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二中国际实验学校2022年秋季招生简章# 赤峰二中国际实验学校地处赤峰市新城大板路以西、玉龙大街以南,是赤峰市政府批准设立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隶属赤峰市教育局。学校有小学部和初中部两个校区。学校秉承“全人教育”办学理念,创建现代学校管理模式,打造优秀师资队伍,努力培育有责任、有教养、有见识、有家国情怀、有国际视野的未来公民。学校根据赤峰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和《松山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赤峰二中国际实验学校2022年秋季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规模与班额
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10个教学班,共招生450人;初中一年级新生10个教学班,共招生500人。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 6 周岁(即 2015 年 9 月 1 日—2016 年 8 月 31 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初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松山区应届小学毕业生以及非松山区城区小学毕业且符合到松山区城区学校就读初一的适龄学生。
中小学招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松山区户籍,其父母拥有学区内合法永久住所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烈士子女、驻扎松山区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三)赤峰市、松山区引进并服务于松山区区域的高级人才子女。
(四)非松山区户籍,因其父母在学区内拥有合法永久住所需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五)非松山区户籍,因其父母在松山区城区经商或务工的随迁人员子女。
(六)确因特殊原因(残障)要求在学区内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松山区户籍的轻度残儿到学区学校报名,随班就读;中度残儿建议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重度残儿到学区学校报名登记,由学区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视具体情况安排送教上门。
三、学位类型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户籍和所在学区居住情况,将学位划分为六个类型:
学位类型一:松户有房
松户有房,即适龄少年儿童与其父母是松山区户籍,学区内不动产权权属人是其父母双方之一,且监护人和不动产权证权属人一致并实际居住。
学位类型二:松户祖房
松户祖房,即适龄少年儿童是松山区户籍,其父母在松山区、红山区城区内无房产,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松山区,祖孙三代户口在同一户口簿,学区内不动产权权属人属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学位类型三:外户有房
外户有房,即适龄少年儿童与父母非松山区户籍,在学区内购房, 不动产权权属人是其父母双方之一,且监护人和不动产权证权属人一致,并实际居住。
学位类型四:外户祖房
外户祖房,即适龄少年儿童非松山区户籍,其父母在松山区、红山区城区内无房产,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松山区,祖孙三代户口在同一户口簿,学区内不动产权权属人属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学位类型五:松户租房
松户租房,即适龄少年儿童是松山区户籍,父母在松山区城区务工或经商,无合法房产,学区内租房居住。
学位类型六:外户务工租房
外户务工租房,即适龄少年儿童与父母非松山区户籍,在松山区城区务工或经商,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且城区内(含松山区和红山区)无合法房产,学区内租房居住。
四、审核要件
(一)小学、初中
1.二代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用祖房的需要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三代在同一户口簿。
2.不动产权证。房产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不包括商厅、车库、小棚等);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母)与不动产权属人一致且 100%产权,不包括与亲属、他人的按份占比,无论占比多少;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出具网签购房合同、网签机打发票,不包括二手房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权属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需提供由赤峰市不动产发证机关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合法房产购置日期为招生年度 6 月 1日前。
3.在松山区城区无合法固定房产的需提供:
(1)松山区、红山区、元宝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实际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非“三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实际居住地所在的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
(2)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供由赤峰市不动产发证机关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出具法定监护人所在用人单位为其所上的社保缴费单据,无用人单位的出具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社保缴费日期截止招生当年的3月1日前。
(4)经商人员子女需出具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纳税凭证,日期截止招生当年的3月1日前。
4.非松山区学籍且符合到松山区城区就读初一的学生,在报名时提交原小学就读学校及其所属教育局盖章的学籍证明(注明学生电子学籍号码、学校标识码)。
(二)学区内有房产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报名的几种特殊情况处理:
1.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且又因户口无法合并的,可提供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未分户之前的户籍信息。
2.房屋产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需提供网签购房合同、网签购房发票;未交工但能够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和发票的认定为学区有房,不能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和发票的,不能认定学区有房,需按照实际居住条件的学位类型报名并提交相应的报名要件。
3.房产抵押的,提供银行抵押证明(抵押银行盖章)、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市房管局的提档查验证明。
4.棚户区房屋征收回迁的,需提供松山区政府出具的征收回迁补偿协议。房屋已被拆迁的或正在被征拆的,提供有效要件的按安置房报名。
5.小产权房提供原始购房合同和原始票据以及招生年度内正规水、暖、电发票的,认定为学区内有房。个人之间交易的二手小产权房不作为入学报名依据。
6.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且房产权属人与法定监护人不一致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结婚证。
7.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松山区城区的合法房产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均需要提供招生年度内的水、暖、电正规发票各一张。例如原始合同和票据的小产权房;经相关部门审批的公租房或廉租房。
五、报名办法
我校秋季招生实施线上报名、线下实地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招生,凡符合我校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需通过“赤峰二中国际实验学校线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线下实地提交报名要件的方式进行报名;符合优抚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需由家长携带单位协调函、相关报名要件到赤峰二中国际实验学校初中部统一办理。
六、招生流程
(一)幼升小
1.规定流程:
一是学位类型中松户有房、松户祖房、外户有房、外户祖房、松户租房、外户务工租房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办理时间为7月1日—7日,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务必于7月7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再办理网报业务。
二是网上报名成功后,7月8日—7月11日由家长持网上报名序号及相关要件资料到赤峰二中国际实验学校初中部进行报名资格线下审核。
三是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的,由相关单位审批并携带公函、相关资料于7月10日到学校指定地点办理。
四是报名并通过审核的家长,于2022年8月15日通过“赤峰二中国际实验学校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阳光分班结果;
五是根据查询结果在8月16日-18日到我校初中部领取入学通知书;根据我校通知书的要求按时到学校报到。
2.逐类招生:
根据招生方案,依据学位类型,按先后顺序依次分批逐类招生,直至学位额满为止。
(二)小升初
1.规定流程:
一是所有附合我校招生区域内的学生,网上报名办理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26日,所有学生务必于5月26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再办理网报业务。
二是网上报名成功后,6月7日—6月10日由家长持网上报名序号及相关要件资料到赤峰二中国际实验学校初中部进行报名资格线下审核。
三是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的,由相关单位审批并携带公函、相关资料于6月9日到学校指定地点办理。
四是所有“小升初”报名的适龄少年及其家长,于8月15日通过“赤峰二中国际实验学校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阳光分班结果;
五是根据查询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即8月16日-18日到我校初中部领取入学通知书;根据我校通知书的要求按时到学校报到。
2.逐类招生:
根据招生方案,依据学位类型,按先后顺序依次分批逐类招生,直至学位额满为止。
七、阳光分班
学校通过“赤峰教育阳光分班系统”,统一组织阳光分班。阳光分班现场邀请市教育局、松山区教育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新闻媒体、学校教师代表、新生家长代表(摇号选取)和社会人士全程监督。学校在阳光分班现场公示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阳光分班后市教育局、松山区教育局、学校分别留存阳光分班结果,保存现场分班档案。任何人和团体不得干预分班过程。
八、学区划分
赤峰二中国际实验学校小学招生区域:西外环路以东,玉龙大街西段以南,新惠路以西,兴安街以北,大板路南段以西,海苏沟以北。
见图一
赤峰二中国际实验学校初中招生区域:新城区外环路和海苏沟以东,玉龙大街以南,半支箭河以南和以西,锡泊河以北。
见图二
九、学位类型及对应材料要求
见图三
十、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小学网上报名时间:7 月 1 日—7 日
初中网上报名时间:5 月 20 日—26 日
小学新生报名
见图四
初中新生报名
见图五
温馨提示:初中部网上报名期间,小学部网上报名通道和查询通道暂时关闭,7月1日准时开通,望各位家长关注!
十一、线下审核
来校线下审核时间以报名回执为准,请各位家长注意报名时限,过期不予办理。报名时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材料原件审核完毕当场领回。
小学:2022年7月8日—7月11日
初中:2022年6月7日—6月10日
每日线下审核时间:
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30
线下审核地点:赤峰二中国际实验学校初中部
请各位家长报名成功后,扫描下方查询码查询线下审核序号及审核时间,严格按照序号顺序到校进行线下审核,例如:初中6月7日上午:1—80号,下午:81—160号,以此类推。
见图六图七
十二、防疫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每户只允许一名家长到校进行线下审核,初中每半天80户,小学每半天90户,按照报名序号顺接。体温及健康状况正常(近14天未到或前往疫情风险地区),到校后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入场时扫码为绿码方可进入。
十三、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贝老师:15947699926
张老师:18148237073
付老师:1884764931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30 https://t.cn/R2Wxoj6
一、招生规模与班额
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10个教学班,共招生450人;初中一年级新生10个教学班,共招生500人。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 6 周岁(即 2015 年 9 月 1 日—2016 年 8 月 31 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初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松山区应届小学毕业生以及非松山区城区小学毕业且符合到松山区城区学校就读初一的适龄学生。
中小学招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松山区户籍,其父母拥有学区内合法永久住所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烈士子女、驻扎松山区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三)赤峰市、松山区引进并服务于松山区区域的高级人才子女。
(四)非松山区户籍,因其父母在学区内拥有合法永久住所需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五)非松山区户籍,因其父母在松山区城区经商或务工的随迁人员子女。
(六)确因特殊原因(残障)要求在学区内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松山区户籍的轻度残儿到学区学校报名,随班就读;中度残儿建议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重度残儿到学区学校报名登记,由学区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视具体情况安排送教上门。
三、学位类型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户籍和所在学区居住情况,将学位划分为六个类型:
学位类型一:松户有房
松户有房,即适龄少年儿童与其父母是松山区户籍,学区内不动产权权属人是其父母双方之一,且监护人和不动产权证权属人一致并实际居住。
学位类型二:松户祖房
松户祖房,即适龄少年儿童是松山区户籍,其父母在松山区、红山区城区内无房产,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松山区,祖孙三代户口在同一户口簿,学区内不动产权权属人属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学位类型三:外户有房
外户有房,即适龄少年儿童与父母非松山区户籍,在学区内购房, 不动产权权属人是其父母双方之一,且监护人和不动产权证权属人一致,并实际居住。
学位类型四:外户祖房
外户祖房,即适龄少年儿童非松山区户籍,其父母在松山区、红山区城区内无房产,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松山区,祖孙三代户口在同一户口簿,学区内不动产权权属人属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学位类型五:松户租房
松户租房,即适龄少年儿童是松山区户籍,父母在松山区城区务工或经商,无合法房产,学区内租房居住。
学位类型六:外户务工租房
外户务工租房,即适龄少年儿童与父母非松山区户籍,在松山区城区务工或经商,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且城区内(含松山区和红山区)无合法房产,学区内租房居住。
四、审核要件
(一)小学、初中
1.二代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用祖房的需要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三代在同一户口簿。
2.不动产权证。房产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不包括商厅、车库、小棚等);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母)与不动产权属人一致且 100%产权,不包括与亲属、他人的按份占比,无论占比多少;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出具网签购房合同、网签机打发票,不包括二手房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权属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需提供由赤峰市不动产发证机关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合法房产购置日期为招生年度 6 月 1日前。
3.在松山区城区无合法固定房产的需提供:
(1)松山区、红山区、元宝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实际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非“三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实际居住地所在的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
(2)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供由赤峰市不动产发证机关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出具法定监护人所在用人单位为其所上的社保缴费单据,无用人单位的出具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社保缴费日期截止招生当年的3月1日前。
(4)经商人员子女需出具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纳税凭证,日期截止招生当年的3月1日前。
4.非松山区学籍且符合到松山区城区就读初一的学生,在报名时提交原小学就读学校及其所属教育局盖章的学籍证明(注明学生电子学籍号码、学校标识码)。
(二)学区内有房产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报名的几种特殊情况处理:
1.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且又因户口无法合并的,可提供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未分户之前的户籍信息。
2.房屋产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需提供网签购房合同、网签购房发票;未交工但能够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和发票的认定为学区有房,不能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和发票的,不能认定学区有房,需按照实际居住条件的学位类型报名并提交相应的报名要件。
3.房产抵押的,提供银行抵押证明(抵押银行盖章)、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市房管局的提档查验证明。
4.棚户区房屋征收回迁的,需提供松山区政府出具的征收回迁补偿协议。房屋已被拆迁的或正在被征拆的,提供有效要件的按安置房报名。
5.小产权房提供原始购房合同和原始票据以及招生年度内正规水、暖、电发票的,认定为学区内有房。个人之间交易的二手小产权房不作为入学报名依据。
6.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且房产权属人与法定监护人不一致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结婚证。
7.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松山区城区的合法房产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均需要提供招生年度内的水、暖、电正规发票各一张。例如原始合同和票据的小产权房;经相关部门审批的公租房或廉租房。
五、报名办法
我校秋季招生实施线上报名、线下实地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招生,凡符合我校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需通过“赤峰二中国际实验学校线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线下实地提交报名要件的方式进行报名;符合优抚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需由家长携带单位协调函、相关报名要件到赤峰二中国际实验学校初中部统一办理。
六、招生流程
(一)幼升小
1.规定流程:
一是学位类型中松户有房、松户祖房、外户有房、外户祖房、松户租房、外户务工租房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办理时间为7月1日—7日,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务必于7月7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再办理网报业务。
二是网上报名成功后,7月8日—7月11日由家长持网上报名序号及相关要件资料到赤峰二中国际实验学校初中部进行报名资格线下审核。
三是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的,由相关单位审批并携带公函、相关资料于7月10日到学校指定地点办理。
四是报名并通过审核的家长,于2022年8月15日通过“赤峰二中国际实验学校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阳光分班结果;
五是根据查询结果在8月16日-18日到我校初中部领取入学通知书;根据我校通知书的要求按时到学校报到。
2.逐类招生:
根据招生方案,依据学位类型,按先后顺序依次分批逐类招生,直至学位额满为止。
(二)小升初
1.规定流程:
一是所有附合我校招生区域内的学生,网上报名办理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26日,所有学生务必于5月26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再办理网报业务。
二是网上报名成功后,6月7日—6月10日由家长持网上报名序号及相关要件资料到赤峰二中国际实验学校初中部进行报名资格线下审核。
三是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的,由相关单位审批并携带公函、相关资料于6月9日到学校指定地点办理。
四是所有“小升初”报名的适龄少年及其家长,于8月15日通过“赤峰二中国际实验学校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阳光分班结果;
五是根据查询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即8月16日-18日到我校初中部领取入学通知书;根据我校通知书的要求按时到学校报到。
2.逐类招生:
根据招生方案,依据学位类型,按先后顺序依次分批逐类招生,直至学位额满为止。
七、阳光分班
学校通过“赤峰教育阳光分班系统”,统一组织阳光分班。阳光分班现场邀请市教育局、松山区教育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新闻媒体、学校教师代表、新生家长代表(摇号选取)和社会人士全程监督。学校在阳光分班现场公示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阳光分班后市教育局、松山区教育局、学校分别留存阳光分班结果,保存现场分班档案。任何人和团体不得干预分班过程。
八、学区划分
赤峰二中国际实验学校小学招生区域:西外环路以东,玉龙大街西段以南,新惠路以西,兴安街以北,大板路南段以西,海苏沟以北。
见图一
赤峰二中国际实验学校初中招生区域:新城区外环路和海苏沟以东,玉龙大街以南,半支箭河以南和以西,锡泊河以北。
见图二
九、学位类型及对应材料要求
见图三
十、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小学网上报名时间:7 月 1 日—7 日
初中网上报名时间:5 月 20 日—26 日
小学新生报名
见图四
初中新生报名
见图五
温馨提示:初中部网上报名期间,小学部网上报名通道和查询通道暂时关闭,7月1日准时开通,望各位家长关注!
十一、线下审核
来校线下审核时间以报名回执为准,请各位家长注意报名时限,过期不予办理。报名时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材料原件审核完毕当场领回。
小学:2022年7月8日—7月11日
初中:2022年6月7日—6月10日
每日线下审核时间:
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30
线下审核地点:赤峰二中国际实验学校初中部
请各位家长报名成功后,扫描下方查询码查询线下审核序号及审核时间,严格按照序号顺序到校进行线下审核,例如:初中6月7日上午:1—80号,下午:81—160号,以此类推。
见图六图七
十二、防疫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每户只允许一名家长到校进行线下审核,初中每半天80户,小学每半天90户,按照报名序号顺接。体温及健康状况正常(近14天未到或前往疫情风险地区),到校后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入场时扫码为绿码方可进入。
十三、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贝老师:15947699926
张老师:18148237073
付老师:1884764931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30 https://t.cn/R2Wxoj6
湖南中药配方颗粒抽检!重点打击这三种行为
湖南发文明确中药配方颗粒不得委托生产;各医疗机构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得再采购按原试点标准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探索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省平台挂网交易;同时省局将追加中药配方颗粒抽检计划,重点打击未经备案生产、销售中药配方颗粒,非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配方颗粒以及2021年11月1日后继续按原试点标准生产中药配方颗粒等行为。
近日,湖南省药监局、湖南省卫健委、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湖南省医保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中药配方颗粒生产、配送、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此前(2021年10月)湖南就曾发文明确,自2021年11月1日起,不具有国家药品标准或湖南省药监局制定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不得在省内上市销售,中药配方颗粒不得在医疗机构以外销售。支持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省级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经专家评审后将与中药饮片对应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支付范围,并参照乙类管理。
而此次的通知,则进一步细化了生产配送和使用管理。
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需具备相应资质
通知明确,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应当取得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备中药炮制、提取、分离、浓缩、干燥、制粒等完整的生产能力和与其生产销售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规模。
生产企业应当履行药品全生命周期的主体责任和相关义务,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备案的标准和生产工艺进行生产,保证药品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要求;应当建立药品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应当依法承担中药配方颗粒不良反应监测、风险效益评估、风险控制责任。
中药配方颗粒包装标签至少应当标注备案号、名称、中药饮片执行标准、中药配方颗粒执行标准、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贮藏、生产企业、生产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中药配方颗粒不得委托生产。
中药配方颗粒跨省销售实施品种备案管理
通知指出,在上市销售前,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应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s://t.cn/A6ayjHnL),通过“药品业务应用系统-中药配方颗粒备案模块”(以下简称备案平台)提交备案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品种可取得跨省销售备案号。省药品监管局完成备案后通过备案平台公开有关备案信息,供社会公众、相关单位及管理部门查询。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医疗机构不得再采购按原试点标准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并尽快购进按现行标准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确保临床用药需求。医疗机构应及时掌握所使用中药配方颗粒执行标准的变化,防止因标准规格不一致而出现处方量换算的偏差等风险,确保中药配方颗粒使用安全、有效。
中药配方颗粒:按程序纳入医保,探索省平台挂网交易
省医保局对符合国家和湖南省现行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按程序纳入中药饮片医保目录范围,并制定全省统一的医保支付政策,各级医保部门按规定统一执行。不符合现行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医保不予支付。探索将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交易,促进交易公开透明。
追加中药配方颗粒抽检计划,重点打击这些行为
通知还指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将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生产、配送、使用作为药品安全整治中药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省药品监管局追加中药配方颗粒抽检计划。重点打击未经备案生产、销售中药配方颗粒,非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配方颗粒以及2021年11月1日后继续按原试点标准生产中药配方颗粒等行为。
各级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主管部门应严格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的采购、使用行为,并对未执行本通知第四条要求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国家药品监管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医疗保障局有新的规定要求的,从其规定。
中药配方颗粒前景广阔,多省出台相关政策
此前(2021年2月),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明确2021年11月1日起,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同时明确中药饮片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省级医保部门可综合考虑临床需要、基金支付能力和价格等因素,经专家评审后将与中药饮片对应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支付范围。
目前各省也陆续出台相关政策。例如:福建曾明确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乙类;挂网联动全国最低价,医保支付70%。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中药配方颗粒又称中药免煎颗粒,是以中药饮片为原料,经现代工业精制而成的颗粒剂,供中医临床配方时应用。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测算,2018年的中药配方颗粒行业市场规模在153亿元左右,2018-2020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18.63%。行业整体处于高速发展阶段。2020年首次达到了200亿的规模。
业内人士预计,虽受行业监管政策趋严影响,中药配方颗粒行业在未来5年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预计到2023年,行业规模将达500亿元。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湖南发文明确中药配方颗粒不得委托生产;各医疗机构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得再采购按原试点标准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探索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省平台挂网交易;同时省局将追加中药配方颗粒抽检计划,重点打击未经备案生产、销售中药配方颗粒,非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配方颗粒以及2021年11月1日后继续按原试点标准生产中药配方颗粒等行为。
近日,湖南省药监局、湖南省卫健委、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湖南省医保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中药配方颗粒生产、配送、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此前(2021年10月)湖南就曾发文明确,自2021年11月1日起,不具有国家药品标准或湖南省药监局制定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不得在省内上市销售,中药配方颗粒不得在医疗机构以外销售。支持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省级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经专家评审后将与中药饮片对应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支付范围,并参照乙类管理。
而此次的通知,则进一步细化了生产配送和使用管理。
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需具备相应资质
通知明确,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应当取得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备中药炮制、提取、分离、浓缩、干燥、制粒等完整的生产能力和与其生产销售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规模。
生产企业应当履行药品全生命周期的主体责任和相关义务,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备案的标准和生产工艺进行生产,保证药品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要求;应当建立药品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应当依法承担中药配方颗粒不良反应监测、风险效益评估、风险控制责任。
中药配方颗粒包装标签至少应当标注备案号、名称、中药饮片执行标准、中药配方颗粒执行标准、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贮藏、生产企业、生产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中药配方颗粒不得委托生产。
中药配方颗粒跨省销售实施品种备案管理
通知指出,在上市销售前,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应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s://t.cn/A6ayjHnL),通过“药品业务应用系统-中药配方颗粒备案模块”(以下简称备案平台)提交备案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品种可取得跨省销售备案号。省药品监管局完成备案后通过备案平台公开有关备案信息,供社会公众、相关单位及管理部门查询。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医疗机构不得再采购按原试点标准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并尽快购进按现行标准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确保临床用药需求。医疗机构应及时掌握所使用中药配方颗粒执行标准的变化,防止因标准规格不一致而出现处方量换算的偏差等风险,确保中药配方颗粒使用安全、有效。
中药配方颗粒:按程序纳入医保,探索省平台挂网交易
省医保局对符合国家和湖南省现行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按程序纳入中药饮片医保目录范围,并制定全省统一的医保支付政策,各级医保部门按规定统一执行。不符合现行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医保不予支付。探索将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交易,促进交易公开透明。
追加中药配方颗粒抽检计划,重点打击这些行为
通知还指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将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生产、配送、使用作为药品安全整治中药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省药品监管局追加中药配方颗粒抽检计划。重点打击未经备案生产、销售中药配方颗粒,非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配方颗粒以及2021年11月1日后继续按原试点标准生产中药配方颗粒等行为。
各级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主管部门应严格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的采购、使用行为,并对未执行本通知第四条要求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国家药品监管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医疗保障局有新的规定要求的,从其规定。
中药配方颗粒前景广阔,多省出台相关政策
此前(2021年2月),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明确2021年11月1日起,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同时明确中药饮片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省级医保部门可综合考虑临床需要、基金支付能力和价格等因素,经专家评审后将与中药饮片对应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支付范围。
目前各省也陆续出台相关政策。例如:福建曾明确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乙类;挂网联动全国最低价,医保支付70%。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中药配方颗粒又称中药免煎颗粒,是以中药饮片为原料,经现代工业精制而成的颗粒剂,供中医临床配方时应用。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测算,2018年的中药配方颗粒行业市场规模在153亿元左右,2018-2020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18.63%。行业整体处于高速发展阶段。2020年首次达到了200亿的规模。
业内人士预计,虽受行业监管政策趋严影响,中药配方颗粒行业在未来5年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预计到2023年,行业规模将达500亿元。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乘联会崔东树:燃油车置换新能源车应允许保留原号牌
2022-02-07 17:50:19
https://t.cn/A6ay5Gig
交管 新政 车牌 新能源 摇号
未来随着新能源车的保有量高速增长,新能源车的路权等政策也是必然取消的,因此回归号牌一致性也是未来趋势。
因此从长远看,允许燃油车置换新能源车保留原号牌,不会带来遗留问题的。因此建议燃油车置换新能源车应允许保留原号牌。
1、新能源号牌彰显环保
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是一种车牌号,2016年4月18日,为更好区分辨识新能源汽车,实施差异化交通管理,我国将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新能源号牌实行分段管理。为更好实施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差异化管理政策,新能源汽车号牌按照不同车辆类型实行分段管理,字母“D”“A”“B”“C”“E”代表纯电动汽车,字母“F”"G""H""J""K"代表非纯电动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汽车等)。小型汽车号牌中代表车辆类型的字母(如“D”或“F”)位于号牌序号的第一位。
2016年12月1日起,上海、南京、无锡、济南、深圳 5 个城市率先启动新能源汽车号牌试点工作。试点期间,对新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在5个试点城市办理注册登记的,将发放新能源汽车号牌;对已经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按照自愿换领的原则,由车主自主选择是否换领新式号牌。
2017年12月28日,北京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正式启用。小型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为渐变绿色,大型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为黄绿双拼色。
2、北京新能源车的增长迅猛
近几年北京乘用车上牌数量持续保持稳定的状态,在58万台左右的水平。由于2017年整体牌照新发数量的下降,所以2017年北京总体上牌只有58万,在2021年也是在58万台左右的水平上。
其中北京新能源车的占比在不断的提升之中,2021年达到22%的新能源车渗透率。北京的新能源车重插混车型的上牌也在不断增长,这些插混车型都是原有的燃油车的置换升级产品,消费者置换插混可以享受路权的优势。
北京每年的新能源车牌照发放在6万个。而北京新能源车上牌在逐步的增长,从2016年到2018年在6-7万多的销量水平, 2019年以来持续的高增长,2021年达到12.8万台的水平。
北京新能源销量中,燃油车置换的占比在不断的上升,2018年燃油车置换占比达到18%的比例,2019年26%的比例,2020年达到36%的比例。2021年达到53%的比例,也就是说北京整体新能源车一半以上的销量都是由于燃油车置换车辆贡献的。因此,燃油车如何能够加速置换新能源车,推动北京交通绿色出行的发展,照顾到消费者诉求,这也是政策重要考虑。
3、新能源号牌应该是过渡形式
新能源车是相对传统燃油车的动力形式不同的产品,是我们在现阶段鼓励的产品,电动车出行方式主要是低碳环保的特征,并不会减少拥堵和道路占用。
随着未来汽车动力的进一步的升级,电动车产品日益的增加,未来电动车与传统燃油车,混合动力车或者是氢燃料车都作为正常动力类型的车型,未来新能源车保有量暴增后,再去区分新能源车跟传统燃油车的意义就相对并不是很大了。
随着新能源车的规模增长,新能源车也会成为主流保有车辆,新能源车也可能交同样的消费税和购置税,各种动力车辆也会享受同样的路权的待遇,未来路权的选择主要还是依据车型的大小和承载人数等多种形式,而并非完全依据燃油形式去设定。因此随着新能源车的高速增长,新专车牌照的价值就已经失去了其彰显环保的意义。随着自动驾驶等技术推进,更多的道路管理政策也会随之出现。
4、城市数字化管理水平提升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数字化管理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
北京城市交通领域的管理也是数字化的受益者,实现置换新能源车挂传统车号牌的路权定义和管理是很简单的事情。
如果实施燃油车置换新能源车允许保留原号牌,这对消费者更换新能源车有很好的促进意义。
2022-02-07 17:50:19
https://t.cn/A6ay5Gig
交管 新政 车牌 新能源 摇号
未来随着新能源车的保有量高速增长,新能源车的路权等政策也是必然取消的,因此回归号牌一致性也是未来趋势。
因此从长远看,允许燃油车置换新能源车保留原号牌,不会带来遗留问题的。因此建议燃油车置换新能源车应允许保留原号牌。
1、新能源号牌彰显环保
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是一种车牌号,2016年4月18日,为更好区分辨识新能源汽车,实施差异化交通管理,我国将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新能源号牌实行分段管理。为更好实施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差异化管理政策,新能源汽车号牌按照不同车辆类型实行分段管理,字母“D”“A”“B”“C”“E”代表纯电动汽车,字母“F”"G""H""J""K"代表非纯电动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汽车等)。小型汽车号牌中代表车辆类型的字母(如“D”或“F”)位于号牌序号的第一位。
2016年12月1日起,上海、南京、无锡、济南、深圳 5 个城市率先启动新能源汽车号牌试点工作。试点期间,对新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在5个试点城市办理注册登记的,将发放新能源汽车号牌;对已经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按照自愿换领的原则,由车主自主选择是否换领新式号牌。
2017年12月28日,北京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正式启用。小型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为渐变绿色,大型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为黄绿双拼色。
2、北京新能源车的增长迅猛
近几年北京乘用车上牌数量持续保持稳定的状态,在58万台左右的水平。由于2017年整体牌照新发数量的下降,所以2017年北京总体上牌只有58万,在2021年也是在58万台左右的水平上。
其中北京新能源车的占比在不断的提升之中,2021年达到22%的新能源车渗透率。北京的新能源车重插混车型的上牌也在不断增长,这些插混车型都是原有的燃油车的置换升级产品,消费者置换插混可以享受路权的优势。
北京每年的新能源车牌照发放在6万个。而北京新能源车上牌在逐步的增长,从2016年到2018年在6-7万多的销量水平, 2019年以来持续的高增长,2021年达到12.8万台的水平。
北京新能源销量中,燃油车置换的占比在不断的上升,2018年燃油车置换占比达到18%的比例,2019年26%的比例,2020年达到36%的比例。2021年达到53%的比例,也就是说北京整体新能源车一半以上的销量都是由于燃油车置换车辆贡献的。因此,燃油车如何能够加速置换新能源车,推动北京交通绿色出行的发展,照顾到消费者诉求,这也是政策重要考虑。
3、新能源号牌应该是过渡形式
新能源车是相对传统燃油车的动力形式不同的产品,是我们在现阶段鼓励的产品,电动车出行方式主要是低碳环保的特征,并不会减少拥堵和道路占用。
随着未来汽车动力的进一步的升级,电动车产品日益的增加,未来电动车与传统燃油车,混合动力车或者是氢燃料车都作为正常动力类型的车型,未来新能源车保有量暴增后,再去区分新能源车跟传统燃油车的意义就相对并不是很大了。
随着新能源车的规模增长,新能源车也会成为主流保有车辆,新能源车也可能交同样的消费税和购置税,各种动力车辆也会享受同样的路权的待遇,未来路权的选择主要还是依据车型的大小和承载人数等多种形式,而并非完全依据燃油形式去设定。因此随着新能源车的高速增长,新专车牌照的价值就已经失去了其彰显环保的意义。随着自动驾驶等技术推进,更多的道路管理政策也会随之出现。
4、城市数字化管理水平提升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数字化管理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
北京城市交通领域的管理也是数字化的受益者,实现置换新能源车挂传统车号牌的路权定义和管理是很简单的事情。
如果实施燃油车置换新能源车允许保留原号牌,这对消费者更换新能源车有很好的促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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