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身边事# 【女子投诉喜盈门芝华仕买的沙发到货却成样品?店方:小误会】7月22日,榆林市民郑女士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她在喜盈门建材家居广场芝华仕店内花费1.398万元购买了一套沙发,收货后发现沙发腿部、皮质磨损,海绵下榻有积灰。对此,芝华仕沙发榆林(喜盈门)店回复:存在小误会。
6月11日,郑女士在榆阳区东沙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三楼买了一套头等舱沙发,全款需要1.398万元,当天给予1.1万元收货后尾款结清,结果收货后发现沙发腿部磨损,皮质磨损,海绵下榻,还有积灰。
“一看就是去店里看沙发时的样品 ,去了和经理理论后他们一直推卸说送错各种理由,如果我没仔细查看是不是就他们这样糊弄过去了。”郑女士说,她认为对方以旧充新,瞒天过海,完全属于欺骗消费者,希望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能帮忙协调此事。
7月22日13时许,华商报-二三里记者联系到喜盈门建材家居广场芝华仕店张经理,她表示:“不好意思,我现在店内有顾客要来,稍后给你回复。”10分钟左右,记者收到张经理电话称,她们店与郑女士之前确实有点误会存在,但是她们老板已经和郑女士的老公去解决这件事,事情已经处理了。
记者询问如何解决?具体存在哪些误会时?为何郑女士会称送货“样品”呢?张经理称:“事情是老板在解决我并不清楚如何解决的,现在事情已经解决了我不接受采访。”记者跟郑女士核实此事是否已处理,郑女士表示,根本没有解决。
目前,郑女士已经向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反映此事,正在等待处理中。
律师:样品按新品出售且不告知消费者,将构成欺诈
如果样品当新品卖,商家是否涉及到违法呢?记者咨询到了相关法律人士。他表示,商家将使用过的样品当作新品卖予消费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家具店作为产品的出售方,应当对产品属于样品还是新品有明确的告知,在此情况下,如果仍然将样品按照新品予以出售,且没有告知消费者,该行为将构成欺诈。商家将使用过的样品当作新品卖予消费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欺诈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如发生欺诈行为,经营者需“退一赔三”,即退还消费者已经支付的金额,同时按照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标准支付赔偿。
6月11日,郑女士在榆阳区东沙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三楼买了一套头等舱沙发,全款需要1.398万元,当天给予1.1万元收货后尾款结清,结果收货后发现沙发腿部磨损,皮质磨损,海绵下榻,还有积灰。
“一看就是去店里看沙发时的样品 ,去了和经理理论后他们一直推卸说送错各种理由,如果我没仔细查看是不是就他们这样糊弄过去了。”郑女士说,她认为对方以旧充新,瞒天过海,完全属于欺骗消费者,希望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能帮忙协调此事。
7月22日13时许,华商报-二三里记者联系到喜盈门建材家居广场芝华仕店张经理,她表示:“不好意思,我现在店内有顾客要来,稍后给你回复。”10分钟左右,记者收到张经理电话称,她们店与郑女士之前确实有点误会存在,但是她们老板已经和郑女士的老公去解决这件事,事情已经处理了。
记者询问如何解决?具体存在哪些误会时?为何郑女士会称送货“样品”呢?张经理称:“事情是老板在解决我并不清楚如何解决的,现在事情已经解决了我不接受采访。”记者跟郑女士核实此事是否已处理,郑女士表示,根本没有解决。
目前,郑女士已经向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反映此事,正在等待处理中。
律师:样品按新品出售且不告知消费者,将构成欺诈
如果样品当新品卖,商家是否涉及到违法呢?记者咨询到了相关法律人士。他表示,商家将使用过的样品当作新品卖予消费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家具店作为产品的出售方,应当对产品属于样品还是新品有明确的告知,在此情况下,如果仍然将样品按照新品予以出售,且没有告知消费者,该行为将构成欺诈。商家将使用过的样品当作新品卖予消费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欺诈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如发生欺诈行为,经营者需“退一赔三”,即退还消费者已经支付的金额,同时按照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标准支付赔偿。
女子投诉喜盈门芝华仕买的沙发到货却成样品?店方:小误会
7月22日,榆林市民郑女士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她在喜盈门建材家居广场芝华仕店内花费1.398万元购买了一套沙发,收货后发现沙发腿部、皮质磨损,海绵下榻有积灰。对此,芝华仕沙发榆林(喜盈门)店回复:存在小误会。
6月11日,郑女士在榆阳区东沙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三楼买了一套头等舱沙发,全款需要1.398万元,当天给予1.1万元收货后尾款结清,结果收货后发现沙发腿部磨损,皮质磨损,海绵下榻,还有积灰。
“一看就是去店里看沙发时的样品 ,去了和经理理论后他们一直推卸说送错各种理由,如果我没仔细查看是不是就他们这样糊弄过去了。”郑女士说,她认为对方以旧充新,瞒天过海,完全属于欺骗消费者,希望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能帮忙协调此事。
7月22日13时许,华商报-二三里记者联系到喜盈门建材家居广场芝华仕店张经理,她表示:“不好意思,我现在店内有顾客要来,稍后给你回复。”10分钟左右,记者收到张经理电话称,她们店与郑女士之前确实有点误会存在,但是她们老板已经和郑女士的老公去解决这件事,事情已经处理了。#榆林事##榆林头条##榆林爆料#
记者询问如何解决?具体存在哪些误会时?为何郑女士会称送货“样品”呢?张经理称:“事情是老板在解决我并不清楚如何解决的,现在事情已经解决了我不接受采访。”记者跟郑女士核实此事是否已处理,郑女士表示,根本没有解决。
目前,郑女士已经向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反映此事,正在等待处理中。@芝华仕 #社会新闻#
律师:样品按新品出售且不告知消费者,将构成欺诈
如果样品当新品卖,商家是否涉及到违法呢?记者咨询到了相关法律人士。他表示,商家将使用过的样品当作新品卖予消费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家具店作为产品的出售方,应当对产品属于样品还是新品有明确的告知,在此情况下,如果仍然将样品按照新品予以出售,且没有告知消费者,该行为将构成欺诈。商家将使用过的样品当作新品卖予消费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欺诈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如发生欺诈行为,经营者需“退一赔三”,即退还消费者已经支付的金额,同时按照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标准支付赔偿。
来源:二三里
7月22日,榆林市民郑女士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她在喜盈门建材家居广场芝华仕店内花费1.398万元购买了一套沙发,收货后发现沙发腿部、皮质磨损,海绵下榻有积灰。对此,芝华仕沙发榆林(喜盈门)店回复:存在小误会。
6月11日,郑女士在榆阳区东沙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三楼买了一套头等舱沙发,全款需要1.398万元,当天给予1.1万元收货后尾款结清,结果收货后发现沙发腿部磨损,皮质磨损,海绵下榻,还有积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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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店作为产品的出售方,应当对产品属于样品还是新品有明确的告知,在此情况下,如果仍然将样品按照新品予以出售,且没有告知消费者,该行为将构成欺诈。商家将使用过的样品当作新品卖予消费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欺诈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如发生欺诈行为,经营者需“退一赔三”,即退还消费者已经支付的金额,同时按照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标准支付赔偿。
来源:二三里
一晚上播放量给干到100万[笑cry][笑cry][笑cry]只能说两队人气还是足啊,半夜一两点还有五六万的人同时在线看回放……
一把碾压,一把被碾压,一把一万经济史诗级翻盘,要素拉满了属于是。
By the way,如果我首页一堆电竞,那么要么崽这边打的太香或者太丑,或者像今天这样又香又臭;要么就是宝这边粉丝又让我头疼;要么就是both[二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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