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男子偷盗黄金案今日宣判】7月22日上午,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龚某某盗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龚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2022年2月26日22时许,龚某某伪装后窜至西安市国际港务区华南城2号交易中心一楼,从相邻店铺顶棚进入中国黄金店,破坏红外线报警器及监控摄像头后进入该店,将店内1085.73克黄金首饰及18件金镶玉(玛瑙)戒指盗走,被盗物品价值共计616403元。逃离现场后,龚某某将部分黄金首饰销赃。
另查明,2022年2月24日,龚某某伙同丰某某(另案处理)驾车窜至周至县南大街一号工地,二人盗窃8.802吨钢筋后销赃。被盗钢筋价值44010元。
案发后,价值626767元的被盗物品已追回并发还被害单位,被害单位的其余损失已由被告人退赔。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龚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综合考虑被盗物品价值、被告人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
(华商报记者 宁军)
2022年2月26日22时许,龚某某伪装后窜至西安市国际港务区华南城2号交易中心一楼,从相邻店铺顶棚进入中国黄金店,破坏红外线报警器及监控摄像头后进入该店,将店内1085.73克黄金首饰及18件金镶玉(玛瑙)戒指盗走,被盗物品价值共计616403元。逃离现场后,龚某某将部分黄金首饰销赃。
另查明,2022年2月24日,龚某某伙同丰某某(另案处理)驾车窜至周至县南大街一号工地,二人盗窃8.802吨钢筋后销赃。被盗钢筋价值44010元。
案发后,价值626767元的被盗物品已追回并发还被害单位,被害单位的其余损失已由被告人退赔。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龚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综合考虑被盗物品价值、被告人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
(华商报记者 宁军)
【十年!男子偷盗黄金案今日宣判】7月22日上午,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龚某某盗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龚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2022年2月26日22时许,龚某某伪装后窜至西安市国际港务区华南城2号交易中心一楼,从相邻店铺顶棚进入中国黄金店,破坏红外线报警器及监控摄像头后进入该店,将店内1085.73克黄金首饰及18件金镶玉(玛瑙)戒指盗走,被盗物品价值共计616403元。逃离现场后,龚某某将部分黄金首饰销赃。
另查明,2022年2月24日,龚某某伙同丰某某(另案处理)驾车窜至周至县南大街一号工地,二人盗窃8.802吨钢筋后销赃。被盗钢筋价值44010元。
案发后,价值626767元的被盗物品已追回并发还被害单位,被害单位的其余损失已由被告人退赔。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龚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综合考虑被盗物品价值、被告人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
华商报记者 宁军
2022年2月26日22时许,龚某某伪装后窜至西安市国际港务区华南城2号交易中心一楼,从相邻店铺顶棚进入中国黄金店,破坏红外线报警器及监控摄像头后进入该店,将店内1085.73克黄金首饰及18件金镶玉(玛瑙)戒指盗走,被盗物品价值共计616403元。逃离现场后,龚某某将部分黄金首饰销赃。
另查明,2022年2月24日,龚某某伙同丰某某(另案处理)驾车窜至周至县南大街一号工地,二人盗窃8.802吨钢筋后销赃。被盗钢筋价值44010元。
案发后,价值626767元的被盗物品已追回并发还被害单位,被害单位的其余损失已由被告人退赔。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龚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综合考虑被盗物品价值、被告人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
华商报记者 宁军
【#大美陕西# 影像展征集作品展播丨《初夏灞河美如画》】#陕亮十年# #飞阅新三秦# 作品名称:《初夏灞河美如画》
作者:张联庆
作品简介:灞桥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与陇海铁路平行,南岸前方就是陇海铁路灞桥站,东与灞河桥平行,曾是西安东去的一个必经通道。灞桥全长386.2 米,桥宽7米,两旁人行道各宽1.5米。灞桥北岸为西安世博园、南岸为东侧为隋唐灞桥遗址、西侧为灞河西岸滨海公园,观景效果极佳。
作者:张联庆
作品简介:灞桥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与陇海铁路平行,南岸前方就是陇海铁路灞桥站,东与灞河桥平行,曾是西安东去的一个必经通道。灞桥全长386.2 米,桥宽7米,两旁人行道各宽1.5米。灞桥北岸为西安世博园、南岸为东侧为隋唐灞桥遗址、西侧为灞河西岸滨海公园,观景效果极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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