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沧海桑田,仿佛从来没变过。
人生更多时候,需要的不是一梦繁华,而是来自灵魂深处的,一份静谧之美。
古人以冬为三余。
予谓当以夏为三余:
晨起者,夜之余;夜坐者,昼之余;
午睡者,应酬人事之余。
古人诗云"我爱夏日长。"
春听鸟声,夏听蝉声,
秋听虫声,冬听雪声;
白昼听棋声,月下听箫声;
山中听松声,水际听欸乃声,
方不虚生此耳。
读经宜冬,其神专也;
读史宜夏,其时久也;
读诸子宜秋,其致别也;
读诸集宜春,其机畅也。
春风如酒,夏风如茗,
秋风如烟,冬风如姜芥。
花不可以无蝶,山不可以无泉,
石不可以无苔,水不可以无藻,
乔木不可以无藤萝,人不可以无癖。
水之为声,有四:
有瀑布声,有流泉声,有滩声,有沟浍声。
风之为声,有三:
有松涛声,有秋叶声,有波浪声。
雨之为声,有二:
有梧叶荷叶上声,有承檐溜竹筩中声。
山之光,水之声,月之色,花之香,
文人之韵致,美人之姿态,
皆无可名状,无可执着。
真足以摄召魂梦,颠倒情思。
少年读书,如隙中窥月;
中年读书,如庭中望月;
老年读书,如台上玩月。
皆以阅历之浅深,为所得之浅深耳。
所谓美人者:
以花为貌,以鸟为声,
以月为神,以柳为态,
以玉为骨,以冰雪为肤,
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心。
吾无间然矣。
种花须见其开,待月须见其满,
著书须见其成,
美人须见其畅适,方有实际。
否则皆为虚设。
月下谈禅,旨趣益远;
月下说剑,肝胆益真;
月下论诗,风致益幽;
月下对美人,情意益笃。
笋为蔬中尤物,荔枝为果中尤物,
蟹为水族中尤物,酒为饮食中尤物,
月为天文中尤物,西湖为山水中尤物,
词曲为文字中尤物。
梅令人高,兰令人幽,
菊令人野,莲令人淡,
春海棠令人艳,牡丹令人豪,
蕉与竹令人韵,秋海棠令人媚,
松令人逸,桐令人清,柳令人感。
艺花可以邀蝶;垒石可以邀云;
栽松可以邀风;贮水可以邀萍;
筑台可以邀月;种蕉可以邀雨;
植柳可以邀蝉。
有工夫读书,谓之福;
有力量济人,谓之福;
有学问著述,谓之福;
无是非到耳,谓之福;
有多闻、直、谅之友,谓之福。
对渊博友,如读异书;
对风雅友,如读名人诗文;
对谨饬友,如读圣贤经传;
对滑稽友,如阅传奇小说。
酒可以当茶,茶不可以当酒;
诗可以当文,文不可以当诗;
曲可以当词,词不可以当曲;
月可以当灯,灯不可以当月;
笔可以当口,口不可以当笔;
婢可以当奴,奴不可以当婢。
天下无书则已,有则必当读;
无酒则已,有则必当饮;
无名山则已,有则必当游;
无花月则已,有则必当赏玩;
无才子佳人则已,有则必当爱慕怜惜。
居城市中,当以画幅当山水,
以盆景当苑囿,以书籍当朋友。
楼上看山,
城头看雪,灯前看月,
舟中看霞,月下看美人,
另是一番情境。
赏花宜对佳人;
醉月宜对韵人;
映雪宜对高人。
风流自赏,只容花鸟趋陪;
真率谁知,合受烟霞供养。
我不知我之前生当春秋之季,
曾一识西施否;
当典午之时,曾一看卫玠否;
当义熙之世,曾一醉渊明否;
当天宝之代,曾一睹太真否;
当元丰之朝,曾一晤东坡否。
千古之上相思者,不止此数人,
而此数人则其尤甚者,故姑举之以概其余也。
凡事不宜刻,若读书则不可不刻;
凡事不宜贪,若买书则不可不贪;
凡事不宜痴,若行善则不可不痴。
藏书不难,能看为难;
看书不难,能读为难;
读书不难,能用为难;
能用不难,能记为难。
善读书者,无之而非书:
山水亦书也,
棋酒亦书也,花月亦书也。
善游山水者,无之而非山水:
书史亦山水也,
诗酒亦山水也,花月亦山水也。
鸟声之最佳者,画眉第一,
黄鹂、百舌次之。
然黄鹂、百舌,世未有笼而畜之者,
其殆高士之俦,可闻而不可屈者耶。
「空山无人,水流花开」二句,
极琴心之妙境;
「胜固欣然,败亦可喜」二句,
极手谈之妙境;
「帆随湘转,望衡九面」二句,
极泛舟之妙境;
「胡然而天,胡然而帝」二句,
极美人之妙境。
十亩之宅,五亩之园,
有水一池,有竹千竿。
勿谓土狭,勿谓地偏。
可以容膝,足以息肩。
有堂有庭,有桥有船,
有书有酒,有歌有弦。
有叟在中,白发飘然。
识分知足,外无求焉。
如鸟择木,始务巢安。
如龟居坎,不知海宽。
灵鹤怪石,紫菱白莲;
皆我所好,尽在吾前。
时饮一杯,或吟一篇;
妻孥熙熙,鸡犬闲闲。
优哉游哉,吾将终身于其间。
世间风雅,莫过与此。
人生更多时候,需要的不是一梦繁华,而是来自灵魂深处的,一份静谧之美。
古人以冬为三余。
予谓当以夏为三余:
晨起者,夜之余;夜坐者,昼之余;
午睡者,应酬人事之余。
古人诗云"我爱夏日长。"
春听鸟声,夏听蝉声,
秋听虫声,冬听雪声;
白昼听棋声,月下听箫声;
山中听松声,水际听欸乃声,
方不虚生此耳。
读经宜冬,其神专也;
读史宜夏,其时久也;
读诸子宜秋,其致别也;
读诸集宜春,其机畅也。
春风如酒,夏风如茗,
秋风如烟,冬风如姜芥。
花不可以无蝶,山不可以无泉,
石不可以无苔,水不可以无藻,
乔木不可以无藤萝,人不可以无癖。
水之为声,有四:
有瀑布声,有流泉声,有滩声,有沟浍声。
风之为声,有三:
有松涛声,有秋叶声,有波浪声。
雨之为声,有二:
有梧叶荷叶上声,有承檐溜竹筩中声。
山之光,水之声,月之色,花之香,
文人之韵致,美人之姿态,
皆无可名状,无可执着。
真足以摄召魂梦,颠倒情思。
少年读书,如隙中窥月;
中年读书,如庭中望月;
老年读书,如台上玩月。
皆以阅历之浅深,为所得之浅深耳。
所谓美人者:
以花为貌,以鸟为声,
以月为神,以柳为态,
以玉为骨,以冰雪为肤,
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心。
吾无间然矣。
种花须见其开,待月须见其满,
著书须见其成,
美人须见其畅适,方有实际。
否则皆为虚设。
月下谈禅,旨趣益远;
月下说剑,肝胆益真;
月下论诗,风致益幽;
月下对美人,情意益笃。
笋为蔬中尤物,荔枝为果中尤物,
蟹为水族中尤物,酒为饮食中尤物,
月为天文中尤物,西湖为山水中尤物,
词曲为文字中尤物。
梅令人高,兰令人幽,
菊令人野,莲令人淡,
春海棠令人艳,牡丹令人豪,
蕉与竹令人韵,秋海棠令人媚,
松令人逸,桐令人清,柳令人感。
艺花可以邀蝶;垒石可以邀云;
栽松可以邀风;贮水可以邀萍;
筑台可以邀月;种蕉可以邀雨;
植柳可以邀蝉。
有工夫读书,谓之福;
有力量济人,谓之福;
有学问著述,谓之福;
无是非到耳,谓之福;
有多闻、直、谅之友,谓之福。
对渊博友,如读异书;
对风雅友,如读名人诗文;
对谨饬友,如读圣贤经传;
对滑稽友,如阅传奇小说。
酒可以当茶,茶不可以当酒;
诗可以当文,文不可以当诗;
曲可以当词,词不可以当曲;
月可以当灯,灯不可以当月;
笔可以当口,口不可以当笔;
婢可以当奴,奴不可以当婢。
天下无书则已,有则必当读;
无酒则已,有则必当饮;
无名山则已,有则必当游;
无花月则已,有则必当赏玩;
无才子佳人则已,有则必当爱慕怜惜。
居城市中,当以画幅当山水,
以盆景当苑囿,以书籍当朋友。
楼上看山,
城头看雪,灯前看月,
舟中看霞,月下看美人,
另是一番情境。
赏花宜对佳人;
醉月宜对韵人;
映雪宜对高人。
风流自赏,只容花鸟趋陪;
真率谁知,合受烟霞供养。
我不知我之前生当春秋之季,
曾一识西施否;
当典午之时,曾一看卫玠否;
当义熙之世,曾一醉渊明否;
当天宝之代,曾一睹太真否;
当元丰之朝,曾一晤东坡否。
千古之上相思者,不止此数人,
而此数人则其尤甚者,故姑举之以概其余也。
凡事不宜刻,若读书则不可不刻;
凡事不宜贪,若买书则不可不贪;
凡事不宜痴,若行善则不可不痴。
藏书不难,能看为难;
看书不难,能读为难;
读书不难,能用为难;
能用不难,能记为难。
善读书者,无之而非书:
山水亦书也,
棋酒亦书也,花月亦书也。
善游山水者,无之而非山水:
书史亦山水也,
诗酒亦山水也,花月亦山水也。
鸟声之最佳者,画眉第一,
黄鹂、百舌次之。
然黄鹂、百舌,世未有笼而畜之者,
其殆高士之俦,可闻而不可屈者耶。
「空山无人,水流花开」二句,
极琴心之妙境;
「胜固欣然,败亦可喜」二句,
极手谈之妙境;
「帆随湘转,望衡九面」二句,
极泛舟之妙境;
「胡然而天,胡然而帝」二句,
极美人之妙境。
十亩之宅,五亩之园,
有水一池,有竹千竿。
勿谓土狭,勿谓地偏。
可以容膝,足以息肩。
有堂有庭,有桥有船,
有书有酒,有歌有弦。
有叟在中,白发飘然。
识分知足,外无求焉。
如鸟择木,始务巢安。
如龟居坎,不知海宽。
灵鹤怪石,紫菱白莲;
皆我所好,尽在吾前。
时饮一杯,或吟一篇;
妻孥熙熙,鸡犬闲闲。
优哉游哉,吾将终身于其间。
世间风雅,莫过与此。
时光荏苒,沧海桑田,仿佛从来没变过。
人生更多时候,需要的不是一梦繁华,而是来自灵魂深处的,一份静谧之美。
古人以冬为三余。
予谓当以夏为三余:
晨起者,夜之余;夜坐者,昼之余;
午睡者,应酬人事之余。
古人诗云"我爱夏日长。"
春听鸟声,夏听蝉声,
秋听虫声,冬听雪声;
白昼听棋声,月下听箫声;
山中听松声,水际听欸乃声,
方不虚生此耳。
读经宜冬,其神专也;
读史宜夏,其时久也;
读诸子宜秋,其致别也;
读诸集宜春,其机畅也。
春风如酒,夏风如茗,
秋风如烟,冬风如姜芥。
花不可以无蝶,山不可以无泉,
石不可以无苔,水不可以无藻,
乔木不可以无藤萝,人不可以无癖。
水之为声,有四:
有瀑布声,有流泉声,有滩声,有沟浍声。
风之为声,有三:
有松涛声,有秋叶声,有波浪声。
雨之为声,有二:
有梧叶荷叶上声,有承檐溜竹筩中声。
山之光,水之声,月之色,花之香,
文人之韵致,美人之姿态,
皆无可名状,无可执着。
真足以摄召魂梦,颠倒情思。
少年读书,如隙中窥月;
中年读书,如庭中望月;
老年读书,如台上玩月。
皆以阅历之浅深,为所得之浅深耳。
所谓美人者:
以花为貌,以鸟为声,
以月为神,以柳为态,
以玉为骨,以冰雪为肤,
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心。
吾无间然矣。
种花须见其开,待月须见其满,
著书须见其成,
美人须见其畅适,方有实际。
否则皆为虚设。
月下谈禅,旨趣益远;
月下说剑,肝胆益真;
月下论诗,风致益幽;
月下对美人,情意益笃。
笋为蔬中尤物,荔枝为果中尤物,
蟹为水族中尤物,酒为饮食中尤物,
月为天文中尤物,西湖为山水中尤物,
词曲为文字中尤物。
梅令人高,兰令人幽,
菊令人野,莲令人淡,
春海棠令人艳,牡丹令人豪,
蕉与竹令人韵,秋海棠令人媚,
松令人逸,桐令人清,柳令人感。
艺花可以邀蝶;垒石可以邀云;
栽松可以邀风;贮水可以邀萍;
筑台可以邀月;种蕉可以邀雨;
植柳可以邀蝉。
有工夫读书,谓之福;
有力量济人,谓之福;
有学问著述,谓之福;
无是非到耳,谓之福;
有多闻、直、谅之友,谓之福。
对渊博友,如读异书;
对风雅友,如读名人诗文;
对谨饬友,如读圣贤经传;
对滑稽友,如阅传奇小说。
酒可以当茶,茶不可以当酒;
诗可以当文,文不可以当诗;
曲可以当词,词不可以当曲;
月可以当灯,灯不可以当月;
笔可以当口,口不可以当笔;
婢可以当奴,奴不可以当婢。
天下无书则已,有则必当读;
无酒则已,有则必当饮;
无名山则已,有则必当游;
无花月则已,有则必当赏玩;
无才子佳人则已,有则必当爱慕怜惜。
居城市中,当以画幅当山水,
以盆景当苑囿,以书籍当朋友。
楼上看山,
城头看雪,灯前看月,
舟中看霞,月下看美人,
另是一番情境。
赏花宜对佳人;
醉月宜对韵人;
映雪宜对高人。
风流自赏,只容花鸟趋陪;
真率谁知,合受烟霞供养。
我不知我之前生当春秋之季,
曾一识西施否;
当典午之时,曾一看卫玠否;
当义熙之世,曾一醉渊明否;
当天宝之代,曾一睹太真否;
当元丰之朝,曾一晤东坡否。
千古之上相思者,不止此数人,
而此数人则其尤甚者,故姑举之以概其余也。
凡事不宜刻,若读书则不可不刻;
凡事不宜贪,若买书则不可不贪;
凡事不宜痴,若行善则不可不痴。
藏书不难,能看为难;
看书不难,能读为难;
读书不难,能用为难;
能用不难,能记为难。
善读书者,无之而非书:
山水亦书也,
棋酒亦书也,花月亦书也。
善游山水者,无之而非山水:
书史亦山水也,
诗酒亦山水也,花月亦山水也。
鸟声之最佳者,画眉第一,
黄鹂、百舌次之。
然黄鹂、百舌,世未有笼而畜之者,
其殆高士之俦,可闻而不可屈者耶。
「空山无人,水流花开」二句,
极琴心之妙境;
「胜固欣然,败亦可喜」二句,
极手谈之妙境;
「帆随湘转,望衡九面」二句,
极泛舟之妙境;
「胡然而天,胡然而帝」二句,
极美人之妙境。
十亩之宅,五亩之园,
有水一池,有竹千竿。
勿谓土狭,勿谓地偏。
可以容膝,足以息肩。
有堂有庭,有桥有船,
有书有酒,有歌有弦。
有叟在中,白发飘然。
识分知足,外无求焉。
如鸟择木,始务巢安。
如龟居坎,不知海宽。
灵鹤怪石,紫菱白莲;
皆我所好,尽在吾前。
时饮一杯,或吟一篇;
妻孥熙熙,鸡犬闲闲。
优哉游哉,吾将终身于其间。
世间风雅,莫过与此。
人生更多时候,需要的不是一梦繁华,而是来自灵魂深处的,一份静谧之美。
古人以冬为三余。
予谓当以夏为三余:
晨起者,夜之余;夜坐者,昼之余;
午睡者,应酬人事之余。
古人诗云"我爱夏日长。"
春听鸟声,夏听蝉声,
秋听虫声,冬听雪声;
白昼听棋声,月下听箫声;
山中听松声,水际听欸乃声,
方不虚生此耳。
读经宜冬,其神专也;
读史宜夏,其时久也;
读诸子宜秋,其致别也;
读诸集宜春,其机畅也。
春风如酒,夏风如茗,
秋风如烟,冬风如姜芥。
花不可以无蝶,山不可以无泉,
石不可以无苔,水不可以无藻,
乔木不可以无藤萝,人不可以无癖。
水之为声,有四:
有瀑布声,有流泉声,有滩声,有沟浍声。
风之为声,有三:
有松涛声,有秋叶声,有波浪声。
雨之为声,有二:
有梧叶荷叶上声,有承檐溜竹筩中声。
山之光,水之声,月之色,花之香,
文人之韵致,美人之姿态,
皆无可名状,无可执着。
真足以摄召魂梦,颠倒情思。
少年读书,如隙中窥月;
中年读书,如庭中望月;
老年读书,如台上玩月。
皆以阅历之浅深,为所得之浅深耳。
所谓美人者:
以花为貌,以鸟为声,
以月为神,以柳为态,
以玉为骨,以冰雪为肤,
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心。
吾无间然矣。
种花须见其开,待月须见其满,
著书须见其成,
美人须见其畅适,方有实际。
否则皆为虚设。
月下谈禅,旨趣益远;
月下说剑,肝胆益真;
月下论诗,风致益幽;
月下对美人,情意益笃。
笋为蔬中尤物,荔枝为果中尤物,
蟹为水族中尤物,酒为饮食中尤物,
月为天文中尤物,西湖为山水中尤物,
词曲为文字中尤物。
梅令人高,兰令人幽,
菊令人野,莲令人淡,
春海棠令人艳,牡丹令人豪,
蕉与竹令人韵,秋海棠令人媚,
松令人逸,桐令人清,柳令人感。
艺花可以邀蝶;垒石可以邀云;
栽松可以邀风;贮水可以邀萍;
筑台可以邀月;种蕉可以邀雨;
植柳可以邀蝉。
有工夫读书,谓之福;
有力量济人,谓之福;
有学问著述,谓之福;
无是非到耳,谓之福;
有多闻、直、谅之友,谓之福。
对渊博友,如读异书;
对风雅友,如读名人诗文;
对谨饬友,如读圣贤经传;
对滑稽友,如阅传奇小说。
酒可以当茶,茶不可以当酒;
诗可以当文,文不可以当诗;
曲可以当词,词不可以当曲;
月可以当灯,灯不可以当月;
笔可以当口,口不可以当笔;
婢可以当奴,奴不可以当婢。
天下无书则已,有则必当读;
无酒则已,有则必当饮;
无名山则已,有则必当游;
无花月则已,有则必当赏玩;
无才子佳人则已,有则必当爱慕怜惜。
居城市中,当以画幅当山水,
以盆景当苑囿,以书籍当朋友。
楼上看山,
城头看雪,灯前看月,
舟中看霞,月下看美人,
另是一番情境。
赏花宜对佳人;
醉月宜对韵人;
映雪宜对高人。
风流自赏,只容花鸟趋陪;
真率谁知,合受烟霞供养。
我不知我之前生当春秋之季,
曾一识西施否;
当典午之时,曾一看卫玠否;
当义熙之世,曾一醉渊明否;
当天宝之代,曾一睹太真否;
当元丰之朝,曾一晤东坡否。
千古之上相思者,不止此数人,
而此数人则其尤甚者,故姑举之以概其余也。
凡事不宜刻,若读书则不可不刻;
凡事不宜贪,若买书则不可不贪;
凡事不宜痴,若行善则不可不痴。
藏书不难,能看为难;
看书不难,能读为难;
读书不难,能用为难;
能用不难,能记为难。
善读书者,无之而非书:
山水亦书也,
棋酒亦书也,花月亦书也。
善游山水者,无之而非山水:
书史亦山水也,
诗酒亦山水也,花月亦山水也。
鸟声之最佳者,画眉第一,
黄鹂、百舌次之。
然黄鹂、百舌,世未有笼而畜之者,
其殆高士之俦,可闻而不可屈者耶。
「空山无人,水流花开」二句,
极琴心之妙境;
「胜固欣然,败亦可喜」二句,
极手谈之妙境;
「帆随湘转,望衡九面」二句,
极泛舟之妙境;
「胡然而天,胡然而帝」二句,
极美人之妙境。
十亩之宅,五亩之园,
有水一池,有竹千竿。
勿谓土狭,勿谓地偏。
可以容膝,足以息肩。
有堂有庭,有桥有船,
有书有酒,有歌有弦。
有叟在中,白发飘然。
识分知足,外无求焉。
如鸟择木,始务巢安。
如龟居坎,不知海宽。
灵鹤怪石,紫菱白莲;
皆我所好,尽在吾前。
时饮一杯,或吟一篇;
妻孥熙熙,鸡犬闲闲。
优哉游哉,吾将终身于其间。
世间风雅,莫过与此。
上海市,一研究生因为在宾馆内嫖娼,被学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研究生不服,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撤销学校处分。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男子是高校的一名研究生,如果没有发生此事,男子也算是父母眼中的好孩子,毕竟依据进几年的统计来看,研究生占全国人口的比例不是很多,既然能考上研究生,说明男子的智商、情商,都是属于佼佼者,可偏偏,这样意外的事情就发生了。
事发当日,男子在课间闲余之时,闲着没事做,便一时冲动,在宾馆相约了一名失足女,男子,自以为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事情,却被警方抓获归案。
警方认为,男子的行为构成了嫖娼,遂对男子作出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规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也就是说,警方在拘留男子之后,按照法律规定,只应当通知家属即可,可警方得知男子学生的身份后,便将嫖娼的事情通知给了学校。
学校通过研究最终决定,对男子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理由是学校的纪律处分条例有专门的规定,如果存在嫖娼行为,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而与男子一起被开除的,还有学校的另外两名研究生,开除原因也是是嫖娼,而令男子不解的是,学校竟然将处分结果公开张贴在学校的公式栏内。
男子在向学校申诉无果后,请了律师,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了法院。
1.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指出,学生具有以下几种情形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1)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2)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3)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嫖娼虽然违背了正常的公序良俗,属于违法行为,但并不构成犯罪,所以在本案中,男子的行为并不能适用(1)条的规定。
此外,由于男子是首次违法,并不属于屡次违反学校规定,所以其实在本案中,男子被开除的根本原因在于,男子的嫖娼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2.《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通常情况下,情节较轻是指已经发生金钱交易,但尚未发生关系的行为。
本案中,男子被警方拘留3日,说明警方认定男子的行为属于情节较轻,而这也是男子被开除引起争议的问题。
学校方面认为,学校的纪律管理处分条例中明确写明,嫖娼的,学校应当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所以无论情节轻重,学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都是正确的,至于在学校公示栏公告,也是为了警示学校其他学生,并没有向社会上传播。
但律师认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必须要求情节严重,可在本案中,男子的行为明显不属于情节严重,所以学校的行为属于违反上位法的规定,应当予以撤销。
无疑,两种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也在网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但具体本案的最终走向如何,还要等法院的判决结
3.最后,针对此次事件,网友们议论纷纷,有网友认为,实施行政处罚,不能简单的以罚代管,国家培养一个研究生人才不容易,学校应该以教育为原则,给其一个改正的机会。
在本案中,男子的嫖娼行为,已经受到了拘留3日的处罚,学校方面秉持的应当是教育为主的方针,而不能“一开了之”。
正所谓寒窗苦读十余载,学校应当给涉事学生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本案中的情况,学校完全可以适用留校察看措施等措施,对学生考察一段时间,再根据学生的表现,给予处分,而不是直接予以开除学籍。
也有网友表示,无规矩不成方圆,既然学校制订了规章制度,所有人就必须无条件遵守,男子做为研究生,想必也有最起码的认知能力,可现在却干出了这样的事,令人不耻。
诚然,嫖娼并不构成犯罪,但作为研究生,连最起码明辨是非的能力都没有,不开除无疑会造成更为恶劣的影响,起不到警示作用。
男子是高校的一名研究生,如果没有发生此事,男子也算是父母眼中的好孩子,毕竟依据进几年的统计来看,研究生占全国人口的比例不是很多,既然能考上研究生,说明男子的智商、情商,都是属于佼佼者,可偏偏,这样意外的事情就发生了。
事发当日,男子在课间闲余之时,闲着没事做,便一时冲动,在宾馆相约了一名失足女,男子,自以为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事情,却被警方抓获归案。
警方认为,男子的行为构成了嫖娼,遂对男子作出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规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也就是说,警方在拘留男子之后,按照法律规定,只应当通知家属即可,可警方得知男子学生的身份后,便将嫖娼的事情通知给了学校。
学校通过研究最终决定,对男子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理由是学校的纪律处分条例有专门的规定,如果存在嫖娼行为,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而与男子一起被开除的,还有学校的另外两名研究生,开除原因也是是嫖娼,而令男子不解的是,学校竟然将处分结果公开张贴在学校的公式栏内。
男子在向学校申诉无果后,请了律师,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了法院。
1.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指出,学生具有以下几种情形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1)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2)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3)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嫖娼虽然违背了正常的公序良俗,属于违法行为,但并不构成犯罪,所以在本案中,男子的行为并不能适用(1)条的规定。
此外,由于男子是首次违法,并不属于屡次违反学校规定,所以其实在本案中,男子被开除的根本原因在于,男子的嫖娼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2.《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通常情况下,情节较轻是指已经发生金钱交易,但尚未发生关系的行为。
本案中,男子被警方拘留3日,说明警方认定男子的行为属于情节较轻,而这也是男子被开除引起争议的问题。
学校方面认为,学校的纪律管理处分条例中明确写明,嫖娼的,学校应当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所以无论情节轻重,学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都是正确的,至于在学校公示栏公告,也是为了警示学校其他学生,并没有向社会上传播。
但律师认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必须要求情节严重,可在本案中,男子的行为明显不属于情节严重,所以学校的行为属于违反上位法的规定,应当予以撤销。
无疑,两种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也在网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但具体本案的最终走向如何,还要等法院的判决结
3.最后,针对此次事件,网友们议论纷纷,有网友认为,实施行政处罚,不能简单的以罚代管,国家培养一个研究生人才不容易,学校应该以教育为原则,给其一个改正的机会。
在本案中,男子的嫖娼行为,已经受到了拘留3日的处罚,学校方面秉持的应当是教育为主的方针,而不能“一开了之”。
正所谓寒窗苦读十余载,学校应当给涉事学生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本案中的情况,学校完全可以适用留校察看措施等措施,对学生考察一段时间,再根据学生的表现,给予处分,而不是直接予以开除学籍。
也有网友表示,无规矩不成方圆,既然学校制订了规章制度,所有人就必须无条件遵守,男子做为研究生,想必也有最起码的认知能力,可现在却干出了这样的事,令人不耻。
诚然,嫖娼并不构成犯罪,但作为研究生,连最起码明辨是非的能力都没有,不开除无疑会造成更为恶劣的影响,起不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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