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城事# 【在水库周边假冒护林房搞违建,拆!】为确保南部山区水库行洪安全,保护南部山区水库生态环境,6月15日南部山区管委会综合管理执法局联合西营镇政府对西营镇上罗伽村西智公泉水库内一处违法建设面积达3500余平方米的建筑依法进行了强行拆除。
拆除之前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限期改正通知书》,进行相关法律法规释明,但其在规定期限内并未自行拆除。南山管委会综合管理执法局组织经过周密部署,集结执法力量,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动用机械将该水库这处违建现场进行强行拆除。现场保证在拆除全过程不让建筑废墟、渣土落入水库,拆除完毕后将对建筑垃圾及周围种植物一并进行清理,恢复生态原貌。 偷梁换柱,假冒护林房的违建!
智公泉水库位于西营镇上罗伽村西,黑牛寨山前西南侧。相传唐代一名叫“智公”的和尚在泉边居住,故名智公泉,泉池久旱不竭,清冽甘美,黑牛寨满山葱绿。然而这佳色美景中却有一颗大煞风景的“钉子”,有人在水库里搞起了违法建筑!
据了解,西营镇智公泉水库里的违章建筑,是2003年违建业主以建设护林办公用房名义,取得了占用林地建设的许可,但建设中改变了房屋用途,严重超出护林办公用房的许可范围,属于违法违章建筑。违建“背山面水”依山而建,共有前后两座建筑,建筑面积约3500㎡,业主在此开起了商务宾馆。
类似侵占国有水面和国有土地,影响调蓄水量和减弱排峰的能力,违反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严重地影响了水库的用水、蓄水、防洪、灌溉功能。 为此,南部山区管委会组织开展了此次行动,以有效打击库区违建库中坝的行为,防止跟风抢建行为蔓延。下一步,南部山区管委会综合管理执法局将加大水库周边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水库管理范围内违建行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守护好济南市南部山区的绿水青山。
拆除之前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限期改正通知书》,进行相关法律法规释明,但其在规定期限内并未自行拆除。南山管委会综合管理执法局组织经过周密部署,集结执法力量,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动用机械将该水库这处违建现场进行强行拆除。现场保证在拆除全过程不让建筑废墟、渣土落入水库,拆除完毕后将对建筑垃圾及周围种植物一并进行清理,恢复生态原貌。 偷梁换柱,假冒护林房的违建!
智公泉水库位于西营镇上罗伽村西,黑牛寨山前西南侧。相传唐代一名叫“智公”的和尚在泉边居住,故名智公泉,泉池久旱不竭,清冽甘美,黑牛寨满山葱绿。然而这佳色美景中却有一颗大煞风景的“钉子”,有人在水库里搞起了违法建筑!
据了解,西营镇智公泉水库里的违章建筑,是2003年违建业主以建设护林办公用房名义,取得了占用林地建设的许可,但建设中改变了房屋用途,严重超出护林办公用房的许可范围,属于违法违章建筑。违建“背山面水”依山而建,共有前后两座建筑,建筑面积约3500㎡,业主在此开起了商务宾馆。
类似侵占国有水面和国有土地,影响调蓄水量和减弱排峰的能力,违反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严重地影响了水库的用水、蓄水、防洪、灌溉功能。 为此,南部山区管委会组织开展了此次行动,以有效打击库区违建库中坝的行为,防止跟风抢建行为蔓延。下一步,南部山区管委会综合管理执法局将加大水库周边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水库管理范围内违建行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守护好济南市南部山区的绿水青山。
【[话筒]注意啦!济南南部山区禁止露天烧烤】日前,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发布通告:自6月1日起,济南南部山区管辖区域内全域全天候开始禁止露天烧烤。在南部山区管辖区域内从事餐饮、农家乐活动的业户及居民、以及来南部山区游玩的游客个人及单位团体,严禁组织、从事露天烧烤活动。对组织、从事露天烧烤的单位将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济南南部山区禁止露天烧烤了!
记者了解到,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日前下发《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南部山区管辖区域内全域全天候禁止露天烧烤的通告》。据了解,自6月1日起,济南南部山区管辖区域内全域全天候开始禁止露天烧烤。
这份通告说,在南部山区管辖区域内从事餐饮、农家乐活动的业户及居民、以及来南部山区游玩的游客个人及单位团体,严禁组织、从事露天烧烤活动。
对组织、从事露天烧烤的单位将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对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还公布了举报电话:0531—88112770
对此,你怎么看???
记者了解到,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日前下发《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南部山区管辖区域内全域全天候禁止露天烧烤的通告》。据了解,自6月1日起,济南南部山区管辖区域内全域全天候开始禁止露天烧烤。
这份通告说,在南部山区管辖区域内从事餐饮、农家乐活动的业户及居民、以及来南部山区游玩的游客个人及单位团体,严禁组织、从事露天烧烤活动。
对组织、从事露天烧烤的单位将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对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还公布了举报电话:0531—88112770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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