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是情爱, ͏
记住一切都短很暂。
你要这样想:
或许是这我喝的后最一杯咖啡,
或这许是我读的最一后本书。
当你时生刻起这种警觉,
才能真正去受享和爱。
否则我们永远在都考虑下一事件,
而无法真正的感受活生。
每段关系最终会都结束,
即使不是的别原因,
也由会于死亡。
没了有天长久地的幻想,
反而有意想不到解的脱。
~宗萨钦哲波仁切
记住一切都短很暂。
你要这样想:
或许是这我喝的后最一杯咖啡,
或这许是我读的最一后本书。
当你时生刻起这种警觉,
才能真正去受享和爱。
否则我们永远在都考虑下一事件,
而无法真正的感受活生。
每段关系最终会都结束,
即使不是的别原因,
也由会于死亡。
没了有天长久地的幻想,
反而有意想不到解的脱。
~宗萨钦哲波仁切
#三联美食# “四方食事,不过一碗人间烟火”。从高邮到昆明,从沙岭子再到北京,汪曾祺吃了、做了一辈子顺民菜;写食物,他笔下有风土,心里是乡愁。
1950年,汪曾祺从故宫右掖门搬到东单三条,即是今天的协和医院后身儿,豫王府地。暂别了筒子河边卖艺、修头的手艺人,一下子落入北京的平民市侩。住在这里的人,始终围绕着东单菜市场奔生活,那时候的东单,是一片低矮的灰色旧砖民房,其间是几栋1949年前留下的苏式建筑,显得宏伟,又突兀。
此前的汪曾祺对北京多少是有些不适应的,他说北京寻不见葵,贸然间兴起一种叶片尖小,且带紫色的木耳菜,让没见过“世面”的北京人趋之若鹜。北方人终究是不懂得吃的,甚至从未听闻“藠头”,食品商场偶尔从南方运来些新鲜的薤,排队抢购的南方人让拎着菜篮子的老太太产生出一种莫大的好奇,凡是品尝过藠头的北方同志,闭着眼睛咀嚼不久,便会皱着眉头说:“不好吃,这哪儿有糖蒜好哇。”这会让汪曾祺感到一种失落。
汪曾祺所写的北京菜,大多是用来下饭的家常菜,小菠菜、五香烂蚕豆、扁豆、炒疙瘩、羊蹄、麻豆腐、北豆腐、臭豆腐、鲤鱼,总能让他挑出点儿刺儿来。可唯独对豌豆,他好像情有独钟。
那时的北京四九城,熏炒货摊子林立,堪比今天五步一现的咖啡馆。《异秉》里的王二,也是靠着熏烧生意发的家,炒豌豆和油炸豌豆,是老少咸宜的零嘴儿,二十文、几分钱,便可换来一小包,撒点盐花,边走边嚼,到了家门口,也就消灭干净了。
写了没几段,他便夸耀起南方的豆子来,云南的豌豆尖、四川的豌豆颠、厦门的荷兰甜豌豆是如何在汤中起到去腥提鲜的作用云云;接下来便是吴兴人与日本人画的豌豆,嫣然可爱,美不可言云云。
当然,汪曾祺对于北京豌豆的喜好,更多的是因为“宫廷豌豆黄”,豌豆熬烂,去皮,澄出细沙,加少量白糖,摊开压扁,切成长方形小块,再用刀割出四小方,装盘上桌。人们用牙签扎着吃它,仿佛老百姓也分到了这宫廷里的一杯羹一样。
上世纪80年代前后,汪家搬至甘家口,五口人挤在单元楼两间房里,睡觉要支折叠床。不爱逛街,偏爱菜市场的汪曾祺,在西四的菜市场里恢复了元气,也开始了一段长达十余年的写作高峰,数十篇关于食物的杂文,便是在那个时期创作的。
他若发现市面上没有爆肚可买,就干脆买回生牛肚自己做,手撕筋膜,洗去污物,在碱、醋里浸泡良久。不料,下锅后发现,仍然咬不烂,全家人放下筷子,唯有他自己吃得津津有味。
渐渐的,汪曾祺也迷上了北方的韭菜花。从前在科班里学戏,韭菜花、青椒糊、酱油,拿开水在大木桶里一沏,这就是菜。熬一锅虾米皮大白菜,佐以一碟韭菜花,或臭豆腐,或卤虾酱,就着窝头、贴饼子,在北京的小家户,就是一顿不错的饭食。90年代初,市面上散装的韭菜花几乎不见了,玻璃瓶装的韭菜花,要卖到一块多一瓶,即便如此,汪老认定那是吃涮羊肉必不可少的调料。
韭菜花进了玻璃瓶,便说明涮肉馆子多了起来,市面上的生肉自然也敞开供应了。在《肉食者不鄙》中,他逐一写到镇江肴蹄、淮安菜的狮子头、苏州松鹤楼的名菜腐乳肉、上海的腌笃鲜、苏杭的东坡肉,等等。
他还给《中国烹饪》投稿,自创油条塞肉:油条两股拆开,切成寸半长的小段,拌好猪肉馅,馅中加盐、葱花、姜末,如加少量榨菜末或酱瓜末、川东菜末,亦可;用手指将油条小段的窟窿捅通,将肉馅塞入,逐段下油锅炸至油条挺硬,肉馅已熟,捞出装盘。他形容这菜“嚼之酥脆,油条中有矾,略有涩味,比炸春卷味道好”,并称“这道菜是本人首创,为任何菜谱所不载。很多菜都是馋人瞎琢磨出来的”。
汪曾祺尤爱烤肉,将烤肉、烤鸭、烤白薯,聚称为“三烤”。他喜欢松木或果木的香气,又喜爱劈柴时的豪爽,当然,他也无法抵御肉的滋味,或许在烧烤之间,他更沉迷于那袅袅的烟火之气。
不出意外,他也喜欢观瞧烧烤的人。“老北京人吃烤肉都是自己动手,或焦或嫩,吃一斤还是两斤,全凭乐意。”因为炙子颇高,只能站着烤,或者一只脚踩在长凳上,若是火旺,男人就脱得只穿一件衬衫露怀,解衣盘礴,一边大口吃肉,一边大口喝酒,此情此景很是剽悍豪迈。可如今,“斯文”的烧烤店越开越多,汪曾祺笔下的“武吃者”几近灭绝,他的这一记录,可以刊登在“中国的红色美食名录”上。
汪曾祺也把北京人最常吃的面,写到了点儿上。他在101路公共汽车站旁边,结识了一位闲人老头儿,这位大爷中午吃抻面,晚上吃“拨鱼儿”,他每天的佐料,就是炸酱——只要粮店还有白面卖,而且北京的粮价长期稳定——坐在门口马扎儿上看街。
再后来,随着《闹市闲人》的刊登,汪曾祺搬到了蒲黄榆,彻底远离了胡同生活,不过他仍旧喜欢下厨,做北京菜。由文章可见,他的京菜,也是带有一点儿南方口音的。
19岁离家,直到数十载后才回到家乡,仅凭着记忆和偶尔的探望,汪曾祺写下故乡的食物。高邮的咸鸭蛋是琐碎记忆中的一篇,也是关于故乡记忆中,最活灵活现的一文:孩子兴挂“鸭蛋络子”,端午一早,鸭蛋煮熟了,由孩子自己去挑,挑好了,装在络子里,挂在大襟的纽扣上。这有什么好看呢?然而它是孩子心爱的饰物。鸭蛋络子挂了多半天,什么时候孩子一高兴,就把络子里的鸭蛋掏出来,吃了。这是一种富足的象征,也是童年趣味,不似今天的咸鸭蛋,是偶尔想起的一道辅食而已。
“我走过不少地方,所食鸭蛋多矣,皆不能和高邮的相比。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他又写道,“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高邮咸蛋的黄是通红的,苏北有一道名菜,叫做朱砂豆腐,就是用高邮鸭蛋黄炒的豆腐。我在北京吃的咸鸭蛋,蛋黄是浅黄色的,这叫什么咸鸭蛋呢?”
在汪曾祺的谈吃中,人们见识到了吃醋的山西人,爱吃甜食的广东人,无尽逐臭的长沙火宫殿,金华的竹叶腿,又读到了四川的叙府糟蛋,宁波的瓦楞明蚶,却远不比家乡的炒米、焦屑、咸鸭蛋、咸菜茨菇汤、河鲜、水鸟有滋味,有关马齿苋、蒌蒿、山野的菜,他试图用家乡话来表达一种有关眷恋的情愫。
从最早的科普式小品文,到最后的杂文,汪曾祺前后写了近50篇关于饮食的文章。有关面茶、豆汁的文字,大概是他人生中最后几篇关于吃的文章,刊登在《南方周末》上。所写的食物,也回归简朴。面茶、豆汁,大概是居住在北京有了些年月,才会尝试着与之和解的小吃吧。
每个时代都有它自己的味道,汪曾祺锅里的菜,不卑不亢,他笔下的菜,也毫无抱怨。在今天看来,那些有关滋味的文字,也不会过时,或许那些美文都是永恒的。
话到此处,也想用一个当下流行的词儿去形容一下汪老的文字,那就是“治愈”,那些句子治愈的不只是他的读者,或许也包括三起三落的他本人。
1950年,汪曾祺从故宫右掖门搬到东单三条,即是今天的协和医院后身儿,豫王府地。暂别了筒子河边卖艺、修头的手艺人,一下子落入北京的平民市侩。住在这里的人,始终围绕着东单菜市场奔生活,那时候的东单,是一片低矮的灰色旧砖民房,其间是几栋1949年前留下的苏式建筑,显得宏伟,又突兀。
此前的汪曾祺对北京多少是有些不适应的,他说北京寻不见葵,贸然间兴起一种叶片尖小,且带紫色的木耳菜,让没见过“世面”的北京人趋之若鹜。北方人终究是不懂得吃的,甚至从未听闻“藠头”,食品商场偶尔从南方运来些新鲜的薤,排队抢购的南方人让拎着菜篮子的老太太产生出一种莫大的好奇,凡是品尝过藠头的北方同志,闭着眼睛咀嚼不久,便会皱着眉头说:“不好吃,这哪儿有糖蒜好哇。”这会让汪曾祺感到一种失落。
汪曾祺所写的北京菜,大多是用来下饭的家常菜,小菠菜、五香烂蚕豆、扁豆、炒疙瘩、羊蹄、麻豆腐、北豆腐、臭豆腐、鲤鱼,总能让他挑出点儿刺儿来。可唯独对豌豆,他好像情有独钟。
那时的北京四九城,熏炒货摊子林立,堪比今天五步一现的咖啡馆。《异秉》里的王二,也是靠着熏烧生意发的家,炒豌豆和油炸豌豆,是老少咸宜的零嘴儿,二十文、几分钱,便可换来一小包,撒点盐花,边走边嚼,到了家门口,也就消灭干净了。
写了没几段,他便夸耀起南方的豆子来,云南的豌豆尖、四川的豌豆颠、厦门的荷兰甜豌豆是如何在汤中起到去腥提鲜的作用云云;接下来便是吴兴人与日本人画的豌豆,嫣然可爱,美不可言云云。
当然,汪曾祺对于北京豌豆的喜好,更多的是因为“宫廷豌豆黄”,豌豆熬烂,去皮,澄出细沙,加少量白糖,摊开压扁,切成长方形小块,再用刀割出四小方,装盘上桌。人们用牙签扎着吃它,仿佛老百姓也分到了这宫廷里的一杯羹一样。
上世纪80年代前后,汪家搬至甘家口,五口人挤在单元楼两间房里,睡觉要支折叠床。不爱逛街,偏爱菜市场的汪曾祺,在西四的菜市场里恢复了元气,也开始了一段长达十余年的写作高峰,数十篇关于食物的杂文,便是在那个时期创作的。
他若发现市面上没有爆肚可买,就干脆买回生牛肚自己做,手撕筋膜,洗去污物,在碱、醋里浸泡良久。不料,下锅后发现,仍然咬不烂,全家人放下筷子,唯有他自己吃得津津有味。
渐渐的,汪曾祺也迷上了北方的韭菜花。从前在科班里学戏,韭菜花、青椒糊、酱油,拿开水在大木桶里一沏,这就是菜。熬一锅虾米皮大白菜,佐以一碟韭菜花,或臭豆腐,或卤虾酱,就着窝头、贴饼子,在北京的小家户,就是一顿不错的饭食。90年代初,市面上散装的韭菜花几乎不见了,玻璃瓶装的韭菜花,要卖到一块多一瓶,即便如此,汪老认定那是吃涮羊肉必不可少的调料。
韭菜花进了玻璃瓶,便说明涮肉馆子多了起来,市面上的生肉自然也敞开供应了。在《肉食者不鄙》中,他逐一写到镇江肴蹄、淮安菜的狮子头、苏州松鹤楼的名菜腐乳肉、上海的腌笃鲜、苏杭的东坡肉,等等。
他还给《中国烹饪》投稿,自创油条塞肉:油条两股拆开,切成寸半长的小段,拌好猪肉馅,馅中加盐、葱花、姜末,如加少量榨菜末或酱瓜末、川东菜末,亦可;用手指将油条小段的窟窿捅通,将肉馅塞入,逐段下油锅炸至油条挺硬,肉馅已熟,捞出装盘。他形容这菜“嚼之酥脆,油条中有矾,略有涩味,比炸春卷味道好”,并称“这道菜是本人首创,为任何菜谱所不载。很多菜都是馋人瞎琢磨出来的”。
汪曾祺尤爱烤肉,将烤肉、烤鸭、烤白薯,聚称为“三烤”。他喜欢松木或果木的香气,又喜爱劈柴时的豪爽,当然,他也无法抵御肉的滋味,或许在烧烤之间,他更沉迷于那袅袅的烟火之气。
不出意外,他也喜欢观瞧烧烤的人。“老北京人吃烤肉都是自己动手,或焦或嫩,吃一斤还是两斤,全凭乐意。”因为炙子颇高,只能站着烤,或者一只脚踩在长凳上,若是火旺,男人就脱得只穿一件衬衫露怀,解衣盘礴,一边大口吃肉,一边大口喝酒,此情此景很是剽悍豪迈。可如今,“斯文”的烧烤店越开越多,汪曾祺笔下的“武吃者”几近灭绝,他的这一记录,可以刊登在“中国的红色美食名录”上。
汪曾祺也把北京人最常吃的面,写到了点儿上。他在101路公共汽车站旁边,结识了一位闲人老头儿,这位大爷中午吃抻面,晚上吃“拨鱼儿”,他每天的佐料,就是炸酱——只要粮店还有白面卖,而且北京的粮价长期稳定——坐在门口马扎儿上看街。
再后来,随着《闹市闲人》的刊登,汪曾祺搬到了蒲黄榆,彻底远离了胡同生活,不过他仍旧喜欢下厨,做北京菜。由文章可见,他的京菜,也是带有一点儿南方口音的。
19岁离家,直到数十载后才回到家乡,仅凭着记忆和偶尔的探望,汪曾祺写下故乡的食物。高邮的咸鸭蛋是琐碎记忆中的一篇,也是关于故乡记忆中,最活灵活现的一文:孩子兴挂“鸭蛋络子”,端午一早,鸭蛋煮熟了,由孩子自己去挑,挑好了,装在络子里,挂在大襟的纽扣上。这有什么好看呢?然而它是孩子心爱的饰物。鸭蛋络子挂了多半天,什么时候孩子一高兴,就把络子里的鸭蛋掏出来,吃了。这是一种富足的象征,也是童年趣味,不似今天的咸鸭蛋,是偶尔想起的一道辅食而已。
“我走过不少地方,所食鸭蛋多矣,皆不能和高邮的相比。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他又写道,“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高邮咸蛋的黄是通红的,苏北有一道名菜,叫做朱砂豆腐,就是用高邮鸭蛋黄炒的豆腐。我在北京吃的咸鸭蛋,蛋黄是浅黄色的,这叫什么咸鸭蛋呢?”
在汪曾祺的谈吃中,人们见识到了吃醋的山西人,爱吃甜食的广东人,无尽逐臭的长沙火宫殿,金华的竹叶腿,又读到了四川的叙府糟蛋,宁波的瓦楞明蚶,却远不比家乡的炒米、焦屑、咸鸭蛋、咸菜茨菇汤、河鲜、水鸟有滋味,有关马齿苋、蒌蒿、山野的菜,他试图用家乡话来表达一种有关眷恋的情愫。
从最早的科普式小品文,到最后的杂文,汪曾祺前后写了近50篇关于饮食的文章。有关面茶、豆汁的文字,大概是他人生中最后几篇关于吃的文章,刊登在《南方周末》上。所写的食物,也回归简朴。面茶、豆汁,大概是居住在北京有了些年月,才会尝试着与之和解的小吃吧。
每个时代都有它自己的味道,汪曾祺锅里的菜,不卑不亢,他笔下的菜,也毫无抱怨。在今天看来,那些有关滋味的文字,也不会过时,或许那些美文都是永恒的。
话到此处,也想用一个当下流行的词儿去形容一下汪老的文字,那就是“治愈”,那些句子治愈的不只是他的读者,或许也包括三起三落的他本人。
【8657】澀觉得完像一只夜莺,第一次见到完时她揉着凌乱的头发,坐在倒下的垃圾箱上,唱着一首她没听过的歌,但是很好听。涩是画画的,她擅长的事情是梦见画,然后畫下來。时常有一些颠覆现实的作品出现在她的笔下,涩不以为然的花大价钱将他们收藏。涩看着完的唇,一抹色彩顺着她的嘴角划出去。当她意识过来时,完正抬起眼睛看她,眼神迷离卻又让人心疼。涩问她:你可以做我的模特吗?完眯起眼睛歪着头——模特?什么意思。涩指了指自己手里抱着的石膏像:我可以画你吗?完恍然大悟,提起行李箱点头,并且快速的补上:我不需要什么报酬,可以暂住在你家么?我…刚来这里,人生地不熟。涩从有记忆开始就是独来独往的,母亲留给她的衹是背影和这栋房子。完住进来之后很安静也很整洁,每天早上她都会换好涩给她准备的衣服,然后坐到花园里,涩搭了一个巨大的金色笼子,完觉得好看,于是问她:你从哪里找来的笼子?涩微笑著摆好画板——这是我的秘密哦。完作为一个模特问题实在有些多,刚坐下没多久她便又问:你想画什么?涩很耐心地说:是一副要参展的作品,我的想法是——挣脱,你看,所以这半边的门是打开的,说完还要呆呆笑几下,艺术家的范被可爱的笑声磨的一干二净。
涩画了很多作品,自己都不满意,完也不厌其烦的每天帮助她,一来二去,涩发现自己开始喜欢看完做任何事情,有的时候是她整理餐桌,有的时候是她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里的音乐剧演员,有时是她站在黑胶留声机边上,一遍又一遍听同样的一首爵士乐,涩有的时候也会抱着速写本画下完,完发现了,也只是朝她笑。后来涩才发现,完当初提出要住进她家来时,自己竟没有一点犹豫,好像早就准备好了一样,而她们肯定没见过面,自己却对她油然而生一种熟悉感。时间过去的很快,涩发现自己对完的情感越来越模糊,有时像是看一件艺术品,有时像在看一只试着挣脱的小鸟。完喜欢唱歌,她一直唱,唱自己爱听的歌(有些是涩没听过的),也会哼涩的播音器里的歌曲。每天早上还是会重复那个动作,换衣服、然后坐到笼子里。随后涩开始画画,完闭着唇哼歌。
涩对完说:我们可以更进一步吗?问完之后,她觉得又呆又傻。
沉默了五分钟,完回答她:我们是朋友呀,虽然这样定论太早,但我愿意做你一辈子打我好朋友,哈哈,明明我们才认识一个月。
涩还想说什么,但衹是动了动唇。
涩觉得,完像是有灵性的小鸟,飞来为了和她见一面,来的快,走的也快。当初买的石膏像落灰了,涩早晨起来时注意到卧室角落的石膏像,叹了口气,走出房门时,一切安静的像是画一样,黑胶唱片机不再转动,电视也没打开调到一个随意的频道,完不在床边。涩转了一圈也没发现人影,她当时以为完衹是出去了,等待、从白日等到静夜,完没有回来。一天、两天如此。涩曾出去寻找过,没有结果,完要是迷路了的话,一定是会想方设法联系她的人,而自己的手机杳无音讯,涩跑上楼,完的行李箱躺在角落,她焦急地打开看,只掉出了一本笔记本和一根羽毛。
十几年前,涩还是小孩的时候,救过一只小鸟,小鸟摔倒在草地上,痛苦的鸣叫,涩衹是经过,但她觉得小鸟太痛苦了,于是用稚嫩的双手捧起小鸟,随后奔跑向医院,把那只蓝色羽毛的小鸟找回了生命。紧接着,她又给小鸟搭了窝,让她住在家里,小鸟是向往蓝天的,于是她便站在窗前,吱吱歌唱,再飞到唱片机上,摆弄这个应该会发声的东西。涩看到了,于是她打开窗户,再次捧着小鸟,说:小鸟啊,飞吧,天空很大的。而那根从笔记本里掉下来的羽毛,正是蓝色的。
涩最后靠着当初见到完时买的石膏像,画下了自己的梦,画中的女孩穿着蓝色的纱裙,金色的头发披着散落下来,她被关在笼子里,但是有火焰般温暖的光从缝隙里落下来。那是涩最爱的一副作品,后来她画了很多画,但是没有一副被她保留到现在。后来的后来,涩年迈的走不动路,那幅画依旧在床头,某天早上涩觉得睁开眼睛也是疲惫的事情了,她或许觉得生命也应该就此为止了,一只蓝色羽毛的小鸟飞进她的窗户,停在画上。涩再次睁开眼睛,完蹦蹦跳跳地在她眼前晃,而涩也变成了二十几岁的女孩,完没有理会涩的问题,衹是牵着她的手说:我们都别掉进愛的火焰里、灼伤羽毛。
涩画了很多作品,自己都不满意,完也不厌其烦的每天帮助她,一来二去,涩发现自己开始喜欢看完做任何事情,有的时候是她整理餐桌,有的时候是她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里的音乐剧演员,有时是她站在黑胶留声机边上,一遍又一遍听同样的一首爵士乐,涩有的时候也会抱着速写本画下完,完发现了,也只是朝她笑。后来涩才发现,完当初提出要住进她家来时,自己竟没有一点犹豫,好像早就准备好了一样,而她们肯定没见过面,自己却对她油然而生一种熟悉感。时间过去的很快,涩发现自己对完的情感越来越模糊,有时像是看一件艺术品,有时像在看一只试着挣脱的小鸟。完喜欢唱歌,她一直唱,唱自己爱听的歌(有些是涩没听过的),也会哼涩的播音器里的歌曲。每天早上还是会重复那个动作,换衣服、然后坐到笼子里。随后涩开始画画,完闭着唇哼歌。
涩对完说:我们可以更进一步吗?问完之后,她觉得又呆又傻。
沉默了五分钟,完回答她:我们是朋友呀,虽然这样定论太早,但我愿意做你一辈子打我好朋友,哈哈,明明我们才认识一个月。
涩还想说什么,但衹是动了动唇。
涩觉得,完像是有灵性的小鸟,飞来为了和她见一面,来的快,走的也快。当初买的石膏像落灰了,涩早晨起来时注意到卧室角落的石膏像,叹了口气,走出房门时,一切安静的像是画一样,黑胶唱片机不再转动,电视也没打开调到一个随意的频道,完不在床边。涩转了一圈也没发现人影,她当时以为完衹是出去了,等待、从白日等到静夜,完没有回来。一天、两天如此。涩曾出去寻找过,没有结果,完要是迷路了的话,一定是会想方设法联系她的人,而自己的手机杳无音讯,涩跑上楼,完的行李箱躺在角落,她焦急地打开看,只掉出了一本笔记本和一根羽毛。
十几年前,涩还是小孩的时候,救过一只小鸟,小鸟摔倒在草地上,痛苦的鸣叫,涩衹是经过,但她觉得小鸟太痛苦了,于是用稚嫩的双手捧起小鸟,随后奔跑向医院,把那只蓝色羽毛的小鸟找回了生命。紧接着,她又给小鸟搭了窝,让她住在家里,小鸟是向往蓝天的,于是她便站在窗前,吱吱歌唱,再飞到唱片机上,摆弄这个应该会发声的东西。涩看到了,于是她打开窗户,再次捧着小鸟,说:小鸟啊,飞吧,天空很大的。而那根从笔记本里掉下来的羽毛,正是蓝色的。
涩最后靠着当初见到完时买的石膏像,画下了自己的梦,画中的女孩穿着蓝色的纱裙,金色的头发披着散落下来,她被关在笼子里,但是有火焰般温暖的光从缝隙里落下来。那是涩最爱的一副作品,后来她画了很多画,但是没有一副被她保留到现在。后来的后来,涩年迈的走不动路,那幅画依旧在床头,某天早上涩觉得睁开眼睛也是疲惫的事情了,她或许觉得生命也应该就此为止了,一只蓝色羽毛的小鸟飞进她的窗户,停在画上。涩再次睁开眼睛,完蹦蹦跳跳地在她眼前晃,而涩也变成了二十几岁的女孩,完没有理会涩的问题,衹是牵着她的手说:我们都别掉进愛的火焰里、灼伤羽毛。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