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找分秒律师#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财产怎么分?
一、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财产怎么分?
夫妻离婚孩子一般会判给有经济能力的一方财产平等分割。具体的财产分割情况如下:
(二)夫妻离婚了孩子怎么判?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方有以下情形之一,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商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规定,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可优先取得抚养权。
(2)子女随其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该方可优先取得抚养权;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关于抚养权出现争议的,可以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父母双方可以根据自愿达成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二、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行婚姻法冲突,不再适用,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 具体包括: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条与该解释冲突,所以不再适用)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 一般归个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12、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期限应不仅限于8年)
1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1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
15、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6、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 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18、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1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20、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21、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孩子抚养权的确定,已经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后积累的共同财产的分割,都是在离婚官司之中经常会出现的纠纷,这些问题若是想要办理离婚手续,就必须要通过双方签署离婚协议,或者是将离婚诉状交给法院之后处理,并且在没有处理好之前,不得领取离婚证。
一、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财产怎么分?
夫妻离婚孩子一般会判给有经济能力的一方财产平等分割。具体的财产分割情况如下:
(二)夫妻离婚了孩子怎么判?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方有以下情形之一,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商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规定,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可优先取得抚养权。
(2)子女随其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该方可优先取得抚养权;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关于抚养权出现争议的,可以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父母双方可以根据自愿达成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二、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行婚姻法冲突,不再适用,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 具体包括: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条与该解释冲突,所以不再适用)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 一般归个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12、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期限应不仅限于8年)
1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1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
15、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6、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 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18、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1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20、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21、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孩子抚养权的确定,已经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后积累的共同财产的分割,都是在离婚官司之中经常会出现的纠纷,这些问题若是想要办理离婚手续,就必须要通过双方签署离婚协议,或者是将离婚诉状交给法院之后处理,并且在没有处理好之前,不得领取离婚证。
真正的水果之王,养脾胃补气血,安神助眠,几块钱一斤养生效果奇好。
原创/赤脚本人/赤脚说
今天跟大家来聊聊龙眼肉。
龙眼,相信大家都吃过,超市水果摊菜市场都买得到,但是很多朋友不知道,龙眼肉其实也是一味良药。
很多朋友分不清龙眼和桂圆,其实他们很好区分的。
龙眼和桂圆,来源是一样的,只是一个是新鲜水果,一个是干货。
在水果超市买到的新鲜的那种,买来剥开就直接吃的,便是龙眼。
把龙眼经过加工干燥处理,就成了龙眼肉,也就是桂圆了。
咱们今天谈的龙眼肉,实际上就是桂圆肉,一般在干货市场或者药店里能买到。
那有朋友或许就有疑问了:桂圆肉有这么多的养生功效,我直接买龙眼吃,行不行?
新鲜龙眼也有一定养生功效的,但效果肯定不如桂圆肉。所以呢,如果要调理身体,建议选择桂圆肉。
桂圆肉的第1个养生功效,能开胃益脾,能益气补脾胃,脾胃不好的人要多吃,厌食胃口不佳的人更要多吃。
很多人说自己脾胃虚,需要补脾胃,但是不知道吃什么可以补脾胃。我告诉大家一条最简单的法则:甘味入脾胃,甘可以补脾胃。像山药,红枣,麦芽糖,甘草等,这些都是甘甜的,都可以补脾胃。
但是呢,大家还要明白一点:甘味的食物容易滞气,就是补脾胃之后容易肚子胀。
所以呢,这里面就要涉及到配伍了,一方面要补,一方面要行气疏通,这样才能补的进去。
很多朋友说自己不懂配伍,那怎么办呢? 这个桂圆肉就不需要配伍,它虽然是补脾胃的,但同时也有开胃的功效。
所以,你不用担心吃桂圆肉会肚子胀,你直接吃就是了,一味桂圆肉通補兼施集于一身了。
我之前跟大家说过,大多数的滋补品都有一个共性,就是补品滋腻,容易碍脾胃。这桂圆肉是个例外,它既不滋腻,也不壅气,光这一点,就不得不为桂圆肉点赞了。
桂圆肉的第2个养生功效:能补益气血,气血不足的人平时多吃桂圆肉,以不上火为度。
在药食同源的养生品里,既能补气又能补血的,恐怕只有桂圆肉了。
桂圆肉能补益脾气,最能补心血,所以呢,桂圆肉对心脾两脏最有好处。
在中医里有个方子叫做“归脾汤”,成药叫做“归脾丸”,里面最主要的成分便是这龙眼肉。
这归脾汤治什么病呢? 治的是心脾两虚。什么意思呢?其实,这是现代人亚健康最最常见的问题。
现代人因为思虑过度,思考问题过多,思伤脾啊,脾伤了之后,气血生化不足,又引起了心血虚,这就成了心脾两虚。
表现为:睡眠多梦,白天精力差,面色萎黄,饮食减少,容易心悸不安,健忘等症状,这种情况最适合的便是归脾汤,如果不想喝汤药,那平时多吃桂圆肉,也可以改善这些症状的。
中医还有个方子,叫做玉灵膏,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这个方子特别简单,就是用桂圆肉和西洋参粉一起蒸,蒸40个小时成膏就可以吃了。
这也是用桂圆肉来补气血的用法。
但是,要注意一点:桂圆肉性温,容易上火的人不宜多吃,以不上火为度。
桂圆肉的第3个养生功效:能安神助眠,睡不安稳,多梦的人,半夜容易醒的人,可以在睡前吃桂圆肉。
睡眠不好是咱们这个时代的时代性问题,现代人过于浮躁,欲望太多是导致睡眠的直接原因。
如果说,让我来推荐改善睡眠的养生品,那我一定会建议你在睡前吃点桂圆肉,或者加点红枣,莲子熬成桂圆粥来喝。
桂圆为什么能安神助眠呢?
首先,桂圆能补心血,心血补足了,心就能藏神了,神归位了,睡眠才会变好。
其次,桂圆肉本身就是一个包裹内收之象,能把漂浮在外的心神收回来,所以能够安神。
桂圆肉的第4个养生功效,治产后水肿和脾虚泄泻。
生孩子大伤元气,很多女性朋友在产后会出现一系列虚证表现出来的症状,比如腿脚水肿,泄泻,漏尿等等。
既然是虚证,该补就得补,但是用补益药也得小心,最推荐的平补之药就是这桂圆肉。
在《泉州本草》这本书里记载:桂圆肉,治产后浮肿,气虚水肿,脾虚泄泻。
所以呢,产后的女性朋友,尽可能多吃桂圆肉,山药等这些平补之剂,对产后恢复有很大的帮助。
桂圆肉的第5个养生功效,久服强魂魄,长智聪明,最适合中老年朋友作为养生保健品长期服用。
《本经》介绍桂圆肉,说桂圆肉能安志,久服强魂魄,聪明。
人到老年,各种气虚血虚肾虚脾虚都来了,这桂圆肉补各种虚,同时还能对脾胃有好处,更重要的,它本来也只是一个果实,一个水果,药食同源,多好的一款养生品啊。
桂圆肉的好处多多,对于这样的水果,赤脚建议大家平时多吃,身体的一些问题,通过食疗养生也同样可以改善的。
中医一向反对吃太多的水果,但是,像龙眼肉这样的水果,中医是持正面态度的。
桂圆肉怎么吃呢?
这个很简单的,可以直接吃,可以炖汤喝,可以做成玉灵膏,还可以放在粥里来吃。
吃多少呢?
养生用的话,每人每天用量是5~10个,可以适当往上加,以不上火为度。
不能光说桂圆肉的好处,桂圆肉也有缺点,一方面桂圆肉偏温热还容易产湿,所以,湿热体质的人不建议吃龙眼肉。
容易上火的人,少吃龙眼肉,以不上火为度。
痰湿体质的人,也应少吃龙眼肉。
有妇科白带、皮肤容易得湿疹瘙痒的人,也应少吃桂圆肉为好。#中医养生##陈易玄#
原创/赤脚本人/赤脚说
今天跟大家来聊聊龙眼肉。
龙眼,相信大家都吃过,超市水果摊菜市场都买得到,但是很多朋友不知道,龙眼肉其实也是一味良药。
很多朋友分不清龙眼和桂圆,其实他们很好区分的。
龙眼和桂圆,来源是一样的,只是一个是新鲜水果,一个是干货。
在水果超市买到的新鲜的那种,买来剥开就直接吃的,便是龙眼。
把龙眼经过加工干燥处理,就成了龙眼肉,也就是桂圆了。
咱们今天谈的龙眼肉,实际上就是桂圆肉,一般在干货市场或者药店里能买到。
那有朋友或许就有疑问了:桂圆肉有这么多的养生功效,我直接买龙眼吃,行不行?
新鲜龙眼也有一定养生功效的,但效果肯定不如桂圆肉。所以呢,如果要调理身体,建议选择桂圆肉。
桂圆肉的第1个养生功效,能开胃益脾,能益气补脾胃,脾胃不好的人要多吃,厌食胃口不佳的人更要多吃。
很多人说自己脾胃虚,需要补脾胃,但是不知道吃什么可以补脾胃。我告诉大家一条最简单的法则:甘味入脾胃,甘可以补脾胃。像山药,红枣,麦芽糖,甘草等,这些都是甘甜的,都可以补脾胃。
但是呢,大家还要明白一点:甘味的食物容易滞气,就是补脾胃之后容易肚子胀。
所以呢,这里面就要涉及到配伍了,一方面要补,一方面要行气疏通,这样才能补的进去。
很多朋友说自己不懂配伍,那怎么办呢? 这个桂圆肉就不需要配伍,它虽然是补脾胃的,但同时也有开胃的功效。
所以,你不用担心吃桂圆肉会肚子胀,你直接吃就是了,一味桂圆肉通補兼施集于一身了。
我之前跟大家说过,大多数的滋补品都有一个共性,就是补品滋腻,容易碍脾胃。这桂圆肉是个例外,它既不滋腻,也不壅气,光这一点,就不得不为桂圆肉点赞了。
桂圆肉的第2个养生功效:能补益气血,气血不足的人平时多吃桂圆肉,以不上火为度。
在药食同源的养生品里,既能补气又能补血的,恐怕只有桂圆肉了。
桂圆肉能补益脾气,最能补心血,所以呢,桂圆肉对心脾两脏最有好处。
在中医里有个方子叫做“归脾汤”,成药叫做“归脾丸”,里面最主要的成分便是这龙眼肉。
这归脾汤治什么病呢? 治的是心脾两虚。什么意思呢?其实,这是现代人亚健康最最常见的问题。
现代人因为思虑过度,思考问题过多,思伤脾啊,脾伤了之后,气血生化不足,又引起了心血虚,这就成了心脾两虚。
表现为:睡眠多梦,白天精力差,面色萎黄,饮食减少,容易心悸不安,健忘等症状,这种情况最适合的便是归脾汤,如果不想喝汤药,那平时多吃桂圆肉,也可以改善这些症状的。
中医还有个方子,叫做玉灵膏,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这个方子特别简单,就是用桂圆肉和西洋参粉一起蒸,蒸40个小时成膏就可以吃了。
这也是用桂圆肉来补气血的用法。
但是,要注意一点:桂圆肉性温,容易上火的人不宜多吃,以不上火为度。
桂圆肉的第3个养生功效:能安神助眠,睡不安稳,多梦的人,半夜容易醒的人,可以在睡前吃桂圆肉。
睡眠不好是咱们这个时代的时代性问题,现代人过于浮躁,欲望太多是导致睡眠的直接原因。
如果说,让我来推荐改善睡眠的养生品,那我一定会建议你在睡前吃点桂圆肉,或者加点红枣,莲子熬成桂圆粥来喝。
桂圆为什么能安神助眠呢?
首先,桂圆能补心血,心血补足了,心就能藏神了,神归位了,睡眠才会变好。
其次,桂圆肉本身就是一个包裹内收之象,能把漂浮在外的心神收回来,所以能够安神。
桂圆肉的第4个养生功效,治产后水肿和脾虚泄泻。
生孩子大伤元气,很多女性朋友在产后会出现一系列虚证表现出来的症状,比如腿脚水肿,泄泻,漏尿等等。
既然是虚证,该补就得补,但是用补益药也得小心,最推荐的平补之药就是这桂圆肉。
在《泉州本草》这本书里记载:桂圆肉,治产后浮肿,气虚水肿,脾虚泄泻。
所以呢,产后的女性朋友,尽可能多吃桂圆肉,山药等这些平补之剂,对产后恢复有很大的帮助。
桂圆肉的第5个养生功效,久服强魂魄,长智聪明,最适合中老年朋友作为养生保健品长期服用。
《本经》介绍桂圆肉,说桂圆肉能安志,久服强魂魄,聪明。
人到老年,各种气虚血虚肾虚脾虚都来了,这桂圆肉补各种虚,同时还能对脾胃有好处,更重要的,它本来也只是一个果实,一个水果,药食同源,多好的一款养生品啊。
桂圆肉的好处多多,对于这样的水果,赤脚建议大家平时多吃,身体的一些问题,通过食疗养生也同样可以改善的。
中医一向反对吃太多的水果,但是,像龙眼肉这样的水果,中医是持正面态度的。
桂圆肉怎么吃呢?
这个很简单的,可以直接吃,可以炖汤喝,可以做成玉灵膏,还可以放在粥里来吃。
吃多少呢?
养生用的话,每人每天用量是5~10个,可以适当往上加,以不上火为度。
不能光说桂圆肉的好处,桂圆肉也有缺点,一方面桂圆肉偏温热还容易产湿,所以,湿热体质的人不建议吃龙眼肉。
容易上火的人,少吃龙眼肉,以不上火为度。
痰湿体质的人,也应少吃龙眼肉。
有妇科白带、皮肤容易得湿疹瘙痒的人,也应少吃桂圆肉为好。#中医养生##陈易玄#
海天2020年年报浅析
海天产品涵盖酱油、蚝油、酱、醋、鸡精、味精、料酒等调味品。多年来公司调味品的产销量及收入连续多年名列行业第一,其中酱油、调味酱和蚝油是目前公司最主要的产品。海天酱油产销量连续二十四年稳居全国第一,并遥遥领先。品种覆盖高中低各个层次、各种口味和多种烹调用途,其中不乏畅销多年深受消费者熟悉的主流产品,有众多引领消费升级的高端酱油,也有经济实惠的大众产品。公司持续通过全面推进精品战略,有力提升产品竞争壁垒,采取措施聚焦渠道效率和质量建设,酱油品类呈现稳健较快发展,产品结构和盈利能力再上台阶,综合竞争优势进一步拉大。
现将海天2020年年报简要分析如下:
一、现金流非常充裕
2020-2018营收分别为227.92亿、197.97亿、170.34亿。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67.3亿/1.13=236.55亿、234.58/1.13=207.59亿、205.17/1.13=181.57亿。实际收到的现金远远超过营收,经营现金流非常充裕,产品竞争力强。
二、企业资产过硬
2020年总资产295.33亿,其中货币资金169.58亿+理财产品50.55亿=220.13亿,准现金占总资产比例为220.13/295.33*100=74.54%。固定资产39.13亿,在建工程3.69亿,无形资产3.85亿,共占总资产比例为15.8%。海天的总资产绝大部分是现金及类现金产品,固定资产占比非常少,典型的轻资产行业,属于抵抗通胀的长期投资好标的。
三、“干净、完美、值得信赖”的财报
2020年应付款项为14.14亿,预收账款为47.89亿,预收账款占营收比为47.89/227.92*100=21.01%,。较大的应付账款,大量的预收账款,几乎无有息借款,忽略不计的应收账款,仅有的0.41亿应收账款及0.93亿短期借款,还是因为新收购的合肥燕庄并入所致。通过这些数据就可看出该企业属于供应链的超强势端。非常完美的财务报表,除了茅台,很少找到哪家财报比海天更“干净”。
2019-2018年促销费用占营收比分别为1.99%、2.86%。根据新收入准则,促销费用要从营收中扣除,2020年营收已不含促销费用,营收更加真实。同时,财报中对理财产品及其他重大合同都有详细披露,企业财报真实可靠,值得信赖
四、营收增长真实可靠
2021年经营目标为:营收264.4亿,增长16%;利润75.6亿,增长18.07%。将营收及净利润增长目标能精确到小数,也只有茅台能做到,海天能提出此目标,确实体现了管理层的信心,不过,是不是有点不怎么真实呢?每年的生产量与销售量非常吻合,库存量较低且非常稳定。以销定产,产销良性循环。对于有保持期的快消品,都是以销量来确定生产量。2020年酱油的库存量仅占销量4.19%。销量每年不断增长,也只有真实的销量增长,营收增长才更真实。说明海天的营收增长真实可靠。
五、近几年产品出产价没有上涨
2020年酱油出厂价为:2020年酱油营收130.43亿/酱油销量2453261吨/1000/2*1.13=3元/斤;2019年酱油出厂价为:2019年酱油营收116.29亿/酱油销量2171305吨/1000/2*1.13=3.03元/斤;2018年酱油出厂价为:2018年酱油营收102.37亿/酱油销量1877967吨/1000/2*1.13=3.08元/斤。
2020年调味酱出厂价为:2020年调味酱营收25.24亿/调味酱销量294278吨/1000/2*1.13=4.88元/斤;2019年调味酱出厂价为:2019年调味酱营收22.91亿/调味酱销量267726吨/1000/2*1.13=4.83元/斤;2018年调味酱出厂价为:2018年调味酱营收20.92亿/调味酱销量238318吨/1000/2*1.13=4.96元/斤。
2020年蚝油出厂价为:2020年蚝油营收41.13亿/蚝油销量862525吨/1000/2*1.13=2.69元/斤;2019年蚝油出厂价为:2019年蚝油营收34.9亿/蚝油销量751722吨/1000/2*1.13=2.62元/斤;2018年蚝油出厂价为:2018年蚝油营收28.56亿/蚝油销量604327吨/1000/2*1.13=2.67元/斤。
通过以上计算可看出,无论是酱油,还是调味酱及蚝油的出厂价都非常低,而且每年价格并没有上涨,反而略有下降。营收的增长完全靠销量增长所致。2020年实际出厂价应该有所上浮,因为2020年开始,促销费用不计入营收。通过到超市也能看出,经常有打折促销活动,说明酱油快销品的特点主要靠跑量来增长营收,但是销量增长必竟有瓶颈,当市场占有率达到一定的极限时,很难再通过销量增长营收。价格增长却是无限的,由此可看出快销品行业与高端白酒行业还是有较大的差别,不过拉长时间看,消费品的价格还是稳步上涨,通货膨胀就是消费品涨价导致。快消品出厂价的上调还是受很多因素制约,尤其是消费者接受程度及竞争对手的制衡。研究快销品行业,主要看产销率,报告期内,公司加快推进信息化智能建设,实现信息技术与产销联动的有机结合,使产销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六、非常低的销售费用
2020-2018年销售费用占营收比分别为:5.99%、10.93、13.13%,近几年销售费用持续降低,尤其是2020年销售费用下降较多。有部分系于根据新收入准则将运费调整至营业成本所致。几家高端白酒2020年销售费用占营收比分别为:茅台2.6%、五粮液9.73%、老窖18.56%、洋河12.34%、汾酒16.27%。再与同行业进对比,千禾味业为16.95%、中炬高新为11.05%。无论是与同行业还是与高端白酒企业对比,海天的销售费用占比都较小,体现企业竞争力。
七、分红不吝啬
2020-2018年分红占净利润比分别为52.13%、54.48%、60.63%,每年大比例分红,说明净利润含金量非常高。上市7年,仅IPO融资38.36亿,没有进行再融资。分红163.12亿,分红融资比为4.25倍,这个数据好多高端白酒企业都无法比拟。泸州老窖1994年上市,分红融资比5.08倍;古井贡酒1996年上市,分红融资比3倍。
通过以上数据分析,仅仅从财报上看,海天确实是一家非常值得长期投资的企业。现按消费品属性,来分析产品竞争性及企业护城河:1、驰名品牌,海天具备,不过没有高端白酒底蕴更深。2、产品成瘾性及黏性。喝酒会让人愉悦,会上瘾,调味品对客户有一定的黏性,但没有白酒那么明显。到超市买调味品,一般看品牌,其实在口感上很难分辨出酱油的区别。不过辣椒酱确实能对味蕾有黏性,自从我使用了老干妈的辣酱,基本上不用其他辣酱。3、产品差异化,酱油很难做到差异化。4、提价能力,通过以上计算已看出,海天近几年基本上没有上涨出厂价,反而部分出厂价有所下降,并不是他们不想上涨出厂价,而是竞争太激烈,涨价就有可能流失用户。5、无需靠价格战占有市场,调味品经常打折促销,所以没有该属性。6、产品没有保持期,越存越值钱,没有减值风险。调味品都有保持期。7、面子属性,不具备。8、金融属性。更不具备。所以通过以上消费品属性分析,酱油企业与高端白酒企业经营确定性还是有较大差距。海天在充分竞争的行业中能保持多年稳定增长,确实有自己的过人之处。至于未来能否仍保持现有稳定增长,本人也很难预判,我想连管理层也无法保证。本人几年前,在海天1000亿左右市值时,就开始少量投资,2020年初聚焦至茅台。如果海天能保持未来盈利稳定增长,确实是一家值得投的企业。不过同样作为消费品,如果增长率差不多,估值却超过茅台,那我为何还选择海天呢?个人认为,如每年盈利增长20%,顶多给于40倍估值,现在海天的估值与个人可买入估值相差甚远,基本上不会考虑。海天股价从2020年8月份开始,为期快一年的箱体震荡就是来消化以前的过高估值。如果海天在深市,估值合理时,我会考虑配市值打新。为什么本人能理解的优秀企业都在沪市呢?
以上只是本人粗浅的认知,请勿据此投资。切切!
海天产品涵盖酱油、蚝油、酱、醋、鸡精、味精、料酒等调味品。多年来公司调味品的产销量及收入连续多年名列行业第一,其中酱油、调味酱和蚝油是目前公司最主要的产品。海天酱油产销量连续二十四年稳居全国第一,并遥遥领先。品种覆盖高中低各个层次、各种口味和多种烹调用途,其中不乏畅销多年深受消费者熟悉的主流产品,有众多引领消费升级的高端酱油,也有经济实惠的大众产品。公司持续通过全面推进精品战略,有力提升产品竞争壁垒,采取措施聚焦渠道效率和质量建设,酱油品类呈现稳健较快发展,产品结构和盈利能力再上台阶,综合竞争优势进一步拉大。
现将海天2020年年报简要分析如下:
一、现金流非常充裕
2020-2018营收分别为227.92亿、197.97亿、170.34亿。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67.3亿/1.13=236.55亿、234.58/1.13=207.59亿、205.17/1.13=181.57亿。实际收到的现金远远超过营收,经营现金流非常充裕,产品竞争力强。
二、企业资产过硬
2020年总资产295.33亿,其中货币资金169.58亿+理财产品50.55亿=220.13亿,准现金占总资产比例为220.13/295.33*100=74.54%。固定资产39.13亿,在建工程3.69亿,无形资产3.85亿,共占总资产比例为15.8%。海天的总资产绝大部分是现金及类现金产品,固定资产占比非常少,典型的轻资产行业,属于抵抗通胀的长期投资好标的。
三、“干净、完美、值得信赖”的财报
2020年应付款项为14.14亿,预收账款为47.89亿,预收账款占营收比为47.89/227.92*100=21.01%,。较大的应付账款,大量的预收账款,几乎无有息借款,忽略不计的应收账款,仅有的0.41亿应收账款及0.93亿短期借款,还是因为新收购的合肥燕庄并入所致。通过这些数据就可看出该企业属于供应链的超强势端。非常完美的财务报表,除了茅台,很少找到哪家财报比海天更“干净”。
2019-2018年促销费用占营收比分别为1.99%、2.86%。根据新收入准则,促销费用要从营收中扣除,2020年营收已不含促销费用,营收更加真实。同时,财报中对理财产品及其他重大合同都有详细披露,企业财报真实可靠,值得信赖
四、营收增长真实可靠
2021年经营目标为:营收264.4亿,增长16%;利润75.6亿,增长18.07%。将营收及净利润增长目标能精确到小数,也只有茅台能做到,海天能提出此目标,确实体现了管理层的信心,不过,是不是有点不怎么真实呢?每年的生产量与销售量非常吻合,库存量较低且非常稳定。以销定产,产销良性循环。对于有保持期的快消品,都是以销量来确定生产量。2020年酱油的库存量仅占销量4.19%。销量每年不断增长,也只有真实的销量增长,营收增长才更真实。说明海天的营收增长真实可靠。
五、近几年产品出产价没有上涨
2020年酱油出厂价为:2020年酱油营收130.43亿/酱油销量2453261吨/1000/2*1.13=3元/斤;2019年酱油出厂价为:2019年酱油营收116.29亿/酱油销量2171305吨/1000/2*1.13=3.03元/斤;2018年酱油出厂价为:2018年酱油营收102.37亿/酱油销量1877967吨/1000/2*1.13=3.08元/斤。
2020年调味酱出厂价为:2020年调味酱营收25.24亿/调味酱销量294278吨/1000/2*1.13=4.88元/斤;2019年调味酱出厂价为:2019年调味酱营收22.91亿/调味酱销量267726吨/1000/2*1.13=4.83元/斤;2018年调味酱出厂价为:2018年调味酱营收20.92亿/调味酱销量238318吨/1000/2*1.13=4.96元/斤。
2020年蚝油出厂价为:2020年蚝油营收41.13亿/蚝油销量862525吨/1000/2*1.13=2.69元/斤;2019年蚝油出厂价为:2019年蚝油营收34.9亿/蚝油销量751722吨/1000/2*1.13=2.62元/斤;2018年蚝油出厂价为:2018年蚝油营收28.56亿/蚝油销量604327吨/1000/2*1.13=2.67元/斤。
通过以上计算可看出,无论是酱油,还是调味酱及蚝油的出厂价都非常低,而且每年价格并没有上涨,反而略有下降。营收的增长完全靠销量增长所致。2020年实际出厂价应该有所上浮,因为2020年开始,促销费用不计入营收。通过到超市也能看出,经常有打折促销活动,说明酱油快销品的特点主要靠跑量来增长营收,但是销量增长必竟有瓶颈,当市场占有率达到一定的极限时,很难再通过销量增长营收。价格增长却是无限的,由此可看出快销品行业与高端白酒行业还是有较大的差别,不过拉长时间看,消费品的价格还是稳步上涨,通货膨胀就是消费品涨价导致。快消品出厂价的上调还是受很多因素制约,尤其是消费者接受程度及竞争对手的制衡。研究快销品行业,主要看产销率,报告期内,公司加快推进信息化智能建设,实现信息技术与产销联动的有机结合,使产销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六、非常低的销售费用
2020-2018年销售费用占营收比分别为:5.99%、10.93、13.13%,近几年销售费用持续降低,尤其是2020年销售费用下降较多。有部分系于根据新收入准则将运费调整至营业成本所致。几家高端白酒2020年销售费用占营收比分别为:茅台2.6%、五粮液9.73%、老窖18.56%、洋河12.34%、汾酒16.27%。再与同行业进对比,千禾味业为16.95%、中炬高新为11.05%。无论是与同行业还是与高端白酒企业对比,海天的销售费用占比都较小,体现企业竞争力。
七、分红不吝啬
2020-2018年分红占净利润比分别为52.13%、54.48%、60.63%,每年大比例分红,说明净利润含金量非常高。上市7年,仅IPO融资38.36亿,没有进行再融资。分红163.12亿,分红融资比为4.25倍,这个数据好多高端白酒企业都无法比拟。泸州老窖1994年上市,分红融资比5.08倍;古井贡酒1996年上市,分红融资比3倍。
通过以上数据分析,仅仅从财报上看,海天确实是一家非常值得长期投资的企业。现按消费品属性,来分析产品竞争性及企业护城河:1、驰名品牌,海天具备,不过没有高端白酒底蕴更深。2、产品成瘾性及黏性。喝酒会让人愉悦,会上瘾,调味品对客户有一定的黏性,但没有白酒那么明显。到超市买调味品,一般看品牌,其实在口感上很难分辨出酱油的区别。不过辣椒酱确实能对味蕾有黏性,自从我使用了老干妈的辣酱,基本上不用其他辣酱。3、产品差异化,酱油很难做到差异化。4、提价能力,通过以上计算已看出,海天近几年基本上没有上涨出厂价,反而部分出厂价有所下降,并不是他们不想上涨出厂价,而是竞争太激烈,涨价就有可能流失用户。5、无需靠价格战占有市场,调味品经常打折促销,所以没有该属性。6、产品没有保持期,越存越值钱,没有减值风险。调味品都有保持期。7、面子属性,不具备。8、金融属性。更不具备。所以通过以上消费品属性分析,酱油企业与高端白酒企业经营确定性还是有较大差距。海天在充分竞争的行业中能保持多年稳定增长,确实有自己的过人之处。至于未来能否仍保持现有稳定增长,本人也很难预判,我想连管理层也无法保证。本人几年前,在海天1000亿左右市值时,就开始少量投资,2020年初聚焦至茅台。如果海天能保持未来盈利稳定增长,确实是一家值得投的企业。不过同样作为消费品,如果增长率差不多,估值却超过茅台,那我为何还选择海天呢?个人认为,如每年盈利增长20%,顶多给于40倍估值,现在海天的估值与个人可买入估值相差甚远,基本上不会考虑。海天股价从2020年8月份开始,为期快一年的箱体震荡就是来消化以前的过高估值。如果海天在深市,估值合理时,我会考虑配市值打新。为什么本人能理解的优秀企业都在沪市呢?
以上只是本人粗浅的认知,请勿据此投资。切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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