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场监管局发布“6·18”网络消费提示# :#保持理性消费#,#严防网络骗局#!】年中“6·18”、年末“双11”,已成为电商行业一年中最为重要的两大促销节点。作为疫后重振的首个大规模电商促销活动,各大电商平台都在“6·18”活动中打出了“狂欢”的口号。武汉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应坚持理性消费,规避消费风险。
在“买买买”的同时,消费者最应该注意什么?武汉市市场监管局网络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应优先保证交易安全,严防网络骗局。在网购过程中,消费者要特别关注商品页面宣传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对于促销商品能否申请“价格保护”、优惠卷能否叠加使用等内容可以提前向经营者咨询。同时,对“中奖、返利、赔付”等陌生电话和短信,要保持高度警惕。
七天无理由退货已经从线上延伸至线下,目前湖北省已有710家门店响应号召实行“无理由退货”。然而,消费者在线上消费时,需要关注网购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例外情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四大类”商品,即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或者期刊等四类商品。
此外,《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规定,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或者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或者有瑕疵的商品同样不在七天无理由退货范围内。武汉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下单前务必提前向经营者咨询所购商品属性。
疫情期间,线上团购给广大市民带来便利。在参与团购时,消费者应当选择证照齐全、知名度和信誉度较好的供货商家,不要参与团长身份不清、商品来源不明的团购活动。此外,夏季高温,鲜活冷冻商品难以长时间存放,消费者要关注商品到货时间,及时收货、现场验货。
在购买口罩等防疫物资时,首先确认商家公示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备案证明等信息,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管局网站(https://t.cn/Ai9IA1Ar)在线查询有关商品具体描述,全面了解其适用范围和预期用途等内容,确保买到符合自己要求的防疫用品,切勿轻信社交软件、论坛、贴吧上的各类防疫物资交易信息,防止上当受骗。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网购期间遭遇纠纷,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或直接向平台投诉。如无法解决,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在线发起投诉举报,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费晓丹 通讯员 李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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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发布服务导则 710家商超门店承诺“无理由退货”
6月15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消委”)组织召开新闻通报会,正式启动“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并现场发布《湖北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导则》,助力我省经济复苏、提振消费信心、共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受疫情影响,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全省实体经济受到较大冲击,消费信心略显不足。为了有效化解消费矛盾,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经营者的正当利益,实现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多方“共赢”,省消委立足我省实体经济发展现状和困境,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广泛动员实体企业主动承担责任,推动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更好地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前期我们已在宜昌进行试点,共推动7家商超的168家门店作出公开承诺。”省消委副秘书长蔡浩告诉记者,经过动员倡议、调查征询、自愿申报,活动已在全省范围内铺开,逐步形成了以大型零售商场为牵引,带动各行业实体店经营者 “积极承诺、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全省首批“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企业共710家,其中包括苏宁易购、沃尔玛、中百仓储、中商、工贸家电、家乐福、迪卡侬等综合卖场,以及海尔、美的、林内、万家乐、苏泊尔、九阳、科沃斯、OPPO、小米、VIVO、创维、海信、TCL、长虹、康佳、三菱重工等品牌企业。
此外,为进一步完善活动机制,探索建立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消费维权新模式,活动现场,省消委发布了《湖北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导则》,明确消费者因生活需要在线下实体店购买商品后,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不过,导则也提出,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不影响经营者二次销售。
蔡浩表示,下一步,省消委将以省政府提振消费“六月欢购节”活动为契机,集中力量推动“承诺月”宣传活动,建立“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企业名录,并向社会进行红榜公示,后期还将对参加承诺的实体店进行动态监督管理,加强跟踪服务和监督落实,加大消费体察、随机抽查、监督暗访、日常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兑现承诺,落实落地。
附:《湖北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导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湖北”行动,广泛推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进一步提升经营者诚信经营水平,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 本导则所称的无理由退货,是指消费者因生活需要在线下实体店购买商品后,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按照经营者承诺的退货时限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对“三包”产品的退货有专门规定的,依法律、行政法规的专门规定处理。
第三条 本导则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公开承诺无理由退货的线下实体店。
第四条 坚持“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推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
第五条 经营者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条件及经营商品属性,确定本店承诺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商品品种范围、退货程序、退货方式、退货条件、退货时限、退款时限等。经营者向消费者作出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应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覆盖面,具体范围由经营者自行确定并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经营者向消费者作出无理由退货承诺的时限应不少于七日(含七日),具体时限由经营者自行确定并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鼓励经营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无理由退货承诺。
第六条 鼓励经营者在提供给消费者的购物凭证上载明无理由退货相关重要信息。
第七条 经营者应当建立无理由退货台账。
第八条 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在经营者承诺的期限内,凭购物小票或其他购物凭证向经营者提出退货。如票证遗失的,由经营者与消费者协商确认。
第九条 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不影响经营者二次销售,经营者另有承诺的除外。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外观,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赠品(如有)、保修卡、说明书、发票(如有)、外包装(如有)等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
第十条 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取得赠品的,退货时应将赠品与所购商品一并退回。赠品包括赠送的实物、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如赠品不能一并退回,消费者按照赠品实际价格向经营者支付价款。
第十一条 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享受了折扣、返现等优惠服务的,退还的金额为扣除折扣、返现后消费者实际支付的金额。
第十二条 无理由退货经经营者与消费者共同确认,双方协商确定返款方式,如协商不成,经营者按消费者原支付方式返还商品价款。经营者应当在承诺时限内退款。
第十三条 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第十四条 经营者接受退回的商品不能够完全恢复到初始状态而再次销售的,应通过显著方式将商品的实际情况明确标注。
第十五条 在消费体验、社会监督、行政检查、消费投诉等动态监督过程中,对因不履行承诺或停止营业的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予以撤销并公布。
第十六条 因无理由退货产生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未尽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执行。第十八条 本导则由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负责解释。
在“买买买”的同时,消费者最应该注意什么?武汉市市场监管局网络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应优先保证交易安全,严防网络骗局。在网购过程中,消费者要特别关注商品页面宣传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对于促销商品能否申请“价格保护”、优惠卷能否叠加使用等内容可以提前向经营者咨询。同时,对“中奖、返利、赔付”等陌生电话和短信,要保持高度警惕。
七天无理由退货已经从线上延伸至线下,目前湖北省已有710家门店响应号召实行“无理由退货”。然而,消费者在线上消费时,需要关注网购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例外情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四大类”商品,即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或者期刊等四类商品。
此外,《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规定,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或者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或者有瑕疵的商品同样不在七天无理由退货范围内。武汉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下单前务必提前向经营者咨询所购商品属性。
疫情期间,线上团购给广大市民带来便利。在参与团购时,消费者应当选择证照齐全、知名度和信誉度较好的供货商家,不要参与团长身份不清、商品来源不明的团购活动。此外,夏季高温,鲜活冷冻商品难以长时间存放,消费者要关注商品到货时间,及时收货、现场验货。
在购买口罩等防疫物资时,首先确认商家公示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备案证明等信息,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管局网站(https://t.cn/Ai9IA1Ar)在线查询有关商品具体描述,全面了解其适用范围和预期用途等内容,确保买到符合自己要求的防疫用品,切勿轻信社交软件、论坛、贴吧上的各类防疫物资交易信息,防止上当受骗。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网购期间遭遇纠纷,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或直接向平台投诉。如无法解决,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在线发起投诉举报,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费晓丹 通讯员 李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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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发布服务导则 710家商超门店承诺“无理由退货”
6月15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消委”)组织召开新闻通报会,正式启动“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并现场发布《湖北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导则》,助力我省经济复苏、提振消费信心、共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受疫情影响,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全省实体经济受到较大冲击,消费信心略显不足。为了有效化解消费矛盾,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经营者的正当利益,实现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多方“共赢”,省消委立足我省实体经济发展现状和困境,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广泛动员实体企业主动承担责任,推动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更好地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前期我们已在宜昌进行试点,共推动7家商超的168家门店作出公开承诺。”省消委副秘书长蔡浩告诉记者,经过动员倡议、调查征询、自愿申报,活动已在全省范围内铺开,逐步形成了以大型零售商场为牵引,带动各行业实体店经营者 “积极承诺、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全省首批“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企业共710家,其中包括苏宁易购、沃尔玛、中百仓储、中商、工贸家电、家乐福、迪卡侬等综合卖场,以及海尔、美的、林内、万家乐、苏泊尔、九阳、科沃斯、OPPO、小米、VIVO、创维、海信、TCL、长虹、康佳、三菱重工等品牌企业。
此外,为进一步完善活动机制,探索建立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消费维权新模式,活动现场,省消委发布了《湖北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导则》,明确消费者因生活需要在线下实体店购买商品后,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不过,导则也提出,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不影响经营者二次销售。
蔡浩表示,下一步,省消委将以省政府提振消费“六月欢购节”活动为契机,集中力量推动“承诺月”宣传活动,建立“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企业名录,并向社会进行红榜公示,后期还将对参加承诺的实体店进行动态监督管理,加强跟踪服务和监督落实,加大消费体察、随机抽查、监督暗访、日常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兑现承诺,落实落地。
附:《湖北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导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湖北”行动,广泛推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进一步提升经营者诚信经营水平,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 本导则所称的无理由退货,是指消费者因生活需要在线下实体店购买商品后,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按照经营者承诺的退货时限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对“三包”产品的退货有专门规定的,依法律、行政法规的专门规定处理。
第三条 本导则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公开承诺无理由退货的线下实体店。
第四条 坚持“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推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
第五条 经营者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条件及经营商品属性,确定本店承诺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商品品种范围、退货程序、退货方式、退货条件、退货时限、退款时限等。经营者向消费者作出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应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覆盖面,具体范围由经营者自行确定并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经营者向消费者作出无理由退货承诺的时限应不少于七日(含七日),具体时限由经营者自行确定并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鼓励经营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无理由退货承诺。
第六条 鼓励经营者在提供给消费者的购物凭证上载明无理由退货相关重要信息。
第七条 经营者应当建立无理由退货台账。
第八条 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在经营者承诺的期限内,凭购物小票或其他购物凭证向经营者提出退货。如票证遗失的,由经营者与消费者协商确认。
第九条 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不影响经营者二次销售,经营者另有承诺的除外。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外观,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赠品(如有)、保修卡、说明书、发票(如有)、外包装(如有)等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
第十条 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取得赠品的,退货时应将赠品与所购商品一并退回。赠品包括赠送的实物、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如赠品不能一并退回,消费者按照赠品实际价格向经营者支付价款。
第十一条 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享受了折扣、返现等优惠服务的,退还的金额为扣除折扣、返现后消费者实际支付的金额。
第十二条 无理由退货经经营者与消费者共同确认,双方协商确定返款方式,如协商不成,经营者按消费者原支付方式返还商品价款。经营者应当在承诺时限内退款。
第十三条 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第十四条 经营者接受退回的商品不能够完全恢复到初始状态而再次销售的,应通过显著方式将商品的实际情况明确标注。
第十五条 在消费体验、社会监督、行政检查、消费投诉等动态监督过程中,对因不履行承诺或停止营业的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予以撤销并公布。
第十六条 因无理由退货产生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未尽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执行。第十八条 本导则由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负责解释。
#民主建国会# 【中国民主建国会在重庆的成立经过】 张帆/文
中国民主建国会是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12月在当时的陪都重庆成立的,但民主建国会的酝酿孕育乃是在抗日战争后期。当时重庆是我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许多民族工业家、金融企业家、爱国文化人士和社会名流都荟萃于此。
诞生的历史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自希特勒法西斯覆灭后,日本帝国主义失败的命运已注定,我国人民艰苦卓绝的抗日战争胜利已指日可待。许多爱国人士在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影响下,对战后如何建设和平、民主、统一的新中国,恢复生产,重建家园,都在深思熟虑。
以著名教育家黄炎培为代表的职教界人士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考虑到国共两党的团结合作,是早日取得抗战胜利,和平统一建设新中国的关键问题。因此,1945年6月,黄炎培会同褚辅成、冷遹、章伯钧、傅斯年、罗隆基、左舜生等参政员,在征得蒋介石的同意和毛主席的复电欢迎后,于7月1日自重庆飞往延安,会见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探求国共和平团结的途径。黄炎培等在延安逗留了五天,与毛主席等进行多次会谈,为国共重庆谈判系上了一条政治引带。黄炎培在这次历史性访问中,受到很大教育和启发,这在他的政治思想上是一个新的转折点。他回渝后,写了《延安归来》一书,对共产党有较为客观而公正的记述,也反映了他对毛主席的崇敬。黄炎培在旧社会里素有较高的声望,他的记述,对国民党的宣传起了辟邪正误的作用,引起国民党顽固派的嫉视。
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毛主席亲临重庆同蒋介石谈判,并与各方面接触,致重庆政治气氛空前活跃,政治性组织犹如雨后春笋,纷纷破土而出。但多数由于组织目的不纯正,有的主持人缺乏声望,没有群众基础,不久就自行瓦解。
黄炎培是当时中国民主同盟主要成员之一。民主同盟前身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它是由中国青年党、国家社会党、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第三党)、中华职业教育社、乡村建设派和部分无党派民主人士,即所谓“三党三派”组成,黄炎培是首任主席。但由于中国青年党、国家社会党等主要负责人政客色彩较浓,作为三派之一的崇尚务实的职教派群众与他们的旨趣不尽相同,所以早有另组政团的要求。抗战胜利后,他们又纷纷要求另行组织政团,尤其是一些青年知识分子,积极主张黄炎培起来主持筹备。
同时,产业界由于抗战胜利后,官僚资本和美国物资的排挤,政府取消定货,工厂无法开工。经济形势的突变,使他们遭遇很大困难,原先的同业社团已无力代表和反映他们的要求。因此他们的上层代表也主张联合起来,成立一个政治性组织,争取民主,维护生存。职教派与实业界素有密切联系,黄炎培理解他们这些要求,遂会同杨卫玉、胡厥文、章乃器、施复亮等20余位有代表性的各界活动分子,经过多次筹商,决定成立民主建国会。但黄炎培本人坚持不离开民盟,而且要求民建与民盟密切配合,并主张民建主要成员以个人身份参加民盟,以免别树一帜之嫌。
组成情况和政治主张
民主建国会组成人员,有三大支柱。第一是知识界中上层知名人士。主要是以与实业界有广泛联系的职教派首脑黄炎培、杨卫玉等为代表;第二是产业界上层代表人物。这是以迁川工厂联合会理事长胡厥文和当时是上川企业公司总经理、中国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章乃器等为主;第三是金融、经济界从业人员,主要是以施复亮为首的政治、经济学界知名人士和进步知识青年。此外,还有当地的一些金融、工业界代表人士,以及个别政治性小团体的归并。
民主建国会的名称,是1945年9月末第七次核心组讨论时决定的。因当时“民主建国”已是全民的呼声,正如黄炎培所说,顺应潮流,随手拈来,就定下来了。但在讨论过程中,有的主张既是政治性组织,就称民主建国党好了,但多数人主张“君子群而不党”,还是称民主建国会好。后来又由于个别小团体的归并,有人主张称“民主建国协会”,但最后还是决定采用“民主建国会”这一名称。直到1952年7月,民建总会第二次扩大会议,才决定冠以“中国”二字,称为“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
1945年12月16日,民主建国会成立大会召开,会上通过了政纲、会章、成立宣言等文件,选出了理事37人,监事19人。之后理监事会又推出常务理事11人:黄炎培、胡厥文、章乃器、李烛尘、胡西园、黄墨涵、施复亮、杨卫玉、孙起孟、章元善、吴羹梅,常务监事5人:彭一湖、冷遹、张雪澄、李组绅、刘丙吉。当时民主建国会《组织原则》规定不采用领袖制,故不设理事长。又规定不经集体讨论,任何理监事的言行不代表民主建国会。民主建国会对外发言人必须由常务理监事会讨论推定,这是当时针对特务横行的特殊环境决定的。民主建国会正式设主任委员乃是建国以后的事。但在当时绝大多数民建成员的心目中,认为黄炎培、章乃器、胡厥文等是民建的带头人。
民主建国会正式成立时,并没有取得当局的认可,因而并未正式向社会公开。故旧的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召开时,民主建国会并没有正式代表参加。黄炎培是以民主同盟代表身份参加的,李烛尘则是以社会贤达身份参加的。1946年1月10日政治协商会议开幕前两天,即1月8日,民主建国会举行政协代表、各界名流和新闻记者招待会,公告民主建国会的成立,散发了政纲和成立宣言,并向政治协商会议提出了《八点意见》,这是民主建国会登上政治舞台的第一步。
参加招待会的有中共代表董必武、王若飞、陆定一;国民党代表邵力子;民主同盟代表罗隆基、章伯钧、张东荪、张申府、梁漱溟;青年党代表陈启天、杨永浚、常乃惠;无党派人士王云五、胡霖、郭沫若等,以及各界知名人士于右任、马寅初、陶行知、胡子昂、褚辅成等共一百数十人。中共代表董必武致词中,对民主建国会向政协会议所提八点意见表示赞同,并说《新华日报》首先刊载,说明对民主建国会的支持。
在重庆政治协商会议期间的活动
1946年1月10日,重庆政治协商会议召开,期间民主建国会举办多次报告会,邀请政协代表作报告,介绍政协会议中有争议的问题及民主建国的问题。后来又联系救国会、中国经济事业协进会、中国劳动协会等20余团体成立“陪都各界政治协商会议协进会”,提出政治协商会议“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口号。协进会在重庆沧白堂每日举行民众大会,邀请政协代表演讲,但每次受到国民党特务捣乱破坏。协进会设有新闻处,由章乃器、徐崇林、胡子婴负责举行新闻记者招待会,逐日报导协进会活动情况,揭露国民党特务的捣乱行径,公诸报端。1月24日晚,国民党特务跟踪新闻处职员李学民,被围殴受重伤。26日,又非法搜查黄炎培住宅,进行恐吓诬陷,妄图阻止民主建国会的活动。
重庆政治协商会议经过中共代表和各方面的努力,通过政府组织问题、施政纲领、军事问题、国民大会、宪法章案等五项协议,于1月31日闭幕。但国民党顽固派则认为各项协议和决议动摇了他们的反动统治,是上当受骗,因之五项协议通过之日,就急待撕毁五项协议。民主建国会的一些负责人开会研究,一致认识到和平民主有被破坏的危险,因此会同协进会各团体举办规模更大的“陪都各界庆祝政治协商会议成功大会”,造成声势,促使国民党认真实现五项协议,“只许前进,不许后退”。
2月10日在重庆较场口举行大会时,国民党特务暴徒数百人,有计划有组织地抢占会场前排坐位和主席台,冒充“总主席”,夺取扩音器,擅自宣布开会。当主席团李公朴、章乃器、施复亮等起而抗议时,即被埋伏的特务包围殴打。主席团和群众被打伤60余人,不少人流血,造成举国瞩目的“陪都血案”。当晚,董必武、王若飞、沈钧儒、李烛尘等11名政协代表联名向蒋介石提出抗议,许多报纸报导了事实真相,而国民党中央社发表消息,反诬“民主建国会行列中跳出壮汉,殴伤某某某”,《中央日报》《和平日报》等国民党报刊还提出“解散民主建国会”等叫嚣。经过各方面的声援和斗争,国民党方面请人出面斡旋,缓和事态,才告一段落。
成立民建重庆分会
由于抗战胜利后政治形势的变化,国民党政府迁返南京,民主建国会许多成员将随工厂复员而离渝。民建总会即进行筹设重庆分会,1946年2月24日重庆分会正式成立。此后,在重庆的和平民主斗争,如举行李公朴、闻一多追悼会,揭露蒋介石法西斯暴行,声援学生运动,发动宗教界举行祈祷和平大会等,都是在中共地下党领导或影响支持下,民建重庆分会联合其他渝地政团协力进行的。
民建总会于1946年4月12日随政府复员而迁设上海,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才设民建总会于北京。
图1:1957年,毛主席和中国民主建国会主任委员黄炎培亲切交谈。
图2:1945年7月,毛主席等到机场欢迎来延安访问的国民参政会黄炎培等一行。右起:毛泽东、黄炎培、褚辅成、章伯钧、冷遹、傅斯年、左舜生、朱德、周恩来、王若飞。
图3:1945年7月,毛主席与黄炎培在延安机场亲切交谈。
图4:1945年12月17日,《新华日报》关于民主建国会成立的报道。
图5:1946年1月8日,民主建国会举行招待会。图为参加招待会的各方面人士的签名。
图6:1946年2月10日,重庆各界在较场口举行庆祝政治协商会议成功大会,由于国民党特务的破坏,发生“较场口事件”。
本文选编自重庆市政协《重庆文史资料》第28辑。图片为编者所加。
中国民主建国会是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12月在当时的陪都重庆成立的,但民主建国会的酝酿孕育乃是在抗日战争后期。当时重庆是我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许多民族工业家、金融企业家、爱国文化人士和社会名流都荟萃于此。
诞生的历史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自希特勒法西斯覆灭后,日本帝国主义失败的命运已注定,我国人民艰苦卓绝的抗日战争胜利已指日可待。许多爱国人士在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影响下,对战后如何建设和平、民主、统一的新中国,恢复生产,重建家园,都在深思熟虑。
以著名教育家黄炎培为代表的职教界人士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考虑到国共两党的团结合作,是早日取得抗战胜利,和平统一建设新中国的关键问题。因此,1945年6月,黄炎培会同褚辅成、冷遹、章伯钧、傅斯年、罗隆基、左舜生等参政员,在征得蒋介石的同意和毛主席的复电欢迎后,于7月1日自重庆飞往延安,会见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探求国共和平团结的途径。黄炎培等在延安逗留了五天,与毛主席等进行多次会谈,为国共重庆谈判系上了一条政治引带。黄炎培在这次历史性访问中,受到很大教育和启发,这在他的政治思想上是一个新的转折点。他回渝后,写了《延安归来》一书,对共产党有较为客观而公正的记述,也反映了他对毛主席的崇敬。黄炎培在旧社会里素有较高的声望,他的记述,对国民党的宣传起了辟邪正误的作用,引起国民党顽固派的嫉视。
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毛主席亲临重庆同蒋介石谈判,并与各方面接触,致重庆政治气氛空前活跃,政治性组织犹如雨后春笋,纷纷破土而出。但多数由于组织目的不纯正,有的主持人缺乏声望,没有群众基础,不久就自行瓦解。
黄炎培是当时中国民主同盟主要成员之一。民主同盟前身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它是由中国青年党、国家社会党、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第三党)、中华职业教育社、乡村建设派和部分无党派民主人士,即所谓“三党三派”组成,黄炎培是首任主席。但由于中国青年党、国家社会党等主要负责人政客色彩较浓,作为三派之一的崇尚务实的职教派群众与他们的旨趣不尽相同,所以早有另组政团的要求。抗战胜利后,他们又纷纷要求另行组织政团,尤其是一些青年知识分子,积极主张黄炎培起来主持筹备。
同时,产业界由于抗战胜利后,官僚资本和美国物资的排挤,政府取消定货,工厂无法开工。经济形势的突变,使他们遭遇很大困难,原先的同业社团已无力代表和反映他们的要求。因此他们的上层代表也主张联合起来,成立一个政治性组织,争取民主,维护生存。职教派与实业界素有密切联系,黄炎培理解他们这些要求,遂会同杨卫玉、胡厥文、章乃器、施复亮等20余位有代表性的各界活动分子,经过多次筹商,决定成立民主建国会。但黄炎培本人坚持不离开民盟,而且要求民建与民盟密切配合,并主张民建主要成员以个人身份参加民盟,以免别树一帜之嫌。
组成情况和政治主张
民主建国会组成人员,有三大支柱。第一是知识界中上层知名人士。主要是以与实业界有广泛联系的职教派首脑黄炎培、杨卫玉等为代表;第二是产业界上层代表人物。这是以迁川工厂联合会理事长胡厥文和当时是上川企业公司总经理、中国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章乃器等为主;第三是金融、经济界从业人员,主要是以施复亮为首的政治、经济学界知名人士和进步知识青年。此外,还有当地的一些金融、工业界代表人士,以及个别政治性小团体的归并。
民主建国会的名称,是1945年9月末第七次核心组讨论时决定的。因当时“民主建国”已是全民的呼声,正如黄炎培所说,顺应潮流,随手拈来,就定下来了。但在讨论过程中,有的主张既是政治性组织,就称民主建国党好了,但多数人主张“君子群而不党”,还是称民主建国会好。后来又由于个别小团体的归并,有人主张称“民主建国协会”,但最后还是决定采用“民主建国会”这一名称。直到1952年7月,民建总会第二次扩大会议,才决定冠以“中国”二字,称为“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
1945年12月16日,民主建国会成立大会召开,会上通过了政纲、会章、成立宣言等文件,选出了理事37人,监事19人。之后理监事会又推出常务理事11人:黄炎培、胡厥文、章乃器、李烛尘、胡西园、黄墨涵、施复亮、杨卫玉、孙起孟、章元善、吴羹梅,常务监事5人:彭一湖、冷遹、张雪澄、李组绅、刘丙吉。当时民主建国会《组织原则》规定不采用领袖制,故不设理事长。又规定不经集体讨论,任何理监事的言行不代表民主建国会。民主建国会对外发言人必须由常务理监事会讨论推定,这是当时针对特务横行的特殊环境决定的。民主建国会正式设主任委员乃是建国以后的事。但在当时绝大多数民建成员的心目中,认为黄炎培、章乃器、胡厥文等是民建的带头人。
民主建国会正式成立时,并没有取得当局的认可,因而并未正式向社会公开。故旧的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召开时,民主建国会并没有正式代表参加。黄炎培是以民主同盟代表身份参加的,李烛尘则是以社会贤达身份参加的。1946年1月10日政治协商会议开幕前两天,即1月8日,民主建国会举行政协代表、各界名流和新闻记者招待会,公告民主建国会的成立,散发了政纲和成立宣言,并向政治协商会议提出了《八点意见》,这是民主建国会登上政治舞台的第一步。
参加招待会的有中共代表董必武、王若飞、陆定一;国民党代表邵力子;民主同盟代表罗隆基、章伯钧、张东荪、张申府、梁漱溟;青年党代表陈启天、杨永浚、常乃惠;无党派人士王云五、胡霖、郭沫若等,以及各界知名人士于右任、马寅初、陶行知、胡子昂、褚辅成等共一百数十人。中共代表董必武致词中,对民主建国会向政协会议所提八点意见表示赞同,并说《新华日报》首先刊载,说明对民主建国会的支持。
在重庆政治协商会议期间的活动
1946年1月10日,重庆政治协商会议召开,期间民主建国会举办多次报告会,邀请政协代表作报告,介绍政协会议中有争议的问题及民主建国的问题。后来又联系救国会、中国经济事业协进会、中国劳动协会等20余团体成立“陪都各界政治协商会议协进会”,提出政治协商会议“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口号。协进会在重庆沧白堂每日举行民众大会,邀请政协代表演讲,但每次受到国民党特务捣乱破坏。协进会设有新闻处,由章乃器、徐崇林、胡子婴负责举行新闻记者招待会,逐日报导协进会活动情况,揭露国民党特务的捣乱行径,公诸报端。1月24日晚,国民党特务跟踪新闻处职员李学民,被围殴受重伤。26日,又非法搜查黄炎培住宅,进行恐吓诬陷,妄图阻止民主建国会的活动。
重庆政治协商会议经过中共代表和各方面的努力,通过政府组织问题、施政纲领、军事问题、国民大会、宪法章案等五项协议,于1月31日闭幕。但国民党顽固派则认为各项协议和决议动摇了他们的反动统治,是上当受骗,因之五项协议通过之日,就急待撕毁五项协议。民主建国会的一些负责人开会研究,一致认识到和平民主有被破坏的危险,因此会同协进会各团体举办规模更大的“陪都各界庆祝政治协商会议成功大会”,造成声势,促使国民党认真实现五项协议,“只许前进,不许后退”。
2月10日在重庆较场口举行大会时,国民党特务暴徒数百人,有计划有组织地抢占会场前排坐位和主席台,冒充“总主席”,夺取扩音器,擅自宣布开会。当主席团李公朴、章乃器、施复亮等起而抗议时,即被埋伏的特务包围殴打。主席团和群众被打伤60余人,不少人流血,造成举国瞩目的“陪都血案”。当晚,董必武、王若飞、沈钧儒、李烛尘等11名政协代表联名向蒋介石提出抗议,许多报纸报导了事实真相,而国民党中央社发表消息,反诬“民主建国会行列中跳出壮汉,殴伤某某某”,《中央日报》《和平日报》等国民党报刊还提出“解散民主建国会”等叫嚣。经过各方面的声援和斗争,国民党方面请人出面斡旋,缓和事态,才告一段落。
成立民建重庆分会
由于抗战胜利后政治形势的变化,国民党政府迁返南京,民主建国会许多成员将随工厂复员而离渝。民建总会即进行筹设重庆分会,1946年2月24日重庆分会正式成立。此后,在重庆的和平民主斗争,如举行李公朴、闻一多追悼会,揭露蒋介石法西斯暴行,声援学生运动,发动宗教界举行祈祷和平大会等,都是在中共地下党领导或影响支持下,民建重庆分会联合其他渝地政团协力进行的。
民建总会于1946年4月12日随政府复员而迁设上海,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才设民建总会于北京。
图1:1957年,毛主席和中国民主建国会主任委员黄炎培亲切交谈。
图2:1945年7月,毛主席等到机场欢迎来延安访问的国民参政会黄炎培等一行。右起:毛泽东、黄炎培、褚辅成、章伯钧、冷遹、傅斯年、左舜生、朱德、周恩来、王若飞。
图3:1945年7月,毛主席与黄炎培在延安机场亲切交谈。
图4:1945年12月17日,《新华日报》关于民主建国会成立的报道。
图5:1946年1月8日,民主建国会举行招待会。图为参加招待会的各方面人士的签名。
图6:1946年2月10日,重庆各界在较场口举行庆祝政治协商会议成功大会,由于国民党特务的破坏,发生“较场口事件”。
本文选编自重庆市政协《重庆文史资料》第28辑。图片为编者所加。
由何泓姍、徐正溪、曹曦文、黎耀祥和劉敏等演出的內地劇《鳳弈》,未播映時甚受觀眾期待,既有新進小生小花,又有三屆視帝黎耀祥坐鎮,沒料播出不久即惹來負評,力斥主角何泓姍與徐正溪演出過火。何泓姍飾演的「葉凝芝」是一位單純善良、敢愛敢恨的宮女,惟她表現浮誇又扮可愛,性格轉變過於生硬,即使樣靚都冇用,成為眾矢之的!
臨時拉夫上陣
何泓姍現年32歲,有「翻版趙麗穎」之稱。非科班出身的她2008年被星探發掘入行,但均演小角色,直至2014年演出網劇《匆匆那年》才聲名大噪。其實當初女一之位並非何泓姍,由於原定的女演員辭演,她才被臨時拉伕上陣。她將女高中生角色「方茴」發揮得淋漓盡致,迅速吸納大批粉絲,即使同年《匆》劇的電影版面世,並由彭于晏、倪妮與鄭愷等知名度高的藝人擔演,亦被何泓姍的版本完美KO!
憑清純形象走紅的她,一心挑戰演奸角,結果去年在《如懿傳》演奸到出汁的「白蕊姬」,與影后周迅鬥到你死我活,雖然觀眾看得肉緊,但二人演技高下立見,何泓姍被彈過於「模式化」,惹來一堆負評,可算始料不及。其實她非首次演奸角出事,當年她於劇集《絕愛》被批評演出過火,有觀眾嬲到想向她掟雞蛋!為了避是非,她減少曝光,低調開工,同時發掘其攝影興趣。
攝出新血路
何泓姍曾於訪問中表示,不能在重複和模仿的影子過一生,雖然享受不同角色帶給她的抽離感,但攝影卻中和了角色及自我的疏離,讓她更能發揮及了解自己。她最擅長影風景及人物,張鈞甯、周迅、辛芷蕾等曾是其攝影對象。攝影技術得到認同的何泓姍,兩年前榮獲美國雜誌舉行的全球攝影大賽中國區的「華夏典藏獎」,同時亦是入選大型攝影比賽的內地女星!即使演技未獲認可,至少在攝影方面已邁進成功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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