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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半年,飞傲推出了M11 Plus、K9 Pro ESS版、Q3 MQA版、KA1、KA2、FF3等产品;6款产品更新了固件,飞傲音乐APP也在不断更新版本;十余款产品分别获得Headfonia、VGP、IB Times、HiVi Summer Best Buy 的授奖;还有两次新品发布会的筹划,让大家的买得尽兴,听得开心!接下来,我们也要一起创造出更多悦耳动心的产品![音乐]#飞傲每月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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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日期:2022年6月30日
运行线路:广州公交B7路
运行区段:东圃客运站总站至海珠客运站总站
运营主体: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中片区五车队
车辆自编:3-3-0645车牌号码:粤A.31728D
使用车型:GZ6122LGEV(K9KA)
生产厂家: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
乘坐区间:敦和站-海珠客运站总站 https://t.cn/RJZraCb
运行线路:广州公交B7路
运行区段:东圃客运站总站至海珠客运站总站
运营主体: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中片区五车队
车辆自编:3-3-0645车牌号码:粤A.31728D
使用车型:GZ6122LGEV(K9KA)
生产厂家: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
乘坐区间:敦和站-海珠客运站总站 https://t.cn/RJZraCb
#五大曝光行动# #新闻通稿# 为扎实做好2022年“减量控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宣传“五大曝光”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现将2022年3月“五大曝光”通报如下:
一、突出违法车辆及突出违法人员曝光
2022年3月3日,刘某驾驶号牌为川KW***9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汉渝大道处,因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民警用呼气酒精浓度测试仪对刘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44毫克/100毫升。
2022年3月3日,宋某驾驶号牌为川K7***6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汉渝大道处,因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民警用呼气酒精浓度测试仪对宋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53毫克/100毫升。
2022年3月3日,闵某驾驶号牌为川A5***5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汉渝大道处,因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民警用呼气酒精浓度测试仪对闵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27毫克/100毫升。
2022年3月4日,周某驾驶号牌为川KG***X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松山南路处,因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民警用呼气酒精浓度测试仪对周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65毫克/100毫升。
2022年3月5日,范某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松山南路处,因涉嫌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民警用呼气酒精浓度测试仪对范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49毫克/100毫升。
2022年3月17日,颜某驾驶号牌为川C7***5的小型汽车行驶至松山南路处,因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民警用呼气酒精浓度测试仪对颜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69毫克/100毫升。
二、典型事故案例
2021年12月8日,驾驶人闵某驾驶川KQZXXX号小型普通客车,从平安路方向经红牌路往眺洲路方向行驶,行至内江市东兴区境内:红牌路西段82号外时,与经人行横道横过道路的行人毛某某相撞,造成行人毛某某受伤,毛某某经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无效,于2021年12月8日宣布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驾驶人闵某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021年12月13日,驾驶人杨某某驾驶渝BV3XXX号重型自卸货车,从内江市职业技术学院方向经汉安大道往321国道方向行驶,行至内江市高新区境内:汉安大道与学院路(高三路至汉安大道)交通路口右转弯时,与同方向行驶的,由驾驶人钱某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驾驶人钱某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驾驶人杨某某驾车向右转弯时对其他车辆情况观察不足,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三、事故多发路段
1、(安岳—内江)S427省道25kM+200米处:S弯道下坡无减速带,无限速标示标牌、无S弯道标示标牌,易发生交通事故。
2、(安岳—内江)S427省道25kM+450米处:长下坡无减速带,无解除限速标示标牌,易发生交通事故。
3、新江街道红光路加气站往制药厂方向:路测波形护栏缺失,易发生交通事故。
四、高风险运输企业
1、内江鸿富运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有重型货车/挂车逾期未年检4辆。
2、内江鸿滨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有重型货车/挂车逾期未年检2辆。
3、内江鸿运达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有重型货车/挂车逾期未年检6辆。
4、内江市凯跃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有重型货车/挂车逾期未年检3辆。
5、四川快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有重型货车/挂车逾期未年检2辆。
五、超员
2022年3月2日,李某驾驶号牌为川KD***9的小型面包车行驶至内资路处,经查,该车核定人数7人,实载8人。因涉嫌实施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
2022年3月3日,何某驾驶号牌为川KU***5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内资路处,经查,该车核定人数5人,实载6人。因涉嫌实施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2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
2022年3月10日,杜某驾驶号牌为川KG***5的小型面包车行驶至内资路处,经查,该车核定人数7人,实载8人。因涉嫌实施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
2022年3月18日,张某驾驶号牌为川KX***1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南美路处,经查,该车核定人数5人,实载6人。因涉嫌实施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2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
2022年3月18日,钟某驾驶号牌为川KA***3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南美路处,经查,该车核定人数5人,实载6人。因涉嫌实施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2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
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3月10日
一、突出违法车辆及突出违法人员曝光
2022年3月3日,刘某驾驶号牌为川KW***9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汉渝大道处,因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民警用呼气酒精浓度测试仪对刘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44毫克/100毫升。
2022年3月3日,宋某驾驶号牌为川K7***6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汉渝大道处,因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民警用呼气酒精浓度测试仪对宋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53毫克/100毫升。
2022年3月3日,闵某驾驶号牌为川A5***5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汉渝大道处,因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民警用呼气酒精浓度测试仪对闵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27毫克/100毫升。
2022年3月4日,周某驾驶号牌为川KG***X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松山南路处,因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民警用呼气酒精浓度测试仪对周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65毫克/100毫升。
2022年3月5日,范某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松山南路处,因涉嫌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民警用呼气酒精浓度测试仪对范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49毫克/100毫升。
2022年3月17日,颜某驾驶号牌为川C7***5的小型汽车行驶至松山南路处,因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民警用呼气酒精浓度测试仪对颜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69毫克/100毫升。
二、典型事故案例
2021年12月8日,驾驶人闵某驾驶川KQZXXX号小型普通客车,从平安路方向经红牌路往眺洲路方向行驶,行至内江市东兴区境内:红牌路西段82号外时,与经人行横道横过道路的行人毛某某相撞,造成行人毛某某受伤,毛某某经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无效,于2021年12月8日宣布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驾驶人闵某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021年12月13日,驾驶人杨某某驾驶渝BV3XXX号重型自卸货车,从内江市职业技术学院方向经汉安大道往321国道方向行驶,行至内江市高新区境内:汉安大道与学院路(高三路至汉安大道)交通路口右转弯时,与同方向行驶的,由驾驶人钱某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驾驶人钱某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驾驶人杨某某驾车向右转弯时对其他车辆情况观察不足,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三、事故多发路段
1、(安岳—内江)S427省道25kM+200米处:S弯道下坡无减速带,无限速标示标牌、无S弯道标示标牌,易发生交通事故。
2、(安岳—内江)S427省道25kM+450米处:长下坡无减速带,无解除限速标示标牌,易发生交通事故。
3、新江街道红光路加气站往制药厂方向:路测波形护栏缺失,易发生交通事故。
四、高风险运输企业
1、内江鸿富运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有重型货车/挂车逾期未年检4辆。
2、内江鸿滨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有重型货车/挂车逾期未年检2辆。
3、内江鸿运达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有重型货车/挂车逾期未年检6辆。
4、内江市凯跃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有重型货车/挂车逾期未年检3辆。
5、四川快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有重型货车/挂车逾期未年检2辆。
五、超员
2022年3月2日,李某驾驶号牌为川KD***9的小型面包车行驶至内资路处,经查,该车核定人数7人,实载8人。因涉嫌实施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
2022年3月3日,何某驾驶号牌为川KU***5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内资路处,经查,该车核定人数5人,实载6人。因涉嫌实施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2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
2022年3月10日,杜某驾驶号牌为川KG***5的小型面包车行驶至内资路处,经查,该车核定人数7人,实载8人。因涉嫌实施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
2022年3月18日,张某驾驶号牌为川KX***1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南美路处,经查,该车核定人数5人,实载6人。因涉嫌实施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2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
2022年3月18日,钟某驾驶号牌为川KA***3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南美路处,经查,该车核定人数5人,实载6人。因涉嫌实施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2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
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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