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家雄《路》:論公德
「論公德」一文是梁啟超先生寫於 1902 年,到今恰巧已經過了兩個甲子,但「我國民所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 一句始終沒有多丈改進,尤為可惜、可悲。
任公先生說:「人人獨善其身者謂之私德,人人相善其群者謂之公德,二者皆人生所不可缺之具也。無私德則不能立,合無量數卑污虛偽殘忍愚懦之人,無以為國也無公德則不能團,雖有無量數束身自好、廉謹良愿之人,仍無以為國也。」可見提倡、培育公德的重要。
欠公德事例在大家日常生活中時有遇到,可謂罄竹難書。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鄰座乘客以手機高談闊論,甚或會使用手機的免提通話功能,開放地把手機另一端友人的講話赤裸地跟你「分享」。這無私的通話時常令旁人產生厭煩,不安。
此外,大家也或有在住處棄置垃圾時發現棄置區內不時有垃圾隨意放置地上,甚或垃圾並未包裹妥當,引發環境衛生問題。當然,各位也許會有受在走道或公眾地方放置的雜物所可能產生的安全和觀瞻問題而發惱。近年疫症流行,大家對防疫及隔離措施都十分重視,但還是不時有人不肯緊守相關要求,口罩帶於下巴,需隔離卻四出走動,為人帶來恐懼。
以上舉述的例子中的行為,均非存心予人不善,大多是貪方便的隨意之作,但都為週遭人群帶來不便不安。這些行徑是把「我」放大了,現今說法就是自我過度膨漲令「小我」大於「大我」。大家須知我們是人群中的一員,當社群因個人行為起了波瀾,作為其中一份子的也難幸免。
想起年幼初上學時毋親的教誨,她教我跟同學相處必須緊記「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個孔子的教導。這句話所談的是處理人際關係的重要原則。孔子所言是指人應當以對待自己的行為為參照來對待他人。人應該有寬廣的胸懷,待人處事之時切勿心胸狹窄,而應寬宏大量,寬恕待人。倘若自己所不欲的,硬推給他人,不僅會破壞與他人的關係,也會將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人與人之間的交往確實應該堅持這種原則,這是尊重他人,平等待人的體現。人生在世除了關注自己的存在以外,還得關注他人的存在,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切勿將己所不欲施於人。
人卻往往是自私的,大都有這樣的通病:見不得別人好,總想去破壞,常不公平地對待其他人,這種偏狹的行為,使自己最終「自食其果」。因為自己怎樣對待別人,別人也會用同樣的方式對待自己,最後「報應」便降臨到自己身上。
如果一個人能摒棄這種私心,推己及人,善於站在別人的立場上考慮問題,身邊就會集聚更多的人,人們也更加願意同他結交,進而他的交際圈就會愈來愈廣,事業和人生也會愈來愈順利。
「論公德」一文是梁啟超先生寫於 1902 年,到今恰巧已經過了兩個甲子,但「我國民所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 一句始終沒有多丈改進,尤為可惜、可悲。
任公先生說:「人人獨善其身者謂之私德,人人相善其群者謂之公德,二者皆人生所不可缺之具也。無私德則不能立,合無量數卑污虛偽殘忍愚懦之人,無以為國也無公德則不能團,雖有無量數束身自好、廉謹良愿之人,仍無以為國也。」可見提倡、培育公德的重要。
欠公德事例在大家日常生活中時有遇到,可謂罄竹難書。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鄰座乘客以手機高談闊論,甚或會使用手機的免提通話功能,開放地把手機另一端友人的講話赤裸地跟你「分享」。這無私的通話時常令旁人產生厭煩,不安。
此外,大家也或有在住處棄置垃圾時發現棄置區內不時有垃圾隨意放置地上,甚或垃圾並未包裹妥當,引發環境衛生問題。當然,各位也許會有受在走道或公眾地方放置的雜物所可能產生的安全和觀瞻問題而發惱。近年疫症流行,大家對防疫及隔離措施都十分重視,但還是不時有人不肯緊守相關要求,口罩帶於下巴,需隔離卻四出走動,為人帶來恐懼。
以上舉述的例子中的行為,均非存心予人不善,大多是貪方便的隨意之作,但都為週遭人群帶來不便不安。這些行徑是把「我」放大了,現今說法就是自我過度膨漲令「小我」大於「大我」。大家須知我們是人群中的一員,當社群因個人行為起了波瀾,作為其中一份子的也難幸免。
想起年幼初上學時毋親的教誨,她教我跟同學相處必須緊記「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個孔子的教導。這句話所談的是處理人際關係的重要原則。孔子所言是指人應當以對待自己的行為為參照來對待他人。人應該有寬廣的胸懷,待人處事之時切勿心胸狹窄,而應寬宏大量,寬恕待人。倘若自己所不欲的,硬推給他人,不僅會破壞與他人的關係,也會將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人與人之間的交往確實應該堅持這種原則,這是尊重他人,平等待人的體現。人生在世除了關注自己的存在以外,還得關注他人的存在,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切勿將己所不欲施於人。
人卻往往是自私的,大都有這樣的通病:見不得別人好,總想去破壞,常不公平地對待其他人,這種偏狹的行為,使自己最終「自食其果」。因為自己怎樣對待別人,別人也會用同樣的方式對待自己,最後「報應」便降臨到自己身上。
如果一個人能摒棄這種私心,推己及人,善於站在別人的立場上考慮問題,身邊就會集聚更多的人,人們也更加願意同他結交,進而他的交際圈就會愈來愈廣,事業和人生也會愈來愈順利。
我们信佛,
有没有想过佛陀希望我们信甚么
佛教的终极思想是成佛,
进入佛的境界
( 净土 )
谈及
「 信佛信甚么 」,
理所当然是信佛!
佛不是神,
我们不用怀疑佛是否存在,
起码释迦牟尼佛在歷史上是一个人。
信佛与不信佛与我们何干?
为甚么我们要信佛?
佛教徒信佛,
是信佛所言、
所教的
「 终极 」
思想,
亦即人死后的最终归宿、
依止之处。
佛教的
「 终极 」 思想是甚么呢?
是成佛,
悟佛知见,
入佛境界
( 净土 ),
得大安稳、
得大自在,
寂灭为乐。
作为宗教,
佛教不止于有
「 终极 」 思想,
给佛教徒,
乃至每个人一个明确的、
崇高的人生目的,
而且必须提出达到这个目标的具体方法。
但人知道佛有多少,
佛的知见是不可说、
不可思议,
所以,
人如果没有值遇佛、
认识佛、
信靠佛,
并有佛在旁,
与佛同行,
得佛悲救、
持佛愿力、
仗佛功德,
人是几乎不可能悟佛知见,
入佛境界,
往生净土,
度生成佛,
成佛度生。
因此,
释迦牟尼佛在八十岁入灭之前,
推介一位最适合我等娑婆世界众生根机的
「 现在佛 」,
让我们常常值遇彼佛、
信靠彼佛,
常常有彼佛同行,
得彼佛悲救、
乘彼佛愿力、
仗彼佛功德,
从而入彼佛境界
( 净土 )。
佛陀所指的彼佛,
正是阿弥陀佛也!
佛言 :
一佛即一切佛,
一佛土即一切佛土,
所以,
任何众生只要得一佛悲救、
乘一佛愿力、
仗一佛功德,
从而入一佛净土,
即入一切诸佛净土,
因此,
释迦牟尼佛希望我们信佛,
就是信阿弥陀佛!
何以见得?
佛陀出世及十方诸佛的本怀,
是信受阿弥陀佛本愿名号功德力救度
《 无量寿经 》
明佛陀的出世本怀,
在于
「 光阐道教,
欲拯群萌,
惠以真实之利 」,
而整部
《 无量寿经 》
从头到尾只介绍阿弥陀一佛及其极乐世界一土,
宣示弥陀本愿名号功德力救度、
念佛往生的净土法门。
佛陀在卷下说阿弥陀佛第十八愿的成就文 :
「 十方恆沙诸佛如来,
皆共赞叹无量寿佛威神功德不可思议。
诸有众生,
闻其名号,
信心欢喜,
乃至一念,
至心迴向,
愿生彼国,
即得往生,
住不退转。
唯除五逆,
诽谤正法。」
即得往生,
住不退转,
即必成佛道。
佛陀的出世本怀,
也是十方诸佛的本怀,
就是
「 赞叹无量寿佛威神功德不可思议 」,
实即赞叹无量寿佛
( 即阿弥陀佛 )
名号,
如阿弥陀佛第十七愿言,
因为有闻名号者能生起对名号信心欢喜,
并欲生其国,
即得往生,
必成佛道。
出世本怀所说的
「 真实之利 」 者,
是人
「 得闻彼佛名号,
欢喜踊跃,
乃至一念;
当知此人,
为得大利,
则是具足无上功德 」,
说明阿弥陀佛名号具足无上不可思议功德。
「 大利 」 即是
「 真实之利 」,
指称念弥陀佛名、
往生净土之利,
是阿弥陀佛本愿成就之利,
惠施给予念佛众生。
信释迦牟尼佛及一切诸佛者,
应决定深信阿弥陀一佛,
念释迦牟尼佛及一切诸佛者,
应一心专念阿弥陀一佛,
因为得闻及称念
「 南无阿弥陀佛 」
这句名号,
致使念佛人永离轮迴之苦,
即得往生净土,
常住涅槃之乐,
进入佛的境界,
得大安稳、
得大自在,
寂灭为乐。
诸佛出世种种方便,
不欲直令制恶修福,
但劝即令求生净土
佛陀在
《 观经 》
第三地观文,
言 :
「 佛告阿难 :
汝持佛语,
为未来世一切大众,
欲脱苦者,
说是观地法。」
其后在流通分释 :
汝好持是语者,
持无量寿佛名!
未来世一切大众者,
泛指末法浊世一切凡夫;
欲脱苦者,
即欲捨苦出生死的人,
详见下段。
善导大师在
《 观经四帖疏 》 释上段,
云
「 欲得捨此娑婆生死之身,
八苦、
五苦、
三恶道苦等 ,
闻即信行者,
不惜身命,
急为说之。
若得一人捨苦出生死者,
是名真报佛恩。
何以故?」
轮迴六道生死之苦是诸苦之本,
佛不忍见众生长时受苦。
续云 :
「 诸佛出世,
种种方便劝化众生者,
不欲直令制恶修福,
受人天乐也。
人天之乐,
犹如电光,
须臾即捨,
还入三恶,
长时受苦。」
大师深明佛意,
知道世人信佛、
学佛,
欲以制恶修福,
求得受人天乐,
但还要堕入三恶道,
没法彻底离苦得乐,
究竟解脱。
续云 :
「 为此因缘,
但劝即令求生净土,
向无上菩提。
是故今时有缘相劝,
誓生净土者,
即称诸佛本愿意也。」
佛以一大事因缘出现于世,
是劝世人厌捨人天福乐,
欣求愿生极乐净土,
趣向无上佛道,
乃称诸佛本愿意!
有流见解心非一,
故有八万四千门;
门门不同亦非别,
别别之门还是同
我们信佛的因缘各有不同,
彼此学佛的目的亦有别,
所以,
信佛的程度有深有浅,
学佛的利益有多有少!
但诸佛出世因缘的悲心同,
教化众生目的是等无别。
善导大师在
《 法事赞 》
( 以偈释《 阿弥陀经 》)
有偈释
「 如是 」
头两个字,
发人深省,
如下:
诸佛大悲心无二,
方便化门等无殊;
捨彼庄严无胜土,
八相示现出阎浮;
或现真形而利物,
或同杂类化凡愚;
分身六道无停息,
变现随宜度有流;
有流见解心非一,
故有八万四千门;
门门不同亦非别,
别别之门还是同;
同故即是如来致,
别故復是慈悲心。
《 阿弥陀经 》
是一部总结性的经典,
此经不单止总结了净土法门的三部正依经典
——
《 无量寿经 》、
《 观经 》 及
《 阿弥陀经 》 ——
专念弥陀名号得生净土,
而且总结了释迦牟尼佛一代时教。
因此,
佛陀在无问自说下,
畅说如来出世本怀,
是「 为一切世间说此难信之法 」----
阿弥陀佛本愿名号功德力救度法,
故有
「 弥陀化身 」 之称的善导大师,
从佛陀一代时教的高度来看待和演绎
《 阿弥陀经 》,
另一番深义。
有没有想过佛陀希望我们信甚么
佛教的终极思想是成佛,
进入佛的境界
( 净土 )
谈及
「 信佛信甚么 」,
理所当然是信佛!
佛不是神,
我们不用怀疑佛是否存在,
起码释迦牟尼佛在歷史上是一个人。
信佛与不信佛与我们何干?
为甚么我们要信佛?
佛教徒信佛,
是信佛所言、
所教的
「 终极 」
思想,
亦即人死后的最终归宿、
依止之处。
佛教的
「 终极 」 思想是甚么呢?
是成佛,
悟佛知见,
入佛境界
( 净土 ),
得大安稳、
得大自在,
寂灭为乐。
作为宗教,
佛教不止于有
「 终极 」 思想,
给佛教徒,
乃至每个人一个明确的、
崇高的人生目的,
而且必须提出达到这个目标的具体方法。
但人知道佛有多少,
佛的知见是不可说、
不可思议,
所以,
人如果没有值遇佛、
认识佛、
信靠佛,
并有佛在旁,
与佛同行,
得佛悲救、
持佛愿力、
仗佛功德,
人是几乎不可能悟佛知见,
入佛境界,
往生净土,
度生成佛,
成佛度生。
因此,
释迦牟尼佛在八十岁入灭之前,
推介一位最适合我等娑婆世界众生根机的
「 现在佛 」,
让我们常常值遇彼佛、
信靠彼佛,
常常有彼佛同行,
得彼佛悲救、
乘彼佛愿力、
仗彼佛功德,
从而入彼佛境界
( 净土 )。
佛陀所指的彼佛,
正是阿弥陀佛也!
佛言 :
一佛即一切佛,
一佛土即一切佛土,
所以,
任何众生只要得一佛悲救、
乘一佛愿力、
仗一佛功德,
从而入一佛净土,
即入一切诸佛净土,
因此,
释迦牟尼佛希望我们信佛,
就是信阿弥陀佛!
何以见得?
佛陀出世及十方诸佛的本怀,
是信受阿弥陀佛本愿名号功德力救度
《 无量寿经 》
明佛陀的出世本怀,
在于
「 光阐道教,
欲拯群萌,
惠以真实之利 」,
而整部
《 无量寿经 》
从头到尾只介绍阿弥陀一佛及其极乐世界一土,
宣示弥陀本愿名号功德力救度、
念佛往生的净土法门。
佛陀在卷下说阿弥陀佛第十八愿的成就文 :
「 十方恆沙诸佛如来,
皆共赞叹无量寿佛威神功德不可思议。
诸有众生,
闻其名号,
信心欢喜,
乃至一念,
至心迴向,
愿生彼国,
即得往生,
住不退转。
唯除五逆,
诽谤正法。」
即得往生,
住不退转,
即必成佛道。
佛陀的出世本怀,
也是十方诸佛的本怀,
就是
「 赞叹无量寿佛威神功德不可思议 」,
实即赞叹无量寿佛
( 即阿弥陀佛 )
名号,
如阿弥陀佛第十七愿言,
因为有闻名号者能生起对名号信心欢喜,
并欲生其国,
即得往生,
必成佛道。
出世本怀所说的
「 真实之利 」 者,
是人
「 得闻彼佛名号,
欢喜踊跃,
乃至一念;
当知此人,
为得大利,
则是具足无上功德 」,
说明阿弥陀佛名号具足无上不可思议功德。
「 大利 」 即是
「 真实之利 」,
指称念弥陀佛名、
往生净土之利,
是阿弥陀佛本愿成就之利,
惠施给予念佛众生。
信释迦牟尼佛及一切诸佛者,
应决定深信阿弥陀一佛,
念释迦牟尼佛及一切诸佛者,
应一心专念阿弥陀一佛,
因为得闻及称念
「 南无阿弥陀佛 」
这句名号,
致使念佛人永离轮迴之苦,
即得往生净土,
常住涅槃之乐,
进入佛的境界,
得大安稳、
得大自在,
寂灭为乐。
诸佛出世种种方便,
不欲直令制恶修福,
但劝即令求生净土
佛陀在
《 观经 》
第三地观文,
言 :
「 佛告阿难 :
汝持佛语,
为未来世一切大众,
欲脱苦者,
说是观地法。」
其后在流通分释 :
汝好持是语者,
持无量寿佛名!
未来世一切大众者,
泛指末法浊世一切凡夫;
欲脱苦者,
即欲捨苦出生死的人,
详见下段。
善导大师在
《 观经四帖疏 》 释上段,
云
「 欲得捨此娑婆生死之身,
八苦、
五苦、
三恶道苦等 ,
闻即信行者,
不惜身命,
急为说之。
若得一人捨苦出生死者,
是名真报佛恩。
何以故?」
轮迴六道生死之苦是诸苦之本,
佛不忍见众生长时受苦。
续云 :
「 诸佛出世,
种种方便劝化众生者,
不欲直令制恶修福,
受人天乐也。
人天之乐,
犹如电光,
须臾即捨,
还入三恶,
长时受苦。」
大师深明佛意,
知道世人信佛、
学佛,
欲以制恶修福,
求得受人天乐,
但还要堕入三恶道,
没法彻底离苦得乐,
究竟解脱。
续云 :
「 为此因缘,
但劝即令求生净土,
向无上菩提。
是故今时有缘相劝,
誓生净土者,
即称诸佛本愿意也。」
佛以一大事因缘出现于世,
是劝世人厌捨人天福乐,
欣求愿生极乐净土,
趣向无上佛道,
乃称诸佛本愿意!
有流见解心非一,
故有八万四千门;
门门不同亦非别,
别别之门还是同
我们信佛的因缘各有不同,
彼此学佛的目的亦有别,
所以,
信佛的程度有深有浅,
学佛的利益有多有少!
但诸佛出世因缘的悲心同,
教化众生目的是等无别。
善导大师在
《 法事赞 》
( 以偈释《 阿弥陀经 》)
有偈释
「 如是 」
头两个字,
发人深省,
如下:
诸佛大悲心无二,
方便化门等无殊;
捨彼庄严无胜土,
八相示现出阎浮;
或现真形而利物,
或同杂类化凡愚;
分身六道无停息,
变现随宜度有流;
有流见解心非一,
故有八万四千门;
门门不同亦非别,
别别之门还是同;
同故即是如来致,
别故復是慈悲心。
《 阿弥陀经 》
是一部总结性的经典,
此经不单止总结了净土法门的三部正依经典
——
《 无量寿经 》、
《 观经 》 及
《 阿弥陀经 》 ——
专念弥陀名号得生净土,
而且总结了释迦牟尼佛一代时教。
因此,
佛陀在无问自说下,
畅说如来出世本怀,
是「 为一切世间说此难信之法 」----
阿弥陀佛本愿名号功德力救度法,
故有
「 弥陀化身 」 之称的善导大师,
从佛陀一代时教的高度来看待和演绎
《 阿弥陀经 》,
另一番深义。
“我这样掉头有错吗?他就拿斧头威胁我”。7月25日,山东淄博,因为一次不规范的调头,两个司机开起了斗气车。更夸张的是,轿车司机将大车逼停后,拎着一把斧头下车威胁大车司机。大车司机这样调头对不对?
(来源:百姓关注)
事发道路是一处双向6车道,行车记录仪显示,事情的起因就是一次调头。当时轿车和大车(一辆拖车)均自南向北行驶在同一条车道,轿车在前,大车在后,行驶至一处调头路口时(该调头路口就是长隔离带中间的开口,无红绿灯),轿车和大车都要调头。
当时轿车在前,已经转弯准备掉头,但对向车道有车,于是其停车等待了一会儿。等到对向车道没车时,其缓慢加速准备调头,但此时大车在后,瞅准时机加速调头,因为大车在轿车后面,此时其实是大车在轿车内侧,调头走了一个更小的环,更方便调头,类似于内道过弯,大家看视频就清楚了。
因为两台车同时调头,大车速度又比较快,以致于大车险些擦到轿车,轿车车主因此有点路怒。两车均掉过头后,大车行驶在中间车道,在前,轿车行驶在最左侧车道,在后。此时,轿车加速,直接越过白色实线变道超过了大车,并行驶在大车前,然后有缓慢减速现象。
被对方这么针对,大车司机似乎也生气了,其先是从右侧超车,然后直接越过两个车道,将轿车逼到了最右侧车道,而最右侧车道上有一辆电动车正在行驶,大车两次变道的行为,致使轿车险些撞到电动车。然后,轿车司机加速将大车逼停。
接着就发生了开头那一幕,轿车司机将大车逼停后,直接拿着斧头下车威胁大车司机,但大车司机并未开车门,也未下车,双方互相吵了几句后各自离开。
目前记者已就该事件咨询当地交警部门,接电话的交警称要看看视频,再查看监控,然后约谈当事人并作出相应处理。
1、大车的调头到底有没有问题?
必须说,大车的调头行为确实比较危险,大车很长,调头所需要的空间比较大,轿车本来在其前面也要掉头,此时大车不顾轿车的安全,强行加速调头,已经危及了轿车的安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时,后车不得超车。
很明显,轿车在前,且正在调头,大车紧跟其后,未等轿车掉完头就抢先调头,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出现交通事故,大车将负全部责任。
2、轿车越过实线变道超车,违章的同时,是否构成追逐竞驶?
轿车险些被大车擦到,然后其越过白实线超车,且超车的位置处于一处斑马线,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扣3分,罚款20-200元。
从视频中看,轿车虽有斗气的嫌疑,且已经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行为,但危险性并不高,应该还是限于道路违章的范畴。
3、大车被超后,连续跨越2个车道反超轿车,则已经涉嫌犯罪。
视频可以看出,大车被超后,连续两次变道反超轿车,甚至在最右侧车道有电动车的情况下,将轿车逼到最右侧车道,不仅属于违章,还涉嫌构成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
《刑法》第133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款。根据最高法指导案例,追逐竞驶的“情节恶劣”,主要有5种表现形式:
一是追逐竞驶造成了交通事故;二是追逐竞驶伴随有其他多次道路违章行为,如连续实线变道、驾驶改装车辆等;三是追逐竞驶主观恶性较大,如多次追逐竞驶,酒后追逐竞驶等;四是在特殊时段、特殊区域、或者驾驶特殊车辆追逐竞驶的,如在道路交通繁忙区域追逐竞驶的;五是驾驶有乘客的运营车辆追逐竞驶的。
本案中,大车司机驾驶拖车追逐竞驶,且连续两次变道,符合第4点,很可能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
4、轿车司机逼停大车,然后拿斧头威胁对方的行为该怎么认定?
轿车司机拿斧头威胁他人安全,但还处于口头威胁的阶段,也并未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根据该法第42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轿车司机持斧头威胁,应该被认定为情节较重的情形,将被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最后,具体责任该怎么认定,该怎么判罚,还有待交警和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在这里要提醒:
千万不要开斗气车,开车本身就是一项高度危险行为,开斗气车更是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当作儿戏,纵使驾驶技术再好,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或许0.1秒的差错,就会阴阳相隔。
最后想问大家,你认为本案中轿车司机和大车司机,哪个责任更大,哪个性质更恶劣呢?欢迎留言讨论。
(来源:百姓关注)
事发道路是一处双向6车道,行车记录仪显示,事情的起因就是一次调头。当时轿车和大车(一辆拖车)均自南向北行驶在同一条车道,轿车在前,大车在后,行驶至一处调头路口时(该调头路口就是长隔离带中间的开口,无红绿灯),轿车和大车都要调头。
当时轿车在前,已经转弯准备掉头,但对向车道有车,于是其停车等待了一会儿。等到对向车道没车时,其缓慢加速准备调头,但此时大车在后,瞅准时机加速调头,因为大车在轿车后面,此时其实是大车在轿车内侧,调头走了一个更小的环,更方便调头,类似于内道过弯,大家看视频就清楚了。
因为两台车同时调头,大车速度又比较快,以致于大车险些擦到轿车,轿车车主因此有点路怒。两车均掉过头后,大车行驶在中间车道,在前,轿车行驶在最左侧车道,在后。此时,轿车加速,直接越过白色实线变道超过了大车,并行驶在大车前,然后有缓慢减速现象。
被对方这么针对,大车司机似乎也生气了,其先是从右侧超车,然后直接越过两个车道,将轿车逼到了最右侧车道,而最右侧车道上有一辆电动车正在行驶,大车两次变道的行为,致使轿车险些撞到电动车。然后,轿车司机加速将大车逼停。
接着就发生了开头那一幕,轿车司机将大车逼停后,直接拿着斧头下车威胁大车司机,但大车司机并未开车门,也未下车,双方互相吵了几句后各自离开。
目前记者已就该事件咨询当地交警部门,接电话的交警称要看看视频,再查看监控,然后约谈当事人并作出相应处理。
1、大车的调头到底有没有问题?
必须说,大车的调头行为确实比较危险,大车很长,调头所需要的空间比较大,轿车本来在其前面也要掉头,此时大车不顾轿车的安全,强行加速调头,已经危及了轿车的安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时,后车不得超车。
很明显,轿车在前,且正在调头,大车紧跟其后,未等轿车掉完头就抢先调头,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出现交通事故,大车将负全部责任。
2、轿车越过实线变道超车,违章的同时,是否构成追逐竞驶?
轿车险些被大车擦到,然后其越过白实线超车,且超车的位置处于一处斑马线,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扣3分,罚款20-200元。
从视频中看,轿车虽有斗气的嫌疑,且已经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行为,但危险性并不高,应该还是限于道路违章的范畴。
3、大车被超后,连续跨越2个车道反超轿车,则已经涉嫌犯罪。
视频可以看出,大车被超后,连续两次变道反超轿车,甚至在最右侧车道有电动车的情况下,将轿车逼到最右侧车道,不仅属于违章,还涉嫌构成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
《刑法》第133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款。根据最高法指导案例,追逐竞驶的“情节恶劣”,主要有5种表现形式:
一是追逐竞驶造成了交通事故;二是追逐竞驶伴随有其他多次道路违章行为,如连续实线变道、驾驶改装车辆等;三是追逐竞驶主观恶性较大,如多次追逐竞驶,酒后追逐竞驶等;四是在特殊时段、特殊区域、或者驾驶特殊车辆追逐竞驶的,如在道路交通繁忙区域追逐竞驶的;五是驾驶有乘客的运营车辆追逐竞驶的。
本案中,大车司机驾驶拖车追逐竞驶,且连续两次变道,符合第4点,很可能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
4、轿车司机逼停大车,然后拿斧头威胁对方的行为该怎么认定?
轿车司机拿斧头威胁他人安全,但还处于口头威胁的阶段,也并未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根据该法第42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轿车司机持斧头威胁,应该被认定为情节较重的情形,将被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最后,具体责任该怎么认定,该怎么判罚,还有待交警和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在这里要提醒:
千万不要开斗气车,开车本身就是一项高度危险行为,开斗气车更是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当作儿戏,纵使驾驶技术再好,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或许0.1秒的差错,就会阴阳相隔。
最后想问大家,你认为本案中轿车司机和大车司机,哪个责任更大,哪个性质更恶劣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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