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无证驾驶还超员,称是“保险”给的胆】 3月7日下午17时30分左右,@洛阳交警 高新大队民警在丝路大道孙石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豫C6**BN白色五菱面包车疑似超员,便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经现场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拉载的都是一个工地的工友,且司机李某2019年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现在已无驾驶资格。面对民警的批评教育,李某居然淡定的说“我保险买的很足,可以理赔很多。”殊不知无证驾驶一旦出现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无论是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保险公司都会拒赔。最后交警依法对李某因实施驾驶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和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做出1700元罚款。@河南交警
【未悬挂号牌、涉嫌毒驾、闯卡,驾驶员被盘查时竟弃车逃跑!】#涉嫌毒驾闯卡弃车逃跑被抓获# 随着天气转暖,人们的户外活动逐渐增多,加之正处于“春融期”,昼化夜冻现象较为明显,为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强化路面从严管控,持续整治酒驾、醉驾、毒驾、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3月4日,全市范围内共查处饮酒驾驶20件、醉酒驾驶3件、客车超员4件。
喝啤酒驾车上路 被查后谎话连篇
4日23时许,交警南岗大队执勤警力在南直路与长江路交口处临检时,一辆黑A85TL*号车辆小型汽车在距离检查点30米处突然靠边停车,交警上前查看发现,驾驶人口中有大量酒气,并且情绪较为激动,酒驾嫌疑较大。而当民警对其进行进一步调查时,该名驾驶人却谎话连篇,拒不承认饮酒驾车的事实。鉴于该人驾驶人极其不配合,民警将其带回大队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0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车标准。在证据面前,驾驶人吴某才承认自己与同事在饭店聚餐,喝了2瓶啤酒后驾车的事实。驾驶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2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暂扣半年的处罚。
想靠“假吹气”蒙混过关 侥幸“酒司机”难逃法网
23时10分许,在交警道外大队的南直路执勤区域,一辆黑AN979*号白色轿车见沿线有交警正在查处酒驾,随即将车停在路边,民警发现后立即呼叫后方警力对该车进行管控。驾驶人接受询问时,交警闻到车内有大量的酒味。交警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起初驾驶人并不配合检查,假装含着管吹气,但检测气管就是没有动静,酒测仪一直显示“吹气中断”,在民警再三劝说下,驾驶人最终配合了检测,检测结果数值竟然高达10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据驾驶人陈某自述,自己饮酒后认为离家很近,这么晚了不会遇上交警,便驾车回家,没想到刚开不远就遇上了交警检查。陈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处罚。
未悬挂号牌、涉嫌毒驾、闯卡 嫌疑人弃车逃跑终被抓获
4日夜间,交警顾乡大队夜勤组在道里区职工街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对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打击。
22时许,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别克轿车在未到检查点前靠边停车,行为非常可疑。执勤警力立即对车辆驾驶人进行盘查,发现驾驶人情绪非常急躁,说话语无伦次,有吸毒嫌疑,当交警询问他是否吸毒时,驾驶人突然加速驾车闯卡,在连续冲开数个警示牌、反光锥的情况下,撞在交警预先设置好的破胎器上,导致车辆两个前轮瞬间漏气,嫌疑车辆闯卡后,因两个前轮爆胎无法行驶,车辆被迫停在三环阳明滩大桥上。
驾驶人依然负隅顽抗,弃车逃跑,最终被赶来增援的交警抓获。随后交警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车牌照3副,各种吸毒工具若干。目前,交警顾乡大队已经将该嫌疑人、嫌疑车辆移交至辖区派出所,相关部门正在对嫌疑人做进一步调查。
面包车超员危害大 莫要把生命当儿戏
在持续打击酒驾违法的同时,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同步开展客货运车辆交通违法治理,严查超员、超载、货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减少交通事故隐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下午16时15分许,交警平房大队在辖区内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在远处便看到黑A935Q*号面包车内人影攒动,立即通过警车喊话器示意车辆靠边停车。现场检查发现,该车从双城开往王岗镇一处工地,车最后排挤坐了四名务工人员,完全没有保护措施,情形十分危险。经现场确认,该车核载8人、实载9人,超员1人。驾驶人交待称,正赶上工地缺人,便忽略的安全问题。
执勤交警表示,该车超员已经影响到了车辆正常的性能,乘客在车后座内拥挤不堪,加上行驶的路段多为乡村道路,较为颠簸,极易引发突发情况,造成人身损害。最终,交警对违法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并责令驾驶人再找一辆车将务工人员转运。
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提示,希望广大驾驶人以上述案例为鉴,自觉守法出行,摒弃违法侥幸心理,减少事故隐患,安全、文明出行。交警部门也将持续严打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规范交通出行秩序,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平安有序的交通环境。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通讯员:郝树行;记者:何兴丽
喝啤酒驾车上路 被查后谎话连篇
4日23时许,交警南岗大队执勤警力在南直路与长江路交口处临检时,一辆黑A85TL*号车辆小型汽车在距离检查点30米处突然靠边停车,交警上前查看发现,驾驶人口中有大量酒气,并且情绪较为激动,酒驾嫌疑较大。而当民警对其进行进一步调查时,该名驾驶人却谎话连篇,拒不承认饮酒驾车的事实。鉴于该人驾驶人极其不配合,民警将其带回大队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0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车标准。在证据面前,驾驶人吴某才承认自己与同事在饭店聚餐,喝了2瓶啤酒后驾车的事实。驾驶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2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暂扣半年的处罚。
想靠“假吹气”蒙混过关 侥幸“酒司机”难逃法网
23时10分许,在交警道外大队的南直路执勤区域,一辆黑AN979*号白色轿车见沿线有交警正在查处酒驾,随即将车停在路边,民警发现后立即呼叫后方警力对该车进行管控。驾驶人接受询问时,交警闻到车内有大量的酒味。交警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起初驾驶人并不配合检查,假装含着管吹气,但检测气管就是没有动静,酒测仪一直显示“吹气中断”,在民警再三劝说下,驾驶人最终配合了检测,检测结果数值竟然高达10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据驾驶人陈某自述,自己饮酒后认为离家很近,这么晚了不会遇上交警,便驾车回家,没想到刚开不远就遇上了交警检查。陈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处罚。
未悬挂号牌、涉嫌毒驾、闯卡 嫌疑人弃车逃跑终被抓获
4日夜间,交警顾乡大队夜勤组在道里区职工街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对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打击。
22时许,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别克轿车在未到检查点前靠边停车,行为非常可疑。执勤警力立即对车辆驾驶人进行盘查,发现驾驶人情绪非常急躁,说话语无伦次,有吸毒嫌疑,当交警询问他是否吸毒时,驾驶人突然加速驾车闯卡,在连续冲开数个警示牌、反光锥的情况下,撞在交警预先设置好的破胎器上,导致车辆两个前轮瞬间漏气,嫌疑车辆闯卡后,因两个前轮爆胎无法行驶,车辆被迫停在三环阳明滩大桥上。
驾驶人依然负隅顽抗,弃车逃跑,最终被赶来增援的交警抓获。随后交警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车牌照3副,各种吸毒工具若干。目前,交警顾乡大队已经将该嫌疑人、嫌疑车辆移交至辖区派出所,相关部门正在对嫌疑人做进一步调查。
面包车超员危害大 莫要把生命当儿戏
在持续打击酒驾违法的同时,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同步开展客货运车辆交通违法治理,严查超员、超载、货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减少交通事故隐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下午16时15分许,交警平房大队在辖区内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在远处便看到黑A935Q*号面包车内人影攒动,立即通过警车喊话器示意车辆靠边停车。现场检查发现,该车从双城开往王岗镇一处工地,车最后排挤坐了四名务工人员,完全没有保护措施,情形十分危险。经现场确认,该车核载8人、实载9人,超员1人。驾驶人交待称,正赶上工地缺人,便忽略的安全问题。
执勤交警表示,该车超员已经影响到了车辆正常的性能,乘客在车后座内拥挤不堪,加上行驶的路段多为乡村道路,较为颠簸,极易引发突发情况,造成人身损害。最终,交警对违法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并责令驾驶人再找一辆车将务工人员转运。
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提示,希望广大驾驶人以上述案例为鉴,自觉守法出行,摒弃违法侥幸心理,减少事故隐患,安全、文明出行。交警部门也将持续严打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规范交通出行秩序,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平安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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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郝树行;记者:何兴丽
安全没有侥幸,为何当初不听你劝
酒驾、醉驾
是“不可容忍”的典型违法行为
其杀伤力、涉及范围
更是不敢想象
武威金沙高速公路大队
查酒驾常态化
全覆盖
“酒后拒驾”如今已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但现实中仍有一些人因为对酒驾醉驾存在误区,以致产生酒驾醉驾行为,并为此付出惨痛代价。亲朋好友聚会少不了喝两杯助兴,但是部分驾驶员仍心存侥幸,不能坚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底线。
2021年7月1日,大队民警在武金高速武威北收费站执行定点勤务,对所有车辆进行呼气式酒精排查,10时05分许,唐某某驾驶牌号为甘HCA5***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武金高速武威北收费站时民警对驾驶员唐某某进行酒精排查,发现驾驶人唐某某有饮酒驾驶的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4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唐某某的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对驾驶人唐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驾驶人唐某某陈述2021年6月30日18时左右,唐某某从武威到金昌和朋友到金昌一起吃饭,期间5人一共喝了两箱啤酒,一直喝到次日1点左右。7月1日9时左右,唐某某乘坐金昌出租车打算去开车,期间出租车司机说,昨天晚上喝了酒就最好不要开车了,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驾驶员唐某某怀着侥幸心理,驾驶车到武威办事,行驶至武威北收费站被当场查获。
违法行为人唐某某违法行为属于典型的隔夜酒,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虽然没开车但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次日早上开车,不能就此认为万事大吉了。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酒驾或醉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其实,“隔夜酒”只是一种通俗的说法,酒驾与否是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的。我国法律规定,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局一散场,蜀黍便出场
风里雨里各大路口等着你
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
只要喝酒开车上路
等待你的必定是法律的制裁
如果你不想被蜀黍查到
那最好的办法就是
酒后不开车
小编帮你算算
酒后驾驶的法律成本有多少
一饮酒驾驶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此金沙高速公路大队交警温馨提示
民警蜀黍提醒,这是典型的“隔夜酒”,很多司机往往会忽略,或者抱着一丝侥幸。对于那些没有排空酒精的司机,冒然上路就会变成危险的“马路杀”。酒驾误区,请司机朋友不要“中招”: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人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驾驶人饮酒后驾驶车辆即使车速再慢,由于其本人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已经受到了酒精的麻醉,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在这种情况下,极易发生危险事故,对周围人群的安全造成威胁。所以对于这种行为,都以酒后驾驶机动车加以惩处。各位驾驶人一定不能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要自觉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虽然没开车但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次日早上开车,不能就此认为万事大吉了。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酒驾或醉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其实,“隔夜酒”只是一种通俗的说法,酒驾与否是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的。我国法律规定,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有些酒驾司机,看到有交警,会赶紧喝水、抽烟,想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来,其实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肺部的气体,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能冲淡,而且喝完酒之后,酒精是一个逐渐代谢的过程,这个过程长达十多个小时,体内酒精含量也呈从低到高再逐渐降低的趋势,所以,司机喝水不但无法冲淡酒精含量,反而会使酒精含量上升。
交警蜀黍温馨提示,每个人因体质不同,酒精在人体内代谢时间长短也不同,不要抱有“自己酒量大,没事!”或者“酒后多喝水”的侥幸心理,我们一定要坚持“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哪怕是“隔夜酒”也要确定解酒后方可驾驶!不要等到被逮着了才清醒认识到“隔夜酒”的威力!
高速公路遇意外紧急情况
车靠边
人撤离
即报警
酒驾、醉驾
是“不可容忍”的典型违法行为
其杀伤力、涉及范围
更是不敢想象
武威金沙高速公路大队
查酒驾常态化
全覆盖
“酒后拒驾”如今已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但现实中仍有一些人因为对酒驾醉驾存在误区,以致产生酒驾醉驾行为,并为此付出惨痛代价。亲朋好友聚会少不了喝两杯助兴,但是部分驾驶员仍心存侥幸,不能坚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底线。
2021年7月1日,大队民警在武金高速武威北收费站执行定点勤务,对所有车辆进行呼气式酒精排查,10时05分许,唐某某驾驶牌号为甘HCA5***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武金高速武威北收费站时民警对驾驶员唐某某进行酒精排查,发现驾驶人唐某某有饮酒驾驶的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4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唐某某的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对驾驶人唐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驾驶人唐某某陈述2021年6月30日18时左右,唐某某从武威到金昌和朋友到金昌一起吃饭,期间5人一共喝了两箱啤酒,一直喝到次日1点左右。7月1日9时左右,唐某某乘坐金昌出租车打算去开车,期间出租车司机说,昨天晚上喝了酒就最好不要开车了,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驾驶员唐某某怀着侥幸心理,驾驶车到武威办事,行驶至武威北收费站被当场查获。
违法行为人唐某某违法行为属于典型的隔夜酒,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虽然没开车但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次日早上开车,不能就此认为万事大吉了。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酒驾或醉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其实,“隔夜酒”只是一种通俗的说法,酒驾与否是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的。我国法律规定,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局一散场,蜀黍便出场
风里雨里各大路口等着你
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
只要喝酒开车上路
等待你的必定是法律的制裁
如果你不想被蜀黍查到
那最好的办法就是
酒后不开车
小编帮你算算
酒后驾驶的法律成本有多少
一饮酒驾驶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此金沙高速公路大队交警温馨提示
民警蜀黍提醒,这是典型的“隔夜酒”,很多司机往往会忽略,或者抱着一丝侥幸。对于那些没有排空酒精的司机,冒然上路就会变成危险的“马路杀”。酒驾误区,请司机朋友不要“中招”: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人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驾驶人饮酒后驾驶车辆即使车速再慢,由于其本人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已经受到了酒精的麻醉,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在这种情况下,极易发生危险事故,对周围人群的安全造成威胁。所以对于这种行为,都以酒后驾驶机动车加以惩处。各位驾驶人一定不能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要自觉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虽然没开车但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次日早上开车,不能就此认为万事大吉了。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酒驾或醉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其实,“隔夜酒”只是一种通俗的说法,酒驾与否是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的。我国法律规定,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有些酒驾司机,看到有交警,会赶紧喝水、抽烟,想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来,其实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肺部的气体,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能冲淡,而且喝完酒之后,酒精是一个逐渐代谢的过程,这个过程长达十多个小时,体内酒精含量也呈从低到高再逐渐降低的趋势,所以,司机喝水不但无法冲淡酒精含量,反而会使酒精含量上升。
交警蜀黍温馨提示,每个人因体质不同,酒精在人体内代谢时间长短也不同,不要抱有“自己酒量大,没事!”或者“酒后多喝水”的侥幸心理,我们一定要坚持“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哪怕是“隔夜酒”也要确定解酒后方可驾驶!不要等到被逮着了才清醒认识到“隔夜酒”的威力!
高速公路遇意外紧急情况
车靠边
人撤离
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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