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拼病假旅游丢工作# 员工起诉单位被驳回】去年“五一”前,白小姐向公司提交诊断证明、病历手册等,称医生认为其颈椎问题严重,需全休两周卧床静养。公司批假后两周,白小姐未到岗工作。“五一”后公司以提供虚假信息恶意欺骗公司、病假期间出国游为由将她辞退。白小姐先后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公司提交了白小姐朋友圈截图,显示她“病休”期间在外度假,在当地跳伞、潜水等。白小姐则称休病假期间,自己有权外出疗养,放松身心。法官认为,白小姐在“五一”前请病假拼假去旅游,不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还违反了诚实信用的最基本原则。因此,用人单位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解除补偿金或违法解除赔偿金,这可谓“拼假一时爽,失业两行泪”。(北京晚报)
[西洛岛]西洛岛
西洛岛为福州市长乐市无人居住岛,其外形呈汤匙状,总面积2平方公里,岛上设有航标灯,岛中有一天然良港,可停泊千吨级轮船。
岛上森林葱郁.泉水常年不竭,淡水十分充足,海边海草丛生,西洛岛因其东临东海,西临安凯乡奇达村,南临黄岐半岛,北临东吾洋,成了东吾洋、三都澳一带通往黄岐半岛及通往全国沿海城市水上交通的必经之路,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旅游休度假处。
特别提示
西洛岛占地四五十亩,距离松下最近的码头仅有100多米远,一天之中有两个小时的退潮时间,码头和小岛之间会露出一片海滩。但是请不要走这段浅滩,涨潮时会被困在岛上的。
地址:福州市长乐市松下镇西洛岛
类型:岛屿/半岛
西洛岛为福州市长乐市无人居住岛,其外形呈汤匙状,总面积2平方公里,岛上设有航标灯,岛中有一天然良港,可停泊千吨级轮船。
岛上森林葱郁.泉水常年不竭,淡水十分充足,海边海草丛生,西洛岛因其东临东海,西临安凯乡奇达村,南临黄岐半岛,北临东吾洋,成了东吾洋、三都澳一带通往黄岐半岛及通往全国沿海城市水上交通的必经之路,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旅游休度假处。
特别提示
西洛岛占地四五十亩,距离松下最近的码头仅有100多米远,一天之中有两个小时的退潮时间,码头和小岛之间会露出一片海滩。但是请不要走这段浅滩,涨潮时会被困在岛上的。
地址:福州市长乐市松下镇西洛岛
类型:岛屿/半岛
【未央君说法】用人单位组织员工旅游能否抵消年休假?
赵某系陕西某家居公司员工,2017年5月其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仲裁委作出裁决后,赵某不服诉至法院。庭审中公司答辩称,其单位每年都组织旅游,费用由单位承担,且旅游期间赵某工资照常发放,赵某的年休假显然已经享受完毕,无权再主张公司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共组期间的工资收入。
由此可知,劳动者享有是否休假的自由选择权,即劳动者对其依法享有的年休假待遇,拥有依其自由意愿进行自主安排休假时间与休假方式的权利。如用人单位主张安排员工集体外出旅游可抵消年休假的,应当证明以此方式安排休假属于双方约定的年休假方式或者符合单位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规定,且劳动者对此亦无异议,否则,用人单位单方面自行安排员工旅游度假应属于用人单位的奖励或者福利,不能抵消劳动者应享有的年休假权利。本案中,公司并未就符合上述情形提供相应证据,其辩称不能成立,应当支付赵某未休年休假工资。https://t.cn/Ru8cK0u
赵某系陕西某家居公司员工,2017年5月其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仲裁委作出裁决后,赵某不服诉至法院。庭审中公司答辩称,其单位每年都组织旅游,费用由单位承担,且旅游期间赵某工资照常发放,赵某的年休假显然已经享受完毕,无权再主张公司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共组期间的工资收入。
由此可知,劳动者享有是否休假的自由选择权,即劳动者对其依法享有的年休假待遇,拥有依其自由意愿进行自主安排休假时间与休假方式的权利。如用人单位主张安排员工集体外出旅游可抵消年休假的,应当证明以此方式安排休假属于双方约定的年休假方式或者符合单位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规定,且劳动者对此亦无异议,否则,用人单位单方面自行安排员工旅游度假应属于用人单位的奖励或者福利,不能抵消劳动者应享有的年休假权利。本案中,公司并未就符合上述情形提供相应证据,其辩称不能成立,应当支付赵某未休年休假工资。https://t.cn/Ru8cK0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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