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士讲甲状腺与优生优育[超话]# 性与爱,终究不过是一场逝去的记忆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这世间最可贵的是什么,是情、是爱。没有情感的人生,是黑暗的、麻木的、无趣的。有情的人生才值得留恋,人生因有情而光彩,世界因有情才变得美丽。
世间的爱很多,大多讴歌的是男女之间的爱(父母子女之间是另一种形式的爱)。性与爱总是相伴相生,难分彼此。性很难脱离爱而发生,有爱必然会产生性,性爱是男女感情的两种表现形式。
爱是精神形式的表现,是以呵护为前提的付出;性是肉体的,是以珍爱为目的的占有。性不是爱的升华,爱也不是性的浓缩。性是爱的外在表现,爱是性的内在需求。性和爱共生于躯体,交织缠绕。
然而,生命是有限的,身体机能是逐渐衰弱的。爱会在激烈后变得寻常,性会在身体机能减弱后变得平淡。爱会在矛盾和磕碰中消失,性会在冲突和争执中磨灭。在生命要终结时,爱变成了亲,性则隐匿了。
人生不会永恒,身体不会永恒,爱不会永恒,性也不会永恒。就算不是人心在改变,时间流逝下的身体也在改变。爱还会存在,但不会再是曾经的爱,性不会存在,它以繁衍生命的形式而延续。
你老了,或许还记得曾经激情澎湃的爱、销魂浊骨的性,但你再也回不到曾经的时代,只能任由思绪去感知一下那种欢愉。在越来越模糊的记忆,在越来越动弹不得的躯体下,最终你还是挥手离去,不带走任何思念。
人生本就是一场充满遗憾的归途,不管是你没有得到的爱,还是没有满足的性,甚至于权力、财富、名誉,都想与你擦肩而过,你走的只有空无漆黑看不见猜不透想不明的归途。
不管你想不想放手,不管你有多留恋,你最终都不得不走。再深的爱,再纯的情,再美的性,都与你无关。人们总是幻想美好一直都在,然而美好却总是短暂,甚至转瞬即逝,让你留下深深的遗憾。
爱很美好,所以不断被颂扬、讴歌、称赞,然而纯美的爱很少,要么在短暂的激情过后趋于平淡,要么掺杂着各种利害关系,要么在熟悉后分崩离析。正是因为稀少,所以更加显得珍贵。
在性与爱的交织中,短暂的和谐并不难,难的是一直延续下去,从青丝到白头。多少人,在初识能把性和爱升华,但时间的流逝下,要么没爱了,要么没性了,要么什么都没有了,留下的只有彼此的不顺眼。
这世间大多美好,只能让人回忆,爱也好,性也罢,都是如此。多少人山盟海誓会携手一生,结果转身便各奔东西了;多少人信誓旦旦会相伴终老,结果下一秒便不知所终,再也没有音信。
是呀!再深的感情也经不起一次次冷淡相对,再爱的人也会在一次次伤害着觉醒。不管是对的时间遇到错的人,还是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不能走到最后的迟早都会离开,拦也拦不住,留下的只有记忆。
大多数人都抱着从一而终的想法,可在现实的煎熬折磨下,许多人都放弃了初衷、背离了初心,走向了适合自己的方向,该走的路上。曾经的美好,在岁月的长河中烟消云散,曾经的记忆,在时间的幽深中消失无形。
得不到的也好,经历过的也罢;伴随着的也好,拥有着的也罢;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都不会带走,甚至只会被遗忘。你所念想,别人不一定会念想;你所遗憾,别人不一定会遗憾;因此,忘怀才是最好。
人生的意义,便是见证和创造美好。生命的形式,便是存在和延续存在。性与爱,既是人生的历程,也是生命的历程。性与爱的完美结合,便是存在的最美记忆。然而再美,也终不过是一场随生命离去而逝去的记忆。
原创:苍柳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这世间最可贵的是什么,是情、是爱。没有情感的人生,是黑暗的、麻木的、无趣的。有情的人生才值得留恋,人生因有情而光彩,世界因有情才变得美丽。
世间的爱很多,大多讴歌的是男女之间的爱(父母子女之间是另一种形式的爱)。性与爱总是相伴相生,难分彼此。性很难脱离爱而发生,有爱必然会产生性,性爱是男女感情的两种表现形式。
爱是精神形式的表现,是以呵护为前提的付出;性是肉体的,是以珍爱为目的的占有。性不是爱的升华,爱也不是性的浓缩。性是爱的外在表现,爱是性的内在需求。性和爱共生于躯体,交织缠绕。
然而,生命是有限的,身体机能是逐渐衰弱的。爱会在激烈后变得寻常,性会在身体机能减弱后变得平淡。爱会在矛盾和磕碰中消失,性会在冲突和争执中磨灭。在生命要终结时,爱变成了亲,性则隐匿了。
人生不会永恒,身体不会永恒,爱不会永恒,性也不会永恒。就算不是人心在改变,时间流逝下的身体也在改变。爱还会存在,但不会再是曾经的爱,性不会存在,它以繁衍生命的形式而延续。
你老了,或许还记得曾经激情澎湃的爱、销魂浊骨的性,但你再也回不到曾经的时代,只能任由思绪去感知一下那种欢愉。在越来越模糊的记忆,在越来越动弹不得的躯体下,最终你还是挥手离去,不带走任何思念。
人生本就是一场充满遗憾的归途,不管是你没有得到的爱,还是没有满足的性,甚至于权力、财富、名誉,都想与你擦肩而过,你走的只有空无漆黑看不见猜不透想不明的归途。
不管你想不想放手,不管你有多留恋,你最终都不得不走。再深的爱,再纯的情,再美的性,都与你无关。人们总是幻想美好一直都在,然而美好却总是短暂,甚至转瞬即逝,让你留下深深的遗憾。
爱很美好,所以不断被颂扬、讴歌、称赞,然而纯美的爱很少,要么在短暂的激情过后趋于平淡,要么掺杂着各种利害关系,要么在熟悉后分崩离析。正是因为稀少,所以更加显得珍贵。
在性与爱的交织中,短暂的和谐并不难,难的是一直延续下去,从青丝到白头。多少人,在初识能把性和爱升华,但时间的流逝下,要么没爱了,要么没性了,要么什么都没有了,留下的只有彼此的不顺眼。
这世间大多美好,只能让人回忆,爱也好,性也罢,都是如此。多少人山盟海誓会携手一生,结果转身便各奔东西了;多少人信誓旦旦会相伴终老,结果下一秒便不知所终,再也没有音信。
是呀!再深的感情也经不起一次次冷淡相对,再爱的人也会在一次次伤害着觉醒。不管是对的时间遇到错的人,还是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不能走到最后的迟早都会离开,拦也拦不住,留下的只有记忆。
大多数人都抱着从一而终的想法,可在现实的煎熬折磨下,许多人都放弃了初衷、背离了初心,走向了适合自己的方向,该走的路上。曾经的美好,在岁月的长河中烟消云散,曾经的记忆,在时间的幽深中消失无形。
得不到的也好,经历过的也罢;伴随着的也好,拥有着的也罢;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都不会带走,甚至只会被遗忘。你所念想,别人不一定会念想;你所遗憾,别人不一定会遗憾;因此,忘怀才是最好。
人生的意义,便是见证和创造美好。生命的形式,便是存在和延续存在。性与爱,既是人生的历程,也是生命的历程。性与爱的完美结合,便是存在的最美记忆。然而再美,也终不过是一场随生命离去而逝去的记忆。
原创:苍柳
#听说你想当我主人#
夜深人静,窗外的马路空荡无人,只有树影三三两两散落着,马路对面的老楼尚亮着的一排窗口透出呈渐变黄色的微光。
我突然很想不属于我的,但在我心里始终留有一个位置的小狗长毛,关于长毛其实翻来覆去的记忆片段只有那么几处,可我依旧不厌其烦想讲,源于我对它的思念。
我从小喜欢狗,大概有一点因为家人说“狗是忠臣,猫是奸臣”,屁大点的孩子向着光向着正能量向着正三观向着一切美好的正派的方向前进,加上被经父母上接回家暂住一周的小奶猫夜里叼手指磨牙痛醒,送去姥姥家还是这只猫,不小心把脚丫子搭它身上被狠狠挠了一爪子,以及长大后也不招猫喜欢,多少对猫有些偏见。
直到去年接回豆包,豆包按头怼着我把所有对猫猫的无感和偏见通通擦掉,发自心底跟诵:圣火昭昭,圣火妙妙,凡我弟子,喵喵喵喵.jpg
但我也仍喜欢狗,如果说豆包让我诚心诚意加入喵喵教,长毛便是我对狗最初的印象和所有爱的来源,并由姥姥家小白尤其大黄顺延,在元宝这“变现”达至巅峰。
长毛是乡下老爷子家的狗,老爷子那时候脾气豪爽身体硬朗,一家族的大家长,但是印象中他不喜欢猫狗,也谈不上善待。
所以也不知晓为什么会突然多了长毛,可能是当时乡下的土狗太廉价,谁家狗生了直接送,老爷子家有个院子,也不差一口剩饭,顺手接回来看家吧。
乡下是不分狗的品种的,小时候在小城的宠物市场几十块的狗也没有闲钱买,当然父母上也绝对不许买。而几百块的宠物狗崽已经是当时认知中的天价,对老爷子那辈老人大概更像个不能理解的笑话。
我至今也不知道长毛是什么品种的狗,白色的毛很长,小型犬,小时候以为它是地包天狗或是天包地,或是小京巴,因为当时能见到的狗有腊肠有松狮还有西施犬,只有小京巴跟它有些像但又不完全像,长毛看来更瘦更灵动些。
春夏秋冬,长毛都住在院子中间放煤的小棚子里,那里有一个小小的窝,因为跟黑煤块挨一起,寒暑假回去时长毛身上总是灰扑扑黑漆漆的,至今不记得它干干净净纯白色的样子。
它的待遇也远不如姥姥家的大黄和小白,虽然当时老一辈养狗没听说过狗粮更不提生骨肉之类讲究营养搭配,但至少专属两个海碗狗盆,不管是拌饭还是剩菜,咕噜咕噜吃得也香也够,直到姥姥走了,姥爷转住舅舅家,无人有心再养,大黄小白也被天各一方送走前,记忆中它俩的毛一直是干干净净光溜水滑的。
长毛则始终是消瘦、脏兮兮的,冬天回去时在煤棚里跟煤块和东北呼啸的寒风为伴。
我喜欢狗,更喜欢长毛,所以仗着家里比较受宠的最小的孩子的身份,偷偷开门,把长毛放进有暖气的屋里蹭蹭暖风,它会欢快地冲进来,在老爷子和几个伯伯呵斥前,将爪子贴近中央的暖气片,母上帮着打圆场夸夸长毛是一只多么有灵性的狗,大家也就让它在屋里多呆一会。
过年时,冰箱会有塞得满满的各类肉,橱柜里是各种熟食,女人们忙着做饭炒菜切肉,我偷偷顺几片肘子肉,拿出去喂长毛。
我跟长毛的友谊大概在那时候建立,又在我离开后被遗忘,在第二年假期时重塑,而我乐此不疲。
至今想想,我没能为长毛多做些什么,不过是喂些肉,跟它在院子中玩上半天,偷偷放进屋蹭会暖风,不过如此,但是那么丁点的时候,真的英雄情节自以为是觉得对它已经在尽力好了。
母上虽然也很喜欢狗,但对我的做法不太赞同,她对我说,你现在这么做这么喂它,等你走了之后呢,它落差会更大。
但是每次回去还是偷偷放偷偷喂,而母上也会帮我打掩护,切肉给我拿出去喂。
母上一直觉得长毛不认识我,也不喜欢我,正如后来她打击我说元宝不喜欢我。
但我总记得,长毛摇着尾巴,在院里跟着屁大点的我跑来跑去,从前屋耍到后屋。因为当时没有明令科学养狗必须栓绳,乡下只有很凶的看家护院的大狼狗会栓着铁链,也有被挣脱的风险,而在堆砌垃圾流有臭水沟的土路旁,常见到毛脏得分不清颜色,长到遮住眼睛,四处捡食吃垃圾的流浪狗。
狂犬病的恐怖流传至今,更根植在老一辈和父母一代心里。因此,父母上坚决不许我摸长毛,更不准被长毛舔手。
于是,我小心地偷偷地摸两把长毛背上的毛毛,那些毛毛并不顺滑,但我依旧很开心。长毛也很乖,不咬也不舔。
长毛是小型犬,也不见多凶狠,但某一次我从后院过窄道回老爷子家时,途遇一只跟长毛差不多身形的灰扑扑的流浪狗,没对视也不敢招惹,但它汪了几声直直冲向我,紧急弯腰作势捡石头的土法子也没能生效,吓得我撒丫子逃命跑回院子,而那只流浪狗也叫了一路穷追不舍跟我进了院子。
运动渣渣没能跑出生命极限,但万幸成功进了卧房门。然后就见长毛从煤棚出来,寸步不让跟流浪狗对吼。
至今仍觉英勇。
再便是每次跟着父母上,被老爷子一行人送上回城的大巴。
长毛会跟着我们走,我们走出多远,它便要跟多远,直到被老爷子或是伯伯丢石子,大声呵斥赶回去,它还会偷偷再跟一程。
于是我不止一次问母上,可不可以把长毛带走,也每一次得到一样失望的答案。
往乡下打电话或是老爷子难得过来住几天时,我也会问上两句,长毛怎么样。
得到的答案是,一切都好。
直到忘记什么时候,我再回去时,煤棚是空荡荡的。
我找不到我见过的最聪明最可爱又乖又可怜巴巴的,世上我最喜欢的小狗长毛。
我再没见过它。
大概率是病死了,但我没有问,或是记忆抹去了我问后的答案。
因为我更愿意相信也幻想着,它不喜欢那个小煤棚,因而某一天它终于决定冲出院子,也像见过的三三两两的流浪狗那样,去浪迹天涯。
这样,它一直在我心里流浪,成长在我的世界。在我想它的时候,就把那些不多的片段翻出来看看说说。
想想如果能穿回过去,也很好,我能再见见它,毕竟没有手机的那时候,我因为没有一张它的照片,现在已经不记得它到底长什么样子。我也要把它带走,因为有养元宝的一些经验,我想也可以把长毛养得漂漂亮亮、白白净净的。
我知道没有如果,所以就在此时咀嚼些过去。
夜深人静,窗外的马路空荡无人,只有树影三三两两散落着,马路对面的老楼尚亮着的一排窗口透出呈渐变黄色的微光。
我突然很想不属于我的,但在我心里始终留有一个位置的小狗长毛,关于长毛其实翻来覆去的记忆片段只有那么几处,可我依旧不厌其烦想讲,源于我对它的思念。
我从小喜欢狗,大概有一点因为家人说“狗是忠臣,猫是奸臣”,屁大点的孩子向着光向着正能量向着正三观向着一切美好的正派的方向前进,加上被经父母上接回家暂住一周的小奶猫夜里叼手指磨牙痛醒,送去姥姥家还是这只猫,不小心把脚丫子搭它身上被狠狠挠了一爪子,以及长大后也不招猫喜欢,多少对猫有些偏见。
直到去年接回豆包,豆包按头怼着我把所有对猫猫的无感和偏见通通擦掉,发自心底跟诵:圣火昭昭,圣火妙妙,凡我弟子,喵喵喵喵.jpg
但我也仍喜欢狗,如果说豆包让我诚心诚意加入喵喵教,长毛便是我对狗最初的印象和所有爱的来源,并由姥姥家小白尤其大黄顺延,在元宝这“变现”达至巅峰。
长毛是乡下老爷子家的狗,老爷子那时候脾气豪爽身体硬朗,一家族的大家长,但是印象中他不喜欢猫狗,也谈不上善待。
所以也不知晓为什么会突然多了长毛,可能是当时乡下的土狗太廉价,谁家狗生了直接送,老爷子家有个院子,也不差一口剩饭,顺手接回来看家吧。
乡下是不分狗的品种的,小时候在小城的宠物市场几十块的狗也没有闲钱买,当然父母上也绝对不许买。而几百块的宠物狗崽已经是当时认知中的天价,对老爷子那辈老人大概更像个不能理解的笑话。
我至今也不知道长毛是什么品种的狗,白色的毛很长,小型犬,小时候以为它是地包天狗或是天包地,或是小京巴,因为当时能见到的狗有腊肠有松狮还有西施犬,只有小京巴跟它有些像但又不完全像,长毛看来更瘦更灵动些。
春夏秋冬,长毛都住在院子中间放煤的小棚子里,那里有一个小小的窝,因为跟黑煤块挨一起,寒暑假回去时长毛身上总是灰扑扑黑漆漆的,至今不记得它干干净净纯白色的样子。
它的待遇也远不如姥姥家的大黄和小白,虽然当时老一辈养狗没听说过狗粮更不提生骨肉之类讲究营养搭配,但至少专属两个海碗狗盆,不管是拌饭还是剩菜,咕噜咕噜吃得也香也够,直到姥姥走了,姥爷转住舅舅家,无人有心再养,大黄小白也被天各一方送走前,记忆中它俩的毛一直是干干净净光溜水滑的。
长毛则始终是消瘦、脏兮兮的,冬天回去时在煤棚里跟煤块和东北呼啸的寒风为伴。
我喜欢狗,更喜欢长毛,所以仗着家里比较受宠的最小的孩子的身份,偷偷开门,把长毛放进有暖气的屋里蹭蹭暖风,它会欢快地冲进来,在老爷子和几个伯伯呵斥前,将爪子贴近中央的暖气片,母上帮着打圆场夸夸长毛是一只多么有灵性的狗,大家也就让它在屋里多呆一会。
过年时,冰箱会有塞得满满的各类肉,橱柜里是各种熟食,女人们忙着做饭炒菜切肉,我偷偷顺几片肘子肉,拿出去喂长毛。
我跟长毛的友谊大概在那时候建立,又在我离开后被遗忘,在第二年假期时重塑,而我乐此不疲。
至今想想,我没能为长毛多做些什么,不过是喂些肉,跟它在院子中玩上半天,偷偷放进屋蹭会暖风,不过如此,但是那么丁点的时候,真的英雄情节自以为是觉得对它已经在尽力好了。
母上虽然也很喜欢狗,但对我的做法不太赞同,她对我说,你现在这么做这么喂它,等你走了之后呢,它落差会更大。
但是每次回去还是偷偷放偷偷喂,而母上也会帮我打掩护,切肉给我拿出去喂。
母上一直觉得长毛不认识我,也不喜欢我,正如后来她打击我说元宝不喜欢我。
但我总记得,长毛摇着尾巴,在院里跟着屁大点的我跑来跑去,从前屋耍到后屋。因为当时没有明令科学养狗必须栓绳,乡下只有很凶的看家护院的大狼狗会栓着铁链,也有被挣脱的风险,而在堆砌垃圾流有臭水沟的土路旁,常见到毛脏得分不清颜色,长到遮住眼睛,四处捡食吃垃圾的流浪狗。
狂犬病的恐怖流传至今,更根植在老一辈和父母一代心里。因此,父母上坚决不许我摸长毛,更不准被长毛舔手。
于是,我小心地偷偷地摸两把长毛背上的毛毛,那些毛毛并不顺滑,但我依旧很开心。长毛也很乖,不咬也不舔。
长毛是小型犬,也不见多凶狠,但某一次我从后院过窄道回老爷子家时,途遇一只跟长毛差不多身形的灰扑扑的流浪狗,没对视也不敢招惹,但它汪了几声直直冲向我,紧急弯腰作势捡石头的土法子也没能生效,吓得我撒丫子逃命跑回院子,而那只流浪狗也叫了一路穷追不舍跟我进了院子。
运动渣渣没能跑出生命极限,但万幸成功进了卧房门。然后就见长毛从煤棚出来,寸步不让跟流浪狗对吼。
至今仍觉英勇。
再便是每次跟着父母上,被老爷子一行人送上回城的大巴。
长毛会跟着我们走,我们走出多远,它便要跟多远,直到被老爷子或是伯伯丢石子,大声呵斥赶回去,它还会偷偷再跟一程。
于是我不止一次问母上,可不可以把长毛带走,也每一次得到一样失望的答案。
往乡下打电话或是老爷子难得过来住几天时,我也会问上两句,长毛怎么样。
得到的答案是,一切都好。
直到忘记什么时候,我再回去时,煤棚是空荡荡的。
我找不到我见过的最聪明最可爱又乖又可怜巴巴的,世上我最喜欢的小狗长毛。
我再没见过它。
大概率是病死了,但我没有问,或是记忆抹去了我问后的答案。
因为我更愿意相信也幻想着,它不喜欢那个小煤棚,因而某一天它终于决定冲出院子,也像见过的三三两两的流浪狗那样,去浪迹天涯。
这样,它一直在我心里流浪,成长在我的世界。在我想它的时候,就把那些不多的片段翻出来看看说说。
想想如果能穿回过去,也很好,我能再见见它,毕竟没有手机的那时候,我因为没有一张它的照片,现在已经不记得它到底长什么样子。我也要把它带走,因为有养元宝的一些经验,我想也可以把长毛养得漂漂亮亮、白白净净的。
我知道没有如果,所以就在此时咀嚼些过去。
摇曳的第四人——小狐狸。昨天才看到之前的哄睡有回马枪。看完了回马枪的内容。虽然我感觉她对观众的心的拿捏还是不到位,或者因为现场其实巨tm多工作人员,她实在是没办法再亲密了,所以最终呈现的效果就是这样。
但是这里我留意到她换了人称代词。这个人称代词不是“我”也不是“no”而是“小狐狸”。稍微推演了一下“小狐狸”是“no”的逃逸人称代词。因为她一直都在回避某些问题。有个形容句“像鱼回避的游过周身的水泡” 这种回避在我眼里是件好事,因为她的理性和感性一直在拉扯,犹豫,挣扎。因为她认为她不应该产生多余的不必要的感情,但是她感性层面上又产生了。于是生出了这种回避。
于是从“no”这个人称代词中,她又逃逸出来了第四方“小狐狸”作为处理自己矛盾情绪的突破口。为什么这个“小狐狸”是逃逸的第四方。因为在小狐狸和冰淇淋的互动中。虽然修饰狐狸用了“小”字。但冰淇淋的主体却是投入了“小狐狸”的怀中。看来小狐狸怀抱的容积并不“小”啊。
另外是,冰淇淋对小狐狸的怀抱的态度。这个态度在她的预设故事里很奇怪。你想怎么睡觉?是我给你讲故事?还是抱着你睡?
而小狐狸预设答案是“啊,怎么老是这两样啊。”里面充斥着“我”这个角色,对被爱的不确定,不肯定性。
正常来说冰淇淋肯定是“要抱抱”“要抱抱”“要抱抱”
故而“小狐狸”其实她没有办法处理“no”和冰淇淋之间的在理性的她认为已经产生的不必要的感性色彩后。继续逃逸而产生的第四方。
(话说我确实也常常幻想趴在no怀里,啥也不干,就是静静的融化,也许在某个平行位面上会有一个冰淇淋拥抱小狐狸也不会弄脏她的皮毛的地方。)
(她对冰淇淋持有的态度是,见过花开就很好;但此刻却想将花拥有。我对她的态度是,如何单凭爱意,将富士山私有。)
(很多时候我珍惜这种共情,珍惜着自然而然能想到冰淇淋是趴在她怀里的被她抱着的一团;也喜欢这种互相之间的,我想将你私有却不可能的臆想。)
但是这里我留意到她换了人称代词。这个人称代词不是“我”也不是“no”而是“小狐狸”。稍微推演了一下“小狐狸”是“no”的逃逸人称代词。因为她一直都在回避某些问题。有个形容句“像鱼回避的游过周身的水泡” 这种回避在我眼里是件好事,因为她的理性和感性一直在拉扯,犹豫,挣扎。因为她认为她不应该产生多余的不必要的感情,但是她感性层面上又产生了。于是生出了这种回避。
于是从“no”这个人称代词中,她又逃逸出来了第四方“小狐狸”作为处理自己矛盾情绪的突破口。为什么这个“小狐狸”是逃逸的第四方。因为在小狐狸和冰淇淋的互动中。虽然修饰狐狸用了“小”字。但冰淇淋的主体却是投入了“小狐狸”的怀中。看来小狐狸怀抱的容积并不“小”啊。
另外是,冰淇淋对小狐狸的怀抱的态度。这个态度在她的预设故事里很奇怪。你想怎么睡觉?是我给你讲故事?还是抱着你睡?
而小狐狸预设答案是“啊,怎么老是这两样啊。”里面充斥着“我”这个角色,对被爱的不确定,不肯定性。
正常来说冰淇淋肯定是“要抱抱”“要抱抱”“要抱抱”
故而“小狐狸”其实她没有办法处理“no”和冰淇淋之间的在理性的她认为已经产生的不必要的感性色彩后。继续逃逸而产生的第四方。
(话说我确实也常常幻想趴在no怀里,啥也不干,就是静静的融化,也许在某个平行位面上会有一个冰淇淋拥抱小狐狸也不会弄脏她的皮毛的地方。)
(她对冰淇淋持有的态度是,见过花开就很好;但此刻却想将花拥有。我对她的态度是,如何单凭爱意,将富士山私有。)
(很多时候我珍惜这种共情,珍惜着自然而然能想到冰淇淋是趴在她怀里的被她抱着的一团;也喜欢这种互相之间的,我想将你私有却不可能的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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