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范围取消“国五”二手车迁入限制,推进在居住社区加装充电设施……最新发布!】
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加大汽车消费支持政策。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7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稳定增加汽车消费有关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6部门发布了《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在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方面,有哪些政策支持?一起来关注!
Q1在活跃二手车市场方面有哪些政策举措?
A:一是全面取消限迁政策,促进自由流通。《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区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含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方便群众异地买卖二手车。
二是优化交易登记管理,促进高效流通。《若干措施》明确,将企业经销的二手车像新车一样按照“库存商品”进行会计核算,在机动车转让登记时进行单独签注,并核发临时行驶车辆号牌,极大优化了交易登记流程;对汽车限购城市,明确汽车销售企业购入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不占用号牌指标,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便利二手车交易流通。
三是支持开展经销业务,促进规模发展。《若干措施》要求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同时,由于自然人售卖二手车时,无法作为卖方向收购企业开具销售发票,为便利群众售车和企业经营,允许二手车企业作为买方开具发票,即“反向开具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Q2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预计会带来什么效果?
A: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明确要求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若干措施》对此作了进一步细化落实,确保该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一是明确范围要求。即要求在包括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在内的全国范围实施该项政策,促进国五排放标准二手车实现全国自由流通。二是明确时间要求。少数地区取消限迁政策进展缓慢,为保证该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进一步明确该措施从今年8月1日起全面实施。
根据有关机构的分析,目前我国二手车在流向上总体呈现由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流动这样一个区域特征,车辆均价在6万元左右。全面取消限迁政策以后,二手车将进一步实现全国自由流通,极大丰富汽车产品供给,提升供需适配性,更好满足汽车消费需求,让更多家庭实现汽车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Q3如何分类推进在居住社区里加装充电设施?
A:对于既有居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各地将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镇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内容。今年1—5月,各地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增设充电桩8940个。对于新建居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完整社区建设,指导各地严格落实100%配建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规定,并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建充电设施的行为。
Q4《若干措施》提出限制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出售三辆及以上持有时间少于一年的二手车,是出于什么考虑?会不会影响普通车主售车和企业经营?
A:一是这项政策符合二手车流通发展需要和业界诉求。根据现行规定,个人出售二手车是不用交增值税的,是免税的。而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要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征收增值税。为此,部分二手车经销企业以经纪名义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将经销车辆挂在个人名义项下进行交易,产生了个人“背户”现象。目前我国二手车流通主要以“经纪+个人”为主,指的就是这一层意思,进而导致行业“小散弱”现状,并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造成不公平竞争,劣币驱逐良币,也导致很多交易纠纷发生,挫伤了消费的信心,成为行业的一个弊病,业界呼吁出台有效的政策,对这种现象进行有效规范。
二是这项措施也借鉴了国际成熟汽车市场的经验做法。文件出台过程中充分调研了发达国家二手车流通管理情况,因为他们的汽车保有量比我们高,二手车交易流通非常普遍,有很多成熟的经验做法。比如,个人在一定时间内销售二手车达到一定数量的都被认定为二手车经销商,这个时候不能再以个人名义进行交易,一定要依法纳税,要向你的下一家经销企业,向消费者明示车况信息,还要承担质量保证的责任。我们对这些国际上先进的做法也予以借鉴。
三是这项措施不会影响广大车主正常的售车行为。这项措施的出发点是为了消除个人“背户”现象,对个人卖车会不会造成影响呢?中国的车辆保有量已经超过3亿辆,个人车主是2.15亿人,在2.15亿车主中,拥有超过3辆及以上车的车主约200万人,在这200万车主之中,在一年内销售持有时间不到一年的车辆超过三辆的,这个情况很少。同时,这条措施还预留了半年过渡期,为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保障政策平稳过渡也预留了充分时间。
Q5在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A:一是鼓励老旧车辆淘汰更新。顺应汽车消费升级的趋势,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据了解,目前上海、湖北、江西、广东、重庆、宁夏等地,都已经开展了汽车以旧换新的专项行动,鼓励汽车更新消费。
二是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首先,支持先进企业进入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从而保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再者,延长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重新认定的过渡期。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要在2022年9月1日前重新完成资质认定,但受疫情影响一些企业不能如期完成,因此考虑到企业实际情况,将过渡期延长半年,即延长到2023年3月1日。最后,加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明确企业建设项目用地原则上为工业用地。对于已经取得资质的企业及部分在建项目,按已经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Q6未来将采取哪些方面措施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
A:一是丰富活动形式。组织更多的整车企业参与到下乡活动中来,丰富产品供给类型,组织企业利用网络购物节、云端车展、直播卖车等新模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加强特色服务。鼓励汽车企业研发满足乡村场景和农民需求的车型,积极布局县乡销售网点及售后服务站,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销售和服务保障工作。三是提升产品质量。在质量安全、低温适应等方面提出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引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树立产品形象,让消费者选的开心、买的放心、用的安心。
Q7如何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
A:一是提高基本停车需求保障水平。指导各地在新建居住社区中,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来建设停车设施。推动规划人口规模大于50万人的城市,在普通商品房建设中,按照1户1车位来配建停车位。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行动,通过内部挖潜增效、片区综合治理等方式,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同时,加强停车资源共享,指导地方出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车位错时共享等政策制度,为居民停车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二是围绕医院、学校、商圈、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停车需求,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块,合理利用人防工程、公园绿地地下空间等,挖潜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库等多种集约化停车设施。推动各地积极采用资源共享、价格调控、临时停车等措施,提升泊位使用效率。
三是进一步研究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强化资金用地政策保障。健全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的停车收费机制,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培育和发展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主体,鼓励各地对符合条件的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制定出台资金、土地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加大汽车消费支持政策。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7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稳定增加汽车消费有关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6部门发布了《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在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方面,有哪些政策支持?一起来关注!
Q1在活跃二手车市场方面有哪些政策举措?
A:一是全面取消限迁政策,促进自由流通。《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区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含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方便群众异地买卖二手车。
二是优化交易登记管理,促进高效流通。《若干措施》明确,将企业经销的二手车像新车一样按照“库存商品”进行会计核算,在机动车转让登记时进行单独签注,并核发临时行驶车辆号牌,极大优化了交易登记流程;对汽车限购城市,明确汽车销售企业购入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不占用号牌指标,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便利二手车交易流通。
三是支持开展经销业务,促进规模发展。《若干措施》要求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同时,由于自然人售卖二手车时,无法作为卖方向收购企业开具销售发票,为便利群众售车和企业经营,允许二手车企业作为买方开具发票,即“反向开具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Q2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预计会带来什么效果?
A: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明确要求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若干措施》对此作了进一步细化落实,确保该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一是明确范围要求。即要求在包括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在内的全国范围实施该项政策,促进国五排放标准二手车实现全国自由流通。二是明确时间要求。少数地区取消限迁政策进展缓慢,为保证该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进一步明确该措施从今年8月1日起全面实施。
根据有关机构的分析,目前我国二手车在流向上总体呈现由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流动这样一个区域特征,车辆均价在6万元左右。全面取消限迁政策以后,二手车将进一步实现全国自由流通,极大丰富汽车产品供给,提升供需适配性,更好满足汽车消费需求,让更多家庭实现汽车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Q3如何分类推进在居住社区里加装充电设施?
A:对于既有居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各地将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镇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内容。今年1—5月,各地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增设充电桩8940个。对于新建居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完整社区建设,指导各地严格落实100%配建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规定,并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建充电设施的行为。
Q4《若干措施》提出限制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出售三辆及以上持有时间少于一年的二手车,是出于什么考虑?会不会影响普通车主售车和企业经营?
A:一是这项政策符合二手车流通发展需要和业界诉求。根据现行规定,个人出售二手车是不用交增值税的,是免税的。而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要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征收增值税。为此,部分二手车经销企业以经纪名义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将经销车辆挂在个人名义项下进行交易,产生了个人“背户”现象。目前我国二手车流通主要以“经纪+个人”为主,指的就是这一层意思,进而导致行业“小散弱”现状,并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造成不公平竞争,劣币驱逐良币,也导致很多交易纠纷发生,挫伤了消费的信心,成为行业的一个弊病,业界呼吁出台有效的政策,对这种现象进行有效规范。
二是这项措施也借鉴了国际成熟汽车市场的经验做法。文件出台过程中充分调研了发达国家二手车流通管理情况,因为他们的汽车保有量比我们高,二手车交易流通非常普遍,有很多成熟的经验做法。比如,个人在一定时间内销售二手车达到一定数量的都被认定为二手车经销商,这个时候不能再以个人名义进行交易,一定要依法纳税,要向你的下一家经销企业,向消费者明示车况信息,还要承担质量保证的责任。我们对这些国际上先进的做法也予以借鉴。
三是这项措施不会影响广大车主正常的售车行为。这项措施的出发点是为了消除个人“背户”现象,对个人卖车会不会造成影响呢?中国的车辆保有量已经超过3亿辆,个人车主是2.15亿人,在2.15亿车主中,拥有超过3辆及以上车的车主约200万人,在这200万车主之中,在一年内销售持有时间不到一年的车辆超过三辆的,这个情况很少。同时,这条措施还预留了半年过渡期,为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保障政策平稳过渡也预留了充分时间。
Q5在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A:一是鼓励老旧车辆淘汰更新。顺应汽车消费升级的趋势,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据了解,目前上海、湖北、江西、广东、重庆、宁夏等地,都已经开展了汽车以旧换新的专项行动,鼓励汽车更新消费。
二是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首先,支持先进企业进入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从而保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再者,延长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重新认定的过渡期。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要在2022年9月1日前重新完成资质认定,但受疫情影响一些企业不能如期完成,因此考虑到企业实际情况,将过渡期延长半年,即延长到2023年3月1日。最后,加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明确企业建设项目用地原则上为工业用地。对于已经取得资质的企业及部分在建项目,按已经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Q6未来将采取哪些方面措施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
A:一是丰富活动形式。组织更多的整车企业参与到下乡活动中来,丰富产品供给类型,组织企业利用网络购物节、云端车展、直播卖车等新模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加强特色服务。鼓励汽车企业研发满足乡村场景和农民需求的车型,积极布局县乡销售网点及售后服务站,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销售和服务保障工作。三是提升产品质量。在质量安全、低温适应等方面提出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引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树立产品形象,让消费者选的开心、买的放心、用的安心。
Q7如何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
A:一是提高基本停车需求保障水平。指导各地在新建居住社区中,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来建设停车设施。推动规划人口规模大于50万人的城市,在普通商品房建设中,按照1户1车位来配建停车位。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行动,通过内部挖潜增效、片区综合治理等方式,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同时,加强停车资源共享,指导地方出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车位错时共享等政策制度,为居民停车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二是围绕医院、学校、商圈、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停车需求,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块,合理利用人防工程、公园绿地地下空间等,挖潜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库等多种集约化停车设施。推动各地积极采用资源共享、价格调控、临时停车等措施,提升泊位使用效率。
三是进一步研究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强化资金用地政策保障。健全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的停车收费机制,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培育和发展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主体,鼓励各地对符合条件的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制定出台资金、土地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全国范围取消“国五”二手车迁入限制 推进在居住社区加装充电设施】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加大汽车消费支持政策。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7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稳定增加汽车消费有关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6部门发布了《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在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方面,有哪些政策支持?一起来关注!
<一,在活跃二手车市场方面有哪些政策举措?>
A:一是全面取消限迁政策,促进自由流通。《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区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含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方便群众异地买卖二手车。
二是优化交易登记管理,促进高效流通。《若干措施》明确,将企业经销的二手车像新车一样按照“库存商品”进行会计核算,在机动车转让登记时进行单独签注,并核发临时行驶车辆号牌,极大优化了交易登记流程;对汽车限购城市,明确汽车销售企业购入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不占用号牌指标,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便利二手车交易流通。
三是支持开展经销业务,促进规模发展。《若干措施》要求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同时,由于自然人售卖二手车时,无法作为卖方向收购企业开具销售发票,为便利群众售车和企业经营,允许二手车企业作为买方开具发票,即“反向开具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二,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预计会带来什么效果?>
A: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明确要求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若干措施》对此作了进一步细化落实,确保该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一是明确范围要求。即要求在包括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在内的全国范围实施该项政策,促进国五排放标准二手车实现全国自由流通。二是明确时间要求。少数地区取消限迁政策进展缓慢,为保证该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进一步明确该措施从今年8月1日起全面实施。
根据有关机构的分析,目前我国二手车在流向上总体呈现由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流动这样一个区域特征,车辆均价在6万元左右。全面取消限迁政策以后,二手车将进一步实现全国自由流通,极大丰富汽车产品供给,提升供需适配性,更好满足汽车消费需求,让更多家庭实现汽车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如何分类推进在居住社区里加装充电设施?>
A:对于既有居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各地将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镇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内容。今年1—5月,各地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增设充电桩8940个。对于新建居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完整社区建设,指导各地严格落实100%配建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规定,并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建充电设施的行为。
<四,《若干措施》提出限制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出售三辆及以上持有时间少于一年的二手车,是出于什么考虑?会不会影响普通车主售车和企业经营?>
A:一是这项政策符合二手车流通发展需要和业界诉求。根据现行规定,个人出售二手车是不用交增值税的,是免税的。而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要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征收增值税。为此,部分二手车经销企业以经纪名义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将经销车辆挂在个人名义项下进行交易,产生了个人“背户”现象。目前我国二手车流通主要以“经纪+个人”为主,指的就是这一层意思,进而导致行业“小散弱”现状,并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造成不公平竞争,劣币驱逐良币,也导致很多交易纠纷发生,挫伤了消费的信心,成为行业的一个弊病,业界呼吁出台有效的政策,对这种现象进行有效规范。
二是这项措施也借鉴了国际成熟汽车市场的经验做法。文件出台过程中充分调研了发达国家二手车流通管理情况,因为他们的汽车保有量比我们高,二手车交易流通非常普遍,有很多成熟的经验做法。比如,个人在一定时间内销售二手车达到一定数量的都被认定为二手车经销商,这个时候不能再以个人名义进行交易,一定要依法纳税,要向你的下一家经销企业,向消费者明示车况信息,还要承担质量保证的责任。我们对这些国际上先进的做法也予以借鉴。
三是这项措施不会影响广大车主正常的售车行为。这项措施的出发点是为了消除个人“背户”现象,对个人卖车会不会造成影响呢?中国的车辆保有量已经超过3亿辆,个人车主是2.15亿人,在2.15亿车主中,拥有超过3辆及以上车的车主约200万人,在这200万车主之中,在一年内销售持有时间不到一年的车辆超过三辆的,这个情况很少。同时,这条措施还预留了半年过渡期,为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保障政策平稳过渡也预留了充分时间。
<五,在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A:一是鼓励老旧车辆淘汰更新。顺应汽车消费升级的趋势,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据了解,目前上海、湖北、江西、广东、重庆、宁夏等地,都已经开展了汽车以旧换新的专项行动,鼓励汽车更新消费。
二是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首先,支持先进企业进入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从而保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再者,延长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重新认定的过渡期。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要在2022年9月1日前重新完成资质认定,但受疫情影响一些企业不能如期完成,因此考虑到企业实际情况,将过渡期延长半年,即延长到2023年3月1日。最后,加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明确企业建设项目用地原则上为工业用地。对于已经取得资质的企业及部分在建项目,按已经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六,未来将采取哪些方面措施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
A:一是丰富活动形式。组织更多的整车企业参与到下乡活动中来,丰富产品供给类型,组织企业利用网络购物节、云端车展、直播卖车等新模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加强特色服务。鼓励汽车企业研发满足乡村场景和农民需求的车型,积极布局县乡销售网点及售后服务站,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销售和服务保障工作。三是提升产品质量。在质量安全、低温适应等方面提出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引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树立产品形象,让消费者选的开心、买的放心、用的安心。
<七,如何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
A:一是提高基本停车需求保障水平。指导各地在新建居住社区中,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来建设停车设施。推动规划人口规模大于50万人的城市,在普通商品房建设中,按照1户1车位来配建停车位。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行动,通过内部挖潜增效、片区综合治理等方式,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同时,加强停车资源共享,指导地方出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车位错时共享等政策制度,为居民停车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二是围绕医院、学校、商圈、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停车需求,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块,合理利用人防工程、公园绿地地下空间等,挖潜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库等多种集约化停车设施。推动各地积极采用资源共享、价格调控、临时停车等措施,提升泊位使用效率。
三是进一步研究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强化资金用地政策保障。健全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的停车收费机制,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培育和发展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主体,鼓励各地对符合条件的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制定出台资金、土地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中国政府网)
<一,在活跃二手车市场方面有哪些政策举措?>
A:一是全面取消限迁政策,促进自由流通。《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区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含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方便群众异地买卖二手车。
二是优化交易登记管理,促进高效流通。《若干措施》明确,将企业经销的二手车像新车一样按照“库存商品”进行会计核算,在机动车转让登记时进行单独签注,并核发临时行驶车辆号牌,极大优化了交易登记流程;对汽车限购城市,明确汽车销售企业购入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不占用号牌指标,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便利二手车交易流通。
三是支持开展经销业务,促进规模发展。《若干措施》要求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同时,由于自然人售卖二手车时,无法作为卖方向收购企业开具销售发票,为便利群众售车和企业经营,允许二手车企业作为买方开具发票,即“反向开具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二,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预计会带来什么效果?>
A: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明确要求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若干措施》对此作了进一步细化落实,确保该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一是明确范围要求。即要求在包括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在内的全国范围实施该项政策,促进国五排放标准二手车实现全国自由流通。二是明确时间要求。少数地区取消限迁政策进展缓慢,为保证该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进一步明确该措施从今年8月1日起全面实施。
根据有关机构的分析,目前我国二手车在流向上总体呈现由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流动这样一个区域特征,车辆均价在6万元左右。全面取消限迁政策以后,二手车将进一步实现全国自由流通,极大丰富汽车产品供给,提升供需适配性,更好满足汽车消费需求,让更多家庭实现汽车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如何分类推进在居住社区里加装充电设施?>
A:对于既有居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各地将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镇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内容。今年1—5月,各地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增设充电桩8940个。对于新建居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完整社区建设,指导各地严格落实100%配建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规定,并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建充电设施的行为。
<四,《若干措施》提出限制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出售三辆及以上持有时间少于一年的二手车,是出于什么考虑?会不会影响普通车主售车和企业经营?>
A:一是这项政策符合二手车流通发展需要和业界诉求。根据现行规定,个人出售二手车是不用交增值税的,是免税的。而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要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征收增值税。为此,部分二手车经销企业以经纪名义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将经销车辆挂在个人名义项下进行交易,产生了个人“背户”现象。目前我国二手车流通主要以“经纪+个人”为主,指的就是这一层意思,进而导致行业“小散弱”现状,并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造成不公平竞争,劣币驱逐良币,也导致很多交易纠纷发生,挫伤了消费的信心,成为行业的一个弊病,业界呼吁出台有效的政策,对这种现象进行有效规范。
二是这项措施也借鉴了国际成熟汽车市场的经验做法。文件出台过程中充分调研了发达国家二手车流通管理情况,因为他们的汽车保有量比我们高,二手车交易流通非常普遍,有很多成熟的经验做法。比如,个人在一定时间内销售二手车达到一定数量的都被认定为二手车经销商,这个时候不能再以个人名义进行交易,一定要依法纳税,要向你的下一家经销企业,向消费者明示车况信息,还要承担质量保证的责任。我们对这些国际上先进的做法也予以借鉴。
三是这项措施不会影响广大车主正常的售车行为。这项措施的出发点是为了消除个人“背户”现象,对个人卖车会不会造成影响呢?中国的车辆保有量已经超过3亿辆,个人车主是2.15亿人,在2.15亿车主中,拥有超过3辆及以上车的车主约200万人,在这200万车主之中,在一年内销售持有时间不到一年的车辆超过三辆的,这个情况很少。同时,这条措施还预留了半年过渡期,为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保障政策平稳过渡也预留了充分时间。
<五,在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A:一是鼓励老旧车辆淘汰更新。顺应汽车消费升级的趋势,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据了解,目前上海、湖北、江西、广东、重庆、宁夏等地,都已经开展了汽车以旧换新的专项行动,鼓励汽车更新消费。
二是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首先,支持先进企业进入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从而保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再者,延长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重新认定的过渡期。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要在2022年9月1日前重新完成资质认定,但受疫情影响一些企业不能如期完成,因此考虑到企业实际情况,将过渡期延长半年,即延长到2023年3月1日。最后,加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明确企业建设项目用地原则上为工业用地。对于已经取得资质的企业及部分在建项目,按已经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六,未来将采取哪些方面措施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
A:一是丰富活动形式。组织更多的整车企业参与到下乡活动中来,丰富产品供给类型,组织企业利用网络购物节、云端车展、直播卖车等新模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加强特色服务。鼓励汽车企业研发满足乡村场景和农民需求的车型,积极布局县乡销售网点及售后服务站,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销售和服务保障工作。三是提升产品质量。在质量安全、低温适应等方面提出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引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树立产品形象,让消费者选的开心、买的放心、用的安心。
<七,如何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
A:一是提高基本停车需求保障水平。指导各地在新建居住社区中,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来建设停车设施。推动规划人口规模大于50万人的城市,在普通商品房建设中,按照1户1车位来配建停车位。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行动,通过内部挖潜增效、片区综合治理等方式,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同时,加强停车资源共享,指导地方出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车位错时共享等政策制度,为居民停车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二是围绕医院、学校、商圈、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停车需求,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块,合理利用人防工程、公园绿地地下空间等,挖潜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库等多种集约化停车设施。推动各地积极采用资源共享、价格调控、临时停车等措施,提升泊位使用效率。
三是进一步研究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强化资金用地政策保障。健全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的停车收费机制,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培育和发展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主体,鼓励各地对符合条件的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制定出台资金、土地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中国政府网)
茅台葡萄酒20年如何来、从何去?“特而美”给出答案
有凤来仪品山海
直上云端舞九天
20年之际,茅台葡萄酒主动出击,以“特而美”新发展之路,共建茅台“美时代 美生活”。
6月29日,茅台葡萄酒成立二十周年庆祝大会在河北秦皇岛茅台凤凰庄园举行,20周年纪念酒“凤舞九天”随即上市。这场高规格、高品质的“加冠”庆典,既是茅台葡萄酒“20年华丽转身”的重要见证,更是对下一个20年的无限希冀。
“特而美”定位,高质量主题
茅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丁雄军出席庆典活动,以“特而美”明确茅台葡萄酒下一个20年发展定位,开启茅台葡萄酒高质量发展新征程,实现“美”的共赢、共鸣、共进、共荣。
对于“特而美”,丁雄军解释,“特而美”是发展定位,高质量是发展主题。一是全力打造“特而美”的原料供应体系;二是锻造“特而美”的酿造工艺体系;三是构造“特而美”的共享生态体系;四是筑造“特而美”的现代管理体系。
茅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丁雄军致辞。
“一定要常怀感恩之心,一定要心存敬畏之情,一定要保持奋斗之姿。”丁雄军认为,无论是身在低谷还是高峰,要实现新发展、阔步向未来,这“三个一定”是茅台葡萄酒的核心竞争优势。
“特而美”是茅台加速营销美时代、美生活的另类输出。突出特色、奔向美好,沿着这条“特而美”新发展之路,构建中国葡萄酒的话语体系势在必行。
茅台葡萄酒的“红”与“蓝”
20年前,茅台集团出于整体发展战略布局的考虑,选择了自然条件优越的昌黎县,发展葡萄酒产业。茅台葡萄酒坚持“三个极致”发展理念,实现茅台葡萄酒的产品极致,打造茅台葡萄酒的文化极致,做到茅台葡萄酒的服务极致。
在茅台葡萄酒公司成立20周年之际,重磅推出茅台葡萄酒20周年纪念酒。这款纪念酒采用封桶级别酒体,选用葡萄老藤,经过优质橡木桶陈酿,酒精度14.5%vol,规格为750 毫升,双支礼盒。
它的产品设计独具风格,以“凤舞九天”为主题,巧妙地将“20周年”形象融入到双支礼盒设计之中。红瓶寓意“奔跑茅台红”,蓝瓶寓意遨游“蓝海市场”。并以碣石产区、凤凰庄园为产区文化底蕴,赋予了产品更高的生态价值,充分展现茅台葡萄酒的生态品牌理念,代表着茅台葡萄酒20年品质坚守的自信,和“一群人一辈子,做一件事,酿一瓶好酒”的初心和愿景。
“凤舞九天·茅台葡萄酒二十周年纪念酒”也是对“美”的衍生。
第一个20年,茅台葡萄酒做对了什么?
回首茅台葡萄酒20年的路,再看丁雄军对茅台葡萄酒20年的概括,便得出了答案。“择美土而生,酿美酒而立,浴烈火而新,聚人才而旺。”丁雄军用四句话概括过去20年茅台葡萄酒的发展与成就,下一个20年,茅台葡萄酒以“特而美”为方向踏上新发展之路。
择美土而生。2002年7月,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在河北昌黎成立。昌黎是“中国酿酒葡萄之乡”和“中国干红城”,与法国波尔多同处北纬39°,为酿酒葡萄生长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这是一个正确的决策,也是一个美好的起点。”
酿美酒而立。20年来,葡萄酒公司携“茅台”品牌之冠,坚守质量生命之魂,始终坚持酿造高品位生活的企业使命,精心酿好每一瓶酒,夯实了企业立身和发展之本。在正确的战略指引下,茅台葡萄酒获得了显著的成果,产品在市场端和消费端得到了认可。
浴烈火而新。20年来,葡萄酒公司在曲折艰难中前行,磨难重重、几经低谷,但终究破茧成蝶、涅槃重生,连续四年成为国内葡萄酒行业增长冠军。2005年之后,茅台葡萄酒着眼发扬“茅台品牌、茅台品质”的天然基因优势。2008年蓄力规划茅台凤凰庄园,2020年9月正式落成开业,茅台葡萄酒自此进入高端化、精品化发展的新高度。十三五期间,公司年复合增长率达36%,获得“中国葡萄酒市场风云品牌”等荣誉。
茅台葡萄酒深化“全球优选”理念,建立中国、法国、意大利、智利等全球多个优质产区原料基地,建立优秀的葡萄酒全产业链,匠心打造出的老树系列、大师系列、庄园系列等高品质葡萄酒,先后荣获2018“一带一路”国际葡萄酒大奖赛大金奖、第27届比利时布鲁塞尔国际葡萄酒大奖赛金奖、2020秋季FIWA法国国际葡萄酒大奖赛中国区金奖、2021春季FIWA法国国际葡萄酒大奖赛金奖。
就在今年2022春季 FIWA、FIWA Bio & FISA 法国国际葡萄酒、有机葡萄酒及烈酒大奖赛中,茅台葡萄酒凤凰庄园(R5)赤霞珠干红葡萄酒获得了干红类金奖,老树S35干红葡萄酒获得干红类银奖。
聚人才而旺。丁雄军说,20年来,茅台葡萄酒公司坚持员工是最宝贵的财富,一支技能精湛、团结奋进、斗志昂扬的员工队伍,为茅台葡萄酒逐梦新征程夯实了坚固人才基石。
20年坚持,彰显企业韧性。20年发展积淀,茅台葡萄酒从无到有,砥砺前行,业绩与品牌势能不断攀升,并拥有现代化工厂、精品化酒庄、国际化原料基地等产业布局,建设标准化葡萄种植基地2万余亩,规模初具,尽显峥嵘。
下一个20年,茅台如何做好葡萄“美”酒?
时值二十弱冠,需行“加冠”之礼,这一重要时刻,茅台葡萄酒同步推出 “凤舞九天·茅台葡萄酒20周年纪念酒”,将二十年的文化积淀,凝聚成酒,是茅台葡萄酒用文化赋能,打造的超级文化IP。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茅台葡萄酒下个20年怎么走?茅台葡萄酒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司徒达军用“渴望美”明确接下来的发展道路:“茅台葡萄酒要以‘渴’的奋斗态度,以‘望’的坚定信心,以‘美’的生活哲学,走进更加美好,更具美态,更兴美业,更富美韵,更讲美行的中国酒业美时代。”
茅台葡萄酒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范雪梅表示,茅台葡萄酒要传承茅台匠心,磨练品质之美;挖掘山海底蕴,探寻文化之美;彰显东方美学,尊享体验之美,以“茅台葡萄酒之美”打动消费者。
当今葡萄酒市场和行业环境正在发生深刻调整,作为茅台集团未来发展的重要布局,茅台葡萄酒正担当“开创者”这一角色,以打造“特而美”的原料供应体系,锻造“特而美”的酿造工艺体系,构造“特而美”的共享生态体系,筑造“特而美”的现代管理体系,塑造茅台的“另一张名片”,做葡萄酒中的茅台。以成为新世界葡萄酒东方典范的美好愿景,向世界奉献一瓶好酒。
有凤来仪品山海
直上云端舞九天
20年之际,茅台葡萄酒主动出击,以“特而美”新发展之路,共建茅台“美时代 美生活”。
6月29日,茅台葡萄酒成立二十周年庆祝大会在河北秦皇岛茅台凤凰庄园举行,20周年纪念酒“凤舞九天”随即上市。这场高规格、高品质的“加冠”庆典,既是茅台葡萄酒“20年华丽转身”的重要见证,更是对下一个20年的无限希冀。
“特而美”定位,高质量主题
茅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丁雄军出席庆典活动,以“特而美”明确茅台葡萄酒下一个20年发展定位,开启茅台葡萄酒高质量发展新征程,实现“美”的共赢、共鸣、共进、共荣。
对于“特而美”,丁雄军解释,“特而美”是发展定位,高质量是发展主题。一是全力打造“特而美”的原料供应体系;二是锻造“特而美”的酿造工艺体系;三是构造“特而美”的共享生态体系;四是筑造“特而美”的现代管理体系。
茅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丁雄军致辞。
“一定要常怀感恩之心,一定要心存敬畏之情,一定要保持奋斗之姿。”丁雄军认为,无论是身在低谷还是高峰,要实现新发展、阔步向未来,这“三个一定”是茅台葡萄酒的核心竞争优势。
“特而美”是茅台加速营销美时代、美生活的另类输出。突出特色、奔向美好,沿着这条“特而美”新发展之路,构建中国葡萄酒的话语体系势在必行。
茅台葡萄酒的“红”与“蓝”
20年前,茅台集团出于整体发展战略布局的考虑,选择了自然条件优越的昌黎县,发展葡萄酒产业。茅台葡萄酒坚持“三个极致”发展理念,实现茅台葡萄酒的产品极致,打造茅台葡萄酒的文化极致,做到茅台葡萄酒的服务极致。
在茅台葡萄酒公司成立20周年之际,重磅推出茅台葡萄酒20周年纪念酒。这款纪念酒采用封桶级别酒体,选用葡萄老藤,经过优质橡木桶陈酿,酒精度14.5%vol,规格为750 毫升,双支礼盒。
它的产品设计独具风格,以“凤舞九天”为主题,巧妙地将“20周年”形象融入到双支礼盒设计之中。红瓶寓意“奔跑茅台红”,蓝瓶寓意遨游“蓝海市场”。并以碣石产区、凤凰庄园为产区文化底蕴,赋予了产品更高的生态价值,充分展现茅台葡萄酒的生态品牌理念,代表着茅台葡萄酒20年品质坚守的自信,和“一群人一辈子,做一件事,酿一瓶好酒”的初心和愿景。
“凤舞九天·茅台葡萄酒二十周年纪念酒”也是对“美”的衍生。
第一个20年,茅台葡萄酒做对了什么?
回首茅台葡萄酒20年的路,再看丁雄军对茅台葡萄酒20年的概括,便得出了答案。“择美土而生,酿美酒而立,浴烈火而新,聚人才而旺。”丁雄军用四句话概括过去20年茅台葡萄酒的发展与成就,下一个20年,茅台葡萄酒以“特而美”为方向踏上新发展之路。
择美土而生。2002年7月,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在河北昌黎成立。昌黎是“中国酿酒葡萄之乡”和“中国干红城”,与法国波尔多同处北纬39°,为酿酒葡萄生长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这是一个正确的决策,也是一个美好的起点。”
酿美酒而立。20年来,葡萄酒公司携“茅台”品牌之冠,坚守质量生命之魂,始终坚持酿造高品位生活的企业使命,精心酿好每一瓶酒,夯实了企业立身和发展之本。在正确的战略指引下,茅台葡萄酒获得了显著的成果,产品在市场端和消费端得到了认可。
浴烈火而新。20年来,葡萄酒公司在曲折艰难中前行,磨难重重、几经低谷,但终究破茧成蝶、涅槃重生,连续四年成为国内葡萄酒行业增长冠军。2005年之后,茅台葡萄酒着眼发扬“茅台品牌、茅台品质”的天然基因优势。2008年蓄力规划茅台凤凰庄园,2020年9月正式落成开业,茅台葡萄酒自此进入高端化、精品化发展的新高度。十三五期间,公司年复合增长率达36%,获得“中国葡萄酒市场风云品牌”等荣誉。
茅台葡萄酒深化“全球优选”理念,建立中国、法国、意大利、智利等全球多个优质产区原料基地,建立优秀的葡萄酒全产业链,匠心打造出的老树系列、大师系列、庄园系列等高品质葡萄酒,先后荣获2018“一带一路”国际葡萄酒大奖赛大金奖、第27届比利时布鲁塞尔国际葡萄酒大奖赛金奖、2020秋季FIWA法国国际葡萄酒大奖赛中国区金奖、2021春季FIWA法国国际葡萄酒大奖赛金奖。
就在今年2022春季 FIWA、FIWA Bio & FISA 法国国际葡萄酒、有机葡萄酒及烈酒大奖赛中,茅台葡萄酒凤凰庄园(R5)赤霞珠干红葡萄酒获得了干红类金奖,老树S35干红葡萄酒获得干红类银奖。
聚人才而旺。丁雄军说,20年来,茅台葡萄酒公司坚持员工是最宝贵的财富,一支技能精湛、团结奋进、斗志昂扬的员工队伍,为茅台葡萄酒逐梦新征程夯实了坚固人才基石。
20年坚持,彰显企业韧性。20年发展积淀,茅台葡萄酒从无到有,砥砺前行,业绩与品牌势能不断攀升,并拥有现代化工厂、精品化酒庄、国际化原料基地等产业布局,建设标准化葡萄种植基地2万余亩,规模初具,尽显峥嵘。
下一个20年,茅台如何做好葡萄“美”酒?
时值二十弱冠,需行“加冠”之礼,这一重要时刻,茅台葡萄酒同步推出 “凤舞九天·茅台葡萄酒20周年纪念酒”,将二十年的文化积淀,凝聚成酒,是茅台葡萄酒用文化赋能,打造的超级文化IP。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茅台葡萄酒下个20年怎么走?茅台葡萄酒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司徒达军用“渴望美”明确接下来的发展道路:“茅台葡萄酒要以‘渴’的奋斗态度,以‘望’的坚定信心,以‘美’的生活哲学,走进更加美好,更具美态,更兴美业,更富美韵,更讲美行的中国酒业美时代。”
茅台葡萄酒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范雪梅表示,茅台葡萄酒要传承茅台匠心,磨练品质之美;挖掘山海底蕴,探寻文化之美;彰显东方美学,尊享体验之美,以“茅台葡萄酒之美”打动消费者。
当今葡萄酒市场和行业环境正在发生深刻调整,作为茅台集团未来发展的重要布局,茅台葡萄酒正担当“开创者”这一角色,以打造“特而美”的原料供应体系,锻造“特而美”的酿造工艺体系,构造“特而美”的共享生态体系,筑造“特而美”的现代管理体系,塑造茅台的“另一张名片”,做葡萄酒中的茅台。以成为新世界葡萄酒东方典范的美好愿景,向世界奉献一瓶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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