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增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划分及区域管理服务措施的通告】根据自治区《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新疫指综合电〔2021〕23号)精神,结合此次疫情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流行病学调查实际,经市指挥部指挥中心区内外疫情防控策略研判专班、流调和区域协查专班会同疫情相关区(县)指挥部综合研判,现就3月29日通报的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3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新增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及区域管理服务措施,通告如下:
一、新增三区划分范围
(一)封控区
1.水磨沟区新民路街道五星北路71号院6号楼;
2.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211号新芙蓉小区(北院)24号楼;
3.水磨沟区南湖南路西二巷100号院4号楼、11号楼、17号楼。
(二)管控区
1.水磨沟区新民路街道五星北路85号三星房产、五星北路77号天宁尊爵小区、五星北路71号院及周边商铺;
2.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211号新芙蓉小区(北院);
3.水磨沟区南湖南路西二巷45号乌鲁木齐市第59小学、南湖南路西二巷46号金福苑小区、南湖南路西二巷47号南湖安居一期、南湖南路西二巷69号红山村花园小区、南湖南路西二巷100号院、安居南路191号院。
(三)防范区
1.东至五星北路三星房产、南至红山路、西至红山路北七巷、北至红山路北七巷290号;
2.东至七道湾南路,西至斜井南社区,南至运城社区,北至七道湾南路西二巷;
3.东至南湖南路,西至河滩快速路,南至西虹东路,北至南湖西路。
二、管理服务措施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明确如下管理服务措施:
(一)封控区。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服务措施,具体如下:
1.区域封闭。实行严格管控,相关社区(村)设立卡口,仅保留一个出入口,除应急保障车辆之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通行。对经批准出入的交通运输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消毒。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街道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消毒,落实闭环管理。隔离期间,除工作人员外,区域内所有人员足不出户。居家隔离时也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人员摸排。摸清封控区内所有人员底数,及时掌握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人员情况。及时将阳性检测人员、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按规范排查、转运。
3.健康监测。对封控区内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实施每日零报告制度。每天上、下午各开展一次体温检测和症状问询,并填写健康监测登记表。由市指挥中心(综合组)医疗和药品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区(县)卫健委主要领导负责,指定医疗机构负责封控区内居民日常疾病诊疗,提供健康咨询、常见病及慢性病诊疗、急救转运等服务。需转封控管理区域外就医时,应及时进行核酸检测,点对点将患者转运至辖区卫健委指定的医疗机构,全程实行闭环管理,确保“出得去、进得去、回得来”。
4.人员转运。封控区内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由区(县)医疗和药品专班立即安排负压救护车,转运至乌鲁木齐国际医院。排除感染风险后可转运至居家隔离。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者,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院。相关人员转运前要就地加强管控,转运中要强化转运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
5.环境消毒和监测。按照《乌鲁木齐疫情防控区域管理环境检测与消杀工作指南》要求,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消毒,做好质控评估。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点、工作点、活动点等场所,及时开展终末消毒。
6.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首次核酸筛查。按照单人单管入户采样方式,前7天每天检测1次,第10、14天各检测1次,6小时内出结果。14天后根据疫情进展及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核酸检测频次,封控区解除前2天内再开展一轮全员核酸筛查。
7.垃圾分类清运。规范设置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和医疗废弃物临时收集点。核酸检测阳性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产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等,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其他垃圾可作为“其他相关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双层、双消、鹅颈扎”要求处理,由市城管部门统一安排按要求收运,做到“日产日清”,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8.生活物资保障。调配力量,明确专人负责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切实做好需求收集、帮助购买、配送到户等工作。属地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协调发展改革、商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畅通运输通道,推动保供单位、大型商超加强与各社区对接,及时配送有关物资。
9.宣传引导。通过微信、短信、公众号、小喇叭、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疫情相关信息,引导居民落实个人防护、居室通风等要求。密切关注和及时回应居民诉求,共同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及时对居民开展健康指导、心理疏导、情绪安抚。
(二)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发现阳性、立即提级”的管理措施,原则上按照封控区管理。具体如下:
1.区域管控。相关社区(村)设立卡口,仅保留一个出入口,除应急车辆之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通行。对经批准出入的交通运输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消毒。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街道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消毒,落实闭环管理。原则上居民足不出户,居家时也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待连续3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每户每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并在小区内进行适当非聚集性活动等。
2.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首次核酸筛查。按照1户1管(5混1管)入户采样方式,前7天每天检测1次,第10、14天各检测1次,12小时内出结果。14天后根据疫情进展及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核酸检测频次,其余措施同“封控区”。
(三)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具体如下:
1.强化社会面管控。各类经营单位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绿码、戴口罩等措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从严控制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在发现疫情初期、流行病学调查尚未排清风险前,暂停棋牌室、影剧院、网吧、歌厅、酒吧、台球厅、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经营活动。控制餐馆、公共食堂经营规模和营业时间,必要时暂停堂食。
2.交通管控。防范区内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离开防范区,出区域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闭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保障其通行顺畅。
3.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首次核酸筛查。按照10混1管在指定采样点采样方式,在第1、2、3、5、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24小时内出结果。14天内未出现病例的均调整为每5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4.健康宣教。加强健康教育,提醒居民减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做好防控政策宣传引导,使居民主动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工作。对出现“十大症状”的,由社区安排专车转运至定点发热门诊排查诊断。对需要就医的,由市指挥中心(综合组)医疗和药品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区(县)卫健委主要领导负责,在社区工作人员陪同下,点对点将患者转运至辖区卫健委指定的医疗机构,全程实行闭环管理。
5.环境卫生。加强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卫生死角,加强对公共卫生间、社区活动场所、户外活动设施等公共部位以及垃圾站点的消毒。
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
一、新增三区划分范围
(一)封控区
1.水磨沟区新民路街道五星北路71号院6号楼;
2.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211号新芙蓉小区(北院)24号楼;
3.水磨沟区南湖南路西二巷100号院4号楼、11号楼、17号楼。
(二)管控区
1.水磨沟区新民路街道五星北路85号三星房产、五星北路77号天宁尊爵小区、五星北路71号院及周边商铺;
2.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211号新芙蓉小区(北院);
3.水磨沟区南湖南路西二巷45号乌鲁木齐市第59小学、南湖南路西二巷46号金福苑小区、南湖南路西二巷47号南湖安居一期、南湖南路西二巷69号红山村花园小区、南湖南路西二巷100号院、安居南路191号院。
(三)防范区
1.东至五星北路三星房产、南至红山路、西至红山路北七巷、北至红山路北七巷290号;
2.东至七道湾南路,西至斜井南社区,南至运城社区,北至七道湾南路西二巷;
3.东至南湖南路,西至河滩快速路,南至西虹东路,北至南湖西路。
二、管理服务措施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明确如下管理服务措施:
(一)封控区。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服务措施,具体如下:
1.区域封闭。实行严格管控,相关社区(村)设立卡口,仅保留一个出入口,除应急保障车辆之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通行。对经批准出入的交通运输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消毒。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街道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消毒,落实闭环管理。隔离期间,除工作人员外,区域内所有人员足不出户。居家隔离时也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人员摸排。摸清封控区内所有人员底数,及时掌握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人员情况。及时将阳性检测人员、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按规范排查、转运。
3.健康监测。对封控区内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实施每日零报告制度。每天上、下午各开展一次体温检测和症状问询,并填写健康监测登记表。由市指挥中心(综合组)医疗和药品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区(县)卫健委主要领导负责,指定医疗机构负责封控区内居民日常疾病诊疗,提供健康咨询、常见病及慢性病诊疗、急救转运等服务。需转封控管理区域外就医时,应及时进行核酸检测,点对点将患者转运至辖区卫健委指定的医疗机构,全程实行闭环管理,确保“出得去、进得去、回得来”。
4.人员转运。封控区内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由区(县)医疗和药品专班立即安排负压救护车,转运至乌鲁木齐国际医院。排除感染风险后可转运至居家隔离。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者,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院。相关人员转运前要就地加强管控,转运中要强化转运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
5.环境消毒和监测。按照《乌鲁木齐疫情防控区域管理环境检测与消杀工作指南》要求,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消毒,做好质控评估。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点、工作点、活动点等场所,及时开展终末消毒。
6.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首次核酸筛查。按照单人单管入户采样方式,前7天每天检测1次,第10、14天各检测1次,6小时内出结果。14天后根据疫情进展及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核酸检测频次,封控区解除前2天内再开展一轮全员核酸筛查。
7.垃圾分类清运。规范设置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和医疗废弃物临时收集点。核酸检测阳性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产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等,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其他垃圾可作为“其他相关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双层、双消、鹅颈扎”要求处理,由市城管部门统一安排按要求收运,做到“日产日清”,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8.生活物资保障。调配力量,明确专人负责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切实做好需求收集、帮助购买、配送到户等工作。属地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协调发展改革、商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畅通运输通道,推动保供单位、大型商超加强与各社区对接,及时配送有关物资。
9.宣传引导。通过微信、短信、公众号、小喇叭、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疫情相关信息,引导居民落实个人防护、居室通风等要求。密切关注和及时回应居民诉求,共同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及时对居民开展健康指导、心理疏导、情绪安抚。
(二)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发现阳性、立即提级”的管理措施,原则上按照封控区管理。具体如下:
1.区域管控。相关社区(村)设立卡口,仅保留一个出入口,除应急车辆之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通行。对经批准出入的交通运输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消毒。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街道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消毒,落实闭环管理。原则上居民足不出户,居家时也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待连续3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每户每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并在小区内进行适当非聚集性活动等。
2.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首次核酸筛查。按照1户1管(5混1管)入户采样方式,前7天每天检测1次,第10、14天各检测1次,12小时内出结果。14天后根据疫情进展及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核酸检测频次,其余措施同“封控区”。
(三)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具体如下:
1.强化社会面管控。各类经营单位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绿码、戴口罩等措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从严控制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在发现疫情初期、流行病学调查尚未排清风险前,暂停棋牌室、影剧院、网吧、歌厅、酒吧、台球厅、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经营活动。控制餐馆、公共食堂经营规模和营业时间,必要时暂停堂食。
2.交通管控。防范区内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离开防范区,出区域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闭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保障其通行顺畅。
3.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首次核酸筛查。按照10混1管在指定采样点采样方式,在第1、2、3、5、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24小时内出结果。14天内未出现病例的均调整为每5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4.健康宣教。加强健康教育,提醒居民减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做好防控政策宣传引导,使居民主动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工作。对出现“十大症状”的,由社区安排专车转运至定点发热门诊排查诊断。对需要就医的,由市指挥中心(综合组)医疗和药品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区(县)卫健委主要领导负责,在社区工作人员陪同下,点对点将患者转运至辖区卫健委指定的医疗机构,全程实行闭环管理。
5.环境卫生。加强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卫生死角,加强对公共卫生间、社区活动场所、户外活动设施等公共部位以及垃圾站点的消毒。
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
【#保定博野县公布11名阳性感染者轨迹#】博野县疫情办发布最新通告,2022年4月1日,我县发现1名风险人员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在对其接触人员追踪排查时,又检出10例阳性感染者。为及时排查风险隐患,落实“内防反弹”各项措施,现将11例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感染者1
3月18日14:47从博野镇王各庄村家中出发自驾去东王各庄,15:51在霍磊熟食购物,15:54在珍果鲜水果超市购物。
3月19日居家未外出。
3月20号9:04到胡三肉店购物,9:15去门东菜市场买菜,到药都新城门口送菜,10:00到药王庙党立中水暖店购物,10:01到药王庙何东伟店铺,10:38曾到安国和悦府1号楼2801室。
3月22日11:20到安国石佛镇立庄村杨某某家。
3月23日凌晨5:30自驾车去安国立庄杨某某家,7:00到仁和家园锦绣城,后驾车于8:49到达安国国际大酒店参加婚礼,16:03去蠡县南中卫村织布厂。
3月24日16:30去小龙瓜果蔬菜店买菜,20:15骑电车去便民小超市,下午18:10自驾到博野镇二中接女儿回家。
3月25日14:53到达安国石佛镇王街王某某家参加葬礼。
3月28日6:40至7:00送孩子去博野镇二中, 11:00去尚溪商店,14:40夫妻二人自驾去千禧诊所,16:20骑电车到尚溪商店。
3月30日,8:45去小龙瓜果蔬菜店买菜,17:00去杨辉超市购物。
3月31日7:28去安国市南楼村刘东家买电机,22:00自驾去冯村卫生院采集核酸。
感染者2
3月21日至2022年3月25日均在博野县二中。
3月25日18:20由父亲接回博野镇王各庄家中,后未再外出。
3月26日至27日居家,未外出,家中无访客。
3月28日-4月1日在校住宿。
4月1日上午到博野县医院进行核酸筛查。
感染者3
3月21日-25日和3月28-31日,均为骑自行车往返于博野县二中和博野镇冯村家中。
3月26-27日,居家无外出。
4月1日,早上06:30骑自行车从家出发到学校,下午,于博野第二中学集中采集核酸。
感染者4
2022年3月21-https://t.cn/A66lC6UK ,约8:10到学校直至下午回到博野县东方家园小区家,期间一直在学校。
3月26日,13:30至17:30左右在东方家园小区公园游玩, 19:00左右到前街与程委路交叉口附近药店买药。20:20曾到过博阳小区13栋3单元,但未上楼。
3月27日,全天在家未外出。
3月28日,中午12:30至下午18:00在博野二中。
3月29日-https://t.cn/A66lC6UH ,期间一直在学校。
3月31日,早晨7:50到学校,11:00左右去前街与程委路交叉口附近药店买药。
感染者5
3月25日从学校返回博野镇庄头村家中。
3月26日15:30曾到苏某某位于博野镇庄头村家中,17:00左右曾到杨某某位于博野镇庄头村家中。
3月27日,居家未外出,无他人来访。
3月28日-3月31日,在学校内住宿未外出。
4月1日上午9点从学校接回步行至冯村卫生所采集核酸。
感染者6
3月25日下午16:30从博野县二中返回博野镇王营村家中。
3月26日至27日 居家未再外出。
3月28日至4月1日期间早上6:30分由母亲骑电动车送至博野镇二中学校上课。
感染者7
2022年3月25日早6:30骑自行车到博野二中上学,18:30到博野镇杜各庄家中,19:00曾到小区球场打篮球。
2022年3月26日学校放假,去找同学玩。
2022年3月27日11:00去奶奶家吃饭,13:00回家。15:00去找同学。
2022年3月28日至3月31日早6:30骑自行车到博野二中上学,18:30回家。
2022年4月1日早6:30骑自行车到博野二中上学,后在学校集中隔离。
感染者8
3月26、27日放假在博野镇庄头村家中,曾到过本村小超市。
3月28日-4月1日在博野县二中学校住宿,在校期间每天正常上下课,放学后返回宿舍,在校期间未外出,直至被接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9
3月25日、28日-30日均为往返于博野县二中和博野镇大苑村家中。
3月26日-27日居家未外出。
3月31日在学校上课用餐住宿无外出。
4月1日作为密切接触者在学校集中隔离。
感染者10
3月25日,16时20分放学后返回博野县庄头营家中。
3月26日-3月27日,居家未外出。
3月28日-4月1日,在博野县第二中学上学。
感染者11
3月25日、28日至4月1日在学校上课。
26日和同学出去玩,人员不详地址不详。
27日居家博野县通达家园小区未外出。
为保护易感人群,严防出现感染传播,在此提醒广大居民,如在上述时间、地点与感染者可能接触或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村(社区)、工作单位、县疾控中心或县防疫办报告,并配合做好排查流调、核酸检测、健康检测等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博野县疾控中心:8719368
博野县防疫办电话:5832026#关注河北疫情# (博野发布) #保定疫情最新动态#
感染者1
3月18日14:47从博野镇王各庄村家中出发自驾去东王各庄,15:51在霍磊熟食购物,15:54在珍果鲜水果超市购物。
3月19日居家未外出。
3月20号9:04到胡三肉店购物,9:15去门东菜市场买菜,到药都新城门口送菜,10:00到药王庙党立中水暖店购物,10:01到药王庙何东伟店铺,10:38曾到安国和悦府1号楼2801室。
3月22日11:20到安国石佛镇立庄村杨某某家。
3月23日凌晨5:30自驾车去安国立庄杨某某家,7:00到仁和家园锦绣城,后驾车于8:49到达安国国际大酒店参加婚礼,16:03去蠡县南中卫村织布厂。
3月24日16:30去小龙瓜果蔬菜店买菜,20:15骑电车去便民小超市,下午18:10自驾到博野镇二中接女儿回家。
3月25日14:53到达安国石佛镇王街王某某家参加葬礼。
3月28日6:40至7:00送孩子去博野镇二中, 11:00去尚溪商店,14:40夫妻二人自驾去千禧诊所,16:20骑电车到尚溪商店。
3月30日,8:45去小龙瓜果蔬菜店买菜,17:00去杨辉超市购物。
3月31日7:28去安国市南楼村刘东家买电机,22:00自驾去冯村卫生院采集核酸。
感染者2
3月21日至2022年3月25日均在博野县二中。
3月25日18:20由父亲接回博野镇王各庄家中,后未再外出。
3月26日至27日居家,未外出,家中无访客。
3月28日-4月1日在校住宿。
4月1日上午到博野县医院进行核酸筛查。
感染者3
3月21日-25日和3月28-31日,均为骑自行车往返于博野县二中和博野镇冯村家中。
3月26-27日,居家无外出。
4月1日,早上06:30骑自行车从家出发到学校,下午,于博野第二中学集中采集核酸。
感染者4
2022年3月21-https://t.cn/A66lC6UK ,约8:10到学校直至下午回到博野县东方家园小区家,期间一直在学校。
3月26日,13:30至17:30左右在东方家园小区公园游玩, 19:00左右到前街与程委路交叉口附近药店买药。20:20曾到过博阳小区13栋3单元,但未上楼。
3月27日,全天在家未外出。
3月28日,中午12:30至下午18:00在博野二中。
3月29日-https://t.cn/A66lC6UH ,期间一直在学校。
3月31日,早晨7:50到学校,11:00左右去前街与程委路交叉口附近药店买药。
感染者5
3月25日从学校返回博野镇庄头村家中。
3月26日15:30曾到苏某某位于博野镇庄头村家中,17:00左右曾到杨某某位于博野镇庄头村家中。
3月27日,居家未外出,无他人来访。
3月28日-3月31日,在学校内住宿未外出。
4月1日上午9点从学校接回步行至冯村卫生所采集核酸。
感染者6
3月25日下午16:30从博野县二中返回博野镇王营村家中。
3月26日至27日 居家未再外出。
3月28日至4月1日期间早上6:30分由母亲骑电动车送至博野镇二中学校上课。
感染者7
2022年3月25日早6:30骑自行车到博野二中上学,18:30到博野镇杜各庄家中,19:00曾到小区球场打篮球。
2022年3月26日学校放假,去找同学玩。
2022年3月27日11:00去奶奶家吃饭,13:00回家。15:00去找同学。
2022年3月28日至3月31日早6:30骑自行车到博野二中上学,18:30回家。
2022年4月1日早6:30骑自行车到博野二中上学,后在学校集中隔离。
感染者8
3月26、27日放假在博野镇庄头村家中,曾到过本村小超市。
3月28日-4月1日在博野县二中学校住宿,在校期间每天正常上下课,放学后返回宿舍,在校期间未外出,直至被接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9
3月25日、28日-30日均为往返于博野县二中和博野镇大苑村家中。
3月26日-27日居家未外出。
3月31日在学校上课用餐住宿无外出。
4月1日作为密切接触者在学校集中隔离。
感染者10
3月25日,16时20分放学后返回博野县庄头营家中。
3月26日-3月27日,居家未外出。
3月28日-4月1日,在博野县第二中学上学。
感染者11
3月25日、28日至4月1日在学校上课。
26日和同学出去玩,人员不详地址不详。
27日居家博野县通达家园小区未外出。
为保护易感人群,严防出现感染传播,在此提醒广大居民,如在上述时间、地点与感染者可能接触或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村(社区)、工作单位、县疾控中心或县防疫办报告,并配合做好排查流调、核酸检测、健康检测等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博野县疾控中心:8719368
博野县防疫办电话:5832026#关注河北疫情# (博野发布) #保定疫情最新动态#
【#保定博野县公布11例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博野县疫情办发布最新通告,2022年4月1日,我县发现1名风险人员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在对其接触人员追踪排查时,又检出10例阳性感染者。为及时排查风险隐患,落实“内防反弹”各项措施,现将11例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感染者1
3月18日14:47从博野镇王各庄村家中出发自驾去东王各庄,15:51在霍磊熟食购物,15:54在珍果鲜水果超市购物。
3月19日居家未外出。
3月20号9:04到胡三肉店购物,9:15去门东菜市场买菜,到药都新城门口送菜,10:00到药王庙党立中水暖店购物,10:01到药王庙何东伟店铺,10:38曾到安国和悦府1号楼2801室。
3月22日11:20到安国石佛镇立庄村杨某某家。
3月23日凌晨5:30自驾车去安国立庄杨某某家,7:00到仁和家园锦绣城,后驾车于8:49到达安国国际大酒店参加婚礼,16:03去蠡县南中卫村织布厂。
3月24日16:30去小龙瓜果蔬菜店买菜,20:15骑电车去便民小超市,下午18:10自驾到博野镇二中接女儿回家。
3月25日14:53到达安国石佛镇王街王某某家参加葬礼。
3月28日6:40至7:00送孩子去博野镇二中, 11:00去尚溪商店,14:40夫妻二人自驾去千禧诊所,16:20骑电车到尚溪商店。
3月30日,8:45去小龙瓜果蔬菜店买菜,17:00去杨辉超市购物。
3月31日7:28去安国市南楼村刘东家买电机,22:00自驾去冯村卫生院采集核酸。
感染者2
3月21日至2022年3月25日均在博野县二中。
3月25日18:20由父亲接回博野镇王各庄家中,后未再外出。
3月26日至27日居家,未外出,家中无访客。
3月28日-4月1日在校住宿。
4月1日上午到博野县医院进行核酸筛查。
感染者3
3月21日-25日和3月28-31日,均为骑自行车往返于博野县二中和博野镇冯村家中。
3月26-27日,居家无外出。
4月1日,早上06:30骑自行车从家出发到学校,下午,于博野第二中学集中采集核酸。
感染者4
2022年3月21-https://t.cn/A66l9XxW ,约8:10到学校直至下午回到博野县东方家园小区家,期间一直在学校。
3月26日,13:30至17:30左右在东方家园小区公园游玩, 19:00左右到前街与程委路交叉口附近药店买药。20:20曾到过博阳小区13栋3单元,但未上楼。
3月27日,全天在家未外出。
3月28日,中午12:30至下午18:00在博野二中。
3月29日-https://t.cn/A66l9XJw ,期间一直在学校。
3月31日,早晨7:50到学校,11:00左右去前街与程委路交叉口附近药店买药。
感染者5
3月25日从学校返回博野镇庄头村家中。
3月26日15:30曾到苏某某位于博野镇庄头村家中,17:00左右曾到杨某某位于博野镇庄头村家中。
3月27日,居家未外出,无他人来访。
3月28日-3月31日,在学校内住宿未外出。
4月1日上午9点从学校接回步行至冯村卫生所采集核酸。
感染者6
3月25日下午16:30从博野县二中返回博野镇王营村家中。
3月26日至27日 居家未再外出。
3月28日至4月1日期间早上6:30分由母亲骑电动车送至博野镇二中学校上课。
感染者7
2022年3月25日早6:30骑自行车到博野二中上学,18:30到博野镇杜各庄家中,19:00曾到小区球场打篮球。
2022年3月26日学校放假,去找同学玩。
2022年3月27日11:00去奶奶家吃饭,13:00回家。15:00去找同学。
2022年3月28日至3月31日早6:30骑自行车到博野二中上学,18:30回家。
2022年4月1日早6:30骑自行车到博野二中上学,后在学校集中隔离。
感染者8
3月26、27日放假在博野镇庄头村家中,曾到过本村小超市。
3月28日-4月1日在博野县二中学校住宿,在校期间每天正常上下课,放学后返回宿舍,在校期间未外出,直至被接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9
3月25日、28日-30日均为往返于博野县二中和博野镇大苑村家中。
3月26日-27日居家未外出。
3月31日在学校上课用餐住宿无外出。
4月1日作为密切接触者在学校集中隔离。
感染者10
3月25日,16时20分放学后返回博野县庄头营家中。
3月26日-3月27日,居家未外出。
3月28日-4月1日,在博野县第二中学上学。
感染者11
3月25日、28日至4月1日在学校上课。
26日和同学出去玩,人员不详地址不详。
27日居家博野县通达家园小区未外出。
为保护易感人群,严防出现感染传播,在此提醒广大居民,如在上述时间、地点与感染者可能接触或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村(社区)、工作单位、县疾控中心或县防疫办报告,并配合做好排查流调、核酸检测、健康检测等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博野县疾控中心:8719368
博野县防疫办电话:5832026(博野发布)
感染者1
3月18日14:47从博野镇王各庄村家中出发自驾去东王各庄,15:51在霍磊熟食购物,15:54在珍果鲜水果超市购物。
3月19日居家未外出。
3月20号9:04到胡三肉店购物,9:15去门东菜市场买菜,到药都新城门口送菜,10:00到药王庙党立中水暖店购物,10:01到药王庙何东伟店铺,10:38曾到安国和悦府1号楼2801室。
3月22日11:20到安国石佛镇立庄村杨某某家。
3月23日凌晨5:30自驾车去安国立庄杨某某家,7:00到仁和家园锦绣城,后驾车于8:49到达安国国际大酒店参加婚礼,16:03去蠡县南中卫村织布厂。
3月24日16:30去小龙瓜果蔬菜店买菜,20:15骑电车去便民小超市,下午18:10自驾到博野镇二中接女儿回家。
3月25日14:53到达安国石佛镇王街王某某家参加葬礼。
3月28日6:40至7:00送孩子去博野镇二中, 11:00去尚溪商店,14:40夫妻二人自驾去千禧诊所,16:20骑电车到尚溪商店。
3月30日,8:45去小龙瓜果蔬菜店买菜,17:00去杨辉超市购物。
3月31日7:28去安国市南楼村刘东家买电机,22:00自驾去冯村卫生院采集核酸。
感染者2
3月21日至2022年3月25日均在博野县二中。
3月25日18:20由父亲接回博野镇王各庄家中,后未再外出。
3月26日至27日居家,未外出,家中无访客。
3月28日-4月1日在校住宿。
4月1日上午到博野县医院进行核酸筛查。
感染者3
3月21日-25日和3月28-31日,均为骑自行车往返于博野县二中和博野镇冯村家中。
3月26-27日,居家无外出。
4月1日,早上06:30骑自行车从家出发到学校,下午,于博野第二中学集中采集核酸。
感染者4
2022年3月21-https://t.cn/A66l9XxW ,约8:10到学校直至下午回到博野县东方家园小区家,期间一直在学校。
3月26日,13:30至17:30左右在东方家园小区公园游玩, 19:00左右到前街与程委路交叉口附近药店买药。20:20曾到过博阳小区13栋3单元,但未上楼。
3月27日,全天在家未外出。
3月28日,中午12:30至下午18:00在博野二中。
3月29日-https://t.cn/A66l9XJw ,期间一直在学校。
3月31日,早晨7:50到学校,11:00左右去前街与程委路交叉口附近药店买药。
感染者5
3月25日从学校返回博野镇庄头村家中。
3月26日15:30曾到苏某某位于博野镇庄头村家中,17:00左右曾到杨某某位于博野镇庄头村家中。
3月27日,居家未外出,无他人来访。
3月28日-3月31日,在学校内住宿未外出。
4月1日上午9点从学校接回步行至冯村卫生所采集核酸。
感染者6
3月25日下午16:30从博野县二中返回博野镇王营村家中。
3月26日至27日 居家未再外出。
3月28日至4月1日期间早上6:30分由母亲骑电动车送至博野镇二中学校上课。
感染者7
2022年3月25日早6:30骑自行车到博野二中上学,18:30到博野镇杜各庄家中,19:00曾到小区球场打篮球。
2022年3月26日学校放假,去找同学玩。
2022年3月27日11:00去奶奶家吃饭,13:00回家。15:00去找同学。
2022年3月28日至3月31日早6:30骑自行车到博野二中上学,18:30回家。
2022年4月1日早6:30骑自行车到博野二中上学,后在学校集中隔离。
感染者8
3月26、27日放假在博野镇庄头村家中,曾到过本村小超市。
3月28日-4月1日在博野县二中学校住宿,在校期间每天正常上下课,放学后返回宿舍,在校期间未外出,直至被接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9
3月25日、28日-30日均为往返于博野县二中和博野镇大苑村家中。
3月26日-27日居家未外出。
3月31日在学校上课用餐住宿无外出。
4月1日作为密切接触者在学校集中隔离。
感染者10
3月25日,16时20分放学后返回博野县庄头营家中。
3月26日-3月27日,居家未外出。
3月28日-4月1日,在博野县第二中学上学。
感染者11
3月25日、28日至4月1日在学校上课。
26日和同学出去玩,人员不详地址不详。
27日居家博野县通达家园小区未外出。
为保护易感人群,严防出现感染传播,在此提醒广大居民,如在上述时间、地点与感染者可能接触或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村(社区)、工作单位、县疾控中心或县防疫办报告,并配合做好排查流调、核酸检测、健康检测等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博野县疾控中心:8719368
博野县防疫办电话:5832026(博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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