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拿着一串
反复的开柜门锁柜门几次
小撞在一起的声音
让我一直想起一僧一道
僧人叫乐樽,公元366年
他手执锡杖到了莫高窟
在一个有晚霞有金光的黄昏发愿
要在那里筑窟造像
让那里成为圣地
在他的发愿下
上至王公,下至平民
或独筑,或合筑
满载虔诚的信仰和祈祷
道士叫王圆箓
历史记载中
他是敦煌石窟的罪人
一个逃荒的农民做了道士
还阴差阳错当了莫高窟的家
败送了中国古代最灿烂的文化
记得当时学课文
仿佛文字成了影像
能看到他的呆滞和木讷
那是不知所措和不知所“错”
一串钥匙在他的腰间“环佩叮当”
以至于以后的以后
只要有串串的钥匙
我就会想起这个道士
他每天在洞窟里闲逛
就像是一个老农
在查看着自己的田院
文字写的越如常和轻松戏谑
读起来就越记忆深刻和无奈
引几段原文吧:
他对洞窟里的壁画有点不满,暗乎乎的,看着有点眼花。亮堂一点多好呢,他找了两个帮手,拎来一桶石灰。草扎的刷子装上一个长把,在石灰桶里蘸一蘸,开始他的粉刷。第一遍石灰刷得太薄,五颜六色还隐隐显现,农民做事就讲个认真,他再细细刷上第二遍。这儿空气干燥,一会儿石灰已经干透。什么也没有了,唐代的笑容,宋代的衣冠,洞中成了一片净白。道士擦了一把汗憨厚地一笑,顺便打听了一下石灰的市价。他算来算去,觉得暂时没有必要把更多的洞窟刷白,就刷这几个吧,他达观地放下了刷把。
当几面洞壁全都刷白,中座的塑雕就显得过分惹眼。在一个干干净净的农舍里,她们婀娜的体态过于招摇,她们柔美的浅笑有点尴尬。道士想起了自己的身份,一个道士,何不在这里搞上几个天师、灵官菩萨?他吩咐帮手去借几个铁锤,让原先几座塑雕委曲一下。事情干得不赖,才几下,婀娜的体态变成碎片,柔美的浅笑变成了泥巴。听说邻村有几个泥匠,请了来,拌点泥,开始堆塑他的天师和灵官。泥匠说从没干过这种活计,道士安慰道,不妨,有那点意思就成。于是,像顽童堆造雪人,这里是鼻子,这里是手脚,总算也能稳稳坐住。行了。再拿石灰,把它们刷白。画一双眼,还有胡子,像模像样。道士吐了一口气,谢过几个泥匠,再作下一步筹划。
就在这时,欧美的学者、汉学家、考古家、冒险家,却不远万里、风餐露宿,朝敦煌赶来。他们愿意卖掉自己的全部财产,充作偷运一两件文物回去的路费。他们愿意吃苦,愿意冒着葬身沙漠的危险,甚至作好了被打、被杀的准备,朝这个刚刚打开的洞窟赶来。他们在沙漠里燃起了股股炊烟,而中国官员的客厅里,也正茶香缕缕。
没有任何关卡,没有任何手续,外国人直接走到了那个洞窟跟前。洞窟砌了一道砖、上了一把锁,钥匙挂在王道士的裤腰带上。外国人未免有点遗憾,他们万里冲刺的最后一站,没有遇到森严的文物保护官邸,没有碰见冷漠的博物馆馆长,甚至没有遇到看守和门卫,一切的一切,竟是这个肮脏的土道士。他们只得幽默地耸耸肩。
略略交谈几句,就知道了道士的品位。原先设想好的种种方案纯属多余,道士要的只是一笔最轻松的小买卖。就像用两枚针换一只鸡,一颗钮扣换一篮青菜。要详细地复述这笔交换帐,也许我的笔会不太沉稳,我只能简略地说:1905 年 10 月,俄国人勃奥鲁切夫用一点点随身带着的俄国商品,换取了一大批文书经卷;1907 年 5 月,匈牙利人斯坦因用一叠子银元换取了二十四大箱经卷、三箱织绢和绘画;1908 年 7 月,法国人伯希和又用少量银元换去了十大车、六千多卷写本和画卷;1911 年 10 月,日本人吉川小一郎和橘瑞超用难以想象的低价换取了三百多卷写本和两尊唐塑;1914 年,斯坦因第二次又来,仍用一点银元换去五大箱、六百多卷经卷;……
道士也有过犹豫,怕这样会得罪了神。解除这种犹豫十分简单,那个斯坦因就哄他说,自己十分崇拜唐僧,这次是倒溯着唐僧的脚印,从印度到中国取经来了。好,既然是洋唐僧,那就取走吧,王道士爽快地打开了门。这里不用任何外交辞令,只需要几句现编的童话。一箱子,又一箱子。一大车,又一大车。都装好了,扎紧了,吁——,车队出发了。
没有走向省城,因为老爷早就说过,没有运费。好吧,那就运到伦敦,运到巴黎,运到彼得堡,运到东京。
王道士频频点头,深深鞠躬,还送出一程。他恭敬地称斯坦因为“司大人讳代诺”,称伯希和为“贝大人讳希和”。他的口袋里有了一些沉甸甸的银元,这是平常化缘时很难得到的。他依依惜别,感谢司大人、贝大人的“布施”。车队已经驶远,他还站在路口。沙漠上,两道深深的车辙……
反复的开柜门锁柜门几次
小撞在一起的声音
让我一直想起一僧一道
僧人叫乐樽,公元366年
他手执锡杖到了莫高窟
在一个有晚霞有金光的黄昏发愿
要在那里筑窟造像
让那里成为圣地
在他的发愿下
上至王公,下至平民
或独筑,或合筑
满载虔诚的信仰和祈祷
道士叫王圆箓
历史记载中
他是敦煌石窟的罪人
一个逃荒的农民做了道士
还阴差阳错当了莫高窟的家
败送了中国古代最灿烂的文化
记得当时学课文
仿佛文字成了影像
能看到他的呆滞和木讷
那是不知所措和不知所“错”
一串钥匙在他的腰间“环佩叮当”
以至于以后的以后
只要有串串的钥匙
我就会想起这个道士
他每天在洞窟里闲逛
就像是一个老农
在查看着自己的田院
文字写的越如常和轻松戏谑
读起来就越记忆深刻和无奈
引几段原文吧:
他对洞窟里的壁画有点不满,暗乎乎的,看着有点眼花。亮堂一点多好呢,他找了两个帮手,拎来一桶石灰。草扎的刷子装上一个长把,在石灰桶里蘸一蘸,开始他的粉刷。第一遍石灰刷得太薄,五颜六色还隐隐显现,农民做事就讲个认真,他再细细刷上第二遍。这儿空气干燥,一会儿石灰已经干透。什么也没有了,唐代的笑容,宋代的衣冠,洞中成了一片净白。道士擦了一把汗憨厚地一笑,顺便打听了一下石灰的市价。他算来算去,觉得暂时没有必要把更多的洞窟刷白,就刷这几个吧,他达观地放下了刷把。
当几面洞壁全都刷白,中座的塑雕就显得过分惹眼。在一个干干净净的农舍里,她们婀娜的体态过于招摇,她们柔美的浅笑有点尴尬。道士想起了自己的身份,一个道士,何不在这里搞上几个天师、灵官菩萨?他吩咐帮手去借几个铁锤,让原先几座塑雕委曲一下。事情干得不赖,才几下,婀娜的体态变成碎片,柔美的浅笑变成了泥巴。听说邻村有几个泥匠,请了来,拌点泥,开始堆塑他的天师和灵官。泥匠说从没干过这种活计,道士安慰道,不妨,有那点意思就成。于是,像顽童堆造雪人,这里是鼻子,这里是手脚,总算也能稳稳坐住。行了。再拿石灰,把它们刷白。画一双眼,还有胡子,像模像样。道士吐了一口气,谢过几个泥匠,再作下一步筹划。
就在这时,欧美的学者、汉学家、考古家、冒险家,却不远万里、风餐露宿,朝敦煌赶来。他们愿意卖掉自己的全部财产,充作偷运一两件文物回去的路费。他们愿意吃苦,愿意冒着葬身沙漠的危险,甚至作好了被打、被杀的准备,朝这个刚刚打开的洞窟赶来。他们在沙漠里燃起了股股炊烟,而中国官员的客厅里,也正茶香缕缕。
没有任何关卡,没有任何手续,外国人直接走到了那个洞窟跟前。洞窟砌了一道砖、上了一把锁,钥匙挂在王道士的裤腰带上。外国人未免有点遗憾,他们万里冲刺的最后一站,没有遇到森严的文物保护官邸,没有碰见冷漠的博物馆馆长,甚至没有遇到看守和门卫,一切的一切,竟是这个肮脏的土道士。他们只得幽默地耸耸肩。
略略交谈几句,就知道了道士的品位。原先设想好的种种方案纯属多余,道士要的只是一笔最轻松的小买卖。就像用两枚针换一只鸡,一颗钮扣换一篮青菜。要详细地复述这笔交换帐,也许我的笔会不太沉稳,我只能简略地说:1905 年 10 月,俄国人勃奥鲁切夫用一点点随身带着的俄国商品,换取了一大批文书经卷;1907 年 5 月,匈牙利人斯坦因用一叠子银元换取了二十四大箱经卷、三箱织绢和绘画;1908 年 7 月,法国人伯希和又用少量银元换去了十大车、六千多卷写本和画卷;1911 年 10 月,日本人吉川小一郎和橘瑞超用难以想象的低价换取了三百多卷写本和两尊唐塑;1914 年,斯坦因第二次又来,仍用一点银元换去五大箱、六百多卷经卷;……
道士也有过犹豫,怕这样会得罪了神。解除这种犹豫十分简单,那个斯坦因就哄他说,自己十分崇拜唐僧,这次是倒溯着唐僧的脚印,从印度到中国取经来了。好,既然是洋唐僧,那就取走吧,王道士爽快地打开了门。这里不用任何外交辞令,只需要几句现编的童话。一箱子,又一箱子。一大车,又一大车。都装好了,扎紧了,吁——,车队出发了。
没有走向省城,因为老爷早就说过,没有运费。好吧,那就运到伦敦,运到巴黎,运到彼得堡,运到东京。
王道士频频点头,深深鞠躬,还送出一程。他恭敬地称斯坦因为“司大人讳代诺”,称伯希和为“贝大人讳希和”。他的口袋里有了一些沉甸甸的银元,这是平常化缘时很难得到的。他依依惜别,感谢司大人、贝大人的“布施”。车队已经驶远,他还站在路口。沙漠上,两道深深的车辙……
【广东渔村里的新女子夜校:五六十岁的她们,第一次亲手写下自己的名字 #教育机会对女性有多重要#】在广东揭阳览表村,有一所开了七年的新女子夜校。来这里上课的是一群出生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潮汕女子,大部分没有上过一天学,最高学历三年级。她们来这里的愿望很简单:学会写自己的名字。而为她们担任老师的,是一群同样早年辍学,仅仅读到初中或小学毕业的女性同乡。#拥有姓名对女性意味着什么#
53岁的林赛竹是7个孩子的母亲,每天有两份工要打。她早晚6点去镇上做清洁工,其余时间在工地上做力工,负责搬砖头、和水泥、拎砂浆等等,10小时赚120块钱。每周一三五的夜晚,吃完晚饭、做完家务后,她会洗个澡换身干净衣服,骑着小电驴去览表村的新女子夜校上课,每晚学5个字。林赛竹记得,早年打工时排队领工资,领完签名,男人会签名字,她和其他女工都是按手印。5年里她因为家务迟到过,但绝不请假,女儿出嫁的前一晚,她照样来到夜校上课。
新女子夜校这个名字是一位40多岁、开五金店的妈妈起的。她说:“我们都想识字,是新时代的女子,就叫新女子夜校怎么样?”
这个名字全票通过。
夜校开班后,有70多岁的母亲来帮40岁的女儿报名,说希望弥补早年没让女儿读书的愧疚。还有60多岁的老人带着两个孙子来上课。
平日里,她们是母亲、祖母,有人60岁仍在工地做苦力,有人每天凌晨三点起床和丈夫去市场卖菜。有一个50岁的学员,儿子有一次带她去广州,她想上公共厕所却不认识“男”和“女”,也不敢问别人,就一直站在厕所外面,等着有女性使用,好跟进去。她不记得自己在外面等了多久,但记住了那种每一秒都很煎熬的感觉。还有一位学员,常看到丈夫和其他女人发微信,她不识字,丈夫也不避讳她,几次后她觉得自己必须开始认字。
第一节课学写名字,很多学员连笔都没有握过,有学员用拳头圈住笔来写。老师得握住她们的手,一笔一画地教他们。有学员说:“握一支笔比握锄头还辛苦。”
但她们造出的句子令人惊叹。一位建筑女工曾这样写:
今天:我今天想去玩。
看见:我看见蓝蓝的天空,白白的云朵。
下雨:好久没下雨了,我要下雨。
美丽:世界好美丽。
眼泪:你今天为什么流眼泪?
识字是这些女性平凡生活里的壮举。很多人开始去上课时喜悦又满足,但后来还是无奈放弃了。被孩子、丈夫、家务牵绊着,她们的时间实在太紧张了。
即便坚持上课5年,林赛竹依然每天在外打两份工,在家里当勤劳的妻子和母亲。有一次老师劝她让老公在家把米饭蒸上,她回去只炒菜也会省力些,林赛竹好脾气地笑笑:“他就是不会啊。”
她们摆脱不了那种坚固的生活。并非不想改变,她们想做的事情有很多,但也真的没有办法。“潮汕女人都是这样过来的。”
但识字这件外在的事情,结结实实地撼动了她们的内在。
林赛竹学会写自己的名字很久了,一直不敢在别人面前写。有一次去打疫苗,之前都是朋友帮她签字,但这次朋友有事来不了,她看周围没人,以一种近乎偷偷摸摸的姿态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林,赛,竹。她为此开心了很久,“觉得很好,很好。”
也是因为夜校,她们有了学校、同学。夜校每年会给学到最后的学员们颁发毕业奖状,有一次,一位年纪比较大的学员哭了,她说,“这么老了,还可以参加毕业晚会,还有奖状。”
有一年,一位外面的大学老师来夜校上课,她请学员们挑出最喜欢的一个字。出乎预料的是,所有人都讲起了夜校:
选择了“头”的学员说,夜校是我人生第一次上学读书,意味着从头开始,开了好头;
选择了“来”字的学员说,我即使总是读不会,我也坚持每次都来;
选择了“好”的学员说,我到夜校来认识了新朋友,真的很好;
选择了“吴”字的学员说,一个是因为我姓吴,更重要的是我在这学很“乖”(潮汕话“吴”与“乖”近似),上课认真,从不看手机;
选择了“芳”字的学员说,我以前不会写自己的名字,现在会写了,看到这个字的美好,书写也很简单,很感谢爸妈给我好名字。
“她们呈现出来的喜欢这个字都跟这个夜校有关,也就是说,这个夜校生活成为了她们生活中的一种光亮。”聊起那个场景,这位来给她们上课的大学老师胡颖华还是会想流泪。
透过她们,胡颖华好像看到了一代又一代的潮汕女性。她的外婆是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女人,别人用她嫁来前的家乡郑店称呼她,叫她“郑店婶婶”。她的妈妈很早就辍学了。胡颖华是她们家唯一走出潮汕的女性,她记得那条长路上消失的女同学,她出生于70年代末,小学毕业时,很多女生就不见了,嫁人或者出去打工。到高中时,50多个人的班上只有4个女生,而隔壁班只有1个女生。胡颖华是幸运的,她在大面积的淘汰中幸存下来,获得了良好教育的机会,但她依然常常能感觉到这片土地对她的影响,对女性生命能量的禁锢,那几乎刻在她的骨子里,时刻会有声音告诉她,“不要太张扬,不要太厉害,要以家庭为重。”
那节课的最后,她们一起唱了夜校之前教大家唱的《茉莉花》。唱着唱着,胡颖华和几个工作人员都落了泪。“只有身处在这个地方的人,你才知道要挣脱这样的篱笼是多么地困难。她们本来就该在很小的时候就可以像今天的孩子一样去唱这首茉莉花,但她们被延缓了,时隔这么多年,在她们的中年之后,她才有机会一字一句地去唱,那么地用心,那么地用力,那么地真心,你就感觉她们在用生命去唱这样的歌曲。”
总有不可磨灭的东西留下。一位老师曾在菜市场遇到那位几年前带着两个孙子来上课的姑婆,当时老人怕孙子吵到大家,没上几次课就离开了。再遇,这位年近七十的老人告诉老师,当时学的字大都已经忘记了,唯一还记得的,是如何写自己的名字。#洞见计划#
阅读全文请点击:https://t.cn/A6a0CGi2
53岁的林赛竹是7个孩子的母亲,每天有两份工要打。她早晚6点去镇上做清洁工,其余时间在工地上做力工,负责搬砖头、和水泥、拎砂浆等等,10小时赚120块钱。每周一三五的夜晚,吃完晚饭、做完家务后,她会洗个澡换身干净衣服,骑着小电驴去览表村的新女子夜校上课,每晚学5个字。林赛竹记得,早年打工时排队领工资,领完签名,男人会签名字,她和其他女工都是按手印。5年里她因为家务迟到过,但绝不请假,女儿出嫁的前一晚,她照样来到夜校上课。
新女子夜校这个名字是一位40多岁、开五金店的妈妈起的。她说:“我们都想识字,是新时代的女子,就叫新女子夜校怎么样?”
这个名字全票通过。
夜校开班后,有70多岁的母亲来帮40岁的女儿报名,说希望弥补早年没让女儿读书的愧疚。还有60多岁的老人带着两个孙子来上课。
平日里,她们是母亲、祖母,有人60岁仍在工地做苦力,有人每天凌晨三点起床和丈夫去市场卖菜。有一个50岁的学员,儿子有一次带她去广州,她想上公共厕所却不认识“男”和“女”,也不敢问别人,就一直站在厕所外面,等着有女性使用,好跟进去。她不记得自己在外面等了多久,但记住了那种每一秒都很煎熬的感觉。还有一位学员,常看到丈夫和其他女人发微信,她不识字,丈夫也不避讳她,几次后她觉得自己必须开始认字。
第一节课学写名字,很多学员连笔都没有握过,有学员用拳头圈住笔来写。老师得握住她们的手,一笔一画地教他们。有学员说:“握一支笔比握锄头还辛苦。”
但她们造出的句子令人惊叹。一位建筑女工曾这样写:
今天:我今天想去玩。
看见:我看见蓝蓝的天空,白白的云朵。
下雨:好久没下雨了,我要下雨。
美丽:世界好美丽。
眼泪:你今天为什么流眼泪?
识字是这些女性平凡生活里的壮举。很多人开始去上课时喜悦又满足,但后来还是无奈放弃了。被孩子、丈夫、家务牵绊着,她们的时间实在太紧张了。
即便坚持上课5年,林赛竹依然每天在外打两份工,在家里当勤劳的妻子和母亲。有一次老师劝她让老公在家把米饭蒸上,她回去只炒菜也会省力些,林赛竹好脾气地笑笑:“他就是不会啊。”
她们摆脱不了那种坚固的生活。并非不想改变,她们想做的事情有很多,但也真的没有办法。“潮汕女人都是这样过来的。”
但识字这件外在的事情,结结实实地撼动了她们的内在。
林赛竹学会写自己的名字很久了,一直不敢在别人面前写。有一次去打疫苗,之前都是朋友帮她签字,但这次朋友有事来不了,她看周围没人,以一种近乎偷偷摸摸的姿态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林,赛,竹。她为此开心了很久,“觉得很好,很好。”
也是因为夜校,她们有了学校、同学。夜校每年会给学到最后的学员们颁发毕业奖状,有一次,一位年纪比较大的学员哭了,她说,“这么老了,还可以参加毕业晚会,还有奖状。”
有一年,一位外面的大学老师来夜校上课,她请学员们挑出最喜欢的一个字。出乎预料的是,所有人都讲起了夜校:
选择了“头”的学员说,夜校是我人生第一次上学读书,意味着从头开始,开了好头;
选择了“来”字的学员说,我即使总是读不会,我也坚持每次都来;
选择了“好”的学员说,我到夜校来认识了新朋友,真的很好;
选择了“吴”字的学员说,一个是因为我姓吴,更重要的是我在这学很“乖”(潮汕话“吴”与“乖”近似),上课认真,从不看手机;
选择了“芳”字的学员说,我以前不会写自己的名字,现在会写了,看到这个字的美好,书写也很简单,很感谢爸妈给我好名字。
“她们呈现出来的喜欢这个字都跟这个夜校有关,也就是说,这个夜校生活成为了她们生活中的一种光亮。”聊起那个场景,这位来给她们上课的大学老师胡颖华还是会想流泪。
透过她们,胡颖华好像看到了一代又一代的潮汕女性。她的外婆是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女人,别人用她嫁来前的家乡郑店称呼她,叫她“郑店婶婶”。她的妈妈很早就辍学了。胡颖华是她们家唯一走出潮汕的女性,她记得那条长路上消失的女同学,她出生于70年代末,小学毕业时,很多女生就不见了,嫁人或者出去打工。到高中时,50多个人的班上只有4个女生,而隔壁班只有1个女生。胡颖华是幸运的,她在大面积的淘汰中幸存下来,获得了良好教育的机会,但她依然常常能感觉到这片土地对她的影响,对女性生命能量的禁锢,那几乎刻在她的骨子里,时刻会有声音告诉她,“不要太张扬,不要太厉害,要以家庭为重。”
那节课的最后,她们一起唱了夜校之前教大家唱的《茉莉花》。唱着唱着,胡颖华和几个工作人员都落了泪。“只有身处在这个地方的人,你才知道要挣脱这样的篱笼是多么地困难。她们本来就该在很小的时候就可以像今天的孩子一样去唱这首茉莉花,但她们被延缓了,时隔这么多年,在她们的中年之后,她才有机会一字一句地去唱,那么地用心,那么地用力,那么地真心,你就感觉她们在用生命去唱这样的歌曲。”
总有不可磨灭的东西留下。一位老师曾在菜市场遇到那位几年前带着两个孙子来上课的姑婆,当时老人怕孙子吵到大家,没上几次课就离开了。再遇,这位年近七十的老人告诉老师,当时学的字大都已经忘记了,唯一还记得的,是如何写自己的名字。#洞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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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观影# #那些影视剧里感动过你的父亲#
父爱无声,却伴随我们生命的每个角落。我们在它的关怀下长大,却鲜能发现它的足迹。因为它是如此的沉默,又如此倔强。岁月的风雨在父亲的身上留下深深的烙印,他却只顾着弯腰,为我们撑起一片灿烂的晴空。
可在《大鱼》里面,似乎截然不同。在这场父与子的故事开端,我们看到的只是争吵、谎言和疏远。
由蒂姆.波顿执导的《大鱼》,是一部讲述父爱的奇幻电影。爱德华年轻时曾是一名优秀的推销员,走南闯北的拼搏不但让他轻松实现了购房自由,还积累了常人闻所未闻的精彩传说。这些故事温暖了儿子威廉的童年,却在长大后成为二人分道扬镳的导火索。在爱德华生命的最后时刻,威廉接到了母亲的电话。三年不曾与父亲见面的威廉,终于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故事从威廉的婚礼开始,长大以后的威廉早已不再对父亲的故事感兴趣。在内心深处,他认为这一切都是谎言。而父亲在自己婚礼上所讲述的金戒和大怪鱼的故事却惹得满堂喝彩,他成为了故事里一个无足轻重的注脚。在他生命最重要的一天,父亲仍然霸占着舞台的中央,他受不了这一切,最终和父亲在游艇边大吵一架,不欢而散。
我们对于父亲的情感,总是从无比的崇拜开始,羽翼渐丰之后,又发展成跃跃欲试的对抗。威廉对于父亲的不满,既是对于谎言的厌烦,又是对父权的挑战。就像弗洛伊德说的那样,“人类天生具有‘弑父情结’,从一出生,他就注定要和父亲展开斗争,以摆脱被统治,被支配的地位,争取独立自由的权利,进而掌握家庭和社会的主动权。”
在他的眼里,他并不熟悉眼前这个男人,他有太多故事,有太多谎言,他仿佛是自己最熟悉的陌生人。在他所不知的那部分里,他总觉得父亲还拥有另外一种生活,另外一个身份,甚至另外一个家庭。
裂缝早在它崩裂以前许久便已产生,正因为如此,一旦出现便再也难以轻易缝合。
那次的争吵之后,威廉成为了一名《合众国际社》的记者。为了对抗父亲的谎言,他远赴千里之外的纽约,成为揭露真相的记者。可这一切,却又正好说明他依然活在父亲的影响之下。
即将为人父的儿子与站在生命尽头的父亲就这样牵扯到了一起。威廉就像一个陌生人一样,在妻子的劝慰下,开始重新认识自己的父亲。
故事全片采用了冒险故事和现实生活交叉叙述,平行推进的手法,在一次又一次地闪回之中,爱德华的一生,被更加完整地展现出来。
年少时,胸怀大志与巨人一同离开故乡,在马戏团遇见此生挚爱,为了能和她在一起,甘愿在马戏团做苦力三年。而在拥抱爱情以后,他又踏上为国出征的旅途,在各种危险的任务里,九死一生,回到祖国。之后为了能够拥有一座有白色篱笆的房子,四处奔波,成为一名成功的推销员。其间,孤独的巨人卡尔,变身狼犬的马戏团长,歌唱的连体姐妹以及抢劫银行的诗人诺德,无不成为他冒险故事里面富有魅力的灵魂人物。
而之前将这些视作谎言的威廉,却在杂物间翻找出父亲当年的阵亡通知,以及收购安妮房间时的契约。
在童话中成为女巫的安妮那里,他看到了父亲生活的另一个剖面,一个为了家庭而努力奔波的男人,一个在诱惑面前忠贞不渝的丈夫,以及因缺席儿子的成长而内心充满愧疚的父亲。直到此刻,父亲的形象仿佛才健全清晰起来。他好像才真正理解到自己的父亲是一个怎样的人。
在我成长的每个阶段,父亲总以不同的形象出现,幼时,他就是无所不能的超人,能抵御一切危险。他也会讲一些精彩的故事,吓得那时的我惊叫连连,却也无比开心、快乐。少年时,却觉得父亲要求过于苛责,时不时顶嘴、争执,甚至还离家出走,直到夜色降临,肚子饿得咕咕叫,才灰头土脸地回家。真正长大以后,却发现父亲也只是一个平凡人,有他的脆弱和孤独,在生活面前不可避免地弯腰、白发,步伐也日渐迟缓。
威廉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父亲用自己的天马行空,将平淡庸碌的生活拒之门外,给他的童年亲手绘上最美丽的色彩。就像班纳医生说的那样:
“如果让我选择是要真实版,还是里面大怪鱼加钻戒的夸张版,我可能会选后者。”
人生当中精彩只是一时的,平淡才是主旋律。威廉年轻的时候,没有懂得这个道理。在父亲的最后日子里,才恍然大悟。事实的真相,并不总是那么重要。偶尔掺入一丝润滑剂,生活才会变得有趣。
在爱德华用自己的人生故事为威廉构建一个奇幻世界的同时,我想他也用自己的方式教会了他人这一生该如何度过。
关于梦想,他说:“这里太小容不下我的雄心壮志!”
对于近乎天堂的丰都镇,他说:
“这个镇是任何人都梦寐以求的,我若落脚于此,定会觉得很幸运,但事实是我还没准备要落脚在任何地方。”
对于一见倾心的爱情,他说:
“我将以余生追寻她的芳踪,或者孤独地死去。”
爱德华用自己的故事为威廉做出了最好的示范,教会他如何踏上人生这条旅程。这些关于人生的信条将会在缓缓流淌的时间长河里,伴随威廉走过他的一生,成为他生命中最温暖却又最坚强的太阳。
心存梦想而活的人是幸福的,怀抱梦想而死的人是不朽的。
爱德华传奇的一生即将画上句点,可没有人知道,他从女巫眼里看到的生命的终点是何种图景。或许女巫的玻璃眼珠里,根本没有死亡的定数。在爱德华眼里,人或许不能改变如何降临在这个世界,却可以决定如何度过这一生以及如何跟这个世界告别。只是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把讲述自己人生结局的权力交给了自己的儿子,而这时威廉早已对自己的父亲和他对自己的爱有了全新的认识。
他不再觉得父亲的冒险故事只是谎言,他也变成了一个讲故事的人,用自己的想象为父亲的道出了最后的送别。他抱起父亲在众人的追赶下逃离医院,开着那辆古董小红车一路狂奔驶向河边。
在那里,父亲一生的朋友都在此为他送行。女巫、马戏团长、战友、丰都镇的人们,诗人诺德,所有人笑着和他打招呼,完全没有一点悲伤的氛围。河边的母亲身着一身红色长裙,正等待着自己和父亲,而在河中央,当威廉将父亲放入水中后,他立时变作了一条真正的大鱼,在众人的注视之下,摇弋着离开了。
在真实的葬礼中,爱德华的好友们也悉数到场,只不过连体姐妹不连体,是双胞胎,巨人卡尔也没有那么高大,一切并非臆想,皆来自于生活的土壤。
爱德华的一生就这样结束了,从此那个善于吹牛,善于讲故事的男人,再也不能紧紧扣住听众的心弦,说出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可是他却会伴随着他的故事一起活在每个人的心中。就像威廉说的那样,
“一个人不停地述说自己的故事,让他自己也成了故事的本身,故事在他死后继续流传,那样他也变得永恒不朽了。”
影片最后,一个宁静的夜晚,月光正毫不吝啬地洒在艾许河的河面上,突然,一条大鱼飞跃而出,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或许那正是爱德华在向我们打着招呼呢。在那个世界,我相信他找到了他一直所追寻的自由、浪漫和永恒!
《<大鱼>,讲故事的人成了故事》
文|读者:师一墨(本文系读者投稿,不代表本刊立场)
父爱无声,却伴随我们生命的每个角落。我们在它的关怀下长大,却鲜能发现它的足迹。因为它是如此的沉默,又如此倔强。岁月的风雨在父亲的身上留下深深的烙印,他却只顾着弯腰,为我们撑起一片灿烂的晴空。
可在《大鱼》里面,似乎截然不同。在这场父与子的故事开端,我们看到的只是争吵、谎言和疏远。
由蒂姆.波顿执导的《大鱼》,是一部讲述父爱的奇幻电影。爱德华年轻时曾是一名优秀的推销员,走南闯北的拼搏不但让他轻松实现了购房自由,还积累了常人闻所未闻的精彩传说。这些故事温暖了儿子威廉的童年,却在长大后成为二人分道扬镳的导火索。在爱德华生命的最后时刻,威廉接到了母亲的电话。三年不曾与父亲见面的威廉,终于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故事从威廉的婚礼开始,长大以后的威廉早已不再对父亲的故事感兴趣。在内心深处,他认为这一切都是谎言。而父亲在自己婚礼上所讲述的金戒和大怪鱼的故事却惹得满堂喝彩,他成为了故事里一个无足轻重的注脚。在他生命最重要的一天,父亲仍然霸占着舞台的中央,他受不了这一切,最终和父亲在游艇边大吵一架,不欢而散。
我们对于父亲的情感,总是从无比的崇拜开始,羽翼渐丰之后,又发展成跃跃欲试的对抗。威廉对于父亲的不满,既是对于谎言的厌烦,又是对父权的挑战。就像弗洛伊德说的那样,“人类天生具有‘弑父情结’,从一出生,他就注定要和父亲展开斗争,以摆脱被统治,被支配的地位,争取独立自由的权利,进而掌握家庭和社会的主动权。”
在他的眼里,他并不熟悉眼前这个男人,他有太多故事,有太多谎言,他仿佛是自己最熟悉的陌生人。在他所不知的那部分里,他总觉得父亲还拥有另外一种生活,另外一个身份,甚至另外一个家庭。
裂缝早在它崩裂以前许久便已产生,正因为如此,一旦出现便再也难以轻易缝合。
那次的争吵之后,威廉成为了一名《合众国际社》的记者。为了对抗父亲的谎言,他远赴千里之外的纽约,成为揭露真相的记者。可这一切,却又正好说明他依然活在父亲的影响之下。
即将为人父的儿子与站在生命尽头的父亲就这样牵扯到了一起。威廉就像一个陌生人一样,在妻子的劝慰下,开始重新认识自己的父亲。
故事全片采用了冒险故事和现实生活交叉叙述,平行推进的手法,在一次又一次地闪回之中,爱德华的一生,被更加完整地展现出来。
年少时,胸怀大志与巨人一同离开故乡,在马戏团遇见此生挚爱,为了能和她在一起,甘愿在马戏团做苦力三年。而在拥抱爱情以后,他又踏上为国出征的旅途,在各种危险的任务里,九死一生,回到祖国。之后为了能够拥有一座有白色篱笆的房子,四处奔波,成为一名成功的推销员。其间,孤独的巨人卡尔,变身狼犬的马戏团长,歌唱的连体姐妹以及抢劫银行的诗人诺德,无不成为他冒险故事里面富有魅力的灵魂人物。
而之前将这些视作谎言的威廉,却在杂物间翻找出父亲当年的阵亡通知,以及收购安妮房间时的契约。
在童话中成为女巫的安妮那里,他看到了父亲生活的另一个剖面,一个为了家庭而努力奔波的男人,一个在诱惑面前忠贞不渝的丈夫,以及因缺席儿子的成长而内心充满愧疚的父亲。直到此刻,父亲的形象仿佛才健全清晰起来。他好像才真正理解到自己的父亲是一个怎样的人。
在我成长的每个阶段,父亲总以不同的形象出现,幼时,他就是无所不能的超人,能抵御一切危险。他也会讲一些精彩的故事,吓得那时的我惊叫连连,却也无比开心、快乐。少年时,却觉得父亲要求过于苛责,时不时顶嘴、争执,甚至还离家出走,直到夜色降临,肚子饿得咕咕叫,才灰头土脸地回家。真正长大以后,却发现父亲也只是一个平凡人,有他的脆弱和孤独,在生活面前不可避免地弯腰、白发,步伐也日渐迟缓。
威廉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父亲用自己的天马行空,将平淡庸碌的生活拒之门外,给他的童年亲手绘上最美丽的色彩。就像班纳医生说的那样:
“如果让我选择是要真实版,还是里面大怪鱼加钻戒的夸张版,我可能会选后者。”
人生当中精彩只是一时的,平淡才是主旋律。威廉年轻的时候,没有懂得这个道理。在父亲的最后日子里,才恍然大悟。事实的真相,并不总是那么重要。偶尔掺入一丝润滑剂,生活才会变得有趣。
在爱德华用自己的人生故事为威廉构建一个奇幻世界的同时,我想他也用自己的方式教会了他人这一生该如何度过。
关于梦想,他说:“这里太小容不下我的雄心壮志!”
对于近乎天堂的丰都镇,他说:
“这个镇是任何人都梦寐以求的,我若落脚于此,定会觉得很幸运,但事实是我还没准备要落脚在任何地方。”
对于一见倾心的爱情,他说:
“我将以余生追寻她的芳踪,或者孤独地死去。”
爱德华用自己的故事为威廉做出了最好的示范,教会他如何踏上人生这条旅程。这些关于人生的信条将会在缓缓流淌的时间长河里,伴随威廉走过他的一生,成为他生命中最温暖却又最坚强的太阳。
心存梦想而活的人是幸福的,怀抱梦想而死的人是不朽的。
爱德华传奇的一生即将画上句点,可没有人知道,他从女巫眼里看到的生命的终点是何种图景。或许女巫的玻璃眼珠里,根本没有死亡的定数。在爱德华眼里,人或许不能改变如何降临在这个世界,却可以决定如何度过这一生以及如何跟这个世界告别。只是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把讲述自己人生结局的权力交给了自己的儿子,而这时威廉早已对自己的父亲和他对自己的爱有了全新的认识。
他不再觉得父亲的冒险故事只是谎言,他也变成了一个讲故事的人,用自己的想象为父亲的道出了最后的送别。他抱起父亲在众人的追赶下逃离医院,开着那辆古董小红车一路狂奔驶向河边。
在那里,父亲一生的朋友都在此为他送行。女巫、马戏团长、战友、丰都镇的人们,诗人诺德,所有人笑着和他打招呼,完全没有一点悲伤的氛围。河边的母亲身着一身红色长裙,正等待着自己和父亲,而在河中央,当威廉将父亲放入水中后,他立时变作了一条真正的大鱼,在众人的注视之下,摇弋着离开了。
在真实的葬礼中,爱德华的好友们也悉数到场,只不过连体姐妹不连体,是双胞胎,巨人卡尔也没有那么高大,一切并非臆想,皆来自于生活的土壤。
爱德华的一生就这样结束了,从此那个善于吹牛,善于讲故事的男人,再也不能紧紧扣住听众的心弦,说出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可是他却会伴随着他的故事一起活在每个人的心中。就像威廉说的那样,
“一个人不停地述说自己的故事,让他自己也成了故事的本身,故事在他死后继续流传,那样他也变得永恒不朽了。”
影片最后,一个宁静的夜晚,月光正毫不吝啬地洒在艾许河的河面上,突然,一条大鱼飞跃而出,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或许那正是爱德华在向我们打着招呼呢。在那个世界,我相信他找到了他一直所追寻的自由、浪漫和永恒!
《<大鱼>,讲故事的人成了故事》
文|读者:师一墨(本文系读者投稿,不代表本刊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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