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一场鼠疫与三个王朝#大明王朝后期,大疫在北方多次流行。崇祯十六年(1643),通州、昌平州、保定府均有大疫,并且传入北京,明史云:“京师大疫,自二月至九月。”在初次流行的第二年,也就是崇祯十七年,北京大疫进入高峰,高峰期正是三四月间。
这个横行华北的大疫究竟是什么?“东死鼠,西死鼠,人见死鼠如见虎”,是人类历史上最可怕的烈性传染病:鼠疫。

历史上最有名的鼠疫流行是十四世纪让欧洲死了将近一半人口的黑死病。黑死病是通过跳蚤的叮咬在耗子之间、耗子和人之间传播的。其发病很快,死亡率极高。但这种病初发地要高温潮湿,像地中海边的意大利。同时卫生条件要很差,跳蚤老鼠到处都是。华北在明代虽然卫生环境不怎么样,可是气候干燥,加上冬季严寒,不适合跳蚤大规模繁殖,为什么也流行鼠疫? 与黑死病不同,在华北流行的鼠疫潜伏期长,死亡率没那么高,身上没有黑斑,往往有出血现象,以致迄今还有人认为不是鼠疫。

这个问题在20 世纪初东北鼠疫大流行时由一代名医伍连德找到答案,证明鼠疫有两种。引起黑死病的是腺鼠疫,通过跳蚤传播。在中国北方流行的是肺鼠疫,通过呼吸道传播,有效预防的方式是戴口罩。

然而,1644 年人们哪里知道何为口罩?

当李自成兵临城下的时候,北京城里鼠疫正好是大爆发的关键时刻。鼠疫在生活环境差的百姓和士兵中间流行,官僚家庭受波及很小,所以在深宫里的崇祯不知道,在城外的李自成也不知道,以至1644年3月17日,在李自成攻北京城的前一天,在唾手可得的胜利面前,李自成主动派出太监杜勋与崇祯议和,开出的条件是:“议割西北一带分因而王,并犒劳军银百万,退守河南”,“愿为朝廷内遏群寇,尤能以招兵助制辽藩,但不奉诏与觐耳”。李自成已经占据了陕西河南,割不割都一样。而且他也已经自立为王了,现在就是掏出一百万银子的事,还可以借助他去剿灭张献忠等,甚至抵抗满清。即便将来尾大不掉,也比城破国亡强一万倍。假设崇祯接受这个城下之盟,李自成就会解围而去,放弃到手的胜利。然而面对如此条件,崇祯却在社稷颠覆的关键时刻没有答应。等到李自成想惩罚性地攻一下城,没等开始,守城的兵就纷纷献城了。

李自成就这样连自己都不敢相信地轻易地进了北京城,同时连自己都不敢相信地发现他梦里繁华的京城现在如同鬼域。

不管是不是鬼城,进了京的没有人肯退出去。于是大顺的精兵良将就在北京住下了,不是住兵营就是住民居,降卒也要收编,无数的密切接触机会,使鼠疫开始在这些外地人中间流行开了。41天迅速丧失战斗力,原因不是北京的花花世界,而是满城的咳咳细菌。
李自成讨伐吴三桂,人数为什么争议很大,就是因为瘟疫流行,减员严重。可是为何在山海关前李自成一度占优?这还要说说肺鼠疫,这类鼠疫的潜伏期可以长到20多天,也就是感染了20多天才发病。这种潜伏期长的烈性传染病流行面广,因为未发病时和正常人一样,可以继续感染别人。

李自成带到山海关前的部队,正是剩下的还未发病的那部分人,战斗力还在。这批人在山海关战死了一部分,逃回来的也陆续发病。由于李自成手下全是鼠疫病人,即便是痊愈的也非常虚弱,能跑路就不错了。这就是为什么李自成从山海关下来,不能守北京,离开北京也连战连败的真正原因。

这些带病菌的士兵一路退一路把鼠疫流行过去,“凡贼所经地方皆大疫,不经者不疫”。各地留守的部队也染上鼠疫,于是弃山西弃西安最后败死九宫山。那支无敌的雄师被鼠疫消灭了,联合南明时已经是乌合之众。

历史上瘟疫造成大军死亡几成的记载比比皆是,行军打仗,最怕瘟疫。李鸿章便深有体会,考察西洋军事最大的感慨就是西方部队以医官为重,于是开设北洋医学堂,培养军医。在古代那种卫生条件和医疗水平下,一旦军营出现瘟疫,整个部队便不战而溃,多少次到手的胜利就是让瘟疫夺去的,李自成也一样。

出西安之时,摆在李自成面前是两条路,一是经营河南湖北,夺取江淮,二是进逼北京,最后他采取了顾君恩的中路直进策略。从夺取北京的结局来说,是个好计谋。可是暗中看不见的鼠疫之手,让在皇位上屁股没有坐稳的李自成急速败亡。

坚持讨伐吴三桂,也是李自成的一着臭棋。本来吴三桂不会主动进攻北京,也不会投降满清。李自成大军压境,只能把吴三桂推向满清。如果李自成占领北京以后马上解决吴三桂,那时军容尚整,可以以战逼降,是李自成唯一的机会。

后人分析李闯败亡,奇谈怪论层出不穷,偏偏就忽略了这个时机的问题。李自成以宋献策为军师,观天象占卜,可惜不会看显微镜。李闯之败,怪只怪天时。

3月23日到3月27日之间,吴三桂降而复叛,原因不是因为知道家人受虐待,而是知道了京城的虚实,知道大顺军瘟疫流行,他才敢背关一战。手下那批辽东军人和他一样在瘟疫中看到了称雄的希望,所以才义无反顾地追随他返回山海关。

吴三桂的算盘:李自成在大疫中不会与他交战,几个月后让瘟疫折磨得七七八八了,北京就是他吴三桂的了。人在辽东的吴三桂,因为家人在京,北京大疫的情况他很清楚,也料到会流行到秋天,所以才敢冲冠一怒。

人云吴三桂引清兵入关,是想借清兵灭流寇,然后用金银财宝把清兵哄回去。吴三桂自幼和清兵为敌,哪会这么天真?何况满清还有范文程、洪承畴,他这种把戏焉能瞒得过去?吴三桂不会不考虑引清兵入关,重则千古罪人,轻则也是石敬瑭。历史上这种引狼入室的,有哪一次“狼”是轻易退回去的?

吴三桂知书达理,不会冒此罪名的。他的真实想法,是把满清也引进疫区,让这场瘟疫帮他消灭两个大敌。到达北京之后,吴三桂没有在疫区停留,率军猛追李自成,他知道现在是最好的时机,尽管他手下伤亡很大,可是李自成已经无还手之力了,而且他不能留在北京让手下失去战斗力。追了一半不追了,是因为部下也开始发病了。

山海关前“暴骨盈野,三年收之未尽也”,满清入关后安葬崇祯,为什么不下令地方官员收尸,而听之暴露荒野?这不像是新王朝的气象。原因还是瘟疫,病尸谁敢收? 清军入关后,一部分随吴三桂追击李自成,另外还有很大一部分人马驻扎在北京,当年除了张罗顺治登基外,没有一丝南下的打算,即使南京那里建立小朝廷渐渐成了气候。究其原因,也是清军入京以后染上瘟疫了。吴三桂的绝户计几乎成功了,可惜,天不遂人愿。满清入关是因为天时,坐稳了还是因为天时。

历史记载,鼠疫在北京和华北的确流行到1644年9月。可是满汉分治,满人和汉人没有杂居,接触的机会少,加上满人入京天气已经开始热了,离开人体的细菌不容易存活,鼠疫便没有像大顺军那样大规模在满人中传播。即便这样,还是有一定程度的流行,造成满清当年无力南下。

鼠疫连续流行两年后,第三年不流行了。顺治二年(1645)开始风调雨顺,天气不再干燥了,大规模鼠疫没有了。烈性传染病流行过程中一些迄今为止无法解释的自然规律,甚至在今天科学家们也只能说是天意。吴三桂的妙计终归敌不过天时。

鼠疫这个黑暗中的手在当时和后世造成了对满清战斗力过高的估计,因为连纵横中原的李自成都一战而溃,人们普遍认为满清部队的战斗力很强。实际上从后来郑成功、李定国的战绩来看,率领那种算不上雄师的部队都能几乎席卷南方,可见,满清部队的战斗力没有那么厉害。

满清以十万之众夺取天下,鼠疫帮了大忙。今人赞许多尔衮,可是历次北方民族侵入中原时,其领袖人物在能力上堪与多尔衮并肩的比比皆是,那些民族除了蒙古外,都没有如愿,就是因为没有鼠疫这个天时。

明朝为什么祸不单行? 流寇北虏还有鼠疫,可以说天欲亡明。但是仔细探讨一下,究竟是什么导致明朝灭亡? 退一步说为何1644 年北京一年三变天? 满清的问题先放在一边,流寇和鼠疫其实同源,都是因为土地兼并。

老百姓丢掉了土地,出路有两条,一是成为流民饥民,最后走投无路加入流寇。二是去开荒,大批失去土地的农民经山西去草原开荒。草原原来是野鼠的地盘,万历年开始,山西经常性地流行鼠疫,正是因为草原被逐渐蚕食的原因。

为什么偏偏就李自成倒霉? 这就要从流行病的传播过程说起。传染病或者从动物到人、或者从人到人,都是一传一或者一传几的形式,一开始是点,然后是小规模的面,最后是大规模的铺天盖地。从点到面到铺天盖地有个临界点,就是合适的环境气候和足够的传染源。

就北京的情况,春天的三四月间最容易流行传染病,崇祯年间山西的情况也证明这种鼠疫发病的高峰是这两个月,之前是积累阶段,其后因为天热逐渐下降。恰恰是这两个月,李自成驻扎在北京。

传染病大流行的另外一个因素是要人多,草原上鼠疫一直没断,可是没有流行,因为没有太多的人。北京鼠疫流行,是因为京城人烟密集,本来这一年就是鼠疫高峰期,在最高点突然涌进了几十万外地人,一下子就成了鼠疫杆菌的载体。连年鼠疫,北京居民里面好歹有些有抵抗力的,新人这么一来,全是没经历过的,不快速流行才怪。

于是鼠疫的流行从北京市民和三大营士兵里面转移到大顺军队中,李自成的部队成了鼠疫的主要疫区。李自成从北京撤出来,大部分的现行鼠疫病人和感染者也就出了北京。清兵入京后,天气开始热是一方面,北京城里没有多少现行鼠疫病人和感染者也是一个原因,老百姓染上鼠疫的,不是好了就是死了,顶多是零零散散的,不够大规模传播的基数。

明之亡不是亡于鼠疫,而是民不聊生。亡于鼠疫的是李闯,天下归清也要归功于耗子和它身上的小小细菌。历史有时候是肉眼看得见的,有时候是看不见的。

1644 年春天,北京的历史,就不是肉眼可以看见的,正是这类肉眼看不见的历史,才是被史学家忽视的“国家兴亡自有时”。(文/朱宇航 张森奉)

我们只有在午夜梦回才能和走丢的人重逢,不像电视剧,好像天气都会为了两个人能够再次相遇而破例改变。

当初相爱是真的,后来我的难过也是真的。如果一切还来得及,希望我们都问心无愧。

我以前从来不相信一个人可以喜欢另一个人几十年,喜欢到他或者她牵起另一个人手的时候,依然内心放不下。

你知道瞒着所有人偷偷爱一个人的感觉吗?

感觉吗?我只知道,想要在感情上完美,大概会比其他事情都要艰难。

我看见过很多人,其实我自己也有过,你爱我的时候我不重视,我爱你的时候你不珍惜。

就仿佛处于地球上的不同半球的两个人,之间永远隔着尴尬的时差。

我也希望,双方兜兜转转都还来得及确认心意。

她走后,他我后悔了。遇见一个爱我的人,而且我也很爱她,可是我没有能够好好珍惜。

但所幸的是,她最后也还是想做他的女孩的。

可是对于我们呢,我们年少时候不管不顾搞丢的人,却根本不是那么容易在我们意识到自己错误的时候,还有机会回头再来啊。

相爱没有那么容易,才会特别让人着迷。

朋友最近梦见他了。这些年过去,梦里的他,音容相貌从记忆里拎出来连灰尘都没有。

“但凡未得到,但凡是过去,总是最登对”

——《似是故人来》,朋友听得有一些恍恍惚惚。

梦见他之后,她最近都开始睡得不安稳了。不曾想到,曾以为已经记不清楚的人,以为再也不会让自己有任何心里波动的人,卷土重来,带来毁灭性打击。

如果她知道自己对他的记忆只是缺少了一个打开的开关,那她一定不去看那张芬兰生物圈保护区白桦森林的照片。

白桦林,是属于朋友和那个人的过去。

他们曾在春寒料峭的时候,去过原本准备金秋时节去的新疆哈巴河,那里一年四季中每一天都有好看的景。

但那里的白桦林还没有金黄的树叶,所以他们偷偷做了一件小孩子才会做的事情。朋友用身上的小刀偷偷在其中的一棵树上刻下了两个人的姓氏,用力太大,一刀下去,白桦树流下了汁。

“哎呀,我弄疼它了,它这样好像流泪啊”。

她抬头问他,弯弯的嘴角露出小小的虎牙,“你以后要是伤害我,我也会跟它一样哭的喔”。

“我是不会让你哭的”。

他伸出手去摸树上伤口处的液体时的表情,是一种毫无理由的偏心和宠爱。朋友至今还记得。

但他们还是分手了,是朋友决定的。那段感情,她是占据主动权的高傲任性的甲方,也是后来内心愧疚的乙方。

是「后来才知道,再也很难遇到像他那样对她好的人」的一方了。

朋友也是现在才知道,相比于自己的眼泪,那年被自己割开的白桦树留下的汁液是真正的珍珠。

春天,冰雪融化,桦树根从开始解冻的土壤中吸收水分,然后将用自己的水分蓄积一整个冬季的营养物质溶解成桦树汁。而在芬兰,它更是被列入《丹麦药典》的美容圣品。

但这一切,她的眼泪也好,白桦树的汁液也好,总要懂得的人才会珍爱住。

梦醒的那一晚,是凌晨四点,朋友睡意全无。经历了很多事情之后才明白,两个人之间何为情,何为爱。

年少时渴望男子俊压全场,如今才知道长久陪伴身边的,更该有的是知冷知热的一颗心啊。

可有了又如何呢?奈何你又不懂珍惜。

那一万年的爱情期限,如今也变成了“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我想大概是因为我们都知道了吧,知道了关于我们的遗憾,我们的过错,关于我爱你。所有的一切都应该保留在当下,保留在现在。

如果余生是你,我希望余生早点开始。

我也曾经有过遗憾,错过了一些东西,比如一个曾经很要好的朋友,比如某一次可以让我变得更加优秀的机会,还有那个曾经爱了很久的人。

如果曾经拥有了,当下会怎样呢?

我现在无从得知,但我却真正明白了“抓住机会,好好珍惜”这几个字的意义。

所以,希望你亦是,好吗?

  吃完饭,还剩半桌,初渐叹了口气,觉得盖上明天应该还能凑合再吃一顿,于是他在房间里到处找能盖住那些菜的东西。   这时,响起了叩门声。   从前这个点,季缨也是喜欢来叩他的门的,理由是睡不着,要和他一块儿看看星星。然后他们就会一起爬上屋顶,坐在屋顶上边看星星边聊废话,爬屋顶的次数太多了,废话也是不计其数,他早就记不清他们都说了些什么了。   他是真的,记性不太好。   “来了来了。”   初渐走去开门,来人却并不是季缨,更不是来找他看星星的。   是两个小侍从,见了他微微向他行了礼,一个来收拾桌上的碗筷,另外一个拿了一套干净衣裳。初渐看见小侍从把他还没有吃完也还没来得及盖上的饭菜就这么端走了,心中叫苦不迭,另外一个小侍从则是把衣服交到初渐手上,道:“沐浴水很快就会打来,还请公子自行沐浴更衣。”   初渐扶了扶额,季缨这么爱干净的吗?这两年,他到底经历了些什么?还有,他为什么要戴个面具?   他的脑海里闪过那个比他高半个头房白衣少年,他微微扬起的嘴角像是一个烙印一般,印刻在他的脑海里。
  那天夜里,初渐做了一个梦。
  他梦见他一个人走在幽静的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小巷子里,身上没有任何武器,他就那么摸黑走着,走着走着,发现前方一点光亮,心下好奇,快步走了上去,待灯光渐渐变得近了,他才发现前方是个小孩,五六岁左右,手上提着一个小灯笼,小孩在哭,哭的很是可怜,小小的身体都在颤抖。
  他走到小孩身边,蹲下身子轻声问道:“小朋友,你怎么了?”
  小孩抬头看了看他,朦胧的灯光照在他哭的惨兮兮的小脸上。
  小孩带着哭腔对他道:“阿娘……我阿娘没了……”
  他有些震惊,随后用同情的目光看着小孩,随后把手伸给那个小孩,道:“不要怕,哥哥带你回家。”
  小孩泪眼朦胧的看着他,随后将小小的手放在了他的手心里,他便牵着他,满满的向前走去,小灯笼忽明忽暗,两个人一大一小,向着幽深的巷子走去。
  次日,初渐醒来,想起了这个梦,觉得甚是奇怪,他怎么会突然梦见一个小孩呢?那小孩还有点眼熟,怕不是在来的路上看见了谁家可爱的小朋友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吧……他拍了拍脑袋嘀咕了一句:“难道是我嫉妒季缨娶了几个媳妇而自己还是个却没人要?想当爹了?”想到这里,他突然忍不住笑了起来,修仙修道者是要戒色的,除非出山,不然别想娶媳妇儿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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