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俊峰局长岢岚县观音堂煤炭公司未依环评建煤棚为何不能停
岢岚县生态环境分局薛俊峰局长你好!岢岚县观音堂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在2020年3月23日被以忻环法〔2020〕02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企业“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封闭式储煤棚,未建设固定喷淋设施;部分原煤露天堆放苫盖不严,且堆放高度高于挡风抑尘网;站台上煤粉尘堆积较厚,清理不及时,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处罚决定书中要求该企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该处罚决定书为何不执行?而且该局执法人员表示谁下处罚决定书谁负责监管。薛俊峰局长处罚决定书中显示的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如果存在那你们为何不执法呢? 如果处罚决定书中该企业的违法行为不存在,那就说明处罚决定书是错误的,那薛俊峰局长你也应该纠正错误。现在岢岚县生态环境分局既不执法也不纠错,反映群众质疑岢岚县生态环境局你们把国家对环保法置于何地?是有法不依还是徇私舞弊呢?

山西省忻州市岢岚县安塘站多家煤炭发运企业因煤炭露天堆放,没有苫盖,未建密闭料棚,生产过程中企业未采用抑尘设施。2022年6月9日被举报到忻州市政府热线。随后岢岚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回应称:安塘站有多家企业在此经营,分别是岢岚县观音堂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忻州山煤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安塘发运站、山西鑫隆源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岢岚福耀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对这几家公司露天堆放的煤炭已要求苫盖。岢岚县观音堂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因为已经开始封闭煤棚建设所以不作处罚,对另外三家公司已经下达了处罚通知书。
2020年7月12日忻州市政府热线回应:岢岚县生态环境分局对企业不能因为企业煤棚未建成,单方面要求企业关停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那么由此看来岢岚县观音堂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封闭式储煤棚,未建设固定喷淋设施;部分原煤露天堆放苫盖不严,且堆放高度高于挡风抑尘网;站台上煤粉尘堆积较厚,清理不及时,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3、未按环评要求规范建设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合理,无法满足实际需求;进出站U型洗车池建设不规范,运输车辆清洗设备闲置。”这些行为是合法的,如果该企业以上处罚决定书中所说的环境违法行为是合法的,那生态环境局下达的处罚决定书是否就是错误的?

《忻环法〔202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在环保部门备案;2.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封闭式储煤棚,未建设固定喷淋设施;部分原煤露天堆放苫盖不严,且堆放高度高于挡风抑尘网;站台上煤粉尘堆积较厚,清理不及时,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3、未按环评要求规范建设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合理,无法满足实际需求;进出站U型洗车池建设不规范,运输车辆清洗设备闲置。以上事实,有环境保护现场检查笔录、影像资料、照相等证据为凭。
二、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对你公司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1、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在环保部门备案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万元。
2、对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封闭式储煤棚,未建设固定喷淋设施;部分原煤露天堆放苫盖不严,且堆放高度高于挡风抑尘网;站台上煤粉尘堆积较厚,清理不及时,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8万元。
3、对未按环评要求规范建设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合理,无法满足实际需求;进出站U型洗车池建设不规范,运输车辆清洗设备闲置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万元。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
(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三)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
(四)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未采取防燃措施的;”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领导成员的责任:
(一)制定的规定或者采取的措施与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相违背的;
(二)批准开发利用规划或者进行项目审批(核准)违反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的;
(三)执行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不力,不按规定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的;
(四)对发现或者群众举报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问题,不按规定查处的;
(五)不按规定报告、通报或者公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灾害)事件信息的;
(六)对应当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的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不按规定移送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十一条 各级政府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发现有本办法规定的追责情形的,必须按照职责依法对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问题进行调查,在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其他处理决定的同时,对相关党政领导干部应负责任和处理提出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材料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需要给予诫勉、责令公开道歉和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追究的沟通协作机制。
司法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等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有本办法规定的追责情形的,应当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和部门,一般应当将责任追究决定向社会公开。
第十二条 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
以上条条法规对环境违法行为都作了详细的阐述,无论是企业原煤没有苫盖、还是生产作业中未使用抑尘设施,还是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都有明确规定,薛俊峰局长岢岚县生态环境分局在你的带领下如此执法显然和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在此我们希望职能部门能够让国家法律法规的威严得到彰显,也希望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在环境职能部门的面前不是一句空话,对那些有法不依的职能部门领导干部能够被依法追责!
此事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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岢岚县生态环境分局薛俊峰局长你好!岢岚县观音堂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在2020年3月23日被以忻环法〔2020〕02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企业“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封闭式储煤棚,未建设固定喷淋设施;部分原煤露天堆放苫盖不严,且堆放高度高于挡风抑尘网;站台上煤粉尘堆积较厚,清理不及时,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处罚决定书中要求该企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该处罚决定书为何不执行?而且该局执法人员表示谁下处罚决定书谁负责监管。薛俊峰局长处罚决定书中显示的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如果存在那你们为何不执法呢? 如果处罚决定书中该企业的违法行为不存在,那就说明处罚决定书是错误的,那薛俊峰局长你也应该纠正错误。现在岢岚县生态环境分局既不执法也不纠错,反映群众质疑岢岚县生态环境局你们把国家对环保法置于何地?是有法不依还是徇私舞弊呢?

山西省忻州市岢岚县安塘站多家煤炭发运企业因煤炭露天堆放,没有苫盖,未建密闭料棚,生产过程中企业未采用抑尘设施。2022年6月9日被举报到忻州市政府热线。随后岢岚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回应称:安塘站有多家企业在此经营,分别是岢岚县观音堂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忻州山煤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安塘发运站、山西鑫隆源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岢岚福耀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对这几家公司露天堆放的煤炭已要求苫盖。岢岚县观音堂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因为已经开始封闭煤棚建设所以不作处罚,对另外三家公司已经下达了处罚通知书。
2020年7月12日忻州市政府热线回应:岢岚县生态环境分局对企业不能因为企业煤棚未建成,单方面要求企业关停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那么由此看来岢岚县观音堂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封闭式储煤棚,未建设固定喷淋设施;部分原煤露天堆放苫盖不严,且堆放高度高于挡风抑尘网;站台上煤粉尘堆积较厚,清理不及时,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3、未按环评要求规范建设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合理,无法满足实际需求;进出站U型洗车池建设不规范,运输车辆清洗设备闲置。”这些行为是合法的,如果该企业以上处罚决定书中所说的环境违法行为是合法的,那生态环境局下达的处罚决定书是否就是错误的?

《忻环法〔202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在环保部门备案;2.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封闭式储煤棚,未建设固定喷淋设施;部分原煤露天堆放苫盖不严,且堆放高度高于挡风抑尘网;站台上煤粉尘堆积较厚,清理不及时,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3、未按环评要求规范建设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合理,无法满足实际需求;进出站U型洗车池建设不规范,运输车辆清洗设备闲置。以上事实,有环境保护现场检查笔录、影像资料、照相等证据为凭。
二、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对你公司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1、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在环保部门备案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万元。
2、对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封闭式储煤棚,未建设固定喷淋设施;部分原煤露天堆放苫盖不严,且堆放高度高于挡风抑尘网;站台上煤粉尘堆积较厚,清理不及时,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8万元。
3、对未按环评要求规范建设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合理,无法满足实际需求;进出站U型洗车池建设不规范,运输车辆清洗设备闲置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万元。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
(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三)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
(四)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未采取防燃措施的;”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领导成员的责任:
(一)制定的规定或者采取的措施与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相违背的;
(二)批准开发利用规划或者进行项目审批(核准)违反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的;
(三)执行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不力,不按规定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的;
(四)对发现或者群众举报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问题,不按规定查处的;
(五)不按规定报告、通报或者公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灾害)事件信息的;
(六)对应当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的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不按规定移送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十一条 各级政府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发现有本办法规定的追责情形的,必须按照职责依法对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问题进行调查,在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其他处理决定的同时,对相关党政领导干部应负责任和处理提出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材料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需要给予诫勉、责令公开道歉和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追究的沟通协作机制。
司法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等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有本办法规定的追责情形的,应当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和部门,一般应当将责任追究决定向社会公开。
第十二条 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
以上条条法规对环境违法行为都作了详细的阐述,无论是企业原煤没有苫盖、还是生产作业中未使用抑尘设施,还是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都有明确规定,薛俊峰局长岢岚县生态环境分局在你的带领下如此执法显然和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在此我们希望职能部门能够让国家法律法规的威严得到彰显,也希望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在环境职能部门的面前不是一句空话,对那些有法不依的职能部门领导干部能够被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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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下一步#将陆续启动5万元以上客户垫付工作#】7月17日,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近期重点工作进展接受了《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采访。
一、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稳住宏观经济大盘
该负责人表示,在疫情扩散导致经济下行压力超预期增长的背景下,银保监会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引导银行贷款、债券投资等社会融资合理增长,释放更多金融资源,今年上半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新增约14万亿元。持续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深化对制造业、基础设施、消费等重点领域的融资支持,主动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充分发挥保险在社会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为南方洪涝灾害等提供风险保障。在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同时,积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更好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专精特新”企业发展。6月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贷款同比增速超过25%。发布绿色金融指引,助力能源安全保供和绿色低碳转型。
二、关于依法依规处置河南安徽5家村镇银行风险
该负责人表示,经过近3个月的努力,公安机关已初步查明案件主要事实,还原了事件真相。河南新财富集团操纵河南、安徽5家村镇银行,通过内外勾结、利用第三方平台以及资金掮客等方式非法吸收并占有公众资金,篡改原始业务数据,掩盖非法行为。根据目前所掌握证据,绝大多数账外业务普通客户对新财富集团涉嫌犯罪行为不知情、不了解,而且也未获得额外的高息或补贴。因此处置方案确定对这些客户的本金分批垫付。由于原来的后台数据被犯罪团伙隐瞒或删改过,为确保信息真实性,两省新搭建了客户信息登记系统,并与后台数据进行交叉核验。人数较多,工作量大,采取分批垫付方式,首先垫付普通小额客户。下一步将陆续启动5万元以上客户垫付工作,请大家耐心等待后续公告。
近日,网络上有人散布言论说,7月11日垫付公告发布是因为7月10日河南郑州发生了聚集性群访事件。该负责人表示,垫付公告发布与7月10日群访事件没有任何关系。河南、安徽5家村镇银行风险事件爆发后,银保监会从4月30日以来多次公开表示,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凡依法合规办理的业务均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在过去近3个月里,公安机关经过严格调查取证,搜集了大量证据,地方党委政府和中央相关部门加班加点、紧张有序地推进风险处置工作。我们坚持严格依法依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定账外业务客户资金性质认定和分类分批处理政策,并同步开展资金垫付准备工作。央地金融管理部门6月18日已发出通告,请相关村镇银行账外业务客户及时登记账户资金情况。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按计划于7月11日发布公告,自7月15日启动首批账外业务客户资金垫付。另外,据了解,对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账外业务系统6月26日短暂开放事,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相信会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三、关于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
该负责人指出,6月30日,江西景德镇某楼盘业主因项目延期交付发布停止还贷声明,引发舆论关注。银保监会对此高度重视,加强与住建部、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坚持“房住不炒”,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支持地方更加有力地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一是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银行保险机构应积极参与相关工作机制,配合压实企业、股东等相关各方责任,银行要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既要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又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千方百计推动“保交楼”。二是指导银行在地方党委政府“保交楼”工作安排的总体框架下,坚持摸清情况、实事求是、科学分类、精准施策,主动参与合理解决资金硬缺口的方案研究,做好具备条件的信贷投放,协助推进项目快复工、早复工、早交付。三是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加强与客户沟通,个性化地满足居民客户的不同需求,信守合同,践行承诺,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有效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大力支持租赁住房建设,支持项目并购重组,以新市民和城镇年轻人为重点,更好满足刚需和改善型客户住房需求,努力保持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有序。处理好当前面临的问题,也是实现房地产模式新旧转换的重要契机。我们相信,在党委政府指导下,在相关各方共同努力下,这些困难和问题都能得到合理解决。
四、关于辽宁金融风险处置进展情况
该负责人指出,受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过去一段时期,辽宁区域金融风险有所积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在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辽宁省委省政府担当作为,全力追赃挽损,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惩治腐败,加快推进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存量风险有序释放,增量风险受到有效遏制。
在有关各方共同努力下,辽阳农商行风险处置已率先取得新的突破。7月2日,沈阳农商行发布公告称,该行顺利承接辽阳农商行人员、网点和存款,实现了客户平稳过渡、业务正常进行的预定目标。辽阳农商行风险处置期间,辽宁全省地方中小银行资金充足、业务正常、运行平稳。目前,辽宁省正在持续推动地方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化解风险。建立健全地方金融企业党的领导体制,全面加强党的领导,选优配强地方法人银行领导班子。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多种方式补充地方法人银行资本金,改造股权架构,强化公司治理,转换经营机制。持续稳步实施中小金融机构并购重组计划,推进地方法人银行重组整合,提升发展动能,增强御险能力,使城商行和农信社为东北振兴和辽宁发展发挥出重要作用。
五、关于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
该负责人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银行风险防范,多措并举增强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今年以来,银保监会积极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加快推动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上半年,经国务院批准,已向辽宁、甘肃、河南、大连四省(市)分配了1030亿元专项债额度。近期,还要批准一些地方的专项债发行方案,预计到8月底,将完成全部3200亿元额度的分配工作。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按照“省里有方案、能快则快、分批发行”的原则,督促地方政府尽快上报方案,加快审批进度,及早完成专项债发行工作,发挥其防风险保稳定促增长作用。同时,做实做准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分类,丰富不良贷款处置渠道,积极开展剥离不良贷款分省试点工作。今年1-5月,中小银行累计处置不良贷款3943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处置1072亿元。
六、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
该负责人强调,银保监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开放。推动金融机构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绝大部分中小银行保险机构已将加强党的领导写入公司章程。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印发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开第五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推动政策性银行分类分账改革。出台意见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积极参与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引导各地修改完善农信社改革方案,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开业。农村中小银行加快重组整合。推动规范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批准国民养老保险公司开业,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扩展至“十地十机构”,研究启动养老储蓄试点。深化车险综合改革,推动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产品入市。
全面提升依法监管水平。加强监管法治建设,针对银行业保险业关键问题、薄弱环节和重点风险,不断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完善监管规则体系。严格监管执法,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人员的行政处罚力度。今年上半年处罚银行保险机构1452家次,处罚责任人员2399人次,罚没合计9.91亿元。
持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批准施罗德交银理财公司、德国巴登—符腾堡州银行上海分行开业,贝莱德建信理财公司参与养老理财产品试点。(中国银行保险报)
一、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稳住宏观经济大盘
该负责人表示,在疫情扩散导致经济下行压力超预期增长的背景下,银保监会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引导银行贷款、债券投资等社会融资合理增长,释放更多金融资源,今年上半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新增约14万亿元。持续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深化对制造业、基础设施、消费等重点领域的融资支持,主动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充分发挥保险在社会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为南方洪涝灾害等提供风险保障。在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同时,积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更好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专精特新”企业发展。6月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贷款同比增速超过25%。发布绿色金融指引,助力能源安全保供和绿色低碳转型。
二、关于依法依规处置河南安徽5家村镇银行风险
该负责人表示,经过近3个月的努力,公安机关已初步查明案件主要事实,还原了事件真相。河南新财富集团操纵河南、安徽5家村镇银行,通过内外勾结、利用第三方平台以及资金掮客等方式非法吸收并占有公众资金,篡改原始业务数据,掩盖非法行为。根据目前所掌握证据,绝大多数账外业务普通客户对新财富集团涉嫌犯罪行为不知情、不了解,而且也未获得额外的高息或补贴。因此处置方案确定对这些客户的本金分批垫付。由于原来的后台数据被犯罪团伙隐瞒或删改过,为确保信息真实性,两省新搭建了客户信息登记系统,并与后台数据进行交叉核验。人数较多,工作量大,采取分批垫付方式,首先垫付普通小额客户。下一步将陆续启动5万元以上客户垫付工作,请大家耐心等待后续公告。
近日,网络上有人散布言论说,7月11日垫付公告发布是因为7月10日河南郑州发生了聚集性群访事件。该负责人表示,垫付公告发布与7月10日群访事件没有任何关系。河南、安徽5家村镇银行风险事件爆发后,银保监会从4月30日以来多次公开表示,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凡依法合规办理的业务均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在过去近3个月里,公安机关经过严格调查取证,搜集了大量证据,地方党委政府和中央相关部门加班加点、紧张有序地推进风险处置工作。我们坚持严格依法依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定账外业务客户资金性质认定和分类分批处理政策,并同步开展资金垫付准备工作。央地金融管理部门6月18日已发出通告,请相关村镇银行账外业务客户及时登记账户资金情况。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按计划于7月11日发布公告,自7月15日启动首批账外业务客户资金垫付。另外,据了解,对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账外业务系统6月26日短暂开放事,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相信会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三、关于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
该负责人指出,6月30日,江西景德镇某楼盘业主因项目延期交付发布停止还贷声明,引发舆论关注。银保监会对此高度重视,加强与住建部、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坚持“房住不炒”,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支持地方更加有力地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一是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银行保险机构应积极参与相关工作机制,配合压实企业、股东等相关各方责任,银行要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既要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又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千方百计推动“保交楼”。二是指导银行在地方党委政府“保交楼”工作安排的总体框架下,坚持摸清情况、实事求是、科学分类、精准施策,主动参与合理解决资金硬缺口的方案研究,做好具备条件的信贷投放,协助推进项目快复工、早复工、早交付。三是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加强与客户沟通,个性化地满足居民客户的不同需求,信守合同,践行承诺,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有效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大力支持租赁住房建设,支持项目并购重组,以新市民和城镇年轻人为重点,更好满足刚需和改善型客户住房需求,努力保持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有序。处理好当前面临的问题,也是实现房地产模式新旧转换的重要契机。我们相信,在党委政府指导下,在相关各方共同努力下,这些困难和问题都能得到合理解决。
四、关于辽宁金融风险处置进展情况
该负责人指出,受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过去一段时期,辽宁区域金融风险有所积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在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辽宁省委省政府担当作为,全力追赃挽损,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惩治腐败,加快推进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存量风险有序释放,增量风险受到有效遏制。
在有关各方共同努力下,辽阳农商行风险处置已率先取得新的突破。7月2日,沈阳农商行发布公告称,该行顺利承接辽阳农商行人员、网点和存款,实现了客户平稳过渡、业务正常进行的预定目标。辽阳农商行风险处置期间,辽宁全省地方中小银行资金充足、业务正常、运行平稳。目前,辽宁省正在持续推动地方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化解风险。建立健全地方金融企业党的领导体制,全面加强党的领导,选优配强地方法人银行领导班子。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多种方式补充地方法人银行资本金,改造股权架构,强化公司治理,转换经营机制。持续稳步实施中小金融机构并购重组计划,推进地方法人银行重组整合,提升发展动能,增强御险能力,使城商行和农信社为东北振兴和辽宁发展发挥出重要作用。
五、关于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
该负责人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银行风险防范,多措并举增强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今年以来,银保监会积极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加快推动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上半年,经国务院批准,已向辽宁、甘肃、河南、大连四省(市)分配了1030亿元专项债额度。近期,还要批准一些地方的专项债发行方案,预计到8月底,将完成全部3200亿元额度的分配工作。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按照“省里有方案、能快则快、分批发行”的原则,督促地方政府尽快上报方案,加快审批进度,及早完成专项债发行工作,发挥其防风险保稳定促增长作用。同时,做实做准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分类,丰富不良贷款处置渠道,积极开展剥离不良贷款分省试点工作。今年1-5月,中小银行累计处置不良贷款3943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处置1072亿元。
六、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
该负责人强调,银保监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开放。推动金融机构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绝大部分中小银行保险机构已将加强党的领导写入公司章程。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印发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开第五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推动政策性银行分类分账改革。出台意见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积极参与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引导各地修改完善农信社改革方案,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开业。农村中小银行加快重组整合。推动规范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批准国民养老保险公司开业,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扩展至“十地十机构”,研究启动养老储蓄试点。深化车险综合改革,推动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产品入市。
全面提升依法监管水平。加强监管法治建设,针对银行业保险业关键问题、薄弱环节和重点风险,不断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完善监管规则体系。严格监管执法,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人员的行政处罚力度。今年上半年处罚银行保险机构1452家次,处罚责任人员2399人次,罚没合计9.91亿元。
持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批准施罗德交银理财公司、德国巴登—符腾堡州银行上海分行开业,贝莱德建信理财公司参与养老理财产品试点。(中国银行保险报)
【#银保监会发声#: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7月17日,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近期重点工作进展接受了《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采访。
一、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稳住宏观经济大盘
该负责人表示,在疫情扩散导致经济下行压力超预期增长的背景下,银保监会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引导银行贷款、债券投资等社会融资合理增长,释放更多金融资源,今年上半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新增约14万亿元。持续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深化对制造业、基础设施、消费等重点领域的融资支持,主动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充分发挥保险在社会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为南方洪涝灾害等提供风险保障。在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同时,积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更好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专精特新”企业发展。6月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贷款同比增速超过25%。发布绿色金融指引,助力能源安全保供和绿色低碳转型。
二、关于依法依规处置河南安徽5家村镇银行风险
该负责人表示,经过近3个月的努力,公安机关已初步查明案件主要事实,还原了事件真相。河南新财富集团操纵河南、安徽5家村镇银行,通过内外勾结、利用第三方平台以及资金掮客等方式非法吸收并占有公众资金,篡改原始业务数据,掩盖非法行为。根据目前所掌握证据,绝大多数账外业务普通客户对新财富集团涉嫌犯罪行为不知情、不了解,而且也未获得额外的高息或补贴。因此处置方案确定对这些客户的本金分批垫付。由于原来的后台数据被犯罪团伙隐瞒或删改过,为确保信息真实性,两省新搭建了客户信息登记系统,并与后台数据进行交叉核验。人数较多,工作量大,采取分批垫付方式,首先垫付普通小额客户。下一步将陆续启动5万元以上客户垫付工作,请大家耐心等待后续公告。
近日,网络上有人散布言论说,7月11日垫付公告发布是因为7月10日河南郑州发生了聚集性群访事件。该负责人表示,垫付公告发布与7月10日群访事件没有任何关系。河南、安徽5家村镇银行风险事件爆发后,银保监会从4月30日以来多次公开表示,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凡依法合规办理的业务均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在过去近3个月里,公安机关经过严格调查取证,搜集了大量证据,地方党委政府和中央相关部门加班加点、紧张有序地推进风险处置工作。我们坚持严格依法依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定账外业务客户资金性质认定和分类分批处理政策,并同步开展资金垫付准备工作。央地金融管理部门6月18日已发出通告,请相关村镇银行账外业务客户及时登记账户资金情况。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按计划于7月11日发布公告,自7月15日启动首批账外业务客户资金垫付。另外,据了解,对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账外业务系统6月26日短暂开放事,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相信会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三、关于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
该负责人指出,6月30日,江西景德镇某楼盘业主因项目延期交付发布停止还贷声明,引发舆论关注。银保监会对此高度重视,加强与住建部、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坚持“房住不炒”,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支持地方更加有力地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一是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银行保险机构应积极参与相关工作机制,配合压实企业、股东等相关各方责任,银行要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既要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又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千方百计推动“保交楼”。二是指导银行在地方党委政府“保交楼”工作安排的总体框架下,坚持摸清情况、实事求是、科学分类、精准施策,主动参与合理解决资金硬缺口的方案研究,做好具备条件的信贷投放,协助推进项目快复工、早复工、早交付。三是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加强与客户沟通,个性化地满足居民客户的不同需求,信守合同,践行承诺,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有效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大力支持租赁住房建设,支持项目并购重组,以新市民和城镇年轻人为重点,更好满足刚需和改善型客户住房需求,努力保持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有序。处理好当前面临的问题,也是实现房地产模式新旧转换的重要契机。我们相信,在党委政府指导下,在相关各方共同努力下,这些困难和问题都能得到合理解决。
四、关于辽宁金融风险处置进展情况
该负责人指出,受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过去一段时期,辽宁区域金融风险有所积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在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辽宁省委省政府担当作为,全力追赃挽损,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惩治腐败,加快推进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存量风险有序释放,增量风险受到有效遏制。
在有关各方共同努力下,辽阳农商行风险处置已率先取得新的突破。7月2日,沈阳农商行发布公告称,该行顺利承接辽阳农商行人员、网点和存款,实现了客户平稳过渡、业务正常进行的预定目标。辽阳农商行风险处置期间,辽宁全省地方中小银行资金充足、业务正常、运行平稳。目前,辽宁省正在持续推动地方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化解风险。建立健全地方金融企业党的领导体制,全面加强党的领导,选优配强地方法人银行领导班子。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多种方式补充地方法人银行资本金,改造股权架构,强化公司治理,转换经营机制。持续稳步实施中小金融机构并购重组计划,推进地方法人银行重组整合,提升发展动能,增强御险能力,使城商行和农信社为东北振兴和辽宁发展发挥出重要作用。
五、关于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
该负责人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银行风险防范,多措并举增强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今年以来,银保监会积极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加快推动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上半年,经国务院批准,已向辽宁、甘肃、河南、大连四省(市)分配了1030亿元专项债额度。近期,还要批准一些地方的专项债发行方案,预计到8月底,将完成全部3200亿元额度的分配工作。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按照“省里有方案、能快则快、分批发行”的原则,督促地方政府尽快上报方案,加快审批进度,及早完成专项债发行工作,发挥其防风险保稳定促增长作用。同时,做实做准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分类,丰富不良贷款处置渠道,积极开展剥离不良贷款分省试点工作。今年1-5月,中小银行累计处置不良贷款3943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处置1072亿元。
六、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
该负责人强调,银保监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开放。推动金融机构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绝大部分中小银行保险机构已将加强党的领导写入公司章程。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印发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开第五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推动政策性银行分类分账改革。出台意见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积极参与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引导各地修改完善农信社改革方案,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开业。农村中小银行加快重组整合。推动规范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批准国民养老保险公司开业,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扩展至“十地十机构”,研究启动养老储蓄试点。深化车险综合改革,推动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产品入市。
全面提升依法监管水平。加强监管法治建设,针对银行业保险业关键问题、薄弱环节和重点风险,不断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完善监管规则体系。严格监管执法,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人员的行政处罚力度。今年上半年处罚银行保险机构1452家次,处罚责任人员2399人次,罚没合计9.91亿元。
持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批准施罗德交银理财公司、德国巴登—符腾堡州银行上海分行开业,贝莱德建信理财公司参与养老理财产品试点。
一、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稳住宏观经济大盘
该负责人表示,在疫情扩散导致经济下行压力超预期增长的背景下,银保监会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引导银行贷款、债券投资等社会融资合理增长,释放更多金融资源,今年上半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新增约14万亿元。持续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深化对制造业、基础设施、消费等重点领域的融资支持,主动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充分发挥保险在社会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为南方洪涝灾害等提供风险保障。在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同时,积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更好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专精特新”企业发展。6月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贷款同比增速超过25%。发布绿色金融指引,助力能源安全保供和绿色低碳转型。
二、关于依法依规处置河南安徽5家村镇银行风险
该负责人表示,经过近3个月的努力,公安机关已初步查明案件主要事实,还原了事件真相。河南新财富集团操纵河南、安徽5家村镇银行,通过内外勾结、利用第三方平台以及资金掮客等方式非法吸收并占有公众资金,篡改原始业务数据,掩盖非法行为。根据目前所掌握证据,绝大多数账外业务普通客户对新财富集团涉嫌犯罪行为不知情、不了解,而且也未获得额外的高息或补贴。因此处置方案确定对这些客户的本金分批垫付。由于原来的后台数据被犯罪团伙隐瞒或删改过,为确保信息真实性,两省新搭建了客户信息登记系统,并与后台数据进行交叉核验。人数较多,工作量大,采取分批垫付方式,首先垫付普通小额客户。下一步将陆续启动5万元以上客户垫付工作,请大家耐心等待后续公告。
近日,网络上有人散布言论说,7月11日垫付公告发布是因为7月10日河南郑州发生了聚集性群访事件。该负责人表示,垫付公告发布与7月10日群访事件没有任何关系。河南、安徽5家村镇银行风险事件爆发后,银保监会从4月30日以来多次公开表示,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凡依法合规办理的业务均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在过去近3个月里,公安机关经过严格调查取证,搜集了大量证据,地方党委政府和中央相关部门加班加点、紧张有序地推进风险处置工作。我们坚持严格依法依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定账外业务客户资金性质认定和分类分批处理政策,并同步开展资金垫付准备工作。央地金融管理部门6月18日已发出通告,请相关村镇银行账外业务客户及时登记账户资金情况。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按计划于7月11日发布公告,自7月15日启动首批账外业务客户资金垫付。另外,据了解,对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账外业务系统6月26日短暂开放事,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相信会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三、关于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
该负责人指出,6月30日,江西景德镇某楼盘业主因项目延期交付发布停止还贷声明,引发舆论关注。银保监会对此高度重视,加强与住建部、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坚持“房住不炒”,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支持地方更加有力地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一是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银行保险机构应积极参与相关工作机制,配合压实企业、股东等相关各方责任,银行要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既要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又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千方百计推动“保交楼”。二是指导银行在地方党委政府“保交楼”工作安排的总体框架下,坚持摸清情况、实事求是、科学分类、精准施策,主动参与合理解决资金硬缺口的方案研究,做好具备条件的信贷投放,协助推进项目快复工、早复工、早交付。三是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加强与客户沟通,个性化地满足居民客户的不同需求,信守合同,践行承诺,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有效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大力支持租赁住房建设,支持项目并购重组,以新市民和城镇年轻人为重点,更好满足刚需和改善型客户住房需求,努力保持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有序。处理好当前面临的问题,也是实现房地产模式新旧转换的重要契机。我们相信,在党委政府指导下,在相关各方共同努力下,这些困难和问题都能得到合理解决。
四、关于辽宁金融风险处置进展情况
该负责人指出,受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过去一段时期,辽宁区域金融风险有所积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在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辽宁省委省政府担当作为,全力追赃挽损,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惩治腐败,加快推进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存量风险有序释放,增量风险受到有效遏制。
在有关各方共同努力下,辽阳农商行风险处置已率先取得新的突破。7月2日,沈阳农商行发布公告称,该行顺利承接辽阳农商行人员、网点和存款,实现了客户平稳过渡、业务正常进行的预定目标。辽阳农商行风险处置期间,辽宁全省地方中小银行资金充足、业务正常、运行平稳。目前,辽宁省正在持续推动地方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化解风险。建立健全地方金融企业党的领导体制,全面加强党的领导,选优配强地方法人银行领导班子。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多种方式补充地方法人银行资本金,改造股权架构,强化公司治理,转换经营机制。持续稳步实施中小金融机构并购重组计划,推进地方法人银行重组整合,提升发展动能,增强御险能力,使城商行和农信社为东北振兴和辽宁发展发挥出重要作用。
五、关于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
该负责人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银行风险防范,多措并举增强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今年以来,银保监会积极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加快推动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上半年,经国务院批准,已向辽宁、甘肃、河南、大连四省(市)分配了1030亿元专项债额度。近期,还要批准一些地方的专项债发行方案,预计到8月底,将完成全部3200亿元额度的分配工作。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按照“省里有方案、能快则快、分批发行”的原则,督促地方政府尽快上报方案,加快审批进度,及早完成专项债发行工作,发挥其防风险保稳定促增长作用。同时,做实做准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分类,丰富不良贷款处置渠道,积极开展剥离不良贷款分省试点工作。今年1-5月,中小银行累计处置不良贷款3943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处置1072亿元。
六、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
该负责人强调,银保监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开放。推动金融机构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绝大部分中小银行保险机构已将加强党的领导写入公司章程。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印发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开第五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推动政策性银行分类分账改革。出台意见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积极参与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引导各地修改完善农信社改革方案,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开业。农村中小银行加快重组整合。推动规范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批准国民养老保险公司开业,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扩展至“十地十机构”,研究启动养老储蓄试点。深化车险综合改革,推动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产品入市。
全面提升依法监管水平。加强监管法治建设,针对银行业保险业关键问题、薄弱环节和重点风险,不断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完善监管规则体系。严格监管执法,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人员的行政处罚力度。今年上半年处罚银行保险机构1452家次,处罚责任人员2399人次,罚没合计9.91亿元。
持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批准施罗德交银理财公司、德国巴登—符腾堡州银行上海分行开业,贝莱德建信理财公司参与养老理财产品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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