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内蒙古•内蒙古的诚信(2) | 坚持 只为诠释“诚信”含义】
诚信者,天下之结也。对社会而言,诚信不可或缺;对个人而言,诚信是立身处世的根本。鄂尔多斯市一位七旬老人,辛苦劳作10年,坚持和儿子共同偿还百万元债务;呼和浩特市的一位医生,坚持7年找寻钱包失主……他们做的也许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就是在这样的坚持中,默默地诠释着“诚信”这两个大写着的字的含义。
https://t.cn/A6atgZrX
诚信者,天下之结也。对社会而言,诚信不可或缺;对个人而言,诚信是立身处世的根本。鄂尔多斯市一位七旬老人,辛苦劳作10年,坚持和儿子共同偿还百万元债务;呼和浩特市的一位医生,坚持7年找寻钱包失主……他们做的也许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就是在这样的坚持中,默默地诠释着“诚信”这两个大写着的字的含义。
https://t.cn/A6atgZrX
#头条新闻工作室[超话]#轉接爆光#钢琴家郎朗最近有些忙啊,上了热搜的“儿童节礼物”、“全家福庆生”以及没上热搜榜但引起热议的“向英国捐赠百架钢琴”、“代言VIP陪练(小音咖)暴雷”。
“捐赠钢琴”的事算是“前史”,就不多说了,代言暴雷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的起因是一个叫做“王左中右”的微博大V写了一篇3000多字的长文,控诉“小音咖暴雷疑欺诈”。文中详细叙述了这位博主作为受害人之一,亲身经历以及调查所得的一些情况。其中有一条是这样的:“小音咖在2022年初已经发不出工资、退费难的情况下,竟然在今年4月份大手笔全资收购了一家叫VIP陪练的公司。”而VIP陪练当年正是郎朗代言的,一个曾经在陪练领域赫赫有名的陪练机构。
事实上,VIP陪练在签约郎朗红极一时之后,也被爆出了不少问题。自2020年8月起,VIP陪练就被工信部通报,甚至下架。网上还有不少VIP陪练涉嫌虚假宣传、退费难、员工工资被压榨等报道。就在几天前,《21世纪经济报道》还用了“人去楼空”为标题,写长文报道了VIP陪练的种种问题。
同时,《21世纪经济报道》还称他们采访了郎朗一方的项目负责人李宁,对方表示VIP陪练已经解除了与郎朗先生的代言关系,郎朗不再是代言人。是不是真的解除我们无法考证,但目前我们进入VIP陪练的官网,郎朗先生还是微笑地“站在”那儿,竖着大拇指,“搂着”个小姑娘。
而《21世纪经济报道》的文字描述也挺有意思,并不是“郎朗已经和VIP陪练”解除代言关系,而是“VIP陪练已经解除了与郎朗先生的代言关系”。看这文字描述,郎朗好像还有点“受委屈”的意思?
郎朗先生的微博评论区这几天也很热闹,最近3条的博文中,每条都有网友控诉VIP陪练的的留言,逼得郎朗曾一度关闭6月24日的那条博文评论区(现在已经打开,可以留言了)。
郎朗最新的一条博文因为是涉及某奶粉品牌的代言,更被某网友留言不敢再买他的代言。连该品牌升级发布会,也有不少网友留言,质疑郎朗的代言人身份。文字都不太好听,出于尊重钢琴家的考虑,我就不直接搬运文字了,大家自己看图吧。
其实,郎朗目前是否仍为VIP陪练的代言人,有个很简单的方法可以验证。
如果郎朗不再是VIP陪练的代言人,但VIP陪练仍用他做宣传的话,那么如果谁有兴趣可以去举报,这应该涉嫌“虚假宣传”。而郎朗先生如果真的和VIP陪练解除了代言关系,而对方仍在用他的形象的话,郎朗先生也可以走法律途径,这难道不算侵犯公民肖像权?
公开的资料显示,郎朗先生代言的音乐类产品不止VIP陪练一个。2019年7月,VIP陪练宣布郎朗将担任VIP陪练“音乐大使”。但早在2015年11月,郎朗就已经宣布投资“小叶子”,而如今“小叶子智能陪练”主页是郎朗微笑着,半趴在钢琴上的形象。
一个人可以同时代言两种类似的产品/服务吗?我不清楚。
其实呢,名人代言产品很正常,但既然代言了,就应该对此负起责任来。
根据《广告法》,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就是说,明星代言要用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代言产品进行“推荐”及“证明”。说俗点,你既然做了产品代言人,利用自身影响力推荐了产品和服务,那就得负有“证明”的责任。
前不久,景甜就因为代言某产品,涉嫌违反《广告法》被罚款722.12万。由此可见,明星代言如果一旦暴雷,确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就应该受到惩罚。但往往有些明星在代言产品出问题后,给出的反馈是“已解除关系”。
作为公众,真的很想知道,那些平时把名誉权、肖像权挂在嘴边,动不动就给路人发律师函的明星。在你已经不是代言人,而对方又用你的形象进行宣传营销的时候,你在干嘛?你这个时候就展现你的大家风范不和人一般计较啦?还是内里其实根本没法计较。
平心而论,景甜代言的产品,不过是把没有减肥功效的夸大到有减肥功效,它的伤害性比起那些数以万计的培训课时费,幼小儿童的心灵伤害,那些骗人的血汗钱卷款跑路的P2P平台小了很多。既然景甜要为此付出代价,那这些危害性更大的产品/服务的代言人一经查实难道不该为此付出代价?
#朗朗加入VIP陪练虚拟平台2022年6月被曝骗取全球家长学费#作为知名代言人及其加盟投资方,一扫所有学费和员工工资, 而且還清空目前公司! 让所有的受害者无处可诉,投訴無門! 这场重大危机严重影响了社会的进步发展和下一代的未来教育! 它的道德观念和诚信是邪恶的! 粗略估计詐騙金額超过1亿以上!事件嚴重牽涉到全球多達上萬個海外華人家庭。這是涉嫌有預謀的欺騙行為,誤導全球學生家長,消耗消費者的信任!希望相应的政府机构和司法部门公正、严格地执行涉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罪行和应受的处罚!
至于郎朗,这也不是第一次代言产品暴雷被网友“微博喊冤”。
2017年,绿能宝暴雷,郎朗的微博评论区也曾充斥过不少网友的言论。
今天,“郎朗赞吉娜是Pro妈妈”又上了热搜,希望这次代言是好好的,啥事儿都没有,毕竟奶粉这东西关系到孩子的健康和未来,实在不想再出现一个“三鹿”。
“捐赠钢琴”的事算是“前史”,就不多说了,代言暴雷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的起因是一个叫做“王左中右”的微博大V写了一篇3000多字的长文,控诉“小音咖暴雷疑欺诈”。文中详细叙述了这位博主作为受害人之一,亲身经历以及调查所得的一些情况。其中有一条是这样的:“小音咖在2022年初已经发不出工资、退费难的情况下,竟然在今年4月份大手笔全资收购了一家叫VIP陪练的公司。”而VIP陪练当年正是郎朗代言的,一个曾经在陪练领域赫赫有名的陪练机构。
事实上,VIP陪练在签约郎朗红极一时之后,也被爆出了不少问题。自2020年8月起,VIP陪练就被工信部通报,甚至下架。网上还有不少VIP陪练涉嫌虚假宣传、退费难、员工工资被压榨等报道。就在几天前,《21世纪经济报道》还用了“人去楼空”为标题,写长文报道了VIP陪练的种种问题。
同时,《21世纪经济报道》还称他们采访了郎朗一方的项目负责人李宁,对方表示VIP陪练已经解除了与郎朗先生的代言关系,郎朗不再是代言人。是不是真的解除我们无法考证,但目前我们进入VIP陪练的官网,郎朗先生还是微笑地“站在”那儿,竖着大拇指,“搂着”个小姑娘。
而《21世纪经济报道》的文字描述也挺有意思,并不是“郎朗已经和VIP陪练”解除代言关系,而是“VIP陪练已经解除了与郎朗先生的代言关系”。看这文字描述,郎朗好像还有点“受委屈”的意思?
郎朗先生的微博评论区这几天也很热闹,最近3条的博文中,每条都有网友控诉VIP陪练的的留言,逼得郎朗曾一度关闭6月24日的那条博文评论区(现在已经打开,可以留言了)。
郎朗最新的一条博文因为是涉及某奶粉品牌的代言,更被某网友留言不敢再买他的代言。连该品牌升级发布会,也有不少网友留言,质疑郎朗的代言人身份。文字都不太好听,出于尊重钢琴家的考虑,我就不直接搬运文字了,大家自己看图吧。
其实,郎朗目前是否仍为VIP陪练的代言人,有个很简单的方法可以验证。
如果郎朗不再是VIP陪练的代言人,但VIP陪练仍用他做宣传的话,那么如果谁有兴趣可以去举报,这应该涉嫌“虚假宣传”。而郎朗先生如果真的和VIP陪练解除了代言关系,而对方仍在用他的形象的话,郎朗先生也可以走法律途径,这难道不算侵犯公民肖像权?
公开的资料显示,郎朗先生代言的音乐类产品不止VIP陪练一个。2019年7月,VIP陪练宣布郎朗将担任VIP陪练“音乐大使”。但早在2015年11月,郎朗就已经宣布投资“小叶子”,而如今“小叶子智能陪练”主页是郎朗微笑着,半趴在钢琴上的形象。
一个人可以同时代言两种类似的产品/服务吗?我不清楚。
其实呢,名人代言产品很正常,但既然代言了,就应该对此负起责任来。
根据《广告法》,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就是说,明星代言要用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代言产品进行“推荐”及“证明”。说俗点,你既然做了产品代言人,利用自身影响力推荐了产品和服务,那就得负有“证明”的责任。
前不久,景甜就因为代言某产品,涉嫌违反《广告法》被罚款722.12万。由此可见,明星代言如果一旦暴雷,确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就应该受到惩罚。但往往有些明星在代言产品出问题后,给出的反馈是“已解除关系”。
作为公众,真的很想知道,那些平时把名誉权、肖像权挂在嘴边,动不动就给路人发律师函的明星。在你已经不是代言人,而对方又用你的形象进行宣传营销的时候,你在干嘛?你这个时候就展现你的大家风范不和人一般计较啦?还是内里其实根本没法计较。
平心而论,景甜代言的产品,不过是把没有减肥功效的夸大到有减肥功效,它的伤害性比起那些数以万计的培训课时费,幼小儿童的心灵伤害,那些骗人的血汗钱卷款跑路的P2P平台小了很多。既然景甜要为此付出代价,那这些危害性更大的产品/服务的代言人一经查实难道不该为此付出代价?
#朗朗加入VIP陪练虚拟平台2022年6月被曝骗取全球家长学费#作为知名代言人及其加盟投资方,一扫所有学费和员工工资, 而且還清空目前公司! 让所有的受害者无处可诉,投訴無門! 这场重大危机严重影响了社会的进步发展和下一代的未来教育! 它的道德观念和诚信是邪恶的! 粗略估计詐騙金額超过1亿以上!事件嚴重牽涉到全球多達上萬個海外華人家庭。這是涉嫌有預謀的欺騙行為,誤導全球學生家長,消耗消費者的信任!希望相应的政府机构和司法部门公正、严格地执行涉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罪行和应受的处罚!
至于郎朗,这也不是第一次代言产品暴雷被网友“微博喊冤”。
2017年,绿能宝暴雷,郎朗的微博评论区也曾充斥过不少网友的言论。
今天,“郎朗赞吉娜是Pro妈妈”又上了热搜,希望这次代言是好好的,啥事儿都没有,毕竟奶粉这东西关系到孩子的健康和未来,实在不想再出现一个“三鹿”。
重庆的一位何先生找到记者,讲述了自己在市场买小龙虾的遭遇。何先生介绍,6月19号这天,他来到江津的双福国际农贸城购买了5斤小龙虾,结果回家一称,只有3.6斤,回头再去找商家,发现原来商家的称竟然会“变戏法”!
何先生表示,自己在农贸城一家海鲜店铺要了5斤小龙虾,当时商家称重显示5斤2两,单价是20一斤。何先生回家后,感觉小龙虾分量有点少,就找出自家的手提电子秤进行称重,结果发现是3.6斤,竟然少了三分之一。
于是,何先生一家人赶紧返回市场,去店家讨要说法。不过这一次,何先生可是有备而来,随行的妻子从何先生后面专门拿手机录下视频保存证据。他们来到店铺后,放上去之后一称,果然还是5.2斤,不过,何先生突然发现秤上有好几个按键,这5.2斤是事先设置好的按钮显示的重量。实际上,秤上还有M1到M6等6个按钮,何先生每按一个按钮,重量就显示不同的数值,何先生终于明白这称是可以随意调节重量的,而不在于货品本身的重量。
在保存证据的同时,实际上何先生在到达店铺之前,已经提前报了警,也向市监部门进行了反馈。当何先生找另一位拿着手提电子秤的路人进行称重后,一样是3.6斤,女店主赶紧表示不够称补齐就是了。但是何先生把秤抢了过来,准备等相关部门到场举证。女店主见状赶紧往回抢秤,结果只夺回了秤盘子。
随后,民警和当地市场监管理人员赶到了现场。正当何先生向他们展示斤称时,一名男子突然跑到电子秤跟前,趁人不注意猛然对电子秤按了几下,结果,这回电子秤完全正常了!
事后,电子秤被市场监管所暂扣,工作人员表示涉事电子秤将会被送往专业机构进行检验。记者采访时,涉事店家已经更换了电子秤继续经营,而女店主则表示那台电子秤不是自己买的,是以前一个广东男子经营留下来的,自己就这样使用,对于秤的异常情况,自己并不知情……
随后,记者走访了江北盘溪一家专门卖电子秤的店铺,结果在这里记者见到了涉事电子秤的同款产品,一样有从M1到M6的按键,记者说想买能调数的电子秤,女店主还给记者做了这款密码秤的详细讲解。记者问如果被发现了怎么办?店家告诉记者,这个秤有一键还原功能。
这款秤售价180元,记者表示买一台卖海鲜使用,楼上一位小伙子拿出了一台电子秤,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记者的暗访引起了店主的警觉,突然改口表示不卖了!
记者又来到街对面另外一家卖电子秤的店铺,店主告诉记者,这种可以变戏法的电子秤不是什么秘密,只不过,有的人胆子大敢卖,而他胆小不敢卖……
从这个报道中,我们不难看出,首先,海鲜店店主肯定是故意短斤少两经营,自己经营产品,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的秤有问题?还在解释说是别人留下来的秤,自己不知情?骗谁呢?
其次,这种秤在市场上被不法商贩公然售卖,实在是不应该,这样的行为更是让人愤恨,扰乱了市场秩序!
店家对所售卖的海鲜以缺斤短两的形式进行售卖,涉嫌消费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所以,这件事情中,何先生是可以要求店家赔偿500元的。
同时,店家使用可随意调数的电子秤,以及电子秤商家售卖这种可调电子秤的行为,都是违反了《计量法》的相关规定。在计量法的实施细则里有明确的规定,对于违反计量法,制造销售和非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器具的,责令停止和制造 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的违法所得。
所以,待电子秤被鉴 定机构鉴 定后,如果属于缺斤短两秤,等待店家的必然是法 律的严惩!这种经营行为毫无诚信可言,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最终还是得不偿失的!
何先生表示,自己在农贸城一家海鲜店铺要了5斤小龙虾,当时商家称重显示5斤2两,单价是20一斤。何先生回家后,感觉小龙虾分量有点少,就找出自家的手提电子秤进行称重,结果发现是3.6斤,竟然少了三分之一。
于是,何先生一家人赶紧返回市场,去店家讨要说法。不过这一次,何先生可是有备而来,随行的妻子从何先生后面专门拿手机录下视频保存证据。他们来到店铺后,放上去之后一称,果然还是5.2斤,不过,何先生突然发现秤上有好几个按键,这5.2斤是事先设置好的按钮显示的重量。实际上,秤上还有M1到M6等6个按钮,何先生每按一个按钮,重量就显示不同的数值,何先生终于明白这称是可以随意调节重量的,而不在于货品本身的重量。
在保存证据的同时,实际上何先生在到达店铺之前,已经提前报了警,也向市监部门进行了反馈。当何先生找另一位拿着手提电子秤的路人进行称重后,一样是3.6斤,女店主赶紧表示不够称补齐就是了。但是何先生把秤抢了过来,准备等相关部门到场举证。女店主见状赶紧往回抢秤,结果只夺回了秤盘子。
随后,民警和当地市场监管理人员赶到了现场。正当何先生向他们展示斤称时,一名男子突然跑到电子秤跟前,趁人不注意猛然对电子秤按了几下,结果,这回电子秤完全正常了!
事后,电子秤被市场监管所暂扣,工作人员表示涉事电子秤将会被送往专业机构进行检验。记者采访时,涉事店家已经更换了电子秤继续经营,而女店主则表示那台电子秤不是自己买的,是以前一个广东男子经营留下来的,自己就这样使用,对于秤的异常情况,自己并不知情……
随后,记者走访了江北盘溪一家专门卖电子秤的店铺,结果在这里记者见到了涉事电子秤的同款产品,一样有从M1到M6的按键,记者说想买能调数的电子秤,女店主还给记者做了这款密码秤的详细讲解。记者问如果被发现了怎么办?店家告诉记者,这个秤有一键还原功能。
这款秤售价180元,记者表示买一台卖海鲜使用,楼上一位小伙子拿出了一台电子秤,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记者的暗访引起了店主的警觉,突然改口表示不卖了!
记者又来到街对面另外一家卖电子秤的店铺,店主告诉记者,这种可以变戏法的电子秤不是什么秘密,只不过,有的人胆子大敢卖,而他胆小不敢卖……
从这个报道中,我们不难看出,首先,海鲜店店主肯定是故意短斤少两经营,自己经营产品,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的秤有问题?还在解释说是别人留下来的秤,自己不知情?骗谁呢?
其次,这种秤在市场上被不法商贩公然售卖,实在是不应该,这样的行为更是让人愤恨,扰乱了市场秩序!
店家对所售卖的海鲜以缺斤短两的形式进行售卖,涉嫌消费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所以,这件事情中,何先生是可以要求店家赔偿500元的。
同时,店家使用可随意调数的电子秤,以及电子秤商家售卖这种可调电子秤的行为,都是违反了《计量法》的相关规定。在计量法的实施细则里有明确的规定,对于违反计量法,制造销售和非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器具的,责令停止和制造 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的违法所得。
所以,待电子秤被鉴 定机构鉴 定后,如果属于缺斤短两秤,等待店家的必然是法 律的严惩!这种经营行为毫无诚信可言,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最终还是得不偿失的!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