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堵路段快绕行!河南交警发布端午节“出行指南”】
夏收夏种农忙,一年端午来临。2022年端午节假期6月3日至5日放假,高速公路不免费通行。届时城区主干道、景区周边道路将出现通行缓慢现象,农村地区夏收繁忙,道路交通压力也将增大。5月30日,河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发布施工路段和易堵路段,提示群众安全文明出行。
疫情防控措施
省内人员如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减少非必要的跨省市出行。
省外来(返)豫人员请务必做到“双报备、双核酸”,即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豫后,请立即再次向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告,并在24小时内尽快再做一次核酸,一周内不聚餐、不聚会、少外出。根据河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知,省外入豫即赋黄码,请严格落实“三天两次核酸检测”,之后会自动转为绿码 。
高速
预计https://t.cn/A6XlEBb1 ,https://t.cn/A6XlEBGM ,省内高速公路收费站和主线互通车流量逐渐增大。预计京港澳高速机场互通至商登互通段、京港澳高速刘江黄河大桥段至原阳段、连霍高速巩义段、盐洛高速许昌段、郑栾高速郑州段和始祖山隧道段、郑少高速新密段、郑民高速郑州段等交通压力较大。预计郑州市郑州南站、十八里河站、航海路站、柳林站、文化路站、郑州南站、陇海西路站、侯寨站、中原西路站等易出现拥堵现象。同时,开封、洛阳、登封、新乡、焦作等附近的收费站也将出现拥堵现象。
郑州
易堵路段:
小长假期间郑州交通压力大的路段和区域主要有:郑州市三环沿线及各个出入市口、陇海高架桥、农业路高架桥、京广快速路(由北向南;南三环出口到京广南路-由南向北)、中州大道(农业路高架桥至陇海路高架桥)、金水路、人民路、花园路、中原路、郑开大道、嵩山路等主干道路,以及地铁施工路段,花园路农业路、二七商圈、杉杉奥特莱斯、万达各个商圈等,北龙湖湿地公园、郑州黄河文化公园、西流湖公园、郑州市动物园、人民公园、紫荆山公园、碧沙岗公园、建业电影小镇、方特、少林寺、银基旅游度假区等旅游景区,郑州市火车站、高铁站、各个长途汽车站,以及郑州市周边的京港澳、连霍、西南绕城、郑少洛等高速公路各个站口。
特别提醒:市民前往市内各景点、游园前要提前了解景区是否开园以及景点相关防疫规定,部分景点只接待行程卡为“郑州”的游客。
开封
易堵路段:
城区道路:市区交通压力自9时不断攀升,至13时将达到峰值。6月4日—6月5日市区交通流量将呈不断增长趋势,端午假期高速公路交通压力将有所上升。大梁路与龙亭北路、金明大道(水稻乡政府—大堤、天马广场—连霍高速、310国道—郑民高速)、东京大道(西环路—北门)、金耀路(西环路—金耀门)、端午路、黄河路北段、西环路北段、解放路(北门—小南门)、东环路北段、迎宾路、东西大街、西门大街、中山路、自由路(解放路—中山路)、新曹路(李长庄)等路段,预计出现通行缓慢现象。
施工路段:
明伦街施工断行(解放路-内环东路)
2022年排水防涝设施改造项目:公园路(曹门大街--汴京路)、 龙亭北路(利汴河--内环路)、中山路南段(滨河路--五福路)、五福路(端午路--中山路)、铁北街(解放路--候庄桥)因排水防涝设施改造,节日期间继续实施交通管制。
特别提醒:清明上河园、朱仙镇启封故园、开封府、龙亭公园、翰园碑林、天波杨府因疫情现暂停开放,其余景区正常开放。
洛阳
易堵路段:
目前已进入暑期,市民消夏避暑出行愿望较高,预计近郊山水游、田园游出行会成为热点。
施工路段:
九龙台立交正在施工,车辆需经保通路通行,玄武门大街平等街至新街段仅限由东向西单向通行;衡山大桥施工断行;龙兴街(凝碧北街-英才路)施工断行;长厦门街(太康路至古城路段)施工断行;西韩互通立交(伊滨路与龙顾路交叉口)正在施工,南山大道伊滨路口四个方向封闭断行,前往伊滨区及倒盏村的车辆请从二广高速伊滨站下站,经科技大道—孝文大道通行。
新乡
易堵路段:
城区:新乡市区火车站、汽车总站、新乡东站、高铁站附近道路;商业区集中人民路中段、平原路西段、胜利路中段、以及体育中心、人民公园、宝龙广场、万达广场周边道路等路段交通压力较大。
景区:新乡辖区的辉县、卫辉等景区周边的道路预计出现交通高峰。辉县太行山景区道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较多,请机动车驾驶人减速慢行,注意行车安全。
施工路段:
卫辉S227省道等山区道路因水毁正在重建中,目前限制通行。
特别提醒:因受疫情影响,辉县市、卫辉市部分景区暂停开放或限制客流量,请准备前往辉县市、卫辉市景区游玩的群众提前确认。
焦作
易堵路段:
市区万达广场、王府井百货、丹尼斯百货等商圈交通流量大,解放路(新华街至山阳路)、民主路(太行路至站前路)、和平街(新华街至焦东路)、塔南路(解放路至丰收路)、火车站及周边道路车流量较大,易发生交通拥堵。
施工路段:
1.东海大道(待九路——解放路)机动车道施工;
2.236省道沁上线(327国道连固线——王庄村三岔路口)半幅封闭施工,禁止货车通行;236省道沁上线(沁阳市境内)豫晋交界至常平乡村路段全封闭施工;
3.104省道郑沁线(沁阳市境内)沁博交界丹河桥因桥梁维修,全封闭施工,所有车辆禁止通行;104省道郑沁线(沁阳市境内)豫晋交界山西境内因施工道路封闭,请前往山西的车辆提前绕行。
特别提醒:云台山等景区暂时仅接待焦作地区(含各县区)游客,焦作地区游客14天内有涉疫的县(市、区、旗)经停史、旅居史的暂不接待。
疫情防控莫放松 这份“锦囊”带身上
1.做好防护措施。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请尽量减少外出,特别是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地方。如确需出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安全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2.提前规划路线。端午期间,全省以高温天气为主,出行前务必检查车辆状况,提前消除安全隐患。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驾车途中,可通过交警“双微”平台、广播、网络、路面交通信息屏等密切关注交通路况信息、天气状况,必要时调整出行时间和行驶路线,尽量错峰出行,避免夜间行车,注意礼让行人。
3.安全带——生命带!研究表明,规范使用安全带,可以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至少减低40%的伤害。驾车出游时,请您系好安全带的同时,莫忘为儿童选用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切莫怀抱儿童或让儿童乘坐站立在副驾驶位置。
4.夏种夏收繁忙,农用车、货车货厢违法载人以及客货混装隐患多、危害大。请不要乘坐货车、农用车、超员车出行,切勿违法载人、人货混装。
5.节日期间,亲朋好友聚餐娱乐活动增多,酒后驾驶风险加大,开车勿饮酒,酒后勿驾车。
6.乘坐客车出行,要到客运站选择正规营运车辆,切勿乘坐私揽客源、非法营运、超员载客的客车。发现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7.假期出行期间,前往景区、水库等内部道路和临水临涯等危险路段,请减速慢行,谨慎驾驶。
来源:河南新闻广播
夏收夏种农忙,一年端午来临。2022年端午节假期6月3日至5日放假,高速公路不免费通行。届时城区主干道、景区周边道路将出现通行缓慢现象,农村地区夏收繁忙,道路交通压力也将增大。5月30日,河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发布施工路段和易堵路段,提示群众安全文明出行。
疫情防控措施
省内人员如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减少非必要的跨省市出行。
省外来(返)豫人员请务必做到“双报备、双核酸”,即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豫后,请立即再次向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告,并在24小时内尽快再做一次核酸,一周内不聚餐、不聚会、少外出。根据河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知,省外入豫即赋黄码,请严格落实“三天两次核酸检测”,之后会自动转为绿码 。
高速
预计https://t.cn/A6XlEBb1 ,https://t.cn/A6XlEBGM ,省内高速公路收费站和主线互通车流量逐渐增大。预计京港澳高速机场互通至商登互通段、京港澳高速刘江黄河大桥段至原阳段、连霍高速巩义段、盐洛高速许昌段、郑栾高速郑州段和始祖山隧道段、郑少高速新密段、郑民高速郑州段等交通压力较大。预计郑州市郑州南站、十八里河站、航海路站、柳林站、文化路站、郑州南站、陇海西路站、侯寨站、中原西路站等易出现拥堵现象。同时,开封、洛阳、登封、新乡、焦作等附近的收费站也将出现拥堵现象。
郑州
易堵路段:
小长假期间郑州交通压力大的路段和区域主要有:郑州市三环沿线及各个出入市口、陇海高架桥、农业路高架桥、京广快速路(由北向南;南三环出口到京广南路-由南向北)、中州大道(农业路高架桥至陇海路高架桥)、金水路、人民路、花园路、中原路、郑开大道、嵩山路等主干道路,以及地铁施工路段,花园路农业路、二七商圈、杉杉奥特莱斯、万达各个商圈等,北龙湖湿地公园、郑州黄河文化公园、西流湖公园、郑州市动物园、人民公园、紫荆山公园、碧沙岗公园、建业电影小镇、方特、少林寺、银基旅游度假区等旅游景区,郑州市火车站、高铁站、各个长途汽车站,以及郑州市周边的京港澳、连霍、西南绕城、郑少洛等高速公路各个站口。
特别提醒:市民前往市内各景点、游园前要提前了解景区是否开园以及景点相关防疫规定,部分景点只接待行程卡为“郑州”的游客。
开封
易堵路段:
城区道路:市区交通压力自9时不断攀升,至13时将达到峰值。6月4日—6月5日市区交通流量将呈不断增长趋势,端午假期高速公路交通压力将有所上升。大梁路与龙亭北路、金明大道(水稻乡政府—大堤、天马广场—连霍高速、310国道—郑民高速)、东京大道(西环路—北门)、金耀路(西环路—金耀门)、端午路、黄河路北段、西环路北段、解放路(北门—小南门)、东环路北段、迎宾路、东西大街、西门大街、中山路、自由路(解放路—中山路)、新曹路(李长庄)等路段,预计出现通行缓慢现象。
施工路段:
明伦街施工断行(解放路-内环东路)
2022年排水防涝设施改造项目:公园路(曹门大街--汴京路)、 龙亭北路(利汴河--内环路)、中山路南段(滨河路--五福路)、五福路(端午路--中山路)、铁北街(解放路--候庄桥)因排水防涝设施改造,节日期间继续实施交通管制。
特别提醒:清明上河园、朱仙镇启封故园、开封府、龙亭公园、翰园碑林、天波杨府因疫情现暂停开放,其余景区正常开放。
洛阳
易堵路段:
目前已进入暑期,市民消夏避暑出行愿望较高,预计近郊山水游、田园游出行会成为热点。
施工路段:
九龙台立交正在施工,车辆需经保通路通行,玄武门大街平等街至新街段仅限由东向西单向通行;衡山大桥施工断行;龙兴街(凝碧北街-英才路)施工断行;长厦门街(太康路至古城路段)施工断行;西韩互通立交(伊滨路与龙顾路交叉口)正在施工,南山大道伊滨路口四个方向封闭断行,前往伊滨区及倒盏村的车辆请从二广高速伊滨站下站,经科技大道—孝文大道通行。
新乡
易堵路段:
城区:新乡市区火车站、汽车总站、新乡东站、高铁站附近道路;商业区集中人民路中段、平原路西段、胜利路中段、以及体育中心、人民公园、宝龙广场、万达广场周边道路等路段交通压力较大。
景区:新乡辖区的辉县、卫辉等景区周边的道路预计出现交通高峰。辉县太行山景区道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较多,请机动车驾驶人减速慢行,注意行车安全。
施工路段:
卫辉S227省道等山区道路因水毁正在重建中,目前限制通行。
特别提醒:因受疫情影响,辉县市、卫辉市部分景区暂停开放或限制客流量,请准备前往辉县市、卫辉市景区游玩的群众提前确认。
焦作
易堵路段:
市区万达广场、王府井百货、丹尼斯百货等商圈交通流量大,解放路(新华街至山阳路)、民主路(太行路至站前路)、和平街(新华街至焦东路)、塔南路(解放路至丰收路)、火车站及周边道路车流量较大,易发生交通拥堵。
施工路段:
1.东海大道(待九路——解放路)机动车道施工;
2.236省道沁上线(327国道连固线——王庄村三岔路口)半幅封闭施工,禁止货车通行;236省道沁上线(沁阳市境内)豫晋交界至常平乡村路段全封闭施工;
3.104省道郑沁线(沁阳市境内)沁博交界丹河桥因桥梁维修,全封闭施工,所有车辆禁止通行;104省道郑沁线(沁阳市境内)豫晋交界山西境内因施工道路封闭,请前往山西的车辆提前绕行。
特别提醒:云台山等景区暂时仅接待焦作地区(含各县区)游客,焦作地区游客14天内有涉疫的县(市、区、旗)经停史、旅居史的暂不接待。
疫情防控莫放松 这份“锦囊”带身上
1.做好防护措施。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请尽量减少外出,特别是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地方。如确需出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安全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2.提前规划路线。端午期间,全省以高温天气为主,出行前务必检查车辆状况,提前消除安全隐患。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驾车途中,可通过交警“双微”平台、广播、网络、路面交通信息屏等密切关注交通路况信息、天气状况,必要时调整出行时间和行驶路线,尽量错峰出行,避免夜间行车,注意礼让行人。
3.安全带——生命带!研究表明,规范使用安全带,可以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至少减低40%的伤害。驾车出游时,请您系好安全带的同时,莫忘为儿童选用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切莫怀抱儿童或让儿童乘坐站立在副驾驶位置。
4.夏种夏收繁忙,农用车、货车货厢违法载人以及客货混装隐患多、危害大。请不要乘坐货车、农用车、超员车出行,切勿违法载人、人货混装。
5.节日期间,亲朋好友聚餐娱乐活动增多,酒后驾驶风险加大,开车勿饮酒,酒后勿驾车。
6.乘坐客车出行,要到客运站选择正规营运车辆,切勿乘坐私揽客源、非法营运、超员载客的客车。发现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7.假期出行期间,前往景区、水库等内部道路和临水临涯等危险路段,请减速慢行,谨慎驾驶。
来源:河南新闻广播
【热点问答|2022年办理留抵退税,这17个问答来帮你】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
——2022年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一)2022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留抵退税的工作要求,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2年第17号,以下简称17号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2年第19号,以下简称19号公告),加大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的留抵退税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并一次性退还其存量留抵税额。
(二)14号公告规定的小微企业是指什么?
答:14号公告规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
上述规定所列行业企业中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的以及未列明的行业企业,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
(三)14号公告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有哪些?
答:按照14号公告的规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一个纳税人从事上述多项业务,以相关业务增值税销售额加总计算销售额占比,从而确定是否属于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
举例说明:某纳税人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期间共取得增值税销售额1000万元,其中:生产销售设备销售额300万元,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销售额300万元,提供建筑服务销售额400万元。该纳税人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期间发生的制造业等行业销售额占比为60%[=(300+300)/1000]。因此,该纳税人当期属于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
(四)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按照14号公告规定申请留抵退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按照14号公告规定办理留抵退税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五)纳税人按照14号公告规定申请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
答:14号公告规定的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举例说明:某微型企业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2年4月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时,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该纳税人的存量留抵税额为100万元;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80万元,该纳税人的存量留抵税额为80万元。该纳税人在4月份获得存量留抵退税后,将再无存量留抵税额。
(六)纳税人按照14号公告规定申请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
答:14号公告规定的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举例说明:某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2年7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在8月纳税申报期申请增量留抵退税时,如果此前未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20万元(=120-100);如果此前已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120万元。
(七)纳税人按照14号公告规定申请增量留抵退税的具体时间是什么?
答:按照14号公告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均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八)纳税人申请存量留抵退税的具体时间是什么?
答:按照14号公告、17号公告和19号公告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申请存量留抵退税的起始时间如下:
1.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3.制造业等行业中的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4.制造业等行业中的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时间为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的起始时间,当期未申请的,以后纳税申报期也可以按规定申请。
(九)今年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明确了纳税人可申请存量留抵退税和增量留抵退税,和此前的增量留抵退税相比,退税办理流程有什么变化?
答:按照14号公告规定办理留抵退税的具体流程,包括退税申请、受理、审核、退库等环节的相关征管事项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另外,关于退税申请时间的一般性规定是,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考虑到今年退税力度大、涉及纳税人多,为做好退税服务工作,确保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尽快获得留抵退税,将2022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从申报期内延长至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仍需在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
(十)纳税人适用14号公告规定的留抵退税政策,需要提交什么退税申请资料?和此前办理退税相比,有哪些调整变化?
答:纳税人适用14号公告规定的留抵退税政策,在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时提交的退税申请资料无变化,仅需要提交一张《退(抵)税申请表》。需要说明的是,《退(抵)税申请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提交,也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线下提交。结合今年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规定,对原《退(抵)税申请表》中的部分填报内容做了相应调整,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时,可结合其适用的具体政策和实际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填报。
(十一)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时计算的进项构成比例有什么变化吗?
答:按照14号公告的有关规定,计算进项构成比例涉及的扣税凭证种类进行了微调,增加了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两类。调整后的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计算进项构成比例的规定,不仅适用于14号公告规定的留抵退税政策,同时也适用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的留抵退税政策。
(十二)纳税人在计算进项构成比例时,是否需要对进项税额转出部分进行调整?
答:按照14公告规定,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涉及的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为减轻纳税人退税核算负担,在计算进项构成比例时,纳税人在上述计算期间内发生的进项税额转出部分无需扣减。
举例说明:某制造业纳税人2019年4月至2022年3月取得的进项税额中,增值税专用发票500万元,道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100万元,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200万元,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200万元。2021年12月,该纳税人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此前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有50万元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转出。该纳税人2022年4月按照14号公告的规定申请留抵退税时,进项构成比例的计算公式为:进项构成比例=(500+100+200)÷(500+100+200+200)×100%=80%。进项转出的50万元,在上述计算公式的分子、分母中均无需扣减。
(十三)纳税人按照14号公告规定申请一次性缴回全部留抵退税款的,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什么资料?缴回的留抵退税款,能否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答:纳税人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时,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缴回留抵退税申请表》。纳税人在一次性缴回全部留抵退税款后,可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相应调增期末留抵税额,并可继续用于进项税额抵扣。
举例说明:某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后,陆续获得留抵退税100万元。因纳税人想要选择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于2022年4月3日向税务机关申请缴回留抵退税款,4月5日,留抵退税款100万元已全部缴回入库。该纳税人在4月10日办理2022年3月(税款所属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可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填写“-100万元”,将已缴回的100万元留抵退税款调增期末留抵税额,并用于当期或以后期间继续抵扣。
(十四)纳税人按规定缴回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的,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答:纳税人在2022年10月31日前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一次性全部缴回后,即可在规定的留抵退税申请期内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十五)纳税人按规定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的,什么时候可以申请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退)政策?
答:纳税人在2022年10月31日前将已退还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款一次性全部缴回后,即可在缴回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请适用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十六)14号公告规定的一次性申请缴回留抵退税或即征即退,是否只能申请一次?
答:14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留抵退税。
上述规定中的一次性全部缴回,是指纳税人在2022年10月31日前缴回相关退税款的次数为一次。
(十七)纳税人申请办理存量留抵退税和增量留抵退税从征管规定上看有什么区别吗?
答:14号公告规定,除本公告补充的相关规定外,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的其他事项,均继续按照20号公告的规定执行,其中,纳税人办理存量留抵退税与办理增量留抵退税的相关征管规定一致。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https://t.cn/A6XlHulx
——2022年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一)2022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留抵退税的工作要求,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2年第17号,以下简称17号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2年第19号,以下简称19号公告),加大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的留抵退税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并一次性退还其存量留抵税额。
(二)14号公告规定的小微企业是指什么?
答:14号公告规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
上述规定所列行业企业中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的以及未列明的行业企业,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
(三)14号公告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有哪些?
答:按照14号公告的规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一个纳税人从事上述多项业务,以相关业务增值税销售额加总计算销售额占比,从而确定是否属于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
举例说明:某纳税人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期间共取得增值税销售额1000万元,其中:生产销售设备销售额300万元,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销售额300万元,提供建筑服务销售额400万元。该纳税人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期间发生的制造业等行业销售额占比为60%[=(300+300)/1000]。因此,该纳税人当期属于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
(四)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按照14号公告规定申请留抵退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按照14号公告规定办理留抵退税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五)纳税人按照14号公告规定申请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
答:14号公告规定的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举例说明:某微型企业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2年4月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时,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该纳税人的存量留抵税额为100万元;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80万元,该纳税人的存量留抵税额为80万元。该纳税人在4月份获得存量留抵退税后,将再无存量留抵税额。
(六)纳税人按照14号公告规定申请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
答:14号公告规定的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举例说明:某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2年7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在8月纳税申报期申请增量留抵退税时,如果此前未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20万元(=120-100);如果此前已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120万元。
(七)纳税人按照14号公告规定申请增量留抵退税的具体时间是什么?
答:按照14号公告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均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八)纳税人申请存量留抵退税的具体时间是什么?
答:按照14号公告、17号公告和19号公告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申请存量留抵退税的起始时间如下:
1.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3.制造业等行业中的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4.制造业等行业中的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时间为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的起始时间,当期未申请的,以后纳税申报期也可以按规定申请。
(九)今年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明确了纳税人可申请存量留抵退税和增量留抵退税,和此前的增量留抵退税相比,退税办理流程有什么变化?
答:按照14号公告规定办理留抵退税的具体流程,包括退税申请、受理、审核、退库等环节的相关征管事项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另外,关于退税申请时间的一般性规定是,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考虑到今年退税力度大、涉及纳税人多,为做好退税服务工作,确保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尽快获得留抵退税,将2022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从申报期内延长至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仍需在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
(十)纳税人适用14号公告规定的留抵退税政策,需要提交什么退税申请资料?和此前办理退税相比,有哪些调整变化?
答:纳税人适用14号公告规定的留抵退税政策,在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时提交的退税申请资料无变化,仅需要提交一张《退(抵)税申请表》。需要说明的是,《退(抵)税申请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提交,也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线下提交。结合今年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规定,对原《退(抵)税申请表》中的部分填报内容做了相应调整,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时,可结合其适用的具体政策和实际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填报。
(十一)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时计算的进项构成比例有什么变化吗?
答:按照14号公告的有关规定,计算进项构成比例涉及的扣税凭证种类进行了微调,增加了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两类。调整后的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计算进项构成比例的规定,不仅适用于14号公告规定的留抵退税政策,同时也适用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的留抵退税政策。
(十二)纳税人在计算进项构成比例时,是否需要对进项税额转出部分进行调整?
答:按照14公告规定,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涉及的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为减轻纳税人退税核算负担,在计算进项构成比例时,纳税人在上述计算期间内发生的进项税额转出部分无需扣减。
举例说明:某制造业纳税人2019年4月至2022年3月取得的进项税额中,增值税专用发票500万元,道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100万元,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200万元,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200万元。2021年12月,该纳税人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此前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有50万元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转出。该纳税人2022年4月按照14号公告的规定申请留抵退税时,进项构成比例的计算公式为:进项构成比例=(500+100+200)÷(500+100+200+200)×100%=80%。进项转出的50万元,在上述计算公式的分子、分母中均无需扣减。
(十三)纳税人按照14号公告规定申请一次性缴回全部留抵退税款的,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什么资料?缴回的留抵退税款,能否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答:纳税人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时,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缴回留抵退税申请表》。纳税人在一次性缴回全部留抵退税款后,可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相应调增期末留抵税额,并可继续用于进项税额抵扣。
举例说明:某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后,陆续获得留抵退税100万元。因纳税人想要选择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于2022年4月3日向税务机关申请缴回留抵退税款,4月5日,留抵退税款100万元已全部缴回入库。该纳税人在4月10日办理2022年3月(税款所属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可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填写“-100万元”,将已缴回的100万元留抵退税款调增期末留抵税额,并用于当期或以后期间继续抵扣。
(十四)纳税人按规定缴回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的,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答:纳税人在2022年10月31日前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一次性全部缴回后,即可在规定的留抵退税申请期内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十五)纳税人按规定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的,什么时候可以申请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退)政策?
答:纳税人在2022年10月31日前将已退还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款一次性全部缴回后,即可在缴回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请适用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十六)14号公告规定的一次性申请缴回留抵退税或即征即退,是否只能申请一次?
答:14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留抵退税。
上述规定中的一次性全部缴回,是指纳税人在2022年10月31日前缴回相关退税款的次数为一次。
(十七)纳税人申请办理存量留抵退税和增量留抵退税从征管规定上看有什么区别吗?
答:14号公告规定,除本公告补充的相关规定外,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的其他事项,均继续按照20号公告的规定执行,其中,纳税人办理存量留抵退税与办理增量留抵退税的相关征管规定一致。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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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堵路段快绕行!河南交警发布端午节“出行指南”】
夏收夏种农忙,一年端午来临。2022年端午节假期6月3日至5日放假,高速公路不免费通行。届时城区主干道、景区周边道路将出现通行缓慢现象,农村地区夏收繁忙,道路交通压力也将增大。5月30日,河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发布施工路段和易堵路段,提示群众安全文明出行。
疫情防控措施
省内人员如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减少非必要的跨省市出行。
省外来(返)豫人员请务必做到“双报备、双核酸”,即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豫后,请立即再次向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告,并在24小时内尽快再做一次核酸,一周内不聚餐、不聚会、少外出。根据河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知,省外入豫即赋黄码,请严格落实“三天两次核酸检测”,之后会自动转为绿码 。
高速
预计6月2日下午17时-19时,6月3日上午9时至12时,省内高速公路收费站和主线互通车流量逐渐增大。预计京港澳高速机场互通至商登互通段、京港澳高速刘江黄河大桥段至原阳段、连霍高速巩义段、盐洛高速许昌段、郑栾高速郑州段和始祖山隧道段、郑少高速新密段、郑民高速郑州段等交通压力较大。预计郑州市郑州南站、十八里河站、航海路站、柳林站、文化路站、郑州南站、陇海西路站、侯寨站、中原西路站等易出现拥堵现象。同时,开封、洛阳、登封、新乡、焦作等附近的收费站也将出现拥堵现象。
郑州
易堵路段:
小长假期间郑州交通压力大的路段和区域主要有:郑州市三环沿线及各个出入市口、陇海高架桥、农业路高架桥、京广快速路(由北向南;南三环出口到京广南路-由南向北)、中州大道(农业路高架桥至陇海路高架桥)、金水路、人民路、花园路、中原路、郑开大道、嵩山路等主干道路,以及地铁施工路段,花园路农业路、二七商圈、杉杉奥特莱斯、万达各个商圈等,北龙湖湿地公园、郑州黄河文化公园、西流湖公园、郑州市动物园、人民公园、紫荆山公园、碧沙岗公园、建业电影小镇、方特、少林寺、银基旅游度假区等旅游景区,郑州市火车站、高铁站、各个长途汽车站,以及郑州市周边的京港澳、连霍、西南绕城、郑少洛等高速公路各个站口。
特别提醒:市民前往市内各景点、游园前要提前了解景区是否开园以及景点相关防疫规定,部分景点只接待行程卡为“郑州”的游客。
开封
易堵路段:
城区道路:市区交通压力自9时不断攀升,至13时将达到峰值。6月4日—6月5日市区交通流量将呈不断增长趋势,端午假期高速公路交通压力将有所上升。大梁路与龙亭北路、金明大道(水稻乡政府—大堤、天马广场—连霍高速、310国道—郑民高速)、东京大道(西环路—北门)、金耀路(西环路—金耀门)、端午路、黄河路北段、西环路北段、解放路(北门—小南门)、东环路北段、迎宾路、东西大街、西门大街、中山路、自由路(解放路—中山路)、新曹路(李长庄)等路段,预计出现通行缓慢现象。
施工路段:
明伦街施工断行(解放路-内环东路)
2022年排水防涝设施改造项目:公园路(曹门大街--汴京路)、 龙亭北路(利汴河--内环路)、中山路南段(滨河路--五福路)、五福路(端午路--中山路)、铁北街(解放路--候庄桥)因排水防涝设施改造,节日期间继续实施交通管制。
特别提醒:清明上河园、朱仙镇启封故园、开封府、龙亭公园、翰园碑林、天波杨府因疫情现暂停开放,其余景区正常开放。
洛阳
易堵路段:
目前已进入暑期,市民消夏避暑出行愿望较高,预计近郊山水游、田园游出行会成为热点。
施工路段:
九龙台立交正在施工,车辆需经保通路通行,玄武门大街平等街至新街段仅限由东向西单向通行;衡山大桥施工断行;龙兴街(凝碧北街-英才路)施工断行;长厦门街(太康路至古城路段)施工断行;西韩互通立交(伊滨路与龙顾路交叉口)正在施工,南山大道伊滨路口四个方向封闭断行,前往伊滨区及倒盏村的车辆请从二广高速伊滨站下站,经科技大道—孝文大道通行。
新乡
易堵路段:
城区:新乡市区火车站、汽车总站、新乡东站、高铁站附近道路;商业区集中人民路中段、平原路西段、胜利路中段、以及体育中心、人民公园、宝龙广场、万达广场周边道路等路段交通压力较大。
景区:新乡辖区的辉县、卫辉等景区周边的道路预计出现交通高峰。辉县太行山景区道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较多,请机动车驾驶人减速慢行,注意行车安全。
施工路段:
卫辉S227省道等山区道路因水毁正在重建中,目前限制通行。
特别提醒:因受疫情影响,辉县市、卫辉市部分景区暂停开放或限制客流量,请准备前往辉县市、卫辉市景区游玩的群众提前确认。
焦作
易堵路段:
市区万达广场、王府井百货、丹尼斯百货等商圈交通流量大,解放路(新华街至山阳路)、民主路(太行路至站前路)、和平街(新华街至焦东路)、塔南路(解放路至丰收路)、火车站及周边道路车流量较大,易发生交通拥堵。
施工路段:
1.东海大道(待九路——解放路)机动车道施工;
2.236省道沁上线(327国道连固线——王庄村三岔路口)半幅封闭施工,禁止货车通行;236省道沁上线(沁阳市境内)豫晋交界至常平乡村路段全封闭施工;
3.104省道郑沁线(沁阳市境内)沁博交界丹河桥因桥梁维修,全封闭施工,所有车辆禁止通行;104省道郑沁线(沁阳市境内)豫晋交界山西境内因施工道路封闭,请前往山西的车辆提前绕行。
特别提醒:云台山等景区暂时仅接待焦作地区(含各县区)游客,焦作地区游客14天内有涉疫的县(市、区、旗)经停史、旅居史的暂不接待。
疫情防控莫放松 这份“锦囊”带身上
1.做好防护措施。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请尽量减少外出,特别是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地方。如确需出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安全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2.提前规划路线。端午期间,全省以高温天气为主,出行前务必检查车辆状况,提前消除安全隐患。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驾车途中,可通过交警“双微”平台、广播、网络、路面交通信息屏等密切关注交通路况信息、天气状况,必要时调整出行时间和行驶路线,尽量错峰出行,避免夜间行车,注意礼让行人。
3.安全带——生命带!研究表明,规范使用安全带,可以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至少减低40%的伤害。驾车出游时,请您系好安全带的同时,莫忘为儿童选用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切莫怀抱儿童或让儿童乘坐站立在副驾驶位置。
4.夏种夏收繁忙,农用车、货车货厢违法载人以及客货混装隐患多、危害大。请不要乘坐货车、农用车、超员车出行,切勿违法载人、人货混装。
5.节日期间,亲朋好友聚餐娱乐活动增多,酒后驾驶风险加大,开车勿饮酒,酒后勿驾车。
6.乘坐客车出行,要到客运站选择正规营运车辆,切勿乘坐私揽客源、非法营运、超员载客的客车。发现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7.假期出行期间,前往景区、水库等内部道路和临水临涯等危险路段,请减速慢行,谨慎驾驶。
夏收夏种农忙,一年端午来临。2022年端午节假期6月3日至5日放假,高速公路不免费通行。届时城区主干道、景区周边道路将出现通行缓慢现象,农村地区夏收繁忙,道路交通压力也将增大。5月30日,河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发布施工路段和易堵路段,提示群众安全文明出行。
疫情防控措施
省内人员如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减少非必要的跨省市出行。
省外来(返)豫人员请务必做到“双报备、双核酸”,即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豫后,请立即再次向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告,并在24小时内尽快再做一次核酸,一周内不聚餐、不聚会、少外出。根据河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知,省外入豫即赋黄码,请严格落实“三天两次核酸检测”,之后会自动转为绿码 。
高速
预计6月2日下午17时-19时,6月3日上午9时至12时,省内高速公路收费站和主线互通车流量逐渐增大。预计京港澳高速机场互通至商登互通段、京港澳高速刘江黄河大桥段至原阳段、连霍高速巩义段、盐洛高速许昌段、郑栾高速郑州段和始祖山隧道段、郑少高速新密段、郑民高速郑州段等交通压力较大。预计郑州市郑州南站、十八里河站、航海路站、柳林站、文化路站、郑州南站、陇海西路站、侯寨站、中原西路站等易出现拥堵现象。同时,开封、洛阳、登封、新乡、焦作等附近的收费站也将出现拥堵现象。
郑州
易堵路段:
小长假期间郑州交通压力大的路段和区域主要有:郑州市三环沿线及各个出入市口、陇海高架桥、农业路高架桥、京广快速路(由北向南;南三环出口到京广南路-由南向北)、中州大道(农业路高架桥至陇海路高架桥)、金水路、人民路、花园路、中原路、郑开大道、嵩山路等主干道路,以及地铁施工路段,花园路农业路、二七商圈、杉杉奥特莱斯、万达各个商圈等,北龙湖湿地公园、郑州黄河文化公园、西流湖公园、郑州市动物园、人民公园、紫荆山公园、碧沙岗公园、建业电影小镇、方特、少林寺、银基旅游度假区等旅游景区,郑州市火车站、高铁站、各个长途汽车站,以及郑州市周边的京港澳、连霍、西南绕城、郑少洛等高速公路各个站口。
特别提醒:市民前往市内各景点、游园前要提前了解景区是否开园以及景点相关防疫规定,部分景点只接待行程卡为“郑州”的游客。
开封
易堵路段:
城区道路:市区交通压力自9时不断攀升,至13时将达到峰值。6月4日—6月5日市区交通流量将呈不断增长趋势,端午假期高速公路交通压力将有所上升。大梁路与龙亭北路、金明大道(水稻乡政府—大堤、天马广场—连霍高速、310国道—郑民高速)、东京大道(西环路—北门)、金耀路(西环路—金耀门)、端午路、黄河路北段、西环路北段、解放路(北门—小南门)、东环路北段、迎宾路、东西大街、西门大街、中山路、自由路(解放路—中山路)、新曹路(李长庄)等路段,预计出现通行缓慢现象。
施工路段:
明伦街施工断行(解放路-内环东路)
2022年排水防涝设施改造项目:公园路(曹门大街--汴京路)、 龙亭北路(利汴河--内环路)、中山路南段(滨河路--五福路)、五福路(端午路--中山路)、铁北街(解放路--候庄桥)因排水防涝设施改造,节日期间继续实施交通管制。
特别提醒:清明上河园、朱仙镇启封故园、开封府、龙亭公园、翰园碑林、天波杨府因疫情现暂停开放,其余景区正常开放。
洛阳
易堵路段:
目前已进入暑期,市民消夏避暑出行愿望较高,预计近郊山水游、田园游出行会成为热点。
施工路段:
九龙台立交正在施工,车辆需经保通路通行,玄武门大街平等街至新街段仅限由东向西单向通行;衡山大桥施工断行;龙兴街(凝碧北街-英才路)施工断行;长厦门街(太康路至古城路段)施工断行;西韩互通立交(伊滨路与龙顾路交叉口)正在施工,南山大道伊滨路口四个方向封闭断行,前往伊滨区及倒盏村的车辆请从二广高速伊滨站下站,经科技大道—孝文大道通行。
新乡
易堵路段:
城区:新乡市区火车站、汽车总站、新乡东站、高铁站附近道路;商业区集中人民路中段、平原路西段、胜利路中段、以及体育中心、人民公园、宝龙广场、万达广场周边道路等路段交通压力较大。
景区:新乡辖区的辉县、卫辉等景区周边的道路预计出现交通高峰。辉县太行山景区道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较多,请机动车驾驶人减速慢行,注意行车安全。
施工路段:
卫辉S227省道等山区道路因水毁正在重建中,目前限制通行。
特别提醒:因受疫情影响,辉县市、卫辉市部分景区暂停开放或限制客流量,请准备前往辉县市、卫辉市景区游玩的群众提前确认。
焦作
易堵路段:
市区万达广场、王府井百货、丹尼斯百货等商圈交通流量大,解放路(新华街至山阳路)、民主路(太行路至站前路)、和平街(新华街至焦东路)、塔南路(解放路至丰收路)、火车站及周边道路车流量较大,易发生交通拥堵。
施工路段:
1.东海大道(待九路——解放路)机动车道施工;
2.236省道沁上线(327国道连固线——王庄村三岔路口)半幅封闭施工,禁止货车通行;236省道沁上线(沁阳市境内)豫晋交界至常平乡村路段全封闭施工;
3.104省道郑沁线(沁阳市境内)沁博交界丹河桥因桥梁维修,全封闭施工,所有车辆禁止通行;104省道郑沁线(沁阳市境内)豫晋交界山西境内因施工道路封闭,请前往山西的车辆提前绕行。
特别提醒:云台山等景区暂时仅接待焦作地区(含各县区)游客,焦作地区游客14天内有涉疫的县(市、区、旗)经停史、旅居史的暂不接待。
疫情防控莫放松 这份“锦囊”带身上
1.做好防护措施。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请尽量减少外出,特别是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地方。如确需出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安全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2.提前规划路线。端午期间,全省以高温天气为主,出行前务必检查车辆状况,提前消除安全隐患。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驾车途中,可通过交警“双微”平台、广播、网络、路面交通信息屏等密切关注交通路况信息、天气状况,必要时调整出行时间和行驶路线,尽量错峰出行,避免夜间行车,注意礼让行人。
3.安全带——生命带!研究表明,规范使用安全带,可以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至少减低40%的伤害。驾车出游时,请您系好安全带的同时,莫忘为儿童选用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切莫怀抱儿童或让儿童乘坐站立在副驾驶位置。
4.夏种夏收繁忙,农用车、货车货厢违法载人以及客货混装隐患多、危害大。请不要乘坐货车、农用车、超员车出行,切勿违法载人、人货混装。
5.节日期间,亲朋好友聚餐娱乐活动增多,酒后驾驶风险加大,开车勿饮酒,酒后勿驾车。
6.乘坐客车出行,要到客运站选择正规营运车辆,切勿乘坐私揽客源、非法营运、超员载客的客车。发现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7.假期出行期间,前往景区、水库等内部道路和临水临涯等危险路段,请减速慢行,谨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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