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小说家太宰治诞辰113周年(1909)】
亲爱的太宰先生:
今年也在日本时间同惯例给您附上一封小信,然后通过回顾您的作品再做出一点摘抄来,区区薄礼不成敬意。如果您对我这份微薄的后生之言还有些许触动的话,请往下读吧。
方才随便拿您的一本短篇集开始读,一翻就到那篇《正义与微笑》,看到“以正义行使微笑”时忍不住笑了出来,实在抱歉突然说到这个。只是时过境迁后,再回头去看您的作品时,确实是感受到一种难以言说的亲切感,虽然这么说有点冒昧,但您对我而言实在已如同多年的友人。很抱歉我擅自这么自作多情地说了这么多,但是在今天,就请容许我稍微表达一点自己的心情吧!
您清醒的态度与敏感的心即使在现在也吸引了不少读者,虽然有些人对您有所误解甚至觉得您的书不值一读,但是我认为所谓知己,本就是不需多的。读书的人各有各的口味,只不过我与那些欣赏您的人们同您更有缘分而已,我还要再补充说,您的那份暗地里的莫名的坚持和隐隐约约传来的一点疼痛感始终能把我触动!
这么多年来,私下里我也小有作文,但是我仅仅是个喜欢写东西的人,估计这辈子也就止步于此了,但是即便如此,我也在您身上学到不少东西,对于我,您当然可算是一座感性的宝藏。您那带有刺痛感的文字是不容人做梦的,即使做了梦也不能是什么好梦的,如今的我正需要着这份刺痛感,对我而言,如若不清醒面世,便永远不可能容许好梦的存在!每当我有不少您可能感兴趣的问题的一点浅见时,都会遗憾不能同您哪怕只交谈上一个小时。不过能够有读到您作品的缘分,对我来说已经是一大幸事了!
啰啰嗦嗦也说了这么多,那么就到这里结束吧!如果有来世,望您幸福、平安,得偿所愿。
From 您的一位不足为道的读者
#露花倒影#
亲爱的太宰先生:
今年也在日本时间同惯例给您附上一封小信,然后通过回顾您的作品再做出一点摘抄来,区区薄礼不成敬意。如果您对我这份微薄的后生之言还有些许触动的话,请往下读吧。
方才随便拿您的一本短篇集开始读,一翻就到那篇《正义与微笑》,看到“以正义行使微笑”时忍不住笑了出来,实在抱歉突然说到这个。只是时过境迁后,再回头去看您的作品时,确实是感受到一种难以言说的亲切感,虽然这么说有点冒昧,但您对我而言实在已如同多年的友人。很抱歉我擅自这么自作多情地说了这么多,但是在今天,就请容许我稍微表达一点自己的心情吧!
您清醒的态度与敏感的心即使在现在也吸引了不少读者,虽然有些人对您有所误解甚至觉得您的书不值一读,但是我认为所谓知己,本就是不需多的。读书的人各有各的口味,只不过我与那些欣赏您的人们同您更有缘分而已,我还要再补充说,您的那份暗地里的莫名的坚持和隐隐约约传来的一点疼痛感始终能把我触动!
这么多年来,私下里我也小有作文,但是我仅仅是个喜欢写东西的人,估计这辈子也就止步于此了,但是即便如此,我也在您身上学到不少东西,对于我,您当然可算是一座感性的宝藏。您那带有刺痛感的文字是不容人做梦的,即使做了梦也不能是什么好梦的,如今的我正需要着这份刺痛感,对我而言,如若不清醒面世,便永远不可能容许好梦的存在!每当我有不少您可能感兴趣的问题的一点浅见时,都会遗憾不能同您哪怕只交谈上一个小时。不过能够有读到您作品的缘分,对我来说已经是一大幸事了!
啰啰嗦嗦也说了这么多,那么就到这里结束吧!如果有来世,望您幸福、平安,得偿所愿。
From 您的一位不足为道的读者
#露花倒影#
“这个红绿灯,还在调试当中,发生事故,责任不在交警队!”广东广州,男子驾车抄近路,发生交通事故后,以交通信号灯不正常为由,将交警队告上法庭,败诉后,男子又将施工单位,告上法庭,索赔256万。
(案例来源:广东广州中院)
事发当天,丁先生准备到高铁站接妻子回家时,因为出门的时间晚了一点,于是准备抄近路,前往高铁站。丁先生决定走这条新路,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本来用围栏围着的路口,刚好打开了一个缺口,可以开车从这里通过。
丁先生通过围栏后,以为这条新路没人,也没其他车辆,于是他加大油门行驶。可不曾想,前面一个路口的红绿灯,绿灯明明显示还有20多秒才转红灯的,瞬间就变成红灯了。
出于本能反应,丁先生立即急刹车,最后由于车子打滑,造成车辆撞上旁边的桥墩。后来交警认定丁先生负全责。
这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直接让丁先生傻了眼。车子维修费16万,丁先生撞坏高速公路的桥墩需赔偿240万元。
注意,这240万是这样得来的。桥墩是高速公路高架桥的一根受力点,由于丁先生的原因,撞坏了高架桥的桥墩,高速公司按照规定,必须先禁止车辆通行,然后再检测是否有损坏,检测满足要求后才能继续通行;如果不满足,高速公路就需要马上对受损桥墩,进行加固。
丁先生随后将交警队告上法庭,理由是交通灯坏了,才导致其紧急刹车,并引发交通事故的,因此交警队需为此承担所有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原告负有举证义务。即原告需要提交证据证明其主张,否则将承担一切不利的后果。
丁先生的车子装有车辆行驶记录仪,视频显示丁先生所述属实,红绿灯确实从绿灯20多秒瞬间变为红灯。
但是,交警一方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该路段仍属于施工阶段,意思就是说,这条路的红绿灯还不属于交警队管理。而且,经调查,事发当晚施工队正在对红绿灯,进行最后调试工作。
换而言之,交警队认为丁先生是找错人了,这条路的责任人是施工队。因此丁先生应该去找施工队。
随后丁先生又将施工队告上法庭,证据是行车记录仪的视频,主张是要求施工队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意思就是说,如果施工队确实存在过错,其就应当承赔偿责任。
但是,施工队认为,他们在自己施工范围内,调试红绿灯,并不存在过错,而且,施工队已经在路门口摆放了围栏,且在围栏上挂了警示灯与前方危险、禁止通行等警示标语,即施工队不存在过错。
因此施工队认为,丁先生作为成年人,其应当为其无视警告,擅自闯入施工范围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且应为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施工队现场已经摆放围栏,并安装了警示灯与警示标语,但其却因施工车辆通行后,未及时将缺口重新围上,存在过错。因此需承担部分责任,而丁先生作为成年人,其负有注意义务,故应承担主要责任。
因此一审法院判定丁先生需要承担90%的责任,施工队一方承担10%责任。
一审宣判后,双方都不服,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支持一审观点,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后,本案例再次告诫我们,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务必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以免造成人身与财产安全遭受损害时,追悔莫及!(娟姐看法)
(案例来源:广东广州中院)
事发当天,丁先生准备到高铁站接妻子回家时,因为出门的时间晚了一点,于是准备抄近路,前往高铁站。丁先生决定走这条新路,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本来用围栏围着的路口,刚好打开了一个缺口,可以开车从这里通过。
丁先生通过围栏后,以为这条新路没人,也没其他车辆,于是他加大油门行驶。可不曾想,前面一个路口的红绿灯,绿灯明明显示还有20多秒才转红灯的,瞬间就变成红灯了。
出于本能反应,丁先生立即急刹车,最后由于车子打滑,造成车辆撞上旁边的桥墩。后来交警认定丁先生负全责。
这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直接让丁先生傻了眼。车子维修费16万,丁先生撞坏高速公路的桥墩需赔偿240万元。
注意,这240万是这样得来的。桥墩是高速公路高架桥的一根受力点,由于丁先生的原因,撞坏了高架桥的桥墩,高速公司按照规定,必须先禁止车辆通行,然后再检测是否有损坏,检测满足要求后才能继续通行;如果不满足,高速公路就需要马上对受损桥墩,进行加固。
丁先生随后将交警队告上法庭,理由是交通灯坏了,才导致其紧急刹车,并引发交通事故的,因此交警队需为此承担所有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原告负有举证义务。即原告需要提交证据证明其主张,否则将承担一切不利的后果。
丁先生的车子装有车辆行驶记录仪,视频显示丁先生所述属实,红绿灯确实从绿灯20多秒瞬间变为红灯。
但是,交警一方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该路段仍属于施工阶段,意思就是说,这条路的红绿灯还不属于交警队管理。而且,经调查,事发当晚施工队正在对红绿灯,进行最后调试工作。
换而言之,交警队认为丁先生是找错人了,这条路的责任人是施工队。因此丁先生应该去找施工队。
随后丁先生又将施工队告上法庭,证据是行车记录仪的视频,主张是要求施工队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意思就是说,如果施工队确实存在过错,其就应当承赔偿责任。
但是,施工队认为,他们在自己施工范围内,调试红绿灯,并不存在过错,而且,施工队已经在路门口摆放了围栏,且在围栏上挂了警示灯与前方危险、禁止通行等警示标语,即施工队不存在过错。
因此施工队认为,丁先生作为成年人,其应当为其无视警告,擅自闯入施工范围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且应为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施工队现场已经摆放围栏,并安装了警示灯与警示标语,但其却因施工车辆通行后,未及时将缺口重新围上,存在过错。因此需承担部分责任,而丁先生作为成年人,其负有注意义务,故应承担主要责任。
因此一审法院判定丁先生需要承担90%的责任,施工队一方承担10%责任。
一审宣判后,双方都不服,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支持一审观点,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后,本案例再次告诫我们,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务必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以免造成人身与财产安全遭受损害时,追悔莫及!(娟姐看法)
【#韩国一网红被控违法出境#,此前以国际雇佣兵身份高调赴乌克兰】当地时间6月13日,韩国警方表示,擅自离开韩国前往乌克兰的前韩国海军退役大尉兼网红博主李根(音)涉嫌违反《护照法》,其已于10日主动到案,将接受首尔警察厅的调查。据韩联社6月13日报道,李根在调查中承认警方对其的大部分指控。警方将根据调查结果在本周内将李根移送至检方。今年3月,李根与另外两名队友不顾韩政府禁令,作为国际雇佣兵高调前往乌克兰参与俄乌冲突,并通过视频网站YouTube等公开近况。5月27日,李根因受伤回到韩国接受治疗,目前处于被禁止出境的状态。https://t.cn/A6XsO8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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