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气象台7月22日10时升级发布强对流天气黄色预警:
预计https://t.cn/A6a8d7Zf ,山西南部、河北南部、山东中南部、河南西部和东部、安徽北部、江苏北部、湖北北部、浙江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将有8-10级雷暴大风或冰雹天气,雷暴大风局地可达11级以上;内蒙古中东部、黑龙江西南部、吉林西部、辽宁南部和西部、陕西南部、山西南部、河北西北部和南部、山东、河南、安徽中北部、江苏中北部、上海、湖北北部和西部、浙江北部、四川南部、重庆东北部、云南西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将有短时强降水天气,小时雨量30-60毫米,局地可达80毫米以上。
预计,强对流的主要影响时段为午后至夜间。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短时暴雨、防雷、防大风应急防御工作,气象部门做好人工防雹作业准备并择机进行作业;
2.驾驶员通过积水路段应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再通过,交管部门应当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和积水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和交通引导;
3.户外人员应减少或暂停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选择进入抗风能力较强并具有防雷措施的建筑内,同时关闭门窗远离危险电源;
4.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和水上交通等单位应采取限飞、限速或暂时关闭等措施保障人员和交通安全,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应回港规避,加固港口设施;
5.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做好必要的排涝措施和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准备。
预计https://t.cn/A6a8d7Zf ,山西南部、河北南部、山东中南部、河南西部和东部、安徽北部、江苏北部、湖北北部、浙江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将有8-10级雷暴大风或冰雹天气,雷暴大风局地可达11级以上;内蒙古中东部、黑龙江西南部、吉林西部、辽宁南部和西部、陕西南部、山西南部、河北西北部和南部、山东、河南、安徽中北部、江苏中北部、上海、湖北北部和西部、浙江北部、四川南部、重庆东北部、云南西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将有短时强降水天气,小时雨量30-60毫米,局地可达80毫米以上。
预计,强对流的主要影响时段为午后至夜间。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短时暴雨、防雷、防大风应急防御工作,气象部门做好人工防雹作业准备并择机进行作业;
2.驾驶员通过积水路段应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再通过,交管部门应当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和积水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和交通引导;
3.户外人员应减少或暂停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选择进入抗风能力较强并具有防雷措施的建筑内,同时关闭门窗远离危险电源;
4.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和水上交通等单位应采取限飞、限速或暂时关闭等措施保障人员和交通安全,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应回港规避,加固港口设施;
5.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做好必要的排涝措施和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准备。
【商丘市关于启动防汛Ⅳ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商丘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Ⅳ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商丘市气象台2022年7月22日08时30分发布的暴雨Ⅳ级和强对流Ⅳ级预警,预计22日白天到夜里我市有大到暴雨,中西部局地大暴雨,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局地冰雹等强对流天气,不排除局地龙卷出现的可能性。过程降水量30~80毫米,局地100~15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30~60毫米。市防办立即组织会商,按照《商丘市防汛应急预案》规定和会商研判结果,市防指决定自7月22日9时30分,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防汛工作部署要求,市水利工程及农业农村防汛分指挥部和市城市内涝及地质灾害防汛分指挥部要立即进入工作状态,按职责做好防汛工作。各县(市、区)要根据本辖区降雨情况,加强会商研判,认真落实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各项措施。各级各部门防汛责任人要上岗到位,迅速进入应急状态,预置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加强重点部位防守,做好城市内涝防范,强化下穿式立交、公路铁路涵洞、地下空间等重点部位管控,严格按照“关、降、停、撤、拆”五字要诀的要求,做好灾害应对和人员转移避险工作,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商丘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商丘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7月22日
附件:
商丘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防指发布防御工作通知,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和防指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市防指。
2.市防办常务或专职副主任组织应急、水利、气象、城管、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文等部门会商,视频连线有关县(市、区)指挥机构进行动员部署。
3.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做好救援、抢险、排涝力量物资预置工作,随时待命赴灾区增援。
4.行业职能部门督促、指导落实本行业防御措施,开展隐患巡查工作,组织行业督导检查。
5.电力、通信、城管、能源、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等部门协调做好电力、通信、供水、油料、抗灾救灾车辆、社会安全、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应急保障工作。
6.抢险救援力量提前向可能受影响地区预置队伍和装备,视情开展抢险救援。
7.加强信息调度分析,持续做好会商研判。市气象局每日8时、14时、20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结果,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市水利局、市水文局每日8时、14时、20时报告水情监测数据。市城管局每日8时、14时、20时报告城市内涝监测预报结果。市农业农村局每日18时报告农田渍涝监测预报结果。市自然资源局每日18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结果。市应急局每日18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市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8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8.洪涝灾害发生地防指及时发布指令,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调动抢险力量物资开展抢险、排涝,每日18时向市防指报告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应及时报告。(商丘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商丘市气象台2022年7月22日08时30分发布的暴雨Ⅳ级和强对流Ⅳ级预警,预计22日白天到夜里我市有大到暴雨,中西部局地大暴雨,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局地冰雹等强对流天气,不排除局地龙卷出现的可能性。过程降水量30~80毫米,局地100~15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30~60毫米。市防办立即组织会商,按照《商丘市防汛应急预案》规定和会商研判结果,市防指决定自7月22日9时30分,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防汛工作部署要求,市水利工程及农业农村防汛分指挥部和市城市内涝及地质灾害防汛分指挥部要立即进入工作状态,按职责做好防汛工作。各县(市、区)要根据本辖区降雨情况,加强会商研判,认真落实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各项措施。各级各部门防汛责任人要上岗到位,迅速进入应急状态,预置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加强重点部位防守,做好城市内涝防范,强化下穿式立交、公路铁路涵洞、地下空间等重点部位管控,严格按照“关、降、停、撤、拆”五字要诀的要求,做好灾害应对和人员转移避险工作,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商丘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商丘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7月22日
附件:
商丘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防指发布防御工作通知,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和防指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市防指。
2.市防办常务或专职副主任组织应急、水利、气象、城管、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文等部门会商,视频连线有关县(市、区)指挥机构进行动员部署。
3.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做好救援、抢险、排涝力量物资预置工作,随时待命赴灾区增援。
4.行业职能部门督促、指导落实本行业防御措施,开展隐患巡查工作,组织行业督导检查。
5.电力、通信、城管、能源、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等部门协调做好电力、通信、供水、油料、抗灾救灾车辆、社会安全、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应急保障工作。
6.抢险救援力量提前向可能受影响地区预置队伍和装备,视情开展抢险救援。
7.加强信息调度分析,持续做好会商研判。市气象局每日8时、14时、20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结果,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市水利局、市水文局每日8时、14时、20时报告水情监测数据。市城管局每日8时、14时、20时报告城市内涝监测预报结果。市农业农村局每日18时报告农田渍涝监测预报结果。市自然资源局每日18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结果。市应急局每日18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市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8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8.洪涝灾害发生地防指及时发布指令,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调动抢险力量物资开展抢险、排涝,每日18时向市防指报告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应及时报告。(商丘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申办指南来了!这22个行业可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2〕31号),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共有22个行业的相关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阶段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https://t.cn/A6a8QG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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