招工单位的权利,甚至,没有疾控中心培训后授权的医生,连告诉他本人艾滋病抗体阳性的权利都没有。
医院的检验科,从法律上来说,没有权利给出艾滋病抗体阳性报告。
按照法律规定,唯一能够打艾滋病抗体阳性报告的机构,是我国的各级疾控中心。医院检验科,做的HIV抗体化验是初筛试验,就是初步筛查,可以报告阴性结果,但是不能报告阳性结果。
下面是医院检验科对于艾滋病抗体检测和告知的流程。
一份血样送到医院检验科免疫室后,医师按照流程做化验,如果发现HIV抗体阴性,那么医师可以发检验报告为“HIV抗体阴性”。
如果化验出HIV阳性,尽管99%以上的可能性是正确的结果,也不能报告为阳性。
这个时候,按照法律要求,需要再采一次血,用不同的检测方法或者不同批号的检测试剂再做一次化验。
如果第二次检测结果还是HIV阳性,那么检验科就要把检测结果和两份血样一起上送医院所在地的疾控中心,由疾控中心再做化验。
如果疾控中心化验结果该血样HIV阳性,化验的结果用书面通知医院的防保科,由防保科根据需要通知给该病人治疗的医护人员以做好职业防护。但是,医护人员必须保守病人艾滋病抗体阳性的秘密,绝对不可以让病人本人之外的人知道。也就是说,婚检的医生因为不牵涉到病人的治疗,他都没有权利知道婚检者的HIV结果。但是,因为血样会上送,婚检医生事实上可以根据常识判断该婚检者是HIV感染者。
法律上,甚至,没有取得疾控中心授权的医生,连告知病人本身都没有资格。
那么,谁有资格告知病人他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呢?
我国法律规定,有两种人,可以依法告知艾滋病病人自己的病情。
第一种人员是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
疾控中心在化验出病人的艾滋病抗体阳性后,一方面要通知病人所在医院的院感科,让医护人员做好职业防护。另外一方面,很重要的一点,是告知病人本身。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会和病人见面沟通,鼓励病人,一起做好下一步的治疗方案。
因为我国规定给艾滋病感染者“四免一关怀”政策,具体的实施,还在于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四免一关怀的政策,不再详细说明了,可以自己去找。这个政策比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待艾滋病感染者的政策都要好。
第二种人员是拿到“艾滋病检测阳性结果告知岗位培训证书”的医师。
这些医师,一般来说,一家大医院只有几个人。这些人一般由检验科免疫室的医师和防保科的医师组成,他们经过疾控中心的职业培训,考试合格后,由疾控中心发证,给予告知艾滋病感染者阳性结果的权力的授权。事实上,这种告知的权限,还是归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医院里,有限的几个医师,只是取得了疾控中心的授权,可以告知病人。
附图就是《艾滋病检测结果阳性结果告知岗位培训证》。告知HIV感染者很有技术性,医生需要要了解艾滋病的方方面面,既要告知病情,又要让病人感受到我国政府“四免一关怀”的温暖,树立起生活的信心,好好治疗,不会因此厌世甚至报复社会。
这两种人员除了告知病人本人外,还可以告知病人同意并且已经得到病人书面授权知晓其病情的病人的知情同意人。注意,是取得病人书面授权的人。
对未成年人也可以告知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除此之外,就算是有权告知病人病情的医师,也不能把病人感染艾滋病的事实,让除病人本人之外的任何人知道。不管这个人是病人的配偶,性伴侣还是父母兄弟姐妹,更不要说是无关的人员。
法律规定,艾滋病感染者,在下次就诊时要将实情告知主治医生、配偶或者性伴侣,是病人本人告知,不告知要负法律责任。但是,告知的事,只能由病人本人告知,别人不能代劳。当然,医院防保科可以告知给病人治疗的医护人员,以便做好职业防护。
我们浙江省的各级疾控中心,针对艾滋病检测阳性结果的病人,专门有一张配偶告知书,需要配偶确认签名,并且来疾控中心检测血HIV抗体。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会做病人的思想工作,让病人自己去告知配偶。一般来说,要在一周内确认已经告之配偶,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到一个月。
有些自己觉得无法面对配偶的,经过病人同意,可以把配偶带来疾控中心,由工作人员代为告之。
总之,法律规定,病人必须将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事,告知自己的配偶或性伴侣。
至于病人的男女朋友、未婚夫(妻)、情人之类,因为没有法律承认的关系,疾控中心没有书面形式的告知书。
也就是说,即使体检结果中,HIV抗体检测阳性,一方面体检医生(大部分医生不会去考《艾滋病检测结果阳性结果告知岗位培训证》)往往没有资格告知感染者,更不用说告诉单位了了。
很重要的一点是,艾滋病感染者的阳性报告单,只能由病人自己保管,疾控中心和医院防保科留底,这种留底也对外保密,无关人员不能看到。 艾滋病感染者的阳性报告单不放入住院病历资料里作为存档资料,这样的设计,也是为了保护艾滋病感染者的隐私。
也就是说,从法律意义上说,就算体检医师知道病人是确诊的艾滋病感染者,也没有资格告知病人,更无权告知病人家属和无关的人。医师违反本规定,将艾滋病感染者的情况告知他人,泄露病人隐私,就要负法律责任。
其次,单位也已经涉嫌违法。
《艾滋病防治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三级精准帮扶体系实现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一对一”全覆盖】(特派记者 杨旭军 唐奕)“让回归社会的戒毒人员过上正常的生活,既是戒毒康复是否成功的关键,也是事关社会安定的一件民生大事。”近日,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联合县妇联、“妈妈训教团”开展帮教活动,向社戒社康人员宣传新的戒毒理念、戒毒制度、吸毒人员享有的权益等内容,使他们及其亲属正确认识社区戒毒(康复)的意义,从而主动积极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帮扶一个对象,挽救一个家庭;和谐一个社区,平安整个社会。自社区戒毒(康复)精准帮扶工作开展以来,保亭县充分发挥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做到不错管、不漏管,积极推动构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精准帮扶工作体系,使保亭县社戒社康执行率、管控率由工作开展之初的60%到如今的100%,成功实现了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一对一”帮扶全覆盖。
三级平台帮扶
“一对一”全覆盖
“最近在单位里干得怎么样?工资够不够花?”前不久,城北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的禁毒专职人员张世超,到社区戒毒(康复)人员黄某寿家中走访,仔细询问其生活和工作近况,了解日常困难。
“非常感谢超哥平时对我的帮助,要不是他,我现在还不知道在自己能干什么。”原来,黄某寿通过张世超的多番协调帮助,目前正在新星农场七分场的一家采石场任保安,工资虽不高,但生活总归有了盼头,不会再去想吸毒。在平日的走访中,张世超还发现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林某与邻居存在土地纠纷。于是,他便联系当地司法所、村“两委”干部、社区工作人员联合调解,第一时间解决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实际困难,及时避免一场无谓争斗。
这正是保亭县推动构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精准帮扶工作体系的一个缩影。
保亭充分发挥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精准帮扶工作体系的作用,建立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的社区戒毒(康复)帮扶总指挥平台,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禁毒委副主任王小飞任总指挥。一级平台由乡镇政法委员、综治干部组成,二级平台由禁毒专职人员、专职网格管理员组成,三级平台由村(社区)“两委”、网格员组成,每级平台成员均为社区戒毒(康复)帮扶人,明确各级平台责任职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与网格化管理机制无缝衔接,最终实现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一对一”全覆盖帮扶。
“下一步,我们将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四级平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巩固帮扶成效。”在王小飞看来,开展禁毒工作是个大工程,依然任重而道远。
管得住管得好
多种途径帮扶就业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就是利用村(社区)资源对吸毒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帮助和转化,达到吸毒人员戒毒、全社区禁毒的工作目的。
记者了解到,保亭县各村(社区)为每名戒毒人员和康复人员都建立了专门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社区采取每日联系、掌握他们的生活情况,每周见面、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定期尿检、判断他们的健康状况的管理模式,较好地实现了管得住、管得好的效果。
目前,保亭全县60个行政村、6个农场居,划分191个网格,已将全县辖区的吸毒人员全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
既然已经管得住、管得好,那么,如何才能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开展心理辅导,就业、就医、就学两手抓!”在记者采访中,王小飞说。
据介绍,各村(社区)纷纷通过开展常态化心理辅导,并利用“6.26”国际禁毒日心理咨询相结合,首先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心理条件;其次是积极协调医疗单位加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就医帮扶,详细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督促帮助按时常规尿检。同时,核实摸排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学龄人员情况,耐心劝导,创造入学氛围,对接协调各级学校做好相关工作;最后,便是通过多种途径帮扶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
截至目前,在帮扶责任人的引导鼓励和推荐下,已实现71人就业。其中,保城镇城南居委会刘某伟成功就业县政务中心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保城镇城南居委会黎霞成功就业县旅文局公益岗,成为康复人员成功回归社会的实践范例。
宣传教育先行
“小手拉大手”
在有效抵制毒品方面,王小飞表示,预防更重要,宣传教育则要先行。对此,保亭县委政法委多次联合各级部门,以“辍学、失学、失业”青少年,农村外来务工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和社会面吸毒人员为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靶向精准和实效性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横幅、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向周边群众讲解相关知识,宣传毒品的危害,进一步提升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和意识。
不仅如此,帮扶责任人还定期深入帮扶对象家中,与其家属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宣传党和政府禁毒工作的方针和决心、毒品的巨大危害、帮教的目的和意义等,让吸毒人员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帮助。
今年以来,保亭县委政法委整合公安、司法、妇联、团委等部门和各乡镇力量开展禁毒宣传1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物品3万余份,受教群众达12000人。其中,县妇联以家庭为依托,结合疫情特点,向全县妇女推广“中国禁毒”“海南禁毒新媒体”“天涯巾帼”等微信公众号,发动微信用户在朋友圈中转发分享禁毒信息;“妈妈训教团”利用“妇女儿童之家”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形成“孩子带动家庭、家庭带动社会”的全民禁毒氛围,正是当地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持之以恒开展禁毒工作的有效做法。
一场场形式新颖的宣教活动、一幕幕通俗易懂的文艺演出、一次次感化教育之行……如今,一场轰轰烈烈、没有硝烟的禁毒仗已在保亭这片黎苗大地全面打响。
帮扶一个对象,挽救一个家庭;和谐一个社区,平安整个社会。自社区戒毒(康复)精准帮扶工作开展以来,保亭县充分发挥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做到不错管、不漏管,积极推动构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精准帮扶工作体系,使保亭县社戒社康执行率、管控率由工作开展之初的60%到如今的100%,成功实现了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一对一”帮扶全覆盖。
三级平台帮扶
“一对一”全覆盖
“最近在单位里干得怎么样?工资够不够花?”前不久,城北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的禁毒专职人员张世超,到社区戒毒(康复)人员黄某寿家中走访,仔细询问其生活和工作近况,了解日常困难。
“非常感谢超哥平时对我的帮助,要不是他,我现在还不知道在自己能干什么。”原来,黄某寿通过张世超的多番协调帮助,目前正在新星农场七分场的一家采石场任保安,工资虽不高,但生活总归有了盼头,不会再去想吸毒。在平日的走访中,张世超还发现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林某与邻居存在土地纠纷。于是,他便联系当地司法所、村“两委”干部、社区工作人员联合调解,第一时间解决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实际困难,及时避免一场无谓争斗。
这正是保亭县推动构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精准帮扶工作体系的一个缩影。
保亭充分发挥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精准帮扶工作体系的作用,建立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的社区戒毒(康复)帮扶总指挥平台,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禁毒委副主任王小飞任总指挥。一级平台由乡镇政法委员、综治干部组成,二级平台由禁毒专职人员、专职网格管理员组成,三级平台由村(社区)“两委”、网格员组成,每级平台成员均为社区戒毒(康复)帮扶人,明确各级平台责任职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与网格化管理机制无缝衔接,最终实现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一对一”全覆盖帮扶。
“下一步,我们将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四级平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巩固帮扶成效。”在王小飞看来,开展禁毒工作是个大工程,依然任重而道远。
管得住管得好
多种途径帮扶就业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就是利用村(社区)资源对吸毒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帮助和转化,达到吸毒人员戒毒、全社区禁毒的工作目的。
记者了解到,保亭县各村(社区)为每名戒毒人员和康复人员都建立了专门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社区采取每日联系、掌握他们的生活情况,每周见面、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定期尿检、判断他们的健康状况的管理模式,较好地实现了管得住、管得好的效果。
目前,保亭全县60个行政村、6个农场居,划分191个网格,已将全县辖区的吸毒人员全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
既然已经管得住、管得好,那么,如何才能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开展心理辅导,就业、就医、就学两手抓!”在记者采访中,王小飞说。
据介绍,各村(社区)纷纷通过开展常态化心理辅导,并利用“6.26”国际禁毒日心理咨询相结合,首先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心理条件;其次是积极协调医疗单位加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就医帮扶,详细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督促帮助按时常规尿检。同时,核实摸排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学龄人员情况,耐心劝导,创造入学氛围,对接协调各级学校做好相关工作;最后,便是通过多种途径帮扶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
截至目前,在帮扶责任人的引导鼓励和推荐下,已实现71人就业。其中,保城镇城南居委会刘某伟成功就业县政务中心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保城镇城南居委会黎霞成功就业县旅文局公益岗,成为康复人员成功回归社会的实践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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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手拉大手”
在有效抵制毒品方面,王小飞表示,预防更重要,宣传教育则要先行。对此,保亭县委政法委多次联合各级部门,以“辍学、失学、失业”青少年,农村外来务工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和社会面吸毒人员为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靶向精准和实效性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横幅、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向周边群众讲解相关知识,宣传毒品的危害,进一步提升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和意识。
不仅如此,帮扶责任人还定期深入帮扶对象家中,与其家属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宣传党和政府禁毒工作的方针和决心、毒品的巨大危害、帮教的目的和意义等,让吸毒人员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帮助。
今年以来,保亭县委政法委整合公安、司法、妇联、团委等部门和各乡镇力量开展禁毒宣传1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物品3万余份,受教群众达12000人。其中,县妇联以家庭为依托,结合疫情特点,向全县妇女推广“中国禁毒”“海南禁毒新媒体”“天涯巾帼”等微信公众号,发动微信用户在朋友圈中转发分享禁毒信息;“妈妈训教团”利用“妇女儿童之家”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形成“孩子带动家庭、家庭带动社会”的全民禁毒氛围,正是当地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持之以恒开展禁毒工作的有效做法。
一场场形式新颖的宣教活动、一幕幕通俗易懂的文艺演出、一次次感化教育之行……如今,一场轰轰烈烈、没有硝烟的禁毒仗已在保亭这片黎苗大地全面打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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