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事关心##武汉名品 名品武汉# 关于开展2022年“武汉名品”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发﹝2018﹞14号)、《做响“武汉制造”品牌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武政办﹝2021﹞114号)要求,持续加大“武汉名品”品牌培育力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22年“武汉名品”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武汉名品”认定工作机构
武汉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强市办)负责“武汉名品”认定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相关部门根据分工具体实施。市标准化研究院协助相关工作。
二、认定原则
“武汉名品”认定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产品的生产基地或研发基地设在武汉市;服务的经营场所或研发基地设在武汉市;
(三)产品(服务)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申报服务类的可适当放宽);
(四)产品(服务)有相应的执行标准,且执行标准应当具有先进性;
(五)产品(服务)应获得行政许可或强制性认证的均已获证;近三年内,申报单位未因产品(服务)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且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或失信行为。
四、申报的重点领域
具体参考《2022年度“武汉名品”认定指导性目录》(见附件1)。
五 、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证明自身法律地位的相关材料;
2.《“武汉名品”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3);
3.《“武汉名品”认定自评表》(见附件4、5)及相应的证实性材料。
(二)材料编制要求
1.提供材料保证真实有效,并在相应处盖章;
2.应按照指定的统一模板格式撰写(根据申报单位的不同采用相应模板);
3.围绕《“武汉名品”认定自评表》中基本条件、品质卓越、自主创新、管理先进、社会责任等五项内容所列评价项目提供相应的证实性材料。
六、程序
(一)组织申报
1、申报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自愿如实向申报受理主体(区强区办、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市有关行业协会)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
区强区办推荐申报的产品(服务)数量不少于10个;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市有关行业协会推荐本行业相关产品(服务)排名前五的组织进行申报。已是“武汉名品”且在有效期的产品(服务)不再推荐申报。
2、各申报受理主体对申报资料初审、汇总后报市强市办。
(二)资料整理核实
市强市办组织相关机构对申报受理主体报送的申报资料整理形成分析报告,将相关材料提交统计、税务和环保等部门核实,并根据反馈情况,研究形成2022年“武汉名品”申报有效名单。
(三)专家评审
市强市办组织行业专家根据《“武汉名品”认定评审评分标准》(见附件6、7)对2022年“武汉名品”申报有效名单中的产品(服务)进行评审并打分。
(四)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市强市办综合申报领域、行业特点、专家评审得分排名等因素,研究确定2022年“武汉名品”拟投票名单,同时征求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由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2022年“武汉名品”拟投票名单中涉及的本行业的产品(服务)进行排名。
(五)公众投票
市强市办研究确定2022年“武汉名品”投票名单,并在长江日报等主流媒体公开发布,同时组织开展社会公众网络投票。
(六)审定及公示
市强市办综合专家评审得分、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排名、公众投票得票数,确定2022年“武汉名品”拟认定名单,在长江日报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强市办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的事实、理由及其证据。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名,注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明。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市强市办对符合规定并能提供证据佐证的异议,予以受理并组织初审单位开展核实。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取消申报者资格,通报给出具推荐意见的单位;异议不成立的,不影响对申报者的认定结果。
(七)制发通报、颁发证牌和证书
市强市办将公示无异议的2022年“武汉名品”拟认定名单报市政府审批后,以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名义制发通报、颁发证牌和证书(有效期3年),并在市主要媒体发布。
七、申报截止日期
2022年8月10日截止。
八、有关事宜
(一)相关材料模板可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获取。
(二)相关资料纸质版(盖章)、电子版(word版)各一份,须同申请表(盖章)一并提交。
(三)申报资料报送联系人:谈立、王兰,联系电话:027-83603978,电子邮箱:whsqsb@163.com,邮寄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267号武汉市标准化研究院,王兰(收),邮编:430015。
武汉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https://t.cn/A6aCQhzM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发﹝2018﹞14号)、《做响“武汉制造”品牌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武政办﹝2021﹞114号)要求,持续加大“武汉名品”品牌培育力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22年“武汉名品”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武汉名品”认定工作机构
武汉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强市办)负责“武汉名品”认定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相关部门根据分工具体实施。市标准化研究院协助相关工作。
二、认定原则
“武汉名品”认定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产品的生产基地或研发基地设在武汉市;服务的经营场所或研发基地设在武汉市;
(三)产品(服务)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申报服务类的可适当放宽);
(四)产品(服务)有相应的执行标准,且执行标准应当具有先进性;
(五)产品(服务)应获得行政许可或强制性认证的均已获证;近三年内,申报单位未因产品(服务)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且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或失信行为。
四、申报的重点领域
具体参考《2022年度“武汉名品”认定指导性目录》(见附件1)。
五 、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证明自身法律地位的相关材料;
2.《“武汉名品”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3);
3.《“武汉名品”认定自评表》(见附件4、5)及相应的证实性材料。
(二)材料编制要求
1.提供材料保证真实有效,并在相应处盖章;
2.应按照指定的统一模板格式撰写(根据申报单位的不同采用相应模板);
3.围绕《“武汉名品”认定自评表》中基本条件、品质卓越、自主创新、管理先进、社会责任等五项内容所列评价项目提供相应的证实性材料。
六、程序
(一)组织申报
1、申报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自愿如实向申报受理主体(区强区办、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市有关行业协会)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
区强区办推荐申报的产品(服务)数量不少于10个;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市有关行业协会推荐本行业相关产品(服务)排名前五的组织进行申报。已是“武汉名品”且在有效期的产品(服务)不再推荐申报。
2、各申报受理主体对申报资料初审、汇总后报市强市办。
(二)资料整理核实
市强市办组织相关机构对申报受理主体报送的申报资料整理形成分析报告,将相关材料提交统计、税务和环保等部门核实,并根据反馈情况,研究形成2022年“武汉名品”申报有效名单。
(三)专家评审
市强市办组织行业专家根据《“武汉名品”认定评审评分标准》(见附件6、7)对2022年“武汉名品”申报有效名单中的产品(服务)进行评审并打分。
(四)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市强市办综合申报领域、行业特点、专家评审得分排名等因素,研究确定2022年“武汉名品”拟投票名单,同时征求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由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2022年“武汉名品”拟投票名单中涉及的本行业的产品(服务)进行排名。
(五)公众投票
市强市办研究确定2022年“武汉名品”投票名单,并在长江日报等主流媒体公开发布,同时组织开展社会公众网络投票。
(六)审定及公示
市强市办综合专家评审得分、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排名、公众投票得票数,确定2022年“武汉名品”拟认定名单,在长江日报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强市办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的事实、理由及其证据。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名,注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明。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市强市办对符合规定并能提供证据佐证的异议,予以受理并组织初审单位开展核实。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取消申报者资格,通报给出具推荐意见的单位;异议不成立的,不影响对申报者的认定结果。
(七)制发通报、颁发证牌和证书
市强市办将公示无异议的2022年“武汉名品”拟认定名单报市政府审批后,以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名义制发通报、颁发证牌和证书(有效期3年),并在市主要媒体发布。
七、申报截止日期
2022年8月10日截止。
八、有关事宜
(一)相关材料模板可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获取。
(二)相关资料纸质版(盖章)、电子版(word版)各一份,须同申请表(盖章)一并提交。
(三)申报资料报送联系人:谈立、王兰,联系电话:027-83603978,电子邮箱:whsqsb@163.com,邮寄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267号武汉市标准化研究院,王兰(收),邮编:430015。
武汉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https://t.cn/A6aCQhzM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icon 助力营商环境法治化】
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塑造人民群众“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4月26日,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在武南地区开展以“奋进新时代,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为主题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活动紧扣宣传主题,采用图片和文字相印释的模式设计出了丰富易懂的解读手册,通过检民互动、主动宣传与咨询解答的方式,加强宣传效果。在宣传现场,红色横幅格外醒目,承载者新时代的使命,向人民群众发出强有力的号召,营造出了浓烈的宣传氛围。干警们积极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耐心细致解答群众主动咨询的相关问题,普及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通过举例明理,积极鼓励大家广泛了解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政策,主动发现挖掘自身创新、创业活力,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谨防损害他人的劳动成果。活动中,共分发宣传手册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余次。
此次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什么是知识产权、侵权导致的法律后果以及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树立了社会青年激发创新活力、贡献经济社会的价值观念。我院将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前下,坚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全方位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职能,主动引导市场主体依法行使权利,全力防范和打击知识产权犯罪,为优化营商环境铺好法治道路。
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塑造人民群众“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4月26日,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在武南地区开展以“奋进新时代,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为主题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活动紧扣宣传主题,采用图片和文字相印释的模式设计出了丰富易懂的解读手册,通过检民互动、主动宣传与咨询解答的方式,加强宣传效果。在宣传现场,红色横幅格外醒目,承载者新时代的使命,向人民群众发出强有力的号召,营造出了浓烈的宣传氛围。干警们积极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耐心细致解答群众主动咨询的相关问题,普及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通过举例明理,积极鼓励大家广泛了解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政策,主动发现挖掘自身创新、创业活力,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谨防损害他人的劳动成果。活动中,共分发宣传手册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余次。
此次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什么是知识产权、侵权导致的法律后果以及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树立了社会青年激发创新活力、贡献经济社会的价值观念。我院将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前下,坚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全方位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职能,主动引导市场主体依法行使权利,全力防范和打击知识产权犯罪,为优化营商环境铺好法治道路。
【共促消费公平,擦亮“放心消费在玄武”品牌——玄武区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3月15日下午,玄武区以线上发布会的形式举办主题为“公平自在 ‘武’限精彩”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现场启动“放心消费in玄武”系列消费体验活动。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施冬咏,南京市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南京市消费者协会会长王之熙,玄武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周正等领导出席活动。(拟稿:消保科、玄武区消协 审核:史明静、李晓昂 发布:郑颖玲)https://t.cn/A66IoYK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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