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疫情# 【4月23日0-24时疫情通报】#黑龙江城市服务台# 4月23日0-24时,哈尔滨市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26例,其中双城区16例、南岗区6例、香坊区3例、道里区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6例,其中双城区9例、香坊区3例、南岗区2例、平房区2例。上述病例均为隔离管控期间核酸检测或对重点人群主动排查发现。新增阳性感染者均已闭环转入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观察治疗。专家组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结合临床、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核酸检测结果,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目前,流调溯源、密接排查、核酸检测、环境消毒和基因测序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新增确诊病例主要情况:
确诊病例63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幸福街道久援村。
确诊病例63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东官镇东富村。
确诊病例63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东方国际小区二期。
确诊病例63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幸福街道永支村。
确诊病例63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航天家园小区。
确诊病例637: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牧校小区。
确诊病例638: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承旭街道真理社区。
确诊病例639: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恒盛新天地小区。
确诊病例640: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建兴家园小区。
确诊病例64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财政局家属楼。
确诊病例64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金园一品小区。
确诊病例64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翠海名苑小区。
确诊病例64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承恩街道富乡村。
确诊病例64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幸福街道庆宁村。
确诊病例64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浩宁新城小区B区
确诊病例647: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建设大厦。
确诊病例648: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王岗镇哈达村。
确诊病例649: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国际饭店。
确诊病例650: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新华印刷厂家属楼。
确诊病例65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爱达晶品小区。
确诊病例65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哈西华府小区。
确诊病例65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明园丽景小区。
确诊病例65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香坊区朝阳镇永胜村。
确诊病例65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香坊区旭升街49号。
确诊病例65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香坊区朝阳镇平顺村。
确诊病例657: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道里区汇智中心小区B座。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513: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农丰镇双利村。
无症状感染者514: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承恩街道富乡村。
无症状感染者515: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枫桥郡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516-519: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律政家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520: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幸福街道庆城村。
无症状感染者521: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恒盛新天地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522: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香坊区招商诺丁山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523: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香坊区福泰名苑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524: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香坊区朝阳屯。
无症状感染者525: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海城街176号。
无症状感染者526: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红星家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527: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平房区东轻花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528: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平房区北月家园小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提醒广大市民:
请与阳性感染者行踪轨迹有过同时空、同轨迹交集,特别是同时间去过相同地点或乘坐过同车次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并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规范佩戴口罩到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链条,经专家综合研判,市指挥部发布第60号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作新规定的事项仍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53、55、56、57、59号公告执行。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新增确诊病例主要情况:
确诊病例63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幸福街道久援村。
确诊病例63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东官镇东富村。
确诊病例63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东方国际小区二期。
确诊病例63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幸福街道永支村。
确诊病例63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航天家园小区。
确诊病例637: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牧校小区。
确诊病例638: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承旭街道真理社区。
确诊病例639: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恒盛新天地小区。
确诊病例640: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建兴家园小区。
确诊病例64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财政局家属楼。
确诊病例64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金园一品小区。
确诊病例64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翠海名苑小区。
确诊病例64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承恩街道富乡村。
确诊病例64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幸福街道庆宁村。
确诊病例64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浩宁新城小区B区
确诊病例647: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建设大厦。
确诊病例648: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王岗镇哈达村。
确诊病例649: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国际饭店。
确诊病例650: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新华印刷厂家属楼。
确诊病例65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爱达晶品小区。
确诊病例65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哈西华府小区。
确诊病例65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明园丽景小区。
确诊病例65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香坊区朝阳镇永胜村。
确诊病例65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香坊区旭升街49号。
确诊病例65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香坊区朝阳镇平顺村。
确诊病例657: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道里区汇智中心小区B座。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513: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农丰镇双利村。
无症状感染者514: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承恩街道富乡村。
无症状感染者515: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枫桥郡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516-519: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律政家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520: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幸福街道庆城村。
无症状感染者521: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恒盛新天地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522: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香坊区招商诺丁山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523: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香坊区福泰名苑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524: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香坊区朝阳屯。
无症状感染者525: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海城街176号。
无症状感染者526: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红星家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527: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平房区东轻花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528: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平房区北月家园小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提醒广大市民:
请与阳性感染者行踪轨迹有过同时空、同轨迹交集,特别是同时间去过相同地点或乘坐过同车次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并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规范佩戴口罩到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链条,经专家综合研判,市指挥部发布第60号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作新规定的事项仍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53、55、56、57、59号公告执行。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4月23日0-24时哈尔滨市疫情通报】
4 月 23 日 0-24 时,哈尔滨市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 26 例,其中双城区 16 例、南岗区 6 例、香坊区 3 例、道里区 1 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16 例,其中双城区 9 例、香坊区 3 例、南岗区 2 例、平房区 2 例。上述病例均为隔离管控期间核酸检测或对重点人群主动排查发现。新增阳性感染者均已闭环转入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观察治疗。专家组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结合临床、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核酸检测结果,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目前,流调溯源、密接排查、核酸检测、环境消毒和基因测序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新增确诊病例主要情况:
确诊病例 63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幸福街道久援村。
确诊病例 63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东官镇东富村。
确诊病例 63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东方国际小区二期。
确诊病例 63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幸福街道永支村。
确诊病例 63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航天家园小区。
确诊病例 637: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牧校小区。
确诊病例 638: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承旭街道真理社区。
确诊病例 639: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恒盛新天地小区。
确诊病例 640: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建兴家园小区。
确诊病例 64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财政局家属楼。
确诊病例 64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金园一品小区。
确诊病例 64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翠海名苑小区。
确诊病例 64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承恩街道富乡村。
确诊病例 64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幸福街道庆宁村。
确诊病例 64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浩宁新城小区 B 区
确诊病例 647: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建设大厦。
确诊病例 648: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王岗镇哈达村。
确诊病例 649: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国际饭店。
确诊病例 650: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新华印刷厂家属楼。
确诊病例 65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爱达精品小区。
确诊病例 65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哈西华府小区。
确诊病例 65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明园丽景小区。
确诊病例 65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香坊区朝阳镇永胜村。
确诊病例 65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香坊区旭升街 49 号。
确诊病例 65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香坊区朝阳镇平顺村。
确诊病例 657: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道里区汇智中心小区 B 座。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 513: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农丰镇双利村。
无症状感染者 514: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承恩街道富乡村。
无症状感染者 515: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枫桥郡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 516-519: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律政家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 520: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幸福街道庆城村。
无症状感染者 521: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恒盛新天地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 522: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香坊区招商诺丁山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 523: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香坊区福泰名苑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 524: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香坊区朝阳屯。
无症状感染者 525: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海城街 176 号。
无症状感染者 526: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红星家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 527: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平房区东轻花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 528: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平房区北月家园小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提醒广大市民:
请与阳性感染者行踪轨迹有过同时空、同轨迹交集,特别是同时间去过相同地点或乘坐过同车次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 ( 村屯 ) 、工作单位报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并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 ( 味 ) 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规范佩戴口罩到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链条,经专家综合研判,市指挥部发布第 60 号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作新规定的事项仍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 53、55、56、57、59 号公告执行。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4 月 23 日 0-24 时,哈尔滨市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 26 例,其中双城区 16 例、南岗区 6 例、香坊区 3 例、道里区 1 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16 例,其中双城区 9 例、香坊区 3 例、南岗区 2 例、平房区 2 例。上述病例均为隔离管控期间核酸检测或对重点人群主动排查发现。新增阳性感染者均已闭环转入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观察治疗。专家组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结合临床、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核酸检测结果,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目前,流调溯源、密接排查、核酸检测、环境消毒和基因测序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新增确诊病例主要情况:
确诊病例 63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幸福街道久援村。
确诊病例 63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东官镇东富村。
确诊病例 63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东方国际小区二期。
确诊病例 63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幸福街道永支村。
确诊病例 63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航天家园小区。
确诊病例 637: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牧校小区。
确诊病例 638: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承旭街道真理社区。
确诊病例 639: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恒盛新天地小区。
确诊病例 640: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建兴家园小区。
确诊病例 64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财政局家属楼。
确诊病例 64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金园一品小区。
确诊病例 64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翠海名苑小区。
确诊病例 64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承恩街道富乡村。
确诊病例 64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幸福街道庆宁村。
确诊病例 64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浩宁新城小区 B 区
确诊病例 647: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建设大厦。
确诊病例 648: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王岗镇哈达村。
确诊病例 649: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国际饭店。
确诊病例 650: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新华印刷厂家属楼。
确诊病例 65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爱达精品小区。
确诊病例 65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哈西华府小区。
确诊病例 65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明园丽景小区。
确诊病例 65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香坊区朝阳镇永胜村。
确诊病例 65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香坊区旭升街 49 号。
确诊病例 65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香坊区朝阳镇平顺村。
确诊病例 657: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道里区汇智中心小区 B 座。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 513: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农丰镇双利村。
无症状感染者 514: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承恩街道富乡村。
无症状感染者 515: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枫桥郡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 516-519: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律政家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 520: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幸福街道庆城村。
无症状感染者 521: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恒盛新天地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 522: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香坊区招商诺丁山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 523: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香坊区福泰名苑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 524: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香坊区朝阳屯。
无症状感染者 525: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海城街 176 号。
无症状感染者 526: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红星家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 527: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平房区东轻花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 528: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平房区北月家园小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提醒广大市民:
请与阳性感染者行踪轨迹有过同时空、同轨迹交集,特别是同时间去过相同地点或乘坐过同车次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 ( 村屯 ) 、工作单位报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并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 ( 味 ) 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规范佩戴口罩到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链条,经专家综合研判,市指挥部发布第 60 号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作新规定的事项仍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 53、55、56、57、59 号公告执行。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黑龙江疫情# 【详情公布!哈尔滨新增65例本土阳性感染者!】#黑龙江城市服务台# 4月20日0-24时,哈尔滨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2例,其中双城区23例、南岗区13例、平房区2例、香坊区2例、道里区1例,外省市输入1例(在呼兰区);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3例,其中双城区8例、南岗区8例、平房区5例、香坊区1例、道里区1例。上述病例均为隔离管控期间核酸检测或对重点人群主动筛查发现(今早已通报)。主要情况如下:
新增确诊病例主要情况:
确诊病例525-52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雀巢家园小区。
确诊病例527-528: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计委二号楼。
确诊病例529-530: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承旭街道长生村。
确诊病例531-53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民乐小区B区。
确诊病例533-53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联兴乡安乐村。
确诊病例535-53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东官镇庆农村。
确诊病例537-538: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枫桥郡小区。
确诊病例539-540: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民安嘉园小区。
确诊病例541-54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律政花园小区。
确诊病例54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聚缘里小区。
确诊病例54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创越名苑小区。
确诊病例54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和平小区。
确诊病例54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祥阁花园小区。
确诊病例547: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乐群乡乐民村。
确诊病例548: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哈西华府小区。
确诊病例549: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阳光家园小区。
确诊病例550: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印象城小区。
确诊病例55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天竹宾馆。
确诊病例55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红星花园小区。
确诊病例553-55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红星凯悦小区。
确诊病例55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上夹树街75号。
确诊病例557-558: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艺体花园小区。
确诊病例559: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新华印刷厂家属区。
确诊病例560: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王岗镇红旗农场综合楼。
确诊病例56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平房区碧水湾小区。
确诊病例56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平房区平房镇黎明村。
确诊病例56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香坊区朝阳镇永胜村。
确诊病例56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香坊区朝阳镇前进村。
确诊病例56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道里区悦庭清湾小区。
确诊病例56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省外返哈人员,外省推送协查后即闭环管理。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420: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崇文路9号。
无症状感染者421: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麒麟官邸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22: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东官镇东富村。
无症状感染者423: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丽景小区二期。
无症状感染者424: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承旭街道长生村。
无症状感染者425: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牧校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26: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乐群乡乐民村。
无症状感染者427: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东方国际小区二期。
无症状感染者428: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红星家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29: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旗凯丽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30: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红星凯悦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31: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哈南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32: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新中新电缆名苑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33: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繁荣街42-12号。
无症状感染者434-435: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建筑街78号。
无症状感染者436: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平房区东轻家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37: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平房区建国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38: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平房区哈南万达华府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39-440: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平房区哈经开发区同江路8号。
无症状感染者441: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香坊区仁和家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42: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道里区悦庭清湾小区。
请与阳性感染者行踪轨迹有过同时空、同轨迹交集,特别是同时间去过相同地点或乘坐过同车次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并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规范佩戴口罩到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链条,经专家综合研判,哈市指挥部发布第60号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作新规定的事项仍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53、55、56、57、59号公告执行。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新增确诊病例主要情况:
确诊病例525-52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雀巢家园小区。
确诊病例527-528: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计委二号楼。
确诊病例529-530: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承旭街道长生村。
确诊病例531-53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民乐小区B区。
确诊病例533-53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联兴乡安乐村。
确诊病例535-53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东官镇庆农村。
确诊病例537-538: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枫桥郡小区。
确诊病例539-540: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民安嘉园小区。
确诊病例541-54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律政花园小区。
确诊病例54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聚缘里小区。
确诊病例54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创越名苑小区。
确诊病例54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和平小区。
确诊病例54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祥阁花园小区。
确诊病例547: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双城区乐群乡乐民村。
确诊病例548: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哈西华府小区。
确诊病例549: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阳光家园小区。
确诊病例550: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印象城小区。
确诊病例55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天竹宾馆。
确诊病例55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红星花园小区。
确诊病例553-55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红星凯悦小区。
确诊病例55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上夹树街75号。
确诊病例557-558: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艺体花园小区。
确诊病例559: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新华印刷厂家属区。
确诊病例560: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南岗区王岗镇红旗农场综合楼。
确诊病例56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平房区碧水湾小区。
确诊病例56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平房区平房镇黎明村。
确诊病例56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香坊区朝阳镇永胜村。
确诊病例56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香坊区朝阳镇前进村。
确诊病例56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道里区悦庭清湾小区。
确诊病例56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省外返哈人员,外省推送协查后即闭环管理。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420: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崇文路9号。
无症状感染者421: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麒麟官邸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22: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东官镇东富村。
无症状感染者423: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丽景小区二期。
无症状感染者424: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承旭街道长生村。
无症状感染者425: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牧校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26: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乐群乡乐民村。
无症状感染者427: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双城区东方国际小区二期。
无症状感染者428: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红星家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29: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旗凯丽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30: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红星凯悦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31: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哈南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32: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新中新电缆名苑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33: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繁荣街42-12号。
无症状感染者434-435: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南岗区建筑街78号。
无症状感染者436: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平房区东轻家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37: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平房区建国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38: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平房区哈南万达华府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39-440: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平房区哈经开发区同江路8号。
无症状感染者441: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香坊区仁和家园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442: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道里区悦庭清湾小区。
请与阳性感染者行踪轨迹有过同时空、同轨迹交集,特别是同时间去过相同地点或乘坐过同车次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并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规范佩戴口罩到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链条,经专家综合研判,哈市指挥部发布第60号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作新规定的事项仍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53、55、56、57、59号公告执行。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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