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进口食品!亳州发布第10号通告】#亳州战“疫”#为全面防范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风险,进一步做好进口食品全覆盖、全链条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现就加强我市进口食品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从事进口食品(含进口水果,下同)生产加工、使用、销售、储存的生产经营单位,对进入我市的进口食品,必须查验该批次产品的“四证”( 进口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和产品追溯凭证等证明文件),索取并保存“四证”。无“四证”的进口食品不得用于生产加工、销售和储存。
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进口食品,必须于食品到达24小时前,按照规定向目的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备。进口冷链食品在“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进行报备;进口非冷链食品在“物防溯源系统”报备。不进行报备的,一律不得用于生产加工、使用、销售和储存。
三、省外首站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后按照预约时间进入我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按照“批批覆盖、件件检测”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取得出仓证明、消毒证明并加赋追溯码后方可用于生产加工、销售和储存。
四、省外首站进入我市的进口水果,报备后按照预约时间进入目的地进口水果集中监管站,落实“全报备、全进仓站、全检测、全消毒、全赋码”要求,取得出仓证明、消毒证明并加赋追溯码后方可用于生产加工、使用、销售和储存。
五、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入集中监管站的进口水果核酸检测由目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实施;预防性消毒、装卸搬运等费用由货主承担。监管仓(站)要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六、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在进入我市集中仓(站)前的运输过程中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发生混装的,同车货物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所需费用由货主承担。
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方应严格履行市场开办方的主体责任,对每一批入场交易的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严格查验“四证”和本地集中监管仓(站)出具的证明及赋码信息,证明和信息不准不全的不得入场交易;应加强对市场内经营户的管理和指导培训,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八、进口食品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所对应批次的进口食品按有关规定分级分类处理,人员、产品、环境的核酸检测由目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实施。
九、广大市民应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的进口食品,尽量不网购进口食品。
十、对不按照本通告规定报备进口食品、不进我市监管仓(站)的行为,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经营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经营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未查验供货者主体资格证明和食品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及未建立台账并如实记录食品信息等行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进口食品疫情防控管控要求,不配合进行进口食品集中监管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欢迎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110、12345、12315
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网址:
https://t.cn/A660ghLg
物防溯源系统网址:
https://t.cn/A660ghLr
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3 月31日
一、从事进口食品(含进口水果,下同)生产加工、使用、销售、储存的生产经营单位,对进入我市的进口食品,必须查验该批次产品的“四证”( 进口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和产品追溯凭证等证明文件),索取并保存“四证”。无“四证”的进口食品不得用于生产加工、销售和储存。
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进口食品,必须于食品到达24小时前,按照规定向目的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备。进口冷链食品在“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进行报备;进口非冷链食品在“物防溯源系统”报备。不进行报备的,一律不得用于生产加工、使用、销售和储存。
三、省外首站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后按照预约时间进入我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按照“批批覆盖、件件检测”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取得出仓证明、消毒证明并加赋追溯码后方可用于生产加工、销售和储存。
四、省外首站进入我市的进口水果,报备后按照预约时间进入目的地进口水果集中监管站,落实“全报备、全进仓站、全检测、全消毒、全赋码”要求,取得出仓证明、消毒证明并加赋追溯码后方可用于生产加工、使用、销售和储存。
五、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入集中监管站的进口水果核酸检测由目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实施;预防性消毒、装卸搬运等费用由货主承担。监管仓(站)要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六、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在进入我市集中仓(站)前的运输过程中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发生混装的,同车货物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所需费用由货主承担。
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方应严格履行市场开办方的主体责任,对每一批入场交易的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严格查验“四证”和本地集中监管仓(站)出具的证明及赋码信息,证明和信息不准不全的不得入场交易;应加强对市场内经营户的管理和指导培训,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八、进口食品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所对应批次的进口食品按有关规定分级分类处理,人员、产品、环境的核酸检测由目的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实施。
九、广大市民应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的进口食品,尽量不网购进口食品。
十、对不按照本通告规定报备进口食品、不进我市监管仓(站)的行为,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经营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经营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未查验供货者主体资格证明和食品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及未建立台账并如实记录食品信息等行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进口食品疫情防控管控要求,不配合进行进口食品集中监管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欢迎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110、12345、12315
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网址:
https://t.cn/A660ghLg
物防溯源系统网址:
https://t.cn/A660ghLr
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3 月31日
【#苏州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坍塌事故调查报告#】#苏州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坍塌事故7名责任人被移送起诉#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苏州市吴江区“7·12”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已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结案。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非法委托与承揽、错误的改造设计、混乱的施工管理及临时拼凑的拆墙作业人员等多因素叠加在一起导致的房屋坍塌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1年7月12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松陵街道油车路188号的苏州市四季开源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辅房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7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615万元。
事故发生后,江苏省人民政府成立苏州市吴江区“7·12”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坍塌事故调查组,由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总工会、省消防救援总队以及苏州市人民政府参加,并聘请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建设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专家参与调查。通过现场勘查、检测鉴定、调阅资料、人员问询、专家论证等,查明了事故直接原因和性质,查明了事故企业和相关单位违法违规问题,查明了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无任何加固及安全措施情况下,盲目拆除了底层六开间的全部承重横墙和绝大部分内纵墙,致使上部结构传力路径中断,二层楼面圈梁不足以承受上部二、三层墙体及二层楼面传来的荷载,导致该辅房自下而上连续坍塌。
事故调查组认定,苏州市四季开源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和苏州君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王安石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未经许可擅自组织施工、违法发包和改变经营场所建筑的主体和承重结构,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旅馆业经营,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苏州出彩装饰建筑工程公司违法承包、违法分包,未取得施工许可违规施工。
同时认定,苏州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未认真履行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职责,对改建装修工程实施阶段各方主体的监督管理存有漏洞,对装修拆墙作业中存在的违法建设、违法发包等行为失查失处。吴江区公安部门违规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吴江区城市管理部门处理群众举报事项不规范。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松陵街道落实“两违”专项治理行动不扎实不彻底,对既有建筑改建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存在盲区和漏洞,对酒店装修拆墙作业中存在的违法建设、违法发包等行为失管失处。吴江区未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两违”专项治理工作不力。苏州市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击非法违法建设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对相关部门责任落实监督不够。
对四季开源酒店和苏州君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安石等7名事故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移送起诉,对4家事故责任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在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查处。
事故调查组总结了事故教训,提出了防范措施建议,要求各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吸取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施工行为。全省各地特别是苏州市、吴江区要推进既有建筑安全治理体系建设,有效管控人员密集场所装修施工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既有建筑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深化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群防共治工作格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1年7月12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松陵街道油车路188号的苏州市四季开源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辅房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7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615万元。
事故发生后,江苏省人民政府成立苏州市吴江区“7·12”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坍塌事故调查组,由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总工会、省消防救援总队以及苏州市人民政府参加,并聘请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建设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专家参与调查。通过现场勘查、检测鉴定、调阅资料、人员问询、专家论证等,查明了事故直接原因和性质,查明了事故企业和相关单位违法违规问题,查明了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无任何加固及安全措施情况下,盲目拆除了底层六开间的全部承重横墙和绝大部分内纵墙,致使上部结构传力路径中断,二层楼面圈梁不足以承受上部二、三层墙体及二层楼面传来的荷载,导致该辅房自下而上连续坍塌。
事故调查组认定,苏州市四季开源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和苏州君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王安石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未经许可擅自组织施工、违法发包和改变经营场所建筑的主体和承重结构,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旅馆业经营,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苏州出彩装饰建筑工程公司违法承包、违法分包,未取得施工许可违规施工。
同时认定,苏州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未认真履行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职责,对改建装修工程实施阶段各方主体的监督管理存有漏洞,对装修拆墙作业中存在的违法建设、违法发包等行为失查失处。吴江区公安部门违规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吴江区城市管理部门处理群众举报事项不规范。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松陵街道落实“两违”专项治理行动不扎实不彻底,对既有建筑改建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存在盲区和漏洞,对酒店装修拆墙作业中存在的违法建设、违法发包等行为失管失处。吴江区未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两违”专项治理工作不力。苏州市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击非法违法建设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对相关部门责任落实监督不够。
对四季开源酒店和苏州君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安石等7名事故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移送起诉,对4家事故责任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在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查处。
事故调查组总结了事故教训,提出了防范措施建议,要求各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吸取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施工行为。全省各地特别是苏州市、吴江区要推进既有建筑安全治理体系建设,有效管控人员密集场所装修施工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既有建筑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深化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群防共治工作格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央视新闻客户端)
【每户祭扫不超过3人!南通开发区发布“文明祭扫”倡议书】
一、不提倡南通大市以外人员来园祭扫。市外来通返通祭扫人员应严格执行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提倡鲜花祭扫、网上祭扫、居家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树立移风易俗社会文明新风尚。市民可按照“南通开发区网络祭扫平台操作指南”进行网络祭扫。
二、墓园将根据落葬数、空间面积等因素,确定每日入园人数、车辆上限,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每户祭扫不超过3人。清明祭扫高峰时间:3月19日、20日,3月26日-4月5日,共13天,实行限流祭扫。
三、凡进入墓园祭扫的市民,要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主动出示“苏康码、行程卡”,配合体温监测,做好入园登记,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健康码、行程卡或体温异常等人员严禁入园祭扫。
四、墓园实行无烟祭扫,禁止焚烧祭祀用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关闭焚纸炉,可焚烧祭祀品一律不得带入墓园。
五、因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复杂,具体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疫情防控政策变化进行调整,殡葬服务处将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予以通告。
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共同维护祭扫秩序,对扰乱殡葬服务机构正常秩序,拒不服从疫情防控现场管理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链接: https://t.cn/A66J3CtH
一、不提倡南通大市以外人员来园祭扫。市外来通返通祭扫人员应严格执行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提倡鲜花祭扫、网上祭扫、居家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树立移风易俗社会文明新风尚。市民可按照“南通开发区网络祭扫平台操作指南”进行网络祭扫。
二、墓园将根据落葬数、空间面积等因素,确定每日入园人数、车辆上限,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每户祭扫不超过3人。清明祭扫高峰时间:3月19日、20日,3月26日-4月5日,共13天,实行限流祭扫。
三、凡进入墓园祭扫的市民,要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主动出示“苏康码、行程卡”,配合体温监测,做好入园登记,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健康码、行程卡或体温异常等人员严禁入园祭扫。
四、墓园实行无烟祭扫,禁止焚烧祭祀用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关闭焚纸炉,可焚烧祭祀品一律不得带入墓园。
五、因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复杂,具体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疫情防控政策变化进行调整,殡葬服务处将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予以通告。
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共同维护祭扫秩序,对扰乱殡葬服务机构正常秩序,拒不服从疫情防控现场管理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链接: https://t.cn/A66J3C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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