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演促练,以练筑防”更多的演练是为了更好的救援。
未雨绸缪,防汛度夏。为全面提高救援人员对水域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做好各项水域救援工作。7月6日,原平市蓝天救援队以“汛”为令,闻汛而动,及时组织40余名队友在原平市寿山水库开展了为期两天的水域救援综合训练。
水域救援是一项突发性、时间紧迫、技术要求高、救援难度大、危险性高的救援项目。此次水域救援训练采取理论与实战化训练相结合的方式,突出“安全第一、科学组训、面向实战”的特点。
原平市蓝天救援队自建队以来从人道救援、内涝洪水救援、疫情消杀等救援工作积极调动,做到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为人民提供公益救援服务,做政府的专业后备救援力量。
未雨绸缪,防汛度夏。为全面提高救援人员对水域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做好各项水域救援工作。7月6日,原平市蓝天救援队以“汛”为令,闻汛而动,及时组织40余名队友在原平市寿山水库开展了为期两天的水域救援综合训练。
水域救援是一项突发性、时间紧迫、技术要求高、救援难度大、危险性高的救援项目。此次水域救援训练采取理论与实战化训练相结合的方式,突出“安全第一、科学组训、面向实战”的特点。
原平市蓝天救援队自建队以来从人道救援、内涝洪水救援、疫情消杀等救援工作积极调动,做到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为人民提供公益救援服务,做政府的专业后备救援力量。
#忻州交警播报# 【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货运车辆限时通行和集中整治的通告】
为改善原平市城区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力保障公众健康,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给城区造成的空气污染;同时,为进一步优化市区道路交通通行环境,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结合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相关文件要求,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22年5月17日零时起对部分路段实行限时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路段
108国道外环、京原北路(京原路平安街以北至外环)、平安东街(平安街庆义久十字路口以东至高速路口以西)。
二、通行时间
晚10时至次日6时,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机动车限行,将根据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要求另行通知。
三、限行车辆
所有重、中型货运车辆(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执勤执法等车辆除外,应急物资、生活保障物资、春耕生产物资等车辆确需驶入的到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
四、整治重点及范围
(一)整治重点:货运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故意遮挡及污损号牌(模糊不清)的、逆向行驶、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
(二)整治范围:原平市辖区所有道路。
五、绕行路线
(一)去往忻州方向的车辆请绕行108国道;去往代县方向的车辆优选大营高速口、崞阳高速口、原平北高速口就近驶出。
(二)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2022年5月10日
为改善原平市城区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力保障公众健康,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给城区造成的空气污染;同时,为进一步优化市区道路交通通行环境,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结合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相关文件要求,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22年5月17日零时起对部分路段实行限时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路段
108国道外环、京原北路(京原路平安街以北至外环)、平安东街(平安街庆义久十字路口以东至高速路口以西)。
二、通行时间
晚10时至次日6时,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机动车限行,将根据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要求另行通知。
三、限行车辆
所有重、中型货运车辆(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执勤执法等车辆除外,应急物资、生活保障物资、春耕生产物资等车辆确需驶入的到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
四、整治重点及范围
(一)整治重点:货运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故意遮挡及污损号牌(模糊不清)的、逆向行驶、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
(二)整治范围:原平市辖区所有道路。
五、绕行路线
(一)去往忻州方向的车辆请绕行108国道;去往代县方向的车辆优选大营高速口、崞阳高速口、原平北高速口就近驶出。
(二)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2022年5月10日
#忻州交警播报# 为积极营造文明交通环境,严厉打击、坚决遏制大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深入开展蓝天保卫战百日攻坚行动,根据忻州支队、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的安排部署,2022年2月起,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全天候开展查处大货车交通违法行动。现对其大货车闯禁行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2022年2月21日,两辆车牌号为晋HT8929、晋HU8830大型货车(所属公司:忻州利硕运输公司)在平安东大街(由西向东)实施违反限制、禁止通行交通违法行为。
目前,原平交警已联系该车所属忻州利硕运输负责人,要求其加强对公司驾驶员交通安全培训,以防事故发生。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对上述两辆大货车违反限制、禁止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对违法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
原平交警提示货车驾驶人,驾驶过程中应实时关注交通标志,避免驶入货车禁行区域或在禁行时间内闯入,一经抓拍,原平交警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
2022年2月21日,两辆车牌号为晋HT8929、晋HU8830大型货车(所属公司:忻州利硕运输公司)在平安东大街(由西向东)实施违反限制、禁止通行交通违法行为。
目前,原平交警已联系该车所属忻州利硕运输负责人,要求其加强对公司驾驶员交通安全培训,以防事故发生。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对上述两辆大货车违反限制、禁止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对违法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
原平交警提示货车驾驶人,驾驶过程中应实时关注交通标志,避免驶入货车禁行区域或在禁行时间内闯入,一经抓拍,原平交警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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