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公司1.5亿元买法拍房要求腾退,酒店称合法使用,法院判了
企业花巨资拍卖购得一栋楼层房产,却无法交付使用?原来该房产拍卖之前已经租给第三方企业开办酒店。明明是司法机关公开拍卖的房产,为何房子是租赁状态?圆通速递北京公司1.5亿多元从法院竞拍到北京丰台区一处房产,圆通公司去接收楼盘时,发现是2家酒店正在营业。圆通公司状告酒店要求腾退房屋,2022年7月7日裁判文书网发布,北京高级法院驳回了圆通公司的诉讼请求。
社会早有一些传闻,参与司法拍卖有风险,购买法拍房需谨慎,一些人买到房子无法交付使用的情况比较多。很多人不理解,为何法院处置的房产还不能及时交付使用?这不能怪法院,其实很多法院在拍卖公告里就已经写明的注意事项,而且特别说明,法院不对拍卖的房产瑕疵担保,对拍卖房产的产权证办理和过户问题建议竞拍人向当地有关部门查询等等。
竞拍人麻痹大意,不注意仔细看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注意事项,造成一些购买法拍房的卖家有的无法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有的无法交付使用。根据《民法典》规定,购买的不动产房屋,如果购买前已经与他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房屋产权转移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不只是法拍房拍卖前有租赁协议,很多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也存在被原产权人租赁给他人的情况,买房人事先要了解清楚 房屋现状,产权情况,抵押情况,租赁情况。然后再决定是否购买。避免事先不了解清楚,买下后无法交付使用的尴尬现实。
2017年12月8日,北京市二中院发布拍卖公告,拍卖标的物为北京市丰台区某街道15号楼商业用途房地产,总建筑面积5768.1平方米,土地面积2878.79平方米,商业用途,国有出让土地;起拍价16786万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后因无人竞价流拍。
2018年6月1日,二中院再次就上述拍卖标的物发出拍卖公告,定于2018年7月2日10时至2018年7月3日10时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起拍价11750.2万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公示的《拍卖须知》: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公示的《标的物介绍》:标的物现状为:房屋用途为商业,租赁情况为本拍卖标的上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法院不予审查,请意向购买人注意查看租赁合同等资料,经营情况为目前由某公司在经营使用。……。
2018年7月3日,圆通速递公司通过司法拍卖,以高价152002000元竞得拍卖标的物,取得《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圆通速递公司2018年11月6日取得坐落于丰台区某街道15号楼-1层地下室1至4层全部房屋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2020年9月29日,圆通速递公司向某公司寄送《通知函》,函告某公司于收到本函之日立即清理该房产内归属于某公司的一切财物,于2020年10月15日前腾空并向圆通速递公司交还该房产,且一并向该公司结清自2018年7月30日起至实际交还该房产之日的房屋占用费。某公司认可收到该通知函,但认为其有权占有使用,无需腾退。
圆通速递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要求某公司、某大酒店立即腾退坐落于北京市丰台区某街道15号楼-1层地下室及1至4层全部的不动产(以下简称涉案不动产)并将其交还给圆通速递公司;某公司、某大酒店立即向圆通速递公司支付自2018年7月30日起至实际交还房屋之日止的房屋占用费,按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计算。
二中院认为,司法拍卖公示平台在公示标的物介绍时,已明确告知法院对拍卖标的上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不予审查,提示意向购买人注意查看租赁合同等资料。就此,法院对于竞买人已进行充分提示注意,拍卖公示的信息中,并没有法院认定租赁合同等资料真实性的信息,圆通速递公司作为竞买人,认为法院已认定《房屋租赁合同》及《承诺书》真实,依据并不充分。
圆通速递公司在本案中,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其认为某投资公司与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承诺书》真实,对此应当提供原件以证实,现圆通速递公司未能提供该证据原件,应当对此承担不利后果。
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某大酒店系个体工商户,虽然二者的负责人均为韩某某,但某公司与某大酒店各自独立,圆通速递公司认为二者为相同主体,《承诺书》对二者均有约束力的意见并无法律依据,法院对该意见不予采纳。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结合本案事实,某大酒店与某投资公司签有涉案不动产的《房屋租赁合同》及二份《补充协议》,租期至2034年,现仍在租赁期限内。因此,某大酒店对涉案不动产有合法占有使用的权利。现在某大酒店允许某公司在此经营使用,是对其占有使用权利的处分。
圆通速递公司要求某大酒店与某公司腾退房屋并无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法院对该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圆通速递公司以物权保护为权利基础,要求某大酒店及某公司支付占有使用费,也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北京二中院判决:驳回圆通速递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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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花巨资拍卖购得一栋楼层房产,却无法交付使用?原来该房产拍卖之前已经租给第三方企业开办酒店。明明是司法机关公开拍卖的房产,为何房子是租赁状态?圆通速递北京公司1.5亿多元从法院竞拍到北京丰台区一处房产,圆通公司去接收楼盘时,发现是2家酒店正在营业。圆通公司状告酒店要求腾退房屋,2022年7月7日裁判文书网发布,北京高级法院驳回了圆通公司的诉讼请求。
社会早有一些传闻,参与司法拍卖有风险,购买法拍房需谨慎,一些人买到房子无法交付使用的情况比较多。很多人不理解,为何法院处置的房产还不能及时交付使用?这不能怪法院,其实很多法院在拍卖公告里就已经写明的注意事项,而且特别说明,法院不对拍卖的房产瑕疵担保,对拍卖房产的产权证办理和过户问题建议竞拍人向当地有关部门查询等等。
竞拍人麻痹大意,不注意仔细看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注意事项,造成一些购买法拍房的卖家有的无法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有的无法交付使用。根据《民法典》规定,购买的不动产房屋,如果购买前已经与他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房屋产权转移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不只是法拍房拍卖前有租赁协议,很多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也存在被原产权人租赁给他人的情况,买房人事先要了解清楚 房屋现状,产权情况,抵押情况,租赁情况。然后再决定是否购买。避免事先不了解清楚,买下后无法交付使用的尴尬现实。
2017年12月8日,北京市二中院发布拍卖公告,拍卖标的物为北京市丰台区某街道15号楼商业用途房地产,总建筑面积5768.1平方米,土地面积2878.79平方米,商业用途,国有出让土地;起拍价16786万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后因无人竞价流拍。
2018年6月1日,二中院再次就上述拍卖标的物发出拍卖公告,定于2018年7月2日10时至2018年7月3日10时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起拍价11750.2万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公示的《拍卖须知》: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公示的《标的物介绍》:标的物现状为:房屋用途为商业,租赁情况为本拍卖标的上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法院不予审查,请意向购买人注意查看租赁合同等资料,经营情况为目前由某公司在经营使用。……。
2018年7月3日,圆通速递公司通过司法拍卖,以高价152002000元竞得拍卖标的物,取得《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圆通速递公司2018年11月6日取得坐落于丰台区某街道15号楼-1层地下室1至4层全部房屋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2020年9月29日,圆通速递公司向某公司寄送《通知函》,函告某公司于收到本函之日立即清理该房产内归属于某公司的一切财物,于2020年10月15日前腾空并向圆通速递公司交还该房产,且一并向该公司结清自2018年7月30日起至实际交还该房产之日的房屋占用费。某公司认可收到该通知函,但认为其有权占有使用,无需腾退。
圆通速递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要求某公司、某大酒店立即腾退坐落于北京市丰台区某街道15号楼-1层地下室及1至4层全部的不动产(以下简称涉案不动产)并将其交还给圆通速递公司;某公司、某大酒店立即向圆通速递公司支付自2018年7月30日起至实际交还房屋之日止的房屋占用费,按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计算。
二中院认为,司法拍卖公示平台在公示标的物介绍时,已明确告知法院对拍卖标的上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不予审查,提示意向购买人注意查看租赁合同等资料。就此,法院对于竞买人已进行充分提示注意,拍卖公示的信息中,并没有法院认定租赁合同等资料真实性的信息,圆通速递公司作为竞买人,认为法院已认定《房屋租赁合同》及《承诺书》真实,依据并不充分。
圆通速递公司在本案中,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其认为某投资公司与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承诺书》真实,对此应当提供原件以证实,现圆通速递公司未能提供该证据原件,应当对此承担不利后果。
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某大酒店系个体工商户,虽然二者的负责人均为韩某某,但某公司与某大酒店各自独立,圆通速递公司认为二者为相同主体,《承诺书》对二者均有约束力的意见并无法律依据,法院对该意见不予采纳。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结合本案事实,某大酒店与某投资公司签有涉案不动产的《房屋租赁合同》及二份《补充协议》,租期至2034年,现仍在租赁期限内。因此,某大酒店对涉案不动产有合法占有使用的权利。现在某大酒店允许某公司在此经营使用,是对其占有使用权利的处分。
圆通速递公司要求某大酒店与某公司腾退房屋并无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法院对该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圆通速递公司以物权保护为权利基础,要求某大酒店及某公司支付占有使用费,也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北京二中院判决:驳回圆通速递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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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发文严查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直播带货,网红医生还能赚钱吗?
明日起,响应此文件,抖音将关闭所有医疗健康类认证创作者账号的商品分享功能,并禁止医疗健康类创作者新开通商品分享功能。(图1)
「在短视频平台,普通人要立一个专业人设是很难的,但医生穿上白大褂往那儿一坐,天然的信赖感就来了。」从事医生 IP 孵化的医道 MCN 机构负责人王侨元这样说。
此前据媒体报道,有医生从事直播带货年入百万。据新榜研究院发布的《2020 年短视频平台医生 KOL 生态分析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抖音平台个人医生类 KOL 共计有 941 个,快手平台有 702 个。
医生带得动货,一方面来自信赖,另一方面也来自平台自身的规则。
2021 年 4 月,抖音健康运营负责人白舒悦表示,将把医疗科普和健康科普区分开。根据《抖音社区医疗公约》的规定,平台禁止非医学认证用户发布疾病预防、诊断、治疗、用药等医疗相关内容。(图2)
王侨元说,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规则壁垒存在,对医生来说,相关的内容会更精准地触达有健康方面需求的患者、消费者,「可以最低成本地收获流量。」
微博某知名三甲医院口腔科普医生齐斐(化名)表示,「一个医学博主如果不能带货或者说带不动货,那只能说明他做的还不够大不够强,或者说他的科普没有深入人心没有吸引力,做得很平平泛泛。」
而对那些不从事直播带货的医生来说,医务工作的特殊性也让他们无形中和这些「网红医生」成为了一根绳上的蚂蚱。
据统计,医生类抖音号中 89% 的账号具有相关医院的资格认证。
齐斐表示,自己在社交平台上的账号都需要在医院登记备案。「个人如果做的好,医院也不太会干预。但是打着医院招牌带货,医院方面肯定是不允许的,我个人也坚决反对。」
上海某高校附属医院 ICU 主治医师沈医生也表示,虽然目前大部分医院对医生的个人自媒体账号没有明文规定,但是据他了解,如果在自媒体平台上使用医院名称做相关认证,都需要经过医院的宣传部或党办提前审批。
对医生来说,寒窗苦读凭本事得来一本执业证书,通常都非常爱惜自己的羽毛。但是王侨元也指出,行业里有一些来自小医院的医生,因为急功近利,在选品上出现疏忽,「有些人的确过线了」。
「一个医生一旦开始带货,在巨大的利益回报面前,很容易迷失自己的医者初心,他就会去过度推销,为一些不靠谱但是利益回报巨大的产品做背书。」王侨元说。
人心难测,一旦牵扯到利益,事情容易朝着复杂的方向发展。沈医生说,「如果医生直播带货出现负面新闻,可能会抹黑整个医生群体。别人就会说,你看,医生都是坏蛋。」
而另一方面,在王侨元看来,严查政策的出台,反而是给优质的科普内容留出了流量。「我们本来就不做医生直播带货,所以对我们几乎没有影响。也正好帮我们挡掉了一些想赚快钱的医生和合作品牌。」
但科普也不能只有情怀支撑。齐斐说,「大家做科普都是为了变现,只不过有些人的客户是群众,所以面向大众去带货;有些人的客户是医生,想要变现的是影响力,最终还是要转化为利益。」
王侨元也表示,「没有激励,就很难鼓励医生和 MCN 去创作好内容。带货的门关上,还有没有其他的模式可以激励医生产出?」
某头部医疗健康 MCN 机构工作人员余辉(化名)表示,由于抖音平台的医生用户橱窗内所有商品都必须下架,一些原本并不从事直播带货的医生也受到了影响,损失了一部分业务。
尽管微博平台暂未对图文推广做出进一步限制,但齐斐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什么才算带货的『货』呢?书算吗?课算吗?面向同行,推广好用的医疗器械,也算吗?」
齐斐最近接了一个眼镜式放大镜的推广。「真的非常好用,可以说我用了之后就离不开了。这样的产品既可以提高牙科医生的整体治疗质量,也能惠及我们的患者。」
余辉(化名)表示,「如果医生没有卖假冒伪劣产品,只是卖一些书、一些提升自己的课程,我认为是可以不完全禁止的。」
随着针对内容的限制进一步收紧,行业的走向还未可知。余辉坦言,今年以来,已经有好几个医生提出终止合作,不再运营账号。
「医生辛辛苦苦做科普好几年,本来希望能够合理范围内变现,但现在不仅收入很少,还要花更大力气去研究规则才有一线生机,对各大平台的耐心也逐渐消散。」
明日起,响应此文件,抖音将关闭所有医疗健康类认证创作者账号的商品分享功能,并禁止医疗健康类创作者新开通商品分享功能。(图1)
「在短视频平台,普通人要立一个专业人设是很难的,但医生穿上白大褂往那儿一坐,天然的信赖感就来了。」从事医生 IP 孵化的医道 MCN 机构负责人王侨元这样说。
此前据媒体报道,有医生从事直播带货年入百万。据新榜研究院发布的《2020 年短视频平台医生 KOL 生态分析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抖音平台个人医生类 KOL 共计有 941 个,快手平台有 702 个。
医生带得动货,一方面来自信赖,另一方面也来自平台自身的规则。
2021 年 4 月,抖音健康运营负责人白舒悦表示,将把医疗科普和健康科普区分开。根据《抖音社区医疗公约》的规定,平台禁止非医学认证用户发布疾病预防、诊断、治疗、用药等医疗相关内容。(图2)
王侨元说,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规则壁垒存在,对医生来说,相关的内容会更精准地触达有健康方面需求的患者、消费者,「可以最低成本地收获流量。」
微博某知名三甲医院口腔科普医生齐斐(化名)表示,「一个医学博主如果不能带货或者说带不动货,那只能说明他做的还不够大不够强,或者说他的科普没有深入人心没有吸引力,做得很平平泛泛。」
而对那些不从事直播带货的医生来说,医务工作的特殊性也让他们无形中和这些「网红医生」成为了一根绳上的蚂蚱。
据统计,医生类抖音号中 89% 的账号具有相关医院的资格认证。
齐斐表示,自己在社交平台上的账号都需要在医院登记备案。「个人如果做的好,医院也不太会干预。但是打着医院招牌带货,医院方面肯定是不允许的,我个人也坚决反对。」
上海某高校附属医院 ICU 主治医师沈医生也表示,虽然目前大部分医院对医生的个人自媒体账号没有明文规定,但是据他了解,如果在自媒体平台上使用医院名称做相关认证,都需要经过医院的宣传部或党办提前审批。
对医生来说,寒窗苦读凭本事得来一本执业证书,通常都非常爱惜自己的羽毛。但是王侨元也指出,行业里有一些来自小医院的医生,因为急功近利,在选品上出现疏忽,「有些人的确过线了」。
「一个医生一旦开始带货,在巨大的利益回报面前,很容易迷失自己的医者初心,他就会去过度推销,为一些不靠谱但是利益回报巨大的产品做背书。」王侨元说。
人心难测,一旦牵扯到利益,事情容易朝着复杂的方向发展。沈医生说,「如果医生直播带货出现负面新闻,可能会抹黑整个医生群体。别人就会说,你看,医生都是坏蛋。」
而另一方面,在王侨元看来,严查政策的出台,反而是给优质的科普内容留出了流量。「我们本来就不做医生直播带货,所以对我们几乎没有影响。也正好帮我们挡掉了一些想赚快钱的医生和合作品牌。」
但科普也不能只有情怀支撑。齐斐说,「大家做科普都是为了变现,只不过有些人的客户是群众,所以面向大众去带货;有些人的客户是医生,想要变现的是影响力,最终还是要转化为利益。」
王侨元也表示,「没有激励,就很难鼓励医生和 MCN 去创作好内容。带货的门关上,还有没有其他的模式可以激励医生产出?」
某头部医疗健康 MCN 机构工作人员余辉(化名)表示,由于抖音平台的医生用户橱窗内所有商品都必须下架,一些原本并不从事直播带货的医生也受到了影响,损失了一部分业务。
尽管微博平台暂未对图文推广做出进一步限制,但齐斐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什么才算带货的『货』呢?书算吗?课算吗?面向同行,推广好用的医疗器械,也算吗?」
齐斐最近接了一个眼镜式放大镜的推广。「真的非常好用,可以说我用了之后就离不开了。这样的产品既可以提高牙科医生的整体治疗质量,也能惠及我们的患者。」
余辉(化名)表示,「如果医生没有卖假冒伪劣产品,只是卖一些书、一些提升自己的课程,我认为是可以不完全禁止的。」
随着针对内容的限制进一步收紧,行业的走向还未可知。余辉坦言,今年以来,已经有好几个医生提出终止合作,不再运营账号。
「医生辛辛苦苦做科普好几年,本来希望能够合理范围内变现,但现在不仅收入很少,还要花更大力气去研究规则才有一线生机,对各大平台的耐心也逐渐消散。」
百姓幸福安居是头等大事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光明日报》聚焦红桥“渔村”故事
小编:今天,《光明日报》3版《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专栏报道我区“渔村”居民住房变迁的故事,生动讲述“渔村”搬迁改造让居民切身感受到“安居就是幸福”!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
外孙娶媳妇,中午11点58分婚宴准时开席。
“日子真是越过越好,就像做梦一样!”一大早,天津65岁的吉淑平就进进出出忙乎着,脸上笑开了花。
“一间6平方米的土坯房,进门就是炕”
天津市红桥区子牙河北岸曾有一片渔民聚居的村落,叫郭家菜园“渔村”。在2018年整体搬迁改造前,“渔村”已有130年历史。吉淑平一家曾在这里住了40多年。
“我嫁过来时嘛也没有,全部家当就是婆婆给的一间6平方米的小土坯房。”吉淑平回忆说。
当时的“渔村”,很多人仍靠打鱼为生。吉淑平听老人讲,渔民们上岸时会搭个临时窝棚落脚,后来在岸上待得时间长了,各家各户才一点点盖起土坯房。
在这个进门就是炕的“小家”里,夫妻俩迎来了女儿的降生。添丁进口本是好事,但光指着丈夫抓鱼卖鱼,家里日子一度捉襟见肘。吉淑平说最难的时候,只能吃盐水泡窝头。
要强的她开始琢磨自己挣钱,炒果仁、蘸糖堆儿、煮乌豆,靠着勤劳的双手,一家人生活有了起色,攒钱在附近一块地上盖起了上下各十几平方米的“小二楼”,还在屋外搭了间厨房。
居住环境改善了,但生活仍然很糟心。房子由于建在河堤上,常年特别潮,夏天苍蝇、蚊子打不尽,而且一下雨,水就会漫进屋里,得忙不迭地往外倒。
“还记得刚搬进去的第一年就遇上了暴雨,把外面那间厨房连带着锅碗瓢盆都冲走了。”后来,吉淑平和丈夫重新建了个牢固点儿的厨房,不过每每赶上大雨,还是漏水。
“一直盼着能搬走”
转眼间,吉淑平的女儿也到了结婚年纪,老两口把大屋腾给女儿女婿做婚房。但有了外孙后,“大屋”也变得局促起来。
伴随着结婚生子,“渔村”人口越来越多,房子也越搭越密。吉淑平介绍,那些年巷子越来越窄,遇上火灾或急病,消防车、救护车都开不进来。胡同里私拉乱扯的电线在半空缠绕,经常能听到短路的“滋啦”声。家家户户的生活垃圾也是直接往河里倒,夏天根本没法开窗。不过最无法忍受的,还是563户人家共用一个旱厕。
这些问题让他们不得不忧心。“特别是一到汛期,天天提心吊胆,就害怕房子被冲垮。一直盼着能搬走。”有了孙辈后,吉淑平想搬走的意愿更强烈了。
“但是没办法,上有老下有小,我身体还不好,平常过日子都得靠姊妹们帮衬着,哪还有钱买楼房呢!”眼瞅着周围高楼拔地而起,身边有点能力的邻居也都搬走了,她却只能干着急。
2018年夏天,新调任的红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到“渔村”暗访,看到像吉淑平一样的居民“只是活着,离生活还有一段距离,离美好生活还有很大距离”。
随后,红桥区委把常委会地点搬到“渔村”现场办公,之后又召开区委扩大会,具体研究搬迁改造事宜。
“这辈子能住上这么好的房子,知足了”
搬迁消息传来,吉淑平和老伴儿在兴奋之余,也有隐忧。“先走会不会吃亏”“我这面积这么小,拆迁款够买房吗”“孩子上学不方便了咋办”……
一把尺子量到底,打消顾虑;托底保障,让居民不怕没房住;一户一策,困难精准帮扶……大伙儿担心的,红桥区委区政府都提前想到了。在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房源的同时,区领导蹲点一线,广大干部职工日夜奋战,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群众工作。
2018年7月3日,“渔村”最后一户居民完成封房搬迁。短短13天,563户居民在当年主汛期来临前全部搬离“渔村”,开启了幸福新生活。
2019年春,吉淑平一家人正式搬入新居,是北辰区和春里小区的一套两居室。“有70多平方米,南北通透,看着就高兴。”
2019年11月1日,红桥区提前并超额完成棚户区改造“三年清零”行动计划任务,累计完成征收73.77万平方米,超15万群众像吉淑平一样出棚入楼,圆了安居梦。
吉淑平至今还保留着“渔村”老房的门牌“郭家菜园39号”,时不时就会拿出来看看。“这辈子能住上这么好的房子,知足了。安居就是幸福,剩下的就是好好享受生活了!”
曾经的百年“渔村”,如今已经化身风光秀美的滨水生态绿廊,静静流淌的子牙河水和几株参天槐树用另一种方式述说着几代人的生活记忆。
(本报记者 刘茜 陈建强 本报通讯员 王屹然)
小编:今天,《光明日报》3版《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专栏报道我区“渔村”居民住房变迁的故事,生动讲述“渔村”搬迁改造让居民切身感受到“安居就是幸福”!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
外孙娶媳妇,中午11点58分婚宴准时开席。
“日子真是越过越好,就像做梦一样!”一大早,天津65岁的吉淑平就进进出出忙乎着,脸上笑开了花。
“一间6平方米的土坯房,进门就是炕”
天津市红桥区子牙河北岸曾有一片渔民聚居的村落,叫郭家菜园“渔村”。在2018年整体搬迁改造前,“渔村”已有130年历史。吉淑平一家曾在这里住了40多年。
“我嫁过来时嘛也没有,全部家当就是婆婆给的一间6平方米的小土坯房。”吉淑平回忆说。
当时的“渔村”,很多人仍靠打鱼为生。吉淑平听老人讲,渔民们上岸时会搭个临时窝棚落脚,后来在岸上待得时间长了,各家各户才一点点盖起土坯房。
在这个进门就是炕的“小家”里,夫妻俩迎来了女儿的降生。添丁进口本是好事,但光指着丈夫抓鱼卖鱼,家里日子一度捉襟见肘。吉淑平说最难的时候,只能吃盐水泡窝头。
要强的她开始琢磨自己挣钱,炒果仁、蘸糖堆儿、煮乌豆,靠着勤劳的双手,一家人生活有了起色,攒钱在附近一块地上盖起了上下各十几平方米的“小二楼”,还在屋外搭了间厨房。
居住环境改善了,但生活仍然很糟心。房子由于建在河堤上,常年特别潮,夏天苍蝇、蚊子打不尽,而且一下雨,水就会漫进屋里,得忙不迭地往外倒。
“还记得刚搬进去的第一年就遇上了暴雨,把外面那间厨房连带着锅碗瓢盆都冲走了。”后来,吉淑平和丈夫重新建了个牢固点儿的厨房,不过每每赶上大雨,还是漏水。
“一直盼着能搬走”
转眼间,吉淑平的女儿也到了结婚年纪,老两口把大屋腾给女儿女婿做婚房。但有了外孙后,“大屋”也变得局促起来。
伴随着结婚生子,“渔村”人口越来越多,房子也越搭越密。吉淑平介绍,那些年巷子越来越窄,遇上火灾或急病,消防车、救护车都开不进来。胡同里私拉乱扯的电线在半空缠绕,经常能听到短路的“滋啦”声。家家户户的生活垃圾也是直接往河里倒,夏天根本没法开窗。不过最无法忍受的,还是563户人家共用一个旱厕。
这些问题让他们不得不忧心。“特别是一到汛期,天天提心吊胆,就害怕房子被冲垮。一直盼着能搬走。”有了孙辈后,吉淑平想搬走的意愿更强烈了。
“但是没办法,上有老下有小,我身体还不好,平常过日子都得靠姊妹们帮衬着,哪还有钱买楼房呢!”眼瞅着周围高楼拔地而起,身边有点能力的邻居也都搬走了,她却只能干着急。
2018年夏天,新调任的红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到“渔村”暗访,看到像吉淑平一样的居民“只是活着,离生活还有一段距离,离美好生活还有很大距离”。
随后,红桥区委把常委会地点搬到“渔村”现场办公,之后又召开区委扩大会,具体研究搬迁改造事宜。
“这辈子能住上这么好的房子,知足了”
搬迁消息传来,吉淑平和老伴儿在兴奋之余,也有隐忧。“先走会不会吃亏”“我这面积这么小,拆迁款够买房吗”“孩子上学不方便了咋办”……
一把尺子量到底,打消顾虑;托底保障,让居民不怕没房住;一户一策,困难精准帮扶……大伙儿担心的,红桥区委区政府都提前想到了。在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房源的同时,区领导蹲点一线,广大干部职工日夜奋战,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群众工作。
2018年7月3日,“渔村”最后一户居民完成封房搬迁。短短13天,563户居民在当年主汛期来临前全部搬离“渔村”,开启了幸福新生活。
2019年春,吉淑平一家人正式搬入新居,是北辰区和春里小区的一套两居室。“有70多平方米,南北通透,看着就高兴。”
2019年11月1日,红桥区提前并超额完成棚户区改造“三年清零”行动计划任务,累计完成征收73.77万平方米,超15万群众像吉淑平一样出棚入楼,圆了安居梦。
吉淑平至今还保留着“渔村”老房的门牌“郭家菜园39号”,时不时就会拿出来看看。“这辈子能住上这么好的房子,知足了。安居就是幸福,剩下的就是好好享受生活了!”
曾经的百年“渔村”,如今已经化身风光秀美的滨水生态绿廊,静静流淌的子牙河水和几株参天槐树用另一种方式述说着几代人的生活记忆。
(本报记者 刘茜 陈建强 本报通讯员 王屹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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