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来北大读研后,终日奔波劳碌在形形色色的考试之间,每当朋友问候近来如何,我便祥林嫂附体开始倾倒苦水。若是教育沦为生产线,为了规范大众便于管理,那不必大费周章举着改变命运的旗帜。我原以为是我的本科不够好,所以接受不到真理的洗礼,可现在呢?我明是在全国最好的学府深造,却一无所获,郁郁寡欢。至此终于明白碌碌无为的逻辑是什么——因为碌碌所以无为。紧密的安插在每个间隙里的任务,让学校里竟然没有了一个闲人!偌大的北大竟容不下一个幸福的人!忙碌的本质是平庸,因为是思想造就所有的伟大,而这些思想则需要静闲下来慢慢思考回甘。
突然有点不太懂追星人了,倒也不必如此
之前不理解脱粉回踩,后来有人给我打比方就像你分手了会骂前任吗?好吧我一下子就理解了。
但还是有点不一样的,毕竟你对偶像的认知大部分取决于你自己而不是普通朋友或恋人关系。若是显而易见的底线问题骂一万句都不嫌多;如果是失望ta没达到你的预期,回顾自己之前追星的缘由发现根本不对,写个小作文抒发一下情感无可厚非。
我第一次认真的追星,所以不敢强加于各种美好到陌生的他身上,退出饭圈思维来,大粉的某些话术看多了有时候也觉得有点好笑。但是选择最真诚的鲜活好处就是,好像他预做的一切我都不会太惊讶,不会觉得这脱离了他的某种人设。给自己定义为不被定义真的会带来安全感,不是在我创造的模具里拼拼凑凑一个我想要的形象,而是追随着他的脚步去认知更完整真实的他。
如果有一天发现越来越固定的模样不太在我的喜欢范围之内了,或许就会选择脱粉,但是不可能做到所谓的销号完全不关注吧。“我不喜欢他了,因为他怎么怎么样”“我不喜欢他了,因为我怎么怎么样”,这二者本来就是一体的,为什么要走极端地归责于一方。明明双方都没做错什么,最多只是失望和遗憾罢了。
之前不理解脱粉回踩,后来有人给我打比方就像你分手了会骂前任吗?好吧我一下子就理解了。
但还是有点不一样的,毕竟你对偶像的认知大部分取决于你自己而不是普通朋友或恋人关系。若是显而易见的底线问题骂一万句都不嫌多;如果是失望ta没达到你的预期,回顾自己之前追星的缘由发现根本不对,写个小作文抒发一下情感无可厚非。
我第一次认真的追星,所以不敢强加于各种美好到陌生的他身上,退出饭圈思维来,大粉的某些话术看多了有时候也觉得有点好笑。但是选择最真诚的鲜活好处就是,好像他预做的一切我都不会太惊讶,不会觉得这脱离了他的某种人设。给自己定义为不被定义真的会带来安全感,不是在我创造的模具里拼拼凑凑一个我想要的形象,而是追随着他的脚步去认知更完整真实的他。
如果有一天发现越来越固定的模样不太在我的喜欢范围之内了,或许就会选择脱粉,但是不可能做到所谓的销号完全不关注吧。“我不喜欢他了,因为他怎么怎么样”“我不喜欢他了,因为我怎么怎么样”,这二者本来就是一体的,为什么要走极端地归责于一方。明明双方都没做错什么,最多只是失望和遗憾罢了。
#案件播报# 【这义气当戒之!#男子以顶替的方法帮好友脱罪被判刑# 】人要讲义气,但若是朋友犯了法自己帮忙隐瞒甚至“顶包”可绝不是义气。日前,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包庇案。
廖某乙无驾驶证,廖某甲以自己名义帮其在车行租了一辆车,并交给廖某乙驾驶。两人共同出行中,廖某乙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
事故发生后,廖某乙因无证驾驶怕担责,与廖某甲商议由其顶替,随后两人在车内互换位置,下车报警。廖某甲在已知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情况下,仍向民警称肇事车辆系其驾驶,并于当晚民警制作询问笔录时继续为廖某乙冒名顶替。次日经民警教育后,廖某甲才如实陈述肇事车辆系廖某乙驾驶。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廖某甲明知他人交通肇事造成一人死亡的犯罪事实后,仍故意作虚假陈述,欲以顶替的方法帮助他人脱罪,其行为构成包庇罪。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又鉴于被告人具备社区矫正条件,遂依法以包庇罪判处被告人廖某甲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法官说法■
包庇罪是我国现行刑法妨害司法罪中危害性质较重的犯罪,其侵害的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确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告诫广大群众,如果得知身边有亲人或朋友涉嫌违法犯罪,一定不要试图包庇袒护,应当耐心劝告亲友尽早投案自首。法律不容挑衅,切莫认为随意替他人顶罪是小事,否则终会自食恶果。#福建武平一男子因包庇罪被判刑罚# 收起
廖某乙无驾驶证,廖某甲以自己名义帮其在车行租了一辆车,并交给廖某乙驾驶。两人共同出行中,廖某乙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
事故发生后,廖某乙因无证驾驶怕担责,与廖某甲商议由其顶替,随后两人在车内互换位置,下车报警。廖某甲在已知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情况下,仍向民警称肇事车辆系其驾驶,并于当晚民警制作询问笔录时继续为廖某乙冒名顶替。次日经民警教育后,廖某甲才如实陈述肇事车辆系廖某乙驾驶。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廖某甲明知他人交通肇事造成一人死亡的犯罪事实后,仍故意作虚假陈述,欲以顶替的方法帮助他人脱罪,其行为构成包庇罪。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又鉴于被告人具备社区矫正条件,遂依法以包庇罪判处被告人廖某甲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法官说法■
包庇罪是我国现行刑法妨害司法罪中危害性质较重的犯罪,其侵害的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确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告诫广大群众,如果得知身边有亲人或朋友涉嫌违法犯罪,一定不要试图包庇袒护,应当耐心劝告亲友尽早投案自首。法律不容挑衅,切莫认为随意替他人顶罪是小事,否则终会自食恶果。#福建武平一男子因包庇罪被判刑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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