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首宗涉疫情刑事案件,判了!】疫情发生以来,包括医护人员、公安民警、基层干部、新闻记者、环卫工人、普通群众等在内的一线人员,都全力以赴在奋战,在这个特殊时期,一线人员最需要的,就是大家的支持、理解和配合!然而有些人却执着自己的性子,任意为之,最终是伤人害己!前几日,《民生820》栏目就曾报道了梅县区一男子在驾车经过防疫检查点时,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事,这不管不顾大家安全,这自己种下的苦果,还是得自己吃!
今天下午,在梅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宋某春涉嫌妨害公务罪的案件,这也是疫情发生以来,梅州市第一例开庭审理的涉疫情刑事案件。
经公诉机关审查查明,2月11日上午10点多,被告人宋某春从梅城开车来到梅县区桃尧镇,途径桃尧镇诰上村观音宫门口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卡点时,工作人员示意他停车接受检查。但他拒绝配合防疫检查,并与工作人员发生了口角,随后更是将自驾的汽车停放在路中央。见宋某春不配合防疫工作,工作人员当即报了警。很快,桃尧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理。为防控疫情需要避免车辆拥堵和人员集聚,民警传唤宋某春回派出所配合调查,不料宋某春却情绪激动,暴力反抗不配合民警的传唤,还将民警朱某其和陈某灵打伤。
经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伤者朱某其、陈某灵的损伤程度评定为未达轻微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宋某春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梅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宋某春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依法惩处,并有认罪认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宋某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by:无线梅州)
今天下午,在梅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宋某春涉嫌妨害公务罪的案件,这也是疫情发生以来,梅州市第一例开庭审理的涉疫情刑事案件。
经公诉机关审查查明,2月11日上午10点多,被告人宋某春从梅城开车来到梅县区桃尧镇,途径桃尧镇诰上村观音宫门口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卡点时,工作人员示意他停车接受检查。但他拒绝配合防疫检查,并与工作人员发生了口角,随后更是将自驾的汽车停放在路中央。见宋某春不配合防疫工作,工作人员当即报了警。很快,桃尧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理。为防控疫情需要避免车辆拥堵和人员集聚,民警传唤宋某春回派出所配合调查,不料宋某春却情绪激动,暴力反抗不配合民警的传唤,还将民警朱某其和陈某灵打伤。
经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伤者朱某其、陈某灵的损伤程度评定为未达轻微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宋某春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梅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宋某春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依法惩处,并有认罪认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宋某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by:无线梅州)
有些事,看的很清,却说不清;有些人,了解很深,却猜不透;有些理,想不通,却行的通。人与人之间都有距离,全靠一分真换一寸情,有些感情一旦认真,能比爱情更刻苦铭心,情与情之中都有感动,全凭一颗心捂热另一颗心,有些文字很简单,却读懂了很多人的心。伤人最深的是情,醉人最沉也是情,不管是南北风,不管是暖冷天,事,看淡了,就会简单;情,看淡了,就会释怀。人生,有些路很远,走下去会很累,可是,不走,会后悔。所以,人累了,就歇一歇;心苦了,就放一放;走急了,就停一停,花开自有花落时,不要因为悲伤花儿的凋谢,而错过下一个花期。【转】
夜深了,又在胡思乱想了吧!不管以后的我们疏远成什么样子,请记得,当初我对你的好是认真的,剩下的路就不陪你了,照顾好自己,可能我只是你生命中的一个过客而已,但你绝对不会再遇见,第二个我,有些事,错过了,就是永远;有些人,一转身,就是一辈子。在爱情里,也许最伤人的不是错过,而是再也无法弥补的过错。只要你记得曾有个傻瓜爱过你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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