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生去信问三毛:“ 我今年廿九岁,未婚,是一家报关行最低层的办事员,常常在我下班以后,回到租来的斗室里,面对物质和精神都相当贫乏的人生,觉得活着的价值,十分……对不起,我黯淡的心情,无法用文字来表达。我很自卑,请你告诉我,生命最终的目的何在? 以我如此卑微的人(我的容貌太平凡了),工作能力也有限,说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兴趣,也从来没有异性对我感兴趣。 我真羡慕你,恨不得能够活得像你,可惜我不能,请你多写书给我看,丰富我的生命,不然,真不知活着还有什么快乐? ”
不快乐的女孩: 从你短短的自我介绍中,看来十分惊心,二十九岁正当年轻,居然一连串的用了——最低层、贫乏、黯淡、自卑、平凡、卑微、能力有限这许多不正确的定义来形容自己。 以我个人的经验来说,我也反复思索过许多次,生命的意义和最终目的到底是什么,目前我的答案却只有一个,很简单的一个,那便是“寻求真正的自由”,然后享受生命。 不快乐的女孩,你的心灵并不自由,对不对?当然,我也没有做到绝对的超越,可是如你信中所写的那些字句,我已不再用在自己身上了,虽然我们比较起来是差不多的。
如果我是你,第一步要做的事是加重对自我的期许与看重,将信中那一串又一串自卑的字句从生命中一把扫除,再也不轻看自己。 你有一个正当的职业,租得起一间房间,容貌不差,懂得在上下班之余更进一步探索生命的意义,这都是很优美的事情,为何觉得自己卑微呢?你觉得卑微是因为没有用自己的主观眼在观看自己,而用了社会一般的功利主义的眼光,这是十分遗憾的。
一个不欣赏自己的人,是难以快乐的。 当然,由你的来信中,很容易想见你部分的心情,你表达的能力并不弱,由你的文字中,明明白白可以看见一个都市单身女子对于生命的无可奈何与悲哀,这种无可奈何,并不浮浅,是值得看重的。
很实际的来说,不谈空幻的方法,如果我住在你所谓的“斗室”里,如果是我,第一件会做的事情,就是布置我的房间。我会将房间粉刷成明朗的白色,给自己在窗上做上一幅美丽的窗帘,我在床头放一个普通的小收音机,在墙角做一个书架,给灯泡换一个温暖而温馨的灯罩,然后,我要去花市,仔细的挑几盆看了悦目的盆景,放在我的窗口。如果仍有余钱,我会去买几张名画的复制品——海报似的那种,将它挂在墙上……。这么弄一下,以我的估价,是不会超过四千台币的,当然除了那架收音机之外,一切自己动手做,就省去了工匠费用,而且生活会有趣得多。
房间布置得美丽,是享受生命改变心情的第一步,在我来说,它不再是斗室了。然后,当我发薪水的时候——如果我是你,我要给自己用极少的钱,去买一件美丽又实用的衣服。如果我觉得心情不够开朗,我很可能去一家美发店,花一百台币修剪一下终年不变的发型,换一个样子,给自己耳目一新的快乐。我会在又发薪水的下一个月,为自己挑几样淡色的化妆品,或者再买一双新鞋。当然,薪水仍然是每个月会领的,下班后也有四五小时的空闲,那时候,我可能去青年会报名学学语文、插花或者其他感兴趣的课程,不要有压力的每周夜间上两次课,是改换环境又充实自己的另一个方式。
你看,如果我是你,我慢慢的在变了。 我去上上课,也许可能交到一些朋友,我的小房间既然那么美丽,那么也许偶尔可以请朋友来坐坐,谈谈各自的生活和梦想。 慢慢的,我不再那么自卑了,我勇于接触善良而有品德的人群(这种人在社会上仍有许多许多),我会发觉,原来大家都很平凡——可是优美,正如自己一样。
我更会发觉,原来一个美丽的生活,并不需要太多的金钱便可以达到。我也不再计较异性对我感不感兴趣,因为我自己的生活一点一点的丰富起来,自得其乐都来不及,还想那么多吗?
如果我是你,我会不再等三毛出新书,我自己写札记,写给自己欣赏,我慢慢的会发觉,我自己写的东西也有风格和趣味,我真是一个可爱的女人。
不快乐的女孩子,请你要行动呀!不要依赖他人给你快乐。你先去将房间布置起来,勉强自己去做,会发觉事情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难,而且,兴趣是可以寻求的,东试试西试试,只要心中认定喜欢的,便去培养它,成为下班之后的消遣。
可是,我仍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最深的快乐,是帮助他人,而不只是在自我的世界里享受——当然,享受自我的生命也是很重要的。你先将自己假想为他人,帮助自己建立起信心,下决心改变一下目前的生活方式,把自己弄得活泼起来,不要任凭生命再做赔本的流逝和伤感,起码你得试一下,尽力的去试一下,好不好? 享受生命的方法很多很多,问题是你一定要有行动,空想是不行的。下次给我写信的时候,署名快乐的女孩,将那个“不”字删掉了好吗?
你的朋友三毛上
不快乐的女孩: 从你短短的自我介绍中,看来十分惊心,二十九岁正当年轻,居然一连串的用了——最低层、贫乏、黯淡、自卑、平凡、卑微、能力有限这许多不正确的定义来形容自己。 以我个人的经验来说,我也反复思索过许多次,生命的意义和最终目的到底是什么,目前我的答案却只有一个,很简单的一个,那便是“寻求真正的自由”,然后享受生命。 不快乐的女孩,你的心灵并不自由,对不对?当然,我也没有做到绝对的超越,可是如你信中所写的那些字句,我已不再用在自己身上了,虽然我们比较起来是差不多的。
如果我是你,第一步要做的事是加重对自我的期许与看重,将信中那一串又一串自卑的字句从生命中一把扫除,再也不轻看自己。 你有一个正当的职业,租得起一间房间,容貌不差,懂得在上下班之余更进一步探索生命的意义,这都是很优美的事情,为何觉得自己卑微呢?你觉得卑微是因为没有用自己的主观眼在观看自己,而用了社会一般的功利主义的眼光,这是十分遗憾的。
一个不欣赏自己的人,是难以快乐的。 当然,由你的来信中,很容易想见你部分的心情,你表达的能力并不弱,由你的文字中,明明白白可以看见一个都市单身女子对于生命的无可奈何与悲哀,这种无可奈何,并不浮浅,是值得看重的。
很实际的来说,不谈空幻的方法,如果我住在你所谓的“斗室”里,如果是我,第一件会做的事情,就是布置我的房间。我会将房间粉刷成明朗的白色,给自己在窗上做上一幅美丽的窗帘,我在床头放一个普通的小收音机,在墙角做一个书架,给灯泡换一个温暖而温馨的灯罩,然后,我要去花市,仔细的挑几盆看了悦目的盆景,放在我的窗口。如果仍有余钱,我会去买几张名画的复制品——海报似的那种,将它挂在墙上……。这么弄一下,以我的估价,是不会超过四千台币的,当然除了那架收音机之外,一切自己动手做,就省去了工匠费用,而且生活会有趣得多。
房间布置得美丽,是享受生命改变心情的第一步,在我来说,它不再是斗室了。然后,当我发薪水的时候——如果我是你,我要给自己用极少的钱,去买一件美丽又实用的衣服。如果我觉得心情不够开朗,我很可能去一家美发店,花一百台币修剪一下终年不变的发型,换一个样子,给自己耳目一新的快乐。我会在又发薪水的下一个月,为自己挑几样淡色的化妆品,或者再买一双新鞋。当然,薪水仍然是每个月会领的,下班后也有四五小时的空闲,那时候,我可能去青年会报名学学语文、插花或者其他感兴趣的课程,不要有压力的每周夜间上两次课,是改换环境又充实自己的另一个方式。
你看,如果我是你,我慢慢的在变了。 我去上上课,也许可能交到一些朋友,我的小房间既然那么美丽,那么也许偶尔可以请朋友来坐坐,谈谈各自的生活和梦想。 慢慢的,我不再那么自卑了,我勇于接触善良而有品德的人群(这种人在社会上仍有许多许多),我会发觉,原来大家都很平凡——可是优美,正如自己一样。
我更会发觉,原来一个美丽的生活,并不需要太多的金钱便可以达到。我也不再计较异性对我感不感兴趣,因为我自己的生活一点一点的丰富起来,自得其乐都来不及,还想那么多吗?
如果我是你,我会不再等三毛出新书,我自己写札记,写给自己欣赏,我慢慢的会发觉,我自己写的东西也有风格和趣味,我真是一个可爱的女人。
不快乐的女孩子,请你要行动呀!不要依赖他人给你快乐。你先去将房间布置起来,勉强自己去做,会发觉事情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难,而且,兴趣是可以寻求的,东试试西试试,只要心中认定喜欢的,便去培养它,成为下班之后的消遣。
可是,我仍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最深的快乐,是帮助他人,而不只是在自我的世界里享受——当然,享受自我的生命也是很重要的。你先将自己假想为他人,帮助自己建立起信心,下决心改变一下目前的生活方式,把自己弄得活泼起来,不要任凭生命再做赔本的流逝和伤感,起码你得试一下,尽力的去试一下,好不好? 享受生命的方法很多很多,问题是你一定要有行动,空想是不行的。下次给我写信的时候,署名快乐的女孩,将那个“不”字删掉了好吗?
你的朋友三毛上
一个女生去信问三毛:“ 我今年廿九岁,未婚,是一家报关行最低层的办事员,常常在我下班以后,回到租来的斗室里,面对物质和精神都相当贫乏的人生,觉得活着的价值,十分……对不起,我黯淡的心情,无法用文字来表达。我很自卑,请你告诉我,生命最终的目的何在? 以我如此卑微的人(我的容貌太平凡了),工作能力也有限,说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兴趣,也从来没有异性对我感兴趣。 我真羡慕你,恨不得能够活得像你,可惜我不能,请你多写书给我看,丰富我的生命,不然,真不知活着还有什么快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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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快乐的女孩: 从你短短的自我介绍中,看来十分惊心,二十九岁正当年轻,居然一连串的用了——最低层、贫乏、黯淡、自卑、平凡、卑微、能力有限这许多不正确的定义来形容自己。 以我个人的经验来说,我也反复思索过许多次,生命的意义和最终目的到底是什么,目前我的答案却只有一个,很简单的一个,那便是“寻求真正的自由”,然后享受生命。 不快乐的女孩,你的心灵并不自由,对不对?
当然,我也没有做到绝对的超越,可是如你信中所写的那些字句,我已不再用在自己身上了,虽然我们比较起来是差不多的。
如果我是你,第一步要做的事是加重对自我的期许与看重,将信中那一串又一串自卑的字句从生命中一把扫除,再也不轻看自己。 你有一个正当的职业,租得起一间房间,容貌不差,懂得在上下班之余更进一步探索生命的意义,这都是很优美的事情,为何觉得自己卑微呢?你觉得卑微是因为没有用自己的主观眼在观看自己,而用了社会一般的功利主义的眼光,这是十分遗憾的。
一个不欣赏自己的人,是难以快乐的。 当然,由你的来信中,很容易想见你部分的心情,你表达的能力并不弱,由你的文字中,明明白白可以看见一个都市单身女子对于生命的无可奈何与悲哀,这种无可奈何,并不浮浅,是值得看重的。
很实际的来说,不谈空幻的方法,如果我住在你所谓的“斗室”里,如果是我,第一件会做的事情,就是布置我的房间。我会将房间粉刷成明朗的白色,给自己在窗上做上一幅美丽的窗帘,我在床头放一个普通的小收音机,在墙角做一个书架,给灯泡换一个温暖而温馨的灯罩,然后,我要去花市,仔细的挑几盆看了悦目的盆景,放在我的窗口。如果仍有余钱,我会去买几张名画的复制品——海报似的那种,将它挂在墙上……。这么弄一下,以我的估价,是不会超过四千台币的,当然除了那架收音机之外,一切自己动手做,就省去了工匠费用,而且生活会有趣得多。
房间布置得美丽,是享受生命改变心情的第一步,在我来说,它不再是斗室了。然后,当我发薪水的时候——如果我是你,我要给自己用极少的钱,去买一件美丽又实用的衣服。如果我觉得心情不够开朗,我很可能去一家美发店,花一百台币修剪一下终年不变的发型,换一个样子,给自己耳目一新的快乐。我会在又发薪水的下一个月,为自己挑几样淡色的化妆品,或者再买一双新鞋。当然,薪水仍然是每个月会领的,下班后也有四五小时的空闲,那时候,我可能去青年会报名学学语文、插花或者其他感兴趣的课程,不要有压力的每周夜间上两次课,是改换环境又充实自己的另一个方式。
你看,如果我是你,我慢慢的在变了。 我去上上课,也许可能交到一些朋友,我的小房间既然那么美丽,那么也许偶尔可以请朋友来坐坐,谈谈各自的生活和梦想。 慢慢的,我不再那么自卑了,我勇于接触善良而有品德的人群(这种人在社会上仍有许多许多),我会发觉,原来大家都很平凡——可是优美,正如自己一样。
我更会发觉,原来一个美丽的生活,并不需要太多的金钱便可以达到。我也不再计较异性对我感不感兴趣,因为我自己的生活一点一点的丰富起来,自得其乐都来不及,还想那么多吗?
如果我是你,我会不再等三毛出新书,我自己写札记,写给自己欣赏,我慢慢的会发觉,我自己写的东西也有风格和趣味,我真是一个可爱的女人。
不快乐的女孩子,请你要行动呀!不要依赖他人给你快乐。你先去将房间布置起来,勉强自己去做,会发觉事情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难,而且,兴趣是可以寻求的,东试试西试试,只要心中认定喜欢的,便去培养它,成为下班之后的消遣。
可是,我仍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最深的快乐,是帮助他人,而不只是在自我的世界里享受——当然,享受自我的生命也是很重要的。你先将自己假想为他人,帮助自己建立起信心,下决心改变一下目前的生活方式,把自己弄得活泼起来,不要任凭生命再做赔本的流逝和伤感,起码你得试一下,尽力的去试一下,好不好? 享受生命的方法很多很多,问题是你一定要有行动,空想是不行的。下次给我写信的时候,署名快乐的女孩,将那个“不”字删掉了好吗?
你的朋友三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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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快乐的女孩: 从你短短的自我介绍中,看来十分惊心,二十九岁正当年轻,居然一连串的用了——最低层、贫乏、黯淡、自卑、平凡、卑微、能力有限这许多不正确的定义来形容自己。 以我个人的经验来说,我也反复思索过许多次,生命的意义和最终目的到底是什么,目前我的答案却只有一个,很简单的一个,那便是“寻求真正的自由”,然后享受生命。 不快乐的女孩,你的心灵并不自由,对不对?
当然,我也没有做到绝对的超越,可是如你信中所写的那些字句,我已不再用在自己身上了,虽然我们比较起来是差不多的。
如果我是你,第一步要做的事是加重对自我的期许与看重,将信中那一串又一串自卑的字句从生命中一把扫除,再也不轻看自己。 你有一个正当的职业,租得起一间房间,容貌不差,懂得在上下班之余更进一步探索生命的意义,这都是很优美的事情,为何觉得自己卑微呢?你觉得卑微是因为没有用自己的主观眼在观看自己,而用了社会一般的功利主义的眼光,这是十分遗憾的。
一个不欣赏自己的人,是难以快乐的。 当然,由你的来信中,很容易想见你部分的心情,你表达的能力并不弱,由你的文字中,明明白白可以看见一个都市单身女子对于生命的无可奈何与悲哀,这种无可奈何,并不浮浅,是值得看重的。
很实际的来说,不谈空幻的方法,如果我住在你所谓的“斗室”里,如果是我,第一件会做的事情,就是布置我的房间。我会将房间粉刷成明朗的白色,给自己在窗上做上一幅美丽的窗帘,我在床头放一个普通的小收音机,在墙角做一个书架,给灯泡换一个温暖而温馨的灯罩,然后,我要去花市,仔细的挑几盆看了悦目的盆景,放在我的窗口。如果仍有余钱,我会去买几张名画的复制品——海报似的那种,将它挂在墙上……。这么弄一下,以我的估价,是不会超过四千台币的,当然除了那架收音机之外,一切自己动手做,就省去了工匠费用,而且生活会有趣得多。
房间布置得美丽,是享受生命改变心情的第一步,在我来说,它不再是斗室了。然后,当我发薪水的时候——如果我是你,我要给自己用极少的钱,去买一件美丽又实用的衣服。如果我觉得心情不够开朗,我很可能去一家美发店,花一百台币修剪一下终年不变的发型,换一个样子,给自己耳目一新的快乐。我会在又发薪水的下一个月,为自己挑几样淡色的化妆品,或者再买一双新鞋。当然,薪水仍然是每个月会领的,下班后也有四五小时的空闲,那时候,我可能去青年会报名学学语文、插花或者其他感兴趣的课程,不要有压力的每周夜间上两次课,是改换环境又充实自己的另一个方式。
你看,如果我是你,我慢慢的在变了。 我去上上课,也许可能交到一些朋友,我的小房间既然那么美丽,那么也许偶尔可以请朋友来坐坐,谈谈各自的生活和梦想。 慢慢的,我不再那么自卑了,我勇于接触善良而有品德的人群(这种人在社会上仍有许多许多),我会发觉,原来大家都很平凡——可是优美,正如自己一样。
我更会发觉,原来一个美丽的生活,并不需要太多的金钱便可以达到。我也不再计较异性对我感不感兴趣,因为我自己的生活一点一点的丰富起来,自得其乐都来不及,还想那么多吗?
如果我是你,我会不再等三毛出新书,我自己写札记,写给自己欣赏,我慢慢的会发觉,我自己写的东西也有风格和趣味,我真是一个可爱的女人。
不快乐的女孩子,请你要行动呀!不要依赖他人给你快乐。你先去将房间布置起来,勉强自己去做,会发觉事情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难,而且,兴趣是可以寻求的,东试试西试试,只要心中认定喜欢的,便去培养它,成为下班之后的消遣。
可是,我仍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最深的快乐,是帮助他人,而不只是在自我的世界里享受——当然,享受自我的生命也是很重要的。你先将自己假想为他人,帮助自己建立起信心,下决心改变一下目前的生活方式,把自己弄得活泼起来,不要任凭生命再做赔本的流逝和伤感,起码你得试一下,尽力的去试一下,好不好? 享受生命的方法很多很多,问题是你一定要有行动,空想是不行的。下次给我写信的时候,署名快乐的女孩,将那个“不”字删掉了好吗?
你的朋友三毛上
“他偷坐我的电动三轮车,把自己撞死,凭什么让我赔18万?”江苏苏州,一老人看到路边有一辆电动三轮车,因走路太累,就想坐到车上休息一下。可谁想一碰车把手,车子突然自己启动冲了出去!随后老人不幸身亡,家属状告车主要求赔偿18万元!
陈先生是一家保洁公司的清洁员,因为公司班车没经过他家门口,有每天上班会先开自己的电动三轮去一个路边的停车场停好,再乘坐班车去上班。事发当天,他和往常一样把车停好后,就拔下钥匙,拉上手刹就走了。
早上10点左右,老邹路过停车场,当时他手上提着两个塑料袋,因为年纪大了走不动,看到三轮车就想上去休息一下。他坐上驾驶座后,下意识地把手搭在了三轮车的把手上面。可车子猛然启动,直接冲向了路边的一片树林里,然后撞到了树上,老邹当场被撞得不省人事!
当时没有人看到这一幕。3个小时以后,才有人发现气息虚弱的老邹。后来老邹被送到医院抢救,可还是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了!
老邹的家属悲痛欲绝,把陈先生和他的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这辆电动三轮车有安 全隐患,陈先生却没有提前在车辆周围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要求赔偿180000元!
陈先生看到监控画面,也是感觉不可思议,甚至感觉太冤!自己明明拔了车钥匙,车子怎么会突然启动呢?
后来警方经过调查,才知道是内部线路接触不 良引起的。因为这车子年久失修,电路老化,很多配件也坏了!所以不用车钥匙电路也是通的,但陈先生对此并不知情!
那么,陈先生要为邹某的死承担责任吗?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邹某家属认为该赔偿的理由如下:
1、车子电路有问题,邹某还把车开出来停在路边害人,没有考虑到有人会坐上车,所以要赔偿!
2、如果要把有问题的车子开出来,那也要在周围放上警示的标志提醒,以免发生意外。
3、老邹从头到尾都没有错,错的是这辆有问题的电动三轮车,作为主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
对于邹某家属的观点,陈先生和其公司的代理律师提出了辩驳:
首先,陈先生把车停在车位上,拔掉钥匙,拉上手刹,属于正确的停车行为,他未主动实施侵权行为,也没有想过要害谁。
其次,陈先生无法预料邹某会坐上自己的车,更没想到车子会突然发动,这件事情属于意外,陈先生没有主观上追求损害结果的故意,更没有放任有问题的车辆。
然后,没有证据证明陈先生知道这辆车的电路存在短路的问题,他不清楚拔下钥匙后车辆还处于通电状态。因为停车场的监控能拍到陈某每次开车前先插钥匙, 停车后拔下钥匙,如果他知道不需要钥匙车子也能开,又何须多此一举?
综上,陈先生的辩护律师提出,陈先生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难以认定陈先生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其更无追求该损害结果的故意!陈先生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要看他有没有实施侵权的行为,以及他的行为本身是否具有过错!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因此,陈先生无需对邹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至于陈先生的公司与本次事故更加没有关系!
不过,公司出于人道主义,主动提出愿意补偿邹某家属10000元,邹某家属拿钱后没有再上诉!
对于这个判罚结果,我觉得非常正确!虽然对于邹某的死我表示同情,但这案件也告诉我们,法律在完善进步,不再是“谁死谁有理”了!如果对方侵权有错,造成受害者死亡的,赔偿合情合理。但如果对方没错,就不应该赔偿!
就像小偷偷东西爬围墙把自己摔死,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这些都是存有很大的争议,以前都会直接采取公平责任原则,让当事人要赔偿一部分。但现在民法典改了,“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邹某家属的这种行为,就是想利用老邹的死,榨干老邹的价值,想钱想疯了,告赢了就是18万,输了也就一点起 诉费!
按照邹某家属的理论,我的车要天天24小时守着,不然要是有人走路不长眼,或什么原因撞到我家车上,出了什么意外,我还得要负责?
邹某家属为什么不把规划局,三轮车厂家一起告呢?!为什么在停车场旁边搞一个小树林?为什么然车的电路出问题,又可以讹一笔钱了!
借用网友的话说,那三轮车不是死者的,你坐在人家车上干嘛?死者应该赔三轮车主的撞坏车的修理费、和精神惊吓费和误工费才合理!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这种情况下,陈先生该赔偿吗?
618现金红包,每天可领一次,
掏宝戳: https://t.cn/A6XWy26S ;
鲸东戳:https://t.cn/A6XWcSok。
陈先生是一家保洁公司的清洁员,因为公司班车没经过他家门口,有每天上班会先开自己的电动三轮去一个路边的停车场停好,再乘坐班车去上班。事发当天,他和往常一样把车停好后,就拔下钥匙,拉上手刹就走了。
早上10点左右,老邹路过停车场,当时他手上提着两个塑料袋,因为年纪大了走不动,看到三轮车就想上去休息一下。他坐上驾驶座后,下意识地把手搭在了三轮车的把手上面。可车子猛然启动,直接冲向了路边的一片树林里,然后撞到了树上,老邹当场被撞得不省人事!
当时没有人看到这一幕。3个小时以后,才有人发现气息虚弱的老邹。后来老邹被送到医院抢救,可还是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了!
老邹的家属悲痛欲绝,把陈先生和他的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这辆电动三轮车有安 全隐患,陈先生却没有提前在车辆周围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要求赔偿180000元!
陈先生看到监控画面,也是感觉不可思议,甚至感觉太冤!自己明明拔了车钥匙,车子怎么会突然启动呢?
后来警方经过调查,才知道是内部线路接触不 良引起的。因为这车子年久失修,电路老化,很多配件也坏了!所以不用车钥匙电路也是通的,但陈先生对此并不知情!
那么,陈先生要为邹某的死承担责任吗?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邹某家属认为该赔偿的理由如下:
1、车子电路有问题,邹某还把车开出来停在路边害人,没有考虑到有人会坐上车,所以要赔偿!
2、如果要把有问题的车子开出来,那也要在周围放上警示的标志提醒,以免发生意外。
3、老邹从头到尾都没有错,错的是这辆有问题的电动三轮车,作为主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
对于邹某家属的观点,陈先生和其公司的代理律师提出了辩驳:
首先,陈先生把车停在车位上,拔掉钥匙,拉上手刹,属于正确的停车行为,他未主动实施侵权行为,也没有想过要害谁。
其次,陈先生无法预料邹某会坐上自己的车,更没想到车子会突然发动,这件事情属于意外,陈先生没有主观上追求损害结果的故意,更没有放任有问题的车辆。
然后,没有证据证明陈先生知道这辆车的电路存在短路的问题,他不清楚拔下钥匙后车辆还处于通电状态。因为停车场的监控能拍到陈某每次开车前先插钥匙, 停车后拔下钥匙,如果他知道不需要钥匙车子也能开,又何须多此一举?
综上,陈先生的辩护律师提出,陈先生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难以认定陈先生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其更无追求该损害结果的故意!陈先生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要看他有没有实施侵权的行为,以及他的行为本身是否具有过错!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因此,陈先生无需对邹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至于陈先生的公司与本次事故更加没有关系!
不过,公司出于人道主义,主动提出愿意补偿邹某家属10000元,邹某家属拿钱后没有再上诉!
对于这个判罚结果,我觉得非常正确!虽然对于邹某的死我表示同情,但这案件也告诉我们,法律在完善进步,不再是“谁死谁有理”了!如果对方侵权有错,造成受害者死亡的,赔偿合情合理。但如果对方没错,就不应该赔偿!
就像小偷偷东西爬围墙把自己摔死,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这些都是存有很大的争议,以前都会直接采取公平责任原则,让当事人要赔偿一部分。但现在民法典改了,“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邹某家属的这种行为,就是想利用老邹的死,榨干老邹的价值,想钱想疯了,告赢了就是18万,输了也就一点起 诉费!
按照邹某家属的理论,我的车要天天24小时守着,不然要是有人走路不长眼,或什么原因撞到我家车上,出了什么意外,我还得要负责?
邹某家属为什么不把规划局,三轮车厂家一起告呢?!为什么在停车场旁边搞一个小树林?为什么然车的电路出问题,又可以讹一笔钱了!
借用网友的话说,那三轮车不是死者的,你坐在人家车上干嘛?死者应该赔三轮车主的撞坏车的修理费、和精神惊吓费和误工费才合理!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这种情况下,陈先生该赔偿吗?
618现金红包,每天可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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