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查看→广西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一、主要目标
(一)技术目标。积极推广预制外墙、预制内墙、节能门窗、新型建筑陶瓷、保温体系一体化预制技术以及厨卫一体化、可再生能源一体化等先进适用技术;大力推广采用计算机辅助制造(CAM)及在线检测监控;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实现设计、生产、运输、施工等专业协调和信息共享;鼓励企业引进工业4.0,建设智慧工厂,推广智能化管理方式,加大机器人的使用力度,促进智能制造在广西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领域大力发展。到2020年,培育6家智能制造企业和数字工厂;到2025年培育15家智能制造企业和数字工厂。试点城市全面应用装配式建筑。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二)布局目标。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以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以服务半径适中、优势互补,区域协调为原则,在经济合理区域范围内,布局建设南宁、柳州市以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装配式装修材料、装配式墙体材料、钢结构部品部件等为主的综合型生产基地;布局建设玉林市以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钢结构部品部件和装饰装修材料为主的综合型生产基地,布局建设桂林市成为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专业型生产基地,布局建设梧州市成为装配式钢结构部品部件、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专业型生产基地,布局建设贺州市成为装配式建筑墙体材料及装饰装修材料等为主的综合型生产基地,布局建设防城港市成为装配式钢结构部品部件专业型生产基地。
(三)培育龙头企业目标。大力培植骨干企业,筛选一批成长型企业,在政策、资金、服务上进行重点扶持,力争到2025年,培育3家具备多项部品部件生产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年产值超10亿元的领军型龙头企业,20家以上年产值超亿元的骨干企业。
二、发展路径
(一)培育壮大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产业。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掌握核心技术、专业配套、管理规范、引领作用强的龙头企业;以广西建工集团、华润集团、柳钢集团等企业为龙头,引导和扶持我区有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建材、钢材生产企业向创新驱动、智能制造、节能环保和绿色环保的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区外技术先进、经验成熟的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到我区投资或合作建厂;鼓励科研、开发、设计、生产、施工、物流、运营维护等单位组成产业联盟,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整合资源,实现融合互动发展;积极推进在建装配式部品部件等项目产能释放,尽快形成规模。推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规模化企业、具备现代化装配式建造技术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力争到2025年,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产能规模达到350万立方米,钢结构部品部件100万吨、内装饰材料125万平方米,满足我区新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有偿住宅和市政基础设施、第三产业等装配式建筑的需要。
(二)加强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完善我区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体系。组建广西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编制完善我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等部品部件设计规范、生产技术、产品检测、产品性能评定和质量验收等标准,以及生产人员上岗资格认证标准,编制标准图集、通用技术导则、指南和手册。支持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参与地方标准编制,鼓励编制企业内部标准、社会组织的团体标准,促进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标准规范。
(三)严格行业准入。按照集中布局、集聚发展和绿色发展的原则,新建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项目原则上要进入自治区规划的生产基地内,否则不予办理项目备案和用地等手续。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对新建和改扩建的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项目要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标准: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项目产能规模不低于10万立方米/年;装配式钢结构部品部件项目产能规模不低于10万吨/年;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材料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要求采用低能耗制造工艺和无污染环境的生产技术,在产品配制或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甲醛、卤化物溶剂或芳香族碳氢化合物等室内排放检测不合格产品;智能化家居项目要求企业年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具有较为全面的软件开发技术、从事智能家居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
(四)强化监督检查。积极探索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强化部品部件生产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自治区、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通过采取飞行检查和进厂抽检的方式,加强对工厂生产环节涉及的原材料、生产设备、人员操作、构配件和成品构件、制度配置及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鼓励建设单位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实行驻厂监造制度。支持行业协会协同开展质保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实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登记管理制度,实现部品部件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质保追溯体系,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三、政策措施
(一)以规划推动产业发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目标和要求,我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将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明确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目标任务和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等相关要求,以提高新增建筑中装配式建筑的比重来推动产业发展。组织编制和实施装配式建筑发展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装配式建筑发展计划,为我区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的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加快编制装配式建筑“十四五”发展规划,并依据装配式建筑“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装配式建筑材料发展专项规划,合理布局生产基地。结合规划的编制,建立和完善重大项目库,推动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实施,对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要优先列入年度统筹推进计划,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融资安排。成立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逐步建立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体系。
(二)加强用地政策支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优先支持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基地和项目用地,对列入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符合条件的重大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项目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计划,从自治区预留的土地指标中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装配式建筑项目应在土地出让公告中予以明确,并将预制装配率等内容列入土地出让条件。
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工业项目附属仓储用地出让底价可参照所在地区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列入自治区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基地建设规划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及其附属仓储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鼓励各地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向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企业供应土地,降低企业的用地成本。
(三)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继续落实好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加大研究费用加计扣除、降低社保费率和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北部湾经济区、珠江-西江经济带政策发展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确保装配式建筑材料企业“应享尽享”,支持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产业发展。
要加强税收执法督察和相关工作的督导,对落实政策打折扣、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究责任,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四)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统筹用好各类专项资金,支持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产业发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相关专项资金的统筹,形成资金使用合力,按照各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对纳入生产基地建设规划、符合条件的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和项目给予优先支持。积极探索融资担保、保险补偿等市场化支持方式,综合利用贷款贴息、奖励、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支持和无偿资助的手段,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体系,鼓励和引导多种资金来源共同支持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产业发展。
附则
(一)本措施所称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是指经过工业生产,应用于装配式建筑,且品质优良、节能环保、功能良好的专用材料,包括运用现代化的工业生产技术生产出来的混凝土部品部件、钢结构部品部件、金属制品部品部件和木结构部件、外挂墙板、预制板、叠合梁、预制楼梯、预制内墙、轻质隔墙板、叠合楼板、集成化橱柜、卫浴、门窗幕墙、一体化装修材料、智能化家居、建筑管件管材、防水材料、建筑的系统设备及配套部品等适用于装配式建筑及其装饰装修的新型建材产品。
(二)本措施所称装配式建筑,是指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主要部分由预制部品部件集成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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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目标
(一)技术目标。积极推广预制外墙、预制内墙、节能门窗、新型建筑陶瓷、保温体系一体化预制技术以及厨卫一体化、可再生能源一体化等先进适用技术;大力推广采用计算机辅助制造(CAM)及在线检测监控;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实现设计、生产、运输、施工等专业协调和信息共享;鼓励企业引进工业4.0,建设智慧工厂,推广智能化管理方式,加大机器人的使用力度,促进智能制造在广西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领域大力发展。到2020年,培育6家智能制造企业和数字工厂;到2025年培育15家智能制造企业和数字工厂。试点城市全面应用装配式建筑。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二)布局目标。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以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以服务半径适中、优势互补,区域协调为原则,在经济合理区域范围内,布局建设南宁、柳州市以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装配式装修材料、装配式墙体材料、钢结构部品部件等为主的综合型生产基地;布局建设玉林市以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钢结构部品部件和装饰装修材料为主的综合型生产基地,布局建设桂林市成为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专业型生产基地,布局建设梧州市成为装配式钢结构部品部件、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专业型生产基地,布局建设贺州市成为装配式建筑墙体材料及装饰装修材料等为主的综合型生产基地,布局建设防城港市成为装配式钢结构部品部件专业型生产基地。
(三)培育龙头企业目标。大力培植骨干企业,筛选一批成长型企业,在政策、资金、服务上进行重点扶持,力争到2025年,培育3家具备多项部品部件生产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年产值超10亿元的领军型龙头企业,20家以上年产值超亿元的骨干企业。
二、发展路径
(一)培育壮大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产业。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掌握核心技术、专业配套、管理规范、引领作用强的龙头企业;以广西建工集团、华润集团、柳钢集团等企业为龙头,引导和扶持我区有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建材、钢材生产企业向创新驱动、智能制造、节能环保和绿色环保的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区外技术先进、经验成熟的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到我区投资或合作建厂;鼓励科研、开发、设计、生产、施工、物流、运营维护等单位组成产业联盟,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整合资源,实现融合互动发展;积极推进在建装配式部品部件等项目产能释放,尽快形成规模。推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规模化企业、具备现代化装配式建造技术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力争到2025年,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产能规模达到350万立方米,钢结构部品部件100万吨、内装饰材料125万平方米,满足我区新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有偿住宅和市政基础设施、第三产业等装配式建筑的需要。
(二)加强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完善我区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体系。组建广西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编制完善我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等部品部件设计规范、生产技术、产品检测、产品性能评定和质量验收等标准,以及生产人员上岗资格认证标准,编制标准图集、通用技术导则、指南和手册。支持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参与地方标准编制,鼓励编制企业内部标准、社会组织的团体标准,促进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标准规范。
(三)严格行业准入。按照集中布局、集聚发展和绿色发展的原则,新建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项目原则上要进入自治区规划的生产基地内,否则不予办理项目备案和用地等手续。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对新建和改扩建的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项目要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标准: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项目产能规模不低于10万立方米/年;装配式钢结构部品部件项目产能规模不低于10万吨/年;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材料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要求采用低能耗制造工艺和无污染环境的生产技术,在产品配制或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甲醛、卤化物溶剂或芳香族碳氢化合物等室内排放检测不合格产品;智能化家居项目要求企业年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具有较为全面的软件开发技术、从事智能家居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
(四)强化监督检查。积极探索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强化部品部件生产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自治区、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通过采取飞行检查和进厂抽检的方式,加强对工厂生产环节涉及的原材料、生产设备、人员操作、构配件和成品构件、制度配置及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鼓励建设单位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实行驻厂监造制度。支持行业协会协同开展质保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实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登记管理制度,实现部品部件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质保追溯体系,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三、政策措施
(一)以规划推动产业发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目标和要求,我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将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明确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目标任务和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等相关要求,以提高新增建筑中装配式建筑的比重来推动产业发展。组织编制和实施装配式建筑发展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装配式建筑发展计划,为我区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的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加快编制装配式建筑“十四五”发展规划,并依据装配式建筑“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装配式建筑材料发展专项规划,合理布局生产基地。结合规划的编制,建立和完善重大项目库,推动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实施,对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要优先列入年度统筹推进计划,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融资安排。成立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逐步建立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体系。
(二)加强用地政策支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优先支持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基地和项目用地,对列入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符合条件的重大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项目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计划,从自治区预留的土地指标中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装配式建筑项目应在土地出让公告中予以明确,并将预制装配率等内容列入土地出让条件。
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工业项目附属仓储用地出让底价可参照所在地区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列入自治区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基地建设规划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及其附属仓储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鼓励各地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向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企业供应土地,降低企业的用地成本。
(三)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继续落实好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加大研究费用加计扣除、降低社保费率和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北部湾经济区、珠江-西江经济带政策发展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确保装配式建筑材料企业“应享尽享”,支持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产业发展。
要加强税收执法督察和相关工作的督导,对落实政策打折扣、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究责任,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四)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统筹用好各类专项资金,支持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产业发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相关专项资金的统筹,形成资金使用合力,按照各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对纳入生产基地建设规划、符合条件的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和项目给予优先支持。积极探索融资担保、保险补偿等市场化支持方式,综合利用贷款贴息、奖励、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支持和无偿资助的手段,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体系,鼓励和引导多种资金来源共同支持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产业发展。
附则
(一)本措施所称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是指经过工业生产,应用于装配式建筑,且品质优良、节能环保、功能良好的专用材料,包括运用现代化的工业生产技术生产出来的混凝土部品部件、钢结构部品部件、金属制品部品部件和木结构部件、外挂墙板、预制板、叠合梁、预制楼梯、预制内墙、轻质隔墙板、叠合楼板、集成化橱柜、卫浴、门窗幕墙、一体化装修材料、智能化家居、建筑管件管材、防水材料、建筑的系统设备及配套部品等适用于装配式建筑及其装饰装修的新型建材产品。
(二)本措施所称装配式建筑,是指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主要部分由预制部品部件集成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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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对待你的人,不管是谁,都应该看淡他】
人之一生,总免不了要与形形色色的人产生交集。
有些人来到你的生命里,带给你的是温暖和感动;
也有些人出现在你的生活中,带给你的却是烦恼和痛苦。
想来,不管是谁,应该都不想遇见后面这种人,更不想与其有太过密切的来往。
无奈的是,最初认识一个人的时候,你往往看不穿对方的真面目。
只有长时间相处过,一起经历些事,你才能渐渐清楚那人的本质。
正应了那句俗语: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岁月的变幻,生活的起伏,不光能让你洞察到你周围人的真实品性,还能让你学会如何取舍。
越是善良单纯之人,往往越容易在人际关系里吃亏上当。
因为为人率真淳朴,所以与谁相处都没心眼,这也就给了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可趁之机。
看你不懂拒绝,所以会以朋友的名义向你不断索取;
看你性格怯懦,所以会把讥笑嘲讽你当成乐趣所在;
看你待人真诚,所以除了找你帮忙办事从不联系你。
想要告诉你的是:如此对待你的人,不管是谁,都应该看淡他。
你在乎人家,人家却从没想过要体谅理解你,把真心浪费在这样的人身上,真的不值得。
一、频繁向你索取,却很少为你付出
有一种人,不管跟谁相处,永远都是把自己的利益摆在最前头。
与你相处,能占到的便宜要占,占不到的也要占。
看你为人大方,所以常常用好听的话语将你讨好,紧接着就开始向你索取。
从物质到金钱,他会一次次厚着脸皮对你提要求,且容不得你将他拒绝。
细算下来,你们相处的这些年,你搭在他身上的物力财力着实不少。
遗憾的是,每次你遇到困难的时候,从没见他对你施以援手过。
你穷困潦倒的时候,他甚至都不敢主动联系你,生怕你会跟他张口借钱;
你遇到麻烦的时候,他更是会反过来与你诉苦,把你想要求他帮忙的口给堵死了。
这样的人,说白了就是骨子里自私,是典型的利己主义。你对他再好,他也还是只顾自己。
与其把自己辛苦挣来的钱财浪费在这种人身上,不如别再与其来往,倒还省得被人算计。
二、巴结奉承别人,却故意揭你的短
交朋友,永远不要交嫌贫爱富之人。
此种人在富裕者面前卑躬屈膝,在贫穷者跟前趾高气扬,那副样子,着实可憎。
可能在你看来,你们是朋友,他应该能以一颗平常心将你对待。
可事实是,你混得不好的时候,他是最能奚落嘲讽你的人。
他知道你的落魄,知道你的不如意,所以总能在每件事上戳到你的痛处。
与他相处你会发现,越是在人多的地方,他越喜欢当众揭你的短。
千万别天真地以为,他是因为粗心大意才如此对你,他真实的目的,就是要让你下不来台。
你们的关系,看似是朋友,但他的内心,从没真正盼着你好过。
你倒霉了,他才开心;你丢脸了,他才满意。
认清了此种人的真面目,就别再与他称兄道弟了,更别把自己的不容易向他倾诉,那会成为他在背后嘲讽你的笑柄。
三、很少将你联系,却总是要你帮忙
朋友之间的感情,是慢慢处出来的。
平日里相互联系着,问候着,关心着,感情自然会越来越深。
我遇到困难了,你不会坐视不理;你遇到麻烦了,我真心相助。这样的关系,会让人感觉很暖心。
但是,也有一种人,交朋友是“急功近利”式的。
平常没事的时候,他很少过问你的生活,自己吃香的喝辣的,也不记得叫一下你。
可一旦等到他遇到麻烦,或是经济上遇到困难,就开始火急火燎地联系你,与你念旧情,要你帮他忙。
出于好心,你帮了他一次,你以为他会将你感激,结果完事之后人家就又将你置之不理。
你们的相处模式是:你从来不见他对你在乎,可只要他一找你,绝对是带着请求来的。
你是有多傻,才会一次次满足一个如此利用你的人的要求。
有些付出,早该终止了,他不把你当回事,你也用不着再为他的日子劳神费力。
交朋友,从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人心人性极其复杂,若你不具备丝毫识人的本领, 则很容易被人际关系所伤。
被利用、被欺骗、被鄙视,这些负面的对待,会让你过得很不快乐。
与其任由那些人影响你的心情,拖累你的人生,不如趁早将其远离。
正所谓:低质量的社交,不如高质量的独处。
虚情假意的朋友,真的不如没有。
把那些让你不舒服,让你痛苦的人清理出你的世界,你反而会收获到前所未有的自在和快乐。#出格人生 不止一面##遗憾用歌词应该怎么说# https://t.cn/Rxu90rZ
人之一生,总免不了要与形形色色的人产生交集。
有些人来到你的生命里,带给你的是温暖和感动;
也有些人出现在你的生活中,带给你的却是烦恼和痛苦。
想来,不管是谁,应该都不想遇见后面这种人,更不想与其有太过密切的来往。
无奈的是,最初认识一个人的时候,你往往看不穿对方的真面目。
只有长时间相处过,一起经历些事,你才能渐渐清楚那人的本质。
正应了那句俗语: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岁月的变幻,生活的起伏,不光能让你洞察到你周围人的真实品性,还能让你学会如何取舍。
越是善良单纯之人,往往越容易在人际关系里吃亏上当。
因为为人率真淳朴,所以与谁相处都没心眼,这也就给了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可趁之机。
看你不懂拒绝,所以会以朋友的名义向你不断索取;
看你性格怯懦,所以会把讥笑嘲讽你当成乐趣所在;
看你待人真诚,所以除了找你帮忙办事从不联系你。
想要告诉你的是:如此对待你的人,不管是谁,都应该看淡他。
你在乎人家,人家却从没想过要体谅理解你,把真心浪费在这样的人身上,真的不值得。
一、频繁向你索取,却很少为你付出
有一种人,不管跟谁相处,永远都是把自己的利益摆在最前头。
与你相处,能占到的便宜要占,占不到的也要占。
看你为人大方,所以常常用好听的话语将你讨好,紧接着就开始向你索取。
从物质到金钱,他会一次次厚着脸皮对你提要求,且容不得你将他拒绝。
细算下来,你们相处的这些年,你搭在他身上的物力财力着实不少。
遗憾的是,每次你遇到困难的时候,从没见他对你施以援手过。
你穷困潦倒的时候,他甚至都不敢主动联系你,生怕你会跟他张口借钱;
你遇到麻烦的时候,他更是会反过来与你诉苦,把你想要求他帮忙的口给堵死了。
这样的人,说白了就是骨子里自私,是典型的利己主义。你对他再好,他也还是只顾自己。
与其把自己辛苦挣来的钱财浪费在这种人身上,不如别再与其来往,倒还省得被人算计。
二、巴结奉承别人,却故意揭你的短
交朋友,永远不要交嫌贫爱富之人。
此种人在富裕者面前卑躬屈膝,在贫穷者跟前趾高气扬,那副样子,着实可憎。
可能在你看来,你们是朋友,他应该能以一颗平常心将你对待。
可事实是,你混得不好的时候,他是最能奚落嘲讽你的人。
他知道你的落魄,知道你的不如意,所以总能在每件事上戳到你的痛处。
与他相处你会发现,越是在人多的地方,他越喜欢当众揭你的短。
千万别天真地以为,他是因为粗心大意才如此对你,他真实的目的,就是要让你下不来台。
你们的关系,看似是朋友,但他的内心,从没真正盼着你好过。
你倒霉了,他才开心;你丢脸了,他才满意。
认清了此种人的真面目,就别再与他称兄道弟了,更别把自己的不容易向他倾诉,那会成为他在背后嘲讽你的笑柄。
三、很少将你联系,却总是要你帮忙
朋友之间的感情,是慢慢处出来的。
平日里相互联系着,问候着,关心着,感情自然会越来越深。
我遇到困难了,你不会坐视不理;你遇到麻烦了,我真心相助。这样的关系,会让人感觉很暖心。
但是,也有一种人,交朋友是“急功近利”式的。
平常没事的时候,他很少过问你的生活,自己吃香的喝辣的,也不记得叫一下你。
可一旦等到他遇到麻烦,或是经济上遇到困难,就开始火急火燎地联系你,与你念旧情,要你帮他忙。
出于好心,你帮了他一次,你以为他会将你感激,结果完事之后人家就又将你置之不理。
你们的相处模式是:你从来不见他对你在乎,可只要他一找你,绝对是带着请求来的。
你是有多傻,才会一次次满足一个如此利用你的人的要求。
有些付出,早该终止了,他不把你当回事,你也用不着再为他的日子劳神费力。
交朋友,从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人心人性极其复杂,若你不具备丝毫识人的本领, 则很容易被人际关系所伤。
被利用、被欺骗、被鄙视,这些负面的对待,会让你过得很不快乐。
与其任由那些人影响你的心情,拖累你的人生,不如趁早将其远离。
正所谓:低质量的社交,不如高质量的独处。
虚情假意的朋友,真的不如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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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人眼”视觉的“分辨率”——光学家、生理学家
津津乐道的角膜、前房、晶状体的折(屈)光作用
我们已明确指出,上两节所讨论的是“人眼视域”中一些“点光源”向角膜发出的“投射光轴”。这个“投射光轴”也是一条“光线”(与投射光轴重合的“光线”),只不过它又是“点光源”向角膜发出的“投射光(线)锥体”的中心轴。这是一条特殊的“光线”。
实际上,“人眼视域”中的每一个“点光源”向“人眼”角膜发出的“光线”都不是一条,而是一个“投射光(线)锥体”。那么,“人眼视域投射光(线)空间锥体”中那些“点光源”向“人眼”角膜所投射的一般“光线”在“人眼”中结果又如何呢?这里便用得着光学家、生理学家所说的“复合折(屈)光系统”的概念了。不过,这个系统不是四重,而是三重,若以折光过程而论,仅一重。
示意图四十六、
如上图所示,相对于“人眼”角膜,“人眼视域”中的“点光源”不管是否在眼轴上,都会有向“人眼”角膜的“投射光(线)锥体”。只不过相对方位不同,“投射光轴”不同,在“人眼”角膜上的投射范围会渐渐错位。
很显然,如果要把“人眼”角膜、前房、晶状体看作“复合折光系统”,以一个凸透镜视之,便只能相对于“人眼视域”中的“点光源”而言。在这里,不能含混地相对于“物光源”而言,因为“物光源”都会自我分析为无限多的“点光源”,向“人眼”角膜发出的“投射光(线)锥体”,也已经以“点光源”为单位划分了单元。尤须明白的是,只要说“复合折光系统”,便是要以凸透镜对“物光源”总的“投射光(线)锥体”做分析了。这是凸透镜的基本功能。
“人眼视域”中的“点光源”,不管是否在眼轴上,它们向“人眼”角膜发出的“投射光(线)锥体”在角膜上的折射过程确实与凸透镜上的折射过程相同。正是为此,便大部留于前房中了。我们说过,房水便是防止这种过程使前房温度升高的。
只要“点光源”的投射光轴进入瞳孔,“点光源”便总会有一些高斯式的“近轴光线”进入瞳孔,随投射光轴入晶状体,出晶状体,到达“玻璃体空间”。然到此后,它们散射得会更加厉害,从而剥离“点光源”的“投射光轴”。这种情况与“点光源”在凸透镜后的“折射光(线)锥体”中的情况相同,故“人眼视域”中那些“点光源”们的“投射光轴”到达视网膜时,便都变成了“李耳王”,如同“光杆”(光束已极细小)。这时候设屏承之,所获得的“光斑像”当是“点光源”在凸透镜后屏上的像——“艾里斑”。落于视细胞上的“光线”是一个“艾里斑”。
这便是光学家、生理学家所说的“人眼”内“复合折光系统”的折光效果。它是实现“人眼”分辨率的,因为它对“点光源”的高斯式的“近轴光线”还会做分析。光学家、生理学家一见他们的“复合折光系统”,便不做深思,立即以凸透镜上的光学过程况之。其实,关于凸透镜上的光折射过程,他们也并未真正理解。他们以为,他们的“复合折光系统”可以聚焦成像,落于视网膜上。看晶状体的体形,光学家、生理学家所说的“聚焦成像”不可能实现,而且,即使有了那样的“像”,视细胞各获一“像”,正如瞎子摸象,它们也难以获取“像”的整体。“光斑像”落于视网膜,一个视细胞只能感受一个“点”。
我们必须明白,“物”之所以为“物”,客观存在的宇宙的一些部位表现为“物”,全在于“人眼”的分辨。我们说过,宇宙本身是统一体,它具有无限多的部位、部分,然它的各部位、部分并不是机械割裂的,故可以说是“混沌”。这种“混沌”便是不做恩格斯所说的“分化”,即各部位、部分不做划分,不能表现为相对独立的“个体”、“具体”。是“人眼”感觉能力的局限使宇宙的一些部位、部分做了“分化”、“划分”,因为感觉到者为有,感觉不到者为无,使得反映到“人眼”中的宇宙的一些部位、部分间出现了空隙——人类,尤其实希腊哲学家,原本便是以此为宇宙“空间”。所以,客观存在的宇宙——“混沌”划分为“物”,表现为“物”的系列,是因为视觉。人类正是通过“人眼”中做了“分化”、“划分”的宇宙,也就是通过“人眼”中的“物”的系列,认识、把握客观存在的一片“混沌”的宇宙的。
从“感觉到者为有,感觉不到者为无”对客观存在的宇宙做划分,以其各部位、部分间的空隙令其相对独立,表现为“物”——具体,即一般所说的“个体”、“个别”,这便是“人眼”的“分辨能力”。“人眼”对客观事物的“分辨”就是对宇宙整体的不断划分,“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人眼”是以宇宙整体为“一尺之棰”的。
“人眼”的视觉以“光觉”实现,“人眼”对宇宙的“分辨”也便以“光觉”实现。故“人眼”的“分辨率”可分如下三重。
第一重,“人眼”在“一片光明”中选取“人眼视域投射光(线)空间锥体”,所谓“物”于其中因遮光(线)、阻光(线)而显形。
第二重,“人眼”所谓的“复合折光(线)系统”如同凸透镜,它会使得投射入“人眼”的光(线)做分析,这便造成了“物光源”的自我分析。其结果便是所谓的“点光源”。
第三重,我们说过,理论上的、绝对的“点光源”不会实现,所谓“点光源”的光(线)都是极细小的光(线)束。它们当类似于高斯的“近轴光线”。而“点光源”向“人眼”角膜发出的“投射光(线)锥体”在“人眼”那“复合折光(线)系统”中做折射,恰恰会造成“投射光(线)锥体”的一重重的将军大脱袍,最后只留下“点光源”的投射光轴。这个“点光源”的投射光轴到达视网膜,成像是“艾里斑”。视细胞感光,便是感受这个“艾里斑”。
光学家、生理学家所说的“人眼分辨率”,当是“人眼”中“点光源”的那些“艾里斑”的划分、“分化”程度。
80、视细胞——视锥、视杆
眼底视网膜上有视锥细胞、视杆细胞,正眼底处有黄斑。黄斑处略显凹陷,中心凹陷显然,称中心凹。中心凹内视锥细胞密集,面积向四周扩展,出黄斑渐至视网膜前部。视杆细胞多分佈于视网膜前部,以眼底黄斑中心凹论之,便是视网膜的边沿区域了。不过,看来两种细胞的分部在视网膜上是各有重心部位,视锥细胞多聚眼底,视杆细胞多在视网膜前部边沿,只不过在视网膜腰部有大面积的杂处区域。
两种细胞后(深)部都为杆,其中也都有联结视神经的环节,然视锥细胞前部(顶端)尖细为锥形,而视杆细胞前部(顶端)较粗,为杆形。两种细胞即因此而获称焉。
对视锥细胞、视杆细胞,在光学家、生理学家那里,前者称“视锥系统”,后者称“视杆系统”。他们以为,两者含有不同的感光物质,故感光能力不同。前者“光的敏感度差”,然“分辨率”高,且能分辨颜色,其视觉为“明视觉”。后者的“光敏感度高”,然“分辨率”低,不能分辨颜色,其视觉为“暗视觉”。据说“明视觉”动物为白昼活动的动物,如鸡,其眼中只有视锥细胞。而“暗视觉”动物只在晚间活动,如猫头鹰,其眼中只有视杆细胞。
吾以为,对两种细胞做分析,当注意如下方面。
首先,“人眼”内两种细胞的结构、形状都是在感光、受光过程中进化的结果,考察其结构最须注意的是其顶部。我们以为,一个视细胞只接收正面来的一条“光线”,也就是说,它只能接收到正面来的极细小的一个光束。而为了实现这一点,它们的顶部便须要特定的形状,这种形状只能是一种凹陷。凹陷边沿一定阻挡斜向来的光(线),只有这样,深陷于凹陷底部的部位的部位才能只接收正面来的一条光(线),亦即极细光束。现在,解剖学证明,两种细胞顶部为碗形,我们以为不如说“杯形”。生理学家们说,两种细胞的“碗形”或“杯形”是由细胞膜内陷形成的,“碗底”或“杯底”有细胞膜的“折叠片层”。
注意,这样的“折叠片层”当与低级藻类植物细胞中的“光合片层”有相似之处。当然,形成过程不同,化学组分不同(这里不会有叶绿素),其中的生化过程不同,其结果自然也不同。视细胞顶部“碗底”或“杯底”细胞膜“折叠片层”受光后,只是把自身内原始状态的神经信号导入身后的神经系统。
这一点十分要紧,假设视细胞在前方很大面上受光,便与角膜上的受光情况相同,便不能对“玻璃体空间”内的“人眼视域投射光(线)空间锥体”做分析了。其结果会是一片茫然。
其次,如果视锥细胞、视杆细胞是在感光、受光过程中进化出来的,那么所谓“视锥系统”和“视杆系统”的差别便不是含有不同的化学组分、辨色不辨色、“明视觉”和“暗视觉”。它们的差别在于感光能力、“分辨率”。
这一点,从两种细胞在视网膜上的分佈情况即可看出。在这里,“人眼”与“鸡眼”、“猫头鹰眼”不可类比,因为人类的进化史与鸟类动物的进化史并不相干,当代鸟类动物的发生与当代人类的发生不在同一地史时期,当代鸟类动物发生的时间迟得多,其进化史也短得多。对此,可参看前发博文《论生命》。所以,一种动物眼睛的进化,会突出某一种功能,并以某种结构保持,这种情况不能做为对“人眼”内两种细胞功能做判断的依据。
第三,以动物界在不同地史时期发生的、进化程度不等的各动物种系的眼睛为参照,回溯推想人类的进化史,从而推断“人眼”的进化历程,那么,可以说人体上的眼睛也是从无到有的。而且还可以推想,它还或许经历过“眼点”、“多眼”、“小眼”、“复眼”等阶段,在人体上“人眼”或许有集中起来最后余二的过程。在这里,“人眼”的起点如果是最低级的动物体上的“眼点”的话,那么,“人眼”便是人体上那些“眼点”最中实现的集合体,其中的视细胞才是最初的“眼点”的进化结果。“人眼”是人体进化的结果,“人眼”是人体部位,视细胞是人体部位中的部位,在人体上的眼睛进化出来之前,视细胞有着自己的进化历程。
津津乐道的角膜、前房、晶状体的折(屈)光作用
我们已明确指出,上两节所讨论的是“人眼视域”中一些“点光源”向角膜发出的“投射光轴”。这个“投射光轴”也是一条“光线”(与投射光轴重合的“光线”),只不过它又是“点光源”向角膜发出的“投射光(线)锥体”的中心轴。这是一条特殊的“光线”。
实际上,“人眼视域”中的每一个“点光源”向“人眼”角膜发出的“光线”都不是一条,而是一个“投射光(线)锥体”。那么,“人眼视域投射光(线)空间锥体”中那些“点光源”向“人眼”角膜所投射的一般“光线”在“人眼”中结果又如何呢?这里便用得着光学家、生理学家所说的“复合折(屈)光系统”的概念了。不过,这个系统不是四重,而是三重,若以折光过程而论,仅一重。
示意图四十六、
如上图所示,相对于“人眼”角膜,“人眼视域”中的“点光源”不管是否在眼轴上,都会有向“人眼”角膜的“投射光(线)锥体”。只不过相对方位不同,“投射光轴”不同,在“人眼”角膜上的投射范围会渐渐错位。
很显然,如果要把“人眼”角膜、前房、晶状体看作“复合折光系统”,以一个凸透镜视之,便只能相对于“人眼视域”中的“点光源”而言。在这里,不能含混地相对于“物光源”而言,因为“物光源”都会自我分析为无限多的“点光源”,向“人眼”角膜发出的“投射光(线)锥体”,也已经以“点光源”为单位划分了单元。尤须明白的是,只要说“复合折光系统”,便是要以凸透镜对“物光源”总的“投射光(线)锥体”做分析了。这是凸透镜的基本功能。
“人眼视域”中的“点光源”,不管是否在眼轴上,它们向“人眼”角膜发出的“投射光(线)锥体”在角膜上的折射过程确实与凸透镜上的折射过程相同。正是为此,便大部留于前房中了。我们说过,房水便是防止这种过程使前房温度升高的。
只要“点光源”的投射光轴进入瞳孔,“点光源”便总会有一些高斯式的“近轴光线”进入瞳孔,随投射光轴入晶状体,出晶状体,到达“玻璃体空间”。然到此后,它们散射得会更加厉害,从而剥离“点光源”的“投射光轴”。这种情况与“点光源”在凸透镜后的“折射光(线)锥体”中的情况相同,故“人眼视域”中那些“点光源”们的“投射光轴”到达视网膜时,便都变成了“李耳王”,如同“光杆”(光束已极细小)。这时候设屏承之,所获得的“光斑像”当是“点光源”在凸透镜后屏上的像——“艾里斑”。落于视细胞上的“光线”是一个“艾里斑”。
这便是光学家、生理学家所说的“人眼”内“复合折光系统”的折光效果。它是实现“人眼”分辨率的,因为它对“点光源”的高斯式的“近轴光线”还会做分析。光学家、生理学家一见他们的“复合折光系统”,便不做深思,立即以凸透镜上的光学过程况之。其实,关于凸透镜上的光折射过程,他们也并未真正理解。他们以为,他们的“复合折光系统”可以聚焦成像,落于视网膜上。看晶状体的体形,光学家、生理学家所说的“聚焦成像”不可能实现,而且,即使有了那样的“像”,视细胞各获一“像”,正如瞎子摸象,它们也难以获取“像”的整体。“光斑像”落于视网膜,一个视细胞只能感受一个“点”。
我们必须明白,“物”之所以为“物”,客观存在的宇宙的一些部位表现为“物”,全在于“人眼”的分辨。我们说过,宇宙本身是统一体,它具有无限多的部位、部分,然它的各部位、部分并不是机械割裂的,故可以说是“混沌”。这种“混沌”便是不做恩格斯所说的“分化”,即各部位、部分不做划分,不能表现为相对独立的“个体”、“具体”。是“人眼”感觉能力的局限使宇宙的一些部位、部分做了“分化”、“划分”,因为感觉到者为有,感觉不到者为无,使得反映到“人眼”中的宇宙的一些部位、部分间出现了空隙——人类,尤其实希腊哲学家,原本便是以此为宇宙“空间”。所以,客观存在的宇宙——“混沌”划分为“物”,表现为“物”的系列,是因为视觉。人类正是通过“人眼”中做了“分化”、“划分”的宇宙,也就是通过“人眼”中的“物”的系列,认识、把握客观存在的一片“混沌”的宇宙的。
从“感觉到者为有,感觉不到者为无”对客观存在的宇宙做划分,以其各部位、部分间的空隙令其相对独立,表现为“物”——具体,即一般所说的“个体”、“个别”,这便是“人眼”的“分辨能力”。“人眼”对客观事物的“分辨”就是对宇宙整体的不断划分,“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人眼”是以宇宙整体为“一尺之棰”的。
“人眼”的视觉以“光觉”实现,“人眼”对宇宙的“分辨”也便以“光觉”实现。故“人眼”的“分辨率”可分如下三重。
第一重,“人眼”在“一片光明”中选取“人眼视域投射光(线)空间锥体”,所谓“物”于其中因遮光(线)、阻光(线)而显形。
第二重,“人眼”所谓的“复合折光(线)系统”如同凸透镜,它会使得投射入“人眼”的光(线)做分析,这便造成了“物光源”的自我分析。其结果便是所谓的“点光源”。
第三重,我们说过,理论上的、绝对的“点光源”不会实现,所谓“点光源”的光(线)都是极细小的光(线)束。它们当类似于高斯的“近轴光线”。而“点光源”向“人眼”角膜发出的“投射光(线)锥体”在“人眼”那“复合折光(线)系统”中做折射,恰恰会造成“投射光(线)锥体”的一重重的将军大脱袍,最后只留下“点光源”的投射光轴。这个“点光源”的投射光轴到达视网膜,成像是“艾里斑”。视细胞感光,便是感受这个“艾里斑”。
光学家、生理学家所说的“人眼分辨率”,当是“人眼”中“点光源”的那些“艾里斑”的划分、“分化”程度。
80、视细胞——视锥、视杆
眼底视网膜上有视锥细胞、视杆细胞,正眼底处有黄斑。黄斑处略显凹陷,中心凹陷显然,称中心凹。中心凹内视锥细胞密集,面积向四周扩展,出黄斑渐至视网膜前部。视杆细胞多分佈于视网膜前部,以眼底黄斑中心凹论之,便是视网膜的边沿区域了。不过,看来两种细胞的分部在视网膜上是各有重心部位,视锥细胞多聚眼底,视杆细胞多在视网膜前部边沿,只不过在视网膜腰部有大面积的杂处区域。
两种细胞后(深)部都为杆,其中也都有联结视神经的环节,然视锥细胞前部(顶端)尖细为锥形,而视杆细胞前部(顶端)较粗,为杆形。两种细胞即因此而获称焉。
对视锥细胞、视杆细胞,在光学家、生理学家那里,前者称“视锥系统”,后者称“视杆系统”。他们以为,两者含有不同的感光物质,故感光能力不同。前者“光的敏感度差”,然“分辨率”高,且能分辨颜色,其视觉为“明视觉”。后者的“光敏感度高”,然“分辨率”低,不能分辨颜色,其视觉为“暗视觉”。据说“明视觉”动物为白昼活动的动物,如鸡,其眼中只有视锥细胞。而“暗视觉”动物只在晚间活动,如猫头鹰,其眼中只有视杆细胞。
吾以为,对两种细胞做分析,当注意如下方面。
首先,“人眼”内两种细胞的结构、形状都是在感光、受光过程中进化的结果,考察其结构最须注意的是其顶部。我们以为,一个视细胞只接收正面来的一条“光线”,也就是说,它只能接收到正面来的极细小的一个光束。而为了实现这一点,它们的顶部便须要特定的形状,这种形状只能是一种凹陷。凹陷边沿一定阻挡斜向来的光(线),只有这样,深陷于凹陷底部的部位的部位才能只接收正面来的一条光(线),亦即极细光束。现在,解剖学证明,两种细胞顶部为碗形,我们以为不如说“杯形”。生理学家们说,两种细胞的“碗形”或“杯形”是由细胞膜内陷形成的,“碗底”或“杯底”有细胞膜的“折叠片层”。
注意,这样的“折叠片层”当与低级藻类植物细胞中的“光合片层”有相似之处。当然,形成过程不同,化学组分不同(这里不会有叶绿素),其中的生化过程不同,其结果自然也不同。视细胞顶部“碗底”或“杯底”细胞膜“折叠片层”受光后,只是把自身内原始状态的神经信号导入身后的神经系统。
这一点十分要紧,假设视细胞在前方很大面上受光,便与角膜上的受光情况相同,便不能对“玻璃体空间”内的“人眼视域投射光(线)空间锥体”做分析了。其结果会是一片茫然。
其次,如果视锥细胞、视杆细胞是在感光、受光过程中进化出来的,那么所谓“视锥系统”和“视杆系统”的差别便不是含有不同的化学组分、辨色不辨色、“明视觉”和“暗视觉”。它们的差别在于感光能力、“分辨率”。
这一点,从两种细胞在视网膜上的分佈情况即可看出。在这里,“人眼”与“鸡眼”、“猫头鹰眼”不可类比,因为人类的进化史与鸟类动物的进化史并不相干,当代鸟类动物的发生与当代人类的发生不在同一地史时期,当代鸟类动物发生的时间迟得多,其进化史也短得多。对此,可参看前发博文《论生命》。所以,一种动物眼睛的进化,会突出某一种功能,并以某种结构保持,这种情况不能做为对“人眼”内两种细胞功能做判断的依据。
第三,以动物界在不同地史时期发生的、进化程度不等的各动物种系的眼睛为参照,回溯推想人类的进化史,从而推断“人眼”的进化历程,那么,可以说人体上的眼睛也是从无到有的。而且还可以推想,它还或许经历过“眼点”、“多眼”、“小眼”、“复眼”等阶段,在人体上“人眼”或许有集中起来最后余二的过程。在这里,“人眼”的起点如果是最低级的动物体上的“眼点”的话,那么,“人眼”便是人体上那些“眼点”最中实现的集合体,其中的视细胞才是最初的“眼点”的进化结果。“人眼”是人体进化的结果,“人眼”是人体部位,视细胞是人体部位中的部位,在人体上的眼睛进化出来之前,视细胞有着自己的进化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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