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振东[超话]# 【樊振东:失败纵然是经验,但成功更能鼓励我】https://t.cn/A6aBXCXF(cr.乒乓世界公众号)
“可能大家都觉得我年轻,碰几次壁无所谓,但是我觉得如果这么想的话,经历的摔打就不知道疼了。”--樊振东
2022年2月17日,是樊振东进入国家队10周年的日子。2012年的樊振东还是那个满脸稚气的小胖,但他在第一个年头就亮出了锋芒:全国锦标赛战胜王励勤;世青赛男团、男单和混双三冠;“直通巴黎”第一阶段第二名,并且最终获得了巴黎世乒赛的单打资格。一连串的惊喜让16岁的樊振东只在二队待了一年零两个月,2013年4月,他正式成为一队队员。
2014年
2014年东京团体世乒赛,他和队友携手夺冠,以17岁103天的年龄成为中国男乒历史上最年轻的世界冠军;第二届青奥会,他男单夺冠;全锦赛,他击败马龙拿到了男单冠军。
2015年
2015年“直通苏州”选拔赛上,樊振东抢到了第一张入场券,苏州的赛场,他虽然完成了淘汰劲敌波尔的任务,但在半决赛负于马龙。回到北京的总结会上,教练和队友们都说年仅18岁的樊振东打得不错,这反而让他很崩溃。他最怕的就是把年轻当成犯错的借口,他不认输。那一年的乒超联赛上,他打下了27场连胜,以35胜1负的成绩笑傲群雄;亚锦赛上,他一人独揽4金。
2016年
2016年,樊振东以P卡选手身份出征里约奥运会;9月的中国公开赛上,他第一次在国际赛事中战胜马龙,收获男单冠军;10月的男子世界杯上,他拿到了职业生涯首个三大赛单打冠军;全锦赛上,他拿到单、双打两个冠军;年底的乒超联赛,他以出色的表现帮助八一大商勇夺联赛男团冠军,并加冕MVP。
2017年
2017年,“直通杜塞尔多夫”选拔赛上,樊振东再次以第一名身份抢走首张入场券。此时的樊振东经过了更多历练,他格外期待能弥补两年前苏州的遗憾。输了这场决赛,樊振东的眼泪一直在眼眶里打转,小小年纪但已经在国乒主力层里摸爬滚打了多年的樊振东逼着自己想通了,“我也20岁了,该学会面对这些困难了”。
2018年
从2017年底的国际乒联年终总决赛开始,樊振东不断地拿着冠军。在4月的世界排名榜上,樊振东第一次位列榜首。新科“世界第一”在随后的一年里牢牢印证了自己并非浪得虚名,亚洲杯男单冠军、团体世乒赛8战8胜、亚运会男单冠军、世界杯男单冠军、三站公开赛男单冠军……在年底的国际乒联年度颁奖典礼上,樊振东第一次获得了年度最佳男运动员称号。2018年被樊振东形容为“一针强心剂”。
2019年
带着2018年的力量,樊振东的2019年开年仍然精彩,“直通布达佩斯”11战全胜的成绩,让人们有理由相信他的第四次单项世乒赛之旅定会有所收获。然而布达佩斯之行却成为樊振东最糟糕的一次世乒赛,1/8决赛他2比4被梁靖崑淘汰出局,爆出一大冷门的同时,也陷入一个怪圈——在这四届世乒赛中,他都是在第一次遇见队友的时候败下阵来。
这一次折戟让樊振东进入“熬”的状态,熬过迷茫,熬过不知所措,熬过极度的怀疑自己,总算在半年后熬了出来。10月,樊振东在德国公开赛上拿到了自己2019年第一个单打冠军,他由此打开了心门也打开了状态,军运会四冠、世界杯单打冠军、总决赛单打冠军接踵而至,樊振东走出了低谷。
2020年
2020年,樊振东依旧拿到了“直通釜山”的第一名,而釜山世乒赛几经周折取消了;卡塔尔公开赛,樊振东男单夺冠,却没想到这里成了国乒流浪地球的一站。长达半年没有比赛可打,奥运会延期一年,樊振东和所有运动员一样感到茫然。10月的全锦赛是疫情以来第一次真正的大赛,樊振东在决赛中4比3战胜马龙,实现了全锦赛三连冠。随后在中国进行的重启系列赛上,樊振东再次与马龙大战七局,获得男子世界杯冠军。
2021年
2021年,所有的焦点都聚集在迟到了一年的东京奥运会,五年前的P卡小胖,如今已经是绝对主力,他以无懈可击的表现与马龙、许昕携手为中国队成功卫冕了男团冠军,却在男单决赛中再一次败给马龙。马龙说了很久的一句“未来是樊振东的”,樊振东有着自己的理解,“靠战胜马龙来证明未来是自己的,这只是外界强加的定义,其实无论对面是谁,我都会全力以赴”。全力以赴的樊振东在随后的全运会男团比赛中战胜马龙,帮助广东队惊险夺冠,他自己也获得了单打冠军。
在2021年的奥运和全运“大餐”之后,休斯敦世乒赛也加入这场饕餮盛宴。樊振东把自己定义为“聚沙成塔”的类型,这座塔在他第五次参加世乒赛单打比赛时终于聚了起来,当圣·勃莱德杯的杯盖史无前例地掉下来砸在樊振东头上的时候,对他寄予太多期待的球迷不禁送上善意的调侃和美好的祝福——“开盖有奖,再来一杯”。很快,年底的WTT世界杯决赛,樊振东成功地“再来了一杯”。
2022年
2022年,全新的WTT大满贯赛在新加坡第一次亮相,成为“国手”10周年的樊振东又一次在打满七局的“龙胖大战”中笑到了最后。
10年间,樊振东已经从懵懵懂懂的“小胖”成长为世界第一的“东哥”。和队友们一样,樊振东的目标已经聚焦在巴黎,奥运会是他心中的灯塔,指引着前进的方向。
(完整内容请点击链接阅读)
“可能大家都觉得我年轻,碰几次壁无所谓,但是我觉得如果这么想的话,经历的摔打就不知道疼了。”--樊振东
2022年2月17日,是樊振东进入国家队10周年的日子。2012年的樊振东还是那个满脸稚气的小胖,但他在第一个年头就亮出了锋芒:全国锦标赛战胜王励勤;世青赛男团、男单和混双三冠;“直通巴黎”第一阶段第二名,并且最终获得了巴黎世乒赛的单打资格。一连串的惊喜让16岁的樊振东只在二队待了一年零两个月,2013年4月,他正式成为一队队员。
2014年
2014年东京团体世乒赛,他和队友携手夺冠,以17岁103天的年龄成为中国男乒历史上最年轻的世界冠军;第二届青奥会,他男单夺冠;全锦赛,他击败马龙拿到了男单冠军。
2015年
2015年“直通苏州”选拔赛上,樊振东抢到了第一张入场券,苏州的赛场,他虽然完成了淘汰劲敌波尔的任务,但在半决赛负于马龙。回到北京的总结会上,教练和队友们都说年仅18岁的樊振东打得不错,这反而让他很崩溃。他最怕的就是把年轻当成犯错的借口,他不认输。那一年的乒超联赛上,他打下了27场连胜,以35胜1负的成绩笑傲群雄;亚锦赛上,他一人独揽4金。
2016年
2016年,樊振东以P卡选手身份出征里约奥运会;9月的中国公开赛上,他第一次在国际赛事中战胜马龙,收获男单冠军;10月的男子世界杯上,他拿到了职业生涯首个三大赛单打冠军;全锦赛上,他拿到单、双打两个冠军;年底的乒超联赛,他以出色的表现帮助八一大商勇夺联赛男团冠军,并加冕MVP。
2017年
2017年,“直通杜塞尔多夫”选拔赛上,樊振东再次以第一名身份抢走首张入场券。此时的樊振东经过了更多历练,他格外期待能弥补两年前苏州的遗憾。输了这场决赛,樊振东的眼泪一直在眼眶里打转,小小年纪但已经在国乒主力层里摸爬滚打了多年的樊振东逼着自己想通了,“我也20岁了,该学会面对这些困难了”。
2018年
从2017年底的国际乒联年终总决赛开始,樊振东不断地拿着冠军。在4月的世界排名榜上,樊振东第一次位列榜首。新科“世界第一”在随后的一年里牢牢印证了自己并非浪得虚名,亚洲杯男单冠军、团体世乒赛8战8胜、亚运会男单冠军、世界杯男单冠军、三站公开赛男单冠军……在年底的国际乒联年度颁奖典礼上,樊振东第一次获得了年度最佳男运动员称号。2018年被樊振东形容为“一针强心剂”。
2019年
带着2018年的力量,樊振东的2019年开年仍然精彩,“直通布达佩斯”11战全胜的成绩,让人们有理由相信他的第四次单项世乒赛之旅定会有所收获。然而布达佩斯之行却成为樊振东最糟糕的一次世乒赛,1/8决赛他2比4被梁靖崑淘汰出局,爆出一大冷门的同时,也陷入一个怪圈——在这四届世乒赛中,他都是在第一次遇见队友的时候败下阵来。
这一次折戟让樊振东进入“熬”的状态,熬过迷茫,熬过不知所措,熬过极度的怀疑自己,总算在半年后熬了出来。10月,樊振东在德国公开赛上拿到了自己2019年第一个单打冠军,他由此打开了心门也打开了状态,军运会四冠、世界杯单打冠军、总决赛单打冠军接踵而至,樊振东走出了低谷。
2020年
2020年,樊振东依旧拿到了“直通釜山”的第一名,而釜山世乒赛几经周折取消了;卡塔尔公开赛,樊振东男单夺冠,却没想到这里成了国乒流浪地球的一站。长达半年没有比赛可打,奥运会延期一年,樊振东和所有运动员一样感到茫然。10月的全锦赛是疫情以来第一次真正的大赛,樊振东在决赛中4比3战胜马龙,实现了全锦赛三连冠。随后在中国进行的重启系列赛上,樊振东再次与马龙大战七局,获得男子世界杯冠军。
2021年
2021年,所有的焦点都聚集在迟到了一年的东京奥运会,五年前的P卡小胖,如今已经是绝对主力,他以无懈可击的表现与马龙、许昕携手为中国队成功卫冕了男团冠军,却在男单决赛中再一次败给马龙。马龙说了很久的一句“未来是樊振东的”,樊振东有着自己的理解,“靠战胜马龙来证明未来是自己的,这只是外界强加的定义,其实无论对面是谁,我都会全力以赴”。全力以赴的樊振东在随后的全运会男团比赛中战胜马龙,帮助广东队惊险夺冠,他自己也获得了单打冠军。
在2021年的奥运和全运“大餐”之后,休斯敦世乒赛也加入这场饕餮盛宴。樊振东把自己定义为“聚沙成塔”的类型,这座塔在他第五次参加世乒赛单打比赛时终于聚了起来,当圣·勃莱德杯的杯盖史无前例地掉下来砸在樊振东头上的时候,对他寄予太多期待的球迷不禁送上善意的调侃和美好的祝福——“开盖有奖,再来一杯”。很快,年底的WTT世界杯决赛,樊振东成功地“再来了一杯”。
2022年
2022年,全新的WTT大满贯赛在新加坡第一次亮相,成为“国手”10周年的樊振东又一次在打满七局的“龙胖大战”中笑到了最后。
10年间,樊振东已经从懵懵懂懂的“小胖”成长为世界第一的“东哥”。和队友们一样,樊振东的目标已经聚焦在巴黎,奥运会是他心中的灯塔,指引着前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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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溺水了我赔钱,凭啥?”一男子在10级大风天气下来到鱼塘偷钓,最终不幸溺水身亡。事后,其家属将鱼塘主告上法院索赔73万余元,如何评价此案?
这是实践中的真实案例,发生在江苏。老张是一名钓鱼爱好者,可以说其本人对于钓鱼快到了痴迷的地步,其经常和鱼友们光顾当地一家由朱先生经营的钓鱼场。
朱先生为了招揽生意方便联络,及时发布信息,便建了一个钓鱼微信群,平常有什么消息都会在群里进行通知。
事发前一天晚上,朱先生和往常一样在群里发布钓鱼信息,大致内容为:“明天偷驴收费一百七五个小时,早上五点半开门,回鱼鲫鱼四块,工程鲫三块,下杆以后会有工作人员收费,以后都会有老表收费,报名也找他(除非特殊情况狂风暴雨会封塘)。”
事发当天清晨,朱先生注意到天气有变,暴雨将至,便又在群中发布消息,大意为由于天气原因,暂不开塘,等待明天再开。
群里的钓友收到消息后,纷纷回应,表示收到,老张同样也看见了消息并对此做出了积极回应。可令人没想到的是,就在当天上午,老张的尸体却出现在了鱼塘之中。
朱先生很是不解,明明自己已经通知到位,鱼塘大门也已经锁好,可为什么老张却出现在鱼塘里,这着实诡异。
后来通过大门监控发现,原来老张在凌晨5点半左右就骑着电动车来到了鱼塘,当时正下着大雨,老张不知道通过什么方式溜了进去,随后就出现了上述的一幕。
事发后,由于朱先生与老张家属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共识,老张家属便将朱先生告上了法院,索要各项损失共计183万余元,其中要求朱某承担40%的责任,即73万余元。
据老张家属所诉,朱先生作为鱼塘的负责人,在如此恶劣天气的情况下,仍允许老张进入钓鱼,而后在老张落水后,其又未及时进行施救和报警,最终导致其溺水身亡,朱先生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朱先生则表示,其对于老张何时何地溜进钓鱼场的尚不知情,而且在此之前也及时进行了通知,对于钓鱼场也进行了封闭处理。
朱先生认为,在事发当天,自己在钓鱼群中群里已经通知过因天气原因,暂时进行封塘禁钓,且鱼塘铁门始终处于关闭状态,周围还装置了铁丝网。显然,自己已经尽了相应的管理义务,通过现有证据来看,老张是自己擅入鱼塘最终导致溺亡,故自己不应当承担任何侵权赔偿责任。
此外,在微信群的回复信息中,老张也明确表示知晓,这就说明其对封塘信息已是明知。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老张擅自进入鱼塘垂钓,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来说叫做盗窃,是一种属实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该行为导致的后果,又岂能让朱先生为此买单呢?
故综上而言,对于老张的溺亡结果,应由其本人承担,朱先生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虽然双方各执一词,但最终的结果还是需要法律来进行评判的,本案系普通侵权,按照过错责任原则icon来划定责任,只有在朱先生对于老张的溺亡结果存在过错时,其才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本案中,首先,根据钓鱼微信群中的信息显示,朱先生所发送的信息,老张的确收到,表明其对于鱼塘封闭的情况以及暴雨天气明知。
其次,根据监控拍摄到的画面显示,老张在将车停在了鱼塘门口后,不知所踪,随后被发现在鱼塘之中,可以推断其并非通过正规途径进入,根据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来判断,其应是在未经朱先生的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进入。
最后,老张是一名成年人,其具有相应的认知能力,面对暴雨大风天气,其理应知道在此种情况下无法正常进行钓鱼,人身安全也难有保障。
基于此,其仍然擅自进入朱先生的钓场,置其生命安全于不顾,老张的行为属于自甘风险,理应由其本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对于老张家属所诉朱先生在老张溺水后未能及时进行救助,是导致老张溺亡的重要原因。由于其无法拿出证据加以证明该事实,故理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最终,法院综合全案,认为朱先生已经尽到了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对于老张的死亡结果无须负责,遂驳回了老张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注:图片仅供示意)
这是实践中的真实案例,发生在江苏。老张是一名钓鱼爱好者,可以说其本人对于钓鱼快到了痴迷的地步,其经常和鱼友们光顾当地一家由朱先生经营的钓鱼场。
朱先生为了招揽生意方便联络,及时发布信息,便建了一个钓鱼微信群,平常有什么消息都会在群里进行通知。
事发前一天晚上,朱先生和往常一样在群里发布钓鱼信息,大致内容为:“明天偷驴收费一百七五个小时,早上五点半开门,回鱼鲫鱼四块,工程鲫三块,下杆以后会有工作人员收费,以后都会有老表收费,报名也找他(除非特殊情况狂风暴雨会封塘)。”
事发当天清晨,朱先生注意到天气有变,暴雨将至,便又在群中发布消息,大意为由于天气原因,暂不开塘,等待明天再开。
群里的钓友收到消息后,纷纷回应,表示收到,老张同样也看见了消息并对此做出了积极回应。可令人没想到的是,就在当天上午,老张的尸体却出现在了鱼塘之中。
朱先生很是不解,明明自己已经通知到位,鱼塘大门也已经锁好,可为什么老张却出现在鱼塘里,这着实诡异。
后来通过大门监控发现,原来老张在凌晨5点半左右就骑着电动车来到了鱼塘,当时正下着大雨,老张不知道通过什么方式溜了进去,随后就出现了上述的一幕。
事发后,由于朱先生与老张家属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共识,老张家属便将朱先生告上了法院,索要各项损失共计183万余元,其中要求朱某承担40%的责任,即73万余元。
据老张家属所诉,朱先生作为鱼塘的负责人,在如此恶劣天气的情况下,仍允许老张进入钓鱼,而后在老张落水后,其又未及时进行施救和报警,最终导致其溺水身亡,朱先生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朱先生则表示,其对于老张何时何地溜进钓鱼场的尚不知情,而且在此之前也及时进行了通知,对于钓鱼场也进行了封闭处理。
朱先生认为,在事发当天,自己在钓鱼群中群里已经通知过因天气原因,暂时进行封塘禁钓,且鱼塘铁门始终处于关闭状态,周围还装置了铁丝网。显然,自己已经尽了相应的管理义务,通过现有证据来看,老张是自己擅入鱼塘最终导致溺亡,故自己不应当承担任何侵权赔偿责任。
此外,在微信群的回复信息中,老张也明确表示知晓,这就说明其对封塘信息已是明知。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老张擅自进入鱼塘垂钓,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来说叫做盗窃,是一种属实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该行为导致的后果,又岂能让朱先生为此买单呢?
故综上而言,对于老张的溺亡结果,应由其本人承担,朱先生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虽然双方各执一词,但最终的结果还是需要法律来进行评判的,本案系普通侵权,按照过错责任原则icon来划定责任,只有在朱先生对于老张的溺亡结果存在过错时,其才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本案中,首先,根据钓鱼微信群中的信息显示,朱先生所发送的信息,老张的确收到,表明其对于鱼塘封闭的情况以及暴雨天气明知。
其次,根据监控拍摄到的画面显示,老张在将车停在了鱼塘门口后,不知所踪,随后被发现在鱼塘之中,可以推断其并非通过正规途径进入,根据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来判断,其应是在未经朱先生的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进入。
最后,老张是一名成年人,其具有相应的认知能力,面对暴雨大风天气,其理应知道在此种情况下无法正常进行钓鱼,人身安全也难有保障。
基于此,其仍然擅自进入朱先生的钓场,置其生命安全于不顾,老张的行为属于自甘风险,理应由其本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对于老张家属所诉朱先生在老张溺水后未能及时进行救助,是导致老张溺亡的重要原因。由于其无法拿出证据加以证明该事实,故理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最终,法院综合全案,认为朱先生已经尽到了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对于老张的死亡结果无须负责,遂驳回了老张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注:图片仅供示意)
【#西宁# 电梯维修费谁来出?】安全回路板单价2950元、轿顶板单价1116元、门机板单价5676元……最近,西宁市海晏路明都大厦小区的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公示了电梯各项设备维修清单,仅小区一单元2部电梯维修费就达到了144284元。据西宁房地产集团新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小区6部电梯维修费用共计483362元。
业主希望
对电梯全面“体检”
“30层的高楼,一部电梯坏了,另一部电梯出现故障,这让我怎么办?”家住23楼的张先生说,他2017年入住明都大厦小区。一到上班高峰期,如果电梯出现故障就麻烦了,上班会迟到。
住在24层的王女士无奈地说:“我被电梯困过,吓得我不敢乘电梯。可不乘电梯,出行太不方便。”
7月25日,记者前往该小区,随意乘坐了这个小区几栋楼的电梯,并未发现有什么问题。小区居民介绍,电梯看起来都很新,虽然没有经常出现故障,但电梯故障不是一件小事,希望物业公司加大对电梯的检修力度,排除安全隐患。
“我们已经安排专业人员巡查电梯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西宁房地产集团新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管员蒋乃川介绍,2021年,物业公司花费48800元对电梯维修保养和年检,为了保障业主日常出行,当年累计投入35万元对小区6部电梯做了维修,分别更换了曳引机主机、变频器、电动松闸装置、接触器、井道通信板等配件。
电梯维修费
到底谁来出
“目前,小区业主有308户,230户业主总计缴纳了35万元电梯维修费,但少部分业主不缴纳,认为费用应由物业公司出。” 蒋乃川介绍,电梯的质保期是1年,小区的电梯已经使用了12年,按照相关规定和“谁使用谁受益谁付费”原则,应该由业主自费维修。
西宁房地产集团新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维保科副科长刘兆华介绍,因为小区电梯使用期间出现故障,物业公司按照青海省、西宁市及城西区特种设备监察机构的要求,联系了青海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对小区6部电梯开展安全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为:呼梯存在丢失信号现象,另外电梯运行异常、部分门锁触点老化接触不良、随行电缆老化变形、导轨垂直度不符合要求、钢丝绳张力不均、接地故障保护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根据评估结果,通力电梯维保公司对电梯维修给出报价,总计为483362元。
西宁房地产集团新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电梯属于公共设施,产权归相关专有部分业主所有,在质保期内发生故障,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在质保期外发生故障,由相关专有部分业主(即使用者)共同承担。根据《西宁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更新、改造、修理住宅小区电梯所需资金按照下列方式筹集: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申请使用;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对费用承担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相关业主承担。
尝试引入电梯保险机制
“以前的电梯带齿轮箱曳引机,可能出现漏油等问题,如果油漏到制动器上,会出现严重事故,而且会出现钢丝绳、接触器磨损等问题,需要通过大修解决。但是,当年的电梯生产厂家部分倒闭,不再生产配件。”西宁市一家电梯公司负责人介绍,他的公司是电梯销售、安装、维保于一体的企业,为提升电梯的服务质量,降低损耗,公司多年前就为销售和维保的电梯购买了保险,但公司最初都是从保险公司直接购买保险,理赔时比较麻烦。
这名负责人介绍,2020年,青海省特种设备协会引入一家保险经纪公司,具体理赔工作由保险经纪公司与保险公司沟通。电梯购买了责任险后,减轻了电梯公司负担,化解了相关责任方和用户之间的矛盾。
青海省特种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电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为解决全省电梯发生事故后的及时赔付问题,青海省特种设备协会于2020年通过公开比选方式,创新配套的保险机制,设计全省专属的电梯责任保险险种。一般住宅的电梯,每年每部保费在110元到130元。
青海省特种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举例说,西宁市盛世华城小区电梯有了电梯责任保险后,2021年发生的3起困梯问题,业主共获得赔付1400元。同年,保险公司还对其他两个小区发生的非电梯设备原因造成的意外事件,以及电梯维修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情况给予赔付,全年累计赔付金额达到20余万元。每一次赔付,不仅给予业主一定的经济补偿,也为维保单位、小区物业公司减轻了负担。这种电梯保险,每部电梯最高可赔付500万元,医疗费用最高赔付100万元,伤残亡最高赔付100万元,还包括人性化的困梯附加险、小宠物附加险等。
据了解,2021年8月1日起,青海省实施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用评价地方标准,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用评价的评价机构、对象、周期、指标、方法及结果分级与使用等内容。为切实解决电梯安全监管中出现的问题,青海省结合实际,加强电梯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西海全媒体记者 祁晓军 )
业主希望
对电梯全面“体检”
“30层的高楼,一部电梯坏了,另一部电梯出现故障,这让我怎么办?”家住23楼的张先生说,他2017年入住明都大厦小区。一到上班高峰期,如果电梯出现故障就麻烦了,上班会迟到。
住在24层的王女士无奈地说:“我被电梯困过,吓得我不敢乘电梯。可不乘电梯,出行太不方便。”
7月25日,记者前往该小区,随意乘坐了这个小区几栋楼的电梯,并未发现有什么问题。小区居民介绍,电梯看起来都很新,虽然没有经常出现故障,但电梯故障不是一件小事,希望物业公司加大对电梯的检修力度,排除安全隐患。
“我们已经安排专业人员巡查电梯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西宁房地产集团新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管员蒋乃川介绍,2021年,物业公司花费48800元对电梯维修保养和年检,为了保障业主日常出行,当年累计投入35万元对小区6部电梯做了维修,分别更换了曳引机主机、变频器、电动松闸装置、接触器、井道通信板等配件。
电梯维修费
到底谁来出
“目前,小区业主有308户,230户业主总计缴纳了35万元电梯维修费,但少部分业主不缴纳,认为费用应由物业公司出。” 蒋乃川介绍,电梯的质保期是1年,小区的电梯已经使用了12年,按照相关规定和“谁使用谁受益谁付费”原则,应该由业主自费维修。
西宁房地产集团新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维保科副科长刘兆华介绍,因为小区电梯使用期间出现故障,物业公司按照青海省、西宁市及城西区特种设备监察机构的要求,联系了青海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对小区6部电梯开展安全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为:呼梯存在丢失信号现象,另外电梯运行异常、部分门锁触点老化接触不良、随行电缆老化变形、导轨垂直度不符合要求、钢丝绳张力不均、接地故障保护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根据评估结果,通力电梯维保公司对电梯维修给出报价,总计为483362元。
西宁房地产集团新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电梯属于公共设施,产权归相关专有部分业主所有,在质保期内发生故障,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在质保期外发生故障,由相关专有部分业主(即使用者)共同承担。根据《西宁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更新、改造、修理住宅小区电梯所需资金按照下列方式筹集: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申请使用;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对费用承担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相关业主承担。
尝试引入电梯保险机制
“以前的电梯带齿轮箱曳引机,可能出现漏油等问题,如果油漏到制动器上,会出现严重事故,而且会出现钢丝绳、接触器磨损等问题,需要通过大修解决。但是,当年的电梯生产厂家部分倒闭,不再生产配件。”西宁市一家电梯公司负责人介绍,他的公司是电梯销售、安装、维保于一体的企业,为提升电梯的服务质量,降低损耗,公司多年前就为销售和维保的电梯购买了保险,但公司最初都是从保险公司直接购买保险,理赔时比较麻烦。
这名负责人介绍,2020年,青海省特种设备协会引入一家保险经纪公司,具体理赔工作由保险经纪公司与保险公司沟通。电梯购买了责任险后,减轻了电梯公司负担,化解了相关责任方和用户之间的矛盾。
青海省特种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电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为解决全省电梯发生事故后的及时赔付问题,青海省特种设备协会于2020年通过公开比选方式,创新配套的保险机制,设计全省专属的电梯责任保险险种。一般住宅的电梯,每年每部保费在110元到130元。
青海省特种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举例说,西宁市盛世华城小区电梯有了电梯责任保险后,2021年发生的3起困梯问题,业主共获得赔付1400元。同年,保险公司还对其他两个小区发生的非电梯设备原因造成的意外事件,以及电梯维修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情况给予赔付,全年累计赔付金额达到20余万元。每一次赔付,不仅给予业主一定的经济补偿,也为维保单位、小区物业公司减轻了负担。这种电梯保险,每部电梯最高可赔付500万元,医疗费用最高赔付100万元,伤残亡最高赔付100万元,还包括人性化的困梯附加险、小宠物附加险等。
据了解,2021年8月1日起,青海省实施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用评价地方标准,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用评价的评价机构、对象、周期、指标、方法及结果分级与使用等内容。为切实解决电梯安全监管中出现的问题,青海省结合实际,加强电梯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西海全媒体记者 祁晓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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