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了,跨年了,
曾满怀期待的迎来2019,今天也要幸福满满收获满满的告别2019
未来可期,来年可待→2020(爱你爱你)
“旅客朋友们,列车前方站是本次列车的终点站2019站,请您整理好自己携带的行李物品,准备下车,一路上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欢迎您下次再乘坐我们的列车。”
“旅客朋友们,大家好!由2020开往未来方向的2020次列车已经开始检票了,乘坐2020次列车的旅客,请您整理好自己携带的行李物品,到20检票口准备检票上车。”
曾满怀期待的迎来2019,今天也要幸福满满收获满满的告别2019
未来可期,来年可待→2020(爱你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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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战[超话]# [微风]#七嘴八舌说网剧#[微风]#陈情令太好哭了#
前来参赛!!@新浪电视 @X玖少年团肖战DAYTOY
曾经也是清风少年郎 潇洒又恣意 人又不称赞一声“云梦魏公子”
也曾对这个世界满怀希望和期翼 “愿一生惩奸除恶 无愧于心”
他 算来也才不过十来岁 他也有他的天真 为了一颗莲子开心 为了萝卜土豆争执
可世人 却皆以为他是魔头 人人诛之
后来 他也夜夜梦魇 师姐… 阿宁…
难道 难道真的是他错了吗 这条路终究还是走到了头
众矢之的 百口难辩。不 他只有他自己一个 再也没有人护他了 这世间竟是没有一人信他
如今 他累了 师姐走了 阿宁走了 温情走了
世人皆恨他入骨 江澄 也恨他
阿羡累了 阿羡也想去找师姐了
这段真的哭死我[泪][泪]我爱阿羡我爱肖战@X玖少年团肖战DAYT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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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也是清风少年郎 潇洒又恣意 人又不称赞一声“云梦魏公子”
也曾对这个世界满怀希望和期翼 “愿一生惩奸除恶 无愧于心”
他 算来也才不过十来岁 他也有他的天真 为了一颗莲子开心 为了萝卜土豆争执
可世人 却皆以为他是魔头 人人诛之
后来 他也夜夜梦魇 师姐… 阿宁…
难道 难道真的是他错了吗 这条路终究还是走到了头
众矢之的 百口难辩。不 他只有他自己一个 再也没有人护他了 这世间竟是没有一人信他
如今 他累了 师姐走了 阿宁走了 温情走了
世人皆恨他入骨 江澄 也恨他
阿羡累了 阿羡也想去找师姐了
这段真的哭死我[泪][泪]我爱阿羡我爱肖战@X玖少年团肖战DAYTOY
姬鹏
发布时间:07-1516:55
场面惨烈,但要分清背后的是非
有媒体报道,7月15日,浙江“7·30交通肇事案”宣判,“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六年。据悉,2018年7月30日,“被告人”因穿拖鞋驾车失控发生事故致5人死亡,多人受伤。案件宣判后,“量刑”方面触发广泛争议。因为,案件中涉及“5死”,很多人就觉得被告人必须“死刑”,并且还与就近的肇事案进行对照评议。
只是,从当下“交通肇事罪”来看,如若有自首,赔偿,被害人及家属谅解,六年的有期徒刑,事实上也是合规的。毕竟,“交通肇事罪”最高刑期是七年。当然,这里要清楚一点,肇事者意愿危害性是主观的,还是过失的。虽然界限上不容易区分,但是通过严格的取证,以及事故发生时的状态,还是能判断出来。
所以,从一定程度上讲,因“穿拖鞋驾车致5人死亡”,法院给出的“量刑”,从法理程序上而言,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至于,人们提出的各种非议,根本上讲,还是“杀人偿命”的逻辑在推动。就好像只要是“人命案”,就必须要让被告人偿命,只有这样,才感觉正义普照,人心被暖。
只可惜,这样的“朴素正义”体现的更多是“道德正义”,而非“法理正义”。“穿拖鞋驾车”确实不妥,但是,跟“醉驾”和“酒驾”而言,还是有本质区别的。“穿拖鞋驾车”起码神智上是清醒的,也就是主观驾车意识没问题;而“酒驾”,“醉驾”,神智已经陷入含糊不清,自然就属于主观意识不清的状态。当然,对于两种驾驶的状态,都不值得提倡。
说到底,只要对驾驶安全有不良影响的行为,都应该引起注意。但与此同时,也要清楚,在交通肇事中,确实存在过失的事情,就算人们再怎么规避,还是会有一定的肇事概率,并且也会有无辜丧命者的伴随。说到底,这算是人类文明难以回避的问题。
然而,作为对肇事情况的的看待,在除却不可回避的事情下,人们最关心的就是避免别有用心之人,“借力打力”,“肆无忌惮”的伤害周遭。于此,对于“穿拖鞋驾车致5人死亡”事件而言,与酒驾,醉驾造成死亡的事件,还是应该区别对待。毕竟,本质上关乎“人性救赎”和“人性善恶”。
面对“惨案”,我们到底是关注“结果”,还是关注“过程”,这是一个需要搞清楚的问题。事实上,“过程”和“结果”都很重要。不过,也应该从不同的立场,不同的视角,进行看待。对于结果而言,想必受害者一方最在意,因为伤痛和灾难需要承受;而对于过程,其实更多是公共层面的意义。
对于公众而言,可能“过程”更为主要,因为“过程”将代表案件的性质。一方面,厘清一件惨案的发生过程;一方面,警示人们回避这样的行为。总之,过程的细节里,有凶猛的行为,也有审视凶猛行为的慈悲面孔。说到底,如果只是为终结一件案件,可能慰藉伤亡者和惩治肇事者就足矣。
可是,在他(她)们之外,有个更大的共识空间需要救赎。同样的结果,确实可能有不同的过程。就像一个人“摔倒”,可能是有人故意强推,也可能是有人无意撞到。但是,摔倒的人,却会呈现出两种情绪。这是双标吗?当然不是,而是在人性之中,有一种“善恶意识”的分辨。
是的,“杀人偿命”如果被通用,可能法官会很省事儿,可这样真的好吗?有时候,人们对交通肇事中的死者,总是恻隐之心满怀。而对于消灭一个肇事者而言,从来都显得不问是非,只问人命。并且,在各类社交媒体上,我们能感受到强大的冷漠力量。
并且,这种力量总是被重复,被跑偏。甚至,有太多人相信,只有“死刑”才能救赎人性。可是,我们要知道,当“亡命之徒”,“肆无忌惮者”不再犹豫的时候,可能“死刑”也是徒劳的。所以,对于“死刑”的信奉,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应该回归“程序正义”,“法理正义”。
因为,这关乎普遍性秩序的治理。如果,只是机械的将“杀人偿命”作为一种流程释放,可能发生多少次惨案,都如同“第一次发生”。因为,除却惩治以外,根本毫无救赎的展现。所以,对于“杭州奔驰失控撞人案”的量刑结果,还是应该更为理性的看待,而非盲目带节奏。
我们常讲,要“远离道德审判”,并非不让道德关注案件,而是希望在正义的路上,法理程序不被道德干扰。坦白讲,道德的认知上,总是难以回避情绪化,而情绪化本身又容易裹挟是非,放大是非。所以,在面对各类案件时,无论怎样,要尽早回归法理轨道,而非一味的浸润在道德之水中,肆意翻滚。
熊培云曾在《慈悲与玫瑰》中写道:“一个社会,面对经年累月的不公平和非正义,如果没有基本的愤怒与憎恨,自然是不正常的。但若只剩下愤怒与憎恨,甚至发展为一个戾气弥漫的互害社会,将正义的诉求扭曲为以血还血的报复,仇恨的宣泄,乃至殃及无辜,只能说这个社会失去爱的能力,也失去了就事论事的能力”。
就拿最近的“女子醉驾玛莎拉蒂”事件而言,就事论事,确实影响恶劣。但是,恶劣归恶劣,还是应该以肇事者为中心进行审判,即便是道德审判也应该如此。只是,从舆论的发散来看,却在案件没有开始审判时,就已经各种揣测,甚至,围绕家庭背景进行开扒,对没有发生的事实进行“强力脑补”。甚至,在人们的言语里,已经写满“偿命的宣言”,着实值得深思和追问。
发布时间:07-1516:55
场面惨烈,但要分清背后的是非
有媒体报道,7月15日,浙江“7·30交通肇事案”宣判,“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六年。据悉,2018年7月30日,“被告人”因穿拖鞋驾车失控发生事故致5人死亡,多人受伤。案件宣判后,“量刑”方面触发广泛争议。因为,案件中涉及“5死”,很多人就觉得被告人必须“死刑”,并且还与就近的肇事案进行对照评议。
只是,从当下“交通肇事罪”来看,如若有自首,赔偿,被害人及家属谅解,六年的有期徒刑,事实上也是合规的。毕竟,“交通肇事罪”最高刑期是七年。当然,这里要清楚一点,肇事者意愿危害性是主观的,还是过失的。虽然界限上不容易区分,但是通过严格的取证,以及事故发生时的状态,还是能判断出来。
所以,从一定程度上讲,因“穿拖鞋驾车致5人死亡”,法院给出的“量刑”,从法理程序上而言,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至于,人们提出的各种非议,根本上讲,还是“杀人偿命”的逻辑在推动。就好像只要是“人命案”,就必须要让被告人偿命,只有这样,才感觉正义普照,人心被暖。
只可惜,这样的“朴素正义”体现的更多是“道德正义”,而非“法理正义”。“穿拖鞋驾车”确实不妥,但是,跟“醉驾”和“酒驾”而言,还是有本质区别的。“穿拖鞋驾车”起码神智上是清醒的,也就是主观驾车意识没问题;而“酒驾”,“醉驾”,神智已经陷入含糊不清,自然就属于主观意识不清的状态。当然,对于两种驾驶的状态,都不值得提倡。
说到底,只要对驾驶安全有不良影响的行为,都应该引起注意。但与此同时,也要清楚,在交通肇事中,确实存在过失的事情,就算人们再怎么规避,还是会有一定的肇事概率,并且也会有无辜丧命者的伴随。说到底,这算是人类文明难以回避的问题。
然而,作为对肇事情况的的看待,在除却不可回避的事情下,人们最关心的就是避免别有用心之人,“借力打力”,“肆无忌惮”的伤害周遭。于此,对于“穿拖鞋驾车致5人死亡”事件而言,与酒驾,醉驾造成死亡的事件,还是应该区别对待。毕竟,本质上关乎“人性救赎”和“人性善恶”。
面对“惨案”,我们到底是关注“结果”,还是关注“过程”,这是一个需要搞清楚的问题。事实上,“过程”和“结果”都很重要。不过,也应该从不同的立场,不同的视角,进行看待。对于结果而言,想必受害者一方最在意,因为伤痛和灾难需要承受;而对于过程,其实更多是公共层面的意义。
对于公众而言,可能“过程”更为主要,因为“过程”将代表案件的性质。一方面,厘清一件惨案的发生过程;一方面,警示人们回避这样的行为。总之,过程的细节里,有凶猛的行为,也有审视凶猛行为的慈悲面孔。说到底,如果只是为终结一件案件,可能慰藉伤亡者和惩治肇事者就足矣。
可是,在他(她)们之外,有个更大的共识空间需要救赎。同样的结果,确实可能有不同的过程。就像一个人“摔倒”,可能是有人故意强推,也可能是有人无意撞到。但是,摔倒的人,却会呈现出两种情绪。这是双标吗?当然不是,而是在人性之中,有一种“善恶意识”的分辨。
是的,“杀人偿命”如果被通用,可能法官会很省事儿,可这样真的好吗?有时候,人们对交通肇事中的死者,总是恻隐之心满怀。而对于消灭一个肇事者而言,从来都显得不问是非,只问人命。并且,在各类社交媒体上,我们能感受到强大的冷漠力量。
并且,这种力量总是被重复,被跑偏。甚至,有太多人相信,只有“死刑”才能救赎人性。可是,我们要知道,当“亡命之徒”,“肆无忌惮者”不再犹豫的时候,可能“死刑”也是徒劳的。所以,对于“死刑”的信奉,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应该回归“程序正义”,“法理正义”。
因为,这关乎普遍性秩序的治理。如果,只是机械的将“杀人偿命”作为一种流程释放,可能发生多少次惨案,都如同“第一次发生”。因为,除却惩治以外,根本毫无救赎的展现。所以,对于“杭州奔驰失控撞人案”的量刑结果,还是应该更为理性的看待,而非盲目带节奏。
我们常讲,要“远离道德审判”,并非不让道德关注案件,而是希望在正义的路上,法理程序不被道德干扰。坦白讲,道德的认知上,总是难以回避情绪化,而情绪化本身又容易裹挟是非,放大是非。所以,在面对各类案件时,无论怎样,要尽早回归法理轨道,而非一味的浸润在道德之水中,肆意翻滚。
熊培云曾在《慈悲与玫瑰》中写道:“一个社会,面对经年累月的不公平和非正义,如果没有基本的愤怒与憎恨,自然是不正常的。但若只剩下愤怒与憎恨,甚至发展为一个戾气弥漫的互害社会,将正义的诉求扭曲为以血还血的报复,仇恨的宣泄,乃至殃及无辜,只能说这个社会失去爱的能力,也失去了就事论事的能力”。
就拿最近的“女子醉驾玛莎拉蒂”事件而言,就事论事,确实影响恶劣。但是,恶劣归恶劣,还是应该以肇事者为中心进行审判,即便是道德审判也应该如此。只是,从舆论的发散来看,却在案件没有开始审判时,就已经各种揣测,甚至,围绕家庭背景进行开扒,对没有发生的事实进行“强力脑补”。甚至,在人们的言语里,已经写满“偿命的宣言”,着实值得深思和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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