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警9天查处酒驾醉驾3101起】日前,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夏季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河南交通广播记者了解到,6月29日至7月7日,河南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共查处各类酒驾醉驾3101起,其中酒驾2650起,醉驾451起。
【典型案例曝光】
心存侥幸 结果被焦作交警当场查获
7月4日21时55分许,焦作市定和交警大队民警在山阳路查纠点开展酒驾查处行动,在对一辆小型汽车驾驶人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时,发现驾驶人赵某检测结果显示为15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赵某讲述,当天晚上他和合作伙伴在某酒店喝酒,结束后由于侥幸心理作祟,认为不会有交警执勤,便驾车上路,结果被交警当场查获。随即,赵某被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醉酒驾驶带着孩子上路被查 好一个糊涂的爹
2022年7月4日晚上22时40分许,杞县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辅警在杞县南关大街和220省道交叉口开展夏季酒醉驾夜查行动时,一辆小型轿车引起执勤人员的注意。
该车驾驶人发现民警后,车辆短暂停了一下,又继续行驶。执勤人员遂将车辆拦停,当时车内还坐着一个男孩,7岁左右。
立即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棒进行初步检测,其检测棒滴滴作响,涉嫌酒后驾驶,民警将其带到大队进行进一步检查。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测试结果为10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河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抽血化验,测试结果为96.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询问调查,7月4日晚上9时许,小型轿车驾驶人贾某某(男,身份证号4102211987xxxx8094,准驾车型C1,杞县阳堌镇黄二庄村人)从家出发去杞县沙沃乡沙南村,找离婚的妻子说事,说到下午大约7点多钟,事情也没有说成,心中不悦,就在杞县沙沃乡乡政府西边一家烩面馆吃饭,期间自己就用一次性塑料杯喝了四两白酒借酒消愁。
吃过饭后便驾驶着黑色大众牌小型轿车回家,回家途中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贾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该案中,驾驶人贾某某醉酒后开车拉着孩子在路上行驶,毫不顾忌孩子的安全、自己的安全,如果在行驶中出现突发情况,后果将会不堪设想,当爹当得如此不负责任,真是一个坑孩的糊涂爹!
交警部门表示,酒驾醉驾是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导致严重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百日行动”中,河南交警还会对过往检查车辆驾驶人广泛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及后果,提醒时刻紧绷“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根安全弦,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5G现场记者安冉 通讯员杨依璐)
【典型案例曝光】
心存侥幸 结果被焦作交警当场查获
7月4日21时55分许,焦作市定和交警大队民警在山阳路查纠点开展酒驾查处行动,在对一辆小型汽车驾驶人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时,发现驾驶人赵某检测结果显示为15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赵某讲述,当天晚上他和合作伙伴在某酒店喝酒,结束后由于侥幸心理作祟,认为不会有交警执勤,便驾车上路,结果被交警当场查获。随即,赵某被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醉酒驾驶带着孩子上路被查 好一个糊涂的爹
2022年7月4日晚上22时40分许,杞县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辅警在杞县南关大街和220省道交叉口开展夏季酒醉驾夜查行动时,一辆小型轿车引起执勤人员的注意。
该车驾驶人发现民警后,车辆短暂停了一下,又继续行驶。执勤人员遂将车辆拦停,当时车内还坐着一个男孩,7岁左右。
立即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棒进行初步检测,其检测棒滴滴作响,涉嫌酒后驾驶,民警将其带到大队进行进一步检查。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测试结果为10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河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抽血化验,测试结果为96.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询问调查,7月4日晚上9时许,小型轿车驾驶人贾某某(男,身份证号4102211987xxxx8094,准驾车型C1,杞县阳堌镇黄二庄村人)从家出发去杞县沙沃乡沙南村,找离婚的妻子说事,说到下午大约7点多钟,事情也没有说成,心中不悦,就在杞县沙沃乡乡政府西边一家烩面馆吃饭,期间自己就用一次性塑料杯喝了四两白酒借酒消愁。
吃过饭后便驾驶着黑色大众牌小型轿车回家,回家途中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贾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该案中,驾驶人贾某某醉酒后开车拉着孩子在路上行驶,毫不顾忌孩子的安全、自己的安全,如果在行驶中出现突发情况,后果将会不堪设想,当爹当得如此不负责任,真是一个坑孩的糊涂爹!
交警部门表示,酒驾醉驾是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导致严重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百日行动”中,河南交警还会对过往检查车辆驾驶人广泛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及后果,提醒时刻紧绷“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根安全弦,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5G现场记者安冉 通讯员杨依璐)
#五大曝光#
醉酒驾驶带着孩子上路被查, 好一个糊涂的爹
2022年7月4日晚上22时40分许,杞县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辅警在杞县南关大街和220省道交叉口开展夏季酒醉驾夜查行动时,一辆小型轿车引起执勤人员的注意。该车驾驶人发现民警后,车辆短暂停了一下,又继续行驶。执勤人员遂将车辆拦停,当时车内还坐着一个男孩,7岁左右。立即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棒进行初步检测,其检测棒滴滴作响,涉嫌酒后驾驶,民警将其带到大队进行进一步检查。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测试结果为10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河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抽血化验,测试结果为96.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询问调查,7月4日晚上9时许,小型轿车驾驶人贾某某(男,身份证号4102211987xxxx8094,准驾车型C1,杞县阳堌镇黄二庄村人)借邻居的黑色大众牌小型轿车,从家出发去杞县沙沃乡沙南村,找离婚的妻子说事,说到下午大约7点多钟,事情也没有说成,心中不悦,就在杞县沙沃乡乡政府西边一家烩面馆吃饭,期间自己就用一次性塑料杯喝了四两白酒(牛栏山牌,玻璃瓶半斤装的)借酒消愁,吃过饭后便驾驶着黑色大众牌小型轿车回家,沿杞沙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行驶到杞沙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就往东拐,沿南环路由西向东行驶,行驶到南环路与中山大街交叉口,就往北拐,沿中山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行驶到南关大街与S220省道交叉口处,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贾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该案中,驾驶人贾某某醉酒后开车拉着孩子在路上行驶,毫不顾忌孩子的安全、自己的安全,如果在行驶中出现突发情况,后果将会不堪设想,当爹当的如此不负责任,真是一个坑孩的糊涂爹!
杞县交警温馨提示:事要办、钱要挣,安全出行是保证。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践于行!酒驾开车,必然被捉!
醉酒驾驶带着孩子上路被查, 好一个糊涂的爹
2022年7月4日晚上22时40分许,杞县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辅警在杞县南关大街和220省道交叉口开展夏季酒醉驾夜查行动时,一辆小型轿车引起执勤人员的注意。该车驾驶人发现民警后,车辆短暂停了一下,又继续行驶。执勤人员遂将车辆拦停,当时车内还坐着一个男孩,7岁左右。立即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棒进行初步检测,其检测棒滴滴作响,涉嫌酒后驾驶,民警将其带到大队进行进一步检查。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测试结果为10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河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抽血化验,测试结果为96.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询问调查,7月4日晚上9时许,小型轿车驾驶人贾某某(男,身份证号4102211987xxxx8094,准驾车型C1,杞县阳堌镇黄二庄村人)借邻居的黑色大众牌小型轿车,从家出发去杞县沙沃乡沙南村,找离婚的妻子说事,说到下午大约7点多钟,事情也没有说成,心中不悦,就在杞县沙沃乡乡政府西边一家烩面馆吃饭,期间自己就用一次性塑料杯喝了四两白酒(牛栏山牌,玻璃瓶半斤装的)借酒消愁,吃过饭后便驾驶着黑色大众牌小型轿车回家,沿杞沙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行驶到杞沙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就往东拐,沿南环路由西向东行驶,行驶到南环路与中山大街交叉口,就往北拐,沿中山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行驶到南关大街与S220省道交叉口处,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贾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该案中,驾驶人贾某某醉酒后开车拉着孩子在路上行驶,毫不顾忌孩子的安全、自己的安全,如果在行驶中出现突发情况,后果将会不堪设想,当爹当的如此不负责任,真是一个坑孩的糊涂爹!
杞县交警温馨提示:事要办、钱要挣,安全出行是保证。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践于行!酒驾开车,必然被捉!
浦城交警公正执法为民解忧获锦旗
7月4日,一位姓邓的女士来到浦城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中队民警杨庆文手中,以表达对交警大队民警在事故处理中秉公执法、尽职尽职、为民解忧的诚挚敬意和衷心感谢。
2022年5月31日早8时许,邓女士驾驶闽H8XXXX号二轮摩托车在浦城县水北街镇曹村村道与吴某某驾驶的正三轮摩托车交会时摔倒受伤。因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邓女士家属便于当日晚21时才报警。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杨庆文接警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该起事故没有事故现场,双方当事人又各执一词,矛盾一触即发。为化解矛盾,杨庆文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耐心调解,讲解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双方所负法律责任,并多次协调属地派出所、曹村村委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民事调解,最终通过多次协商取得双方当事人都满意效果。双方当事人都对交警公正执法,为民解忧的工作作风给予充分肯定。
邓女士为表示感激之情便向中队民警杨庆文送来锦旗。锦旗虽小,但却展现了警民之间浓浓的鱼水情。
7月4日,一位姓邓的女士来到浦城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中队民警杨庆文手中,以表达对交警大队民警在事故处理中秉公执法、尽职尽职、为民解忧的诚挚敬意和衷心感谢。
2022年5月31日早8时许,邓女士驾驶闽H8XXXX号二轮摩托车在浦城县水北街镇曹村村道与吴某某驾驶的正三轮摩托车交会时摔倒受伤。因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邓女士家属便于当日晚21时才报警。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杨庆文接警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该起事故没有事故现场,双方当事人又各执一词,矛盾一触即发。为化解矛盾,杨庆文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耐心调解,讲解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双方所负法律责任,并多次协调属地派出所、曹村村委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民事调解,最终通过多次协商取得双方当事人都满意效果。双方当事人都对交警公正执法,为民解忧的工作作风给予充分肯定。
邓女士为表示感激之情便向中队民警杨庆文送来锦旗。锦旗虽小,但却展现了警民之间浓浓的鱼水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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