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唱片2022年第26周榜单,戴佩妮《被动的观众》空降冠军,热狗《姚中二》获得亚军,徐佳莹《给》排在第三位。
戴佩妮的《被动的观众》不只是在五大唱片榜夺冠,在佳佳唱片榜也是冠军,且在这两个榜单的市场占有率都不低,尤其在五大唱片榜的销售份额达到24.35%,这个占比绝对是偏高的。
戴佩妮这次发片既没有预购,前期宣传也没有铺天盖地,但销售成绩喜人,我觉得好口碑是一个很关键点因素。所谓的好口碑不只是这张专辑建立的,而是长久以来戴佩妮在形象,音乐表现上的好口碑,足以令人对她的音乐充满信心。
而戴佩妮的《被动的观众》实体版比预期销售要来得好,首批版本已经销售一空,唱片公司加印,最快也要7月15日才能出货,所以没有在买到的朋友不必着急,后续还会补货。
而上一周饮恨冠军的徐佳莹,受到精装限量版延期到了7月8日发行的影响,《给》专辑在此周的表现也比较一般,五大唱片榜排在第三位,占有率不足3%,佳佳唱片榜已经下跌到第8位,在神奇的玫瑰大众榜上依然没上榜,反倒是在光南大批发拿了冠军。
关于徐佳莹《给》这张专辑,就简单说几句啊。创作歌手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需要尝试,需要突破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我不是很喜欢这种大乱炖,找不到重点的感觉。以前嫌弃徐佳莹的音乐制作太简陋,希望有一天她的音乐制作、编曲也能饱满一点,如今等到了这一天,但又觉得纵然音乐形态变得丰富了,却找不到她的本心,希望她还有机会绕回到自己的那一天。
另外,吴克群的《银河里拥抱》也上榜了,销售成绩一般般排在第4位,玩音乐宇宙的概念很有勇气,走出了舒适圈,似乎也进入了一种怪象之中,当然吴克群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好,而敢于这么做,就证明已经放弃了市场。
所以,本周台湾华语唱片的实体销售,最稳的还是王心凌,在各大实体唱片榜上继续大杀四方,真厉害。
#五大唱片销售榜#
戴佩妮的《被动的观众》不只是在五大唱片榜夺冠,在佳佳唱片榜也是冠军,且在这两个榜单的市场占有率都不低,尤其在五大唱片榜的销售份额达到24.35%,这个占比绝对是偏高的。
戴佩妮这次发片既没有预购,前期宣传也没有铺天盖地,但销售成绩喜人,我觉得好口碑是一个很关键点因素。所谓的好口碑不只是这张专辑建立的,而是长久以来戴佩妮在形象,音乐表现上的好口碑,足以令人对她的音乐充满信心。
而戴佩妮的《被动的观众》实体版比预期销售要来得好,首批版本已经销售一空,唱片公司加印,最快也要7月15日才能出货,所以没有在买到的朋友不必着急,后续还会补货。
而上一周饮恨冠军的徐佳莹,受到精装限量版延期到了7月8日发行的影响,《给》专辑在此周的表现也比较一般,五大唱片榜排在第三位,占有率不足3%,佳佳唱片榜已经下跌到第8位,在神奇的玫瑰大众榜上依然没上榜,反倒是在光南大批发拿了冠军。
关于徐佳莹《给》这张专辑,就简单说几句啊。创作歌手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需要尝试,需要突破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我不是很喜欢这种大乱炖,找不到重点的感觉。以前嫌弃徐佳莹的音乐制作太简陋,希望有一天她的音乐制作、编曲也能饱满一点,如今等到了这一天,但又觉得纵然音乐形态变得丰富了,却找不到她的本心,希望她还有机会绕回到自己的那一天。
另外,吴克群的《银河里拥抱》也上榜了,销售成绩一般般排在第4位,玩音乐宇宙的概念很有勇气,走出了舒适圈,似乎也进入了一种怪象之中,当然吴克群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好,而敢于这么做,就证明已经放弃了市场。
所以,本周台湾华语唱片的实体销售,最稳的还是王心凌,在各大实体唱片榜上继续大杀四方,真厉害。
#五大唱片销售榜#
有点想回家了…………
现在7+3时间成本没有那么高
但是7月美国回国机票都要6w+
经济舱的话不一定有
而且如果要回去还得给找个靠谱的人养hld
烦死了……………………………………………
一想到疫情前
今天不想回美国的话
可以直接改签到第二天
而且当时1w块的机票都算贵的
真的很想念之前纽约-北京-呼和浩特
下了飞机直接回家吃饭
疫情政策wcnm
现在7+3时间成本没有那么高
但是7月美国回国机票都要6w+
经济舱的话不一定有
而且如果要回去还得给找个靠谱的人养hld
烦死了……………………………………………
一想到疫情前
今天不想回美国的话
可以直接改签到第二天
而且当时1w块的机票都算贵的
真的很想念之前纽约-北京-呼和浩特
下了飞机直接回家吃饭
疫情政策wcnm
重庆,陈某和女友在租房内睡觉,中介突然出现在门外,催交房租,男子没有理会,不料中介竟推门而入,掀开了被子,女友没穿衣服,吓得尖叫起来,陈先生见状顿时怒火中烧,直接扑上去和中介扭打起来,最终力气耗尽,被按倒在床上。
今年4月,陈先生通过中介,在江北区租了套房,双方签订了1年合同,押一付三。他是4月18号签订的合同,根据时间来算,也就是7月18号到期,但是合同约定,支付方式为,每期固定18号收租(每期提前一个月),分别于2022.04.18,2022.6.18,2022.9.18,2022.12.18,2023.3.18支付该房屋租金。
合同还约定的违约条款,如逾期3日未支付房租,则构成违约,租客应在甲方通知之日搬离,若未搬离,则视为租客自动放弃屋内设施及物品所有权,租客所缴纳保证金和未住满房租不予退还。
既然约定好了,那么就按约定来执行吧,可是陈先生因其他原因,并不打算续租了。而中介则表示,若是不按规定,交下个季度的房租,那么就要陈先生提前一个月搬走,对此陈先生没有接受。
而矛盾点,就在这里。
时间来到收租的日子,也就是6月19日,双方对于房租之事,还是没能协商一致,陈先生坚持住满3个月才搬走,中介坚持要提前一个月搬走,双方闹得不欢而散。
6月20日,双方报了警,但是这属于合同纠纷,警方让他们自己协商解决。
6月22日,中介再次找上门,随后就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中介董某与陈先生发生冲突,双方都受了不同程度的伤,董某一口咬定,只有他一人动手,最终2人被定性为互殴。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警方对陈先生和董某分别给予罚款100元和500元的行政处罚。
首先,对于这个处罚,很多人有异议,陈先生难道不是正当防卫吗?
还真不是,通过视频以及人证的描述,虽然董某有掀被子的举动,惹怒了陈先生,如果只是制止对方的行为,那么可能构成正当防卫,但是陈先生不仅制止,还动了手,甚至咬伤董某,双方扭打在一起。
打架斗殴违法,不管是先动手还是后还手,双方都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不构成正当防卫。
掀被子和闯入房间,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你动手,和对方互殴,这性质就变了。
其次,中介是怎么进入房间的?属于非法闯入吗?
根据董某的说辞,他表示:“是他违约在先,我是被套路了。”
他表示,事发当时,他在门外敲门,陈先生却在屋内,对他进行各种辱骂,他一气之下就想开门进入,却发现门没有上锁,开门后站在门口和陈先生理论。
这里有个细节,中介开门进入?也就是说中介手里有钥匙,而不是暴力破门。但是陈先生要求其退出房间,董某却并没有退出,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为何却没受处罚呢?
因为双方有合同约定,逾期3日未支付房租,租客应在甲方通知之日搬离,也就是说,逾期3日之后,在中介通知之时就应该办搬离,陈先生则不再享有房屋居住权。双方约定日期是6月18日,中介是22号上门的,陈先生已经违约。
但是,就算陈先生违约,中介对其“驱离”时,仍有义务保护当事人隐私,不可采取暴力手段,董某掀被子的行为,属于侵犯隐私,一般的侵犯隐私行为并不是刑事犯罪,陈先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犯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给予赔偿。
然后,这个视频是怎么来的?
从画面可以看到,从董某进入房间开始,视频就已经在录制了,难道陈先生和女友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吗?董某表示,事后经过警方调解,他已经答应退还陈先生的押金和房租,按理说,事情到这里也算完美解决了,可是却被陈先生拒绝了。
陈先生以有视频为由,声称要将其发到网上,提出5万元封口费,才会删视频。
从头到尾来看,都是因为陈先生的违约,而引起的纠纷,在中介退了一步,提出归还租金和押金,却还想索要更多,涉嫌敲诈勒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后,董某表示,陈先生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法院解决,他也会保留自己的诉讼权利。
也提醒各位,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查看违约条款,清楚违约责任,若是等到事后,才说当时没仔细看,这样,是很容易引起纠纷的。
今年4月,陈先生通过中介,在江北区租了套房,双方签订了1年合同,押一付三。他是4月18号签订的合同,根据时间来算,也就是7月18号到期,但是合同约定,支付方式为,每期固定18号收租(每期提前一个月),分别于2022.04.18,2022.6.18,2022.9.18,2022.12.18,2023.3.18支付该房屋租金。
合同还约定的违约条款,如逾期3日未支付房租,则构成违约,租客应在甲方通知之日搬离,若未搬离,则视为租客自动放弃屋内设施及物品所有权,租客所缴纳保证金和未住满房租不予退还。
既然约定好了,那么就按约定来执行吧,可是陈先生因其他原因,并不打算续租了。而中介则表示,若是不按规定,交下个季度的房租,那么就要陈先生提前一个月搬走,对此陈先生没有接受。
而矛盾点,就在这里。
时间来到收租的日子,也就是6月19日,双方对于房租之事,还是没能协商一致,陈先生坚持住满3个月才搬走,中介坚持要提前一个月搬走,双方闹得不欢而散。
6月20日,双方报了警,但是这属于合同纠纷,警方让他们自己协商解决。
6月22日,中介再次找上门,随后就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中介董某与陈先生发生冲突,双方都受了不同程度的伤,董某一口咬定,只有他一人动手,最终2人被定性为互殴。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警方对陈先生和董某分别给予罚款100元和500元的行政处罚。
首先,对于这个处罚,很多人有异议,陈先生难道不是正当防卫吗?
还真不是,通过视频以及人证的描述,虽然董某有掀被子的举动,惹怒了陈先生,如果只是制止对方的行为,那么可能构成正当防卫,但是陈先生不仅制止,还动了手,甚至咬伤董某,双方扭打在一起。
打架斗殴违法,不管是先动手还是后还手,双方都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不构成正当防卫。
掀被子和闯入房间,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你动手,和对方互殴,这性质就变了。
其次,中介是怎么进入房间的?属于非法闯入吗?
根据董某的说辞,他表示:“是他违约在先,我是被套路了。”
他表示,事发当时,他在门外敲门,陈先生却在屋内,对他进行各种辱骂,他一气之下就想开门进入,却发现门没有上锁,开门后站在门口和陈先生理论。
这里有个细节,中介开门进入?也就是说中介手里有钥匙,而不是暴力破门。但是陈先生要求其退出房间,董某却并没有退出,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为何却没受处罚呢?
因为双方有合同约定,逾期3日未支付房租,租客应在甲方通知之日搬离,也就是说,逾期3日之后,在中介通知之时就应该办搬离,陈先生则不再享有房屋居住权。双方约定日期是6月18日,中介是22号上门的,陈先生已经违约。
但是,就算陈先生违约,中介对其“驱离”时,仍有义务保护当事人隐私,不可采取暴力手段,董某掀被子的行为,属于侵犯隐私,一般的侵犯隐私行为并不是刑事犯罪,陈先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犯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给予赔偿。
然后,这个视频是怎么来的?
从画面可以看到,从董某进入房间开始,视频就已经在录制了,难道陈先生和女友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吗?董某表示,事后经过警方调解,他已经答应退还陈先生的押金和房租,按理说,事情到这里也算完美解决了,可是却被陈先生拒绝了。
陈先生以有视频为由,声称要将其发到网上,提出5万元封口费,才会删视频。
从头到尾来看,都是因为陈先生的违约,而引起的纠纷,在中介退了一步,提出归还租金和押金,却还想索要更多,涉嫌敲诈勒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后,董某表示,陈先生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法院解决,他也会保留自己的诉讼权利。
也提醒各位,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查看违约条款,清楚违约责任,若是等到事后,才说当时没仔细看,这样,是很容易引起纠纷的。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