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印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据交通运输部网站7月22日消息,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布关于印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文如下: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简称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规范数据传输,提高网约车行业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包括全行业层面的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简称行业平台),省级层面的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简称省级平台),城市层面的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简称城市平台)。
第三条 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数据传输、运行维护、数据质量测评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指导各级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的运行管理等工作。
各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省级平台运行管理,并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平台运行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简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城市平台的使用、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
各网约车平台公司(包括依托互联网技术提供信息服务,与网约车平台公司共同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平台)按照相关规定,负责规范本平台的运行管理和数据传输工作。
第二章 数据传输
第五条 各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通过运政信息系统实时传输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相关许可信息,供行业平台实时共享。未能实时共享的,应通过行业平台及时录入上传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相关许可信息,原则上每周至少更新一次。
第六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取得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后,应自次日零时起向行业平台传输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等基础静态数据以及订单信息、经营信息、定位信息、服务质量信息等动态数据。
第七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加强对数据信息的规范化管理,所传输的网约车运营服务相关数据,应直接接入行业平台,不得通过第三方平台或系统传输。
第八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数据传输至行业平台后,由行业平台将数据实时转发至相关省级平台及城市平台,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得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向省级平台或城市平台重复传输相同数据。
第九条 行业平台所接收的运营信息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第十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建立健全数据传输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数据传输工作,明确与行业平台对接工作的责任人、业务人员和系统技术人员,并告知行业平台。上述人员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告知。
第十一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因系统改造、服务器迁移等可预见原因,需要暂停网约车平台运行的,应提前72小时告知行业平台。
第十二条 因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等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造成系统故障,无法正常传输数据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及时告知行业平台,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系统故障排除后,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及时将漏传数据补传,并提交处理情况书面报告。
第十三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技术接入和数据传输过程中,存在可能危害行业平台系统安全的,行业平台有权暂停技术接入和数据传输;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章 传输质量要求
第十四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保证传输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性、真实性等,确保数据传输质量。
第十五条 传输数据质量满足以下方面要求:
(一)数据完整性:网约车平台公司传输的数据应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总体技术要求(暂行)》相关要求,确保其基础静态数据、动态数据字段内容齐全完整,确保全量数据传输,不遗漏信息及字段。
(二)数据规范性:网约车平台公司传输的数据字段内容在元素名称、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字段长度、取值范围、数据精度、编码规则等方面应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总体技术要求(暂行)》相关要求。
(三)数据及时性:网约车平台公司基础静态数据变更的,应于变更后24小时内将数据传输至行业平台;订单信息、经营信息、服务质量信息等应实时传输,延迟不得超过300秒;定位信息应实时传输,延迟不得超过60秒。
(四)数据真实性:网约车平台公司传输的数据内容应真实有效,基础静态数据、动态数据间应相互关联,相关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应正确、真实和完整。
第四章 传输质量测评
第十六条 行业平台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数据传输质量情况定期开展测评,测评内容包括数据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性、真实性等方面。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数据传输质量测评指标及计算方式见附件,具体测评指标和计算方式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予以更新。
第十七条 数据传输质量测评工作分为月度、年度测评,月度、年度测评周期为每自然月、自然年。
第十八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数据传输质量测评结果由行业平台定期公布,年度测评结果纳入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行业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国网约车行业基本运行情况、未按规定向行业平台传输数据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等情况。
鼓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各级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加强网约车行业运行监测分析并公开发布分析结果,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托各级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提高执法效能,提升监管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第五章 运行维护
第十九条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明确行业平台使用的责任人及联系人,并告知行业平台;要加强行业平台登录账号的申请开通管理,并督促使用人员妥善保管账号信息,定期更换密码。
第二十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加强数据传输追踪,定期开展安全排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风险和漏洞,要及时整改,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数据遭到篡改、破坏、泄漏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不得将数据用于商业性经营活动。
第二十一条 各级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应建立平台系统运行管理和故障应急处理机制,对本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7×24小时实时监测,发现系统故障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网约车行业联合监管的需要,与其他管理部门相关信息系统进行技术对接,实现信息共享。
第二十三条 网络链路维护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级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共同开展。部、省(自治区、直辖市)间的网络链路由行业平台、省级平台或直辖市城市平台共同维护;省(自治区)内网络链路由省级平台、城市平台负责维护。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开展私人小客车合乘业务的,按照各地有关规定传输数据信息。
第二十五条 负责行业平台运行维护的单位要做好运行维护、数据传输管理、数据安全等工作,确保平台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加工使用有关数据信息。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全文如下: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简称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规范数据传输,提高网约车行业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包括全行业层面的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简称行业平台),省级层面的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简称省级平台),城市层面的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简称城市平台)。
第三条 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数据传输、运行维护、数据质量测评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指导各级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的运行管理等工作。
各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省级平台运行管理,并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平台运行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简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城市平台的使用、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
各网约车平台公司(包括依托互联网技术提供信息服务,与网约车平台公司共同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平台)按照相关规定,负责规范本平台的运行管理和数据传输工作。
第二章 数据传输
第五条 各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通过运政信息系统实时传输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相关许可信息,供行业平台实时共享。未能实时共享的,应通过行业平台及时录入上传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相关许可信息,原则上每周至少更新一次。
第六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取得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后,应自次日零时起向行业平台传输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等基础静态数据以及订单信息、经营信息、定位信息、服务质量信息等动态数据。
第七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加强对数据信息的规范化管理,所传输的网约车运营服务相关数据,应直接接入行业平台,不得通过第三方平台或系统传输。
第八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数据传输至行业平台后,由行业平台将数据实时转发至相关省级平台及城市平台,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得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向省级平台或城市平台重复传输相同数据。
第九条 行业平台所接收的运营信息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第十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建立健全数据传输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数据传输工作,明确与行业平台对接工作的责任人、业务人员和系统技术人员,并告知行业平台。上述人员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告知。
第十一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因系统改造、服务器迁移等可预见原因,需要暂停网约车平台运行的,应提前72小时告知行业平台。
第十二条 因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等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造成系统故障,无法正常传输数据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及时告知行业平台,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系统故障排除后,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及时将漏传数据补传,并提交处理情况书面报告。
第十三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技术接入和数据传输过程中,存在可能危害行业平台系统安全的,行业平台有权暂停技术接入和数据传输;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章 传输质量要求
第十四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保证传输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性、真实性等,确保数据传输质量。
第十五条 传输数据质量满足以下方面要求:
(一)数据完整性:网约车平台公司传输的数据应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总体技术要求(暂行)》相关要求,确保其基础静态数据、动态数据字段内容齐全完整,确保全量数据传输,不遗漏信息及字段。
(二)数据规范性:网约车平台公司传输的数据字段内容在元素名称、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字段长度、取值范围、数据精度、编码规则等方面应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总体技术要求(暂行)》相关要求。
(三)数据及时性:网约车平台公司基础静态数据变更的,应于变更后24小时内将数据传输至行业平台;订单信息、经营信息、服务质量信息等应实时传输,延迟不得超过300秒;定位信息应实时传输,延迟不得超过60秒。
(四)数据真实性:网约车平台公司传输的数据内容应真实有效,基础静态数据、动态数据间应相互关联,相关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应正确、真实和完整。
第四章 传输质量测评
第十六条 行业平台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数据传输质量情况定期开展测评,测评内容包括数据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性、真实性等方面。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数据传输质量测评指标及计算方式见附件,具体测评指标和计算方式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予以更新。
第十七条 数据传输质量测评工作分为月度、年度测评,月度、年度测评周期为每自然月、自然年。
第十八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数据传输质量测评结果由行业平台定期公布,年度测评结果纳入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行业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国网约车行业基本运行情况、未按规定向行业平台传输数据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等情况。
鼓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各级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加强网约车行业运行监测分析并公开发布分析结果,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托各级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提高执法效能,提升监管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第五章 运行维护
第十九条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明确行业平台使用的责任人及联系人,并告知行业平台;要加强行业平台登录账号的申请开通管理,并督促使用人员妥善保管账号信息,定期更换密码。
第二十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加强数据传输追踪,定期开展安全排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风险和漏洞,要及时整改,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数据遭到篡改、破坏、泄漏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不得将数据用于商业性经营活动。
第二十一条 各级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应建立平台系统运行管理和故障应急处理机制,对本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7×24小时实时监测,发现系统故障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网约车行业联合监管的需要,与其他管理部门相关信息系统进行技术对接,实现信息共享。
第二十三条 网络链路维护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级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共同开展。部、省(自治区、直辖市)间的网络链路由行业平台、省级平台或直辖市城市平台共同维护;省(自治区)内网络链路由省级平台、城市平台负责维护。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开展私人小客车合乘业务的,按照各地有关规定传输数据信息。
第二十五条 负责行业平台运行维护的单位要做好运行维护、数据传输管理、数据安全等工作,确保平台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加工使用有关数据信息。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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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秦创原建设】光电子信息产业如何突围?西安高新区这些家底有看点!
自秦创原建设以来,西安高新区秉承“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初心使命,以“追光计划”为牵引,推动光电子信息产业提能级、创名片,孕育出一批新技术、新企业,实现了从0到1、从弱到强的一系列重大跨越,打响了“西高芯”品牌,光电子产业规模、技术水平和产业发展成熟度均已得到显著提升。
如今,一家家龙头企业在这里相继落户、开枝散叶,并攻克多项“卡脖子”技术难题;一批批基础、应用研发平台陆续建成投用,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一个个高质量光电子产业项目也在如火如荼建设,为西安高新区光电子产业集群化发展、进一步叫响“西高芯”品牌打下坚实的基础。2021年,辖区光电子信息产业规模已突破3344.63亿元,同比增长17.13%。
西安高新区“西高芯”品牌的背后究竟有怎样的实力,请随小编一探究竟。
龙头企业引领
目前,西安高新区在光电子信息产业领域主要形成了光子、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智能终端三大产业链,并涌现出一大批具有行业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
其中,光子产业已实现部分核心关键技术与全球基本同步。材料环节,赛富乐斯在全球首次实现光电芯片核心材料半极性氮化镓的量产,唐晶量子是国内唯一具备量产能力的可商用大尺寸VCSEL外延片企业;器件环节,拥有炬光科技、奇芯光电、中科微精、中科原子、博瑞集信、欣创电子等全国领先企业,部分成果已达国际领先水平;加工平台环节,陕西省光电子先导院提供小试中试服务,先进光子器件柔性制造平台正在加速建设;系统设备和应用环节,落地华为、海康威视等企业的研发设计环节。
半导体及集成电路领域拥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形成了以硅晶圆材料—芯片设计—芯片制造—封装测试为主的产业布局。在材料与设备环节,集聚了奕斯伟、华晶电子、空气化工、住化等企业。在芯片设计环节,涌现出紫光国芯、克瑞斯、航天民芯等一批国内一流的芯片设计企业。在芯片制造环节,集聚了三星、美光等国际领先的存储芯片制造企业以及卫光科技、芯派、炬光科技、奇芯光电等中小半导体制造企业。在芯片封测环节,形成以三星、美光、力成、陕西电子信息等为代表的封装测试企业群。
电子元器件领域以本土创新型中小企业为主,拥有创联电气、派瑞功率等电子元器件制造企业,西古光通信、北方光通信等光纤光缆制造企业,中航富士达、摩比科技等射频通信制造企业、盛赛尔电子等传感器、仪表研发制造企业。
此外,智能终端领域加快形成产业集聚虹吸效应,拥有华为、中兴和比亚迪电子三大智能终端研发制造企业。其中,中兴通讯落地全球最大的研发基地和智能终端生产基地;华为建设了除深圳总部以外最大的研发基地;比亚迪建成高端智能终端产业园、半导体西安研发中心,西安高新区成为比亚迪除深圳总部之外布局最全、业务最广的地区。同时,还集聚了奇维科技、天成益邦等特种计算机制造企业,烽火、蜂语科技等通讯设备制造企业。
软件与信息服务领域,则形成了以应用软件、互联网与相关服务为主,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等为支撑的产业体系。目前,集聚有华为、中兴、阿里巴巴、腾讯、科大讯飞、美林数据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
研发平台助力
多年来,西安高新区聚焦硬核技术强化基础研发平台建设,聚焦成果转化强化应用研究平台建设,聚焦产业生态强化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光电子产业已初步形成了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到产业化的完整创新平台体系,集聚了全市70%以上的高端创新资源。
光电子产业基础研发平台
西安市存储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紫光国芯为中心,主要开展存储器产品关键技术的研发,开发高性能存储器产品;研究新型DRAM存储技术,完善DRAM存储器技术创新平台;开展存储器设计测试开发、人才引进、培训,为行业培养存储器设计的高层次人才。
晶体生长设备与系统集成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依托西安理工大学组建,自主研制生产的TDR90型单晶炉投放太阳能用单晶炉市场,TDR90型单晶炉已由西安理工晶体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70余台(套),TDR100型硅单晶炉已销往芬兰OKMETIC电子公司并投入使用。核心方向为晶体生长工艺及其控制系统、大尺寸晶体生长设备中的关键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大直径单晶炉。
陕西省集成电路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依托西北工业技术研究院,该工程研究中心在嵌入式微处理器及其IP核、工控系统SOC芯片、特种集成电路封装工艺及测试技术等方面,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成果。核心方向为嵌入式微处理器及其IP核、工控系统SOC芯片、特种集成电路封装工艺及测试技术。
集成电路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01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由西北工业大学联合多家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的企业组建。核心方向为解决行业重大工程技术问题,致力于嵌入式微处理器及其IP核、工控系统SOC芯片、特种集成电路封装工艺及测试技术研究开发。
光电子产业应用研发平台
中科创星科技孵化器:专注于硬科技创业投资与孵化,围绕国产芯片和半导体有着核心技术的硬科技领域投资布局,致力于打造以“研究机构+天使投资+孵化服务+创业培训”为一体的硬科技创业生态。目前已投资近百家半导体公司,从材料、外延、芯片、设备等全产业链布局,为高新区培育了奇芯光电、唐晶量子、知象光电等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企业。
陕西光电子先导院:在原西安华新联合厂区基础上,形成了占地83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的光电子集成公共孵化平台。已累计引进30多个海外领军人才及项目,累计孵化投资了60多个光电子相关企业。
此外,西安高新区还强化光电子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为小微企业及正在孵化培育的创业企业提供相对优质的设计工具、IP授权、芯片测试、法律辅导、上市引导、指示产权保护等公共服务。并设立验证设备仪器仪表共享平台,整合高校、研究院所及企业现有仪器设备,完善芯片中测环境,弥补西安中测空白,降低企业新产品开发周期和研发成本。
重点项目支撑
秦创原建设以来,西安高新区还积极在项目谋划、建设、招引等方面发力,以更大雄心和魄力推动光电子产业发展成势。目前,区内光电子信息产业在建项目共23个,总投资额达954.87亿元。部分重点在建项目如下:
秦创原集成电路产业加速器项目:致力于打造新一代半导体产业策源地和环大学经济带核心区,包括西安电子谷总部、西安人工智能园、西安工业互联网园、西安国家电子实验园四大功能园区。建成运营后,预计带动相关企业600家,聚集产业人口3万人。
先导院南区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扩大先导院生产规模,提高园区生产能力,打造“硬科技”产业集群和创业生态,推动我国光电子产业的发展。
奕斯伟集成电路产业基地项目:主要建设产品研发与生产测试中心、软件开发与生产测试中心、工艺开发与生产测试中心、应用创新中心、若干专业实验室和数据中心等,以及奕斯伟西北地区AIoT(人工智能物联网)芯片与方案应用创新推广总部。
奕斯伟硅产业基地项目(一期二阶段):主要生产集成电路硅抛光片和外延片。项目一期总占地面积540亩,1期2阶段新增25万片/月设备,产能将达到30万片/月。建成后预计带动就业1200人,将有效提高西安半导体产业国际竞争力和产业上下游配套能力,填补我国半导体行业硅材料空白。
比亚迪高端智能终端产业园项目(组装):将构建集研发、设计、精密部件生产和精益制造于一体的世界级高端智能制造生产系统,新建厂房、仓库、综合站房、配套房等生产及生活、办公配套设施,建成后形成年产1亿部智能终端产品能力。
莱特光电OLED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通过新建厂房及新增设备建设“莱特研发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OLED(有机电激光显示、有机发光半导体)用空穴传输层材料、R-prime材料以及蓝光材料。
诺瓦光电显示控制系统产业化研发基地项目:建成后用于光电显示控制系统的研发和产业化,可大大提高我国LED显示屏行业在全球的市场份额与利润份额,推动我国LED产业的快速发展。
与此同时,西安高新区今年以来还启动了化合物半导体延片研发生产项目、光电子产品研发基地、中兴通讯西安研发中心二区三期、美光封测扩能项目、奕斯伟第二工厂项目、派瑞大功率电力半导体器件及新型功率器件产业化项目等11个新开工项目。同时,积极推动西驰电力电子产业园、飞秒激光精密智造装备产业化(二期)、航天七七一所计算机混合集成电路二期生产大楼和生产工艺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等9个前期项目签约落地,并形成总投资额近1880亿元。
未来,随着一系列项目的建成投用,西安高新区光电子信息产业势必将“秀木成林”,“西高芯”的品牌也必将叫响世界。
自秦创原建设以来,西安高新区秉承“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初心使命,以“追光计划”为牵引,推动光电子信息产业提能级、创名片,孕育出一批新技术、新企业,实现了从0到1、从弱到强的一系列重大跨越,打响了“西高芯”品牌,光电子产业规模、技术水平和产业发展成熟度均已得到显著提升。
如今,一家家龙头企业在这里相继落户、开枝散叶,并攻克多项“卡脖子”技术难题;一批批基础、应用研发平台陆续建成投用,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一个个高质量光电子产业项目也在如火如荼建设,为西安高新区光电子产业集群化发展、进一步叫响“西高芯”品牌打下坚实的基础。2021年,辖区光电子信息产业规模已突破3344.63亿元,同比增长17.13%。
西安高新区“西高芯”品牌的背后究竟有怎样的实力,请随小编一探究竟。
龙头企业引领
目前,西安高新区在光电子信息产业领域主要形成了光子、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智能终端三大产业链,并涌现出一大批具有行业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
其中,光子产业已实现部分核心关键技术与全球基本同步。材料环节,赛富乐斯在全球首次实现光电芯片核心材料半极性氮化镓的量产,唐晶量子是国内唯一具备量产能力的可商用大尺寸VCSEL外延片企业;器件环节,拥有炬光科技、奇芯光电、中科微精、中科原子、博瑞集信、欣创电子等全国领先企业,部分成果已达国际领先水平;加工平台环节,陕西省光电子先导院提供小试中试服务,先进光子器件柔性制造平台正在加速建设;系统设备和应用环节,落地华为、海康威视等企业的研发设计环节。
半导体及集成电路领域拥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形成了以硅晶圆材料—芯片设计—芯片制造—封装测试为主的产业布局。在材料与设备环节,集聚了奕斯伟、华晶电子、空气化工、住化等企业。在芯片设计环节,涌现出紫光国芯、克瑞斯、航天民芯等一批国内一流的芯片设计企业。在芯片制造环节,集聚了三星、美光等国际领先的存储芯片制造企业以及卫光科技、芯派、炬光科技、奇芯光电等中小半导体制造企业。在芯片封测环节,形成以三星、美光、力成、陕西电子信息等为代表的封装测试企业群。
电子元器件领域以本土创新型中小企业为主,拥有创联电气、派瑞功率等电子元器件制造企业,西古光通信、北方光通信等光纤光缆制造企业,中航富士达、摩比科技等射频通信制造企业、盛赛尔电子等传感器、仪表研发制造企业。
此外,智能终端领域加快形成产业集聚虹吸效应,拥有华为、中兴和比亚迪电子三大智能终端研发制造企业。其中,中兴通讯落地全球最大的研发基地和智能终端生产基地;华为建设了除深圳总部以外最大的研发基地;比亚迪建成高端智能终端产业园、半导体西安研发中心,西安高新区成为比亚迪除深圳总部之外布局最全、业务最广的地区。同时,还集聚了奇维科技、天成益邦等特种计算机制造企业,烽火、蜂语科技等通讯设备制造企业。
软件与信息服务领域,则形成了以应用软件、互联网与相关服务为主,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等为支撑的产业体系。目前,集聚有华为、中兴、阿里巴巴、腾讯、科大讯飞、美林数据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
研发平台助力
多年来,西安高新区聚焦硬核技术强化基础研发平台建设,聚焦成果转化强化应用研究平台建设,聚焦产业生态强化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光电子产业已初步形成了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到产业化的完整创新平台体系,集聚了全市70%以上的高端创新资源。
光电子产业基础研发平台
西安市存储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紫光国芯为中心,主要开展存储器产品关键技术的研发,开发高性能存储器产品;研究新型DRAM存储技术,完善DRAM存储器技术创新平台;开展存储器设计测试开发、人才引进、培训,为行业培养存储器设计的高层次人才。
晶体生长设备与系统集成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依托西安理工大学组建,自主研制生产的TDR90型单晶炉投放太阳能用单晶炉市场,TDR90型单晶炉已由西安理工晶体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70余台(套),TDR100型硅单晶炉已销往芬兰OKMETIC电子公司并投入使用。核心方向为晶体生长工艺及其控制系统、大尺寸晶体生长设备中的关键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大直径单晶炉。
陕西省集成电路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依托西北工业技术研究院,该工程研究中心在嵌入式微处理器及其IP核、工控系统SOC芯片、特种集成电路封装工艺及测试技术等方面,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成果。核心方向为嵌入式微处理器及其IP核、工控系统SOC芯片、特种集成电路封装工艺及测试技术。
集成电路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01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由西北工业大学联合多家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的企业组建。核心方向为解决行业重大工程技术问题,致力于嵌入式微处理器及其IP核、工控系统SOC芯片、特种集成电路封装工艺及测试技术研究开发。
光电子产业应用研发平台
中科创星科技孵化器:专注于硬科技创业投资与孵化,围绕国产芯片和半导体有着核心技术的硬科技领域投资布局,致力于打造以“研究机构+天使投资+孵化服务+创业培训”为一体的硬科技创业生态。目前已投资近百家半导体公司,从材料、外延、芯片、设备等全产业链布局,为高新区培育了奇芯光电、唐晶量子、知象光电等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企业。
陕西光电子先导院:在原西安华新联合厂区基础上,形成了占地83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的光电子集成公共孵化平台。已累计引进30多个海外领军人才及项目,累计孵化投资了60多个光电子相关企业。
此外,西安高新区还强化光电子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为小微企业及正在孵化培育的创业企业提供相对优质的设计工具、IP授权、芯片测试、法律辅导、上市引导、指示产权保护等公共服务。并设立验证设备仪器仪表共享平台,整合高校、研究院所及企业现有仪器设备,完善芯片中测环境,弥补西安中测空白,降低企业新产品开发周期和研发成本。
重点项目支撑
秦创原建设以来,西安高新区还积极在项目谋划、建设、招引等方面发力,以更大雄心和魄力推动光电子产业发展成势。目前,区内光电子信息产业在建项目共23个,总投资额达954.87亿元。部分重点在建项目如下:
秦创原集成电路产业加速器项目:致力于打造新一代半导体产业策源地和环大学经济带核心区,包括西安电子谷总部、西安人工智能园、西安工业互联网园、西安国家电子实验园四大功能园区。建成运营后,预计带动相关企业600家,聚集产业人口3万人。
先导院南区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扩大先导院生产规模,提高园区生产能力,打造“硬科技”产业集群和创业生态,推动我国光电子产业的发展。
奕斯伟集成电路产业基地项目:主要建设产品研发与生产测试中心、软件开发与生产测试中心、工艺开发与生产测试中心、应用创新中心、若干专业实验室和数据中心等,以及奕斯伟西北地区AIoT(人工智能物联网)芯片与方案应用创新推广总部。
奕斯伟硅产业基地项目(一期二阶段):主要生产集成电路硅抛光片和外延片。项目一期总占地面积540亩,1期2阶段新增25万片/月设备,产能将达到30万片/月。建成后预计带动就业1200人,将有效提高西安半导体产业国际竞争力和产业上下游配套能力,填补我国半导体行业硅材料空白。
比亚迪高端智能终端产业园项目(组装):将构建集研发、设计、精密部件生产和精益制造于一体的世界级高端智能制造生产系统,新建厂房、仓库、综合站房、配套房等生产及生活、办公配套设施,建成后形成年产1亿部智能终端产品能力。
莱特光电OLED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通过新建厂房及新增设备建设“莱特研发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OLED(有机电激光显示、有机发光半导体)用空穴传输层材料、R-prime材料以及蓝光材料。
诺瓦光电显示控制系统产业化研发基地项目:建成后用于光电显示控制系统的研发和产业化,可大大提高我国LED显示屏行业在全球的市场份额与利润份额,推动我国LED产业的快速发展。
与此同时,西安高新区今年以来还启动了化合物半导体延片研发生产项目、光电子产品研发基地、中兴通讯西安研发中心二区三期、美光封测扩能项目、奕斯伟第二工厂项目、派瑞大功率电力半导体器件及新型功率器件产业化项目等11个新开工项目。同时,积极推动西驰电力电子产业园、飞秒激光精密智造装备产业化(二期)、航天七七一所计算机混合集成电路二期生产大楼和生产工艺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等9个前期项目签约落地,并形成总投资额近1880亿元。
未来,随着一系列项目的建成投用,西安高新区光电子信息产业势必将“秀木成林”,“西高芯”的品牌也必将叫响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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