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县城一级水源保护区捕鱼?抓!衡阳县森林公安局快速破获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020年7月16日凌晨1时左右,衡阳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驾船在西渡镇咸水村蒸水河县城一级水源保护区捕鱼,该局联合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把正在用丝网捕捞的犯罪嫌疑人控制,并扣押了渔船、丝网、捞斗等作案工具。https://t.cn/A6yTKDie
近日,衡阳县首次公益诉讼增殖放流在湘江一级支流蒸水河流域衡阳县段顺利实施。在衡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侵权行为人刘某将购买的20万尾鱼苗投放蒸水河。此举也是衡阳县检察院首次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江域进行生态环境修复实施增殖放流。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湘江干流衡阳县段、蒸水河及其支流的禁渔期。2019年4、5月份,刘某多次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网具非法捕鱼,其中一次现场查获渔获物15斤。经渔业生态损失评估,刘某非法捕捞的行为,破坏了水生态系统,造成渔业资源损失,非法捕获的渔获物导致当年绝对繁殖力减少的总量约不低于850万尾,应强制进行生态修复。衡阳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该行政公益诉讼线索后,依职权开展监督工作,向衡阳县农业农村局发出督促履行职责的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该局依法责令刘某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在蒸水河流域西渡老街河段自主投放各类鱼苗20万尾。
在此次增殖放流活动中,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行政公益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践行了“双赢共赢多赢”的发展理念,奠定了检察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合力保护环境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机制。据了解,近两年,衡阳县检察院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加强对“一湖四水”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为绿水青山撑起法律保护伞。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湘江干流衡阳县段、蒸水河及其支流的禁渔期。2019年4、5月份,刘某多次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网具非法捕鱼,其中一次现场查获渔获物15斤。经渔业生态损失评估,刘某非法捕捞的行为,破坏了水生态系统,造成渔业资源损失,非法捕获的渔获物导致当年绝对繁殖力减少的总量约不低于850万尾,应强制进行生态修复。衡阳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该行政公益诉讼线索后,依职权开展监督工作,向衡阳县农业农村局发出督促履行职责的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该局依法责令刘某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在蒸水河流域西渡老街河段自主投放各类鱼苗20万尾。
在此次增殖放流活动中,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行政公益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践行了“双赢共赢多赢”的发展理念,奠定了检察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合力保护环境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机制。据了解,近两年,衡阳县检察院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加强对“一湖四水”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为绿水青山撑起法律保护伞。
【今收到5万只口罩,将全部用于衡阳县复学复工等需要】3月9号,太平洋财险衡阳县支公司向我县捐赠一批一次性医用口罩,助力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这批口罩是该公司经过多方筹措,连夜从长沙运回衡阳县,共计5万枚,总价值约15万元。
这批口罩防疫物资将定向捐赠给我县新冠肺炎指挥部、农业农村局、教育局、交警队、环卫所等一线部门,用于帮助农业复工复产、教育复学准备、维护正常生活秩序等需要,口罩的送达及时缓解了防疫物资紧缺问题,助力我县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县领导王苏龙、唐仕海参加捐赠活动。
这批口罩防疫物资将定向捐赠给我县新冠肺炎指挥部、农业农村局、教育局、交警队、环卫所等一线部门,用于帮助农业复工复产、教育复学准备、维护正常生活秩序等需要,口罩的送达及时缓解了防疫物资紧缺问题,助力我县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县领导王苏龙、唐仕海参加捐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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