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河:数亿元征地补偿费去向成谜#每天大小事#
早在2002年,齐河县曾因“以租代征icon”耕地建设高尔夫球场而被通报,时任相关责任人受到了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近年来,山东省齐河县部分乡镇、街道仍以1200元/亩/年的价格租用村民耕地,“以租代征”的情况还在延续。
但令人惊奇的是,齐河县政府等部门发布公告称,征地补偿标准icon大部分为97.5万元/公顷,折合6.5万元/亩。
部分公告信息摘取如下: 2022年1月21日,齐河县政府发布的2022年第2号《征收土地公告》称,征收晏城街道后甄村、邱庄村10.2675公顷土地,作为住宅用地。征地补偿标准为97.5万元/公顷,涉及征地补偿费1001.0813万元。 2021年12月23日,齐河县政府发布的2021年第15号《征收土地公告》称,征收晏城街道谷楼村、后甄村、缑庄村14.2862公顷土地,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称,农用地与建设用地位于第II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7.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位于第II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8万元/亩,涉及征地补偿费2322.8384万元。
2021年12月23日,发布的2021年第13号《征收土地公告》显示,征收晏城街道缑庄村、后甄村18.4237公顷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显示,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7.5万元/公顷,涉及征地补偿费1796.3108万元。
2021年12月6日发布的2021年第12号《征收土地公告》显示,征收晏城街道孟孙村9.5944公顷、祝阿镇曹姜村2.4314公顷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显示,孟孙村位于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105万元/公顷,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007.4120万元;曹姜村农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7.5万元/公顷,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37.0615万元。
据晏城街道邱庄村居民介绍,由于城南新区建设,周边很多村的地都全部被征收了,连村子都拆没了,原来地里栽种的都是树,地上附着物是按4万元/亩补偿的,地是按1200元/亩/年的标准补偿的。
据晏城街道三王村居民介绍,除了县医院、妇幼保健院、永锋实验学校等少部分征地补偿安置费是一次性付清的,其他大部分都是按1200元/亩/年补偿的。
根据征地公告等相关信息统计显示,仅晏城街道在2021年征收土地75.77公顷,涉及征地补偿安置费约7691.46万元。若将往年所涉征收的土地计算入内,其数额将更高。
《齐河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显示,2021年连片征收土地241.0491公顷,其中农用地156.438公顷(耕地99.4105公顷)、建设用地78.6196公顷、未利用地5.9915公顷。涉及晏城街道晏城街、三王城、邱庄、小姜、大魏、后甄、谷楼、缑庄8个村庄,以及祝阿镇icon小肖、柳屯、官庄、崔庄、石门高、葛谢庄、花园朱、刘王村8个村庄。
若按《齐河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中征收土地241.0491公顷、补偿标准按97.5万元/公顷计算,2021年征地补偿费为23502.29万元,其中涉及耕地的补偿费为15252.71万元。
对于齐河县政府等部门发布公告称,征地补偿标准为6.5万元/亩,最终按照按1200元/亩/年的标准发放的原因,所涉及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去向问题,已反馈给当地政府部门。
早在2002年,齐河县曾因“以租代征icon”耕地建设高尔夫球场而被通报,时任相关责任人受到了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近年来,山东省齐河县部分乡镇、街道仍以1200元/亩/年的价格租用村民耕地,“以租代征”的情况还在延续。
但令人惊奇的是,齐河县政府等部门发布公告称,征地补偿标准icon大部分为97.5万元/公顷,折合6.5万元/亩。
部分公告信息摘取如下: 2022年1月21日,齐河县政府发布的2022年第2号《征收土地公告》称,征收晏城街道后甄村、邱庄村10.2675公顷土地,作为住宅用地。征地补偿标准为97.5万元/公顷,涉及征地补偿费1001.0813万元。 2021年12月23日,齐河县政府发布的2021年第15号《征收土地公告》称,征收晏城街道谷楼村、后甄村、缑庄村14.2862公顷土地,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称,农用地与建设用地位于第II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7.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位于第II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8万元/亩,涉及征地补偿费2322.8384万元。
2021年12月23日,发布的2021年第13号《征收土地公告》显示,征收晏城街道缑庄村、后甄村18.4237公顷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显示,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7.5万元/公顷,涉及征地补偿费1796.3108万元。
2021年12月6日发布的2021年第12号《征收土地公告》显示,征收晏城街道孟孙村9.5944公顷、祝阿镇曹姜村2.4314公顷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显示,孟孙村位于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105万元/公顷,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007.4120万元;曹姜村农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7.5万元/公顷,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37.0615万元。
据晏城街道邱庄村居民介绍,由于城南新区建设,周边很多村的地都全部被征收了,连村子都拆没了,原来地里栽种的都是树,地上附着物是按4万元/亩补偿的,地是按1200元/亩/年的标准补偿的。
据晏城街道三王村居民介绍,除了县医院、妇幼保健院、永锋实验学校等少部分征地补偿安置费是一次性付清的,其他大部分都是按1200元/亩/年补偿的。
根据征地公告等相关信息统计显示,仅晏城街道在2021年征收土地75.77公顷,涉及征地补偿安置费约7691.46万元。若将往年所涉征收的土地计算入内,其数额将更高。
《齐河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显示,2021年连片征收土地241.0491公顷,其中农用地156.438公顷(耕地99.4105公顷)、建设用地78.6196公顷、未利用地5.9915公顷。涉及晏城街道晏城街、三王城、邱庄、小姜、大魏、后甄、谷楼、缑庄8个村庄,以及祝阿镇icon小肖、柳屯、官庄、崔庄、石门高、葛谢庄、花园朱、刘王村8个村庄。
若按《齐河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中征收土地241.0491公顷、补偿标准按97.5万元/公顷计算,2021年征地补偿费为23502.29万元,其中涉及耕地的补偿费为15252.71万元。
对于齐河县政府等部门发布公告称,征地补偿标准为6.5万元/亩,最终按照按1200元/亩/年的标准发放的原因,所涉及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去向问题,已反馈给当地政府部门。
山东齐河:数亿元征地补偿费去向成谜#每天大小事#
早在2002年,齐河县曾因“以租代征icon”耕地建设高尔夫球场而被通报,时任相关责任人受到了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近年来,山东省齐河县部分乡镇、街道仍以1200元/亩/年的价格租用村民耕地,“以租代征”的情况还在延续。
但令人惊奇的是,齐河县政府等部门发布公告称,征地补偿标准icon大部分为97.5万元/公顷,折合6.5万元/亩。
部分公告信息摘取如下: 2022年1月21日,齐河县政府发布的2022年第2号《征收土地公告》称,征收晏城街道后甄村、邱庄村10.2675公顷土地,作为住宅用地。征地补偿标准为97.5万元/公顷,涉及征地补偿费1001.0813万元。 2021年12月23日,齐河县政府发布的2021年第15号《征收土地公告》称,征收晏城街道谷楼村、后甄村、缑庄村14.2862公顷土地,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称,农用地与建设用地位于第II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7.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位于第II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8万元/亩,涉及征地补偿费2322.8384万元。
2021年12月23日,发布的2021年第13号《征收土地公告》显示,征收晏城街道缑庄村、后甄村18.4237公顷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显示,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7.5万元/公顷,涉及征地补偿费1796.3108万元。
2021年12月6日发布的2021年第12号《征收土地公告》显示,征收晏城街道孟孙村9.5944公顷、祝阿镇曹姜村2.4314公顷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显示,孟孙村位于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105万元/公顷,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007.4120万元;曹姜村农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7.5万元/公顷,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37.0615万元。
据晏城街道邱庄村居民介绍,由于城南新区建设,周边很多村的地都全部被征收了,连村子都拆没了,原来地里栽种的都是树,地上附着物是按4万元/亩补偿的,地是按1200元/亩/年的标准补偿的。
据晏城街道三王村居民介绍,除了县医院、妇幼保健院、永锋实验学校等少部分征地补偿安置费是一次性付清的,其他大部分都是按1200元/亩/年补偿的。
根据征地公告等相关信息统计显示,仅晏城街道在2021年征收土地75.77公顷,涉及征地补偿安置费约7691.46万元。若将往年所涉征收的土地计算入内,其数额将更高。
《齐河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显示,2021年连片征收土地241.0491公顷,其中农用地156.438公顷(耕地99.4105公顷)、建设用地78.6196公顷、未利用地5.9915公顷。涉及晏城街道晏城街、三王城、邱庄、小姜、大魏、后甄、谷楼、缑庄8个村庄,以及祝阿镇icon小肖、柳屯、官庄、崔庄、石门高、葛谢庄、花园朱、刘王村8个村庄。
若按《齐河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中征收土地241.0491公顷、补偿标准按97.5万元/公顷计算,2021年征地补偿费为23502.29万元,其中涉及耕地的补偿费为15252.71万元。
对于齐河县政府等部门发布公告称,征地补偿标准为6.5万元/亩,最终按照按1200元/亩/年的标准发放的原因,所涉及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去向问题,已反馈给当地政府部门。
早在2002年,齐河县曾因“以租代征icon”耕地建设高尔夫球场而被通报,时任相关责任人受到了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近年来,山东省齐河县部分乡镇、街道仍以1200元/亩/年的价格租用村民耕地,“以租代征”的情况还在延续。
但令人惊奇的是,齐河县政府等部门发布公告称,征地补偿标准icon大部分为97.5万元/公顷,折合6.5万元/亩。
部分公告信息摘取如下: 2022年1月21日,齐河县政府发布的2022年第2号《征收土地公告》称,征收晏城街道后甄村、邱庄村10.2675公顷土地,作为住宅用地。征地补偿标准为97.5万元/公顷,涉及征地补偿费1001.0813万元。 2021年12月23日,齐河县政府发布的2021年第15号《征收土地公告》称,征收晏城街道谷楼村、后甄村、缑庄村14.2862公顷土地,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称,农用地与建设用地位于第II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7.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位于第II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8万元/亩,涉及征地补偿费2322.8384万元。
2021年12月23日,发布的2021年第13号《征收土地公告》显示,征收晏城街道缑庄村、后甄村18.4237公顷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显示,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7.5万元/公顷,涉及征地补偿费1796.3108万元。
2021年12月6日发布的2021年第12号《征收土地公告》显示,征收晏城街道孟孙村9.5944公顷、祝阿镇曹姜村2.4314公顷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显示,孟孙村位于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105万元/公顷,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007.4120万元;曹姜村农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7.5万元/公顷,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37.0615万元。
据晏城街道邱庄村居民介绍,由于城南新区建设,周边很多村的地都全部被征收了,连村子都拆没了,原来地里栽种的都是树,地上附着物是按4万元/亩补偿的,地是按1200元/亩/年的标准补偿的。
据晏城街道三王村居民介绍,除了县医院、妇幼保健院、永锋实验学校等少部分征地补偿安置费是一次性付清的,其他大部分都是按1200元/亩/年补偿的。
根据征地公告等相关信息统计显示,仅晏城街道在2021年征收土地75.77公顷,涉及征地补偿安置费约7691.46万元。若将往年所涉征收的土地计算入内,其数额将更高。
《齐河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显示,2021年连片征收土地241.0491公顷,其中农用地156.438公顷(耕地99.4105公顷)、建设用地78.6196公顷、未利用地5.9915公顷。涉及晏城街道晏城街、三王城、邱庄、小姜、大魏、后甄、谷楼、缑庄8个村庄,以及祝阿镇icon小肖、柳屯、官庄、崔庄、石门高、葛谢庄、花园朱、刘王村8个村庄。
若按《齐河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中征收土地241.0491公顷、补偿标准按97.5万元/公顷计算,2021年征地补偿费为23502.29万元,其中涉及耕地的补偿费为15252.71万元。
对于齐河县政府等部门发布公告称,征地补偿标准为6.5万元/亩,最终按照按1200元/亩/年的标准发放的原因,所涉及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去向问题,已反馈给当地政府部门。
依法治国,维护百姓权益!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蒋官屯李行村2018年11月2日凌晨1点左右半夜偷拆村民房屋行政赔偿案,依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赔偿再审依原告提出的恢复原状不能成立为由驳回再审申请请。天地之大,未有老百姓的容身之地,天空再蓝,百姓却得不到阳光的照射,五年的诉讼维权之路山东省高级法院的蒋法官你为百姓维权了吗?1.我们提交的新证据不采纳置之不理,2、申请伪证鉴定不支持,3、申请调取证据未调取,4、网上阅卷发现卷中为被告偷续了两个证据你说有误,5、申请公开开庭审理你没有回复,6、我们三次用EMs邮寄给你以上申请都没有回复。再审近四个月百姓换来的却是失望,半夜偷拆百姓房子盖别墅区,不是公共利益合法吗?你却说它合法有不动产证,那我的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呢?偷续证据违法吗?买卖集体土地的伪证违法吗?半夜偷拆至今未赔偿违法吗?对实事负责,对法律负责,辩别是非维护百姓利益,公正判案蒋法官即没开庭没调解,你履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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